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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之齐天小圣-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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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君,我也正有此意,我那义弟,对天庭一直耿耿于怀,天性使然,好动不好静,不适合清修,看为臣能不能说服于他?”

    “好,牛护法,如果那厮能归顺于我,我可让他做魔族第二个魔君,地位仅次于我。”

    “魔君英明。”

    “父亲,我想一同前往,看看我那孙叔叔?”

    “也可!”

    “父皇,我也想一同前往!”

    “准了!”

    四人就此分道扬镳。

    牛冲天领着红孩儿和花花太岁蚩风赶往五行山。

    不多时,已到达五行山界面。

    蚩风心思急转,整日窝在九幽城,都快憋出病来了。

    平日,父皇轻易不许自己外出,今好不容易出得一趟,不如去人间寻些乐子。

    遂对牛冲天正经道:

    “牛叔,我观五行山风光秀丽,山清水秀,勾起了侄儿的闲情雅致,所以我想独自去欣赏一番?”

    牛冲天岂能不知蚩风的花花肠子?魔族中稍有姿色的小白菜,不知被这头色猪拱了多少。

    每当牛冲天劝阻蚩风稍加收敛之时,蚩风都会嗤之以鼻,还老拿牛冲天的三姨太白狐精说事,弄的牛冲天很没面子。

    说到底,蚩姓一族才是正宗的魔族血统,说好听的,其他族姓都属于家臣子民,说不好听的,其他族姓都是奴才。

    蚩风自认为血统高贵,对谁都颐指气使,唯独对牛冲天还算尊敬,还与红孩儿结为了把兄弟。

    因为蚩风明白,牛冲天是魔族的擎天帛玉柱,驾海紫金梁,是父亲赖为倚仗的肱骨之臣。

    自己有兄弟十八个,若是谁能得到牛冲天的支持,那么谁就最有可能是下任魔君的继任者。

    而牛冲天认为种族歧视严重影响了魔族的大团结,大大阻碍了魔族走向强盛的步伐。

    所以曾力荐蚩云撇开种族偏见,对所有姓氏一视同仁,但每次都被蚩风含糊其辞。

    空有满腔热血,怎奈生不逢时?

    空有治国安邦之策,不得已尽情施展。

    对此牛冲天很是无奈。

    蚩云称得上枭雄一个,但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蚩云当然也有缺点:狂妄自大,贪恋女色。

    上梁不正下梁歪,蚩风遗传了蚩云好色的强大基因。

    这不?刚到五行山,蚩风迫不及待的就要下山猎艳。

    牛冲天感觉,拦肯定是拦不住这头畜生,而且蚩风找的理由没毛病,稍加思索,便同意了。

    但有个条件,让红孩儿跟随。

    一是保护蚩风,二是能稍加约束。

    红孩儿,全名牛飞红,是铁扇公主和牛冲天的儿子,机缘巧合之下,曾拜得观音菩萨门下,习得满身的武艺。

    牛飞红自从和蚩风结拜后,自己的三昧真火有了另外一个用途:替蚩风烤肉。

    红孩儿天资聪颖,自然明白父亲的用意。

    暗自冲牛冲天点点头。

    牛冲天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自己的这次放纵,为魔族埋下了惊天隐患,魔族从此以后鸡犬不宁。

    且说蚩风,先后摆脱了蚩云和牛冲天,这下没有了任何束缚。

    “嗬嗬,飞红贤弟,愚兄今天要开开荤,你要不要一起啊?”

    牛飞红眼中的厌恶一闪而逝,恨不得把这匹种马给阉了,赔笑道:

    “风哥,不用了,我不好这口,再说人间的女子都刚烈的很,我堂堂魔族的三尺男儿,焉能恃强凌弱,否则岂不污了魔君的威名?”

    “哈哈,贤弟此言差矣?是人都有七情六欲,我等既不是佛门秃驴,又非道教修士,找找乐子而已,也是人之常情,既然你还要保持你的童子之身,那兄弟也不拦你,也希望你不要坏了哥哥的好事?”

    五行山。

    祖峰最为巍峨。

    说话间,两人朝祖峰飞去。

    不多时,走下云端,来到落云溪畔。

    而此时的王恒,钱若曦,王参三人,尚不知大祸临头?

