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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转生-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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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四大班首中,堂主明戒向来以住持弟子身份自居,自打刚刚进了祖师堂以来,就担心不已,最害怕住持说什么圆寂之类的话,所以马上就小小地反驳起来。

    “明戒啊,出家人看破红尘,也看破生死,你着相了。”明云按了按对方一直扶着自己的双手。

    做戏要做全套,既然神子给了这么一个金蝉脱壳的主意,怎么能在关键时刻被打断了。明云安抚完明戒,又开口说话。

    “我这一死,实乃注定。一则是受重创,一则是为大家抵罪啊。”明云住持一脸平静:“但是圆寂之前,我要把寺中最后安排一下。”

    说到了这里,刚刚就在心里憋着话的西堂明心,终于瞅准了机会,忍不住打断了明云住持说了起来。

    “住持有什么事情尽管安排着,这清福寺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你去了之后,管理偌大的寺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老衲愿意接过住持的班,将清福寺经营好。”

    明云住持看着明心,还不置可否。

    众位管事就有人反对,净头明智最藏不住心里话,他首先就说:“住持自有安排,还是听住持说完吧。我看着西堂,也年纪不小了,还是不要太操心了,四大班首中也有年富力强的。”

    明智这句年富力强,暗指的就是堂主明戒。

    四大班首寥寥四人,后堂一直透明人一般站在众管事中间,堂主也服侍着住持。偏就这西堂上蹿下跳,巴不得住持早死的样子,早有管事不满了。

    此时明智点破了现状,顿时就有人痛打落水狗般,附和了起来。

    “西堂,住持此刻还伤着,您就这样说,也太无慈悲心了。”

    “别的不说,我就觉得西堂突然打断住持说话,太不顾身份了,功利心太重了……”

    能做上清福寺管事的,除了明智这个实心眼的,大多都有些口舌之利的,部分人你言我语,就对着明心说起来。

    这些话,犹如巴掌一般,啪啪地打在明心脸上,叫一惯厚脸皮,捞着寺中公财手黑不已的西堂明心也不由尴尬。

    他眼神里露出一丝阴冷的神情,嘴巴张了张,就要分辨什么,不过再看了一眼上方的住持后,不甘地闭上了嘴巴,不再发一言。

    “众人静静,等我把话说完吧。”明云法师自然知道西堂心中的小九九,自然选择无视。

    “今天大家都在,我的身后事,十分简单。首先,等我圆寂后,可让我做坐缸,埋在塔林,以验证修行。”

    所谓的坐缸,乃是佛教中人圆寂后的一种处理。通常大德高僧预知自己有可能修成正常,会特将身躯留下。

    在临终时交代弟子将其身躯装入一底部有孔的大缸,周边塞满木炭,存放三年再行打开,若身体未腐烂则代表修成正果,弟子便会漆金保存,称为“金身”。

    听到明云住持这么安排,清福寺众人纷纷称赞,要是清福寺多出一位肉身菩萨,那也是扬名天下的事情。

    只是他们不知道,这一招乃是明云住持假死脱身之法。

    “第二件事情,我想当着大家的面,将我这住持的位置,传于堂主明戒。明戒年富力强,修持得法,未来一定能将清福寺打理成天下名寺的。”

    说着,明云又拍了拍堂主明戒的手,一脸慈祥。

    “恳请住持收回命令,明戒不愿看着住持自弃。”听到这安排,明戒立刻对着明云跪了下来道。底下的明心看了这一幕,一脸阴狠,咬着牙关。

    “傻孩子,人总有一死,我们修佛,不就是为了脱去这身皮囊嘛。”明云轻轻笑了一声:“快站起来,今后你是一寺之主,要有威严。”

    说完了,明云又看向众位管事:“你们都退下吧,我大事已了,住持的担子也有了交代,可以安心去了。”

