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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驾到-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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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以,每一个来火城的强者,首先便会被这数十个巨石震慑住。
  “雕虫小技!”子季冷道,强者的威严不受侵犯,在巨石还没靠近时,便轻巧伶俐地飞起,手中聚力,一拳擂在一个巨石上,连带着,还碰碎了五六
  他本来实力就极为强悍,契约陆莳千后,更是强悍绝伦,实力水涨船高,可谓深不可测。
  匆匆忙忙赶上来的鬼阎王以及一干属下见此,无不个个瞪大了双眼,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一幕。
  但更另他们惊诧的还在后头!
  双如月是不惮在陆莳千面前表现的,他会竭力表现出他的能力、财力、魅力,这是他综合各个位面的爱情结果而得出的至理,这是一个男人所具备的基础。
  “啪!”他打了个响指。
  顿时,空间被猛地拉扯出一个裂缝,数万人形虫族整装待发,杀气腾腾地就火城城主府迈进,所散发出来的盛压,确实是铺天盖地,让人洋身哆嗦。
  虫族群拥而上,只片刻功夫,便将巨石全部击碎,便再度消失于空间裂缝中。
  这一幕,当真看得一干人等大脑当机,那酝酿许久的“大胆”二字,始终也吐不出口,这一个个,究竟是什么人呐!
  此刻鬼阎王等一行人,又怎么敢,如何能阻止这十一人!
  死神看到这一幕,若有所怜,小声地对陆莳千说道:“我,我也可以做到口“若论兵力,他比双如月,只多不少,只是他一心一意的对陆莳千,几有关她的,他都不想别人染指,所以极少展现他作为创世主所拥有的无匹实力,但如双如月所为,未尝不是一条新思路。
  他只想为她好,把自己一切展现给她。
  是以,斗篷下面,那双黑金色的双眸,正如水一般,期待地望着她,只要她答应,他必定有所作为。
  但陆莳千又怎能答应,她相信,若是由了他,这火焰山必定会被瞬间铲平。
  只这份心意.却是她最为动容之处曰
  她不由抚摸死神的脸:“你要相信我嘛。”
  死神脸上顿时生起炫目的红晕,那是只有陆莳千一人才能看到的绝色,肌肤相贴之处,那种慰藉和满足,那种悸动的电流,是如此的强烈。
  主人啊,我愿为你一一付出一切。
  双如月见这一幕,当真是怒火中烧,醋意横生,好嘛,感情他给人作了嫁衣裳,明明是他立功了好不?好不??
  “双如月,谢谢你。”察觉到双如月情绪的陆莳千诗越地说道,他虽是手段夸张了点,但他确实是为她,否则他一介创世主,根本不必窝在自己身边。
  正处在恼怒中的双如月,猛地听到陆莳千道谢,望到她眼中,只觉她眸子孕育着叫他心跳加快的光辉,双目相接,他飞快地转过头去,呐呐道:“哼——”只是那脸上,却忍也忍不住,浮现红晕,火辣辣地烧着。
  对了,就是这种感觉了,每每同她目光接触,他都会觉得心跳加快,世界似乎焕然一新,甚至嗅到她的气味儿,看到她的身影,都让他觉得世界如此不同,这是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为之心折的一一强烈感觉。
  他已经对这感觉上瘾!
  白眉毛为不可查地轻挑,有些无奈,但更多的却是如海般的溺爱,亏得他早就知道他的小笨蛋魅力惊人,否则,他肯定会被一缸缸的醋淹死。
  卫墨始终带笑,他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至于其他事,都是细枝末节,无关紧要。
  秦星洛悄悄握拳,暗下决心。
  殇并不关注其他男子如何,他只在乎她怎样,魔族本就不依常理行事,何况是他。
  妖红抚摸着怀中的阴影兽,心中被装得满满的,只要她的目光曾经在他身上停留,那么,他便会觉得无上地幸福。
  青龙暗叹,看来,为了天下苍生着想,他得更努力耕耘,不能再让她再去祸害其他男人。
  离境媚眼如丝,勾着黑发,他得想一着妙招,让她收了似.
  子季瞅瞅这个美男,又看看那个美男,思想激烈斗争,要不要恢复他那英明神武,俊逸不凡,魅力无穷的青年姿态,少年的模样,难免会让她“吃”起来有罪孽感,成功率太小。
  且不说美男们心思各异,就说那大凶兽在被人先是闯了底盘,又破坏它设下的阵型,又被无限地无视后,再也忍不住恼怒起来!
