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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预言师-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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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也不可能分析出来为什么a会喜欢b。
第二百九十章 杀神
陈决承认自己本来就没什么文化,理科方面也同样不行,跟爱因斯坦165的‘天才智商’相比差了孙悟空一百个筋斗云都不止,所以爱因斯坦都无法解释出爱情的原理,他陈决根本就没必要去猜想爱情的真谛了。爱的时候好好爱,如果某天真的忽然不爱了,那么就分开,若是舍不得就不分开…爱情这事,说简单不简单,说复杂也没什么复杂的。顺其自然最好,和做…爱一个道理,想射就射,不要忍,顺从生理和心理的指挥,会活的轻松许多。
晚上是在春水家,写了一天的签名,春水感觉自己的右手已经快要断掉了。第一次办签售会就累的要死,看来以后这签售会还是能少办就少办,办起来耗钱耗力,最划不来的是还耗她的精力,有这精力不如多在家写出点东西以飨读者。办这种签售会,唯一受惠的只有举办商,他们达到了宣传自己的目的。
陈决和春水双双洗过澡后,陈决在床上给光溜溜的春水做全身按摩。手法看起来还是有点专业的,毕竟他是经常上各种场所去按摩的。被按摩的多了,自然也就会那么几下,就算形似神不似,也把春水按的连声叫好。
学着从网络上看来的段子陈决笑问,大爷您感觉怎么样?春水也笑答说不错,今晚大爷我就包下你了,你叫什么名字啊?陈决扒着春水的屁股,吞了下口水说小女子叫美女,美女的美美女的女,大爷如何称呼啊?春水呵呵笑道,大爷我叫俊男,俊男的俊俊男的男,是京城里大名鼎鼎的李家大少爷,你这瞎了狗眼的竟然不认识?
两人调笑着,气氛颇好。
………
这世界总是上演着几家欢喜几家愁东边日出西边雨的事,不可能全世界人民都幸福在同一刻,但,全世界人民在每一个个体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能体会到什么是幸福。
就像此刻偎依在王天宇身上的女人,这一刻她就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虽然她是个鸡,虽然她的职业被人人唾骂,虽然她在这间酒吧里从来都是被人呼来喝去想打就打想骂就骂的一条贱命。
她觉得幸福是因为她觉得被自己依偎着的这个男人,身上拥有的气息让她很着迷。
“你很好。”王天宇抽着烟,看着怀里温软的女人。
“呵,谢谢。”女人笑的很真诚,手指轻轻划过王天宇胸前的青色纹身。她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狼的气息,很浓很浓,让她竟然有种忍不住的颤栗感。就算是刚刚做…爱的时候,他身上的这种气息也丝毫未少,甚至更浓了。女人的好奇心是很重的,所以女人会对有神秘感的男人非常有兴趣,管你是大家小姐还是窑子里的一姐,这份好奇都是一样的。
“你知道我是谁吗?就这样不清不楚的救我,不怕引狼入室?”王天宇嘴角勾出一个笑,身上扎实的肌肉虽然不怎么好看,但很实用。方才在狭窄的小巷里以一敌五,顺利冲出重围,靠的就是这一身还过得去的肌肉。
“我这样的女人,就算狼来了也无所谓啊。”女人笑着,手又滑到了王天宇的两腿间的宝物上,揉揉捏捏。
“是吗?”王天宇哈哈一笑,翻身上马,又干了起来。女人是鸡,鸡最熟悉最擅长的事就是做…爱,所以她很自然的迎合,迎合着身上这个有着狼一般危险气息却又让她无比迷恋的男人。
一个小时后,王天宇长舒一口气,下马,点烟。“我叫王天宇。”王天宇的声音不大,语气就像是在向零售店的老板说‘老板买包烟’。但是女人的表情却由微笑变成了害怕,很害怕,本来她是从背后环抱住王天宇的,现在,她想缩手却不敢缩手,于是只得就这么僵硬的抱着。
