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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灵传-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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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城市的某个角落
  那尚未浮出水面的阴影势力,因之前刺杀红发男和岳遵的行动失败,选择了暂时潜伏。同时玩起了无间道,争取尽可能完整地获得对手各方面的情报,以便重新评估了对手的实力,分析对手的弱点,争取下一次行动中能够做到一击必杀。毕竟张春华的生魂直接关系到这个势力的未来,不能不慎重处置。
  “蜃,都调查清楚了嘛?”
  “回大人,目前只了解到一些基本的情况,最关键的部分还有待深入调查。这一伙人的来历似乎都不简单,那个红头发的少年是西方颇有盛名的‘骑士’组织十大高手之一,身具火灵,攻击力相当强悍,实力接近‘鬼将’级别。那日落于我的幻境之中,虽被幻境所困,但仍能保持神志不失,可见其心志之坚定,是个难缠的对手。直接对上,我恐非其对手,不过若非那个来历不明的小子相救,多费些时日定能将他活活困杀于幻境之中。”
  “唔……‘骑士’组织!来头确实不小,不过也不足为惧。番邦蛮境,如何能与我华夏正统争锋,若非一甲子前我华夏之异灵内斗,以至于双方两败俱伤、损及根本,今日如何能教区区‘骑士’染指我华夏。”
  “当日出手救红发少年的那个人物后来并没有再跟他们接触,所以我怀疑这个人应该属于什么其他势力。只是不知道他那天是机缘巧合路过岳王庙凑巧撞见此事,还是专门针对我们而来。”
  “此人背景不凡不得不防啊!蜃,如若再见此人,非万不得已且莫与之冲突。要是动手,定要小心提防,其很可能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一切小心为上。”
  “我观此人实力平平,只是手上的镜子有些古怪,大人为何如此说法?”
  “唔……蜃,你尚年幼,阅历尚浅。你可知此人手上的镜子是为何物?”
  “这个确是不知。”
  “远古之时,华夏大地盛行修真,大成者称之为‘仙’。‘仙’有大神通,可呼风唤雨、移山挪海,且能长生不死、与天地同寿。‘仙’多收有法宝,法宝之能,可功可防,亦可有其他诸多妙用,那人手上之镜合该是一件法宝。”
  “可是,之前大人不是曾云,如今世间,修真一事早已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了嘛?而所谓的法宝亦随修仙之人淡出凡尘,当今天下应该再无此等物事才是。”
  “唔……正因此物不该出现于人间,足见那人背景之深厚。有此等背景之人又岂能如你所说的实力平平?我严重怀疑此人除了那法宝外,还应身怀不为人知的秘法,故命你遇此人定要小心应付。”
  “多谢大人指点!那个绿装少女,据我观察应该是草木之精,只是其本相如何,却是不得而知。草木之精能成人形,足见其灵力之强大。不过据我所知,凡树妖花精之流,其能虽然多变,然战力低下,应是不足为虑。”
  “唔……如今世道,草木成精极其不易,草木之灵实属罕见,若非必要,留她一命吧。”
  “大人仁慈!最后那黑猫、少年却是古怪。身世来历竟无人知晓,世人只知那少年于两年前突然出现在距省城四百公里处的一个小镇。那时身边并无黑猫相随,那只黑猫却是前阵子被那少年收养的,之后便来到了省城。”
  “唔……若非魅回报,当日那少年身上爆起无比凌厉的紫色灵力,瞬间击毙五具‘尸人’,我真怀疑此人便是我们的死敌‘战灵’转生了。关于那只黑猫,你可发现有何异常之处?”
  “暂时未曾发现此猫有何异常,猫类天生灵异非常,以玄猫为最。我曾与此猫照面,未见其与凡猫有何不同。”
  “唔……合该如此!若真是那只黑猫出世,则‘战灵’必现。不过距‘战灵’上一次转生已有六十余年,想来其不久必现于人间,我们的计划要抓紧时间实行了……”
  “只是那少年确是古怪,我曾多番探查,其身怀灵力很是淡薄,为何当日爆发之下竟能将魅吓得夺路而逃,不敢与其交手?魅的实力虽不如我,可也相去不远呢!”
