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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神教父-第1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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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哥一把抓住青年,没让青年跪下。“这个世界上,除了生你养你的父母,没有人能你下跪。我帮你,并不是看你可怜,只是看在你的一片孝心上。等你父亲出院后,你可以到这里去上班。”
说完,肥哥掏出一张纸,写了一个电话塞到青年手中,转身离开了。
青年看着肥哥的背影,久久的不能言语。
——
王静觉得今天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先是被白熊抓去险遭杀害,贞洁也差点不保,后来被肥哥所救,见到了一个男人刚烈冷血与柔情的双面性,接着又看着肥哥在医院里对院长和女医生已经县长强势相逼,但却又为一个穷苦的残疾人付了全部的医药费。
王静有些迷惑了,自己是真的爱上了这个男人?一颗冰封了三十年的心就在这一霎那被打开了?王静有些不知所措。她虽然支撑着一家小报社,她虽然被许多人赞为女强人,但她却依旧是一个个不折不扣的女人,一个在感情上从未有过任何经历的女人。
好吧,爱上就爱上了吧。王静承认自己爱上这个有些肥胖,有些坏,有些嚣张,但却有大片柔情,大片正义感的男人。可是,这个男人却是自己好姐妹的男人,自己又怎么能抢好姐妹的男人。
“王姐…”就在这时,尚晴醒了过来,轻轻喊了一声。
王静一愣,转过身,坐在尚晴的床边,摸了摸尚晴的额头关心的问道:“怎么样?好点了吗?哪里不舒服?”
尚晴摇摇头。“王姐,我好多了。这是在哪?”
“这当然是在医院了,还能在哪?你个傻妮子,竟然躺在人家怀里就睡着了。”王静点了下尚晴的鼻子,取笑的说道。
“王姐,你笑话我…”尚晴脸色大羞,瞪了王静一眼。
“呵呵…王姐又不是外人。小晴,你找了个好男人。”王静笑了笑,有些羡慕的说道。说完,她不由的又想起了自己纠结的爱。
见王姐这么说,尚晴愣了愣。“王姐,你说他是好男人吗?可是他是个黑社会,他杀了那么多的人;;;”
王姐摇摇头,笑道:“傻丫头,王姐比你多吃几年的盐,有些事情比你看的更加清楚。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混黑社会的也全不是坏人,相反,那些政府官员大批大批的贪官污吏。而且,天浩会占据了整个省城,省城现在不仅不乱,反而被天浩会管理的有条有序。再说了,你管他是不是好人,只要他爱你就好了。”
尚晴愣了愣,然后点点头,打量了一眼王静,迟疑的问道:“王姐,你是不是也喜欢他?”
王静一愣,点了下尚晴的脑袋,笑道:“傻丫头,你胡说什么呢。”
尚晴摇摇头,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虽然王静说话时极力的演示那分羡慕之色,但同为女人的尚晴还是发现了王静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那一丝丝对肥哥的爱慕之意。
和王静一样,尚晴也有些迷茫了,一方面是对自己照顾有佳的好姐妹,一方面是自己心爱的男人,舍谁取谁,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决定。
说真的,尚晴孤身一个人在这个城市,平时一些事情多亏了王静的帮助,对尚晴来说,她是真的把王静当成了亲姐姐一样看待。如果是别的东西,尚晴会毫不犹豫的和王静平分或者送给王静,但这次却不是东西,更不是钱,是一个心爱的人,是一份感情。试问,感情又怎么能平分?又怎么能转送?