    有些人都听话,拉开祖师堂的大门离开,也有几个人留了下来,围到了明云住持的身边,一脸戚戚然。

    “诸位,何必做此表情?”明云脸上的笑容还没褪去,看着众人。

    “住持当真这么严重吗?那魔头功夫如此厉害?我来为住持号一下脉。”寮元明情主动上前来招呼着。说完,就将手搭上了明云住持的手腕。

    号了一会,明情一脸纠结,看着明云住持,过了良久才叹了一口气,也不发一言地退下了。

    明云内心里憋着笑意,脸上却平静。好歹自己也是三阶修为,控制身体脉搏这种小事,肯定是会的,明情这番好意,必然不能揭破神子的谋划。

    “交代了一番,我也累了,明戒要不你们几人,将我扶回寮舍中吧。”几个人暗自的神伤的时候,明云主动说话。

    一行人这才将明云住持,轻轻搬到住持的寮舍中。大家这次一一告退,最后只留下了明戒一人。

    “住持……”明戒语气哽咽,看着明云住持。

    “收起来悲伤,以后你是当家人。”明云叹了口气,提点道。

    想了想,他又说:“现在管事们都走了,我还有两件私事要跟你说,你务必要听。”

    “住持但有吩咐,明戒定然遵命。”这位三十余岁的汉子,正气说。

    “小沙弥中有一人,名叫方观城的,当年是从游历金陵的时候指点着入寺的,与我俗家有些香火缘分,你回头将他召到我身边,我临终的时候,想他来服侍。”

    “小沙弥中,另有一人叫小缘的,也是我俗世中的亲人。过往,我一直秉公对待,如今人之将死,却不愿意他依旧蹉跎,你上任后,可将饭头一职给了他否?”

    明云住持定定地看着明戒,期待地问。

    “自然可以,待住持圆寂,我就着手安排给小缘任饭头一职。那方观城,也可以给一个管事。”明戒法师点头说。

    “不必了,方观城另有其身世,我走之后,可以放他出寺吧,他必定欢喜。”明云住持脸上一笑说。

    “愿听住持安排。”

    “那你去将方观城叫来吧,我正是累了。”明云住持说。
………………………………

第四十一章 金陵城事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

    真是一个美好的早晨,身下是温暖的床榻,身上覆着的是轻松的蚕丝被,耳边是清脆的鸟鸣。

    已经过了辰时中,换算成主世界还不到九点。

    方皓泽还在床上,没有起来。他睁着眼,看着朝阳将一树繁华,打成影像,雕刻在身边的窗上。

    来到这世界以来,他还是第一次起得这么晚。

    把视线从窗上移开,方皓泽满意地打量了自己这间屋子。约三四十平大小的房间,雕栏画柱,很是精美。

    除了深处的一个床榻外,再往前一点还有一个屏风,将床榻隔成了一个私密的空间。

    透过屏风,外面是一个几案,边置一椅,侧放一架,上面摆着不少书籍。再外一点,就是这房间的大门了。

    种种一切,透露了方皓泽不再身处清福寺,而是做了一个富家翁的信息。这间房屋,乃是中等人家的摆设,不算很富贵,但相对清苦的寺庙生活,已经宛如天堂了。

    新的一天,也是新的开始。脚下轻轻一蹬,赖床许久的方皓泽,还是从床上坐起来,随即起身。

    听到了他起床的声音,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就进了屋子。“公子,您起了?”

    “服侍我穿衣吧,早膳准备好了吗?”方皓泽随意地拉扯着衣服,头也不抬地问。

    “已经好了,管家也在餐厅等公子呢。”这小侍女麻利走上来,帮方皓泽把有点繁复的古装穿好。

    收拾妥当后,方皓泽大步向前,出了卧室。这新的住址,就在眼中。

    首先看到的,是一个好几百平的小院,当中植着桃树,四面靠墙,砌着屋子。

    依次是方皓泽刚刚走出的主屋,两边各有正厅和客房。主屋对面是小院的大门,而夹在大门和主屋之间,是两侧的下人房和厨卫等。

    沿着走廊来到餐厅,一位五十多岁的半老男子正端坐桌边。看到了方皓泽进来,他赶忙起身:“公子昨夜歇的可还好?”

