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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繁花-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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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她总是泪光盈然的样子,其实她笑起来非常可爱,像小孩子,眉眼间有一种天真的明媚,就像是星光,会疏疏地漏下来,无声无息漏到人心上。而外面风声雨声,嘈杂成一片,似乎要将这孤岛隔离成另外一个世界。
傍晚的时候风终于小了,雨也停了,孩子们冲出教室,在小小的操场上欢呼。杜晓苏拿着照相机,给他们拍了无数张照片。小脑袋们凑在一起,看数码相机上小小的LED屏幕,合影照片拍得规规矩矩,孩子们将他和晓苏围在中间,灿烂的笑容就像一堆最可爱的花朵,但有些照片是杜晓苏抢拍的,孩子们爱对着镜头扮鬼脸,拍出来的样子当然是千奇百怪,引人发笑。杜晓苏非常有耐心,一张张把照片调出来给大家看 ,逗得一帮孩子是不是发出笑声。
水缸里的水快没了,小孙老师要去挑水,杜晓苏自告奋勇:“我去吧。”小孙老师挠了挠头:“那让邵医生跟你一块儿去吧,路很难走,你也提不动。”
她怔了一下,雷宇峥已经把桶接过去了:“走吧。”
走上山去才知道小孙老师为什么说路难走。所谓的路不过是陡峭的山上细细的一条“之”字形小径,泉眼非常远,有很长一段路一面就临着悬崖,崖下就是浪花击空,嶙峋的礁石粉碎了海涛,卷起千堆雪,看上去令人觉得眩晕。杜晓苏爬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风很大,把头发全都吹乱了。站在山顶望去,一望无际的大海,近处的海水是浑浊的褐黄色,远处是极浅的蓝色,极目望去看得见小岛,星星点点,像云海中的小小山头。
大块大块的云被风吹得向更远处移去,像无数竞发的风帆,也像无数硕大无朋的海鸟,渐飞渐远。她张开双臂,感受风从指端浩浩地吹过。雷宇峥站在那里,极目望着海天一线,似乎胸襟为之一洗。天与海如此雄壮广阔,而人是这样的渺小微弱,人世间再多的烦恼与痛楚,似乎都被这海天无恒所吞噬,所湮没。
竟然 有这样壮丽的风景,在这无名的小岛上。
有毛绒绒的东西扫着他的腿,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小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来,一直跟到了这里。四只小爪子上已经溅上了泥浆,却摇摇摆摆向杜晓苏跑过去。她把小猫抱起来,蹲在泉边把它的爪子洗干净。泉水很冷,冰得小猫一激灵,把水珠溅到她脸上。因为冷,她的脸颊被海风吹得红红的,皮肤近乎半透明,像是早晨的蔷薇花,还带着露水般的晶莹,一笑起来更是明艳照人,仿佛有花正在绽放开来。
他蹲下去打水。
只听见她对小猫说:“排骨,跟我们回家吧,家里有很多好吃的哦。”
他淡淡地瞥了一眼,终于说:“你不会真打算把它带回去吧?”
她的样子有点心虚:“小孙老师说猫妈妈死了,小猫在这里又没什么吃的,将来说不定会饿死……”
“这里天天都有鱼虾,怎么会饿死它。”
“可是没人给它做饭啊。”
他把慢慢两桶水提起来:“你会做饭给它吃?”
她听出他语句中的嘲讽,声调降了下去:“我也不会……可是我可以买猫粮……”
他提着水往山下走:“飞机上不让带宠物。”
她怔了一下,追上去跟在他身后:“想想办法嘛,帮帮忙好不好?”