  “唔……应该是他的灵能力尚未完全觉醒,不能自如控制的缘故,此人定要及早除之,否则等他的灵能力完全觉醒之后又是一个相当一棘手的对手。”
  由于接受了“骑士”组织的聘请,红发男开出的价码相当高昂,暂时是不用再为生计而发愁了,岳遵辞掉了“吉福堂”的那份工。神棍二叔大叹可惜,毕竟像岳遵这么任劳任怨又手脚麻利的伙计不好找啊。
  之后岳遵他们又在香格里拉订了个总统套房准备长住,反正是红发男买单,“骑士”组织报销,当然是要挑最好的了。名义上,岳遵他们虽是“骑士”组织华国分部的顾问,实际上组织不能直接对这种客卿性质的顾问发号施令,只能请求他们有偿协助。
  几日来,天天住五星级酒店,遍尝各种美味佳肴的岳遵感觉眼下的日子当真是神仙过的。心喜之下都快忘了正事了,这叫啥?典型的乐不思蜀。身边的猫儿对此相当鄙视,鄙视之余又让红发男替它呼叫总台,让厨房再送一条龙虾上来。
  倒是贞儿,对于美味豪宅不见如何上心,每晚在此陪着岳遵他们守侯着,只是天一亮马上回去公寓陪她那心上人,天生扫帚星的周超同学。贞儿此举,可把周超感动得涕泪交加,激动之余一个劲地抹着眼泪鼻涕对天发誓此生非贞儿不娶。贞儿见此,心下很是甜蜜,脸上笑厣如花。
  其间,张春华的生魂又出现过两次,不过未感知诸人怀有敌意,也就懵懵懂懂进入卫生间找寻一番径自离去。
  另一方面,陈瑶与叶圣天天晚上今晚有约,感情急速升温。以至于叶圣将“幻之海”的打烊时间一再提早,从最初的晚九点,到八点,再到七点,最后干脆一到六点准时关门。让人很是怀疑,就他这点出息,得了佳人忘了事业,还能有朝一日成为花魁嘛?
  而陈瑶每日晚间神秘消失,最终还是引起了寝室里其他几个姐妹的不满。在大家的“严刑逼供”之下,陈瑶只得坦白从宽,如实交待。她恋爱了,对象正是“幻之海”的帅锅,无数工商大学小女生的大众情人,叶圣。众姐妹得悉此事,自是奉上真诚祝福之余又是一番嬉笑戏弄,整得陈瑶心里充满幸福感之余不免生出几分尴尬,不过好在姐妹们都很有分寸,绝对不会让她难堪。
  地府方面,从张天赐传来的消息,得知人间出现传说生物“蜃”,并且极有可能与“残魂”一事有关,引起了高层的极度重视。只是限于如今地府早已大不如昔,一时之间也是无可奈何。谛听向张天赐转达的地藏最新指示:一定要密切关注此事,全力以赴深入调查,争取早日破案,还受害的众多冤魂一个公道。
  谁也不知道的是,几日前,省城百公里开外的深山里,一只凶兽伏在一个黑影面在低声呜咽着摇尾乞怜,那模样那神情哪里还有往日里的凶厉,比之乞食的家犬还多有不如。没错,这只凶兽就是那咬伤猫儿、勇胜红发男,最后被岳遵虎躯一震所散发的王霸之气生生吓跑的那只大狗。
  目前,一切都显得非常和谐并且有爱,只是这正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宁静……

  第四十二章 风暴前夕

  湖心小亭,内置一石桌、几石凳。亭外,风急雨骤,密集的雨点在空中划出一道道银芒,接成丝、连成片、织成幕。湖中残荷,任是风雨飘摇,仍自风清骨傲。
  伴着雨声,小亭响起一曲古筝。随着纤纤细指在琴弦上飘逸翻飞,空灵、悠扬的音律轻轻飞扬,曲中透着幽幽的伤感和淡淡的惆怅,似是豆蔻少女诉说初恋情怀。
  曾记否,那一道伟岸的身影,脚踏厚土,剑指长空。
  谁人知,那一道永恒的誓言,直击云霄,震动三界。
  莫回首,那一道决然的眼神,浩气长存,万世不改。
  “唉……”
  随着弹琴之人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曲静、雨停。
  收琴、起身,倚栏静立。
  一阵轻风吹过,湖水泛起涟漪。荷叶轻轻招摇,缀于其上的水滴聚成一颗水珠,沿着茎胳缓缓地滑向叶子边缘,终于划出一道亮光,跌落于湖水,再无声息。
