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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保镖-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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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焖煽凇!�

    宋嫣然把他的手指从嘴里拿出来:“你嘴里能有一句实话吗?”

    秦歌吹着手指,很委屈的说:“人家说的本来就是实话嘛!我就是来偷东西的,要不然你等着,这几天全世界的新闻都会报道有关‘郁金香大盗’的事情。”

    “信你的才有鬼!”宋嫣然恨恨的说,“这里已经能拦到车了,你走吧!我回去了。”

    说完她转身就往回走,秦歌赶紧追了上去。

    “你跟过来干嘛?”

    “你没发现你已经送出来很远了吗?天这么黑,我可不放心你自己回去。”

    “拜托大哥,我是专门来送你的,你再把我送回去算怎么回事?难道我还要再把你送回来?”

    “好啊好啊!”

    “好你个头!”

    “现在我们华夏流行说‘你妹’!”

    “好你妹!”

    “呃……你学的真快……”

    夜色中,一男一女打闹着渐行渐远,一个小小的黑影从他们停留附近的垃圾箱旁走了出来。

    黑影看着两人的背影,发出桀桀的低笑,喃喃道:“郁金香大盗?我觉得你倒很合适做郁金香的肥料。”

    秦歌再回来时当然不会真的让宋嫣然送回来,虽然姑娘很不舍,但还是在他的一个强吻之后,拳打脚踢的把他赶跑了。

    其实,刚才他跟宋嫣然说的全是实话,今晚他就打算把纪念碑上的火炬偷走,路过一家花店时,还特意用异能偷了一朵郁金香。

    因为时间还早,独立广场上仍然有不少的行人和游客逗留,秦歌在跟童鱼小雨她们通过电话之后,又打给了白鸟。

    挂断电话,他嘴角弯起一道冷冷的笑意,鱼儿已经上钩,应该买个冰激凌庆祝一下。

    于是在半分钟后,他就坐在马路牙子上舔起了冰激凌。

    印尼的社会等级分明,贫富差距很大,在宏伟堂皇的独立广场,有光鲜亮丽的各色人等,黑暗的角落自然会有衣衫褴褛的乞丐。

    这不,秦歌就看见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不远处一个小女孩手里的牛奶,小女孩儿喝完了牛奶,把盒子随手丢在了垃圾箱旁,那个小男孩就像狗扑屎一样扑了过去,捡起那个盒子就往嘴里塞。

    秦歌看的心酸,就打算过去给他买点吃的,刚走的近些,就见那个小男孩儿把吹得鼓鼓的牛奶盒丢在地上,猛地跳起来踩了上去。

    砰!

    尼玛,这熊孩子,吓死老子了。特么印尼人民也这么不着调。

    秦歌骂骂咧咧的刚想转身,忽然鼻翼翕动两下,一股刺鼻的尸臭顿时就钻进了鼻腔。

    他心头猛然一凛,瞬间张开空间屏障,冷冷的望着眼前那个乞丐一般的小男孩儿。

    “桀桀桀桀……我是应该叫你秦先生呢?还是叫你郁金香大盗?”

    男孩儿长的很丑,但身材匀称,不像是侏儒,可从他嘴里说出的却明显是成年人的声音,诡异的令人毛骨悚然。

    秦歌挑了挑眉,说:“还是叫‘郁金香大叔’吧!看样子我比你大了不少,让你叫声叔,不吃亏。”

    男孩儿神色一厉,嘶声道:“死到临头还敢胡说八道,你胆子很大,只是不知道姓宋的那小妞儿一家人胆子大不大。”

    秦歌眼睛眯了起来,紧张道:“你把她们怎样了?”

    男孩儿又桀桀的笑了两声,说:“放心,我会先杀了你再去找她们的。”

    “哦,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

    秦歌放松下来,舔着冰激凌问:“尊驾怎么称呼?”

    男孩儿被秦歌的无所谓弄的一愣,随即傲然道:“南洋尸神。”

    “什么什么?食神?原来你是做菜的啊!”

