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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戏文娱-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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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很要风度的。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路小苏的语文成绩是各科里面最好的,再加上他写的那几首三行诗,吴老学究是很欣赏他的,所以多半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大早,路小苏顶着黑眼圈就去叫叶胖子起床。一脚踹开叶胖子的房门后,他却发现叶胖子光着膀子坐在电脑前一动不动。

  “年轻人,注意身体呐。”路小苏嫌弃的挥了挥手,就关上了房门。

  没想到没过多久,叶胖子就穿上衣服追了出来,路小苏这才发现,叶胖子同样顶着两个黑眼圈,看来并没有路小苏想的那么龌龊,这家伙也是一宿没睡?

  “怎么了胖子。”路小苏一边刷牙一边道。

  叶胖子在旁边接了一把水,洗了把脸后,对着路小苏道:“小苏,昨晚有公司找我签约了!说要培养我当他们公司的当家主播!”

  路小苏有些愕然,他没想到这么快,叶胖子就被人看上了。

  “你就因为这件事情,高兴的一宿没睡?”路小苏看了叶胖子一眼。

  这也太没志气了吧,不就是有公司想来培养你么。

  “没有,我昨晚主要是在看他们发来的合同,但我也看不大懂。”叶胖子抓了抓自己的头发道。

  “给我看看。”路小苏一边刷牙一边来到了电脑前,刚看了两眼,他就把合约给关了。

  “呃。。。。。。这个合约不好吗?”叶胖子看了看路小苏。

  “何止是不好,根本就是一个骗人的小公司。”路小苏撇了撇嘴。

  一签就是好几年,也没写具体营销手段,也没明说会在叶胖子身上砸多少钱,都是骗新人的小把戏。

  “胖子,你给我听好了。”路小苏难得很正色的看向叶胖子,他继续道:“还记得我怎么跟你说的吗?”

  “哪一句?”叶胖子傻啦吧唧的回答道。

  气的路小苏一脚踹在了他的大屁股上,一边踩他一边道:“别瞎看这些合同了,我说过了,你红定了!”

  。。。。。。

  课堂上,路小苏和叶胖子一起趴着呼呼大睡,路小苏还好些,叶胖子的呼噜声有点响,全班同学忍不住都偷偷笑。吴老学究哪怕脾气再好,那你这样当众打呼噜,他也是忍不了的。直接一个粉笔头就砸在了叶胖子的脑门上。

  可怜的叶胖子看了一眼依旧呼呼大睡的路小苏,只觉得人比人气死人,差生果然没人权。

  放学后,叶胖子感觉自己都快崩溃了,路小苏却是神采奕奕,把昨晚没睡的觉全部都补了回来。

  回到出租屋后,叶胖子躺在沙发上就开始呼呼大睡,路小苏随手取了一件外套就给他盖上,至于这件外套有没有洗过,他就懒得管了。

  进了自己房间后,路小苏又开始了码农的工作。

  到了深夜,已经被他写完了一半。

  和江南那个手残党不同,江南最快也要一年才能出一本,路小苏这个打印机才花了两天的时间,就写完了半本。当然,人家是原创,所以慢一些也能理解。

  看着眼前的文档,路小苏微微一笑,伸了伸懒腰。

  “或许,可以试着投稿看看了。”路小苏想着,然后就开始筛选魔都的出版社。

  最终,他把目光锁定在长河出版社上,这是魔都最大的出版社之一。

  正当他准备出门买点吃的东西的时候,手机却是响了。

  打电话来的是苏晴老师。

  “喂,苏晴老师你好。”路小苏接通了电话。

  “路小苏同学,恭喜你,你的五首三行诗统统获奖了,其中,特等奖是,一等奖是,另外几首都是二等奖。”

  对于这个结果路小苏并不意外,毕竟是情诗,虽然这个世界的华夏风气要更开放些,属于那种校园恋爱你们可以暗地发展,我们老师家长绝不插手,但摆到明面上来还是不合适的,毕竟学生最重要的还是学习。

  “赛方会将三行诗的所有获奖作品整理出版,由于你的表现太过于惊艳,所以,榕树出版社的主编准备对你进行一个专访,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苏晴好听的声音透过听筒传了出来。