“后悔了吧。”王天宇深深的抽口烟,冷笑。
“……”女人想起三天前发生在酒吧里的一件凶杀案,死者是鸡头,也就是她的顶头上司,也是酒吧里打骂她次数最多的人。三十多岁正当壮年的一个男人,就在三天前的深夜,死在酒吧后巷里,死的不惨,一刀致命。女人当时也去看了,虽然死者生前对她很差,但当她看到双眼圆睁脸色灰白的鸡头躺在地上时,她还是吓的直接跑去厕所尿尿了。诚然,如前面所说女人的恨我们无从捉摸,但大多数女人的恨,最多也就是把谁谁打到满脸鲜血,至于想把谁谁杀掉泄愤就属于极少数了。听说鸡头是因为得罪了王天宇,所以才被杀的。
如果单是三天前的命案凶手在这,那么女人不会像现在这样惊慌,不过是个杀人凶手而已,干她这行的,见过很多斗殴血战,个把杀人凶手还是不怵的,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由内而外的感到害怕。可惜自己正抱着的这个男人不只是杀人凶手,也是h市黑道榜前十的大人物。
就在几个小时前,他推开自己没有关上的房门进来时,她看到浑身是血的他还以为他只是个在械斗中受伤的小混混,被人追到无处可逃才窜了进来。
可是……他竟然就是赫赫有名的王天宇,黑道大佬中唯一愿意和小弟们一样,拎着刀出去砍人的主。
“不用担心,我不杀无辜的人。”王天宇站起身,开始慢慢的穿衣服。
桌子上的刀已经被女人洗干净,用报纸包了起来。王天宇穿好最后一件外套,看看刀再看看女人,笑笑道:“刀送给你了,这是我用了十年的刀,可要好好收藏。”说罢,王天宇就推门离开了。
女人拍拍自己因为害怕,而变的有些僵硬的脸。嗅了几下,似乎还能闻到他留下来的味道。认认真真的锁上门,她一下子就趴到了床上。害怕来的太快了!听到那个名字的时候她已经在考虑自己会怎么死这件事,毕竟道上传闻王天宇是个神佛都杀的杀神!像她这种蚂蚁,他只要一刀,不,三分之一刀就行了。不过王天宇并没有这么对她,她暗自庆幸的同时,也很后悔自己之前没把门锁紧。
幸好幸好!幸好那个杀神今天好像杀性没起,放了她一马。
睡了一个小时,女人起来洗了个脸,然后把王天宇留下来的刀拿在手里,胡乱的比划几下,嘴里还配音‘呼哈嘿’。真是个胆子挺大的女人,还有心思在这玩刀。果然鸡场里的女人,见过些世面的女人,就是跟普通女人不一样。
………
王天宇走出小巷,顺着一条城市主干道再走了二十分钟,走进一家大型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四顾一下,并没发现有人跟踪、或者埋伏他。来到自己的车前开门准备上车,此时,一辆奥迪A8速度缓慢的开到旁边的车位,熄火,从车里走出一个他认识的女人。
女人很美,气质绝佳,那一低首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可惜王天宇是个不吃窝边草的女人,哦不对,确切的说是他只想吃杨牧这一棵窝边草,对其他窝边草则都没兴趣。
放多了血、做多了见不得光事的男人,好像都挺专一的。
也许是因为对于世界对于生命,他们不遵从规则,所以他们才在爱情上,无比的遵从规则。这是质量守恒定律定律,也是对著名的‘上帝关闭了你一扇窗一定会为你开另一扇窗’的绝好诠释。
“王经理你怎么在这里啊?”对,这个女人就是苏许,苏许是趁着今天星期天休息所以来这里准备提前买点过年衣服的。没想到碰到了恩人王天宇。为什么说他是恩人?因为上回在处理某地痞跟销售部某分部闹事的时候,在某饭店里,王天宇用雷霆凶狠的手段帮当时正无计可施的苏许解决了那个头疼的问题,而且还叮嘱苏许不要把他出手相帮的事告诉别人。后来事情就传开了,大家都说新上任的苏助理用一顿饭就把在当地盘踞了好些年的团伙给逼退,苏助理真厉害!所以这件事对当时苏许的帮助很大,让他助理的位置稳当了许多。因此苏许在心里喊他一声恩人也是应该的。
“哦,苏许你好,我刚刚在这附近办事。”王天宇点点头。
“嗯……我想来买几件衣服。”苏许欲言又止的样子。气氛颇有点尴尬。
王天宇吐口气道:“我请你吃饭吧,怎么样?”