  “来犯何人!”只听得一声威严地咆哮,一只全身浴火的巨人,缓缓从城主府中走出来。
  他便是火城城主,也是砺风戈壁大凶兽上肃。
  熊熊烈焰自他身上燃烧,形成微小的,旋转的火焰流,本休火焰兽,上古魔兽种族,七万四千星,控火达到极致。
  不得不说,上肃和其他凶兽太不一样,至少在见到陆莳千等人时,并没有直接进攻,他的表现,更像一个完全的“人”。
  人的行事方法,大凶兽的实力,也难怪他能成为一方城主。
  只是,他注定今日会悲剧,只因他遇到陆莳千,或者说,他遇到一群实力彪悍到变态的男人!
  本来事关战斗,一般都是陆莳千出手,她忙不过来,美男们便会依次展现实力,但上肃显然比较倒霉,他出现得太不是时候,正在众美男浮想联翩时出现,明显就是来找抽。
  “好吵!”子季正想入非非,满脸通红,被上肃这么一呵斥,脑中的徘色想法全部落跑,当然羞恼,当即威压没有控制住,便向上肃压去。
  而同一时间,又有几股极大威压压制,均是男人们若带羞恼的下意识动作。
  几股威压同至,就算上肃是七万星的凶兽,也苦不堪言,只因为那几股威压,个个都比他强大!
  上肃顿感憋屈,他建成火城十万年时间,还从没人能如此给他憋屈。
  “吼!”一声嘶吼.他不得不散发全身力量.来抵制那几股威压。
  火光漫天,整个火焰山好似沸腾,上肃身上的火焰更是拖曳千米,甚为惊人。
  美男们出手后才意识到这该是陆莳千的主场,纷纷罢了威压,只等看好戏。
  上肃身上一松,但火气却空前高涨,他特么的,这算什么,玩儿他?他也是有尊严的!
  “你们,想干什么?!”他便是傻子,也知道这些人来这里目的不简单,何况他还是一个比常人来得更聪明的城主,他实在不明白,这个荒芜的城郢,除了点矿石,还有什么值得这样的高手来争夺。
  只凭威压,他便知道,对面十一人,至少有六人实力高于他,还有三人,气息不露,不是弱到极点,就是强到极点,能在他火焰领域中悠然自得,绝对是后者,强到他不敢想象之境。
  陆莳千颇有无奈,看吧,把人家给惹怒吧,可她来的目的,她得说:“其实很简单,我是来收服你的。”
  上肃一听,当即怒极,就算他实力不比来者,可至少他还能挣扎一番。比起其他被收服的凶兽来,他确实最悲催,至少别的凶兽在收服前,并不知道陆莳千身后的男人们有多变态,还可以幸福地一战。
  “你们欺人太甚!”上肃大吼一声,千条火龙顿时腾空而起,劈头盖脸朝陆莳千袭去。
  至少,他也要拼着一击,将这个看起来最弱的女子格杀当场!
  陆莳千只能说,她对此表示无奈。
  嘛,既然露了底子,那她也不介意来个震撼,再变态,再“欺负兽”一些。
  “万物生!”她轻轻道。
  霎时,以她为圆心,自她脚下,疯狂地长出大量植物,由数千个植物巨人带领,向四周疯狂扩散。
  经过和创世之火的融合,万物生再不简简单单是颔域,而是神谕,神说,万物生,那必然生万物。
  再大的火,也抵档不住生命蔓延的恐怖力量,在火焰的考验下,衍生出来的植物都带着如同红宝石般的色泽,动人心弦,十多万种植物疯狂铺垫,以极快地速度铺满这寸草不生的红色戈壁,转眼间,便是鸟语花香,绿意盈野。
  这一幕,委实太过神奇,整个火城人,都被久久震撼,迟迟不籽目信自己的眼睹。
  而上肃,同样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指着陆莳千,说不出话来。 他已经兴不起任何地抵抗情绪,他被陆莳千露出的这一手,彻底惊到了。
  “小笨蛋,你做到了?”白如夜空般深邃的双眸中中掀起点点波澜,他的小笨蛋,终于卖出了成为创世主关键的一步。
  陆莳千有些不好意思,道:“昨夜才突破的。”
  白沉吟:“昨夜?”不动声色地看了死神一眼。
  其余男子,也是神色诡异地看向死神,昨夜嘛.