    男孩儿气的跳脚,“是尸神,尸体的尸,你个蠢货。”

    “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你华语发音不好,我听错了。”

    秦歌一点诚意都没有的道着歉,舔了一大口冰激凌,说:“原来你就是印尼的守护者尸神大人,失敬失敬。”

    华夏有龙神,印尼有尸神,每个有神裔的国家都有自己的守护神,这在神裔圈子里早已不是秘密。

    秦歌在闻到尸臭的时候就知道了男孩儿的身份,不过,好歹是一国守护神,能逗两下就逗两下,回头跟龙老头说的时候多有面子。

    尸神这会儿也知道秦歌是在戏耍自己了,愤怒的双目红赤,咬着牙道:“你就得意吧!我倒要看看,当你的身体就像尸体一样腐烂的时候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废话,我尸体腐烂的时候早就死了,要是还笑得出来一定是见鬼了。”

    尸神一滞,险些被气的吐血,不再多说一句废话,大手一挥,一道散发着浓郁恶臭的绿色烟雾就从他袖口中飘散出来,瞬间就弥漫了秦歌眼前的空间。

    “桀桀桀桀……你去死吧!我会在你的尸体上种满郁金香,还会让蛆虫在你的女人还活着的时候一点点吞食她的血肉,我还要……”

    尸神的话戛然而止,因为烟雾中飞出来一个东西砸到了他的脑门上,那个东西还粘糊糊的,贴着脑门往下滑——那是一张冰激凌包装纸。

    “你他娘的真恶心,怪不得那么臭,玩儿屎长大的吧!看我多文明,只会在你身上扔一张包装纸,上面还有甜甜的奶油呢!”

    秦歌悠哉悠哉的从烟雾中走出,直接来到呆怔尸神的面前。

    “你、你……闻了我的尸毒,为什么会……没事?”

    “哦!不好意思,忘了自我介绍,其实我的真实身份并不是郁金香大盗,而是……”

    秦歌阴冷一笑,缓缓说出了两个字:“冥王。”

    “冥王?”

    尸神喃喃自语着,片刻后忽然脸色大变,转身就要逃走,却发现自己的身体一动都不能动。


第一百九十八章 内鬼

    身为一国守护神,尸神当然知道冥王的存在,本来大家都是主神级别,地位相当,但是冥王之所以被称为冥王,是因为他的能力天然克制所有的暗黑系异能,而尸神,一听名字就知道是在冥界混的,小鬼遇到了阎王爷,鲁班门前耍大斧,他还能蹦哒出什么来?

    “冥、冥王大人,小的……小的不知您大驾,还求您不要见怪。”

    尸神努力的笑,可他长的太难看,笑起来还不如哭。

    “嗯,我不见怪。”秦歌笑着说,“怎么着你也算一方枭雄,面子还是一定要给的。”

    “谢谢谢谢,冥王您宽宏大量,小的万分感激。不如,这就由小的做东,请您去皇宫里享受一番?”

    “皇宫?你说的不会是巴厘岛上的那个大杂院吧?!”秦歌嗤笑道,“要是那里,还是算了,你知道吗?如果组织华夏农村的人去参观巴厘岛皇宫,他们一定会说一句话,你猜是什么话?”

    尸神当然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话,但是这个时候必须凑趣,就像个敬业的捧哏一样问:“什么话?”

    “这就是印尼皇帝老儿住的地方?还没有俺们村长家大哩!”

    秦歌说完哈哈大笑,尸神也只好跟着嘿嘿干笑。

    “叶清霜在哪里?”秦歌冷不丁的急声问。

    “她在……”

    饶是尸神已经打起了十二分精神,还是被秦歌给弄了个搓手不及,但话已经说出来了,收不回去,一张脸顿时苦的皱了起来。

    听见“她在”两个字,秦歌立刻松了口气,因为这代表叶清霜还活着。

    “你相不相信,我可以把你的身体一点一点剁的比饺子馅儿还碎?”

    尸神的脸更苦了,说:“相、相信。”

    秦歌狠狠拍了他一下,骂道:“相信还不赶紧说?等我挤牙膏呐!”

    “我说我说,”尸神吓得一缩脑袋,赶紧道,“她现在在西科家。”

    “嗯?长的那个西科?”

    “是。”

    秦歌奇怪道:“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要是敢有半句假话,我先把你的胳膊腿儿剁成馅儿。”

    “明白明白。”

    尸神不敢再犹豫,乖乖的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出来。

    关于昆仑盘的事情,起初保密的很好,印尼官方也只是知道华夏有一艘货轮被海盗劫持了,一开始还派军舰协助搜索,但是,自从叶清霜来到南洋,尸神就从龙隐内鬼那里知道了昆仑盘的秘密。

