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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无双-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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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漂亮的归你了。”
    “多谢主上,多谢主上,”孙道环眉开眼笑的连忙谢恩,跟着这样的主子就是好,他吃肉也能给自己留口汤,而且汤里还能带点肉末。
    “还得派人去追查一下,看看杀了李斯那小子是什么人,本官可不想给人家当了替罪羊,”赵高悠悠的道。
    孙道环连连点头,“属下正在查着呢,前一段时间在西城门外面发生了一起争斗,有两个黑衣人当街杀人,似乎对象就是那个小子,不过后来那小子似乎被什么人救走了,好像还有李斯的女儿李瑶在一起,”说到李瑶,孙道环不禁再次舔了舔嘴唇,那个小妮子他可是见过的,真他妈的漂亮啊,本来还以为将来主子杀了李斯之后能有机会一亲香泽呢,没想到现在却是愿望落空了,“救了那小子的那伙人来路很神秘,有人见他们进了咸阳城,然后就整个不见了,不知道藏在了哪里,属下派人找了许久也没有发现踪迹。”
    “哦?”赵高眼中精光一现,言辞中带了一股杀气,“这件事怎么之前没听你提起过?”
    孙道环的冷汗下来了,他本来没想到属下会办事这么不力,在咸阳城找个人还不容易?所以想要找到了人之后再向赵高禀告,却没想到一下子找了这么多天。
    “属下无能,属下该死,”孙道环急忙跪地请罪。
    “罢了,起来吧,”赵高摆摆手,他不会杀了孙道环,但是必须时不时的给孙道环一点压力,让他知道,尽管他跟随自己多年,但是一旦办事不利,随时都有可能会死,这是赵高的原,有本事的用着,没本事的去死好了,能干事的人有的是。
    “主上宽宏大量,属下感激涕零,”孙道环连忙拜谢,“属下一定尽快查到那些人的下落。”
    “这件事慢慢查着,也不用着急,反正李斯已经死了,对本官好处多多,接下来嘛,”赵高嘿嘿笑道,“蒙家兄弟是不是该走了?他们既然忠于扶苏,就让他们去地下向复苏效忠吧。”
    “是,属下明白,”孙道环应道,心中暗喜,李斯死了,蒙恬蒙毅兄弟再死了的话,赵高在朝中就再无可以担心之人,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了,那自己岂不也是水涨船高?
    “大人,陛下派人来宣大人进宫议事,”赵高又交代了几句,却听外面有人大声禀告道。
    “好了,这些事就交给你办了,陛下不知道又有什么鬼点子了,本官进宫去了,”说起皇帝胡亥的时候,赵高的语气里没有一丝尊敬。
    “恭送主上,”孙道环没有任何异色,主子不把皇帝放在眼中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再说,这个皇帝也是废物一个,哪里有先皇那么霸气无双,看来真个是龙生九子,各不相同啊,虽然长公子扶苏和主上不对路,不过比起现在的皇帝来却是好的太多了。
    “对了,府中有几个丫头还算不错,喜欢的话自己去挑好了,”赵高最后留下一句话,然后施施然走了出去。
    “多谢主上!”孙道环再次拜谢,就差流下口水来了,主子还真是贴心呐,刚刚就看着那个小丫头不错,细皮嫩肉的,看来今天晚上有得玩了,哈哈~
    第二天早朝,三名官员被赵高派系的官员弹劾勾结匈奴,饶是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匈奴人长成什么样子,但还是被胡亥“果断”的咔嚓了。原因无他,李斯死后,赵高在朝中的地位更加高了,胡亥对他的信任也更加多了,尤其是昨天赵高哄得他开心咧。
    喀嚓了三名官员之后,胡亥宣布续建阿房宫,命各地官员加征各种税目,并且大肆收集奇花异草、珍禽异兽,遍选天下美女充入后宫。
