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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戏文娱-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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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已经不是新的风格了,而是新的流派!
……
……
在一片震撼中,歌曲正式进去了副歌部分,音调陡然拔高。
【我要这铁棒有何用?
我有这变化又如何?
还是不安,还是氐惆,
金箍当头,欲说还休。】
听着歌词,不少观众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谁还没看过西游记呢?
那个曾经的大妖王,那个曾经的齐天大圣,还不是一样被压在五指山下,还不是一样带上了紧箍咒?
有着如意金箍棒又如何?会七十二变又能怎样?
这只不在五行中的猴子,终究还是逃不出规则的束缚。
可是,我们心中的齐天大圣,是不会输的啊,是不服输的啊!
多少人小时候看着齐天大圣被压在五行山下,急得哇哇痛哭?
其实啊,这一只孤独的猴子,一生都在做抗争。
看似皈依我佛,可最后他的封号又是什么?
是斗战胜佛。
我这一生,要斗!要战!且要胜!
我们心目中的孙悟空,怎么能服输?
因而在地球上,有一部叫的小说爆红。
在书中所写,大闹天宫过后的孙悟空,已经不是那个悟空了。
“有些人宁愿死,也不愿意输!”
这首的创意,并非来自于传统意义上的,而是来自于普罗大众对于孙悟空的认知,对于这只孤独的猴子的认知!
他的盔甲是那般闪亮,他的金箍棒是那般神勇,他的红色披风飞扬,就是十万天兵天将,又能奈我何?!
就在这一片压抑的唱法中,整首歌曲终于迎来了最大的爆发!
没有舞美,没有绚丽的灯光,他就拿着一个话筒,但所有人都挪不开眼睛。
路小苏深吸一口气,继续往下唱:
【我要这铁棒醉舞魔!
我有这变化乱迷浊!
踏碎灵霄,放肆桀骜!
世恶道险,终究难逃!】
……
轰!也不知道是谁,率先坐不住了,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然后,路小苏面前的,是一片人山人海!
这是从未有过的唱法,这是一场冒险。
但观众的反应,就是最好的回应!
他身后的灰黑色屏幕,一直都写着那一句话:
所有人都在想着,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孙悟空要去哪里,他要去做什么?
这个字幕一直没有动。
在他唱出“踏碎凌霄,放肆桀骜”的时候,屏幕上的字幕终于动了!
每一个字都抨击在了人们的心底里!
……
……
……
……
……
大屏幕上的字幕再搭配上路小苏的歌,不管是现场的观众还是收看直播的观众,只觉得血液都随之沸腾了起来!
“若一去不回?便一去不回!”
短短一句话,寥寥几个字,这就是我们心中的齐天大圣!
所有人小时候,最崇拜的英雄!
……
那根玩具金箍棒还留着吗?
那个孙悟空的廉价面具还找得到吗?
还记得小时候老爱学孙悟空的动作,把手放下眼睛上面,一只脚高高翘起吗?
你已经长大了,你忘记了那么多人和事,为什么却忘不掉一只猴子?
为什么在猴年春晚,举国愤怒,一定要六小龄童上春晚?
因为那可是猴年啊,连虎年都不忘记请了小虎队,猴年怎么可以没有孙悟空啊!
最终,那个傻逼导演和举国相抗,那是最差的一届春晚,没有之一!
没人记住了春晚上有什么节目,大家只记得那一年的春晚,少了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靠!明明这么燃的歌,我差点听哭了!”
“我明明不在现场,却傻逼一样坐在电脑前鼓掌!”
“我儿子才四岁,他根本听不懂这首歌在唱什么,我说这是唱孙悟空的,他立刻咯咯咯笑了。”
舞台上,大屏幕上的字幕停歇,再次转黑。
在一阵音乐下,路小苏唱出了整首歌的最后一句:
一瞬间,所有人脑子里闪过的,就是孙悟空所说的那句:“吃俺老孙一棒!”
漫天诸神,无人可挡!