好吧!一切随缘吧。若是他愿意的话。
——
肥哥此时还不知道自己这次走了桃花运,一下子得到了两个美女的芳心。他此时正呆在房间里,抽着烟,等待着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出现。
“肥哥,那小子快回来了,还有几分钟。”一个小弟接完了点化,走过来对肥哥说道。
“恩。”肥哥点点头,双目一眯,丝丝杀机流露出来。
小弟们见状,心里纷纷有底了,看来这次,肥哥是真的怒了。
——
一辆加长的林肯在路上快速的疾驶着,后面跟着一辆银色的面包车,王虎坐在林肯车里,喝着红酒,想到今天抓的两个女人,他嘴角扬起一丝****,伸手挠了挠自己那肮脏的东西。
“虎哥,到了。”王虎正想着待会该如何虐待两个美女呢,前面的小弟便开口说道。
王虎睁开眼,看了眼车外,却发现车外没有一个人。
“操他妈的!一个人都没有,还真以为没人敢动他们了?!”王虎咒骂着,走下车,向屋子里走去。
四周静悄悄的,就好像是被隔离一般,听不到丝毫的声响。只有旁边不远处的草丛里偶尔传来的鸟叫声告诉王虎,他的听力是正常的。
“白熊?”白仁彪又叫了几声,可周围依旧是静悄悄的,沉闷的可怕。
王虎心中一沉,快步的向房间走去。一脚踢开门,王虎被吓了一跳,身体一阵踉跄,差点儿栽倒在地上。只见在这间房间里,整整齐齐的摆放着白熊和他兄弟的十几具冰冷的尸体。鲜血从他们的喉咙间汩汩的流出,然后凝结在他们的周围,空气中充斥着一种让人作呕的血腥气息。
王虎杀过人,可是他还从来没有看到这么多具尸体摆在他的面前。王虎的脑袋里一阵阵的蒙,一颗心就好像是被一根看不见的丝线吊到了半空,不着天不落地。
“王虎?”就在这时,肥哥带着四个天浩会小弟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王虎就好像是触电了似的猛然转过身来,惊愕的看向肥哥,沉声问道“你们是谁?这些人是你们杀的?”
肥哥冷笑一声,幽幽的说道:“除了我们还能有谁?”
听到肥哥的话,王虎心中狂震,一下子向后退了好几步。满是惊恐的看向肥哥,问道:“为什么?你们为什么要杀我的人,我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肥哥摇了摇头说道:“没有,我甚至都不认识你!”
“那……那为什么?”王虎越的不解了。
“因为你不该抓我的女人,而且妄想侮辱她。”肥哥眯着眼,脸色低沉的说道。
“啊!”白仁彪惊叫了一声,满是惊骇的说道:“你们……你们是来救那个女人的?”
“答对了,去死吧!”肥哥出一声冷哼,身形忽然启动,宛如一枝射出去的箭一般的向着王虎快速的掠了过去。
肥哥的动作奇快,王虎哪会是赵武的对手,还没等反应过来,柔软的小腹就重重的挨了肥哥一拳。伴随着剧烈的疼痛,王虎宛如一个断线的风筝,惨叫着倒跌了出去,然后重重的砸在地上,激荡起一片尘土。
这一拳头差点儿就要了王虎的老命,王虎只觉得体内所有的脏器都纠缠到了一起,一阵阵的剧痛,让他的额头密布着汗珠。
“别!别!放了我,我可以给你钱…”白虎一边大声说着,一边坐在地上向后爬去。
“怎么?你再叫你车里的小弟?”肥哥走到白虎的身前,冷笑道:“只可惜,他们跟错了老大,你这个老大没有本事保护他们,所以他们已经死了。”
王虎听见肥哥这么一说,急忙回头望去,只见车子两旁躺着**个人,不是他的小弟又是何人?想到肥哥能无声无息,在短短不到一分钟之内杀死这么多人,王虎的心里更加的恐惧了。
“还好,没关系,你的小弟们不会寂寞,因为你很快就会下去陪他们了。”肥哥从身边天浩会小弟的手中拿过一把砍刀,冷笑着向王虎走近。
看着肥哥一步步的逼近,王虎的脸色惊得苍白无色,肥哥那一声声的脚步声就像是死神在一下一下敲打他的脑壳一般。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可以给你钱…那两个女人不是已经被你们救走了吗?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恩怨了,你放了我,我可以给你很多的钱。”王虎断断续续的说道。
“虽然我不缺钱,但如果是别的事情,或许用钱真的能解决了,可是这件事不行,因为你动了我的女人。”肥哥摇摇头冷声说道。
“二百万…三百万…五百万!只要你不杀我,我给你五百万…”王虎是真的怕了,他是第一次感觉到死亡离自己这近,都是杀人,只不过以前是他杀别人,现在是别人杀他。
“哼!你的贱命值五百万?”肥哥冷哼一声,把手中的砍刀扬了扬。
“一千万!只要你不杀我!我给你一千万!求求你不要杀我,不要杀我…”王虎祈求着,双手在地上磨破了,鲜血正直流他却一点都没察觉道。
“不想死?放心,我不会让你那么容易就死去的,我会慢慢地,一点点的折磨你致死!”肥哥冷声说道,双目微微眯了起来。
或许是明白了用钱打不动肥哥,王虎突然大声说道:“我告诉你!杀了我,你也不会好过!这H市都是我的人,就连警察都是,你杀了我,肯定跑不出这H市!识相的,就赶紧放了我,大家分道扬镳,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哼!我老肥长这么大,还真没怕过谁。好了,看你这么能说,而我又不喜欢听废话,所以,就先割了你的舌头吧。放心,我有办法,只会让你痛,但却不会让你死的。”肥哥冷冷的说道,说完,不等王虎反应过来,手起刀落,王虎的嘴里便满是鲜血。
“啊!;;;”王虎吃痛,大声痛叫出来,翻滚在地。
…
609 丁梦篇
“爸爸妈妈,我要吃冰淇淋!”炎炎夏日之下,一个穿着花裙子的小女孩指着街边窗户里的冰淇淋柜台对身旁的一对男女说道。
男女看了眼冰淇淋柜台,对小女孩笑了笑,然后男子抱起小女孩说道:“好!宝贝女儿想吃什么,爸爸妈妈就给买什么,走!咱们去买冰淇淋!”
