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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离去,后会无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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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分手两个多月了,她现在人不在国内,去马尔代夫渡假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不过韩珠打电话让她早点回来,你如果不赶时间,就在我这待一阵子,然后我们一起去参加蛛的婚礼。”

“恩。我刚在你家社区不远处碰到成渝,我还和他打招呼,不过他最近似乎很憔悴,你们俩怎么了?”

“我们分手了。我比小翠晚一天失恋。”

成渝的公寓离我的并不是很远,但是也不算近,那个地方是我陪他一起挑的,我陪他办理的手续,布置的房间,添置的家居用品。

因为曾经我以为我做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

她叹气,然后不说话了。我放下茶杯,想起了以前的那些日子。

“你就住这间客房,我帮你把东西搬进去。”我将她的行李箱放进房间的柜子里:

“对了,等小翠回来了,我们一起约出来搞个聚会吧。难得你来这,都好久没见你了。”

“好,我也是好久没见你们了。我可能会在这待一阵子。”

我没问原因,他们结婚才两年,后来我才知道有一些人会有所谓的婚姻倦怠期。

宁丹是典型的气质娴雅的女性,她是我们四人中最小的,但是也是最早结婚的。

她几乎就是所有南方女性的最典型的代表,温柔体贴,恬静而且善良。她的生活一如她的人,都是这样按部就班,有规划的进行着。

我想没有人不会喜欢宁丹这样的女人,倘若我是男人,我都会爱上她,因为我喜欢南方女人的精致小巧。

在我的观念中:北方女人端庄大气,而南方女人则精致玲珑,她应该似水柔情,仿佛古时候的大家闺秀,脚踩莲步,体态轻盈,说话柔声细语。

我,小翠和韩珠都不是这样的女人。

小翠有一些浪漫的不切实际,整日里仿佛活在虚幻的世界一样;而韩珠一看就知道是北方人,一米七四,骨架大,同龄看上去却比我们成熟很多,一直我都不知道她的体重,即使读书那会,她也从没有透露过。她似乎遵循着体重是女人的秘密的原则。



第八章 森林里的兔子(上)

第八章 森林里的兔子(上)

我和张启帆的第一次正式约会是在三七的酒吧。

那晚我喝了很多酒,尤其贪杯一种叫做天堂鸟的调酒,三七推荐给我的。

小巧的高脚杯,各色的液体隔着水晶酒杯在酒吧的灯光下流光溢彩。

我一边醉着听着他说着一些很体面的幽默笑话,一边享受着灯光,音乐和美酒。

来酒吧是我提议的,我已经厌倦了咖啡厅和那些琳琅满目的餐厅,更厌倦了举止优雅和所谓的不得大声喧哗。

我看着旁边的男人,以前成渝对我说:

“有时间我们一起去酒吧坐坐。”

可是似乎我们一直没时间,我们宁愿每天相对无言的在一起假装自己忙自己的事也一直不想两个人处在这么喧闹的地方。

我一直以为那是因为我们两人的性格使然,现在看来好象不是的。

他现在和莫彦婷应该在一起了,没有了良心上的谴责,他们可能生活的非常美满;但是也不排除没有了我的存在,他们失去了一种刺激感,也许他们现在会发现他们在一起也不过如此。

我苦笑,后面的一种假设是在安慰自己吗?

原来酒是一种非常好的催化剂,可以在你痛苦的时候让你更痛苦,但是这种痛苦在此时已经与别人无关了,变成了一种自我的极致享受。

雪克杯中响动着的酒像一首动听的音符串,在暧昧的空气中流转。

“我爱你。”

“你醉了,我送你回家。”

“回你家还是我家?”

“回你家。”

“你跟我一起回家?”

“我送你回家。”

他扶着我,我的头靠在他的厚实的肩膀上,一种淡淡香味萦绕着我。好闻的男人香。

他奇怪的问我:

“笑什么?”