  弹琴之人见水珠消弥于青涟,思绪便飞了起来……
  世人只知,地藏宏愿: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
  可又有谁知道,他!拒绝长生的诱惑,放弃大道的追求,立下大誓:我之所求,不问大道,不入轮回。但得一丝真灵不昧,生生世世转生于人间。持手中之重剑,披身上之黑甲,除妖灭鬼、荡邪诛魔,还天下清平。
  从此,人间少了许多暴戾纷争,终得几分清平祥和。世间多了一个异灵!其灵,名“战灵”。
  “唉……”
  又是一声轻叹。
  “找到他又如何,现在的他只是当初的他的一屡执念罢了!放下吧,忘了吧……”
  风再起,雨又急。湖中有荷,洗尽铅华。出水芙蓉,冰清玉洁。亭中,不见弹琴之人,只余一缕残香,一缕相思。牵着湖心小亭的曲折小道尽头处,仙子丽影,不沾凡尘。
  莽莽群山,巍峨叠嶂。涧泉边,古树下,一人一狗并行而立。
  那狗,体型雄壮威武,毛色油光锃亮,肌肉结实有力,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唳气,可止小儿啼哭,可逼成人失禁!只是此时,这狗眼神中闪烁着畏惧的光芒,扮做俯首帖耳乖巧状。
  那人,看似三十岁上下,气质冷淡,眼神凛然。一头长发,前缀鼻端,后披双肩。身材修长苗条,一身青衣长衫,脚踏皮质云靴。如此形象气质,令人怀疑这人究竟还是不是现代人。
  “走吧,带我去找到那只黑猫,之后是走是留,任你自选。”那人转过头来,轻轻地对那狗说道。语气虽轻缓,却给人一种无法抗拒的感觉。
  那狗闻言,神情之中闪过一丝喜色,却又转瞬即逝。仍旧不敢与那人对视,把那狗头垂得更低,几乎帖到地面,口中呜咽一声,撒开四腿小跑在前带路。
  猫儿最近实在是吃得太多,肥得整个就成了一团毛球,走路时肚皮都快贴到地板上了,可它还是一个劲的狂吃猛喝,丝豪未有节制之欲。此时的猫儿,正趴在几上,全力以赴投入在与众多美食的决战之中。一旁的贞儿,看着这幅情景,觉得分外有趣,嘴角只是挂着笑儿,并伸出纤细玉手,轻拍猫儿后背,怕它吃太急哽着。不时还递过猫儿够不着的食物,塞进猫儿的嘴里。似乎当年的那些地主老财就是过得这种日子吧?生活起居皆有有丫环、小妾侍侯,穿衣只要伸手,吃饭只需张口。
  边上的红发男,那是一脸的肉疼。你说这只猫吧,个子只有这么点大,一天下来居然吃的比他还多,算算这个量,估计比它自己还重了,也不知道吞下去的食物都装到哪去了。而且还很挑剔,吃东西不选最好的,只吃最贵的。什么龙虾、鲍鱼、鱼翅、海参跟大白菜似的往嘴里塞。说它两句吧,它还振振有辞:不是有组织报销嘛?又不用你掏钱,你这小气吧啦的做啥喵!再说,你们组织当初杀我这多同胞,污我猫族声誉,我都大人不计小人过了,你们怎么着也得补偿则个喵?吃你这点东西,算起来也是给你面子啦。红发男闻言无语,只是把那泪儿流啊流,很快就“内牛满面”了。
  岳遵很是兴灾乐祸。要说,红发男没来之前,猫儿可是经常拿他开涮的,可没把他欺负的凄凉悲哀。这猫儿可不是啥好侍侯的主,只要一言不合便以爪牙相向,常常猝不及防之下被其偷袭得手,导致毁容破相。可自打认识红发男之后,猫儿就转变目标了,转而欺负起红发男来了,理由也是名正言顺哇,双方当年可是有血海深仇的,那是不共戴天哇。今儿风水轮流转,红发男有求于它,能不可着劲儿往死里整嘛。欣赏着红发男一脸的苦逼相,岳遵心里更是愉悦万分。
  “你们说这是怎么回事,都这多天了,还一点动静也没有。难道是我们猜测有误,那天攻击我们的邪物其实跟这生魂并没有关系?”红发男提问,很怀疑这丫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分散猫儿的注意力,让其口下留情少吃几口,以便帮助组织省一点经费。话说,这经费省下来可不就落了他这分部负责人的腰包?