  陆莳千顿时大凶,脸上微有红晕,真是的,让她真不好意思。
  她跑开几步,来到上肃面前,道:“你服不服?”
  上肃哭丧着脸看她,若有控诉:“你都这样了,我还能不服?”
  陆莳千巨四,这话,听着怎么这么不得力呢,偷偷注意美男们的脸色,果然,一个个分外诡异。
  她二话不说,立刻契约上肃,先成任务紧要啊!
  
  只剩下两个凶地了,天国坟墓以及神之遗迹。
  天国坟墓位于朝凤和江松的最东边,而神之遗迹,则在极东之地。
  陆莳千告别上肃后,决定先前往天国坟墓。
  根据上肃提供的线索,这天国坟墓,虽是比别的凶地更凶险十倍,却拥有最庞大的探险队伍,原因无它,只因这天国坟墓,有无数金银财宝,有无数秘籍和让人梦寐以求的神物。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人对此地趋之若鹜.虽是危险.但只要得到什么宝物,那绝对是一辈子都受用无穷的事。所以不管是专业探险队还是只想碰运气强者,这里都不缺。
  而这么多探险者,足够在十万年时间内形成个规模宏大的城池。
  和别的城池不同,这城池大多是探险者,或者是探险者后裔,有极为浓厚的探险气息,这城也没有城主,而由探险者协会管理,城名为自由之城。
  自由、冒险、拼搏,是自由之城所提倡的三大精神。
  踏入城中,便立即能感受到和别的城完全不同的风情。
  城中四处都是摊子、商铺,或者是一人或者三五人独自在街上支起摊子,或者是将商品寄卖商铺,在买卖做成后再缴纳一笔费用。商品大多是天国坟墓出品,有各种各样的饰品,也有武器、能量石。当然,这其中也有不少商铺是舔给补给品的,如各种绳索、铁锹等等,还有许多商铺提供食物和水源。商铺虽多,但却并不喧闹,大家各取所需,遵循是城中瞅巨。
  不是没有人捣乱,但城中人多是冒险者,不是任由揉捏的软蛋,捣乱,除非不想混了。
  城北方有个酒馆,是冒险者在拼命冒险后的休整地,也是冒险者出城的最后驿站,不管进城出城,都会来这酒馆一趟,交流最新信息,购买情报。
  酒馆很大,经过多年发展,这酒馆已经可以容纳数千人同时就餐。 每天,出入酒馆的,大约不下十个冒险团队。
  今日酒馆爆满,聚集不下二十个冒险队头领人物,而他们关注的,则是自由之城最大的冒险团队,一支名为“怒火”的队伍!
  看得出来,这支队伍从冒险地回来,他们身上还有明显的伤痕,狼狈不堪,但他们的神情却是雀跃的,激动的,虽然有止不住的害怕,却依然有挑战极境的冲动。
  众人围着怒火队,准备从他们身上取经,向前辈学习极为重要,能躲过在天国坟墓许多暗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此刻,怒火队长正以激动的语气说道:“大家问我发现了什么,我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他双眼放耀着激动而兴奋的光芒,那是如饿狼般饥饿的目光:“我发现我们之前所探险之地,只不过只是外围的极小部分,而我们一直未曾触摸到的地界,才是真正的宝地!”他举起一块翡翠般的,拳头大小石头,大声道:“看,这就是证据!”
  那块翡翠色的石头中流光闪动,有着浓郁的魔幻气息,比魔玉中猛含的气息要浓厚得多,居然是魔玉后提纯的石头,无疑,是块至宝。
  这么块石头,绝对值好几万魔玉,够一人富裕快活地生存好几干年!