    随后,胡亥又是一道旨意降下,赐大将军蒙恬和其兄弟蒙毅自尽。蒙恬虽然不甘,但却不愿背着叛国的罪名奋起反抗,于是服药自尽,一时间朝野恸哭,忠耿之士皆道社稷休矣。
    嬴政若是在天有灵的话,怕是要气的暴跳如雷了,多年苦心建立起来的大秦,就在他最宠爱的小儿子和最信任的臣子手中开始走向衰亡。
第二十九章 出塞(下)
    半个月后,一辆马车出现在了西北塞外,赶车的是一个蓝衫少年,从他挥鞭的手法可以看出并不熟练,显然是刚刚学会时间不长,下手有些拿捏不住火候,这让拉车的那匹黑马很是不舒服,但又无可奈何,只能不时的发出抗议般的声音。
    这少年正是沈铭,那辆马车自然是李宇赠与他的,而车上则是躺着李瑶。沈铭赶得很急,虽然华蒙说过李瑶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沈铭还是不放心,看着李瑶这副模样,让他心里很难受,他恨不得立刻就能将李瑶救醒。这里面固然有着一些愧疚之情,但却还有着一部分沈铭自己也不大想得通的感情在内。
    一路上基本没有休息,每天天不亮就赶路,直到天色黑了才停下来休息,反正李瑶还在昏迷中,根本就不知道疲惫,沈铭自己则是已经忘记了疲惫,唯一辛苦的就是那匹马,幸亏这是李宇精心挑选的良马,要是寻常马早就被沈铭给活活累死了。不过沈铭还是嫌马跑的慢,跟小白比起来差的远了。
    离开咸阳之前,沈铭曾拜托李宇打听五个老头和小白的消息,结果得知自己在相国府的护卫面前逃走的第二天,官兵就包围了他落脚的那间客舍,想必是探的了他的住所和五个老头的消息,但是谁知道官兵进去搜查的时候,却发现五个老头和小白都凭空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去向,只能不了了之。
    虽然感到有些奇怪,不过沈铭还是不担心五个老头的生存能力的,连自己都能逃出咸阳城,五个老头更加没有问题了,经过相国府这么一闹之后,沈铭算是彻底的明白了五个老头的武功在这个时代处于什么水平线上,简直就是一个字,牛!
    沈铭曾经感到奇怪,为什么李斯府中的护卫武功会那么差?后来却听李宇说起,李斯府中的护卫都是从军中百里挑一的勇士,所以大家对于有人能够杀死李斯并且从相国府中逃出生天报以极大的关注。而后来沈铭遇到了那两个黑衣人,比起他来武功确实要高出数筹,可如果交手时沈铭身上如果没有伤的话,而且没有李瑶的话,沈铭有信心从他们手上逃脱,即便是打不赢。可据李宇说起,那两个人应该在武林中有些脸面,算得上是准一流的好手了。
    没有对比就不知道自己处在什么位置上,有了对比,沈铭就明白了五个老头的伟大之处,自己仅仅是被他们“虐待”了几个月而已啊,按照他现在的估计,自己应该算的上是武林中准二流到二流之间的好手了,可见五个老头的武功有多强,看来那个所谓的归元派大概真的很牛吧。
    后来有了空暇之后,沈铭突然又想到,李宇一个人击退了那两个袭击自己的黑衣人,那他的武功该有多高?虽然其中一个黑衣人已经被自己打伤了,可是李宇能够以一敌二也算是相当的不容易了,而且从李宇的语气中,似乎丝毫没有把这当成一回事,似乎只是举手之劳罢了。这个发现让沈铭开始重新审视李宇,这个人绝对不简单,能交到一个这样的朋友,让沈铭感到很是欣慰。
    赶路的途中,沈铭对自己的要求更加严格了,反正现在也没有事情可做,每天除了赶路睡觉的时间之外都在练功,不对,就连赶路和睡觉的时候都在练功,练内功。
    五个老头传授给沈铭的内功不同于外功,却是同一种的,他们毕竟师出同门,虽然各自独创了一门功夫,可是毕竟从小修炼的就是师门的内功,即便自己令创一门内功也无法修炼,总不能废了自己一身功夫吧,再说,他们想要创出一门超越他们本门内功的功法的可能性近乎为零,因为他们本门的内功已经登峰造极了。
    这门叫做归元劲的内功最奇妙的地方在于修炼的时候不需要打坐,无论是坐着还是躺着甚至是走路睡觉的时候都可以进行修炼,实在是霸道之极。这让沈铭非常喜欢,能够把睡觉的时候都拿来练功,那自己修炼一天岂不是相当于修炼两天,自己修炼十年岂不是等于别人修炼二十年,甚至更多?
