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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球纪五行灵族-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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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球纪五行灵族
    作者:湮予瞻怅
    内容简介:
    美丽星球,五行亮光,灵族崛起。
    新星球,新纪元;星球纪,创世纪。
    五行金木水火土,五道明光笑傲长空。
    灵族降生,神天之授,横行天下。
    这是一个姿态万千、精彩纷呈的世界。书中有三男二女五个主人公,五个族群或男或女或混,男男之谊、女女之情、男女之爱,在这里光芒四射,放出万丈华光。
    作者自定义标签:
    热血、阵法、争霸流
    
    第一章 上古洪荒
    
    更新时间2016…1…18 13:51:10  字数:2150
    
    引子
    
    相传在远古时代,这个美丽的星球上住着五个族群。这五个族群之间“鸡犬之声相闻但老死不相往来”。它们各自为营、各自为战,“火烧眉毛顾起了眼前”。每个族群内部四分五裂,割据成片。天降大任,各个族群霸主横空出世,铁马金戈,一统天下……
    
    第一卷金之鳞甲
    第一章上古洪荒
    
    上古,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在时间的终点,空间的尽头,宇宙之巅。上古世界广袤无垠、漫无边际,是一个充满原始力量的天地,那时的人们一举手便见天,一投足便接地。上古是一个英雄的时代,独属于英雄的时代--创世纪。因为时代在召唤,召唤新的巨大的源自生命本原的力的产生、挥就。
    创世纪,是一部英雄的赞歌。英雄们是世纪的创造者。创世纪是任何一个世纪都无法比拟的,因为创世纪本身就是一部厚重的流淌着沸腾的热血的史诗,一部英雄的赞歌。创世纪是英雄们的专属。一匹马一杆枪一袋干粮走四方,苍茫大地任我闯。创世纪是金色的华年,绝代的光华。
    洪荒,洪水肆虐荒野,猛兽长眠于洞穴。只听一惊天劈雷,只见电光一闪,野兽们纷纷倾巢而出。它们期盼在广阔的天之涯海之角,大展“身手”,建立一番泣鬼神的功业。而洪荒就是这样一个时候,给它们制造了广大的昂然长啸,与自然叫嚣的机会。猛兽哪会错过如此良机,全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一蹦高千尺,一纵万里远。当然,这仅仅是个热身。暴雨狂风、“险象环生”的大自然是它们天然的练舞场。迅猛的猎豹正把草原当做赛道,在狂奔,席卷一路。深山里的虎宝宝们正用它们的尖牙利爪在一条条的撕着猎物的血肉。好一派物竞天择!极具生命力的感召!
    上古洪荒,时间的追逐,空间的赛跑。你死我亡,一切早有天数。你的生命的张力决定了你生命的长度与气度。上古之源,洪荒之力。
    就在野兽们肆无忌惮地“张着牙齿舞着爪”的时候,它们是否会知道自己还能否见到明日的光明。因为旺已经在路上了。
    “旺”出身在离狼穴最近的一个庄子里。这个庄子是一个土人部落,周边几乎所有的部落都不屑与他们为伍,认为他们是一帮土人,终日与野兽相伴,或许在他们眼里这些人本就是一头头野兽,一群未开化的混沌野人。旺的父辈全都是十分厉害的猎人,而旺的父亲更是其中翘楚,真正可以“空手套白狼”,“捋虎须”、“摸老虎屁股”都是家常便饭。常常带领着部落的猎人们与野兽们搏斗、厮杀。他们的生活就是打猎,每次归来的路上,望着野兽们暗淡的眼珠里的目光,喘得不过气的急促样,“病怏怏”“畏人如畏虎”的邋遢脸时,那便是他们最高兴的时候了,这就是他们的最大乐趣。所以他们每次都载舞而归,一路高歌领航。后来又怀揣着最大的收获的展望上山。它们的价值便是一次次的“上山”中实现的。“与兽奋斗,其乐无穷”。
    由于旺有三个姐姐,故此旺的到来使旺的父亲振奋不已。他感到自己的一身本领终于后继有人了。这个孩子继承了他自己这个部落里最优秀的基因,在加上自己最科学、精心地指导,定能成为最好的猎手。于是,他感到自己及部落的事业会越来越辉煌,就这样,他把这个孩子,取名为“旺”,显而易见,寓兴旺发达之意。
    旺果然不负众望,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丰富的打猎的经验了,他比狐狸更狡诈。拥有一副强健的体魄,他比狮子更凶猛。“赶尽杀绝、不留活口”,他比豺狼更残忍、不遗余力。深山里、草原上,所有眼睛能看到的地方的猛兽都被旺给解决掉了。当真是“野兽杀手”。
    作为部落的首领,旺有责任和义务使人们过上更好的生活。于是乎,战斗不可避免,一场场大战接踵而来。
    第一场,决战。旺亲自出马。只见旺身披金色铠甲,开战。旺指挥着部落的勇士们,合散开来。这场大战以旺的胜利而告终。胜利之后便是无尽的萧索。“胜利是除了失败以外的最大悲剧”。“高处不胜寒”,高手总是寂寞的。
    旺的成功绝不是偶然。他有极高的天分,又肯虚心学习,且又志向远大。旺制定出了一大套行军打仗的方法,行之有效,用之则胜。
    一场大战的胜利是远远不够的,毫无疑问,旺又出发了,带着自己的部落。胜利。
    胜利。
    ……
    岁月不饶人,昔日搏虎屠熊的气吞万里的大英雄,如今也已苍苍白发。但是末路的英雄依然是英雄,虽然少年人锐不可当,但“老夫聊发少年狂”又何尝不可!接着,便是“左牵黄,右擎苍”。又出征了!
    这是此生的最后一场战斗,旺在出征之前,就已经感觉到了。回想当年,他才十九岁便已成为部落首领,带领着人们去战斗,抢粮食、夺女人。一泻千里、不可阻挡,那是何等的不可一世啊!这是旺的骄纵,亦是他的神采。现如今,以六十七岁高龄驰骋沙场,雄心不减。
    “爷爷,这一仗就不用您出阵了,孙儿愿出战!”
    “干什么!欺负我老了吗!小兔崽子,我告诉你,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斩下的敌酋已不下百首啦!”
    战!
    这一阵……
    “好小子,想我一世无败,老来居然折在你的手里,哼哼!还真是后生可畏啊!”旺最后一次悠闲地掸了掸披风上的灰,指了指身旁的孙子,笑道,好小子!旺,终于撒手而去。英雄已矣,死的实在可悲可叹!自此,旺的孙子成为“土人部落”的首领。开创下一个时代。在上古洪荒。
    旺那金色的铠甲沉沙,在漫漫的长河中集聚灵气,熠熠生辉,闪着光芒。
    