    “多谢明老关心,一切都好。”方皓泽径直坐了下来,挥了挥手,将身边的侍女屏退,这餐厅就只剩他与管家两人。

    “神子,我们已经在金陵城中落脚了,未来可有什么谋划?”那位管家见没有人了,这才换了一个称呼。

    原来,这半老男子,正是原清福寺住持明云法师。和原来在清福寺中一双长眉,慈眉善目的老者相相比较,这时的明管家,没了标志性的长眉,脸庞也年轻了十几岁,五官犀利了许多。

    哪怕是熟悉的人,也只能从眉眼之间,观察到些许相识痕迹。

    自从当日在清福寺中诈死之后,这老和尚用了两日时间,就带着方皓泽和几十个禅堂的武师,从芙蓉镇乘船,一路来了金陵。

    这时候几人住的,却不再是方皓泽身体原主人的祖宅,而是另外又新买的住宅,花了五百两银子。

    金陵居不易,这两百两银子可相当于普通人家几十年的花销了。但是对方皓泽来说,五百两现在却不是什么大数字。

    当日,明云住持进了自己的寮舍之后,就把方皓泽唤了过去,两人在那住持寮舍中,把明云多年的积累都收了。

    除却一些不动产田地外,还有两万两的银票,足够方皓泽过上富贵日子了。

    所以到了金陵城,方皓泽就安排明云买了小院,又采买了两个丫鬟,雇了两个厨娘,将这小小方宅立了起来。

    另外那些钱财田地,对方皓泽来说无甚大用,自己什么富贵也享受过,主世界物产更是丰富到大信世界土著难以想象。所以,方皓泽就做主将钱继续给了明云管着。

    当然,这么一大笔钱,自然不能放着,钱要流动起来,才能产生效益。方皓泽只吩咐明云又在金陵中购买了一间武馆,将从清福寺中秘密带出来的几十个禅堂僧人安排进去。

    这些僧人,是明云避开寺中人,秘密按照飞仙阁的手段培养的,因为时间太短,都还没有入品阶,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心思,被方皓泽带到金陵继续培养起来。

    所谓穷文富武,方皓泽手上那几万两,足够好好培养几十位高手了。在他暂时不准备发展俗世力量的前提下,这几十个人也足够自己使唤了。

    方皓泽没有立刻回答明云的问题,出了一会神后,这才收拾了心思,开口说:“这几日先放松放松,将养一下身体。未来,我已经有了想法。”

    “我这身体才十来岁,正是年幼,我打算先稳定三四年,到了束发的年纪,先走着科举的道路。”

    大信世界,男子十五岁就可以束发,这就代表快要成年了。按照方皓泽的计划,这几年就要先走着祖上的官宦道路,一步步先谋划权利,再来建立信仰和功业。

    身在公门好修行,做大事,还是借助国家权力最方便。

    方皓泽所说的不经营俗世力量,其实只是特指不再向以往的飞仙阁,在庙堂之外的江湖上折腾。必要的时候,还是要与皇朝打交道的。

    “这倒是一个好路子,按照神子的宿慧,肯定能在科举上大方光彩,必将给金陵方家留下祖孙三进士的美谈。”