  “哦,这可能性应该也是有的,也许真的是巧合也说不定哦!”岳遵还是一如既往的单纯,一切尽往好的方面去想。
  “懒得理你们喵。”凭猫儿的智商,自是轻易就识穿了红发男的险恶用心,表过态后又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叼过贞儿递过的生蚝,有滋有味的咀嚼起来,发出阵阵“吧哒”“吧哒”声。顺便还送给岳遵一道鄙夷的眼神,以示对其接近单细胞生物的思考方式的不满。
  红发男见计策失败,咬牙切齿倍感无奈中。岳遵不明白为啥又被猫儿鄙视,只是他早就对此习以为常了,习惯性的挠挠后脑勺,思考着这到底是为啥哩!
  贞儿见这两个活宝表情怪异,行为古怪。忍不住捂着小嘴发出银铃般动听的笑声,笑得那叫花枝乱颤。本是美女,生就灵气动人,这一笑更是风情万种、媚态百生。看得边上两男眼睛一阵发直,齐齐咽了口口水,心中默念: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妻不可欺……
  诚然,朋友妻不可欺只是他们理智的想法,可潜意识里到底有没有朋友妻不客气的邪念,只有天知、地知、他们自个心里知了。
  好久不见岳遵,凌婴心里十分想念。不过她也知道,心上人并不是个普通人。其实,之前她本身也非常人,只不过由于意外丧失了灵能力变成了一个普通人罢了。因此,虽然不知道最近岳遵神出鬼没的都在做些啥,但至少还是不会怀疑他是不是有了新欢忘了旧爱。只是担心却是难免的,毕竟上次夜深未归,回来后一身是伤,怎能还不明白岳遵这次掺合的事其实是十分危险的。
  出于个人情感来说,凌婴其实不希望岳遵继续插手这些诡异的事件之中的。但是到底还是没有阻击岳遵这么去做,因为凌婴知道,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有能力而不闻不问的话,这世上不知道又要有多少无辜生命为此买单。因此,只能时时在心中默默为自己的心上人祈祷,希望他能够得到老天的保佑,吉人天相、逢凶化吉。这个时侯,凌婴却是有点怀念当初的那种能力了,如果能力还在的化,相信一定能帮上他不少忙吧!而现在,自己不能为他的累赘,就是对他的最大的支持了。
  叶圣则是继续潜伏着,暗中调查着岳遵他们的底细。其实连他自己心里都明白,这理由很没有说服力。人都搬到香格里拉长住了,你说他仍旧以经营“幻之海”花店为伪装,潜伏在工商大学边上,岳遵他们所租的公寓邻近,能有什么收获?爱情果然有毒,叶圣之所以如此所为,除了陈瑶还能因为谁。
  只是叶圣心里很矛盾。如果不是大人收留,当年的他或许早被人类抓去解剖研究了。如果不是大人教导,又哪来现在的一身本事?充其量也不过借着天赋本能,化一道彩虹哄哄小女孩开心罢了。养育之恩,如同再造!这一刻,他是多么的希望自己也只是一个凡人,和陈瑶在茫茫人海中偶遇,然后相识、相知、相爱,最后幸福地结合在一起,像许许多多有情人那样相爱到老、相守终生。可是,可是……他到底该如何决择呢。
  尽管谛听早已告诫,在事情没有水落时出之时千万不能与家人接触。但是张天赐还是忍不住心中的思念,几次偷偷地藏在家门口附近。每次看到母亲那张苍桑的脸,张天赐都感觉自己的心一阵颤抖。母亲不过四十多岁,可那满头的银丝、佝偻的身子令她看起来苍老了二十岁。
  “我的生命本就是母亲给的,甚至为了我,母亲二十多年来无时无刻不在透支着她身的生命力。此次事了,我一定要侍奉在前,好好尽一番孝道,以报答她老人家的恩情。”张天赐含泪在心中暗下决心。
  此时,那一人一狗已快至省城。
  “那只猫跟我有一番渊源,你跟它之前的恩怨我不想知道,但是从今往后你不能再找它的麻烦,明白不?”那人抚着那狗的脑袋,轻轻说道。那狗眼里闪过一丝不甘,终归还是熄灭了对猫儿的仇恨心理,眼前之人的话,容不得它有一丝忤逆,否则后果非常严重!

