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魔梦-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女孩吃惊望着我,她想不到我一旦醒过来,会变得这么有精神。

    “是的,孩子,我没有看见。如果不是我,你已经死了。”

    于是,他详细将背我回来的事说了一番。原来,一个月前,他带着一条猎狗,去南山打猎。途中,他们看见天上盘旋着3只兀鹰。他正要打弓,突然,从山顶飞下一个人来。他觉得这个人不像是飞下来,更像是被人一掌打落下来的。

    南山几百米高,从南山落下来,本来是必死无疑,可是,幸好南山下有一片浓密的枫树林。高大参天的大枫树用枝条将飞下来的人挡住后,人跌在一只猴子身上,猴子是活活摔死了,人却没有断气。

    大叔跑过去,将我背起,回到了家。这些天来,他边打猎,边寻草药,才将我从死神手中救出来。另外,如果不是他的女儿天天喂给我一些汤水,我可能也会因为得不到食物,饿死。

    听完大叔的话,我才知道他们绝对不是坏人,他们没有看见书,一是可能书在我跌落下山时,被枫树挡掉在另一个地方;另外也可能是大叔背我时,我身子倒垂,书从我的身上掉下来。

    魔爷爷给我的书,至关重要,就算我不要这条命,也得要那本书。说起来奇怪,我竟同一个健康的人一样,可以自由活动了。

    我头也不回,走出去。大叔挡住我说:“小兄弟,你现在受了大伤,要去何方呢?”

    “我只是想找回我失去的书,大叔,谢谢你救了我。”

    大叔微笑说:“救人一命,也算是积德,小兄弟不必言谢,如果你觉得可以走了,就走吧!”

    让大叔照顾我这么久,就这样走了,说不过去。况且旁边那个小女孩注视着我,看她的样子,并不希望我离开。我不想再对任何一个女孩留有感情,香儿与小可现在如何,我已经无法知道,但愿他们能够在没有我的岁月里,懂得保重自己。

    回头说:“我只是去找书,会回来的。大叔,你哪天是从哪个方向将我背回来的?”

    “让小灰带你去吧!”大叔叫了一声:“小灰,过来,带这小兄弟去上次他受伤的地方。”

    小灰瞪着我,舔着长长的红舌。这是一只灰毛小狗,个头并不大,只有我脚关高。小灰很聪明,是大叔养了3年的猎狗。

    跟在小灰后面,向东方走去。小灰并不希望走,开始没有哼声,只是慢吞吞走着。我显得有些不耐烦,觉得它走得太慢了,就在一边催它快走,快一点。

    只是催了几次而已,小灰被催得气急了,转过身就对着我嗷嗷大叫。狗有狗语,其实它是在对我说:“要走你自己去好了,我才懒得理你呢?”

    如果是一般人,也就只是当他叫几声而已。可是,不知道怎么搞得,我竟然可以听得懂狗语。仔细想想,魔爷爷曾经说我是魔天的一条魔犬,也许是这样原因,我天生就听得懂狗语吧!”

    我微笑对小灰说:“小灰,别生气,我只是心急才这样的,要知道没有那本书,我活下去,就没有意思了。你是一条好狗,大叔经常夸张你,这我知道。”

    小灰叫道:“你是找书吗?我告诉你吧!你的书已经被一个老爷爷捡走了。”

    “什么,被一个老爷爷捡走了,他长什么样?”

    小灰说:“并不高大,长着一脸的葫须,看上去有上百岁了,如果我没有猜错,那个老爷爷是神仙?”

    “为什么?”

    小灰说:“我亲眼看见他飞上天,然后消失在云间,不见了。”

    我差点蹲在地上。如果让魔界的小混混捡去,总有一天,还是会留入魔爷爷之手,可是让神仙捡走,不但魔爷爷得不到,还可能让神仙读此书后,知已知彼,懂得用什么方法对付魔界的高手,如果这样的话,我将会被魔界唾弃罪人,到时我岂不是不正不邪,成为最难立足与天地的人。

    一股寒气从我的脚掌向上涌,我麻木站一会儿。

    小灰说:“既然被神仙捡走了,我看你还是要不回了,算了,回去吧!”

    “小灰,你不是在找个原理,想不去枫树林吧!”