    不过现在看来,就算是他修炼一天相当于别人修炼一年,在这个荒凉的塞外也很难派上用场,因为他要面对的是天地之威而不是人。
    塞外一如想象般的荒凉,甚至比沈铭想象中还要荒凉。上辈子不是个很喜欢出外玩的人,除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其他的地方沈铭几乎都不太熟悉,更加没有来过西北地区。
    长城内外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尽管长城内并不是都如咸阳一般的繁华,但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城镇,和这塞外的荒凉比较起来也像是一座大都市了。沈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来,怪不得几千年来塞外的游牧民族都拼了命的想要挤到中原来,其实并不是他们有多大的野心,或者是多么的贪婪,他们或许只是为了有好一点的生活罢了,试想,如果让人在塞外和中原做一个选择,是不愿意选择中原作为自己日后生存的所在呢?
    沈铭一定不是第一个想到这个问题的中原人,但是在面对异族的入侵时,却没有人愿意用这样宽宏大量的想法去接纳异族,原因无他,谁愿意将自己的家园拱手相送呢?强盗觊觎你的富庶,难道你便要将自己的财富分给他吗?美好的生活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的,回溯到许多年以前,中原何尝不是一片荒芜呢?只有自己用双手创造出来的幸福,才会懂得去珍惜,抢来的东西,用过之后就随手丢掉了,那不是自己辛苦得来的。这也许就是异族如此的勇悍,但是往往在打下了锦绣中原之后便将中原践踏的一塌糊涂,最终被赶走的原因所在吧。
    尽管没有来过这里,但沈铭还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李宇给他的盘缠大部分被他换成了干粮和水,在荒凉的塞外,钱财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只有食物和水才是保命的根本。这个时代的新疆不知道有没有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存在呢,还有连片的戈壁,虽然沈铭不能确定这些凶险的所在究竟是否存在,不过他知道,汉朝的时候通往西域的路可不是那么容易被打通的。
    对于这个时代的中原人来说,前往西域就和前往地狱几乎划上等号了,不仅仅是恶劣的地理环境、气候,还有凶悍的游牧民族,在中原人眼中,他们就像是一群野狼一样的恐怖,西域虽然不是匈奴人的地盘,却有着月氏、乌孙、楼兰,或许还会遇到羌人,只身一个人深入这里,无论遇到哪一个民族都是十分可怕的。
    不过沈铭现在却全然没有想到这些事情,他心中除了救治李瑶的一个念头之外,就只剩下另外一个念头了,传说中的楼兰古国是什么样子呢?也许自己能够有幸见识到吧,唯一一个见识过楼兰古国的21世纪的现代人,想到这里沈铭就想笑,浑然忘了自己现在已经算不得21世纪的人了,而是活生生的存在于公元前的秦人。
第三十章 暗器(上)
    很快沈铭就遇到了出塞后的第一个难题,他迷路了。
    沈铭基本上算作是一个路痴,以前在自己家附近都常常迷路,更何况来到了荒凉的塞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参照物,也没有地图,没有GPS,没有任何可以指明道路的东西,要他怎么能够知道往哪里走?
    在这样的情况下,沈铭只好选择以太阳作为参照物,大概估算了一下哪里是西北的方向,就这么一头扎进去,胡乱的走着,到底方向对不对,也许只有天知道了。
    沈铭自己还是感觉很良好的,对自己的“聪明”大为佩服,虽然不知道往西域去的路要如何走,可是一直往西北方向应该是不会错吧?总有一天会走到的,他坚信这一点。但是他却没有想到,即使他所走向的地方是西域,但是又怎么能确定就是天山的方向呢?西北实在是太辽阔了,只是一味的朝着西北方向走,说不定会走到哪里,到了欧洲也说不定。
    沿途上,沈铭倒也并不孤单,虽然罕见人烟,但是却偶尔在荒原中还能看到一些动物跑来跑去,越是到了后面看到的动物就越多,周围的风景也变的美妙起来。野兔、野山羊、野鹿,甚至还有野马在原野上放肆的奔驰着,让沈铭看的很是有趣,就像是到了野生森林动物园一样。而且地面上的植被保存的也很好,尽管已经到了秋天,还是能看到一丝丝的绿色,看起来很是赏心悦目。