    明云知道了方皓泽的安排后,点了点头。如今飞仙阁只有一位宝贝神子,要重新建立组织,一切都要靠方皓泽的谋划,自己虽是执行者,但是方皓泽要是没主意,那就糟糕了。

    好在,这位神子主意很足,一方面准备科举,一方面还暗地里培养了几十个死士,这就是要建立大族之气象了。

    “好了,我们先吃早膳,你回头去书坊再买一些书籍,四书五经等经典自然不必提,另外也要买一些科考的经义。”方皓泽拿起碗筷,一边说着。

    面前的早膳大多还是素食,只有一叠蒸豆腐,放了一些荤油,这是方皓泽特意提醒的。

    他和明云多年吃素,不能一下子沾荤菜,免得像之前清福寺中其余众人一般,也拉肚子。

    早膳用完,明云就急忙出门去采买书籍了,方皓泽仍独自去了主屋之中,拿了一本杂书静静地看着。

    心神却再度移向别处,自从离了清福寺也有两天时间了,身上的因果线还在无时无刻不束缚着身体。

    “按理说,我这计谋神不知鬼不觉,腾云寨该不知道我才对。为何因果线还这么清晰呢?难道在什么地方,我疏漏了什么?”
………………………………

第四十二章 消息

    辞别了方皓泽,明云乘着一架马车,就去了市集。

    透过马车的车窗,外面真是繁华。有诗曰:“六朝金粉地,金陵帝王州”,陪都金陵乃是天下有名的大城,历史上先后有10个朝代在此建都,还有“十朝都会”之称。

    新朝初年,皇帝曾在金陵开始了长达10年的浩大筑城工程,金陵城建成四重城垣:宫城、皇城、都城、外廓,今御道街为皇城中轴线。

    但金陵才建没多久,新朝就面临了北方旧朝余孽滋扰。新皇御驾亲征,攻破了旧朝残余势力,又决定迁都北方,以金陵留作为留都,至今也有十年了。

    虽然金陵降为陪都,但是当年开国的不少功勋贵族还住在金陵城中,所以方皓泽的祖父、父亲从旧朝任到新朝任官的时候,也在金陵买了屋。

    明云为方皓泽所购的小院,位于都城中,位置上次于功勋贵族们所住的皇城,比外廓要繁华许多,勉强算是富人区。

    明云坐在车中,心里不住感概,离自己假死,从清福寺中来金陵城,已经有四天时间了。猛然从清冷的寺中来到繁华陪都,真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他曾经以为,飞仙阁也会像江湖之中很多势力一样,不管曾多么兴盛,最终都要湮灭于历史之中。

    没想到,当年唯一幸存的飞仙阁神子,居然也有一日觉醒了宿慧。

    关于方皓泽的神子身份,明云很确定,当年他将方皓泽身体原主指点进寺中后,每隔几个月都要暗中观察一次。

    那一日在祖师堂事变的时候,明云早就在屋外了,他看着方皓泽发威,才发现原先木讷的人,竟然变化那么大,联想到飞仙阁中的典籍记载,当时就明白神子觉醒了。

    所以,在甘游袭击神子的关键时刻,才有了自己奋不顾身相救的一幕。

    这几日,他与神子近身接触,才发现神子的出众,心里隐隐高兴,只感觉飞仙阁终于后继有人。连从住了十来年的清福寺中离开,兴奋激动也大于不舍。

    “不过,清福寺既然交于明戒,我也是放心。可惜,若不是腾云寨,我们飞仙阁还有一个据点,每年也有不少收入。”

    明云一边暗暗想,一边忍不住又回想起清福寺的过往记忆。十几年的岁月,不能说忘就忘。

    一时间,驽钝的明智、正气的明戒等人,就在脑海中浮现。

    “唉,人还是老了,和刚从飞仙阁中出来时相比,竟然多愁善感了许多。”摇了摇头,明云看着路上的风景,稍稍转移着注意力。

    从自家的小院中出来,沿着门前的珍珠街,明云在马车中浮想联翩,大约一刻钟,就到了书坊之中。

    本朝历经了战乱,人才凋敝,科举正是大兴的时候。这书坊之中,真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读书人因为识字,普遍更有见识,再加上信息渠道比其他人多,这书坊之中,不但有各种书籍买卖,也有不少手抄报纸出售。

    和官方的邸报只分发给各级官员不同,书坊之中发行的手抄报,普罗大众也能购买。

    而且官方邸报只有官场任命,皇帝圣旨等信息。书坊中发行的手抄报信息就全面了许多,还有不少衙门里的案件,老百姓喜闻乐见,就有不少人买。

    寻了一家书店,明云就走了进去,和老板说明了来意,就选了经典书籍若干,付了钱,打包进了马车上。

    才上了马车,冷不丁地就有一位卖报小童飞快地从身边跑过,一边跑一边喊:“芙蓉镇出现惊天大案,百余人一夜命丧,今日手抄报五文一份啦。”

    “芙蓉镇,那不就是清福寺边吗?想不到新朝初入太平,又发生这种乱世之灾啊。”明云不以为然地感慨一下,他也才经历过乱世,这种事件发生的太多,引不起自己的注意。

    “震惊!十岁孩童都不放过,芙蓉镇学案现场血腥记录。今日手抄报五文一份,剩余不多,赶快抢购。”

    又一位卖报小童从远处一边跑着过来,不断挥动手中薄薄手抄报。

    这次的卖报口号比较吸引人,几位读书人模样的,就喊住这报童:“给我来一份。”

    这报童就笑哈哈地接过钱,将手抄报递给对方。

    两位读书人接了手抄报,就看了起来。

    此时,明云已经坐上了车,就要吩咐车夫开动。

    “我的天,李兄这件案子可真是不小,恐怕要惊动知州大人啊。”