    “信不信由你。”小灰生气说,“我小灰是一条忠实的狗,你绝对不要以污辱我的狗格。”

    见小灰那么认真,我相信它没有骗我,便不好意思说:“对不起,小灰,请不要生气,我绝对没有污辱你人格的意思。既然你说有人捡走,我们就回去吧!”

    回到大叔的家,大叔见我们这么快就回来了,笑着说:“是不是在半路上就找到那本书了?”

    我摇了摇头说:“听小灰说,书被一个神仙捡走了。”

    “哈哈哈……”大叔与他的女儿都笑了起来。

    “笑什么?”

    大叔说:“小灰又不是人,它只会叫,你当它是一个人,会说话吗?”

    有些事,向他们解释,也没用。我不想告诉他们我的前身是一条魔犬,搔了搔头,像傻瓜一样笑了笑。

    女孩向我走过去,说:“大哥,你受了伤。怎么会一点事都没有呢?”

    不说还好,一说我腹部就痛起来,我坐下来,腹部的痛觉开始了。

    “你觉得很痛了吗?”

    我点了点头说:“是啊,刚才明明不痛的,你一说,就痛起来了。”

    大叔微笑说:“这是正常的。你刚才一心想寻找书,心没在腹伤上,所以才会不痛。记得有一年,在比天山砍柴,不小心从一棵大树上摔下来,足足一个月,我的胳膊没有抬起过,但是一看见我的妻子,就忘记痛了。哎,要是雪梅她还活着,不知道多幸福啊!”

正文 第26章 魔界弟子

    他竟然知道比天山,我便说:“大叔,你曾经去过天比山?”

    大叔哈哈一笑说:“比天山才是我的出生地。10年前,我的妻子雪梅患重病时,我在比天山神庙跪了五天五夜,山神没有出来见我,后来,我的妻子死去了。我很伤心,于是带着小女离开了比天山,来到了这里,希望忘记不开心的事。”

    原来是故乡人,我笑着说:“大叔,我也是比天山一带的柴夫,我从前的名字叫成仙。”

    “哦,你就是那个5岁就克死母亲,10岁就去山上砍柴的成仙?”

    见他知道,我兴奋说:“对,我就是。不过,我现在不叫成仙了,成仙这个名字不适合我,我现在的名字叫魔鬼。”

    “哈哈哈……”父女两个人齐声笑了。

    跟着大叔,生活了半个月,我身体好了之后,离开了这个林子。临走时,大叔的女儿对我依依不舍,我不想伤害她,头也不回走了。

    漫无目的走着,我不知道接下来去什么地方,我的心情糟透了,魔法书弄丢了,现在就算想练魔法也办不到了。

    迷迷糊糊在山上一个草地上睡过去,突然,有人拍我一下。迷糊中,我看见前面坐着一个老人,慢慢的,我认出这个老人。他不是别人,正是魔爷爷。我兴奋走到走到他的跟前,往地上一跪,叫道:“魔爷爷,请您饶恕孙儿吧!”

    魔爷爷十分严肃,瞪着我,怒不可遏说:“小子,我离开你的时候,是这么教你的?”

    “魔爷爷要我好好学习魔法,不让命运之神捉弄。”

    魔爷爷生气说:“你知道就好了,现在你不但没有让我的意思做,还弄成这个样子,差点丧命。看来你不是我理想中的修魔者。你这小子没有魔福,我还是另选他人吧!”

    “魔爷爷,请你宽恕孙儿吧!孙儿一定痛改前非。”

    魔爷爷葫须一翘,说:“好吧,看你态度还算中肯,这一次我就原谅你,你好好练习魔法,别没什么本事就去找山神寻仇,你那两下子是打不过山神的。山神可不是一般的神仙,你现在的能力,只能跟食神、米神、财神过招。山神乃镇妖神,神力当然不低。”

    我不安说:“对了,魔爷爷,有一件事,我要告诉,那本《诛仙魔诀》,我不小心遗失了,不知你还有没有副本?”