    这样的宝贝,他自然想要,于是就先找到了那群装扮成海盗的玄天门众,将他们统统杀光之后却什么都没找到。

    奇怪的是,当他离开后,叶清霜率领的龙隐小队跟他前后脚也来到了玄天门众的藏身地,并且极其轻松的在其中一具尸体上找到了昆仑盘。

    尸神觉得事情很诡异,就冒着暴露内鬼的危险,将叶清霜骗出来擒住,这时候事情又开始变得奇怪了。

    他的内鬼明明信誓旦旦的保证过叶清霜贴身收藏着昆仑盘,但尸神却在她身上什么都没找到,而且那时的叶清霜不知为何已经失去了异能,成了普通人。

    尸神逼问不出昆仑盘的下落,就想对她用刑,可更奇怪的是,叶清霜像是拥有无形的保护罩一样,无论怎样的手段都无法伤害她分毫,尸神甚至都尝试了RPG火箭炮,依然连叶清霜的一根毛都伤不到。

    既然知道敌人拿自己没办法,叶清霜自然不会说实话,于是她对尸神来说,就成了一个无可奈何的鸡肋。

    而且,更加可气的时,不知道是谁把昆仑盘的事情泄露了出去,闹得全世界都知道了,各国的神裔乌泱乌泱的往印尼跑,搞得尸神焦头烂额,第一次知道原来世界上的神裔那么多,好像怎么都杀不完一样。

    后来有一天,西科的儿子维多带美女去皇宫玩儿,无意间发现了叶清霜,顿时惊为天人,尸神本着有便宜就占的原则,在收了他大笔的钱财和美女供奉之后,就把叶清霜送给了他。

    据说维多对叶清霜似乎动了真情,无论去哪儿都会带上她,除了不让她与外人接触联系之外,几乎对她言听计从,予取予求。

    而尸神听说龙隐又派了人来寻找昆仑盘,于是就让内鬼盯紧了秦歌,谁知秦歌刚来没两天,就叫嚣着要偷纪念碑。

    这可不得了,纪念碑虽然不值什么大钱,但它是印尼的象征,意义重大,如果真的被偷走,尸神自己都没脸再当什么守护神了。

    所以,他只能提前出马,想着先擒住秦歌再说,谁知却被秦歌抓了个正着。

    秦歌听完尸神最近的血泪史,忽然觉得他很可怜,这娃明显正在被某个神秘人士耍着玩儿嘛!

    以他情报分析的能力,从尸神讲述的这些杂乱无章的事情中,很轻易的就得出了一个结论:有人在帮叶清霜,昆仑盘一定在他那里。

    只是,他的目的是什么呢?

    “最后一个问题。”

    秦歌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弄来一个冰激凌,一边舔一边拍着尸神的脑袋说:“你的内鬼是谁?”

    尸神支支吾吾的,脸上满是肉疼的表情。

    那个内鬼是他从小养到十五岁才送到华夏去的,因为能力并不出众,所以地位始终升不上去,后来跟着叶清霜被派遣到齐海,才算是有了一点点的起色,此次南洋之行还起了莫大的作用,只可惜,被一个神秘人给弄得前功尽弃。

    “不肯说?你不说我也猜的出是谁。知道我为什么非要当什么‘郁金香大盗’吗?”

    尸神一呆,随即惊愕道:“你说的打草惊蛇不是要惊那些他国神裔,而是要……”

    秦歌点点头,说:“没错,我惊的就是你和你的内鬼。老子还没来印尼就怀疑叶清霜是被内鬼给出卖了,如果她是被他国神裔抓住,一定会在第一时间被转移走,可她居然一直都留在雅加达,那就肯定与你有关,我要想找她,就必须先找到你。”

    “娘的,老子真是太聪明了。”秦歌不知廉耻的自我陶醉半天,然后才嘿嘿接着笑道:“你的内鬼就是夏朵朵吧!”


第一百九十九章 如何取悦男人

    此时的尸神已经面如土色、如丧考妣,没精打采的耷拉着脑袋,对于秦歌的话一点反应都没有。

    也难怪,身为印尼的守护神,他在这里几乎是地位最超然的存在,好歹也是主神级的,这些天悄无声息的连杀十几名他国神裔就是明证,可就是这么牛逼的他,却被人接而再再而三的耍着玩儿,换谁也得郁闷的想吐血。

    好半天,他才有气无力的问:“你是怎么猜到是朵朵的?”

    “很简单啊!就是她信誓旦旦的告诉我叶清霜还在雅加达的,这足以证明她就是内鬼。”

    “不对,朵朵的能力就是感应,告诉你这些是应有之义啊!”