    第二章 烈火炼真金
    
    更新时间2016…1…24 20:05:58  字数:2158
    
    第二章烈火炼真金
    
    金,五行之首。其质硬,其性强。
    历尽上古时代的大战之后,各族群开始在大陆的“偏安一隅”定居、繁衍生息。它们的日子便在这样中度过了,族群的首领们忙着摆弄奴隶,成员们开始“无所事事”的沉迷于大地。与世无争、桃源仙境。
    生活是安逸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和谐。
    可总有一些族群不得安宁。
    比如,金族。
    金族是星球上所有金属的族群。
    金族衍生于星球纪,这个星球最耀眼的时期。“纪”是一个时代的记忆,更是一卷可泣可歌的千秋词话。“星球纪”,世界的力之源。
    金族,便是出现在这样一个时代里。
    金族居住在星球的次元大陆上,时代相依。次元大陆是星球上唯一一块相对完整的土地。尽管如此,这块大陆依然生存着八个部族,彼此世不交好、互相看不惯。形势相当严峻。
    这八个部族本是一体,全是大金族的分支。
    故事得从那次次元大陆之战讲起。
    在次元大陆还不叫次元大陆之前,当次元大陆还只是一块白茫茫、光秃秃的土地之前,金族的祖先们就已经进行决战了。
    在次元大陆之战的辉煌战果之下,大陆上实力最强的部族诞生了。它的名字叫做:金族。
    金族经过大战的血与火的洗礼,长久以来的交流和融合,终究成为星球纪里一支劲旅,不可小觑到令人咋舌。
    再光辉也只是历史,一段早已被尘土封埋的往事。
    如今的金族内部四分五裂,散沙一片。
    经久不息的战争是繁荣的殉道者。曾经叱咤风云的金族沦落到如此田地,全拜战争所赐。战争是天然的赐予者,它能赐予你权力、财富,使你快乐幸福;它也能赐予你灾难、苦痛,令你惊悚恐怖。
    虽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天下大势,但合却往往没有分来得那么容易。
    这八个部族中有三个部族实力最强,其他弱小的部族纷纷选择了归附,归附是他们最好的出路。
    三个部族之间的战争,角逐的是次元大陆的主宰权。谁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谁就拥有整个次元大陆。
    金部,金族中战斗力最强的部族。他们拥有次元大陆几乎所有矿石的开采权,因此他们拥有最先进的武器装备。银部,次元大陆中战斗力仅次于金部的部族。他们的士兵主要是平民老百姓,连部族里的几位头领都是贫农出身,故而拥有最广大的兵员。铜部,金族中最具智慧的部族,这个部族几乎聚集了全金族所有的聪明人。
    哥几个一旦开战,鹿死谁手,实在难以预料。
    