    犹自寄情于山水间。

    钱若曦犹如一个美丽的天使,在最前面无忧无虑的时而载歌,时而轻舞。

    看得王恒春心荡漾,成功勾起了流鼻血的老毛病。

    不经意间,回头一看,表弟没有出息的花痴模样,嘴里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真是回眸一笑百媚生。

    如果时间能永远定格在这一刻,该多好啊?

    可惜,美好的东西往往不会长久,犹如指间落沙,总会悄悄溜走,又如海市蜃楼,昙花一现。

    王恒突然感觉内心莫名的一阵绞痛,右眼狂跳!

    好端端的为何如此?

    王恒顿时心声警觉。

正文 132 专治色狼耍流氓

    王恒没来由的一阵心神不宁。

    总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表姐,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去吧?”

    “好不容易出得一趟?你再陪我一会好不好?”

    看着表姐央求的眼神,王恒怎忍拒绝?

    三人继续前行。

    十月的天气,秋风瑟瑟。

    一阵凉风袭来。

    没留神。

    钱若曦手中的绢帕随风而去。

    像一片落叶,飘向前方。

    钱若曦笑着,像一只轻快的蝴蝶,追逐着这片“落叶”。

    风停。

    “叶”落。

    只不过落在了一个人的脚面上。

    ……

    蚩风感觉自己的相貌不适合吸引人,弄不巧能把人吓死。

    于是摇身一变,成了一位翩翩公子哥。

    模样但也俊秀。

    一身艳丽华服,手摇折扇,风骚无限。

    一双桃花眼左顾右盼,走路一步三晃,不时发出几声贱笑。

    想寻求一场浪漫的邂逅。

    牛飞红则变成了一个随从模样。

    看着蚩风的瑟的欠揍样,牛飞红都感觉脸红,稍微拉开了距离,一副我和他不熟的样子。

    游人墨客倒是不少,能入蚩风法眼的倒是一个也没有碰上。

    蚩风也有些兴意阑珊,牛飞红趁机劝道:

    “风哥,我父事情应该办的差不多了,咱们是时候和他汇合了?再说魔君还在九幽城等信呢?”

    一听“魔君”两字,蚩风顿时没了脾气,无奈的同意了。

    两人刚要走。

    无奈,树欲静而风不止!

    突然一条雪白的绢帕落到了蚩风的脚面上。

    蚩风弯腰捡起了绢帕。

    丝滑柔软,不由放到鼻子下面。

    沁人的芬芳扑鼻。

    入目处,绢帕上貌似还有两只“烤鸭”。

    抬头一看,蚩风的眼睛直了,脚步再也不能挪动分毫。

    嫦娥的美,是一种冷艳,好似不食人间烟火。

    而钱若曦的美,热情似火,仿佛一朵倾世玫瑰,向世人展现着无限娇艳。

    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真是不虚此行,不虚此行啊?

    蚩风心中萌生一个念头:此女我要定了!

    牛飞红一看,也是眼前一亮,随即摇摇头,暗自叹息:

    “多么水嫩的‘小白菜’呀?可惜啊,不凑巧,遇到了一头色猪?”

    看着蚩风嘴张的老大,“滴滴答答”,口水直流,两眼放绿光,一脸的猪样,好似要把人吞了一般,钱若曦就是一皱眉。

    良好的家教,还是让钱若曦微微一笑:

    “这位公子,能否把手中的绢帕还给我,小女子感激不尽?”

    连叫数声。

    蚩风恍从梦中惊醒。

    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哈,哈哈,哈哈哈,好说,好说,姑娘,那怎么个感谢法呢?”

    钱若曦一愣,这人好奇怪,这只是人与人之间的客套话,他怎么还当真了?

    看这人吊儿郎当的样,肯定是脑子少根筋。

    看到钱若曦没说话,蚩风笑的更肆无忌惮:

    “女子感谢的方式无外乎两种,一种是以身相许,另一种则是卖身为奴,不知姑娘选择哪一种方式?”

    调戏,赤果果的调戏!

    钱若曦闻言,柳眉倒竖,杏眼圆翻,粉脸通红,嗔怒道:

    “你,你,你个登徒子,绢帕我不要了?”

