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裸兰大陆-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于是,灵光城的居民看到两个青年为了争一口水井谁先来喝水而大打出手,最后一起渴的晕了过去……两人走在灵光城的大街上,先前因为找水而没有注意这个城市的异常,现在看看,发现往日那种各个种族和平共处、熙来攘往的繁华局面不见了,更没有商旅和小贩在那里讨价还价的做贸易。
许多人背着包袱匆匆的往城外赶着,更有许多居民院落是铜锁守门。
两人对看了一眼,都感觉事不寻常。兰若云忽然想到堂潇,三年来不知这小丫头怎么样了,还真挺想念她的,他决定去「剑气道门」看一看。
人去楼空。
兰若云呆呆的站在空旷的「剑气道门」的演武场上,一股不祥的预兆拢上心头:萧秦一向被人们称作灵光城的守护者,现在连他都离开了?
「抓一个人来问问不就行了!」离人倾提醒道。
「那你还不快去抓──!?」兰若云气苦道。
离人倾「哼」了一声,转身出去,兰若云跟上,看见一个长吁短叹的人类文士,知道这类人一天就喜欢向陌生人畅谈高论、慨叹时世、诉说失意……一问果然:「两位还不知道吗?哎,完了,完了──完了!两百年的和平完了,繁荣昌盛的灵光城完了──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想我等大好男儿,身怀大志,生于乱世,自应投笔从戎,报效国家,学那一代战神格丽丝·兰争战沙场,虽死也荣。正所谓: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拯救全人类而斗争!而究竟生命的意义在哪里?而什么又是死亡呢?什么又是──?」
「究竟什么完了?」兰若云打断他关于哲学的思考,离人倾狠狠的搓着拳头。
「聪明如两位者自然明白,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窝窝里还能飞出金凤凰呢!别看着灵光城虽小,总有一日会因为我等三人而名扬世界,我看两位孔武有力仪表堂堂,而兄又长服『乌鸡肾仁宝』,近日来尿频次数已有减轻大见好转,全身也充满了力量,睡觉也踏实了,吃饭也香了……」
「我问你,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兰若云闭着眼睛怒道,离人倾已经咬牙切齿的举起了拳头。
「两位果然是性情中人,喜怒于色,此等性格用之于战场必将威慑敌胆、旗开得胜,有鉴于此,更加大了我和两位结拜的决心。灵光城东有一桃园,不如我等三人于桃园中设一祭台,焚香点烛,对天叩头结为异性兄弟,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愿同年同月死。说到那个桃园呢!啊!今日春光灿烂,微风和煦,万里无云。而桃花园的桃花开了吗?那如桃花般的姑娘又在哪里?斯人已去,怎不愁煞我等,相思断肠碍…!」
「砰──!」
「我已忍无可忍了,」离人倾上去一拳将文士打倒,兰若云也跳了过来,一顿拳打脚踢。
「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两人一起咆哮道。
「神族、神族要接管灵光城,进攻裸兰大陆!」一口鲜血喷出,晕死过去。
灵光城外,三岔路口。
「兄弟,人生中为什么总有这么多的不如意呢?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们快乐的生活呢!」离人倾沉重的说道。
「快乐,很快就过去的乐趣,短暂的,虽永驻于心间,却无法减少人生中一丝一毫的痛苦,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我们才能发出会心的一笑──快乐不是让我们去体验,而是让我们回忆的!」兰若云惆怅的望着远方,感慨万千。
「我现在忽然觉得永远留在大漠里也是一种幸福,在夕阳的黄沙下,我们兄弟舞剑弄影,把酒言欢,不也很惬意吗?」
「可是我们还有许多事没有做,还有许多人在想念着我们──你能忘记自己的仇恨吗?你能放弃那个你喜欢的姑娘吗?人生总是这样无奈,我们不是在为自己活着,我们孤独,同时,我们放纵,总是因为我们无法主宰自己的人生!」
「在杀手营里的时候,我们忘记了自己的种族,直到刚才那个疯癫癫的人类文士让我猛的惊醒,他的豪言壮语都是为人类而说呀,如果他是一个神族,肯定会说出另一番话来!」
「我没有选择!」
「我也没有选择!」
「神族侵略我的国家,我只能奋起抗争!」
「我要想报仇,也必须要积累战功获得高位,而且,我的家族必须有人来振兴,我不能让那些卑鄙小人一直猖狂下去!」
「在杀手营里,我就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狼克教给我们的──适者生存!普遍到整个国家,神族要消灭人族,也是这条规则的运用。而你,作为神族的一员,为神族尽力,我不会怪你!」
「为什么要有种族之分呢?全世界的人和平生活在一起不好吗?」离人倾向往的说道。
「就因为有国家利益的存在。人民是国家吗?只有统治者才是国家,统治者的一个念头就可以导致战争的发生和中止!我就不相信你们所有的神族百姓和军队都喜欢打仗?!如果你能参与到国家之中,有可能的话,我希望你能给人类一个和平的环境!」
「我会的,如果有一天,你带领着军队打到瞭望天城下,我也希望你能放神族一马!」
「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
「我也不会放过你!」
「……」
「……」
「哈哈哈──!」两人同时大笑起来。
「我们永远都是兄弟,我不会让你死!」拥抱在一起,两人的眼圈都红了,紧紧的把手握在一起,同时这样重复着他们的诺言。
就为了这一个诺言,日后,他们所要禁受的考验,难度何止千倍百倍呀!而他们永远没有忘记──他们是兄弟,他们会为对方而牺牲自己!
