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名花美人录-第50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大猩猩身体跄踉不稳,脚步登登登登……,连退了十七个步子,方才站稳。腑脏内部不住地翻腾,对指的右手也大有酸麻感觉。
“好厉害。”大猩猩暗暗甩了甩手,叹道。
明晃老头也疾疾追了过来,喝道:“钱文俊,你的对手是我。”
钱文俊猛一回身,拍出一记佛掌印。
明晃身化玄龟,变“玄武相”俯冲下来。
远处,大猩猩看得目瞪口呆:“原来在半空当中也能使用‘玄武相’?”
玄武相,是所有相术当中既防又攻的身相。
钱文俊的一记佛掌印精准无比地砸中明晃,但明晃的身子只是稍微地滞缓了一下,然后仍是继续往下飞扑了过来。
二人斗了一共几百招,虽然一直都是互在伯仲之间,但是钱文俊知道明晃的实力要稍微强于他。
前番若还不太明显,那么这一招之下,就太明显不过了。
如来法相是三十二身相当中的三绝相术之一,而玄武相仅仅只是四奇相。
明晃以四奇相破解了三绝相,仅从这里就可看出他的能耐有多强了。
钱文俊清楚地知道,若是长久地斗下去,自己这边必输无疑。冰燕必不能保。
若要反败为胜,眼下,似乎只有一个选择。
“给我过来!”
钱文俊突然冲近冰燕,然后揽着她的腰身,爆退开来,退到了红旗H7轿车旁边。
接着,他从车里又拿出了一个药箱来,将盖子打开。喂了一颗红色的药丸给冰燕服下,又拿了一颗绿色的药丸自己服下。
另一边,明晃将钱文俊的举动看得分明,这时,觉察到了一种危险味道的他,立即向大猩猩和唐琅提醒道:“两小子,走,我们先撤。”
“好。”大猩猩和唐琅也知道情况有变,跟着明晃立即撤退起来。
而钱文俊这一边,刚刚服下药丸的他,忽然浑身上下青筋暴涨,整个人看起来如半兽人一样。原本温文尔雅的他有着一腔颇有磁性的嗓音,可现在声音变得浑浊而嘶哑——“你们三个别想逃。”
说着,他一拍冰燕的背,将她狠狠地推了出去。
第1212章 研究龙元魄
冰燕一被推出,整个人直接飞了起来,就如一发炮弹一样凶猛地怒砸而去。
大猩猩和唐琅摆开架势,又欲跟她玩闹一番。
可是还没待他们动手,一道喝声从背后传来——“快走!”
明晃没有半点犹豫,拉起大猩猩和唐琅,拖着他二人就往河边蹿了去。
河边有着密林丛,是为天然的掩护罩。他们三人蹿进其中转眼就不见了,冰燕紧紧跟着,也蹿进了密树林里。
树林漆黑幽静,明晃三人哪还有影?
冰燕追不到人,只能退了出来。没了神智之后的她,思维很单式,很简单。没有看到敌人,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迅速回到主人身边。
钱文俊疾疾追到,陡看冰燕从密树林里走了出来,他眉头狠狠一皱,道:“人呢?怎么不跟上?”
冰燕不会说话,只是摇了摇头,示意没看到人。
“废物!”
钱文俊甩手就给了她一个巴掌。
今晚这道“请君入瓮”之计,本是钱文俊精心设计好的。他算定他在破坏了英雄酒店之后,孟缺方面的人会立即来找他报仇。
然而天算不如人算,此番,该来的没来,不该来的却来了。
看着黑暗绵长的沿河密林,钱文俊喃喃自语道:“明晃,你给我记着,我钱氏家族人的血,可不是你这种外族之人可以配得上的。下次见到你,我必杀你。”
这次钱文俊万万没算到的就是明晃此人,明晃的出现,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如果不是今日见到,他几乎已经遗忘了这个三十多年前的同窗老友。
这一见还不如不见,若是不见,起码还能留一个好印象。而见了,两人曾经的情分再也不存在,有的,只是仇恨。
钱文俊在河边站了良久,思绪几番起落,随即又狠狠地扇了冰燕一巴掌。看她身上,伤痕满是,血流汩汩,不由喝道:“还真是一个废物,你实力本来就不浅,给你增强实力之后,居然连两个小鬼也收拾不了,若不是看在你是我第一个完美实验人的份上,我绝对会亲手灭了你。”
“走!”