说着,男女抱着小女孩走进了冰淇淋店。
不一会,男女抱着小女孩走了出来,小女孩手中拿着一个五颜六色的冰淇淋。
“宝贝女儿,冰淇淋好吃不好吃?”男子对小女孩笑呵呵的问道。
小女孩咬了一口冰淇淋,冰淇淋沾了小女孩满满的一嘴巴,然后小女孩点点头笑嘻嘻的说:“好吃!”
“只要宝贝女儿听话,爸爸妈妈给买好多好多的冰淇淋好不好?”男子捏了下小女孩的鼻子笑着说道。
“好!谢谢爸爸!谢谢妈妈!”小女孩点点头,在男女的脸上各亲了一口。一家三口笑着离开,却不曾注意到站在一旁树荫下一双渴望的眼睛。
十岁的丁梦抿了下嘴唇,擦去额头上的汗珠。她上身穿着一件已经看不出颜色起球的衬衣,下身一条粗布灰色裤子,脚上一双硬塑胶鞋托,浑身土里土气的,唯独一双眼睛还闪着几分灵气。只不过此时这双眼睛却显得有几分伤感,几分渴望。
她热,炎炎下热,骄阳酷暑,气温已经高达三十度,她又怎么可能不热?看着别人吃冰激凌,她也想吃,可她吃不到,因为她没钱。
她,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她,是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自从父亲因病去世之后,她的家里就一直过着艰苦的贫穷日子。
偷?丁梦摇摇头,她依旧还记得去年时她看见别人吃糖果,偷了妈妈的几毛钱去买了几块糖果,被妈妈发现狠狠惩罚了一顿。
妈妈告诉她,想要得到什么东西,就要付出什么。如果想要买好吃的,漂亮的衣服,就必须要有钱,如果想要有钱,就必须好好学习。
好好学习,是的,好好学习,在那之后,丁梦就一直努力学习,成绩一直排在班级第一,即使是在全年级也是前一二名的。
每当得到一次好成绩,丁梦便会告诉自己,离有钱更进一步了。
渐渐地,丁梦长得了,她似乎懂得了许多,她懂得了妈妈的话,知道了21世纪最需要的便是人才。所以她更加努力地学习。
那一年,学校推荐丁梦参加一项数学竞赛,丁梦参加了,她获得了第一名,得了二百块钱的奖金,她把这200块钱奖金交给母亲。母亲却告诉她,那是她努力得来的,要她自己支配,但千万不要乱花。
后来,丁梦更大了,身边的同学穿的越来越时尚,每天不是打扮就是攀比,又或者是谈论哪个明星长得帅,哪个明星和谁谁又出绯闻了。他们讥笑丁梦,因为丁梦像是一个土包子一样。
可是丁梦不在话,因为她知道她是幸福的。她永远忘不了那个冬天,那次大雨,因为大雨来的突然,她没带雨具,母亲穿着雨衣,冒着大雨,顶着刺骨寒风给她送来热情腾腾的包子。
她要好好学习,因为她除了知识外,她没有其他的东西能换来钱。她需要钱照顾妹妹和母亲,她要让她们过上好日子。
身体?丁梦长得不丑,而且不仅不丑,反而很漂亮,不施粉黛的脸上挂着一层冷漠,像是冰山美人一般吸引着异性的荷尔蒙。或许身体可以换来钱,可以换来好的生活,可是她不屑那样。
身边的同学早熟了,恋爱了,每天都沉浸在亲亲我我、花前月下。丁梦有不少的追求者,可是她却没有一个男朋友,那些情书在送来的下一刻便会静静地躺在垃圾桶里。因为她知道,现在的爱情不能给她带来什么,只会占用她的学习时间。而且,她穷,但她却不想成为有钱人的****工具。