  “好的,没问题。”路小苏立马答应了下来。

  路小苏开始改变主意了,或许。。。。。榕树出版社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第五十章 女主编(第三更)

  宁樱是榕树出版社的主编,也是这个出版社最早的元老,这个出版社她也有着少量的股份。

  榕树出版社建立的年份并不长,但在魔都甚至于全国都算最知名的出版社之一,因为。。。。。全国最出名的大部分言情小说,都出自于这个出版社。

  榕树出版社的方针很明确,咱就做言情小说这一块,并且要把这一块给做好。

  很显然,这个出版社的高层眼光独到,他们很清楚,至始至终,购买力最强的是始终是年轻人。

  甚至于抛开这些青春文学,卖的最好的往往是小孩子看的书,如童话故事之类的。

  如地球上的“童话大王”郑渊洁,专赚小孩的钱,一年照样几千万的版税收入。

  正是因为买书的人群低龄化,所以只出言情小说的榕树出版社可谓是一年比一年壮大。

  在魔都,榕树出版社仅次于长河出版社,如果光从书籍销量上来看,可能还更胜一筹。

  短短几年,榕树出版社能高歌猛进,和宁樱是分不开关系的。

  宁樱,三十四岁,女,未婚。曾是言情小说写手,也算是小有名气,后与人一同创办了榕树出版社,担任出版社的主编。这几年来,凡是华夏卖的最好的言情小说,大半是她一手挖掘出来的。

  看着全身镜前的自己,宁樱缓缓褪去了修长双腿上的肉色丝袜,这几年丝袜已经不怎么流行了。而且她的双腿又细又白,如同白玉一般毫无瑕疵,根本不需要丝袜来修饰。

  换上一身职业OL套装后,宁樱很满意镜子前的自己。

  虽然已经34岁了,但她却很注重保养。她说不上多漂亮,只能说是中人之姿,但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成熟女人的独特韵味,再加上一双修长的双腿,追求者也不在少数。

  只是她的心气太高了,大部分男人她都看不上,才硬生生的熬成了大龄剩女。

  今天,她要去魔都艺术高中采访一个高中生。

  这几年,榕树出版社也在试图多元化发展。言情小说已经做到了极致,但出版社的逼格稍微低了点,所以决定出版几本诗集试试看。

  所以,出版社和三行诗大赛的主办方一起合作,决定拿获奖作品出一本诗集。

  诗集大多数都是赔本的,赚钱的并不多。毕竟会买诗集的多是文艺青年,而这类人毕竟是少数,像路小苏这样的伪文青才是多数。

  不过榕树出版社毕竟财大气粗,出诗集也只是为了装点一点门面而已,总不能让人觉得这个出版社只会出言情小说吧?亏点钱而已,完全吃得消。随便一本言情小说就能把这些亏损给弥补回来。

  本来只是一个小活动罢了,宁樱虽然是评委之一,但也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但她没想到的是,她在参赛作品中,却发现了一个天才诗人!

  一个叫路小苏的高中生,他的五首三行诗,无一不是精品!

  正好,路小苏的五首诗都是由宁樱初审的,一般五首诗都会淘汰掉几首,但这五首宁樱全部都给通过了,并且一路力挺进了终审!

  要不是主办方要照顾各个高中的脸面,按照宁樱的想法,前五名都该给这个路小苏!

  整个魔都的高中全部都参赛了,但在宁樱眼中,没有任何一个高中生能和这个路小苏相比。

  她最喜欢的是那首。

  太新颖了!她从没想过,格式严谨的三行诗居然还能这样写!

  如果说写出了他的功底,写出了他的细腻,那么,这首绝对写出了他的创新!

  本来对这一本诗集她并不抱有期待值,但现在她却觉得:或许。。。。。。不一定会亏?