“好啊…”苏许立刻就说好,不过话一出口,就觉得有些不妥,赶忙道:“你这么忙,还是算了吧。”
“不忙,走吧,你不是要买衣服吗,我陪你。”王天宇关上车门,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道。
“那好吧,谢谢你啊。”苏许笑。
陪女人买衣服不是一件轻松的活,不过王天宇这辈子什么坏事几乎都做过,但陪女人买衣服的机会却是很少的。因为他的女人,或者说是他的炮友都知道他的性格,没人敢要求他陪着逛街买衣服。
第二百九十一章 不是一个屁
苏许买衣服的节奏不疾不徐,不是一点不还价的主,也不是还起价来就不看时间的女人。她是很理性的判断,然后很理性的和店家聊价格,最后再理性的决定买还是不买。
这种砍价的方式很特别,虽然王天宇极少陪女人买衣服,但对于很多女人为了砍十块钱可以耗上半天的时间还是略有耳闻的。况且,用脚趾头想想也猜到,一般女人怎么会在还价的时候跟店主说‘你这个店如果可以更注重点光线的问题,生意一定会更好’之类的话呢。
逛了三个小时,苏许的收获是两件风衣,两件长裤,一双靴子。苏许自己分析给王天宇说,一共买了五样东西花了三个小时,平均一样就是四十分钟不到,嗯,效率挺高的吧?王天宇笑道买衣服就不用算效率了吧,又不是工作,轻松点不是更好吗。苏许摇摇头,说工作和生活是不能分开的,因为工作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啊。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培养自己有效率的做事,对工作会有很大帮助的哦。王天宇只能寂寞的在吸烟区吸烟,很难理解苏许的很多想法,说她古灵精怪吧,不对,说她是职场女性吧,也不是。反正王天宇就觉得她的很多想法都很奇怪,听起来貌似有那么些道理,但又好像没那么对。
而后苏许又买了一条粉红色的围巾,终于结束此次买衣服之旅。下一步就是吃饭,王天宇还没问苏许想吃什么,苏许就老实不客气的说我想吃烧烤。
烧烤店是在购物广场的三层,这一层都是吃东西的店,中式、法式、泰式、意式、日式、韩式、中西合璧式…各种类型的店都有,可谓是应有尽有啊。不过价格都是中等的,一般人都能吃的起。但一般人都能吃的起并且菜肴味道很不错的店,里面的人必然不会少,不会像希尔顿威斯汀这种贵的要死的酒店那样,都看不到人。平时吃惯了五星级酒店的王天宇,也会经常吃些便宜的烧烤,毕竟他经常拎着刀在外面砍人,砍完人跟兄弟们就近找个小摊吃点喝点也是常见的事。加上他本身吃东西就不挑,味道轻重都行,既能吃两千块钱一盘的炒青菜,也能吃十二块钱一盘的炒青菜。
虽然人很多也很吵,但苏许吃的却很开心,王天宇看到她很开心的笑,自己由于昨天杀了一个人,导致一直压抑着的心情终于是缓解了些许。美女的笑是一味好药啊,从一个男人的角度来说,不管这个男人是否对这个美女有想法,在看到美女的笑时,都会心情变好。这是男人的通病,也可以说是男人的相同点。
“其实应该是我请你的,上次你帮我那么大个忙,我都一直没有谢你。”苏许说。
“你当时不就说‘谢谢了’吗,何必这么见外,我们都是同事,能帮上忙怎么能袖手旁观。况且,那事儿也算不得事,要是你们陈经理来处理,会比我利索多了,而且还不用见血。”王天宇右手持着烤鸡腿,左手端着一杯红酒。
苏许喝口白开水:“我们陈经理每次见到你态度都那么恶劣,你怎么还帮他说话啊?”
“你这孩子…”王天宇笑道:“你这么说你们陈经理,回头我要是跟他一说,他得找你算账。”
“不会啊,我们陈经理是我见过最有度量的男人,而且他对女人都很宽容,说他几句话没关系啦。你别岔开话题,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陈经理对你态度那么差你还要说他好话呢?”苏许好奇道。
王天宇几口就把鸡腿吃完,连骨头都咬碎吃了下去,喝口酒道:“陈决怎么看我,和我怎么评价他一点关系都没,再说了,陈决看我不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么些年都是,我也习惯了,所有人都习惯了。但这不妨碍我们是同事的事实,在需要合作的时候,他会不遗余力的跟我合作。这就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能跟一个自己根本不喜欢的人合作,这种大度,如你所说,很少见。”
“你也是个很大度的人啊,比陈经理也是不遑多让哦。”苏许给王天宇又斟满一杯红酒。
“过奖了,问你个问题,你有男朋友吗?”王天宇这个问题不仅问的突兀,而态度也很强硬。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要问别人一个可能会让别人不太好意思的问题,那么你在说出‘问你个问题’这句话时,都会停顿一下等对方说一句‘你问’或者是‘嗯’,然后再抛出要问的问题。但王天宇不是这样,他两句话直接就一起说了出来,让人感觉不回答不行。
“没有啊,干嘛?”苏许也答的很干脆,笑容里有种调皮的神色,好像在说‘你想追我啊’。
“没什么,没有男朋友的话你就得小心点了,你们的陈经理可是个万人迷,人称少妇少女少奶三合一杀手。”王天宇玩笑道。
“不可能的啦,他看不上我哦。”苏许呵呵笑道:“哎,我听别人说你喜欢杨姐,是不是真的啊?”