他不理睬她,顺着崎岖的山路,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
她抱着猫,深一脚浅一脚跟着他,央求:“你看小猫多可怜,想想办法嘛,你连发电机都会修……”她声音软软的,拉着他的衣袖,“振嵘……”
他忽然立住脚,淡淡地说:“我不是邵振嵘。”
她的手一松,小猫跳到了地上,她怔怔地看着他,就像忽然被人从梦中唤醒,犹有惺忪的怔忡。小猫在地上滚了一身泥,糊得连毛皮的颜色都看不出来了,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爪子,仰起头冲他“喵喵”叫,一人一猫都睁着大眼睛看着他,仿佛都不知所措。
他拎着水桶继续往山下走,她抱着猫,默默地跟在他后面。
晚上的时候仍旧是他做的饭,因为有紫菜,所以做了紫菜虾米汤,孩子们仍旧吃得很香,杜晓苏盛了一碗汤,默默喝着,小孙老师怕他们受了风寒,特意去厨房找了一瓶酒出来:“咱们今天晚上喝一点儿,免得风湿。”
酒是烧酒,泡了海参,味道有点怪。
小孙老师本来是想陪雷宇峥多喝两杯,但他哪里是雷宇峥的对手,几杯酒下肚,已经从脸一直红到了脖子,话也多起来:“你们来,孩子们高兴,我也高兴……邵医生,你跟杜小姐真是好人,一直寄钱来,还买书寄过来……我也有个女朋友,可是她不明白,一直说岛上太苦,当老师挣不到钱,让我到大陆打工去。可是我要走了,娃娃们怎么办……他们就没人教了……你和杜小姐,你们两个心肠都这么好……”
他有点语无伦次,杜晓苏拿过酒瓶,替他斟上一杯酒:“孙老师,我敬你。”
“杜小姐也和一点吧,这酒治风湿的,岛上湿气重。”小孙老师酡红的脸,笑得仍旧有几分腼腆,“这次你们来,没招待好你们,真是辛苦你们了。我和孩子们,祝你们白头偕老。”
最后把一瓶烧酒喝完,发电机也停了。
小孙老师打着手电,去宿舍照顾孩子们睡觉。杜晓苏躺在床上,起先还隐约听见小孙老师在隔壁和没睡着的孩子说话,后来大约都睡着了,没了声音。
屋子里点着一根蜡烛,烛光微微摇曳。
雷宇峥仍旧睡在地上,闭着眼睛,她不太肯定他是不是睡着了,所以很小声地叫他:“喂……”
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她。
“对不起。”
他把眼睛又闭上了。
她说:“谢谢你,这两天让孩子们这么高兴。”
他有点不耐烦,翻了个身:“你放心,下次不会了。”
“我知道我错了,以前总是怨天尤人,还自以为很坚强,振嵘走了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懦弱。我觉得不公平,怎么可以那样让振嵘走了,甚至我都来不及跟他说……我也恨过自己,如果我不说分手的事情,也许振嵘不会去灾区。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即使没有我,振嵘他一定也会去灾区。因为他那样善良,所以他一定会去救人的。如果真的要怪,只能怪我自己没有福气。”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就像小孙老师,他从来没有怨天尤人,他一个人在岛上,教着这么几个学生,就连打点儿淡水,都要走那么崎岖的山路。要教书,要照顾学生生活,却连一声抱怨都没有……和小孙老师比起来,和振嵘比起来,我真是太自私,太狭隘了……”
直到看到一张小小的便条,上面也只写了一句话,却出人意料竟然是她的字迹:“我不是小笨蛋,我要学会做饭!”
她想起来,这张纸条是贴在自己冰箱上的,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揭走了。走后一行字,写得很小很小,因为地方不够了,所以挤成一行。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是:“邵振嵘爱小笨蛋。”
她都没有哭,也没有想起什么,其实总归是徒劳吧,她这样一路拼命地寻来,他过往的二十余年里,她只占了那小小的一段时光。不甘心,不愿意,可是又能如何,她没有福气,可以这一生都陪着他往前走。
她抱着那铁盒,像抱着过往最幸福的时光,像抱着她从未曾触摸过的他的岁月,那些她还不认识他,那些她还不知道他的岁月。那些一起有过的日子,那些她并不知道的事情。
穿越遥迢的时空,没有人可以告诉她,怎么能够往回走,怎么可以往回走。
透过模糊的视线,也只可以看到这些冰冷的东西,找不到,找不回来,都是枉然,都是徒劳。
雷宇峥站得远,也看不出来她是不是在哭,只能看到她蹲在那里,背影仿佛已经缩成一团,或许是可怜,总觉得她是在微微发抖。
路灯将她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她还蹲在那里,他突然想抽一支烟,可是手上都是泥,他走到池边去洗手,四周太安静,微凉的水触到肌肤,有轻微的响声,水从指端流过,像是触到了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水利倒映了一点桥上的灯光,微微晕成涟漪。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那天在池边蹲了多久,知道天上有很亮的星星,东一颗,西一颗,冒出来。