“男人香。”

“胡说八道,醉的不轻。”

他说这八个字的时候我的眼睛是闭着的,像在倾听情人的低语一样。

他为我系好安全带,关上车门。

靠在副驾驶座上半醉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

我总以为在这样的夜晚应该发生点什么事,一个喝醉了的女人和一个成熟而有魅力的男人。

可是真的什么也没有发生。

半夜我因为宿醉的头疼醒来,去厨房喝水,他合衣躺在沙发上。

这样的情景,似乎很熟悉,脑海里有一些很模糊的片段一闪而逝。

我走回卧室拿了毯子轻轻的披在他身上。

黑暗中,听见他的鼾声,可是不觉得厌恶。成渝是没有这样的习惯的。他和成渝完全不同。

我扭开一盏台灯,昏黄的灯光下,他睡的很沉,微皱的眉头,我尝试着想伸手抚平,可是最终在离仅有5毫米的距离停了下来。

这个近四十岁的男人,一脸的沧桑和饱经世事。眼角细长的皱纹仿佛刀刻的一般,见证着他的岁月和生活。

“也许我真的会爱上你。”

我自嘲的起身去厨房用我的私人水杯狠狠的喝了一大口,然后回到卧室,可是再也睡不着了,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灯。

和成渝分手已经多少天了?我以前喜欢算着这些日子并且以为别有一翻趣味,可是在不知何时何日起,我竟已经没有了这样的习惯。

宁丹前天去另外一个同学那去了,我没办法联系她,她的手机来这从来不开机,让她重新办理个号码,她也不愿意。

我越来越不明白她了,也许当一个女人有秘密的时候,她却会比什么时候都镇静。

我似乎让自己处于了一个无限等待的状态下,我等着宁丹联络我,等着小翠回来,等着韩珠结婚,等着听到成渝和莫彦婷并不幸福的消息,等着看上帝究竟会给我和张启帆安排一个什么样的故事,等着宿醉过后,疼痛消失,等着天什么时候亮……

橙子说,上午有人来找过我。

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人。

“他有留下联络方式吗?”

“有,这里有一个他酒店的电话。我找找。”橙子在吧台一个专门放一些小东西和发票的抽屉里弯腰捣鼓着:

“对了,舒姐,今天那位姓张的先生早上来过一次。”

“他来买花?”我不经意的问道。

“我看他应该是来看你,不好意思才顺便来买花的。”

“你贫嘴的功夫越来越厉害了啊。”

“哎呀!被你敲笨了啊,大姐。真的,舒姐,我觉得那个姓张的对你好象有点意思。”

我看着门口,张启帆推开玻璃门走了进来。

我看了一眼橙子,示意她不要乱说话。

“又来买花吗?”不由自主的微笑。

分不清楚这是职业习惯还是因为是他,原因是我不想直面的那一个。

“不是,在隔壁的酒店开会,所以顺道来看看你,好久不见了。”

“因为你一直没有联络我。”我微笑的请他在咖啡厅坐会:

“喝什么?”

“不喝了,我等会就要走的,你最近还好吗?”

“还和以前一样,你呢?上次在一个展销会上看到你了。看上去很不象你。”

“是不是很严肃?”他的眼睛直视着我:“工作的时候我有些不近人情。”

我不自然的躲避着他紧迫的视线:“你现在也很严肃。”

喝口花茶,谈话似乎陷入了某种暧昧的氛围。

店里放着查理德克莱德曼的《西雅图夜未眠》,我们彼此都陷入这样轻灵的钢琴曲中。

然后他去开会,我则继续留在那张靠窗的原木桌上喝着剩下的花茶。

从不知道,两个人彼此视线相对,沉默的时候会有一种舒适的感觉。

我有时依然会幻想着成渝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然后对我说,他错了,他说这个世界上唯一爱的仍然是我,而不是别的任何女人。

可是我知道,这一切都只是自己的想象,男人即使错了也永不会向女人说他错了。到现在,我究竟是仍然爱着他,还是恨他,或者我只是纯粹的缅怀和不甘?

也许我只是一直在等一个可以救赎我对他这几年感情的借口,只需要一个理由,即使是谎言,我也会甘心的从过去的故事里退出,而让自己重新去拥抱世界。

橙子找了一个下午总算把那张字条找出来了,没有留下名字,只有一个电话号码,可能是匆促中忘了。我将那张字条揣进手提包里。

常常有客人问我,为什么花店要叫“桃夭”。其实花店的名字是取自《诗经》里的“桃夭”二字,表示这里的花宜室宜人。

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橙子在那边喊我,说有一个女人找我,订购一大批鲜花和花篮,我打量着眼前的女人,然后笑着请她坐下。

今天来找我的人还真不少,我暗咐。

“你好,我是华瑞酒店的,我姓高,高兴的高,单名一个玲,玲珑的玲,这是我的名片。”

我接过名片,上面写着:高玲,职务:经理.