    秦歌点头说:“没错,这确实是她应该做的,但是她伪装的是一个含羞草一般的女孩,这样性格的女孩子有一个通性,那就是永远不会一口咬死的说话。

    就算她们确定了一件事,说出来时也会加上诸如‘应该’‘可能’‘大概’‘好像’之类的语气词,所以,夏朵朵错就错在太信誓旦旦了。当然,我在怀疑她之后就安排了人24小时监视着她,她给你报信的时候就被发现了。”

    尸神听的瞠目结舌,因为他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的,虽然做事心狠手辣,也算擅长阴谋诡计,但是他不懂人心,哪会知道秦歌是情报分析师出身,玩儿的就是人心啊!

    不冤,输得一点都不冤,能力不如,智慧不如,甚至心性都不如,还有什么好说的?

    尸神凄然一笑,忽然跪下说:“我自知落在冥王大人手里没有幸理,但我恳求大人看在大家同为神裔一脉的份儿上,放过朵朵,她只是为了报答我的养育之恩而已,加入神裔后也只帮过我这一次,既然没有成功,求您就放过她吧!”

    “放过她?”秦歌冷冷道,“你知不知道,之所以你能活着跟我说这么多话,就是因为叶清霜没有受到伤害,可你想过没有,如果她没有护身的屏障呢?现在恐怕已经被你折磨的奄奄一息了吧!这样你还要让我放过夏朵朵?”

    尸神不再多说什么,只是一下一下的磕着头,声音很响,没一会儿额头就有鲜血冒了出来。

    这个时候广场上的行人已经不多了,没人注意到黑暗的角落里有一个孩子在拼命的磕头,但秦歌心里还是难免生出恻隐之心。

    不管怎么说,叶清霜现在安然无恙,尸神和夏朵朵没有铸成大错,成全他们的父女之情似乎也没什么。

    “行了,哭哭啼啼的让人恶心,走吧!把你的养女也一块儿叫走。”秦歌说完就走。

    “谢谢!谢谢冥王大人。”

    尸神又磕了两个头才起身,抹抹额头上的鲜血正要离开,却见秦歌又折回来,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转身又走了。

    尸神莫名其妙的想了半天,忽然冷汗就下来了,他想起了传说中冥王大人的手段。

    冥王能够在人的体内种下一种只有他才能解开的空间标记,这个标记上附带有他的念力,这个念力其实是一种限制,就像炸弹的触发器一样,一旦那个人做了冥王念力限制的事情,念力就会触发空间标记,直接将那个人切割进虚无空间。

    但是冥王同样也很讲信用,一旦那人通过考验,他就会立刻消除空间标记,这一点上的信誉杠杠的。

    看来,在冥王离开之前,还是老老实实的呆在皇宫里吧!

    尸神喃喃自语着,慢慢的走进深沉的夜色之中。

    秦歌回到香格里拉时,夏朵朵已经离开了,法令纹等人急的像热锅蚂蚁一样,秦歌只好把内鬼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们。

    法令纹在错愕之后,立刻就变得义愤填膺,倒是一胖一瘦成了霜打的茄子。

    女神就是变成坏蛋,也不会被屌丝拥有。

    秦歌懒得跟这三个家伙在一起,出门到了白鸟的房间,爬上床就要睡觉,谁知白鸟却把他推了下来。

    “你身上有臭味。”

    “呃……你不会是嫌弃我吧!”

    秦歌诧异极了,在他的印象中,白鸟绝对是忠诚的典范,他相信就算自己成了乞丐,白鸟也一定会跟着自己去讨饭,今天居然会嫌他身上有味,像个有洁癖的妻子一样不让上床,这太奇怪了。

    白鸟想了想,又说:“还有别的女人身上的香味。”

    秦歌已经有些毛骨悚然了,白鸟嫌弃他也就罢了,现在居然学会吃醋了,什么情况?被鬼俯身了?

    见秦歌惊恐的望着自己,白鸟又思考片刻,然后指着卫生间不说话,还微微嘟起了嘴。

    这是在表达不满和生气?