返身走到车边,钱文俊浑身上下青筋仍然在暴涨,整个人看起来无端地狰狞。
他的两个手下,吓得蹲在路边,都不敢靠近他。
钱文俊兀自从车上拿下了一些东西,给冰燕止了血,然后看着那两位手下,喝道:“你们两个在干什么,还不过来?”
“是,老板。”两名手下立即走了过来。
钱文俊表情一冷,忽然道:“方才,我跟敌人交手,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我……我们……”两名手下结巴了起来,方才那种战斗,可不是他们两个这样的普通人可以参战的。像他们这样的货色,大猩猩的一个佛掌印,就能把他们拍得十万八千里远。
“老板,我二人可都是普通人啊,区区秘书加司机,面对像那样的高手,我们……我们根本没办法帮忙啊。”
“没办法?哼,要帮忙,怎会没办法?只看你们有没有这个心。”钱文俊淡淡地说道。
听他这么一说,两名手下立即表明立场,道:“老板,我二人跟随你一直没有二心,如果能帮,我们肯定会帮的,只可惜我二人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嗬,这还不容易?”
钱文俊突然将他们两个拎了起来,道:“你们一个是我的移动秘书,另一个是我的专属司机,如今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了,如果你们还要继续跟随我,那也得变得不一样才行。”
“变得不一样?”两个手下很快就从这句话当中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他们二人跟钱文俊做事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他们见过无数次杀人抛尸,也亲自干过杀人抛尸之事无数次。
就在西郊之外的荒野,那一圈占地面积极宽广的“新曙光生物研究中心”当中,那根本就是一个实验人之城。
里面被关押的实验人,成千上百。
人数最多的时候,曾达到过五千之众。
但是后来,钱文俊为了研究更身一层的东西,拿这些人做实验,结果死了十之八九。如今只剩五百人都不到。
而那些死掉的人,因为数量太多了,根本没法直接掩埋处理,所以被浇了油一把火烧了。
烧完之后所剩的残渣,就倒在围墙外面的荒野里。
这两名手下见证了太多太多血腥的场面,这下子钱文俊的话,明显也有要他们两个也变成实验人的意思。
这如何能让他们不惊恐?
“老板,请三思啊,我当司机的,根本不需要那种力量啊……”
“老板,我也不需要啊……我只是您的秘书,根本用不到那种力量……”
两人虽然心底很羡慕拥有特殊力量的人,但是他们也极为清楚地明白,想要得到那种力量,是要付出极大的代价的。
这种代价,一个不好,就会身死命消。
钱文俊完全不搭理他们二人,将他们拖到车边,一脚一个,全都踢趴在地。然后他从车里找出了一根注射器,两瓶红色的液体药水。
抽干了一瓶,对着两名手下其中一个人就打了下去。
“啊~~”那名手下被打针后,痛苦地嚎叫,久久不绝。
另一名吓得魂飞魄散,还来不及表示什么,亦被钱文俊一针注入,红色的液体十分顺利地就钻进了他的体内。
“啊!~~不……不要啊,老板……”
“这可由不得你们,既然想跟着我做事,那就得让你们变得不一样,不然你们凭什么跟着我?”
打完针以后,钱文俊就将他二人丢在地上也不管。只带上冰燕,开着红旗H7,就离开了。
湘江浮桥。
大猩猩、唐琅、明晃三人沿着江边一路疾走,个把小时后,到达了浮桥。
喘了几口气,大猩猩好奇地问道:“晃爷爷,钱文俊最后吃了什么东西,你怎么一看到他吃了那东西就喊我们跑?”