“我叫舒清杨,舒适的舒,清水的清,悠扬的扬。”

“我知道了,刚才已经在前台得了你的名片。客套的话我也不多说了,事实上我们酒店下个月要举行一个发布会,需要一批优质鲜花,花篮做装饰。”

这个女人,穿着得体的深蓝色套装,并不是工作服,头发盘的高高的,身材保持的还不错,在她们这个年龄算是不错的了,脸上画着淡淡的妆,五官算不上美人,但是透露着一种冷冷的清高。

我猜不出她的实际年龄,看上去大约才三十出头。

我们聊了一会,多半是关于发布会会场的要求和布置,很久没有接这种定单了,原因是最近发生了很多事,精力不足以应付。

我以为我和她只会有业务上的纠葛,只是没想到命运喜欢让所有错综复杂却又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以各种形式聚到一块,然后挑一个良辰吉日一起厮杀个痛快。

“橙子,今天早点关门,我们去三七的酒吧坐坐。”

三七和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间酒吧,名字叫做“森林里的兔子”。我开始一直以为这样充满浪漫主义的店名应该是专营儿童用品什么的。

没想到被他用在了酒吧上,最没想到的还是这间酒吧经营的还相当成功。

关玫西说,我们都是一群森林里迷路的兔子,在这个我们不知道的地方幻想着那根不可能出现的红萝卜。除了那点渺小的梦想有点温度,一切都是虚幻而冰冷的。

我和关玫西是在这个酒吧认识的,她总是带着她那部惠普的笔记本徜徉在不同的城市。听说她现在凤凰,位于湖南湘西的一个边陲小镇。

她就象一个风样的女子,她说她停不下。



第九章 森林里的兔子(下)

第九章 森林里的兔子(下)

作者有话要说:

^_^谢谢大大们的支持,持续更新,稳定更新,是偶的标准~,坚决不弃坑是偶的原则~,不要吝啬留言啊~我想重新开个坑怎么样哩?想写古代或穿越的- -#~神话的似乎有点冷门.

在酒吧里待了一会,和三七聊了一些近况,我们聊了关玫西这半年来断断续续发来的Email还有那些明信片和短信。她的东西总是写的支离破碎,像她钟爱的满天星的花语一样。

最后我们知道,她不会再回来了。她对每一个城市都毫不留恋,对每一个人都永远保持着淡淡的距离。

三七说关玫西是所有女人中最野性最浪漫的那一部分的代表,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给三七说着她的三生三世的情人,她用很好听的嗓音低声倾诉着:

我从没有见过他,那个男人经常出现在我梦里,他常很沉默的看着我,有时会说些语意模糊的字,什么生生死死,什么前世今生,我梦到跟他做爱,梦到他很忧伤的眼眸,最重要的是我梦到他对我说,这辈子我只爱他,除了他,我爱不了别的男人。