  在场都是识货之人,见到那块石头,顿时激动起来。
  “看到了吧,这块石头的价值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但这种石头,在那里却比比皆是!”怒火队长是个三十岁模样的中年人,眉目都透着一股子狠辣,绝不会是个多言善语的人,可现在,他却满面激动。
  一句话,引来一整个酒馆的倒吸气声音,大多数人都忍不住心中渴望,天,那可有多少,可值得他们为之拼命。
  一直以来,探险队伍都在捡边角,可这边角都让人为之疯狂,何况是如此极品的宝物。
  原因天国坟墓实在是太大了,而且禁制颇多,危险重重,十万年来,任人怎样探险,牺牲多少探险者,却始终摸索不出最佳路线,进入到天国坟墓中心地带。
  可今天,这种情况将彻底改变,如果怒火队长所说的话是真的,那么这绝对是自由之城探险史上最大的突破。
  这消息太突然了,太震撼,不是所有人都相信他的话。
  “哦?如果你真发现了,会把这种天大的好事宣扬出来,告诉我们?”不远的处,另一个探险队“狐狸”的队长提出疑问,他队长二十七八岁左右,生性多疑,性格谨慎。
  狐狸队长一提出疑问,便立即有许多队长同声附和,同时热切地看着怒火队长,希望他给个合理解释,毕竟,谁都希望怒火队长所言属实。
  怒火队长被顶撞j也是心中微怒,他知道要是不拿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说法,没人会相信他,当下道:“本来发现宝贝这种事,傻子也不会宣扬出去,谁不想发财,谁不想独吞,我也想!但是——,他左右扫视道:“我没有那个能力。我们一行百人去闯,也是运气好,发现了那条路,但你们可知道除了宝藏,我还发现了什么吗?”他眼中瞬间闪过如同实质般的恐惧:“怪物,无以计数的怪物!满地的财报,我们也只有在匆忙中拿出一颗宝石,而我的兄弟却被杀死了二十人,若不是那群怪物无法走出那个圈子,我们早就企灭了!”
  怒火队长话音落下,整个酒店顿时静下来。
  无尽的财宝是真,但可怕的危险也是真,连怒火这样的队伍,也折损了五分之一的人数,可见其恐怖。
  但财宝的引诱,又那么令人动心。。。。。
  人们不由想起了关于天国坟墓的传说。
  十万年前,所有位面曾经爆发过一场惊天大战.而在那场战斗中许多位面曾不幸被毁,这天国位面就是其中一个。被毁的位面本会化为宇宙中的灰尘,天国位面却有些特殊,它和大宇离得最近,被大战余波波及时,正好掉在了大宇位面上,虽被毁灭了大部分,却依然有小部分遗留下来,成为今日的天国坟墓。
  天国位面发展程度特别高,至今还有人记得到那个位面旅游时所受到的震撼,高楼林立自不必说,他们最大的创举,是将魔幻力发展成为能量,供应整个位面,发展成魔力网络。每一个天国人,都因有滂湃的魔幻力滋润,而个个都有移山填海的能力,而他们也将魔幻力运用于科技,设计了许多机械兽,他们魔法技能武术发展极高程度酬天国位面,本是超级位面,但这样一个强大的位面,却莫名其妙地被完全摧毁,而因其被毁,魔幻力的研究也戛然而止,现在没有哪个位面的发展,能达到天国位面的地步,天国位面许许多多的发明创造,也从此遗光.
  自由之城之所以如此繁荣昌盛,冒险者众多,也是因为有不少位面高价购买天国遗迹中的出品,虽是残破不堪的遗迹,但也是极有研究的价值。
  怒火队长说完话后,酒馆中角落立刻站起两个神色有些呆板的人,在众人的沉默中,匆匆朝外走去。
  而所有人都沉浸在震撼中,没有谁能注意到这小小的怪异之处,除了酒馆角落处的十一个人。
  这十一人长相并不出色.实在很是普通.放在人群就找不到那种.但他们身上的气质,却极为惊人。
  这十一人是最新成立的探险小队,十一人小队,在自由之城,算不得大,却也不算最小。
  小队中还有一只红色狐狸,一只白狼,一只小狗,以及一只蝎子。
  这配备,也不算出色,在高手如云的自由之城,只是当炮灰的货色。
  但酒馆伙计就是不明白,凭他惯看各类高手的毒辣眼睛,却不晓得为什么,每每看到这群人,都觉得深不可测,并且伴着胆战心惊呢。
  他以最快的速度将热酒放在一个女子面前,再飞快退开,不知为什么,每每添酒,他速度慢一点,就会莫名全身血液凝固,忍不住害怕。
  “那个伙计怕我们。”红锦舔舔火红的毛皮,突然调皮地跳到伙计身上,将他吓得将酒摔了一地。
  “幼稚!”银不无鄙视,它关注的可是高深的话题:“主人,你说那两个人有什么问题?”
