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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如意金箍棒-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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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如意金箍棒
廖势子

正文 第1章 花果山

    离孙乐圣说的“花果山”还有近五公里,雷侯他们一行人就累的快喘不过气来了。特别是两个女的林宛菡和钟思若,只剩下啜气声,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雷侯看他们实在没什么力气走路了,只好让他们就地休息。林宛菡和钟思若直接一屁股坐在道上,也不管道上都是泥土了。雷侯、云康平还有汤文浩也是就着路边一倒。

    “林宛菡、钟思若,接着。”雷侯把手机的水壶丢给她们。可能方向没掌握好,丢的有些偏了,直接滚到了路边的草丛里。

    “雷侯你要死啊,丢这么偏,本来就就没力气了。”钟思若喘着气说道。

    “思若,没没事,我去拿。”林宛菡说着就挣扎着站起来,挪到路边草丛里把水壶的挂绳拎在手里,又挪回到钟思若身边。

    “给,你先喝点水吧。”林宛菡伸手把水壶递给钟思若。钟思若接过水壶拧开盖子就咕噜咕噜喝起水来,扬起的脖子可以看到一片雪白。

    他们这是放暑假去旅游,说是旅游,其实也就在海山县范围内。海山县是个大县,管理着几十个镇几百个村。现在“花果山”在整个湖平市都是比较出名的,更别说是海山县了。

    “花果山”其实以前并不是叫花果山,而是叫野化山,但自从《西游记》在这里取景之后,就有人把这里当做了花果山。

    花果山现在还没有被开发,只是个原始景区,由于道路崎岖难走,真正来这里旅游的并不多,更多的是驴友。雷侯他们会来这玩,是他们高二的同学孙乐圣说花果山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美,他们也很喜欢看《西游记》,反正放暑假有的是时间,就约了个时间过来了。

    “云康平,你说还有多远可以到?”林宛菡侧着头问。

    “按我们的脚程算,估计还有五公里吧。”云康平嘴里叼着跟草,吐字不清的道。

    “五公里?要死啦!要死啦!还这么远,我腿都不像是我的了。”听到大概还有五公里的钟思若差点蹦起来,不过她现在没多少力气,想蹦也蹦不起来。

    雷侯看着钟思若这样,有点无语,不过想到钟思若的家境,又觉得挺正常的。钟思若就是他们钟家的小公主,没做过什么重活,体力不好也正常。

    “大小姐,你就不要发牢骚了,你看看我们身上,可基本是你们的东西。”汤文浩郁闷着道。

    “这点东西就难倒你汤大少啦?你汤大少平时老说你多么多么牛,跑个5000米都跟吃饭喝水一样容易,这是咋啦?帮我们两个小女子扛个包就这么难?”钟思若笑着挖苦道。

    “这是扛个包吗?你们这是要搬个家啊。”汤文浩指着身上的大包小包道。此刻的汤大少身上能挂的地方都挂着大包小袋,就跟一个捡垃圾的大爷似的。

    “自己说自己牛的嘛,这不表现的时候到了。”钟思若看着他的样子哈哈大笑。其他人看着也笑了起来。

    休息了十来分钟,他们起来继续赶路。虽然一路上钟思若嘴上不停抱怨,中途休息了好几次的份上,倒是也坚持了下来。赶到花果山脚下小村的时候,大家都是彻底累趴了。

    村口孙乐圣已经等了他们一个多小时,总算看到他们的身影在田间,歪歪扭扭的走着。三个男同学身上挂着大包小包,林宛菡和钟思若两只手也提着一个水壶。看到他们出现,孙乐圣不禁大喊起来。

    “雷侯、汤文浩、云康平,你们总算来了。”

    “孙乐圣,孙乐圣。”看到孙乐圣,他们也兴奋起来,不停的遥着手,加快了步伐。林宛菡被钟思若拉着,不由自主的往前慢跑了起来,到了孙乐圣近前的时候,钟思若叫着:“孙乐圣,你怎么只喊他们,不喊我们啊?”

    “没没。”孙乐圣看到女同学靠这么近,脸微红起来,结巴着解释。

    “孙乐圣啊孙乐圣,你还是这么害羞,能像个男人不?”钟思若大笑起来。林宛菡也微微笑着。看到她们这个样子,孙乐圣只觉得心不受控制的怦怦怦跳起来,脸更红了起来。还好这时雷侯他们也到了,算解了他的围。孙乐圣接过他们的两个大包,扛起来就在前面带路。

    随着越往前走,道路开始宽了起来,视野也越发开阔。转了个弯,只见一片花海呈现在眼里,姹紫嫣红,美不胜收。林宛菡他们被这片花海彻底震惊了,实在是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一片花海,简直是满山遍野啊。

    孙乐圣猜到他们肯定是这个表情,每个人张着嘴,一副不可思议状。

    “这下相信我的话了吧!”