说这话的时候,她有些忧伤,喝着玛格丽特,然后盯着酒柜后面那些成排的琳琅满目的玻璃酒杯。

所以她现在依然单身,依然守护着那个梦境,她由不屑一顾到不断寻找。这是她对我说的。

她说她相信在某个角落,一定会有这么一个男人在等她。

我和三七自然不信,说她疯了,像个小孩一样沉溺在自己的童话里。

她很诡异的对我们笑了笑,黑色的头发,和明亮的眼睛,握着酒杯的手指上一层淡淡的紫色丹蔻,因为酒吧灯光的关系反射出异样的光华。

她说:你们不信?看那边,那个杯塔要倒了。

我们有一瞬间受引诱般看过去,那个亲手由三七搭成金字塔的水晶杯,但是它并没有倒,依然在灯光下流光溢彩。

她也发现了,于是无趣的不说话,专心的喝着酒。

只是过后不久,一片哗啦的玻璃破碎声惊动了所有酒吧的客人。

那个从来没有倒过的水晶杯塔全砸在了地上,大理石地板上,是一地的碎玻璃和酒水参杂在一起。

原来是一个女客人喝醉了,不小心撞倒了那些杯子,直到杯子全碎了,那个客人才呆若木鸡的战在那,一时不知所措,此时她大约是清醒了。

服务员上去清理。而关玫西像个孩子一样拍手笑了起来。

这一切不过是个巧到不能再巧的巧合而已。

但是那一刻,我们觉得关玫西是个怪异到极点的女人,即使我不相信她的三生三世情人论,但是我也不再怀疑它。

如果是其他人,我断不可能相信这么荒谬的言论,但是如果是关玫西,一切似乎都不显得荒唐,有一种理所当然,因为本身她就是一个神秘的女子。

三七说自从她走后,很少有女客人来这喝他调的玛格丽特了。

我说:

“以后你也会想念我的,想念没有女人再来喝你调的天堂鸟了。”

“是啊,以后我会想念所有女人的,因为没有女人再来光顾我这家酒店了。”他笑着说。

“对,以后兔子只有雄性,没有雌性了。”

“渐渐的就不会有兔子了,男人不可能会喜欢光顾没有女人的地方。”

“所以原来我是你们的台柱啊,我都一直没收钱,真冤。”

“你是台下的柱子,我没收你占地方的钱就不错了。”

“就是台下的柱子才撑的起你们这酒吧啊,不然你指望台上的柱子?”

“行了,行了,你是台柱,我永远说不赢女人,我认命。”

我们相视大笑。

喝了两杯三七调的天堂鸟,和三分之二的扎啤。这些对于我来说并不构成威胁,只是心有些漂浮。

成渝说我一喝酒,就会走S行的路线,像一条行动迟缓的蛇。

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是十点了。边换衣服,边听着电话里的留言,朋友一般都不习惯留言,除了母亲,她总喜欢一个人对着机器唠叨,对她而言,机器是要比她的女儿贴心的,因为我总是会打断她的话,不习惯母亲过于关爱的语言,那会让我不知所措,进而发现原来我只是一个心里没有安全感的女人。

听完了母亲的两条留言后,大学同学程亚的留言,他说他刚从新加坡回国,现在住在华瑞酒店,并留下了电话号码。

很意外他突然回国,毕业时,他是对着全班同学说死也不会回国的;然后他走了,前一年还有联系,我展转了几次后,我失去了大部分同学的联络方式。

后来就渐渐的忘记了这个在读书时候一直很照顾我的班长,我以为这生倘若他遵守他的诺言,而我坚持我的生活方式,那我们是断不可能再有相见的机会。

我擦着湿漉漉的头发,看着手中写有号码的字条,犹豫着是否现在拨打过去。

如果不是我预先知道他是程亚,我肯定是猜不出他的声音的。

“我没想到你会回国,当时以为你是铁了心不会回来的。”

“我也没想到,只是最近我们公司最近在这里要举行一个发布会,而这又有很多同学,所以我就想回来看看。”

“你怎么找到我的花店的?我还奇怪怎么会有陌生男人找我,并主动留下了联系方法。我以为艳遇终于来找我了。”

“难道我不可以算是艳遇?”他的笑容依然爽朗:

“这里还有多少以前的同学?难得回来一次,我想搞个聚会。以前的同学几年不见了,可以聚一聚,不然哪天在其他地方碰到都不认识了。”

“待在这里的少,但是如果搞聚会,大约都是愿意回来的。一直缺少一个提议的人啊。没想到这个主角让你抢了去。”我笑。

他约我在他下榻的酒店的附属咖啡厅见面,晚上十一点,我洗了一个澡然后又匆匆赶去见这个阔别四年多未见的班长。



第十章 凝重的晨曦

第十章 凝重的晨曦

到达华瑞的时候,已经半个小时后的事了,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晚他非要见我一面,而我一向如此有主见这次却没有拒绝。

也许是许多年没见,所以我们都很好奇对方现在变成了什么样。

当年的程亚是一个喜欢穿着休闲衣,一米八个头,长相清秀,生性害羞,并且内向的大男生;一大清早喜欢独自一个人在寂静的足球场大声读英语,每次我出去吃早饭的时候都能碰到他,他会对我露出一个腼腆的笑,然后又继续读他的书,背他的单词。