直到那一次。
丁如是丁梦的亲妹妹,自己妹妹的性格,丁梦一直都知道,但她不想多管什么,只要妹妹是快乐的,其他的都不重要,她爱妹妹,爱母亲,胜过于爱自己,以后,只要有她赚钱照顾母亲和妹妹就好了。
那一次,丁如的性格惹怒了一个女生,那个女生领着自己男朋友带了一伙混混找丁如,丁如跑到了丁梦的教室,那些混混跟到了丁梦的教室。她把丁如拉到身后,用自己瘦弱的身体挡在了丁如的身前。
就在那些混混不耐烦要出手打她时,林浩救了她。
林浩是班里前几天才来的插班生,说真的,丁梦对林浩没有什么好印象,在她眼里,林浩和其他男生都一样,都是有钱人家不知道好好学习,只知道打架斗殴的有钱公子哥。不,林浩比那些公子哥还过分,最起码那些公子哥还认识课本长得什么样子,不会像是林浩一样,上几何课却拿着历史课本。
林浩打架很厉害,自从林浩第一天到这个班级来的时候丁梦就知道,那一天,林浩以一敌五,打败了肥老大,成了高一年级的一个老大。
虽然知道林浩打架很厉害,但丁梦没想过林浩会出手帮她。不过她却永远忘不了那天林浩指着她说她是他马子,然后伸手扭断了别人的手指。
马子?丁梦曾没想过有一天会有人把这个词用在她身上,在她心里,她未来的男朋友应该是文质彬彬的,绝不会说这些粗鲁的话。
想英雄救美,赢得美人归?电视里的剧情一遍又一遍的播,太老套了。丁梦并没有因为这事对林浩改变什么看法。
丁如好像天生就不会安静,这件事传到了母亲那里,然后丁梦拗不过母亲,请林浩回家吃了顿饭。
让她有些意外的是,林浩在她家里和在学校里完全是两个人,乖乖的,文质彬彬的,很有礼貌,倒是给母亲留下了好印象。
好吧,就只这一次,不会再有下一次了。丁梦对自己说道。
若不是亲耳听到,丁梦做梦也不会想到外表那么没心没肺的林浩有那么悲惨的身世。那个春游的晚上带她太多的想不到了。
想不到林浩会有那么好的厨艺,想不到林浩会有那么细心的柔情,想不到林浩会有那么可怜的身世。
在那次后,丁梦对林浩改变了看法。
随着接触的越来越多,丁梦发现林浩不错,真的不错,从某一方面来说,林浩不仅不坏,反而还是个好人,之所以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坏,只是他在努力地保护自己。
那天中午,林浩再次救了自己,孤身一个人在数十个黑社会混混手中救下自己。
看着林浩身上的伤,丁梦承认自己被感动了,被林浩高超的演技成功骗到了。
再后来,丁梦意识到自己爱上了林浩,可是她不能爱,因为她知道妹妹也爱着这个男人。
有人说爱情是毒药,丁梦以前以为这句话纯属虚构,但现在她知道了,这句话不是虚构,而是千真万确,因为人的感情有时候不是由自己控制的。当你越不想去想时,你就会越去想。当你想刻意记住时,往往却会忘记。
丁梦不想去想林浩,可是却不由自主的把事情联系到林浩的身上,她刻意的想忘记林浩,林浩的身影却又像是烙在了她的脑海里一般,怎么也甩不掉。
610 卷二
“知道吗?这次风雷门招收门人,咱们村里的狗娃和二愣子几个都考验合格了!过几天就能进风雷门学习武艺呢!”