    三部之争,揭开序幕。
    
    金部的首领是以往金族的霸主的嫡系后代,出身高贵,一直以来,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次元大陆只能被金部独霸,金族若想恢复往日的光华,这一担非金部挑下不可。毕竟他们血管里流的是最纯正的血,充满向心凝聚力的红色液体。
    即使金部拥有所有的矿产,但金族技艺最精湛的工匠却是银部人。因此,大量资源被闲置,无法真正运用于实战。所以金部像极了一头被摘掉冠冕的狮子王,失去了往日高高在上的荣光。“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金部依然是名义上次元大陆的统治者。
    由平民组成的银部,是最团结的。因为他们拥有共同的目标:“翻身当家做主人”。为此,他们一往无前、奋尽全力。他们本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因为饱受战乱蹂躏之苦,故而痛定思痛,要求生存要求温饱。他们认为只有成为次元大陆的统治者,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自己的生活,为此,银部将不顾一切,哪怕整个部族的人全部死光也在所不惜。“我们要粮食,我们要生存。”银部高喊着口号,一路前行。
    经过几场战斗下来,银部剩下的大部分就是些老弱病残了,显然对方是在拼力消灭银部的中坚力量。兵多,将不广;人多,力量不大。这是银部所面临的现状。但他们仍然保持着向前的姿态,英气勃发。“向前向前向前”,一以贯之。
    而铜部现在看来是最有可能成为次元大陆的霸主的。铜部网罗了金族绝大多数的巫师、谋士,他们被其对手称为--“智慧军”。他们每次出战总是携带着雨电风雷,使得其他两部望风而逃,惶惶然不知其所往。铜部所向披靡,必将无敌于天下。
    最后一场战斗。
    多年的战火使得各个部族元气大伤、支离破碎,谁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尤其是银部,多是一些病残妇孺,满眼凄凉。在此情况下,银部决定融入金部,两部合为一体,从而对抗铜部。
    这是一场关乎未来的决战。
    大战这天,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科尼拉草原上一片郁郁葱葱,放眼望去,远处牛羊驰奔,正悠闲地啃着鲜草。“真是决战的好时节、好地方。哈哈。”铜部首领不禁感叹道。“报告首领,金部头子弥天率大队人马来袭。”“好,来的正是时候。”
    兵刃相接,短兵相向。只见战火弥漫了整个天空,战袍铺满了整片大地,战号铺天盖地。血的鲜红挥洒寰宇。
    “弥天,咱俩决战吧!”
    “好。”
    弥天亮出乘天之剑,此剑出于上古时期,传说是由上古战神旺的御用工匠以九天玄铁铸就而成。质地坚硬无比,几千年来集聚天地灵气,实为不可多得之利刃神兵。乘天之剑,乘天地之机,御宇宙之变,气吞山河,令万物黯然失色。弥天胯下金戈马,呼啸而出,好一个弥天,挥舞神剑,剑气势不可挡。
    铜部首领见阵,立即使出超必杀--雷鸣电闪,试图以自然之力克制神兵。惊天巨雷响彻云霄,闪电划破长空,一派万里如虎。可乘天之剑,吸尽天地灵气,吐纳万物之力,硬是以剑刃接住了电光雷鸣。
    ……
    棋逢对手,实难言断。
    远处,科尼拉草原栅栏旁,一位原银部的老人手捧泥土,仰看天空,天啊,让金族统一吧!
    