王天宇也不掩饰,就直说:“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的心思都在陈决身上。”
苏许用一种很可怜的眼神看了看王天宇安慰道:“像你这样的男人还用怕找不到女朋友啊,跟你后面追得女人肯定都能排好几条街了。既然你爱的不爱你,你可以另作选择啊。”
“也许。”王天宇深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今天话很多,跟一个没什么交情的同事竟然能聊那么多那么深,真是怪事了。但仔细想想也不算奇怪,苏许是个很容易让人放下戒备的女人,身上的淡然娇柔之气,一般男人根本就扛不住。幸好王天宇见多识广各种女人,再加上一心只念着杨牧,免疫力自然就高了起来,能和苏许聊这么多对他来讲已经是很难得的事了。
最后两人分离的时候,苏许又正式的对王天宇说了声谢谢,王天宇摸摸她的头让她好好工作,以后有困难又不能找别人的时候可以来找我,不用客气。苏许认真的点点头,说好,我不会客气的。
望着很不适合她年龄的奥迪A8缓缓驶离,王天宇喃喃道:既有妖气也有仙气的女人……
由于这段时间做的案子有点多,所以王天宇为了自己的安全,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工程部的办公室,连自己住的地方都很少回。毕竟想要他命的人有很多,待在哪里都没有待工程部安全。工程部的保安可是很有名的,不说比得上省政府,但比起市政府的保安力量是不相伯仲的。王天宇在这里遥控指挥着自己的各方下属,虽不在阵前,但颇有诸葛先生手握鹅毛扇谈笑间樯橹即可灰飞烟灭的风范。
王天宇的底子周总最清楚,当年也是周总救了他这个亡命之徒的性命,否则以他现在在黑道中的地位也不可能甘心在别人手下做事。有句话说的好,叫做宁做鸡头不做凤尾。虽然恒远七大部门经理其一的职位已经很高,不能算凤尾,但王天宇现在完全可以自己去开个堂口,然后自己做个不大不小的帮派之主,将h市的三分之一的土地划到自己的势力范围内。不管怎么说,都比在恒远做部门经理来的更自由。男人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称王称霸,也比在掌管天下的君王手底下做宰相来的自由。
但周总的救命之恩摆在这,再加上这些年对恒远的感情日渐深厚,在找到一个合适的可以接替他掌管工程部的能人之前,王天宇不想离开。他时常会想,其实就这样在‘恒远’待一辈子也挺好,不正应了当初大学时为自己订下的目标吗:一辈子做工程,看着一栋栋楼起来,在一张张施工图的负责人一栏写上‘王天宇’三个字。
多么幼稚的理想,但,命运无人能料的,王天宇现在已经实现了这个理想。多么难以想象啊。经常王天宇会在酒席上跟别人谈起自己曾经的这个理想,别人都不相信的说怎么可能,哪有这么巧你理想是做工程就真的能做到现在这样好。
诚然,这世界能实现自己梦想的人寥寥无几,但这寥寥无几者的人生绝对是没有遗憾的了。男人活着不就为了一个追求,达成追求,就是幸福。在有生之年能达成追求,就算立刻就死,那也是无憾了。
王天宇活了二十多年才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理想只是青春少年对未来放的一个屁,无足轻重到一阵风就能将其吹的烟消云散了。这是大多数人的理想。只有少数人的梦想不是屁,他是真正的去做去努力去坚持了。王天宇不屑于做前者,他要做后者。这也是他不管自己声名多盛仍愿意在恒远做事的另一大原因。
男人不能知恩不报,更不能将自己对自己许下的承诺化成一个屁。
第二百九十二章 和下面聊天
青春少年是样样红,可是太匆匆!