  于是乎,不管是于公还是于私,她都觉得要去采访一下这个才华横溢的高中生。

  虽然是周六,但采访地点依旧定在了学校里。采访结束后,出版社准备给路小苏拍几张照片,以学校作为背景,会显得更青春些。

  对着镜子涂抹完口红后,宁樱就拿起了桌子上的Chanel新款包包,她一向不觉得自己老了,坚持走在时尚的最前端。

  开着自己的白色C系奔驰,直奔魔都艺术高中。

  她家离学校有一段距离,但是不要紧,今天她是怀着期待来的,她很想看一下,是怎样的少年天才,才能写出这么多风格不同的好诗。

  。。。。。。。

  。。。。。。。

  路小苏骑着自行车到了约定的地点:操场旁的林荫大道。

  让他没想到的是,宁樱主编比他来的还要早些。

  “这是一个很有味道的女人。”路小苏在心中道。

  他走了过去,主动和宁樱打了招呼。

  宁樱有些意外,她没想到,眼前的高中生会是那么的阳光帅气。

  在她的想象中,能写出这些诗句的男孩,应该是文气而又内向的,甚至会比同年人更内敛些。但眼前的大男孩不同,他是那样的干净而又阳光,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朝气。

  “路小苏同学你好,没想到天才诗人本人却这么帅!”宁樱笑着和路小苏握了握手。

  路小苏很礼貌的只握了她的指尖,哪怕如此,他还是感受到了五指的柔软和冰凉。

  宁樱有着成熟女人特有的丰腴,三十多岁了,身材却管理的很好。

  路小苏腼腆的笑了笑,也真诚的道:“我也没想到,榕树出版社的主编会那么漂亮。”

  好吧,这就有点商业互吹的嫌疑了。

  “那我们就开始吧。”宁樱笑了笑,就从包里取出了一只录音笔。

  对于宁樱的每一个提问,路小苏都是对答如流。当然,其中大部分都是他的瞎哔哔。

  创作背景:瞎掰。

  创作原因:瞎掰。

  情感经历:瞎掰。

  反正都是瞎掰!

  但他却摆着一张认真脸,宁樱都有了一种错觉:好像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探索进了这个大男孩的内心世界。。。。。。

  “很愉快的采访,路小苏同学,我能给你拍张照片当做素材吗?”宁樱笑着对路小苏道。

  不得不说,她的笑容很有亲和力。

  路小苏自然不会拒绝,站在一棵大树下,露出了一个干净的笑容,而这张笑脸也在宁樱的手机里定格了。

  正当宁樱准备去出版社整理素材的时候,她却看到这个大男孩从自己的书包里取出了一个厚厚的文件夹。

  “宁樱主编,请问我能向榕树出版社投稿吗?”路小苏问道。

  宁樱有点惊讶,她看了眼文件夹,问道:“这里面也是你写的诗吗?”

  “不是的,是我写的小说。”路小苏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哪类小说?”宁樱有点好奇,接过了路小苏手中的文件夹。

  “我叫它青春幻想小说。”

  宁樱有些愕然,这是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流派。


第五十一章 他是龙

  “青春幻想小说?你自己取的名字吗?”宁樱看着眼前的大男孩,不由失笑了一声。

  她很喜欢这个大男孩的诗歌,但写得好诗,不代表就一定写的好小说。

  地球上这样的例子就很多,哪怕是唐宋八大家里的苏洵,写文章那是一流的,但写诗就有点差劲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生的儿子苏轼却成了大诗人。

  同理可反证,诗歌写得好的人,小说一样可能写得臭不可闻。

  “是的,是我取的名字,我觉得和书的内容很合拍。”路小苏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

  宁樱看着眼前的大男孩,虽然他笑的有些腼腆,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在他的笑容里看出了自信。

  是的,这个大男孩似乎对自己的小说很有信心。

  “我们榕树出版社主推的可都是言情小说哦。”宁樱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路小苏。

  路小苏点了点头道:“我知道,我们班上不少女同学都在看榕树出版社新出的那本《他来了》。”

  《他来了》是榕树出版社新推的一本言情小说,作者是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但光这个书名就让路小苏提不起半点兴趣,一看就知道不是他的菜。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的销量还是很好的,听说在半个月前刚刚破了一百万本的大关。而人气美女作家蒋新颜,也靠这本书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战。