明晃也平缓了一下呼吸,道:“那东西可不是普通的东西,如果我所料不错,那东西应该就是能在短时间内强行提升实力的东西。不过,应该是有副作用的,不然,钱文俊那家伙也不会在最后关头使用它。”
唐琅点了一下头,他当时瞧得很清楚,道:“当时钱文俊给冰燕吃了一颗红色的,而他自己吃了一颗绿色的。这两种药丸应该也又着强弱之分,而强弱的背后应该也是副作用的大小。”
“嗯。”明晃叹了一声,道:“其实在医学方面,钱文俊才是最有天赋之人啊,当年若不是他分心太广,医学系第一的名位又岂会轮得到我?这厮也不知道研究这个多少年了,如今他既然敢自己亲自服用,那么就说明他至少在某一方面已经研究成功了。”
“他若是真的成功,那对我们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啊……届时如果整个钱氏家族的人都大量服用他生产的药物,或者直接被他强行提升实力,这是非常恐怖的。在他们还没走这一步之前,我们也需要做出防御手段了。”
大猩猩、唐琅严肃地问:“该怎么防御?”
明晃双手负背,道:“我得回去研究龙元魄,也该研究出一种比钱文俊的药更强的东西来才行。”
第1213章 最初和最终的任务
三人回住处,孟有才仍旧还没有醒来,但是据孟缺的观察,他的情况的确是如晃爷爷所说的那样很稳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怪异情况发生。
“你们回来了?怎么样,事情处理得可算顺利?”孟缺饶有兴趣地向三人问道。
明晃一言未发,像老样子一样摆着一张严肃深沉的脸,一进入地下密室,他就去搞他的研究去了。
大猩猩和唐琅闲得无聊,便走到孟缺边上,跟他说起了这次行动的过程以及结果。
孟缺一听,摸了摸下巴,道:“原来冰燕真的在他手上!”
大猩猩道:“莫非你早在这之前就发现过什么?”
“是的,当初我调查过西郊荒野的‘新曙光生物研究中心’那座工厂,结果在那里头我感觉到有一种似曾相识的龙血之力在波动。那时候,我并没有多想,原来那天给我异样感觉的是冰燕,怪不得……”
唐琅忽然凑了一句,道:“现在的冰燕更加灭绝人性、更加残暴了,钱文俊那个生化狂人,任何人在他的手中都会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这次他自己还亲自吃了药,晃爷爷让我们别跟他正面交锋,这才退了回来。”
孟缺想了一下,道:“钱文俊是一个十分谨慎的人,他能够自己亲自吃药,这说明他在研究提增实力方面有着不小的成功,也正因为这样,他才敢吃那种提升实力的药。”
“没错,晃爷爷也是这么说的。”大猩猩点头道。
听完了结果,孟缺心事重重地走到明晃的身边,问道:“晃爷爷,倘若钱文俊的研究全面成功,钱氏家族整个家族的力量恐怕都会瞬间提升一大截,面对这样的威胁,我们也该借助龙元魄提升一下己方实力了吧?”
“嗯,你这颗龙元魄我正在研究,它的质地非常硬,水火不化,非要碰到血,才能相溶。也就是说,要想将这颗龙元魄制成提升实力的催化剂,需要大量的血来融化它才行。”
明晃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一边看着显微镜下的物质变化一边说道。
孟缺问:“血还不容易?去医院买一些不就可以了?”
“不,需要含有龙之血脉的血,这个必须要从龙血后裔的身上提取。”明晃义正词严道。
“这也不难,”孟缺不怀好意地看了乔冰一眼,道:“我们这里有个现成的血库,直接抽就好了。”
乔冰被孟缺的眼神盯得脊背发寒,心里忍不住地怒骂。好在,下一刻明晃的回答,让乔冰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不行,我们这几人除了你之外,任何人的都不行。”
“……什么叫除了我之外?”
“也就是说,他们的血以及我的血,都不行,唯独你的血才行。”
“这……为什么?”孟缺额头冒了一条黑线,这也太坑了吧?
“因为除了你之外,其他人的血液都不是很纯,我们这几个人中,你的体内龙血是最精纯的,而且也是最强的。只有用你的血来消融‘龙元魄’,它的威力才能最大化地被保留。”明晃盯着孟缺,眼睛一眨不眨地说道。
“这……大概要抽多少血?”孟缺不由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一公斤足矣。”
“一公斤?天啊,这不要人命吗?”
“少扯淡,你有睚眦在身边,即便抽你两公斤血,也害不了你的性命。”明晃倒是一点也不体恤晚辈,语气淡漠,即便如此,一点安慰的意思也没有。
“若论血脉精纯,貌似麒麟和睚眦都要比我精纯吧?”