暖风徐徐,朝阳高高的悬在东边天际。茅草木屋之间,三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妇女站在太阳下晒太阳,其中一名中年妇女随口说道。
“这有什么稀奇的?咱们村长的儿子刘青不是去年就进了风雷门学了一身好武艺,我可是亲眼见过刘青少爷一拳把一只大狼狗给打死了!”另外一名妇女炫耀的说道。
“是啊!这风雷门来了,倒是给咱们村带来了天大的好处,现在村里的娃只要交上一些报名费通过考核就能进风雷门学习武艺,以后也不用像是咱们村里的男人一样做个柴夫了。”
“那还用说!说起来,咱们村的娃从小都上山下河的,身子骨强壮的很,哪里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能比的,风雷门的考核哪有不通过的理。”
“过了这次,村里十四岁以上的男娃应该全部都进风雷门了吧?等以后这些娃从风雷门学得好武艺也就有出息了。”
“谁说的?咱村不是还有一个没进风雷门的吗?”
“还有一个?谁啊?哦,你是说林家的那小子林凡?”
“可不就是他嘛!都已经十六七的大伙子了,还整天的上山砍柴打猎。”
“呸呸呸!好端端的提他干什么?晦气!他娘是个贱妇,跟着有钱男人跑了,他还说不定是谁的孩子哩,弄不巧还是别人的野种呢!你们没看他一出生长的就和别的娃不一样吗?”
“嘘…来了,都别说了。”一个中年妇女看见不远处走来一少年,急忙对另外两名妇女说道,说完又假装大笑起来,岔开了话题。“啊!…刘家婶子,今天气真不错哩!”
“是啊!是啊!早上晒晒太阳真是舒服!”其他两名妇女也看见了少年,赶紧附和着打起了哈哈。
少年的身体有些消瘦,身上穿着一件无袖的粗皮衣,露出古铜色结实的胳膊,背着两捆木柴,头微微低着,稍长的黑发遮住了额头,露出一双有些灰色的眼睛。少年长的不是很帅,但却很耐看,灰色的眸子,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尖尖的下巴。看起来像是一个奶油小生,但额头右边的一道伤疤却又为其增添一份狂野的味道。
“咦?林凡,这么早就上山砍柴啦!你那老爹呢?还没醉醒?”一个中年妇女像是刚发现林凡似地,对林凡大声的喊道,声音中带着一丝丝的讥笑之意。
“还用说嘛!林全可是咱们村的酒仙!哪能不醉?”另外一个中年妇女也嘲笑道。
林凡似乎不愿说话,背着木柴,低头不语,静静地从三名中年妇女身边绕过。
“这个林凡,也算是个可怜的孩子,自从他那个贱娘跟着别的男人走了后,就没见过他说一句话。”
“可怜什么?说不定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呢!”林凡才刚走过,三个妇女便又开始低声的嘀咕起来。
林凡的脚步停了停,头微微向上抬起了一些,双目中精光一闪,眸子诡异的慢慢缩小起来,在瞳孔之中再次出现了一双瞳孔!
重瞳!林凡的每只眼睛之中竟然有着两个重叠的瞳孔!
“咯咯…”林凡面色铁青,双手紧握,因为太过于****而发出一阵“咯咯”的声响。
“不得好死!”林凡双目微眯,射出一种恨色,咬牙切齿的骂道。骂完之后,他的脸令人心疼的抽搐了一下,眼中闪出一丝茫然,然后叹了口气,继续向前走,来到一个小院前停下。
院子的门没门,里面虽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却打扫的很是整洁,看得出屋子的主人也是一个爱干净的人。
“王大娘!我把柴放在这了。”林凡走进院子,把柴放在门旁,对院子中的茅草屋喊了句转身就要走出去。
“小凡,快进来歇歇,喝口水。”茅草屋子里传出一声老妇人虚弱的声音。
“不了,王大娘,我走了。”林凡头也不回的应了声。
“林凡。”林凡才刚一脚迈出门槛,从茅草屋里走出一少女,看少女只有十六七的样子,但却长得很是标致,黑色的头发系于脑后,光洁的额头下一双纯洁无暇的眸子,身上穿着一件朴素但洗干净的白色裙子。
少女名叫王思雨,是王大娘的女儿。王大娘的丈夫早些年去山上打猎,不幸被野兽咬死。
思雨这个名字是林凡的父亲林全的父亲给起的,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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