漆黑的屏幕再次亮起,那是这个时空所没有的话,是小说里的句子,那是孙悟空的内心独白!
……
伴奏歇,歌曲结束,身后的屏幕最后一闪,两个血红大字出现在了屏幕的最中央,那是这首歌的歌名:
——。
……
第一百九十二章 小幸运
在地球上,有一本叫作的书,后来拍了电影,一部电影,改变了泡菜国的法律,里面的一句话路小苏一直记得。
这一只孤独的猴子为什么一刻不停的战斗着?
或许这句书里的话可以做最好的诠释。
看着字幕上血红色的二字,全场直接沸腾!
无止境的尖叫声哪怕路小苏戴着耳返,也觉得震耳欲聋!
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也没有给自己拉票,而是静静的弯腰鞠躬。
他的未起身,掌声不歇!
足足过了半分钟,路小苏才冲观众挥了挥手,走下了舞台。
总导演杨树看着收视率的实时数据,忍不住摘下眼镜,轻轻揉了揉自己的鼻翼。
这一刻,他觉得就此退出娱乐圈也值得了!
收视率3。89%!
这一季的,已经连续破了三次选秀节目的收视记录了!
没错,连破三次!
就在今年,能突破收视记录的,只有新一期的!
哪怕杨树再如何的无节操,他也要感激路小苏,甚至于感谢当初下决定让他参赛的自己!
这是他做总导演生涯的一块里程碑!
突然间,一个念头闪过他的脑海。
能不能破4?有没有可能破4?
大火的明星真人秀综艺节目,破4是存在的,可要知道,选秀节目,能破三那已经是逆天了。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听着这一首,看着舞台上不断创造奇迹的大男孩,杨树无法抑制自己滋生的野心!
“总导演,企鹅视频那边来电话了!”助理冲他喊道。
“说了什么?”杨树深吸一口气,他隐隐猜到了结果,心跳都跟着加速了。
“那边说,全国所有的视频网站,同时段播放量,的决赛是第一名!”
第一了!又是第一!
而路小苏,还有一首歌没有唱呢!
。。。。。。。
。。。。。。。
四强选手表演结束,主持人上台。
“四强选手已经完成了他们的表演,现在开始投票倒计时!”
大屏幕上,在一分钟的倒计时后,投票出现了结果。
如路小苏所料,叶美景落败,以着细微的差距无缘三强决赛。
而HER和路小苏的票数,和赵昊根本不是级别的。
路小苏:四百三十一万票!
HER:三百六十九万票!
赵昊。。。。。。。。不足一百万票。
赵日天,日不动了。
后台休息室,赵昊看着票数,气愤的握紧双拳,指甲都快陷入了肉里却不自知。
曾经在练习生里,他可是众人追捧的对象,在参赛前,所有练习生都羡慕的说着:昊哥,你就要红了,真羡慕你。
可看看现在,红个屁!
反观前两季,没有哪一季的四强赛里,第三名不足一百万票的!
票数全部都被路小苏和HER吸走了!
如果路小苏没有来参赛,根本就不会是这个样子!
“赵昊,准备一下,轮到你上台了。”节目组的职员敲了敲房门。
赵昊愤恨地把水瓶砸在沙发上,换了身衣服就登台了。
由于太过于情绪化,在总决赛的最后一首歌里,赵昊在高音处又频频破音了。
奇怪,为什么要用又?
坐在观众席第一排的叶胖子疑惑的看了一眼苏灵犀和小夏,道:“怎么就这么点水平?我上我也行啊。”
不知道是哪个比较跳的观众率先搞破坏,赵昊刚唱完,他就高喊了一声:“HER我爱你!”
然后不少闹腾的现场观众跟着瞎喊。
这样瞎胡闹的人不多,但听着三三两两的高喊声,赵昊的脸色越来越白。
视频弹幕里更是齐刷刷的喷。
“就这种水平还敢唱?”
“赶紧下去,让我的女朋友们上来!”