  以往她本人比她的书红多了,很多黑粉都说她没有实力,吸的都是颜粉。但这本书市场反响很好,听说都有一些人想投资拍偶像剧了。而这本《他来了》,就是眼前这位宁樱主编负责的。

  “言情小说第一推手”的称号,自然不是浪得虚名的。

  当然,这个世界的实体书销量比地球上高一些,毕竟没有盗版的存在,基本上是地球上的一倍甚至还要多。

  “你的诗歌我个人是很喜欢的,要不这样吧,这份稿子我会带回去看一看,过几天给你答复。”宁樱朝着路小苏笑道,依旧是一个满是亲和力的笑容。

  路小苏嘴角抽了抽,他总感觉这个宁樱把自己当作他的阿姨了,这笑容会不会太宠溺了点?

  “好的宁樱主编,那我等你的消息。”

  路小苏和宁樱主编又聊了几句,就骑着自行车离开。

  看着汽车后视镜上路小苏渐行渐远的身影,宁樱看了看副驾驶座位上放着的文件夹,微微一笑。

  “希望不要让我太失望。”

  说着,她启动了自己的白色奔驰。

  。。。。。。

  。。。。。。

  回到出版社后,宁樱先是整理了一下路小苏的采访,并且亲自写下了一篇专题文章,这些内容都是会印入诗集里面的。否则厚厚一本书就几十首诗,有点太过于圈钱和不地道了。

  作为大型出版社的主编,外加她有着一定的股份,所以她绝对是出版社的高层管理人员之一。在出版社里,她的工作量自然不小。

  她很喜欢去挖掘一些新人写手的新书,将她们一手捧红是她最大的爱好和乐趣。所以百忙之中,她都会抽出点时间看看写手们的投稿。

  看了三四个新人作者的投稿后,宁樱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她看过太多的言情小说了,在她担任主编前,自己也写过两本小火的言情小说。久而久之,说实话,她有点审美疲劳了。

  相似的剧情,相似的男主人设,相似的狗血和烂俗,宁樱已经很少看见让她眼前一亮的言情小说了。

  甚至于蒋新颜的那本《他来了》,她都有些不满意,让蒋新颜修改了很多地方,修改的工作量甚至不低于重写一本书。

  但就是这样,蒋新颜成功靠这本书翻身了!

  言情小说很受市场欢迎,学生们都爱看,但随着写的人越来越多,新鲜感其实越来越低了。或许过不了多久,看言情小说的人会越来也少,读者也会越来越挑剔吧。

  之前看的三本已经都是下面的人筛选过的精品小说了,可想而知,现在这些新人作者的平均水平到底有多烂。

  郁闷的宁樱喝了一口助理端来的拿铁,然后看到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

  刚刚她都忙糊涂了,忘记了这个大男孩也向她投稿了。

  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六点了。

  虽然是个工作狂,但她也该下班了,毕竟她不走的话,她负责的那一批员工绝对是没一个敢走的。

  收拾了一下后,她拿起桌子上的Chanel新款包包,犹豫片刻后,又拿起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