“麒麟和睚眦血脉太过强横,就算用它们的血炼制成功了,你的身体吃得消?”明晃没好气地反问。
这仍旧是那个道理,睚眦和麒麟都是神兽,它们的身体跟夔龙一样强横。用它们的血炼制出来的东西,威力自然不用怀疑,但是那股力量必定是狂暴的。世间能有几人可以成功地驾驭得住这股神兽之力呢?
“这……好吧,为了大家都能提升实力,我就做出点牺牲吧。”说着,孟缺就把衣袖往上撩。
明晃看也不看他,道:“没叫你现在就抽血。”
“那什么时候抽?”
“我刚才说了,你的血越精纯,龙元魄的威力也就会被保留得越完整。现在,还不是抽你血的最佳时期。”
“那什么时候才是最佳时期,听晃爷爷你的意思,难道我的血脉还能变得更加精纯?”孟缺莫名其妙地问道。
明晃忽然摘下了鼻梁上的眼镜,认真地盯着孟缺,一字字道:“没错,你的血脉,的确还能变得更加精纯!”
孟缺被明晃这副认真的模样吓了一跳,道:“如何才能变得更加精纯?有何办法?”
明晃很难得地露出了一个微笑,笑起来很是有些阴谋的味道,看了看孟缺,又看了看孟有才。先不说答案,而是提出一问来,道:“你知道你跟你爷爷的血脉精纯度差了多少?”
“不知道。”孟缺还从来没有研究过这个,他也不是精于此道之人。
明晃伸出四根指头来,道:“你血液的精纯度,比你爷爷血液的精纯度,几乎高了百分之四十个点。也就是说,再能增加个百分之六十,你的血液精纯度就能达到孟氏先祖那种级别。”
“为何会这样?”孟缺很觉惊奇。
明晃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道:“想知道原因?其实答案很简单,你之所以会比你爷爷的血液精纯,有极大的可能性,是因为四大美女。”
“四大美女?”
“没错,四大美女的身体里所携带的是一种很神奇的能量,对龙血后裔都有着奇效。你孟氏先祖曾有人利用四大美女的能量,突破了第一层封印。你可以试想一下,在古代那种科技一点都不发达的时代,单凭一个女人之力,就能突破一道封印,这女人之力的威力有多强不言而喻。”
明晃继续侃侃道来:“你算得上是孟氏千年以来,运气最好的一人了。天下间,百年难得一遇的四大美女,被你找到了三个,而且还占有了两个。正是因为你占有了两个美女,你的血液精纯度才会瞬间被提高。一个美女就等于是百分之二十,两个就是百分之四十,刚刚好。如果你能再极短的时间内,再找到另外两大美女,并且想办法跟她们发生关系,那么你的血液精纯度将会继续上升四十个点,也就是能达到百分之八十的精纯度,那可是十分接近你孟氏先祖的程度啊。”
孟缺听得热血激昂,血液精纯度达到百分之八十,这是多么强大的存在啊?
几乎能媲美孟氏先祖了,一旦到达这个程度,不用说,《虚灵三镜》一定能够完美地施展,届时天下谁人能与吾匹敌?
“只不过……要在短时间内寻到另外两大美女,并且想办法跟她们发生关系,这难度也太高了点。四大美女可都是极品,她们不像是市场里的白菜,想买就能卖。难找啊。”
“孟小子,你别吐苦水,你不是刚好还认识一个美女吗?似乎叫做钱小诗,不是么?”明晃对他的事迹显然了然于胸,轻笑了一声,道:“只要搞定她,你的血液精纯度就能达到百分之六十。你想想看,你的血液精纯度越高,我们大家托你的福,也就能将实力提得越高,为了大家着想,你可不得选择偷懒。”
“这……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办法了吗?”孟缺哭丧着脸。
钱小诗是何种样人?别人不知道,他孟缺还能不清楚吗?