    魔爷爷将《诛仙魔诀》扔到我身上,语气生硬说:“你的书,是我捡的。我绝对不能让这本魔法书落入他人之手。我先说明了,如果你不好好替我保护这本书,休怪魔爷爷对你下手,小子,你有没有魔根,还要靠你的造化了,魔元2100年,也就是几十年后,就是100年一届的灵山论法,希望到时你不要让我失望。”

    原来,神魔每一百年,就会相聚灵山,进行每百年一回的灵山论法。这1000年来,神界连续10次禅联第一,在九界之中,势力日渐占现。有人断言,总有一天,神界可以一统九界,成为神魔大陆的统治者。

    魔爷爷说完,就冲我冷笑几下,消失不见了。我希望魔爷爷告诉我魔法的释解,以便我能更加的悟清楚魔法的所有难解之处,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我醒来了,望着天空,原来是一个梦,心里很失望。

    很快,我看见草地上多了一本书,这时,我才知道,刚才魔爷爷进入我的梦里,虽然表面上是一个梦,但实际上,并非就是一个梦。

    捡起魔法书,我在地上跪下来,望着天空,祈求般说:“魔爷爷,我一定会不负您的重托,学好魔法,为魔界立功。”

    这一带青山绿水,环境优美,是一个极佳的修魔之地。我决定在这里将《诛仙魔诀》全部修完,直到自己成为一个可以在神魔大陆上完全主宰命运的人。

    这是南山200里外的一个小山,从南山流下来的清泉,就要从这里流过。小溪边,有鱼、有青蛙,我每天的食物来源,除了山果野鸡之外,鱼与青蛙,也是比较好的食品。

    5年后。

    我由一个16岁的少年,变成一个21岁的年轻人。我脸上的葫须稍稍长了些,胳臂变粗,〈〈诛仙魔诀〉〉我修练到了第5级。

    现在,我随手能够产生一个强大、旋转速度快的小宇宙,从嘴里吐出一口魔气,能够将一棵树化成烟雾。我开始狂妄,以为自己已经可以闯荡神魔大陆了。

    ……

    比天山,我的故乡——这是我修魔成5级之后,第一个要去的地方。

    在南山300里开外,有一个城堡,城堡里生活着许许多多的人类。当然,除了人类之外,还有有些神界中人。其中主教、神父、法师,就是最典型的神界人物。

    我也是从一只凤凰口中,知道弯月城堡的。弯刀城堡很繁华,因为南山一带,所有的人类,都希望进入这个城堡,以便生活安逸、幸福。

    我进入这坐城堡,只是为了一匹千里马。有了千里马,我才能用最快的方式,回到比天山,找山神算账。

    在弯月城堡繁华的城道上,身无分文的我,穿着一件布衣,慢慢行走。终于,我见到了一个卖马场。一个满脸扎须的大汉管理着马场,马场里的马正在踢着蹄子,似乎想向我证明它就是我要的千里马。

    刚走过去,就被大汉将我推出来,扎须大汉态度一点都不友好,生硬说:“滚到一边去,这不是你这等人来的地方。如果让你这样的人混进来,别人还以为我的马卖不出去呢?”

    我掐住大汉的手,只听见一声骨胳震断的响声,大汉腰间一弯,一把跪在地上,显得一副难受的神色,大叫道:“大爷,请恕命啊!”

    我放开他的手,轻轻一脚,将他踢得在地上滚了几个跟头。大汉在地上爬动着,很快爬到我身边,求饶一样跪在我面前说:“大爷,请您高抬贵手,我只是一个马夫,如果马有什么事,老板会打断我的腿的。”

    瞪着他,我恶狠狠说:“你怕老板打断你的腿,就不怕我打断你的腿了吗?”

    见我发威,大汉一下爬开了,缩在马槽里,不敢出来。马场里有20多匹马,各色各样,我看见一匹黑色的,向黑马走过去,微笑对它说:“黑马兄弟,我就选你了。”

    黑马嘶叫一声,似乎在向我示好。我正想放开僵绳,这时突然围过来一群人,个个手握大刀,面幕狰狞。那个被我掐断手骨的扎须大汉见有帮手来,从马槽里钻出来,向我一指,说:“就是这小兔崽子,上,杀掉他!”