  第四十三章 来者何人

  很多时侯,爹妈给的这张脸确实很要紧。只不过,虚伪是人的本性之一,集体虚伪更是社会的本质之一,虽然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至少不会在口上承认这一点。可是所有人又不得不承认,现如今,靠这一副爹娘所赐的皮囊吃饭的还是大有人在的,一个人如果长得太过抱歉,让人望而生畏,那就直接输在了起跑线上了。难怪甚至于某些国家盛行全民整形。当然,其中还是有些特殊个例的,咱就不拿来说事了。
  基于以上原因,文昌路上的几家花店老板,无不对“幻之海”怨念深重。你想啊,那老板是口帅锅,本就占了相当的优势了,可那店里的花花草草长得似乎也比别家的更娇更艳,何况价格上也便宜几分,一般喜爱这些花花草草的都是些女生,能不都往那边跑了嘛。
  好在由于花束的买家一般都是男生,而男生基本对于“幻之海”老板充满各种羡慕妒忌恨,基本不会在“幻之海”买花束送给自己的心上人,才让其他几家花店老板的心理稍有平衡。
  当然,其中偶尔也会有例外,而且数量不少。比如,有的单身状态的男生也会去“幻之海”,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欣赏美女;有的恋爱中的男生也会去那里,可不是他心甘情愿的,而是被女友拖着去,或者被强势的又对“幻之海”有爱的女友下了死命令:以后凡是送我的花,都要有“幻之海”标签的。
  今日天气很好,秋高气爽、风和日丽。风儿吹在身上给人以些许凉意,但不会让人觉得冷。阳光照在身上给人以些许暖意,但不会让人觉得热。对于华国江南地域来说,算得上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了。
  午休时间,“幻之海”自然是一如既往地莺来燕往、门庭若市。忙得像只无头苍蝇般乱转的叶圣正在心里计较是不是该请两个伙计来帮忙,长此下去,一个人似乎好像真的有点吃不消哇。
  感情是因为太多次与陈瑶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他还真有了努力当上“花魁”,攒些积蓄买房、买车,为以后的幸福生活做好前期准备的心思了。这一刻,他早把“幻之海”原本只不过是用来掩饰身份的工具这一条给忘到爪洼国去了。
  忙碌中的叶圣直起腰板,看了一眼店中的热闹景象,带着魅力无边的微笑,抬手在额头抹了一把渗出的细汗。蓦然间,察觉到隐有一股唳气由远而近。叶圣心中一惊,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转为一脸严肃,小心翼翼地把目光投向店门外的大街上。
  文昌路上,车来人往、川流不息。透过人堆、车流的缝隙,远远地出现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一袭青衫,身着青衫之人神情冷淡、眼神犀利,身边一只大狗高大威猛。叶圣所觉唳气之源便是来自这只大狗。一人一狗经过之处,路人为大狗气势所摄,纷纷避让,无有敢近前三米者。叶圣感知一人一狗有异,遂以灵觉察之。
  仅仅是一瞬之间,那青衫客立即有所反应,转过头来往叶圣这边看了一眼。伴随着来人那犀利的眼神,叶圣顿觉一道杀机如泰山压顶般地扑天盖地而来。未几,便已心跳加速如同擂鼓,脸色苍白、双唇失血,背有冷汗渗出打湿衣裳。一眼之威,乃至于此,这该是什么样的实力啊!
  “如此凛然的杀机,来者是敌非友!”强按下心中的无比恐惧,叶圣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并立刻有所行动。他以最快的速度发动灵能力,制造了一个跟现实世界几无二致的幻境,并将之与现实重合使来人无法以灵觉辨析真假。而他自身,却是准备脚底抹油直接开溜了。明知不敌而死战,非智者所取。
  事实上,青衫客并无意与叶圣为难。那一道杀机,只是查觉到被人用灵觉探查,下意识中所做出的自然反应。毕竟,在他漫长、久远的生命历程中,有一段时期,无时无刻不处在看似永无止尽的战斗、杀戮之中,致使他养成了一个习惯,遇人窥视则直接以杀气震摄。若无这点警觉,焉能存活至今。只是,如今叶圣却是彻底地产生误会了,并做出了错误的反应。
  叶圣发动能力之后,落在青衫客眼里,却是视野之内人物景致皆与方才无异,唯一不同的是,刚才以灵觉探查的那人凭空消失了。饶是青衫客见多识广,经验无比丰富,一时之间也是无法分辩对方这是什么能力。只不过基于对自身实力的无比自信,心中很是不意为然,小鱼小虾米,能翻起什么浪花来?当今天下,能与其比肩的人物,不是没有,但不至于这巧就撞上一个。
  虽然,心里是不当一会事。但有道是:狮子博兔尚尽全力。久历战阵,见惯腥风血雨的青衫客自然不会掉以轻心。更何况,眼下对方先以灵觉相探,被发觉后又消失无踪,难保不会存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用心,不管怎么样,总要先把对方揪出来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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