钱小诗乃是一个高贵得如猫一样的女人,拥有猫性的女人是最难搞定的。
猫跟狗不一样,狗这种生物,无论你打它骂它,它都嬉皮笑脸跟着你。
而猫,任凭你万般讨好,它仍旧是对你不理不睬。它想走就走,不论你多需要它,它就是不搭理你。
猫,天生就有一种高贵的气质。用猫来形容钱小诗,太恰当不过了。
而且,孟缺曾经泡过她一次,可惜没成功。
再要去泡她,难度无疑要更大。
明晃不怀好意地看着孟缺,肯定无比地摇了摇手指,道:“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办法了,你必须这么做。”
“不泡妞,真不行吗?”
“如果你希望看到你爷爷有一天因为实力不济而惨死在天机老人的剑下,那你就不用泡妞。”
“……”
孟缺翻了个白眼,蓦然身体站得笔直,敬了个标准的军礼,道:“明白,明天开始,我就开始去泡妞。”
第1214章 目标钱小诗
泡妞是一项严肃且重要的任务,说泡就得泡,而且还得抓紧时间泡。
当天夜里,孟缺为了明天去找钱小诗而为自己的形象发愁,他曾经试探过钱小诗,知道这个女人喜欢稍微带点忧郁气质的浪子型的男人。
这类男人最大的特点是浪漫、潇洒。对女人来说,可以说算是一种致命的毒药,不爱还好,一旦爱上,必定难以自拔。
曾经孟缺差一点就将她得手了,只可惜当初时间不太够,也就没来得及将她给办了。
衣着等物,他特意准备了几套。
胡子也特意没刮,这样能让他看起来会增加几分颓废感。
将新买的衣服穿在身上,一种懒散却潇洒的气息,瞬间弥漫开来。尽管孟缺很不喜欢这种风格,但只要钱小诗喜欢,那就OK了。
“晃爷爷,钱小诗已经认得我了,我以自己的面目去见她,恐怕过不了关啊。”孟缺担忧道。
现在不止是钱氏家族在通缉自己,连王氏家族和慕容家族也跟着一起发出了通缉令。
如今自己的处境就好比——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以本来面目去找钱小诗,确实不太保险。
明晃道:“这个好办,你还记得‘人皮面具’么?”
“这个当然。”孟缺自然是不会忘记的。
明晃道:“真正的人皮面具我不会做,但是克隆版的却还不算太难。”
“啊?晃爷爷你这有克隆版的人皮面具?”
“有。”
一边说着,明晃从角落里的大冰箱里的冷冻层里拿出了一个箱子。摆在桌子上,寒气森森直冒。
将箱子盖打开,里面静静地躺着十几张人皮面具。
“这些人皮面具并不是真皮,真皮制作的自然要更逼真一些,但是这个也差不多了。材质是硅胶,每一片人皮面具的有效期是七天,七天一到,它会自动从脸部脱落。”明晃把箱子里的人皮面具全部拿了出来,丢在桌子上,任孟缺挑选。
孟缺没急着挑,问道:“这么说来,岂不是我只有七天的时间?”
“没错,七天,七天若不能成功,你就须得换另外一张皮,只不过那个时候又得重新开始泡。”
“这难度也太高了。”
“难度若是不高,我会让你去?大猩猩和唐琅想去,都没那个资格呢。”明晃一本正经道。
大猩猩和唐琅在旁听着,不由伸出一根鄙视的中指。
“少废话了,人皮面具你要不要,若是不要,就以你本来面目去找她。”
“要。”
“那你就选一张。”
孟缺将人皮面具一一放在人体模具上面看它们的模样,当将十张人皮面具一一试过之后,他几乎要喷出血来:“搞什么啊,梁朝伟、周星驰、刘德华、张国荣、张学友、黎民……晃爷爷,你还有别的吗?”
“没有。”明晃很果断地给出了一个直接的回答。
“……这些……这些能行吗?”孟缺心里很没底。
有四大天王也就算了,居然还有周星驰、梁朝伟,更甚至还有张国荣。
“这些面具,都涂过特殊的药水的,不能在空气当中暴露太久,你到底选哪一个?”
“我……我……我要这个。”
没办法,不选也得选。上次在上海市,孟缺找到长青老头,从他手里搞了一张“刘德华”的面具。最后虽然没有泡到钱小诗,却把钱雅茹迷得神魂颠倒。
这次,虽然个个都是明星脸,但是如果稍微处理一下,应该问题也不大。
“好,选�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