  “要不。。。。。。带回家看看吧。”她笑了笑。

  在她看来,哪怕路小苏的小说很不成熟,但他文采绝对是有的,应该不至于太难看。

  回到自己的公寓后,宁樱很没形象的将高跟鞋随手一踢,就赤脚走向了沙发。

  她的家有些乱,这个大龄剩女不爱自己收拾,每周都会请钟点工来打扫。

  地上扔满了她的换洗衣物,每周她都会装到行李箱里,拿到干洗店里洗。

  捡起沙发上放着的可爱睡裙,她慢慢褪去了身上的OL套装,换上了可爱的睡裙。

  还不准大龄剩女也有少女心了?嗯,她的睡裙是粉红色的,上面画满了小猫咪。

  微微挠了挠修长的双腿,她就很没形象的躺在了沙发了,高耸的胸脯压在沙发垫上,姿势妩媚而又诱人。

  虽然她是个工作狂,但其实她还挺宅的,相较于出去嗨皮,她更喜欢窝在家里看小说看电视剧,饿了就叫点外卖。

  好吧,她就是一个生活自理能力极差的剩女。

  打开了路小苏给她的文件夹,里面是装订好的文稿,路小苏用订书机装订了一下。

  第一张纸张只有两个字,想必就是书名了。

  ——《龙族》。

  挺有趣的,从书名来看,应该是男生们会喜欢的类型。

  点了份外卖后,她就开始看起了正文,先是序章·白帝城。

  【“哥哥。。。。。。。”有人在黑暗里轻声地呼喊。】

  宁樱先看了前面几段,就开始好奇起了这个小男孩的身份,这一章里,男主像是站在第三视角里,看到了一段神奇的画面。他不认识这个男孩,男孩却叫他哥哥。

  【城市的正中央,立着一根高杆,孩子被挂在高杆顶上,闭着眼睛,整个城市的火焰,都在灼烧他。

  像是一场盛大的献祭。】

  宁樱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嘴巴,这段男主的梦境到底象征着什么?

  【“康斯……坦丁。”他喊出了那个名字。

  他猛地坐起,在下午的阳光中睁开眼睛,呼吸急促,全身都是冷汗,外面是高架轻轨经过的噪音。

  他忽然觉得这声音那么悦耳,提醒他梦中的一切都是假的,他所在的,只是普普通通的人世。】

  到这里,整个序章也就结束了。

  宁樱皱着眉头,她发现这只是一个序章而已,她连男主的名字都还不知道,但怎么好像已经挖了无数个坑了?

  男孩到底是谁?男主又是什么身份?

  男孩为什么要被献祭?他为什么问他的哥哥会不会吃掉他?人怎么会吃掉自己的弟弟呢?

  一瞬间,一个念头闪过宁樱的脑子:

  莫非。。。。。。。他们就是书中的龙?!

  她已经在思考这本书的情节了,她很清楚这代表着什么。

  这代表着仅仅只是一个序章而已,就让她这个阅文无数的主编——深陷其中了!


第五十二章 开创流派的小说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宁樱接起了电话。这个铃声她是在彩铃库下载的,她没听过完整版,只觉得铃声还挺好听的。

  “喂,您好,您的外卖到了,请开一下门。”

  电话里传来外卖小哥的声音,宁樱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点过外卖的。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果然已经有点饿了。

  她放下手中的稿子,从沙发上爬了起来。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略显凌乱的睡裙后,就赤脚去开门拿外卖。

  她只打开了一个门缝,然后伸出手去接过了外卖。外卖小哥有点懵,还没等他说“记得五星好评”,宁樱就关上了门。

  她可不想自己穿着粉红睡裙的样子被任何男人看到。虽然她不服老,但不得不说,她的确已经三十多岁了,在世俗的眼光里,她这种年纪还穿这种睡裙,的确是有点奇葩。

  迈着自己匀称的小腿,她光着脚来到了沙发前,盘膝坐下后,就开始吃她点的意大利肉酱面,一边吃着,一边继续看稿子。

  她一刻都不想停,只想看看这本小说的正文到底在述说怎样的一个故事。

  她开始感到好奇了,究竟什么是龙?好像和大家想象中的不大一样。

  她翻开第一章,章节名叫。

  二十分钟后,她长舒了一口气,她已经把第一章给看完了。

  “这是一个高中生的作品吗?”她有些诧异。

  从序章上看,她就感觉到这本书的布局很大,看完第一章她才知道,这本书完全就是在构建一个新的世界,一个……有龙存在的世界!

  男主路明非是华夏的一个普通学生,却收到了屠龙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在他最丢人最落魄的时候,一个叫诺诺的红发少女,以着最酷的姿态,给他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而诺诺,正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

  宁樱飞快的吃完了整碗意面,将桌面收拾干净后,她继续趴在沙发上看小说。嗯,趴着是她最喜欢的姿势,就如同一只外面的流浪小野猫。

  她已经开始期待了,卡塞尔学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而龙到底又是什么样的。好像学院里的学生都有自己特殊的异能,书里面称之为言灵,那么,男主的言灵又是什么?

  “多久没看过这么吸引人的小说了?”宁樱撩了撩自己垂下来的发髻,动作很是风情万种。

  她将看完的部分放到了茶几上,继续翻看下一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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