北方深秋的夜风吹在身上很冷,她抱着铁盒,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只想把自己蜷缩起来,才听到雷宇峥手:“走吧。”
她站起来,小腿有些发麻,一点点痹意顺着脚腕往上爬,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及福利咬噬着。他在前面走,跟之前一样并不回头,也不管她跟得上跟不上,知道走到灰色高墙下,杜晓苏看着无路可去的墙壁还有点发愣,他已经把外套脱下来。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蹬上了树杈,一只手拎着外套,另一只手在树干上轻轻一撑,非常利落就落在了墙头上,然后转身把外套搁到墙头上,向她伸出一只手。
她只 犹豫了一秒钟,就尝试着爬上了树,但她不敢像他那样在空中跃过,幸好他拉了她一把。饶是如此,她还是十分狼狈地手足并用,才能翻落在墙头,幸好墙头上垫着他的外套,知道手肘贴到他的外套,触及织物的微暖,才悟出他为什么 要把衣服搭在这里。因为她穿着昨天那件半袖毛衣,而墙头的水泥十分粗糙。其实他为人十分细心,并不是坏人。
墙不高,可以看到校园内疏疏的路灯,还有墙外胡同里白杨的枝叶,在橙黄的路灯下仿佛一湾静静的溪林。
雷宇峥抬起头来,天是澄净的灰蓝色,许多年前,他和邵振嵘坐在这里,那时候兄弟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他已经忘记了。他一直以为,这辈子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和机会,可以跟邵振嵘回到这里,再翻一次墙,再次纵声大笑,放肆得如同十余年前的青春。可是再没有了。
杜晓苏十分小心地学着他的样子坐下来,脚下是虚无的风,而抬起头来,却发现墙内的树墙外的树并不是一种,有些树的叶子黄了,有些树的叶子还是绿色的,枝枝叶叶,远远看去渐渐融入了夜色。天上有疏朗的星星,闭起眼,仿佛有一丝凉而软的风,从耳畔掠过。
他拿了支烟,刚掏出打火机,忽然想起来问她:“你要不要?”
不知道为什么,她点了点头。于是他就给了她一支烟,并且用打火机替她点燃。
风渐渐息了,十指微凉,捧着那小小的火苗移到她的掌心,瞬时照亮他的脸,不过片刻,又中心湮灭在夜色中。只余一点红芒,仿佛一颗寒星。
这是她第一次抽烟,不知为什么没有被呛住,或许只是吸进嘴里,再吐出来,不像他那样,每一次呼吸都似乎是深深的叹息。但他几乎从来不叹气,和邵振嵘一样。
夜一点一点安静下来,白杨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轻响,很远的地方可以听见隐约的车声,遥远得像另一个世界。他指间的那一星红芒,明灭可见。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他的样子,或许是想起来邵振嵘。他的大半张脸都在树叶的阴影里,什么都看不清楚。但四周奇异的安静里,她猜度,当年邵振嵘活血也曾经坐在这里,两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在墙头上带着青春的顽劣,俯瞰这校园与校外。
有车从墙下驶过,墙外的胡同是条很窄的双向车道,胡同里很少有行人经过,车亦少。路灯的光仿佛沙漏里的沙,静静地从白杨的枝叶间漏下来,照在柏油路面中间那根黄色的分割线上,像是下过雨,湿润润的,光亮明洁。
夜色安静,这样适合想念,他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想念着同一个人。
就像时间已经停止,就像思念从此漫长。
最后他把烟头掐灭了,然后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很轻巧地从墙头上跃下去。杜晓苏跳下去的时候趔趄了一下,右脚扭了一下,幸好没摔倒,手里的东西也没撒,他本来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大约是听见她落地的声音,忽然回过偷来看了看她。她 有些不安,虽然脚踝很疼,但连忙加快步子跟上他。
越走脚越疼,或许是真扭到了,但她没吱声。他腿长步子快,她咬紧牙几乎是小跑着才跟上他。从胡同里穿出去,找着他的车,上车后他才问她:“想吃什么?”
上了车才觉得右脚踝那里火辣辣的疼,一阵一阵往上蹿,大约是刚才那一阵小跑,雪上加霜。但她只是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懂他的话,于是他又问了一遍:“晚饭吃什么?”
两个人连午饭都没有吃,更别说晚饭了,可是她并不想吃东西,所以很小声地说:“都可以。”
下车的时候脚一落地就钻心般的疼,不由得右脚一踮,他终于觉察了异样:“你把脚扭了?”