而今天,身为不同种族的两个朋友,却不得不各自为自己的国家尽一番力,毕竟,哪一天依然有「国家」这个名词的存在,就依然会有「国民」身处其中而无法自拔。
历史的经验,生命的苍白。
离人倾转头跨马而去,大陆上的风尘扬起一条灰色的烟雾,将他愈见远去的身影遮住!
「珍重,兄弟!」
兰若云挥舞着手,久久不愿离去,他知道此刻的离人倾一定眼角湿润,而他自己,也想找个地方哭泣一次。
分手──是否还有重逢的那一天?
「一定会有的──!」他喃喃的说道。
第五章裸兰,我回来了
「吭──邦──嗯咴──!」
一辆马车倒在路旁,发出一系列的怪声:车辕折断声、车轮陷地声和马匹悲嘶声!
「这是谁干的?真是缺德啊!xxx!」一个老头愤怒的看着路中间那一个深深的大坑,扠腰大骂。
「爷爷,别生那么大的气,伤身的!」一个身形尚幼的小姑娘过去拉着老头的胳膊。其实她是看路上好多人都在对他们爷俩儿行注目礼,感到不好意思。
可是老头看着折断了腿的马,知道这辆车是没法移动了,而且:「黑子,你怎么样啊?噢!黑子,你跟了我几十年,没享过什么福,却遭受这无妄之灾,我是没法活了,噢哦──我可怜的黑子!」
老头抱着那头其实说黑不黑、灰不拉叽的笨马大哭起来。急得小姑娘一个劲儿的蹦来蹦去,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老头也有六十多岁了,放声悲哭之下,立时招来了很多看热闹的人,毕竟这么大年龄的人哭起来也是蛮有特点的。
「哎!老爷子,我看你这匹马是废了,不如卖给我,杀了卖给路人,还不至于浪费!」一个屠夫挥舞着屠刀说,他在那面开了个肉摊子,为过往的行人提供蛋白质和脂肪的补充。
「是啊!是啊!爷爷,赶紧把马卖了给他吧!」小姑娘觉得赶紧脱离众人的目光才好,她都害羞得想跳进那个大坑里了。
「我不卖黑子,黑子在我在,黑子亡我也亡。没有黑子,这辆车可怎么拉啊!」老头哭声不断,却像是在唱一种奇怪的戏。
「我在前面拉,您老给后面推,反正都是干货,也不重!」小姑娘认真的说,人群里一阵笑,她那矮小的身材让人实在无法和那一大车的货物联系上。
「你又逗我开心,不干,反正我死也要和黑子在一起……!」老头不依不饶。
「你把你那匹马卖了,我这匹给你!」兰若云啼笑皆非的看着哭泣的老头说道,其实他是佩服小姑娘的胆气,可怜老头爱护动物的环保意识,不由得使他想起自己的独角兽来。
那哭声在天上拐了个弯,猛地掉了下来,老头转过身,看见一匹马就在自己眼前:「你、你是说,把这匹高大英竣气色非凡的马送给我?」老头止住哭声,抹着鼻涕望着兰若云问道。
「不错,不过你得现在,立刻,马上把你这匹黑子卖了,带着它怎么上路啊!」兰若云是想坐他的马车,但是拉着匹伤马那就没法走了。
「屠夫,过来把黑子拉走,卖给你了,五个金币,少一个都不卖!」老头立刻把黑子卖了,使兰若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村落戏班子的业余演员」了!