    几个帮手挥刀就向我砍过来,我挡都没有挡,此刻,我修炼魔功,达到5级,体力充沛,在我的周身,遍布着一层强大的斗气。斗气比任何铠甲都更耐挡。5把大刀向我的脖子砍过来,我一动不动,只听见“当”地一声,我丝毫无损站在原地。

    “哇,鬼啊!”其中一人扔下刀,逃开了,其它人见我刀砍不破,吓得扔下刀,不见踪影。只有扎须大汉还傻瓜一样愣在原地。我向他走过去,他马上跪在地上,连尿都吓出来了。

    “大侠,请饶命!”大汉跪在地上,颤抖说。

    我也不想伤人性命,得一匹马足矣,在大汉肩膀上拍一下,说:“记住了,如果你的老板问是谁弄走了马,你就告诉他,是——魔界弟子——魔鬼。”

正文 第27章 名剑少年

    我牵着马从马场里走出来,马夫吓得不敢说一句话。可是刚刚出来,就看见一个穿着金色袈裟的僧人,手握一杵法仗,挡在我的面前。

    僧人乃佛门弟子,是佛界中人,我并不讨厌佛界,也不想得罪佛界中人。于是,我拐过弯,想离开。这个僧人挡住我,冷笑说:“公子,夺他人之马,扬长而去,只怕不太好吧!”

    我不冷不热说:“这里没有你的事,前辈,给人方便,自己方便,识相点,你还是睁一只睛,闭上只眼好一些。”

    僧人气定神闲说:“身为佛人中人,当然祟扬正义,看来今天不教训教训公子,是不行的了。”

    我毫不理让说:“谁教训谁,现在还不知道?”

    僧人毫不客气,挥出法杖,就向我扫过来。此人也算是一位修佛多年的僧人,法杖扫过来的时,一道蓝色的法焰生起,形成一道圈影,向我圈过来,似乎想将我围在圈中,将我定拿。对付他的佛法,我还是有办法的。

    佛,在正界排名最后,佛法也不是正界最至高的法术。除了如来佛祖的佛法高明至深外,另外一些佛界弟子,并不见得就很出色。

    这位僧人还没有成佛,只是一个修练佛法的弟子,所拍出来的佛气,并不能将我怎么样。我并不想跟这样的僧人交手太久,在他的佛圈圈过来时,我召集手掌心处的气力,形成一道强大的魔能量,在我的双掌之中回旋,很快,我将这团能量运集起来,让他产生强大的反回旋之力,接着,一道魔光在我的手掌心处闪现。

    当我将《诛仙魔诀》第三级练成时,我就完全可以在手掌处召集魔光。魔光是一种超魔能,魔能高速运旋,就会让魔光产生出强大的冲击力。

    一朵魔光从我的手掌处拍出去,向僧人飞过去后。僧人根本就没有想到一个我这样的年轻人能够拥有打败他的法术。只听见一声惨叫,一只左眼被击中,流出鲜血,滚在地上。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我走到僧人的面前,冷冷说:“法师,我并不想把你怎么样,你放心,你的眼睛在20天后,会自动好起来。今天只是给你一个教训,以后,不关你的事,你还是少管。我告诉你,我叫魔鬼,任何一个自称正义的人碰到我,都不会有好下场。”

    “好,我记住了,魔鬼,有一天,我一定会报仇的。”

    牵着一匹上好的马,出了马场,在一个酒店落了脚。这是一家中型酒楼,大楼里面有30多个人正在喝酒。个个手握武器,穿着体面的服装。

    为了让酒楼生意好一些,长相酒楼的老板还专门请来一个奏曲名女。此人长相标致,蒙着一面黑色的垂帘,十指纤纤,在一架古筝上弹琴。旁边,一名18岁左右的女孩穿着一件性感的袒衣,包着丰满有肉的胸脯,显得格外的诱人。

    两个戴着斗笠的中年人在我所坐的旁边,小声说着话。我魔法高强,他们所说的话,我一句都没有拉下,听得一清二楚。

    “再过18天,名剑就会破土而出,只要我们得到名剑上带来的灵气,一定可以光复天仁教,如果师父他人家还没有死,见到我们得到名剑,一定会欣慰的。”

    “师兄,这些年来,因为师父的一句遗言,你一直刻苦磨练自己,希望天仁教能够在未来有一天,可以成为神魔大陆第一教。”

    “是啊,再走上3百里,就是出剑山。作为神魔大陆六大出剑山之一,每次出剑时,就会有数百位英雄为了名剑而付出生命。师弟,假如天要亡我,你得此剑,一定要光复天仁教,为天仁教死去的同门及师父报仇。”

    “我会的。”师弟说,“师兄,我们师兄弟这10多年来,患难与共,为的就是得到名剑,以便将来成为高手,光复天仁教。”

    “走,我们还是尽快去出剑山,得到名剑为妙。”

    “……”