她若无其事地说:“没事,还可以走。”
是还可以走,只是很疼,疼得她每一步落下去的时候,都有点想倒吸一口气,又怕他察觉,只是 咬着牙跟上。进了电梯后只有他们两个人,她很小心地站在他身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脚踝那里已经肿起来了,大约是真崴到了。
进门后他说:“我出去买点吃的。”
没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两个袋子,把其中一个袋子递给她:“喷完药用冰敷一下,二十四小时后才可以热敷。”
没想到他还买了药,他把另一个袋子放在茶几上,把东西一样样取出来,原来是梅子酒和香草烤鸡腿。鼻子有点发酸,因为邵振嵘最爱吃这个。
他把烤鸡腿倒进碟子里,又拿了两个酒杯,斟上了酒,没有兑苏打,亦没有放冰块。没有跟她说什么,在沙发中坐下来,端起酒杯来,很快一饮而尽。
她端起酒杯,酒很香,带着果酒特有的甜美气息,可是喝到嘴里却是苦的,从舌尖一直苦到胃里。她被酒呛住了,更觉得苦。
两个人很沉默地喝着酒,雷宇峥喝酒很快,小小的碧色瓷盏,一口就饮尽了。喝了好几杯后他整个人似乎放松下来,拿着刀叉把鸡腿肉拆开,很有风度地让她先尝。
很好吃,亦很下酒。他的声音难得有一丝温柔,告诉她:“振嵘原来就爱吃这个。”
她知道,所以觉得更难过,把整杯的酒咽下去,连同眼泪一起,她声音很轻:“谢谢。”
他长久地沉默着,她说:“谢谢你,明天我就回去了。”
他没有再说话,转动着手中的酒盏,小小的杯,有着最美丽的瓷色,仿佛一泓清碧。
她像是自言自语:“谢谢你让我看到那些纸条,谢谢。”
他仍旧没有说话,她说:“我以前总是想,有机会要让邵振嵘陪我走走,看看他住过的地方,他读书的学校,他原来做过的事,他原来喜欢的东西。因为在我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他开心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伤心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就想着有天可以跟他一起,回来看看,他会讲给我听。我知道的多一点儿,就会觉得离他更近一点,可是他——”她有点哽咽,眼睛里有明亮的泪光,却笑了一笑,“不过我真高兴,还可以来看看,我本来以为他什么都没有留给我,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他留给了我很多……”她吸了吸鼻子,努力微笑,有一颗很大的泪从她脸上滑落下来,但她还是在笑,只是笑着流泪,她的眼睛像温润的水,带着落寂的凄楚,但嘴角倔强地上扬,似乎是再努力微笑。
“不用谢我。”他慢慢地斟满酒,“本来我和振嵘约好,等我们都老落落的时候,再把这个贺子挖出来看。”
可是,已经等不到了。
他的眼睛有薄薄的水汽,从小到大,他最理解什么叫手足,什么叫兄弟,他说:“这个贺子交给你,也是应该的。”
她很沉默地将杯子里的酒喝掉,也许是因为今天晚上触动太多,也许是因为真的已经醉了,他出人意料地对她说了很多话,大半都是关于振嵘很小的时候的一些琐事,兄弟俩在一起的回忆。他们读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只不过不同年级。她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而他的描述并没有条理,不过是一桩一件的小事,可是他记得很清楚。这是她第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也是她第一次觉得他其实非常疼爱邵振嵘,他内心应该是十分柔软的,就像邵振嵘一样,他们兄弟其实很像,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
一杯接一杯,总是在痛楚的回忆中一饮而尽。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醉意,窗外非常安静,也许是下雨了,她也喝得差不多了,说话也不是特别清楚:“如果振嵘可以回来,我宁可和他分手,只要他可以活着……”
总归是傻吧,明明知道邵振嵘不会再回来了,就算她再怎么伤心,他也不会再回来了。
酒意突沉,她自己也管不住自己的语无伦次:“我知道你很讨厌我,我也很讨厌我自己。我配不上邵振嵘,配不上就是配不上,你当时说的话都是对的,如果我早点离开他就好了,如果我从来没有遇上他就好了。不过,他一定还是会去灾区的,因为他是个好人,他就是那么傻,他就是一定会去救人的,因为他是医生。可是”如果我不遇见他,我也许就觉得自己没有这么讨厌了……