倘若成渝早上不来接我一起去吃早餐,有时候我会和他站在台阶上聊会,如果成渝来,我也会路过的时候提醒他该吃饭了。

记得读大学那几年,他总是读着英语就忘了吃早饭,直到我出现,提醒他,他才恍然大悟,他为此还没少请我吃过早饭。

那时他虽然是班长,但是他在系里并不活跃,也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交生活,很多时候只是看着他一个人埋头看书,甚至有女生和他说话,他的表情也是很不自然的,最后搞的两人都很尴尬。

毕业晚会时,我们抽签表演节目,结果我和他分到了一起,我们还合唱了一曲《水晶》,那一晚,全班同学包括我才发现原来他唱歌真的很好听,反观我倒是从头到尾的跑调,也是从那时起,我再也不敢去KTV了,以前在公寓里唱的时候,室友都说严重跑调,我以为是我们的“私人恩怨”以至她们以这种方式对我进行“打击报复”,那一晚才知道原来她们对待这事一直秉着公平公正的态度。

而现在的他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穿着得体的西服,俨然一副社会精英打扮。我差点以为认错人了。

他为我拉开椅子,我坐下来,正前方,我看到了张启帆,我微愣。他显然也看到了我,对我微笑。

我拉回自己的视线,却没办法再镇定自若的想着读书时代。

我是有些对张启帆心动吧?我不确定的在心里问自己。不敢要答案,怕一旦逼自己做出了决定就会让感情杀个措手不及。

“怎么了?要喝什么?”

“没事,蓝山就可以了。你在国外这几年过的还好吗?”

“刚开始很不习惯,现在还好。除了说英语以外,没有感觉到什么特别大的不同,可能是我这个人一向反应迟钝。你呢?”

我说了一些琐碎的事,包括宁丹结婚了,小翠去渡假了近期内会回来,韩珠将要嫁到加拿大去,还有一些人在读研,一些人已经和我一样成了社会平凡的一分子,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

他聊着在国外的生活,说着陌生的国家和朋友,原来时间真会改变一个人,以前那个见着女生说话都会害羞的人,现在却可以在我面前连绵不绝的一如一个演说家一般收放自如。

是什么样的生活使他发生了如此大的转变?程亚这几年究竟经历了怎样的际遇?坐在我对面的他仿佛另外一个人一样。

他给我介绍新加坡当地的肉骨茶,他说那是一种颇受欢迎的新加坡式早餐及宵夜:以猪肉骨熬汤,加入特殊香料加酱油,在左以一小碟酱泡红辣椒。

我的视线微微侧过他,看到张启帆和背对着我的那个女人正在很沉默的喝着咖啡。

我低头看看手腕上的表,11:56。

他向那女人说了什么,然后转身离开了座位,我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然后将视线收回来。

“听说你和成渝分手了。”他话题一转,令我不知所措。

我笑笑,然后沉默的喝了口蓝山。

“我以为我这次回来,你们会已经结婚了。我记得你当时跟我们说,倘若你不是毕业两年后结婚就是28岁结婚去了。”

“这话你还记着呢。”我笑:“你怎么知道的?我也不知道我们怎么会走到现在这样的处境,但是其实现在我很轻松。”

看着他不相信的表情,我强调:“真的。别一副我很可怜的模样。我现在过的挺好,你呢?你比我大一岁。看你现在应该是事业美人双丰收吧?”

“我没有可怜你,我这几年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事业略有小成,美人还不知道在哪。”

“小提琴奏鸣曲”想了起来,竟然是张启帆打来的电话。我说了声抱歉,然后走向酒店大厅接电话。

那个女人依然在那坐着,大约是在等张启帆。

我在大厅右侧被他迅速拉进电梯。高跟鞋绊到地毯,还来不及惊呼,他搂住我的腰,然后扶住我,我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

我们在狭小的电梯内,他随意按了一个楼层的数字键。

“你干什么?”我怒瞪着他。

“这么晚了,还出来约会?我刚还以为我看错了。”

“彼此彼此。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夜生活,不仅仅只有你。”我嘲讽回去。

“我以为你才和男朋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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