    “相信,太相信了。美,实在是美。”汤文浩忙不跌的回应起来。

    钟思若的表现就更夸张了,“啊啊啊”叫着小跑起来,本来还累成狗的众人,也都感觉神清气爽,疲惫感一扫而空。

    “好你个孙乐圣,竟然住在这么美的地方,世外桃源,这是世外桃源啊。”雷侯对孙乐圣擂了一拳说。

    “其实看久了也就那样,无非就是花多了点。”孙乐圣倒是觉得没什么。

    “你们村里还有多少人住在这里?”汤文浩问道。

    “包括我还有十多户,大多数是老人和孩子,成年的大部分在外面打工,有钱的也都搬出去了。”

    一路聊着,越来越靠近花海,花香阵阵,耳朵里充满着嗡嗡声。等蜜蜂飞起来的时候看起来像一片黑雾,吓了雷侯他们一跳,这是得有多少蜜蜂才能看起来像这样。跑在前头的钟思若此时也站在那里没动,好像被吓住了。等孙乐圣他们走到身边的时候才颤着声问“这些蜜蜂不会蜇蜇人吧?”

    孙乐圣看着她的样子有点好笑:“不会蜇人,只要不去骚扰它们。”

    “宛菡,快把我手机给我,我要拍照。”钟思若现在想起来还没拍照,这么好看的地方不拍照,那不是浪费我颜值嘛。林宛菡从云康平身上挂着的袋子里找到手机,递给钟思若。

    钟思若接过手机就自拍起来。钟思若身高近一米六五,穿着一身的运动套装,再加上皮肤白皙,身材匀称,青春美少女气息扑面而来,三个男同学都有点看呆了。

    林宛菡看到他们这样子一阵无语,有必要这么花痴吗?林宛菡自己身高也在一米六三左右,穿着跟钟思若一样的运动装,她们俩一起去买的。皮肤虽没有钟思若白,但已经算挺白的那类了,不过身材比较单薄,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样子。在学校也是和钟思若这个校花一个颜值档次的。

    期间钟思若还拉着林宛菡一起拍,两人都是美少女,男生们看着超养眼。一路欢笑着就来到了孙乐圣的家里。孙乐圣家在离花海很近的半坡上,是一栋木房子,分上下两层,房间不多,只有4间。厨房是在木房子旁边,一个用土堆着的简易炉灶,上面一口锅。有一张木桌子,几张凳子。还有个长条桌离炉灶很近,上面放着调料品和碗筷等。

    “过来看看你们的房间,看满不满意。”孙乐圣叫几个同学上到二楼。“这间是你们两个女孩子的,旁边这个大点的是你们三个的。”孙乐圣先指着两个女同学说道,说完又指着雷侯三个男同学。钟思若和林宛菡推开他们的房间,看到屋子很干净,中间一张双人床,上面有新的被子床单,床头两边各有一个柜子,可以放衣物这些。她们两个看着还挺满意的。

    这边三个男同学的房间也是一样的,床比女生的要大许多,睡4个人估计都没问题,床头柜倒是没有了,房子不够大,放不下。不过门口这边也有一个立式的衣柜,放东西刚刚好。他们都挺满意的。毕竟都知道孙乐圣的家境条件,肯定比不得县城了。

    “好了,东西都先整理下,看你们也比较累,都先休息下。晚上要吃什么?”孙乐圣对同学们说道。5人是九点多从县城出发,县城到镇上就走了2个多小时,走山路走到下午3点多才到,中午吃得干粮,现在确实比较累。这也是为什么花果山虽然已经出名了,但是还是没什么人来的原因。实在是路途颠簸山路难走啊。

    “都有些什么吃的?”林宛菡最先整理好,下来问孙乐圣。林宛菡看起来柔柔弱弱,其实身体素质是真不差,起码她看起来好像不怎么累的样子。孙乐圣看着美少女,有点局促。

    “有青菜萝卜鱼干,还有野兔野鸡等。”为了让楼上的人听清有什么菜,孙乐圣几乎是喊着。楼上不知谁听到野兔野鸡就嚷了起来,听不太清说的什么。孙乐圣和林宛菡就听到嗵嗵嗵的声音,明显有人在飞奔下楼,于是两人就盯着楼梯口。十多秒不到,就看到雷侯这个吃货现出了身形来。