    “看来这个时代也有很多好处,环境保护的很好嘛,”沈铭一边看着风景一边自言自语道,在他以前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他印象中的西北好像只有戈壁和沙漠吧,所以他才会准备了那么多的干粮,早知道有这么多的动物,沿途只要抓些野味似乎都足以保证饿不死了,而且也要比干粮更好吃吧。
    沈铭没有想到,他这个路痴所胡乱选择的路,竟是恰好和汉代张骞出塞时所走的路是一样的,自陇西出关,直接进入了河西走廊,可笑他都完全不知道自己出关的地方就是陇西,自然也不会想到自己到了河西走廊,这片西域土地最为肥沃的土地上。
    河西走廊位于祁连山以北,合黎山、龙首山以南,乌鞘岭以西。因位於黄河以西,为两山夹峙,故名。又因在甘肃境内,也称甘肃走廊。这里历代均为中国东部通往西域的咽喉要道。汉唐以来,成为“丝绸之路”一部分。能够误打误撞来到这里,不能不说老天真的很照顾他。
    开始的时候沈铭还能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那些动物,可是到了后来,接连吃了许多天的干粮之后,沈铭终于忍不住要向原野上那些可爱的动物动手了,虽然随身带有肉干,但是肉干的滋味哪里比得上鲜肉呢?那些欢快的到处奔跑的野山羊,在沈铭的眼中已经变成了一只只的烤全羊,看一眼都会忍不住流下口水来。
    这天中午,沈铭从马车里面取出了一张弓,这是李宇为他准备的,除了一张弓之外,还有一把刀,也不知道李宇哪里来的门道,能够弄到这些违禁品。准备刀子还算好,可是准备了这张弓,显然是李宇高看了沈铭了,他哪里知道沈铭一副好身手的样子,却全然不通射术呢?
    沈铭还是拿出了那张弓,准备试一下,说不定自己会有神射手的天份呢,他乐观的想着,却不知道,哪个神射手不是经过了多年的苦练得来的,哪有真个生下来就会射箭的。不过很快,在沈铭连续将三支箭都射到了自己都不知道哪里去之后,他终于认识到了,想的太多了,自己根本就和天才这两个字是无缘的,至少和射术天才是绝对无缘了。于是,他还是用上了最为直接的方法,撒开两条腿追赶猎物。
    也许在别人看来这是很蠢的做法,也绝对是不可能做到的,不过对于沈铭来说却并非不可能,鲍明真所传授的腾云步用来追赶野山羊甚至只能用杀鸡用牛刀来形容,野山羊能跑的赢豹子吗?当然是不可能的,只不过,那是指腾云步大成之后,至少沈铭现在距离大成还有着很大的距离,所以尽管他有能够抓到野山羊的可能,却终究不是那么容易。
    追了半天未果之后,沈铭终于放弃了,那些野山羊的灵活程度远远超乎他的想象,能够在荒野中生存,它们靠的就是闪电般的奔跑速度,怕是真个是头豹子来追都未必能够轻易得手,况且沈铭根本就不敢离开马车太远,毕竟车上还有一个李瑶。
    沈铭回到马车边上,几只野山羊看到他不追了,它们也就不跑了,反而小心的靠近马车,饶有兴致的看着沈铭,沈铭把这视为挑衅,可惜他无可奈何。
    沈铭气的牙痒痒,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朝着一只羊丢了过去。“啪!咩~”那块石头径直朝着野山羊飞了过去,正好砸在了羊头上,打得那只野山羊惨叫一声,撒腿就跑。
    “哎?这也行?”沈铭一愣,他刚刚只不过是随手将石块丢出去罢了,根本就没想过能够打中,所以也没有运起内力,否则那只羊怕是就要被直接爆头了。
    “莫非我有成为暗器大家的天份?”沈铭又高兴起来了,想起千臂如来赵半山来,能够将暗器功夫变成近乎于艺术,简直太棒了。
    其实沈铭有些太过相信天赋了,或许是在小说里面看到的天才太多了吧,他也许也是个天才,也是有极强天赋的,但是绝对没有体现在暗器方面,他之所以能够打中那只羊,还是要多亏了苦练几个月的灵蛇指。
    佘明扬所创的灵蛇指除了凌厉无双的攻击力之外,练到高深处,还有更加重要的一种功法,那就是打**。打**的手法要求既快且准,佘明扬曾经为沈铭演示过,以他的火候,最快能够在三息之间连打人身三十八处**道。虽然以沈铭现在的内功修为还没有办法很好的学会打**手法,但急性子的佘明扬还是提前教给了他。沈铭在修习灵蛇指两个月之后,每天要拿出一半的时间来认**、打**,既要强调速度,还要强调准度,这让他无形中习惯了用手指来迅速来捕捉方向。他刚刚丢出去的那块石头,正是用两根手指夹着射出去的,无形中用上了灵蛇指的认**手法,自然是比起他胡乱学起的射术要准确的多。