    随着钱若曦的愤怒,胸前的两座鼓包剧烈的起伏着,把个蚩风的桃花眼差点给勾出来。

    蚩风笑的愈加猥琐,看到钱若曦要走,急忙拦住了她的去路:

    “姑娘,这么着急要到哪里去啊?有道是千里有缘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既然咱俩相遇,我相信这是女娲娘娘的安排?咱们何不找个安静之所,促膝长谈,哪怕彻夜长谈也没关系?谈谈人生,谈谈风月,嘎嘎嘎嘎……。”

    钱若曦浑身发抖,愤懑道: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位公子,请你自重,我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手绢也不要了,你也没有理由再阻拦于我?”

    理由?

    这还不简单?

    蚩风眼珠一转,突然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双手捂住脚面,发出杀猪般的惨嗷:

    “哎吆,我的脚?刚才姑娘的绢帕把我的脚给砸伤了?哎吆,疼啊,简直痛入骨髓,我感觉可能伤到了筋骨,伤筋动骨一百天,姑娘还是跟我回家一趟,好生伺候,把我的伤养好了,再回来,如何?如果不想回来,那就再好不过?嘎嘎嘎……。”

    蚩风这厮太无耻了,竟然口称被一条绢帕砸伤了脚面?

    还要以此为由让钱若曦伺候自己一百天?

    真是色胆包天天包胆。

    钱若曦气极,这个登徒子好生无赖?

    一时说不出话来!

    钱若曦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哎呀,这位公子为何坐到地上?哪里受伤了?”

    蚩风就是一怔,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白衣青年,后面还跟着一个头顶两片绿叶的小屁孩。

    蚩风斜着眼,疑惑道:

    “你是谁?和你有关系吗?”

    那个青年气愤道:

    “怎么叫没有关系呢?我是一名郎中,有道是医者父母心,你受伤了?那我就等于是你的父母?来,我给你看看?”

    什么叫我就等于是你的父母?

    蚩风懵了,一下子被饶了进去,白衣青年的话表面听来无可挑剔,但蚩风总感觉怪怪的。

    还没等蚩风缓过神来,白衣青年蹲下身,抓起蚩风的左脚。

    牛飞红就发现白衣青年的眼眶充血,眼神毒辣,不由警惕心起,大叫一声:

    “小心?”

    与此同时,白衣青年一使力,把蚩风的脚来了个三百六十大转圈。

    魔族中人,体质向来以强横著称,蚩风的身体更是刀枪不入。

    哪知白衣青年的手劲逆天?

    “卡巴”一声,蚩风的左脚硬生生被折断。

    白衣青年一声冷笑:

    “小子,忘了告诉你,我是个兽医,专治色狼耍流氓?”

    蚩风也算魔族的高手,断肢可重生,令他咽不下这口气的是,众目睽睽之下,一时不慎,自己竟然吃了一个蝼蚁般人类的亏?

    钱若曦有些怕了,拉住白衣青年的手道:

    “表弟,算了,咱们走吧?”

    白衣青年正是王恒。

    自己和钱若曦已经有了婚约,钱若曦就等于是自己的未婚妻。

    当着自己的面,竟然有人敢调戏自己的未婚妻?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王恒岂能答应?

    教训给了,气也出了,既然表姐说算了,那就走吧?

    “哈哈哈哈,想走,没那么容易?今天谁都走不了?”

    蚩风仰天狂笑,左脚蠕动了几下,旋即恢复如初。

    狂笑声中,黑雾弥漫,烟消雾散后,恢复了原貌。

    围观的游人一看蚩风吓人的模样,有两个直接晕倒在地。

    其他的大叫一声“鬼呀”?

    连滚带爬,四散奔逃。

    王恒很意外,原来这厮竟是个妖怪?

    头上有独角,和自己的三弟龙蛋差不多,只不过,脸上的黑纹还是第一次见?

    牛飞红感觉今天的事情不能善了,蚩风从没吃过亏,今天算破了戒了,这几个人类要遭殃?

    只是几个势弱的人类而已,自己不屑以大欺小,蚩风一人足矣,自己只须冷眼旁观即可。

    王恒虽然知道对方强大,但并不害怕。

    因为他觉得对方相貌怪异,必属妖族无疑,只要自己报出妖王熊大胆的名字,对方定会知难而退。

    王参吓得小脸煞白,头顶的两片叶子都竖了起来。

    而且还尿了裤子。

    王恒捂着鼻子道:

    “堂堂的参爷,怎么还尿裤子?”