正文 第2章 吃货啊

    吃货果然是吃货啊,一听到吃的就这么激动,要不要这么夸张?林宛菡和孙乐圣对视了一眼,都摇了摇头。其他人听到这么大动静,也不休息了,都下来看看。

    等大家报完菜单,孙乐圣就开始开动起来。林宛菡点的是炒青菜,钟思若喜欢吃鱼干,雷侯就要吃肉,孙乐圣打算给他弄个红烧兔肉。汤文浩没吃过野鸡,点了个野鸡汤,云康平看到有野蘑菇,就想尝尝。6个人5个菜就够了,份量弄多点就是。

    孙乐圣手速很快,先洗干净鱼干,用竹篮子晾干水。鱼干弄好好洗野蘑菇,洗好后开始烧水。烧水是用来烫野鸡和野兔,烫一下比较好拔毛。有些人杀好野兔后直接剥皮的,孙乐圣不喜欢剥皮。同学们就看着他动手,没有要帮忙的意思,其实是大家都不会弄,帮不了。等孙乐圣收拾好野鸡野兔,时间已经来到了5点多。

    “我现在去菜园摘青菜,你们可以跟我去看看或者在这里休下。”孙乐圣说完看着他们。只有林宛菡想看看他家的菜园,其他人又回了楼上睡觉去了。

    菜园就在木屋后面一点,用竹篱笆围着。来到菜园,林宛菡只见有五块不大的田垄,每块田垄上都铺满了绿油油的蔬菜。孙乐圣直接走到种青菜的地方,开始摘青菜叶子。

    “孙乐圣,你的菜长势还真不错,你看这青菜叶子,青翠欲滴,宛如玉石,也太漂亮吧,还有这个是萝卜吧?这么水嫩,白里带着透,看的我口水都要下来了。”林宛菡看着这片菜地,感觉跟她在菜市场看到的都不一样,就是看起来更新鲜更水嫩的感觉。

    “有吗?我感觉都差不多啊,不过经过你一说好像还真有点不同。我记得以前好像确实没有这么青翠欲滴,好像是一年前才开始慢慢变成这样的。不止青菜是这样,好像所有的植物都是这样,看起来特别有活力。那片花海你来的时候也看到了,就只冬天的时候才会谢,我好像没看到哪里的是这样的。”孙乐圣挠挠头,也是有点疑惑。

    “还有,不止是植物,动物好像也有点不一样,就我那野兔,力气好像比以前大多了。我弓箭射中它的腿,追了好久才把它捉住,而且我捉的时候差点咬到我。摘好了,回去吧。”孙乐圣边说边往回走,林宛菡也跟上。

    “你们这里空气也非常好,就感觉呼吸都有点轻松自然的味道。真好啊”林宛菡感慨道。她家一直在县城,基本上可以说没有去过乡下。城市就算不说大家也知道空气质量咋样。这次她是第一次来农村玩,而且是这么偏僻的小山村。

    “以后想来玩就和他们过来就是,现在来了一次,路熟了也不怕迷路。你要是想一个人来也没问题,提前通知我,我到路口接你。”孙乐圣说完还不好意思看她。他知道林宛菡不可能一个人来的,不说父母不会同意,她自己也不好意思一个人来。

    “嗯,到时候再看吧。”林宛菡轻轻的答道。她明白自己不可能一个人出门的。

    回到木屋,添加好柴火,孙乐圣先叫林宛菡去叫其他人起床,他自己则开始做菜。

    最先做的是红烧兔肉。把油热好,把准备好的配料倒入爆香,等香气起来后再倒入兔肉翻炒,待炒至金黄色,就可以起锅了。兔肉一定要先用滚水煮熟煮烂,不然炒出来的不烂,吃起来也没什么味道。其他菜都是属于家常菜,十多分钟也就搞定了。

    雷侯他们起来闻着香气,都嗵嗵嗵的快步下楼,听的孙乐圣还以为他家的小楼都要倒了。

    还是雷侯这个吃货最先到的,一把就坐到了桌边,使劲吸着鼻子。香,实在是香。第二个是钟思若,后面的是汤文浩、云康平和叫他们起床的林宛菡。等人到齐,坐好后,晚餐就正式开始了。

    “真香啊,孙大圣,没想到你厨艺这么好啊,不错不错,姐姐今天有口福了”钟思若一点也没有客气,拿着筷子就夹了条小鱼干放入嘴里。孙乐圣炒的小鱼干香味扑鼻,咬起来酥脆可口,吃的钟思若眉开眼笑。