    “是啊,王兄,你看看这血案,真是耸人听闻。百年古刹,一夜血洗,百余口人命丧梦中。”

    “可不是嘛,还都是被割喉而亡啊!太凶残了,这里面的小沙弥,很多也才十来岁呢……”

    两个人旁若无人地评点起案件,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马车中的明云,听到这里时,脸色突然煞白。

    一种不妙的预感,从心里生出。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从马车上下来,三步并作两步,抢身到那两位读书人身边,一把抓住手抄报,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

    “你这人怎么这样无礼?这手抄报可是我们花钱买的……”那两位读书人火了,扯着明云的手臂就叫了起来。

    但是明云哪里会理睬,他一边看,脸上的表情瞬间变了几次,一会红一会白。

    直等到将那手抄报看完,明云紧紧捏着手抄报,对身边的两位读书人深深作揖道:“两位相公当面,在下失礼,这血案如此骇人听闻,在下一时心情急迫想看,还请包涵。”

    “想看也不能抢啊,五文钱一份呢。”一位读书人不满道。

    “抱歉……容我赔罪。”明云一边说,一边从怀中取出一块碎银,怕不是有一两,看了不看就塞进这两位读书人的手中。

    “些许银两,给二位赔罪,顺便买了这份手抄报,在下告辞。”明云做了一礼,就上了自家的马车,也不给别人说话的机会。

    “快些赶车,我要立刻回家。”明云一进车厢,语气急促地吩咐,一面又再度拿出手抄报,细细地看了一遍,神色黯然,眼眶含泪。

    泛着黄色的劣质手抄报上,大大的标题写着:“百年古刹清福寺,一夜之间112口人被割喉!”
………………………………

第四十三章 死亡现场

    一根焦黑的木梁,倒在地上,灰烟还在上面萦绕,焦糊味扑鼻而来。

    咔嚓一声,一只白底黑面的布鞋踩上这根手臂粗的木梁,后者应声断裂。

    鞋子的主人,身着缁衣,衣服纯黑,这乃是古卿大夫居私朝之服,到了新朝,这种服装传到了民间。

    虽然流传到民间,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穿,这种缁衣,如今大多是在州县衙门中,三班衙役里盛行,只有衙役里是级别最高的那位才能穿出来。

    人靠衣装,这身衣服,代表着主人的身份,乃是一位衙役捕头。

    这位捕头,名叫邢名,年近不惑,乃是金陵城上级单位,吴州州府衙门里派来的,是三班衙役中专管缉捕的快班捕头。

    此刻,邢名捕头拿一只手帕捂着鼻子,已经在四下里转了良久。

    入眼是一片断壁残垣,这是一处被烧毁的建筑,空间不小,高大的雕塑和粗壮的房梁伏在地上,还能看出来其原本的模样——正是一处寺庙。

    “这大雄宝殿里没什么问题,我们到后面再看看。”邢捕头捂着鼻子退出去后,才对身边一位衙役说着。

    从这大雄宝殿出来,站在殿前,下方是一个广场模样,正是一个制高点,将寺庙前后看得清楚。

    这寺庙前低后高,原本也是一片庄严净土,可是眼下全都冒着烟气,被一把火烧成了废墟。

    如果方皓泽或者明云等人站在同样的角度,就知道这乃是百年古刹——清福寺。

    “捕头大人,目下这情况,您可看出来点什么了?”离了气味焦糊的大雄宝殿,身边一位衙役开口问。

    “唉,出了这么大的案子,想必不久就要上达天听了。我们吴州僧录司那些老和尚们,从昨日得到消息时,就一直盯着知州大人,知州大人又盯着我,难啊……”

    邢捕头满面愁容,两道眉毛几乎要皱成一团。

    “你说,这清福寺也不是什么江湖门派,更是百年大寺,寺里和尚平素也向善,怎么出了这么大的血案呢?”邢捕头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说。

    他口中的血案,倒不是夸大。这位捕头年纪不大,新旧两个朝代交替的时候,他也才出生,没见识过更严重的惨重案件。

    自打昨日进了这寺庙,看到各个寮舍中横七竖八的尸体,他一夜都没睡好。闭上眼,都是血红色。

    “捕头大人,这凶手能连夜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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