    秦歌受不了了,太吓人了,立马就像个脱了僵的野狗一样冲进卫生间,想起了尸神遇到的怪事情,不由自言自语道:“印尼真是个诡异的地方。”

    听见卫生间传来的水声,白鸟赶紧掀开被窝,从里面拿出一本书塞进行李箱里,打开的那一页上的标题是:如何取悦男人108式之第十三式——适当的吃醋和无理取闹能够加深男人对你的宠爱。

    第二天,秦歌跟着宋嫣然去雅加达附近的公主岛上玩儿了一天,两人极其亲密,但是很可惜,有蓝天、有白云,有大海和比基尼,宋嫣然能够任他亲亲摸摸,却守住了最后一道防线死活不让他攻破。

    秦歌不是会对女人用强的人,只好强自忍耐。

    第三天,为了避免秦歌真的化身月夜狼人,宋嫣然带他去的地方都是诸如博物馆、水族馆、缩影公园之类的地方,秦歌对这些其实是不感兴趣的,但有时候风景什么的并不重要,只要身边是合适的那个人,去哪里都会开心。

    第四天一大早,莫妮卡就驱车到香格里拉接秦歌,看到跟在他身后的白鸟时愣了一下,也不知是赞叹还是讽刺的说:“秦先生,我对你的泡妞功夫彻底服气了。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也没见几个美女,你来了才几天就一下子找到两个,厉害,厉害。”

    “别瞎说。”

    秦歌叼着一个肉包子钻进车里,指着白鸟介绍道:“她叫白鸟,是我的保镖。”

    莫妮卡坐的车是一辆加长的凯迪拉克,后面别说坐三个人,就是十三个人也绰绰有余,可白鸟上车后偏偏不坐座椅,而是跪坐在了地板上,身体还有意无意的靠着秦歌的大腿,模样要多乖巧有多乖巧。

    “这特么明明是个宠物猫嘛!老娘要是信你才是见了鬼。”莫妮卡用眼神对秦歌说了这么句话。


第二百章 丢人丢到全世界

    秦歌这会儿也在犯迷糊呢!

    从昨晚开始白鸟就举止十分怪异,特别是当他洗完澡掀开被窝时,居然发现白鸟把自己脱了个精光,据他所知,这丫头是从来都不裸睡的,昨晚居然连条小裤裤都没穿。

    要不是秦歌对她太熟悉,早就怀疑她是别人假扮的给扔下楼了。

    “小白,你跟我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秦歌伸着脖子把肉包咽下去,小心翼翼的问。

    白鸟不理他,反而轻轻的把头一歪,枕在了他的大腿上。

    莫妮卡猛翻白眼,一副我就知道的模样。

    秦歌如坐针毡。

    快到宋嫣然家时,秦歌连抱带哄的总算把白鸟给弄到了座椅上,否则要是被宋嫣然看见了那还了得?那姑娘别看贤妻良母的一塌糊涂,其实脾气很爆,见到刚才白鸟的样子,非打起来不可。

    秦歌倒不是心虚,而是怕她吃亏,因为她肯定打不过白鸟。

    果然,宋嫣然上车时看到秦歌身边的白鸟就愣了一下,然后默然不语的坐在他的另一边,只是身上那浓浓的杀气,瞎子都能感觉到。

    “那什么,嫣然,这是我的保镖,她叫白鸟……小白,这位就是宋嫣然宋小姐。”秦歌小心翼翼的为两人介绍。

    宋嫣然斜乜他一眼,说:“保镖?我记得你说你自己就是个保镖吧!怎么你这个保镖还用得着别人保护?”

    秦歌后背汗湿的厉害,难受地说:“真的,小白真的是我的保镖,不信你问她。”

    宋嫣然把目光转向白鸟。

    白鸟说:“我不是他的保镖。”

    秦歌一头杵在车窗上,宋嫣然对他怒目而视,莫妮卡笑的快要撒手人寰。

    好在这时白鸟又说了句话,挽救了车里一到两条人命。

    “我是主人的奴仆。”

    噗!

    莫妮卡直接喷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主人奴仆一说?以她的家族在印尼的地位,家里也只是有佣人和手下而已,秦歌何德何能让一个精灵一般的少女认他为主?

    宋嫣然也是满脸的诧异,因为她能看的出来白鸟是在说真话。

    “阿歌,你不觉得应该解释一下么?”

    “那个……小白是……呃……我家的……那个家、家臣!对,就是家臣。”秦歌绞尽了脑汁才想起这么一个古老的职业来。

    “你们应该知道家臣吧!华夏古时候在卿大夫家任职的士就是家臣,家臣不同于属下,是与家主同生共死的,所以是最忠诚的存在。”

    宋嫣然听的将信将疑,莫妮卡却是根本不信,阴阳怪气道:“呦!没看出来秦先生还出自名门望族,失敬失敬。”

    “那什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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