    王参带着哭腔道:

    “小屁孩,参爷被你害死了?你可知对方的来路?”

    王恒疑惑道:

    “难道不是妖族吗?”

    “尼玛?是魔族,头上有独角,应该是魔族中的皇族,哎吆吆,这下可玩完了?”

    “魔族?”

    王恒大惊。

    来不及细想,一下子把钱若曦和王参护在身后。

    大喊:

    “快跑?”

    同时双目圆睁,眉头紧皱,三眼神目顿时鼓了出来,一道金光射向蚩风。

    蚩风不屑道:

    “雕虫小技?米粒之光岂可与日月争辉?”

    蚩风头上的独角蓝光萦绕,喷射出一道蓝光,迎向那道金光。

    蓝光以摧枯拉朽之势击穿金光,然后直接射到王恒的身上。

    王恒顿时感觉浑身抽搐不止,同时好似有一头疯牛顶到了自己身上。

    王恒像个沙包一样飞了出去。

    撞到身后碗口粗细的树上,“喀嚓”一声,树木拦腰折断。

    余力未消,接连撞断三颗树。

    “噗通”一声,重重摔倒在地。

    “噗”的一声,吐出大口的鲜血。

    王恒面如淡金,感觉五脏六腑剧痛不止。

    浑身酸楚无力,连手指头都动弹不得。

    表姐呢?王参呢?

    他们成功脱险了吗?

    王恒咬破舌尖,使劲浑身气力慢慢抬起头,一看:

    不由目眦欲裂!

正文 133 那一眼的风情

    听到王恒犹如嘶吼的低语。

    语气中夹杂着沉重,急切,决然。

    这还是钱若曦第一次听到王恒如此说话?

    钱若曦内心“咯噔”一下子,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

    急忙道:

    “弟弟,快跑?”

    没有回应,回头一看:

    王参早跑了,迈着两条小短腿,鞋都跑丢了,比兔子还快。

    钱若曦长出一口气。

    但钱若曦并没有跑,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只是两只玉手死死抓住衣角,娇躯微微发颤。

    满心的悔恨:

    都怪自己任性,如果听从表弟的话,早些回家该多好啊?

    但悔之晚矣。

    钱若曦内心默默道:

    放心,表弟,既然咱们已经有了婚约,那表姐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上天随你到凌霄殿,入地陪你到鬼门关。

    只一招,王恒惨败,一条命只剩下半条。

    看到表弟口吐鲜血,钱若曦的心都碎了,泪如泉涌,但强忍着没有出声,因为她怕王恒为自己担忧,她不想让这个命途多舛的男人看到自己柔弱的一面。

    钱若曦疯狂的跑向王恒。

    此时此刻,钱若曦内心只有一个念头:

    跑到王恒身边,把这个男人拥入怀中,再也不离开他半步。

    要生一起生,要死一块死!

    近了,近了,更近了,只差一步就可来到心爱的男人身边。

    可惜,天不遂人愿!

    蚩风见状,露出残忍的笑容,伸出右手,虚空一抓。

    钱若曦顿时感觉有一股强大的吸力,不由自主的飞向蚩风。

    本可触手可及的情郎离自己越来越远,钱若曦咬紧牙关,嘴唇渗出鲜血,满脸的悲愤欲绝。

    王恒抬头,恰巧看到这一幕,不由目眦欲裂。

    王恒很想说:

    我的傻表姐,你为何不跑?

    你可知我宁愿自己去死,也不愿你受到分毫的伤害。

    因为我说过,我会用命来保护你!

    王恒的嘴张了张,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

    因为他发现,自己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蚩风把钱若曦吸到手中,交给了牛飞鸿。

    然后大踏步来到王恒近前,蹲下身,有些意外道:

    “蝼蚁般的人类,中了我一招,竟然还没死?简直不可思议?怎么样?感觉滋味如何?”

    “噗”,王恒喷了蚩风一脸鲜血。

    没想到蚩风丝毫不以为意,竟然还伸出舌头舔了舔?

    随后露出渗人的笑容:

    “本太子从小没吃过亏,甚至连笑话我的人都死了,小子,我也不欺负你,你掰断了我的左脚,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掰断你的一只脚?好不好?既然你不说话,那我就当你是同意了,那你说我是掰断你的左脚还是右脚呢?你还是不说话,那我就只好把你的两只脚都掰断了?”