    第三章 鳞甲初修成
    
    更新时间2016…1…26 13:58:22  字数:2222
    
    第三章鳞甲初修成
    
    鳞甲,龙鳞之甲。云中蛟龙,腾越八荒。身上鳞,片片成亮,闪动着无与伦比的光。甲为护体防身之物,轻盈如纱又坚硬无比,就算是削铁如泥的宝剑也伤不得它分毫。
    鳞甲前世本是上古战神旺身上的金色铠甲,几世以来吸吮天地灵气,览尽日月光华,经过风吹雨打,历尽艰辛,终成正果--修成人身。鳞甲身高一丈三,体重可比一头健壮的公牛。有着宽宽的额头,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和一道锋利的剑眉。身材高大魁梧,英气逼人。
    从小跟马长大的鳞甲初到人世第一站就是科尼拉大战场。他在科尼拉大草原嬉戏,一眼望去苍茫忙的草地上生活着不少动物。它们个个“精神抖擞”“气势昂扬”,在一行一驻、一俯一扬间,享受生命的极大馈赠。可鳞甲偏偏选择了马儿做他的玩伴。在他眼里,马是最可亲的动物,从他第一眼看见了马起,他就觉得和马一见如故,像是一位共担风雨共享荣华的知己老友。从此他就认定了马将是他今生今世的生死朋友,同生共死。命运的捉弄,前世今生的注定,他必将血战疆场。看来“基因”真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旺身上的铠甲必将继承他的遗志,“不破楼兰终不还”!
    小时候,鳞甲总是跟马群一起生活。他向往着远方,那里的草是那样的青,那里的天空是那样的蓝;可那里却是那样的远。终有一天,鳞甲约了一匹白驹,一起去了远方。白驹奋力狂奔,一路席卷,如风卷残云。年少的它不知疲累,用尽了所有的体能,只为了唯一的远方。为什么它会不顾一切?只因那是鳞甲想要到达的远方。鳞甲又何尝不知?他大受感动,他说,你就是我鳞甲此生的生死兄弟,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好!我们不如就现在结为异族兄弟可好!”白驹马一向豪气,可说这话之时却躲躲闪闪,声音低如牛哞。“求之不得。我鳞甲今日愿与白驹结为兄弟,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生死相依不离不弃,若违此誓,天可诛之。”鳞甲大义凛然。“你是金族的贵人,而我只是马群里的一匹贱种。我是真的高攀不上呐!”白驹直抒胸臆,抛出心中块垒。“我不管你是不是贱种,我只知道你是我的生死兄弟。”鳞甲言辞恳切,斩钉截铁。“大哥!”白驹泣不成声。“兄弟。”鳞甲张开友谊的怀抱。紧紧相拥。“大哥,我还没有名字呢!你给我取一个呗。”白驹道。“情义不死,万古长青。就叫你‘不死马。长青’如何?”“‘不死’‘长青’,好!”紧接着,他们注视起了眼前的风景,这是心儿向往的远方,直到跟前,才知道它并不是那么可爱!远不如“眼睛里所预想的那样丰满美好”!但它依然充满着十足的诱惑力,令人向往。不为什么,只因它是远方,一片永远令人心潮澎湃的热土。“我们的梦启航,路启程啦!”前方,科尼拉大草原,一路向北,极速前进。
    修炼,成为战神的必修课。虻山天池坝,绝代战神的起点,鳞甲在这里苦练:三九严冬,大雪纷飞,鳞甲赤着膊,左手举起一斗状的巨石,右臂则妙招百出、翩若惊鸿。此时,雪的下行速度与鳞甲的呼吸同步,鳞甲手起刀落,渐渐的和飘摇地雪花融为一体。当真是“矫矫兮如蛟龙”!三伏天,骄阳似火,滚烫的光辉洒满大地,鳞甲一跃九万里,上九天揽月;一潜深海里,下五洋捉鳖。与太阳相同作息,身形游荡似鬼魅,目光如炬,在太阳的炙烤下,汗如雨下,“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如此,经年累月,方有小成。为今后的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而不死马。长青则驱身万窟山千淼峰顶,勤练内功,研习法术。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练习,终成绝技--风马刺原。当风吹动之时,或者自己意念驱动之际,不死马。长青便能像针插入细孔一样潜入风中,灵光一闪,万里长驰。速度堪比声速。
    鳞甲久在山野荒原,不理俗尘之事。如今,次元大陆两大部族正闹得不可开交,双方死伤惨重。战争给金族带来了无尽的伤痛。作为金部的一员,他有义务为金部的获胜,出一份力。但他心里想得更多的却是金族的统一。多年以来,两大部族间征战不息,黎民饱受战乱之苦,居无定所、流离颠沛。“不能再这么下去了!金部要强大,我们要统一。”鳞甲几近疯狂地叫嚣,喊出了金部人的心声。这不仅是鳞甲的理想,而且是金族人的共同心愿。
    一次偶然的机会,鳞甲骑着不死马。长青下山了。今天他们要去的是统万城。统万城,次元大陆经济最富庶、文化最繁荣的城市,常住人口有一千多万,这里更是军事重镇,金部在此驻扎了有将近一百来万的军队。鳞甲和不死马。长青进入了统万城,此刻他们已无暇欣赏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风景遗迹,他们看到的全是满目疮痍的繁华,心里满是痛彻心扉的惆怅。一批又一批的难民开始陆陆续续进入统万城,难民脸上尽是久旱逢甘霖的喜悦和躁动不安的惊恐;而城外满是遍野的哀鸿,哀嚎声从四个城门蜂拥而至,组成了统万城最震耳欲聋、铭心刻骨的钟声回响。城里的人民似乎浑然不觉,依然歌舞升平,一片太平景象。驻城的卫士听从城主的命令,开始对难民进行排查。“务必揪出混杂在难民之中的铜部奸细!‘宁可错杀三千,绝不放过一个。’”百里城主的声音笼罩了统万城的上空,时刻在卫士的心底奏响。
    “唉!还真是难得一见的奇观啊!”鳞甲不禁摇了摇头,喟然长叹道。不死马。长青跟着唏嘘不已,前蹄跃然三丈,身子倾斜成一撇,忍不住战栗。
    “这人一看就是铜部奸细,速速拿下。”一卫士长发着号令。“你无凭无据为何抓人!”那人丝毫不惧。“哼!我奉城主之命。”一鞭挥下。“住手!”鳞甲毕竟是出手了。
    