    两个带斗笠的人喝完最后一杯水酒,就走开了。在神魔大陆上,一个新人,不但要有高深的法术,一把出色的武器,同样重要,所以,我对他们所说的名剑,产生了兴趣。

    听这两师兄弟的口气,似乎在某一个山上,有一把名剑,只要得到那件名剑,就可以得到剑带来的灵气,让自己的功夫大增。虽然我的魔法已经不是从前所能比拟,但两次败给山神,让我觉得打败山神,可能并不想象中那样简单。

    他们师兄弟两个人想得名剑,为什么我不跟着他们,也许一样有机会得到名剑呢?跟着天仁教弟子,一天下来,过了3座大山。为了不让他们注意,我总跟他们保持在5里路左右。只要在另一座山上,可以见到他在前面一座山就行了。

    跟了两天,我看见了一座光光的山峰,山峰上没有一棵树,也没有一只鸟。山峰的顶上,冒着浓浓的黑烟,就像一座火山。山下,有几家客栈,虽然很偏僻,却异常热闹。

    这座冒着浓浓黑烟的山,就是我所听到出剑山了。山下,十分热,热气上涌。客栈里,住着一些灵界人族。我在天仁教师兄弟来后的第二天,才达到这里。

    出剑客栈里,显得异常热闹。来这里的人,全是一些不将生命放在这里的人物。这里,平均每一天,就会死上10位以上的英雄。他们的尸身,有些成了兀鹰的美餐,有些变成干尸,躺在偏僻的某个角落。

    客栈附近,经常可以见到白骨。有些乐观的江湖人,觉得无事可做,就将头骨作为球,踢着玩。让我意外的是,这里温度太高,阴气无法涉入,白骨就算在这里放10年以上,也不会成为白骨精。

    刚进客栈,我的马就被店小二接走,小二礼貌称我为大爷。进入出剑客栈,里面的人毫不掩饰聊着有关剑的问题。

    “现在每天就会出现30次的火焰喷射,会计再过一段时间,名剑就会有山。到时候,我们这里的人恐怕都会成为白骨,只有得到名剑的人,才能有机会出去。”

    “不错,最近每天都有100个以上的各教弟子前来,每天最少有10人以上死在这里。我看不如今天我们来一次决斗,谁的功夫差,先死几个再说。”

    一个老头哼了一句:“就凭你们一群饭桶,也来争名剑,不如保住一条狗命,回去带带老婆孩子吧!”

    “这位前辈的话也太无礼了吧!不知是何方高人?”

    另一个声音接着道:“普华山一带,有一个九指劈云大师,长着八字葫须,60多岁左右,右手上有三条伤疤,看这位前辈的尊容,似乎很相似!”

    老头冷傲道:“不错,老夫就是九指劈云大师,30多年来,老夫走遍普华山一带,从来没有遇到敌手。老夫一直以为,世上再也没有人可以打败我,直到10年前,一个蒙面客,深夜拜访我,我们在深山处交手,对方只出3招,就将我打败。而当时,那个蒙面客,并没有真正可以打败我,真正打败我的,是一把剑,那是一把寒光带着妖气的剑,此剑一出,就让老夫望光心寒。为此,老夫来出剑山,只希望得到名剑,以便与蒙面客再斗一回。”

    “你没有机会了。”

    寒光一闪,啾一声,一枚六角形的飞镖,定在九指劈云大师的咽喉上,九指劈云大师还没有来不及说话,两眼绝望盯着致他死地的少年,人很快就仰下去。

正文 第28章 杀手工会

    这是一个看上去不足20岁的少年,穿着一件黑色的套服,背插一把弯刀,虽然年纪不大,眉毛却出奇的浓,嘴角边还留着浓浓的葫须,长相清纯,一脸稚气,与他嘴角边的葫须一点也不般配。也许还有些人会怀疑,他嘴角边葫须,是不是肉里长出来的。

    少年为什么要杀九指劈云大师,很明显。刚刚大师的一句话,污辱了这里的每一个人,才让他出了手。

    老板唤来伙计,将尸体抬了出去。出剑客栈因为九指劈云大师的死亡,而显得更加冷寂,似乎随时都可能会有第二个人躺下。

    “来,来,喝酒。”有人这样说了一句。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人,穿着一身黄色的衣服,看上去像一个书生。他一开口,客栈才慢慢热闹起来,大家又开始酗酒,聊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