    “咔巴”,“咔巴”,两声清脆,王恒的双脚应声折断。

    仿佛两记重锤,重重的击在了钱若曦的心坎上。

    王恒感觉痛入骨髓,但一声未发,只是浑身汗如雨下,两眼死死盯着蚩风。

    蚩风罕见的露出一丝敬佩的眼神:

    “小子,有种!有我魔族武士的气魄,可惜啊,可惜……。”

    “啊,不要,不要啊,畜生,你这个畜生,呜呜,表弟,你怎么样?呜呜,……。”

    钱若曦再也忍不住了,失声痛哭,哭着喊着,撕咬着,捶打着,使用浑身解数想挣脱牛飞红,怎奈无论如何也冲不破牛飞红这道防线?

    王恒把一切尽收眼底,心如刀绞。

    看着蚩风猖狂的不可一世,王恒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碎其骨。

    眼睁睁的看着未婚妻被坏人掳走,自己却无能为力。

    王恒好恨呢?

    恨自己无能,连自己最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恨苍天无眼,竟能容忍伤天害理之事的发生?

    恨世道不公,谁来惩戒如此劣徒?

    正义何在?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双眼一闭,两行热泪涌出。

    牛飞红大惊:因为王恒眼里流出的是血。

    得有多大的怨气才能流出血泪?

    生死相依的恋人,却不能长相厮守?甚至连道别的机会都没有?

    牛飞红有些于心不忍,但自己改变不了蚩风。

    却可以改变自己!

    牛飞红有意无意的松开了抓着钱若曦的手。

    钱若曦感到力道一松,狂喜,连滚带爬的跑向王恒。

    蚩风就是一皱眉,阻住了钱若曦的去路。

    牛飞红暗自叹道:吾尽力了!

    钱若曦一脸的决然:

    “你再阻拦于我,我就咬舌自尽!”

    蚩风阴阴一笑:

    “你若敢死?我必屠你满门?”

    钱若曦面如死灰,想起了视自己为掌上明珠的父母,还有调皮可爱的弟弟,……。

    无论如何。

    钱若曦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连死的权利都没有?

    这一刻!

    钱若曦感到了深深的绝望和无助。

    牛飞红不忍再看,急忙道:

    “风哥,是非之地,不可久待,万一入了千里眼顺风耳的耳目,就不好办了?”

    蚩风点头。

    看到王恒不甘和杀人的眼神。

    竟又鬼使神差般来到王恒的近前:

    “小子,我敬你是条汉子,让你做个明白鬼,听好了,我叫蚩风,乃魔族的十八太子,住在九幽之地的九幽城,如果你大难不死,可闯鬼门关,过十八层地狱,来救你的女人,吾在魔族的大本营恭候大驾,……。”

    王恒静静的听着,听得很认真,仿佛要把蚩风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刻在心上。

    最后蚩风说道:

    “弱肉强食,我强,我为刀俎,你为鱼肉,你强,你为刀俎,我为鱼肉,这个世道就是这样!”

    语毕。

    不在停留,招来一团黑云,带上木偶一般的钱若曦。

    登上黑云的一霎那,钱若曦缓缓回头,噙满泪珠的双眼露出万千柔情,嫣然一笑:

    “表弟,好好活着,我等你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黑云白裙,佳人远去。

    徒留那一眼的风情。

    永远的定格在王恒深深的脑海中。

正文 134 破茧重生

    未婚妻被掳走的那一刻。

    仿佛也掳走了王恒的灵魂。

    “噗通”一声,再也支撑不住。

    终于。

    王恒半坐的身子再次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王恒就那么静静的躺在地上。

    一动不动。

    犹如一具行尸走肉。

    只有一双圆睁的双眸,微微起伏的胸脯,证明这个人还尚有一丝气息。

    只是双眼空洞无神,呼吸微不可闻。

    顺着眼角,不停的淌下泪珠,泪珠滚烫,尚有余热,最奇特之处在于,泪珠是红色的,鲜艳夺目,

    现实是残酷的,深处记忆却是温馨而又美好:

    八岁那年,自己来到五行村,看到表姐的第一眼,就“芳心暗许”,发誓此生非表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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