“早就看他的坏笑不爽了,一天到晚歪着嘴巴笑,畸形啊你!”
在千呼万唤中,三个少女穿着校服登场了。
没错,就是校服,只是不是传统意义上包裹的严严实实的那种,而是短裙那种,路小苏亲自挑选的,弹幕一下子就疯了。
“妈妈!我流鼻血了妈妈!”
“我靠!最后一期居然有这种制服福利!”
“不行了不行了,我要截屏,截下来做屏保!”
在舒缓的吉他声中,三个少女开始了最后一首歌的演唱。
当初,这首歌的词曲人曾经说过,之所以找田馥甄演唱这首歌,是因为她是一个能把少女和成熟女人的感觉都唱出来的实力歌手。在这首歌里,有的人能听出校园时期的爱恋,有的人则能听出成年人的爱情观。
有那么多女主播翻唱过,最终都不如原版。
三个少女还不具备这种水平,单独挑一个出来,她们能做到唱得不跑调,更多的就不行了。还好她们是三个人,有着三种声线,白薇薇的甜美,李涵妮的透亮,安谣则是略微沙哑的成熟。
结合在一起,却有着不同于田馥甄的味道。
这句歌词一出,弹幕就变成了大家的回忆场所。里面充斥着的,是每一个人青春里忘不掉的名字。
一如歌中所唱:
所有人都知晓,这首歌的词曲人依旧是路小苏,是他擅长的青春风格的词曲。
可是为什么我们都毕业那么多年了,依旧会被扎到?
大屏幕上,歌词一出,一瞬间,弹幕都滞缓了一会。
这首歌没有什么悲情的话,就用简单的词汇拼凑出了不简单的句子。
明明平日里都不会想起那个她了,明明都以为不会再想她了,可为什么听着这首歌,脑子里还是会忍不住蹦出来,挥之不去?
一如地球上一段在网络上流传开来的对话。
歌里没有故事,这首歌只是勾起了他们自己的故事,仅此而已。
。。。。。。
曲罢,不知道为什么,观众们觉得哪怕节目到此就结束了,也不枉费这次蹲点收看了。
又是又是,接下来很难再带来惊喜了吧?
……
第一百九十三章 第一首中国风
早在HER上台前,路小苏就去后台化妆了,以往他都是直接上,可这次为了配合这首歌,他准备隆重一点。
在后台的时候,他收到了苏灵犀发来的短信。
“好好听啊,让我想起了你上次没有讲完的故事。”
路小苏问道:“你是说?”
“嗯对!你把这个故事写下来吧,老规矩,出书了我要一百个签名!”
“好,要多少都给你签。”
“么么哒!”
放下手机后,路小苏倒是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下。
,传说中的穿越者必抄小说,路小苏其实也很心动的。
心动的原因很简单,这本书够短,写起来没那么累。路小苏还是一如既往的很随便。
没办法啊,是大火的书,也是注定不会完本的书。
我他妈都穿越了,穿越前都没看到大结局!辣鸡江南!
为了防止读者给他寄刀片,路小苏想了想,还是尽可能的放慢出书速度比较好。
所以他决定使用“转移注意力”大法,江南就是这么玩的,龙族没写完,他跑去写新书了。
假如这样还有读者逼迫他,那路小苏也没法子了,只能出一些治愈系的神书安慰一下读者们,比如啊,比如啊,比如啊之类的。
看着里的校园霸凌,看着里被所有人误会的杨戬,再看看,然后感悟出“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到时候心灵被治愈了,哭得稀里哗啦的,应该就没力气提着40米的大砍刀追我了吧?
将加入出版计划后,路小苏的妆也画的差不多了。
此刻,HER的表演正式结束,路小苏该登场了。
而他将带来的,则是第三季的最后一首歌了。
一首注定会在这个时空掀起滔天巨浪的歌!
面对疾风吧!
。。。。。。
。。。。。。
“古装!居然是古装扮相!”
“这一身白色长袍也太帅了吧!路小苏应该去演戏啊!”