第三十一章 暗器(下)
    很快,沈铭也发现了这个道理,虽然心中有些为自己不是暗器天才而感到失落,但毕竟还是欢喜占了主导地位,他开始学习着练起暗器来,地上的那些小石块就是他的暗器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在揣摩了一阵子之后,沈铭挑选了一种相当于拇指肚大小的石子作为自己的“暗器”,这个大小的石子可以达到最准确、威力最大的效果,经过沈铭试验发现,他用尽全力之下,在十步之内可以将一块石子射入树干之中,威力可算是不小了。
    接下来就是沈铭的快乐时刻了,他终于成功的用手中的石子打死了一只野山羊,可怜那野山羊虽然跑的极快,却怎么也赶不上沈铭手中石子的速度,就这么被沈铭连续三颗石子正中头部,鲜血狂喷,哀鸣一声倒地,眼见是不活了。
    有了上次在树林中钻木取火的经验,这次沈铭特地准备了取火装备,很快就在地上架起了火堆,实现了自己的“烤全羊之梦”。
    香喷喷的烤羊肉差点让沈铭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在连续吃了许多天的干粮和肉干之后,这种新鲜的羊肉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无上的美味了,他一个人几乎干掉了整只的羊腿,吃的肚子明显的鼓胀了起来。
    填饱自己的肚子之后,沈铭想到了李瑶,昏迷中的李瑶还不能自己吃东西,这些天来沈铭只能将干粮掰碎了和水喂给李瑶,这样的食物显然是极其没有营养的,所以李瑶这些天来瘦了许多,让沈铭好生心疼。
    好东西不能自己独享,沈铭用刀子将另外一只羊后腿上最肥嫩的肉割下来,切成了碎末,然后和干粮掰成的碎末混在一起,弄了一碗肉粥,喂着李瑶吃了下去,也许是心理作用吧,沈铭感觉喝了肉粥之后的李瑶脸色好了许多。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沈铭和李瑶的食物开始变得丰富多样起来,荒原上的动物很多,每天沈铭都变着样的打了一只回来,或烤或炖或烧,弄得花样百出,让一直身体最大程度上汲取了养分,比起此前噩梦般的干粮来要好上太多了。而且随着狩猎的次数增多,沈铭的石子暗器也越发的熟练起来。
    这天,沈铭来到了一座山脚下,或许应该说是一道山脉,抬眼看去,绵延起伏,一眼望不到边际,地理向来不是很好且没怎么出过家门的沈铭自然无法识别出这是什么山,而且就算不是路痴应该也不会认得吧,几千年前的地理环境和几千年后肯定不会是完全一样的,沈铭这样理直气壮的想着,他从来就不认为作为一个路痴有什么可耻的。
    接下来要怎么走呢?沈铭已经记不清自己走了多长时间了,大概有一个月了?或许更长吧,没有表,没有手机,没有日历,没有任何可以记载时间的东西,开始的时候还能在心里算计着时间,到了后来根本就已经糊涂了,也懒得去记了,反正就这么一直往西北走,走到有人的地方为止,遇到人了就好办了,就能够问路了,可惜沈铭却没有想到,如果语言上不通呢?
    顺着这条山脉走吧,沈铭拿定了主意。这时候的天气已经有些凉了,不过沈铭的衣衫还有些单薄,并非他没有带上厚些的衣服,而是全都给了车里面的李瑶盖在了身上,他毕竟有内功傍身,总是禁冬一些的,倒是李瑶身子单薄,而且还在昏迷之中不能行动,防寒的准备一定要做好才是。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天气冷了,夜晚来的也早了许多,沈铭一边赶着马车,一边四处看着,找一个避风的地上准备过夜吧。
    这时,突然有一个声音从风中传了过来,吓得沈铭一激灵,狼!他听到了狼的叫声,而且似乎还不止一只!沈铭有些紧张了,早就想到了在西北会遇到狼,可是真个遇到了,却由不得他不紧张。狼这种东西可是十分恐怖的,要是一只狼还好办,遇到一群狼的话,别说沈铭,就算是一头猛虎也要想着怎么逃命了。
    狼的叫声是从前方不远处传来的,应该不会超过三百米,沈铭在心里暗暗估算着。反身到马车中抽出刀来,紧紧的握着,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办,改道吗?可狼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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