人群散去,修好了车辕的马车很快上路了,老头摸着这匹曾经跟着狼克走遍天涯海角的大马的屁股,口水不停的流了下来,早忘了十分钟前还为黑子哭得要死要活呢!
兰若云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听见,最后还是那小姑娘告诉他:「我们是灵光城杜姓人氏,眼看战争爆发,准备迁到裸兰城去。带了一车的山药,准备在裸兰城里卖了之后,用所得的钱加上以前积攒的一些,也能安家落户了。小门小户,也没什么奢求。」
兰若云再问她父母时,杜小妹鼻头一酸,掉了个眼泪疙瘩。原来两年前,贩卖山药的杜氏夫妇遇到强盗,货被抢了,连命也丢了──这一老一少真的是相依为命。怪不得为了一匹马老头会哭得那么伤心,没有这匹马,他们什么也做不了!
杜老爹终于把目光转到兰若云身上了,开始用笨拙的赞扬话夸奖兰若云:「您先生肯定生了十个大胖儿子了!」
兰若云脸孔一阵泛红:「我还没有孩子。」
杜老爹:「您一定有个漂亮的小媳妇。」
兰若云脸上开始发热:「我、我还没成家!」
杜老爹讪讪的笑了一下:「你老有这么神骏的马匹,肯定是个富贵的大老爷。」
兰若云空着双手耸耸肩:「我刚从大漠回来,实话跟您说,除了这匹马我身无分文。」
杜老爹有些失望,惊讶道:「哎哟,那您怎么吃饭啊!」
兰若云:「……」
杜小妹不满意的看了爷爷一眼:「瞧您说的,我们吃什么只要大恩人不嫌弃就一起吃呗!」
杜老爹失笑道:「那有什么问题,这匹马够吃十年了!」
兰若云窘笑道:「我家就在裸兰城里,回去我就拿钱还你们,还有,别叫我大恩人,我叫兰若云。」
杜老爹豪气的说道:「您看,还什么呀,几顿饭能花几个钱儿?不过,府上缺管家吗?」
杜小妹窘得满脸通红,她感激兰若云以马相赠,很尊敬他,偏偏自己的爷爷老是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她不好意思的看了兰若云一眼,兰若云笑了笑,示意无妨。
狼克这匹马真是神骏异常,在大漠里奔跑如飞,拉起马车来虽不习惯,却也将其他马车远远的甩在后面。
杜老爹这一路简直合不上嘴了,高兴得就差亲兰若云一口了。
他还喜欢飚车,而狼克的马也为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每超过一辆马车他就像年轻人一样站起来,冲着对方吹口哨、做鬼脸。
杜小妹这一路也不好过,因为爷爷的兴奋她往往羞个大红脸,刚刚红潮退尽,杜老爹又超过一辆马车,于是杜小妹的脸又红了。因此,这一路上她的脸几乎就那么红着过来了,连兰若云都有点于心不忍。
忽然想起,三年前自己离开的时候,清影秀也就是这个年纪,不过那个野蛮的丫头可不太会脸红,她就会举着一条火焰来把自己的屁股烧红,想到这里,他轻轻的笑了。
杜小妹看着兰若云的笑容,心里禁不住想道:「兰大哥笑起来更好看了!」没来由的脸上又是一红,不过这次杜老爹可没超车。
由于他们的马车较其他马车为快,而杜老爹又喜欢飚车,所以本应该走四五天的路程,他们三天就到了。
从黄湖壁垒涌进来的难民很多,大多是拖家带口赶着马车的。愈接近裸兰城路上愈拥挤,杜老爹因此而无法再发飙,怨声载道的抱怨裸兰市不注重市政建设,道路修的也窄了。
慢慢的兰若云发现了很多携刀带枪的江湖人士,当然都是人类,黄湖壁垒那里盘查的很严,生怕混进奸细来。这些人一个个热血上涌,大步挺胸的在道路上走着,别人让坐车也不坐。其实是在卖弄着自己的爱国之心──看看,我可是为了人类而特意赶回来的,看我这一身肌肉,结实吧!清纯美女,觉悟吧!快来献花──清纯美女马上跑了!