    第四章 征途奇遇
    
    更新时间2016…1…27 14:38:48  字数:2170
    
    第四章征途奇遇
    
    “城主!这人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悍然扰乱公共秩序,阻碍卫士执法。”“哦!呵呵!看来民间还真是藏龙卧虎啊!本主刚下的命令就有人敢违背,居然还是挑战秩序。”听声看形,殿上高台,一位虎虎有生气的络腮胡男子正雷霆大发,“剑拔弩张”。“你是何人?胆敢违抗本主旨意!”统万城主百里鞠头戴白玉金冠,冠上连珠晃动不已。“百里城主,我认为你的这项规定不合乎情理并且请恕我直言,也不会有多大的作用。”鳞甲说道。“谢谢你的仗义执言,我代表全体难民感谢你的大仁大义!可是,在死亡面前,所有东西都会臣服于它。至于采取有效措施的问题,不妨听听你的高见。”“不敢当。我身为金部的一员,自然应该为黎民尽心尽力。我想为何不在城外搭建帐篷、广施水粮,这样一来就有效地制止了奸细的流入。接着,再对难民进行盘查,分而疏之、分类治理。”鳞甲侃侃而谈。百里鞠捋了捋胡须,“听来似乎可行,可到底怎样个‘分类治理’之法?”“待难民安定下来之后,让他们各尽所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优势,为这个大陆贡献力量。”“好!传令下去,立即按照这位义士说的去办!”百里鞠手一挥。“多谢城主。”“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回城主,我叫鳞甲。”“鳞甲,我看你身材雄伟、肌肉发达。想必是习武之人吧?”百里鞠询问道。“是,练过几年武。”“好!我划十万人马予你指挥,做我麾下十世太保,你可愿意?”“求之不得,我实在是受宠若惊。”鳞甲像是还没从梦境中醒来。“诶!年轻人总该自信,有自知之明的自信是极好的。”百里鞠说。
    统兵,规矩立于前。坚硬如铁,锋利如刀。
    “今天是我们十世军成立的大好日子,下面请十世军统帅鳞甲讲话。”“兄弟们!我们十世军将会是一支能打胜仗、纪律严明的军队。建立军功,必有重赏;如有违纪,严惩不贷。百里鞠将军成立十世军,就是为了拯救万民于水火,使金族重新统一,让次元大陆重放光明。让我们为了统一大业而奋力拼搏!”底下吼声雷动,“杀!杀!杀!”十万雄师,列于阵前。
    鳞甲率着他的虎狼之师、文明之师,出发了。
    一路上,鳞甲与长青聊个不停。“大哥,我现在真怀念在的科尼拉草原的那段时光,无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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