“妈妈问我为什么疯狂舔屏,我指了指路小苏,然后她就跟着我一起舔了。”
在一片弹幕中,路小苏穿着一身白色长袍,慢慢的走向舞台的正中央。
他身姿笔挺,白色的长袍随着风儿掀起了衣角,正应了那一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台下的苏灵犀都看呆了一秒,忍不住低声嘟囔道:“还挺帅的嘛。”
带来了震撼人心的,又写出了勾起大家回忆的,大家已经很难想象,路小苏还能不能带来惊喜。
可别的不说,光这古装扮相,也已经让人觉得没有白费期待。
只是,他为什么要换一身古装?为什么要穿一身长袍?
随着观众们的疑惑,灯光闪过,大屏幕上映出了一片竹林。
前奏响起,一阵阵琵琶声传来,如同大珠小珠落玉盘!
“我靠!又是古典乐器!路小苏还真敢啊!”
“古典乐器怎么了?不行吗?”
“大家仔细听,还是有现代乐器的,这是古今结合了!只是主旋律是古典乐器。”
如今的新式中国风,其实是古与今的结合,所谓的三古三今,就是“古辞赋,古旋律,古文化”和“新编曲,新唱法,新概念”。
而我们现在嘴巴里常说的中国风,其实都是新式中国风。
为什么一说起这三个字,脑子里最先蹦出的就是周杰伦?
因为他就是新式中国风的开拓者,他就是中国风流行歌曲的鼻祖!
可以不喜欢他的歌,但谁也无法否定周杰伦的成就和才华。
路小苏要唱的这首歌,就是被收录在这张专辑里的,整个中国,第一首中国风歌曲!
当初第一次看到专辑的名字,路小苏就被周杰伦给折服了。
周杰伦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一辈子最敬爱的就是他的妈妈和外婆。
从当年金曲奖是他外婆生日,他带着外婆去了现场可以看出,他对外婆的尊敬。只是可惜那年金曲奖和他开了大大的玩笑,大奖项他统统获得提名,却颗粒无收。他是那么爱面子,只要哪怕给他一个奖,当年还稍显青涩的周董就能在台上正式感谢他的外婆了。
自此后,他和金曲奖决裂,奖项都由方文山等人代领。
而为什么说周杰伦是个孝顺的孩子,因为这张专辑很多人知晓,却还有一些人不知道,叶惠美,是他妈妈的名字。
就是在这张跨时代的专辑里,他写出了第一首中国风歌曲,哪怕过去十年二十年,这张专辑也终将被人们记住!从而记住他妈妈的名字!
一如这首歌的V里,周杰伦穿着民国风的衣服,握着女人的手,在宣纸上写下了毛笔字,看似浪漫的画面,他写下的字却是“屌”。
一如他一直以来的坚持,中国的音乐,就是最屌的音乐。
也正因此,无数网民才会高喊:要岛不要人,留下周杰伦。
犹记得那一年周杰伦在获得大奖的时候,所说的获奖感言:
……
古韵浓郁的前奏过后,路小苏慢慢唱出了歌。
前半段歌词刚出,所有人都愣住了。
怎么可能!曲子加入古典乐器就算了,歌词居然也是这种风格!
如果说观众都是看个热闹,那很多业内的词曲人则是直接被震住了!
他怎么敢?
他为什么敢?
这可是决赛!这可是最后一首歌!
无数人正在看着直播呢!
他怎么敢玩这么大?他就不怕观众们不喜欢吗?
可是万一……万一真的红了呢?
毕竟他从未失手啊!
叶城和曲东互看一眼,假如真的红了,他们就真的不如路小苏远矣!
这个大男孩,很可能就要开宗立派了!
……
……
弹幕直接就跟着爆炸了。
“从来没想过,我居然会被这种歌迷住!”
“我以前一直反感这种老古董,但却觉得意外的好听!”
“这他妈才是中国音乐该有的魅力!”