兰若云的心「怦怦」的跳了起来──裸兰城的城门近在眼前!
裸兰啊!我的故乡,梦里多少次为你而哭醒啊!在那一望无际只有黄沙的大漠里,我无数次的怀念着家乡的裸兰花。不止一次的想扑入原野的怀抱呼吸裸兰的香气,也想在秋日里站在梧桐杉下托起一枚落叶……裸兰啊!我真的又回来了吗?含辛茹苦的老爸,他的身体可好?是否以为我已经死了,在为我伤心!还有那些儿时的伙伴儿,可曾把我忘记,那无数次追杀我的少女,是否依然记得当初的柔弱少年?
而裸兰的大街小巷,青石板上是否还刻着我旧日的痕迹?童年的稚声是否依然回荡在街头巷尾?
一直寄我以重任的远瞻大人,一定为了神族的进攻而心力竭瘁吧?
帝国的将领们,是否团结在以清影远瞻大人为中心的议事厅周围,高举裸兰花的伟大旗帜,坚持人神互不侵犯的基本原则,建设有裸兰特色的人类伟大事业呢?
而巴图林是否还坚持着神秘学研究小组的日常课程?我走以后,那批无人带领的研究经费是否有人替我存入了户头?
「裸兰,若云终于回来了……!」
马车终于进了裸兰城。
兰若云放眼望去,不禁为眼前所见到的一切惊呆了半晌。
整个裸兰大街,摆摊的、卖货的、打尖儿的、看热闹的、投机倒把的……放眼望去竟然看不到尽头,更有甚者就当街扎起了帐篷,准备长住了!
不仅是灵光城的人类,就算是黄湖壁垒内外的居民,也怕战火蔓延到家乡,而暂避到裸兰城来。
难民的拥挤而入,带动了裸兰本地经济的发展。旅馆、茶馆、驻马店、饭庄等等能容纳人的地方差不多都人满为患了。
而外地人带来的诸如山药、矿石、珍禽异兽、皮毛、茶叶等等也满足了裸兰人回归大自然的部分心里。
更有一些不含化肥的绿色食品深受市民喜爱,有一种山民自己培养的高山参已经打出了广告: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高山参!
还有一个猎户自己杂交成功一种新型的猎鹰,也在贵族当中传开了:送礼认准这只鹰!
但是随着难民的涌入,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治安问题,这个时候最忙的是小偷和治安巡逻队。经常听到对面猛的喊了一嗓子:「抓住他!」于是热心的外地人「呼啦啦」的围了上去,将治安巡逻队队员全部「抓获」。
当然了,另一种职业在这个时候也分外惹眼──媒人。外地人为了早日在裸兰立稳脚跟,纷纷托媒人为自己的女儿和儿子物色对象。很多裸兰城里著名的光棍也组成了一个光棍军团,专门负责对外地女子的侦察和联系工作,多年的铁树盼开了花,一霎时紧皱的愁眉被欢喜所代替。
总的来说,热闹的裸兰城更加热闹了,不安分的人群也更加不安分了。
为了维续难民的秩序,保证裸兰城的社会治安,帝国特意成立了以后勤处长浅靖文宇为代表各部派成员参加的「裸兰难民慰问团」,赴裸兰城各大主要街道进行慰问演出活动,演出成员主要是裸兰军事学院的同学们。
演出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唱支山歌给你听
第二部分:劲歌热舞,欢迎难民
第三部分:难民大派送,快乐一百分
兰若云在演出队伍中竟然发现了明西院长,他唱了一首歌:《明明知道我难过》。
可惜并没有看到那些熟悉的身影,因为是战时非常状态,堂天他们早已经提前毕了业加入到了军队里,大多数已经成了很重要的领军将领。
兰若云和杜小妹已经把山药全都拿出来摆好了摊子,杜老爹却跑去看热闹了,这让兰若云只好推迟回家的时间。其实这不是主要原因,他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做「近乡情更怯」了!