流金岁月人去楼空,人生渺渺在其中……中……中……
陈决很神经质的唱着歌,在春水的书房里,打扰春水写作。春水抬头看看他,不仅没让他闭嘴,反而让他来一首《涛声依旧》,陈决很鄙视的说唱什么《涛声依旧》,我再来首黄安的《新鸳鸯蝴蝶梦》…
于是春水在陈决跑调加乱改词的歌声里,二十分钟就写了七百字,这速度对春水这个平均千字一小时的正常值来讲,已经是非常快的了。所以为了让自己保持这种良好的状态,春水让陈决继续唱黄安的歌。陈决对黄安的歌颇有研究,不管是早期的还是现在的都很熟悉,虽然唱的不好,但都会唱。再加上他那再跑调都不会不好意思的厚脸皮,这场小型演唱会开的是虎虎生风。幸好春水家所在的玫瑰城是高级小区,她的独栋别墅与别家之间隔着各种花草树木和幽幽小径,要是搁一般小区,人家非得大喝一声‘谁他妈在鬼嚎’以此来反对陈决的演唱会。
时间是凌晨一点,陈决深情款款的唱,春水则奋笔疾书。
一个作家的灵感有无数种激发的方法,但是没有作家可以找到一种,只要使用,就一定能激发出灵感的方法。方法是流动着的,永远没人可以摸清它的脉络和行径路线。作家们只能用一种方法抓住灵感一时,不可能抓住一世。而现在,春水就抓住了倾泻灵感的一种方法:听陈决唱歌。所以在她可以抓住灵感的这短暂时光里,她尽量与灵感去交流,然后将灵感经过加工打磨最后流于笔下。这就是一个作家的写作过程,作家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和自己的惰性、随性…等等不良毛病作斗争,首先战胜了自己,才能写出可以感染读者的文字。
凌晨三点,春水连续写了两个多小时,成果是四千一百五十一个字。
终于,灵感还是离开了。春水放下笔,长舒一口气,听陈决唱歌的声音已经很沙哑了,心疼道,你怎么还唱,真是的,谁让你唱那么久的啊。一边说着,春水给他端来一杯香气浓浓的咖啡。陈决接过咖啡一口就喝干,幸好春水给他冲的是温的,否则非得烫的他哇哇大叫。
“我稍微停一下你就停笔思考,只要一唱你就又能运笔如飞,所以就没停,想让你和灵感多嘿咻一会儿嘛。”陈决哑着嗓子笑道。
“亲一个。”春水在他脸上狠狠的亲上一口奖励他。
“真香。”陈决感叹。
春水关起电脑,合上方才写的笔记本,稍微收拾了下本来就不怎么乱的桌子。挽着陈决的胳膊朝洗手间去。
“干嘛?我不想尿尿。”陈决奇怪问道。
“鸳鸯浴。”春水微微低头,脚步轻快。
陈决哈哈大笑,大手猛力的拍着春水的屁股,做青楼常客的姿态。鸳鸯浴陈决八百年前就要求过了,可是春水从来不许,每次洗澡都把门关紧紧的。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威逼利诱失败,陈决也就不再要求什么鸳鸯浴了。但今天却又主动要洗鸳鸯浴,着实让陈决很意外啊。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别猜别猜。”陈决忽然又唱了起来。
“什么啊,这歌好难听,别唱了。”春水低头,趴陈决的胳膊上就咬一口,然后貌似很满足的舔了舔嘴唇。
陈决一见她妖娆妩媚到极致的姿态,一把将她抱起,三两下除去她和自己身上的睡衣,冲进洗澡间,抱着她就跳进春水家特制的专门洗澡的古式木桶。然后跳进去才想起来还没放水,不过贴心的春水一伸手就打开了出水的开关。冒着热气的温热水缓缓注入木桶,整个洗澡间渐渐都雾蒙蒙了。
“太有感觉了,他妈的跟在天宫里一样。”陈决一边卖力的进进出出,一边环视周围的水雾感叹。
“唔……”春水紧紧抱着陈决。
“鸳鸯戏水在天宫,地上俗人干到疯。怎么样,我这即兴赋诗一句,是不是有才爆了?”陈决真是人才,竟然在这种时候还能赋诗。
“扑哧……”春水忍不住笑出来,眼神迷离的说:“嗯…太有才了…”
“有才、有才…叫你敷衍我,叫你敷衍我!”陈决忽然加快速度和力度。
空气里流转着‘啪啪啪’的声音,很醉人。
快活的事大都是少儿不宜的事,比如做…爱。所以说做孩子并不快活的,现在社会上流行一种说法:最快乐的总是孩子。其实这话完全就是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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