  “简单嘛,他们身上有股子混沌者的臭味,你说是不是,小千千?”虽是易容,相貌平凡,但某人眼中的妖娆却分毫不碱,丝毫不因易容而稍有减少,他抓过陆莳千喝过酒杯,就这她喝过的地方,浅饮一口。
  陆莳千真想将那妖孽扯过来抽一顿,这货!
  “看来混沌者这次也要插一杠子,也不知道那天国坟慕中有什么是他们需要的。”离境微微皱眉,虽然易容,但那温柔的气质不曾改变。
  “不管他们有什么目的,我只管破坏就是,对不对?”陆莳千阴险邪恶地一笑。
  白顿时心中一悸:“小笨蛋,你在引诱我吗,嗯?笑得这么可爱。”纵是易容,白那绝代芳华,却怎么也隐不住。
  有些人的气质美好,是从骨子里透出的,遮掩不了,也无从遮掩。
  第七十九章 这里葬送了一个位面(一更
  整个自由之城的热情都被点亮了,当怒火队长保证将那条发财的路线说出来后,所有人都沸腾了。
  危险怕什么,冒险之路本来就是危险的,如果惧怕危险,他们也不配被称为冒险者,还不如回家抱老婆。而有了怒火队长极其队员的捉醒,他们都各自做好准备,该买什么,全部买齐全,看得见的危险还可以预防,而看不见的危险才最可怕。尽管怒火队长警告此去死活不论,他不负责任,并将那处的怪物加以详细描述,但众人依旧兴致高涨,怕什么,怒火小队不也回来八十人了么?!
  在这种热烈气氛的影响下,各种冒险小队纷纷成立,冒险队伍空前强大!
  消息透露,十天之内,不断聚集自由之城的人如同潮涌。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组成的十一人小队,并不引起大家的关注。
  陆莳千在等,天国坟慕苍苍茫茫,极为广阔,若是没有这些经验丰富的冒险者带路,她尽管有大能,也免不了要多多走弯路,她在等冒险者队伍开拔。
  除了她,一支神秘的千人大队伍,也在等。
  那怒火队长最大地放宽了限制,任何人都有资格参加冒险,他需要一支空前的队伍!
  而作为先行者和发现者,自由之城的冒险者现在也愿以他马首是瞻。
  等待的时间无疑是煎熬,好在十天很快就过去,已经到了出发的日子。
  一大早上,便看到人往如织,人们脸上神情兴奋又紧张,行动具是快速,大多数人身上都背着包,包中鼓鼓囊囊,都是必须物品口较为富裕的冒险者会配备价格高昂的储物袋,可储备更多食物和工具,而一般冒险者,却只能配备那种冒险包。也不乏有驾驭魔兽的,诸如此类背负的苦活重活,则由魔兽代劳。
  看到这点,红锦表示很幸福,很高兴,因它的主人,从来也没有让它做这种背负重物的事,它贴着陆莳千的脸颊,亲晒世擦着:“主人,还是你最好了,从来不让我们干这些。”
  水色当即道:“得了吧,就你那小体格,背负得了才怪。”
  十一人边走边笑.不时还有红锦水色善嬉戏打闹.很是轻松自如,和其他人大是不同。
  这般不同也不是没有受到他人的关注,但众人一看陆莳千才中级神一阶,而其余男子皆在中级,其中三人甚至半点神级强者气息也无,纷纷转开了视线,这支队伍,根本就是去送死的料!
  看看他们,什么都不带,实力还低,不是送死又是什么?
  想到这里,很多人便暗暗地同陆莳千保持了距离。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适当同弱者保持距离,是明智的选择。
  很快,陆莳千等人前面,便只剩下一支队伍,那支神秘的千人团队。
  说他们神秘,是因为他们少言寡语,神情僵硬,面无表情,长相虽同常人无异,气息也差不多,却始终有种怪异感。
  陆莳千小走几步,突然快如闪电地踢飞一粒石子。
  石子力度不大,却也不小,突然出击,并没有引起任何注意。
  那神秘队伍后面最后一人闻风而动,猛地将袭来的石子踏入地下.一双无情的眼眸,向身后看去。
  只不过他还没有探到有谁对他不利,便赫然有道素白的身影,以快不可档的速度,猛地朝他刺去!
  “哗!”却听得短暂的金戈交击声,那素白身影以不可思议的角度,猛地刺向那人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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