「摆好,摆好,你这个摊子太往外了,会影响行人走路!」一小队巡逻兵走了过来,挨个儿的把一些不规则的摊子弄好!
他们显然是从大街的尽头一直这么规整过来的,士兵们已经汗流浃背,还要跟这些外地人纠缠不休。有的人干脆就放挺,完全不知道「配合」是怎么一回事!
这时,一个士兵正在和一个卖皮张的猎户大吵。
士兵:「你这些皮张占地面积太大,赶紧撤回来,你没看大家走路都要绕道吗?」
猎户:「可是,这张皮就这么大,你应该怨这只动物,跟我可没关系。」
士兵:「你不会把它卷起来?」
猎户:「卷起来谁知道它有这么大呢?谁还会买呢?」
士兵:「不行,让你收就收。」
猎户:「我找你们老总去,看你这么不讲理!」
他屁颠地跑到那个骑马的领队那里,偷偷把几个金币往他手里塞去,意欲贿赂。
「把他给我抓起来,竟敢当街贿赂本统领!」那人气势朗朗地说道,不吃他那一套。
兰若云浑身一震,向着声音来源之处看去,一个高大魁梧的壮硕少年正指挥着手下把那个愁眉苦脸的猎户抓起来。
竟然是堂天,虽然过了三年,他也变得更为雄壮了,但那副浓眉大眼的国字脸,那副不屑一顾的傲然气势却是兰若云再熟悉不过的了!应该是市长堂峦派他出来配合后勤处安置难民吧!
兰若云微笑着看着他,却不敢过去相认──自己的样子变得……他还会认识自己吗?
「哥,不好了──!」一个少女的声音混杂着急急的马蹄声从长街尽头传来。
兰若云望过去,看见一个绿衣少女,骑着匹高头大马飞快的驶了过来。
「那、那是堂潇吗?」
兰若云惊奇的看着不断接近的少女,她的样子依稀还残留着当初的娃娃脸,只是秀丽之色却远非当日所比,某圣人诚不我欺呀: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慌慌张张的干什么?」堂天看着妹子着急的脸色,让士兵先把犯法猎户候监受审。
「迪斯番那家伙来找你算帐来了!」堂潇急着道。
「在哪里?」
「他到家里没找到你,可能,可能──!」堂潇话还没说完,马蹄之声又再响起!
「堂天小贼,夺人之爱,我要和你决斗!」一身黑衣的瘦高青年来到堂天面前,翻身下马,抽出长剑,不用看正是迪斯番。
「你把话说清楚点,什么夺人之爱?」堂天不舒服的看着迪斯番,冷冷的说道,为了三年前迪斯番不肯回军去救兰若云,两个人一直嫌隙很深。
「小贼,你还装,我们迪斯家已经去提过亲了,干嘛你们堂家还要横插一腿?」迪斯番怒气冲冲的说道。
「呵呵,你说这件事情啊,这叫什么夺人所爱呀,人家接受过你吗?」堂天嘲笑的看着迪斯番。
「废话,我和阿秀两情相悦!」迪斯番得意的说道。
「阿秀!?」兰若云的心里忽然隐隐有些伤痛的感觉,「难道会是那个野蛮女人?」
「别自作多情了,不就是去年新年的时候给你切了块蛋糕吗?」堂天忽然温柔的笑了,「第四次劳森会战我受了伤,她可是亲自为我上药啊!幸福死了──!」一脸的陶醉。
迪斯番咬牙切齿的痛恨道:「反正既然我们家去提了亲,你就不该再来破坏人家的好事,我一定要教训你!」他看着渐渐围上来的人群,觉得不方便动手,又大声道:「你和我出城来,是男人就不要躲!」
堂天毫不动气,心平气和的说道:「方家和望川家也都去提亲了,难道每个人你都要决斗吗?你有把握把我们都赢了吗?你真是个蠢材,何不来个兵不血刃的方式定胜负呢!」
迪斯番冷冷道:「你想怎么样,告诉你,我是绝不会放手的!」
堂天笑了一下:「情场上一争高下吧!不过注定失败的你一定要退出的!」
「你──!」
迪斯番刚要发作,人群忽然分了开来,又有两个年轻人挤了进来,如果他们是在其他场合出现,兰若云还真不一定能认出来,两人变化很大。但是这个时候,无声息的来凑热闹,那肯定是望川北和方更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