    “老孙,你是真牛比,这红烧兔肉吃完后,哥以后还怎么吃饭了啊,要是以后饿瘦了你得负责。”这样说话的一看就知道是雷侯,这厮吃的是满嘴流油。

    兔肉本身就比较鲜嫩,再加上爆炒后香味直钻鼻孔,雷侯本身就是个肉食动物,这下直接就放飞自我了。连不怎么喜欢吃肉的钟思若和林宛菡都吃了好几块,可见这兔肉确实做的成功。

    “老孙,菜味道确实好,不错不错。”云康平吃的是野蘑菇,这野蘑菇比卖的香菇味道可是不一样的。首先是口感特别嫩滑,吃起来有股淡淡的泥土味,不仅不让人反胃,反而给人淡淡的香味,再加上本身的蘑菇香味,当真是人间美味。

    林宛菡面前的是她喜欢吃的青菜。这青菜叶子炒出来还是青翠欲滴,看起来是鲜嫩无比。林宛菡咬了一口,顿时鲜味扑鼻,青菜独有的香味直冲味蕾,她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她最喜欢吃青菜,所以很多饭店的炒青菜都吃过,但是没有一家的能达到现在的口感,真好,来的真好。

    汤文浩端着一碗野鸡汤,这个菜尝下,那个菜也吃下,也是吃的不亦乐乎。

    这个野鸡汤没有放其他的配料,就加了点生姜去腥味,就已经是鲜美无比,野鸡肉炖了很久,吃到嘴里入口即化,不像有些地方煲的汤,烫很好,肉确没法下口。

    孙乐圣被他们叫“孙大圣”“老孙”也很无语,没办法,现在《西游记》太火了,基本上全国都知道孙悟空这个齐天大圣。孙乐圣不仅姓相同,名还有个圣字,不被这几个死党这样叫才奇怪。听久了其实也正常,谁还没几个花名不是。

    “雷侯,你爸怎么给你取这个名字?挺雷的哈。”汤文浩笑着问道。其他人听到汤文浩这样的问题,也抬起头笑着等着看雷侯怎么说。

    “你们以前要是这样问,我可能真不想说,不过看在老孙做菜这么好吃的份上,我就告诉你们。”雷侯笑眯眯的说着。

    “我爸那时候不是在港城发展吗,听到最多的就是雷侯,他就想着,我要生儿子就取这名,一说出去保证天下知名。去港城的内地人谁不是第一句话听的就是雷侯,我爸刚开始的时候不知道啥意思,后面才知道的,知道他也说不改了,我妈刚开始死活不同意,后来不知道被我爸怎么一说,又同意了。”

    “你们是不知道啊,我被这名字坑了多少次。一听到别人说雷侯我就以为是叫我,特别是去港城的时候,听的我都要怀疑人生了。后来听久了也就习惯了,还好我们这边不是说的粤语,不然我肯定改名字。”

    不等雷侯说完,其他人就哈哈大笑起来。钟思若最夸张,嘴里的小鱼干都喷了出来,还好有点心理准备,没有对着桌面,不然大家都要吃她口水了。其他人虽然夸张,但比起钟思若还是要克制许多的。在雷侯转学过来自我介绍的时候,大家就对他名字有过各种猜测,当时就有人有说过这种想法。

    等众人吃的差不多了,孙乐圣就起来收拾碗筷,今天每个人都吃的非常饱,是感觉从来就没吃这么饱过。看大家都吃饱了,孙乐圣就说带大家去一个好地方。

    孙乐圣说的好地方其实就是楼顶,旁边有个梯子可以上,孙乐圣最先,他上去后是钟思若和林宛菡,后面是三个男同学。六个人坐在屋顶上,头上是无尽的星空,微风带来花香阵阵,所有人都被这夜色征服了。连最喜欢说话的钟思若都沉默了,更别说其他人了。大家都静静的看着星空,感受着这无声的夜,一种友谊的情绪躺满了每个人的心头。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啪”惊醒了众人。

    “靠,这么大蚊子。”雷侯伸出手,展示着手上的战利品,一只刚被他打死的蚊子。这蚊子确实比较大,也就比苍蝇小点,手掌上一大块血斑,是刚才吸得血。

    “孙大圣叫你们来的时候就说了不能穿露肉的衣服,你还穿个短袖,不咬你咬谁。”钟思若这个大姐大有点兴灾惹祸的笑着道。他们都没见过这么大的蚊子,一时都好奇的盯着雷侯的手。雷侯等他们看的差不多了,手就往衣服上一抹,死蚊子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明天我带你们先去看瀑布,有没有听到点轰隆声,那就是瀑布,离我们这里还有点距离。”孙乐圣对大家说。大家都说好,听你安排。被雷侯打破了这寂静的夜,大家又开始自由的聊着天,看着星空,闻着花香。等孙乐圣发现已经比较晚的时候,叫大家下来洗澡休息,毕竟他们确实也累了一天。