他说:“你也不讨厌,有时候傻头傻脑,还跟振嵘挺像的。”
“振嵘才不傻!”她喃喃地说:“他只是太好,太善良……”她想起那些纸条,想起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想起他做过的每一件事,想起她与他的每一分过往,命运如此吝啬,不肯
给予她更多的幸福。
回忆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幸福。
他的眼睛看着不知名的虚空:“在我心里他一直是小孩子,总觉得他傻呢。”
原来振嵘也觉得她傻,因为他也把她当成小孩子,所以才觉得她傻,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觉得他傻吧,才会觉得他需要保护吧,才会觉得他需要自己的怜惜吧。
她觉得酒气上涌,到了眼里,变成火辣辣的热气,就要涌出来。她摇着脑袋,似乎想努力清醒些,可是他的脸在眼前晃来晃去,看不清他到底是谁……她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我可不可以抱一下你,只一会儿。”
她很怕他拒绝,所以不等他回答,立刻就伸手抱住了他。
他身上有她最熟悉的味道,也许是错觉,可是如此亲切。他背部的弧线,让她觉得熨帖而安心,就像他不曾离去。她把脸埋在他背上,隔着衣衫,仿佛隔着千山万水,而今生,已然殊途,在无法携手归去。
过了很久很久,她一直没有敢动,只怕只要轻轻一动,满眶的眼泪就要落下来。
她的手还软软地交握在他腰侧,很细的手指,似乎也没有什么力量。她的呼吸有点重,有一点温润的湿意,透过了他的衬衣。他侧过脸就可以看见她微闭的眼睛,睫毛仿佛湿漉漉,像是秋天早晨湖边的灌木,有一层淡淡的雾霭。她的瞳仁应该是很深的琥珀色,有一种松脂般的奇异温软,像是没有凝固,可是却难以自拔,在瞬间就湮灭一切,有种近乎痛楚的恍惚。
他知道自己喝高了,酒劲一阵阵往头上冲,他努力地想要推开她,而她的呼吸里还有梅子酒清甜的气息。太近,看得清楚她睫毛微微的颤动,就像清晨的花瓣,还带着温润的露水,有着一种羞赧的美丽,他也不明白自己在想些什么,就像没有任何思索的余地,已经吻在她唇上,带着猝不及防的错愕,触及到不可思议的温软。
她开始本能地反抗,含糊地拒绝,可是他更加用力地抱紧了她,就像从来未曾拥有过,她的唇温软,却在呼吸间有着诱人的芳香,他没有办法停下来,就像是扑进火里的蛾,任由火焰焚毁着翅膀,粉身碎骨,挫骨扬灰,却没有办法停下来。
有一种痛入骨髓的背上,就像久病的人,不甘心,可是再如何垂死挣扎,再如何撑了这么久,不过是徒劳。他只知道自己渴望了许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心底就一直叫嚣着这种焦躁,而她恰如一泓清泉,完美地倾泻在他怀中,令他觉得沉溺,无法再有任何理智。明明是不能碰触的禁忌,酒精的麻痹却让他在挣扎中沦陷。
她一定是哭了,他的手指触到冰冷的水滴,却如同触到滚烫的火焰,突然清醒过来自己在做什么。他很迅速地放开手,起身离开她,过了好久,才听见他的声音,语气已经恢复到那种冷淡与镇定:〃对不起,我喝醉了。〃没等她说话,他就说,〃我还有点事要出去,你走的时候关上门就行了。〃
他径直搭电梯到车库,把车驶出了小区。他看着前方,有是红灯,才发觉车顶天窗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风一直灌进来,吹在头顶很冷。他把天窗关上,在下一个路口转弯,却不知不觉绕回到小区门前。车子驶过的时候,正好看到她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深秋的寒风中,那件白色短袖毛衣很显眼,被路灯一映,倒像是浅浅的橙黄色。她孤伶伶地站在灯下,其实不怎么漂亮。他是见过那样多的美人,论到漂亮,无论如何她算不得倾国倾城,况且一直以来她眉宇间总有几分憔悴之色,像是一枝花,开到西风起时,却已经残了。
他有些恍惚地看着前面车子的尾灯,像是一双双红色的眼睛,流在车河中,无意无识,随波逐流。他不知道驾车在街上转了多久,只记得不只一次经过长安街。这城市最笔直的街道,两侧华灯似明珠,仿佛把最明亮光洁的珍珠,都满满地排到这里来了。他漫无目的的转弯,开着车走进那些国槐夹道的胡同,夜色渐渐静谧,连落叶的声音都依稀可闻。偶尔遇上对面来车,雪亮的大灯变幻前灯,像是渴睡的人,在眨眼睛。
夜深人静的时候终于回到家里,或许是车灯太亮,抑或者是动静稍大,竟然惊动了邵凯旋。她披着睡袍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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