是啊,这个时空的乐坛也充斥着RNB,充斥着rap,乐坛全面西化。
可中国风的魅力,是国人无法抵挡的!
那是五千年的历史,是我们的根啊!
整个世界,独一无二!
“就由我带着这股风,席卷整个华夏吧!”
……
第一百九十四章 《东风破》 (第三更)
一磁石唱片,老总杜国邦正和音乐总监赵凡收看着最后一期的直播。
本来他们已经不怎么关注这个节目了,第一名注定是没戏了,还不如把精力放在其他地方。
可路小苏每一次带来的歌都太好了,每周新歌榜挂着的必然是他新写的歌!这就让杜国邦和赵凡不得不重视了。
一曲结束,杜国邦问道:“这种戏曲和流行结合在一起的歌,还是第一次吧?”
赵凡点了点头,他都有些愣住了。
居然还能这么玩?
在大家的印象里,戏曲更多的是面向于中老年人,不排除年轻人喜欢戏曲的可能性,但比重肯定不大。
就这种老古董的东西,他居然还能玩出花来!
作为四大名著之一,谁不知道?谁还能不知道孙悟空?
可还真没人想过,单独把它写成一首歌,而且还加入戏曲元素。最主要的是,还能唱的那么燃,那么有气势!
一棒之下,所有魑魅魍魉,灰飞烟灭!
“这个路小苏,不愧是大家公认的鬼才,他给我上了一课。”赵凡苦笑了一声道。
“你觉得,这类型的歌,市场反响会好吗?”杜国邦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道。
“不好说,还没人敢这么玩。可是从现场观众的反应还有最终的票数来看,这首歌应该是会大红大紫的。”
赵凡思索了一下,继续开口道:“站在一个音乐制作人的角度来看,我觉得这首歌质量很高,是值得红的。”
哪怕不服气,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些。
杜国邦叹了口气,但是很快,他就目光炯炯地看向了赵凡。
“你说……这类歌,我们能不能做?”杜国邦严肃道。
赵凡愣了愣,道:“杜总,你的意思是……我们试着出出看同类型的歌?”
“没错!”杜国邦道。
他的想法很简单,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一定是最会吃螃蟹的人。
就像地球上,第一个把RNB的风格带进华夏的是“哈林”庾澄庆,可最后将此发扬光大的还是那些后起之秀,如王力宏、陶喆等。
这个时空同样如此,长江后浪推前浪嘛!
路小苏这首歌的成功,并非不可复制的!
至少,赵凡觉得自己也能做出这类型的歌。
不敢说一定比路小苏的好,但这个类别真的红了的话,市场一定是迫切需要这类歌的。
这个路小苏既然开创了这条路,那就不可能他一个人走,总归还是会有无数人跟上,并试图反超!
撑死了他的历史地位更高些,可将来谁能做得更好,那还是个未知数。
怀着这样的心态,他们等来了路小苏的第二首歌,。
……
……
【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
犹记得那年我们都还很年幼
而如今琴声幽幽我的等候你没听过】
听着歌,野心十足的杜国邦还有赵凡有点傻眼。
“这算什么风格?”杜国邦问道。
他是个优秀的资本家,但在音乐方面的见识,他肯定和董方没得比。毕竟他在音乐上是外行,只能说略懂,他更擅长的是做生意。
“不……不知道。”赵凡只觉得嘴巴有点发干。
“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杜国邦皱了皱眉头道。
赵凡干咽了口唾沫,艰难道:“从来没有过类似的歌,从来没有!”
杜国邦哪怕再外行,他也听懂了赵凡的意思了。
“你的意思是说,这首歌完全就是新的流派?”
“或许……是的。”
听着琵琶声与二胡的声音,赵凡根本就难以想象!
戏曲和流行的结合在他看来已经足够的天马行空了,可现在这首歌算什么?
词写的古意盎然,曲子更是用上了古今乐器,感觉他不是在唱歌,而是在唱一段千年前的故事!
【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枫叶将故事染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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