    大家洗漱好之后,各道了个晚安,进入前面安排好的房间,没多久便沉入了梦里。

正文 第3章 意外

    第二天一早,孙乐圣把他们叫醒。等了会,大家都起来洗漱。

    木屋前面的院子里有一个大水缸,水是山上用竹子引流下来的。全部竹子打通中间的节,一根连一根对接起来,花了几十根长竹子才到的木屋前。孙乐圣和他爷爷花了半个月时间才搞定,水非常清澈,可以饮用,略带点甜。

    等他们都洗漱完坐在桌子前,孙乐圣把锅里蒸的红薯玉米端到桌子上,接着给每个人碗里加了碗小米粥。

    “早上吃这个习惯不?不习惯的话昨天还有红烧兔肉和小鱼干,可以就着喝粥。”孙乐圣怕他们吃不惯。

    “我吃玉米和粥就可以了,一直都喜欢吃玉米。”林宛菡道。

    “我喜欢红薯,把昨天的菜也拿出来吧,想吃的可以自己吃。”钟思若其实是自己想吃小鱼干。孙乐圣把菜厨里的兔肉和小鱼干端出来。

    “对了,还有一个喝粥最好的配菜忘了拿上来了。”说着话又转到厨房,把一碗腌菜端了上来。

    “知道这是什么吗?这个是腌菜。先把整棵白菜洗干净,然后放到开水里烫一下,不要烫太熟,不然腌的时候一下子叶子就烂了。烫好后放到罐子里,用石头压好,加水,加点盐,水过了菜面多一点,密封好,这样过几天捞起来就可以吃了。这个加点辣椒,炒起来是最好吃的,很下饭,喝粥也是最好的。”孙乐圣自己也是最喜欢喝粥配这个菜。

    “我尝尝,看是不是有你说的这么好。”钟思若和雷侯都把筷子伸到碗里,夹起来吃了一口。果然如孙乐圣说的那样,带点酸,有点辣,非常可口,伴粥果然非常不错。

    “宛菡,汤文浩你们都尝尝,真的不错,宛菡你肯定喜欢吃。”钟思若向林宛菡他们说道。

    有这个配菜伴粥,早餐很快就吃完了。孙乐圣带着一捆绳子就带着他们向瀑布方向行去。

    “孙大圣,去玩还带一捆绳子干嘛?”钟思若看到孙乐圣身上挂着绳子,有点不解到,其他人也转头看着他。

    “这个啊,是为了安全起见。比如不小心掉到山沟里,或者水里等,都能用的上。虽然大家都小心,可是也不敢保证就没有不注意的时候,所以带着预防万一。”孙乐圣解释道。

    他们这里的村民上山等都是会带着绳子防身。

    孙乐圣在前头带路,走了会他们就又看到了那片花海,虽说昨天已经看过了,今天再看还是觉得震撼。钟思若见到花海则又拉着林宛菡使劲拍照,拍完她们自己觉得还不够,开始拉着男生一起拍。于是在花海边就玩了半个多小时。

    “孙乐圣,花海可以进去吗?我想到花海里面拍点照片。”钟思若看到这么多蜜蜂飞来飞去,不太肯定自己可以走到花海中心。

    “最好还是不要去,上个星期有一伙驴友还没走到花海中心,就被一群蜜蜂蛰了,吓得赶紧出来,整个头都被蛰肿了。”孙乐圣赶紧劝说道。

    听到是这样的情况,钟思若就打消了这个念头。绕着花海一直往山里走,瀑布的轰隆声越发清晰起来。等他们爬过一个小山顶的时候,眼前呈现的画面就像来到了电视剧《西游记》中的花果山。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整片的瀑布群,高低错落,白茫茫一片中又有黑色山石穿插其间。中间的主瀑布最为显眼,像一条超宽白丝巾挂在山崖间,气势恢宏,震撼人心。现在的视角还看不到瀑布底,只能看到蒸腾而上的水雾。此时瀑布上方还有一道绚丽的彩虹跨越上百大小瀑布,宛若虹桥。一行白鹭呈人字从虹桥下面飞过,清亮的叫声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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