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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事(完结)-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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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局势扭转,拿下了陈二和长老们,处以帮规极刑,据说那种极刑,不死也得废得差不多了。

  这次之后,豹帮内部大换血,八堂堂主都由徐九冷六心腹担任,原陈二等重用的人全部驱逐出帮外,并改规矩,招收帮众不再限玉陵和南德人,为日后豹帮人数迅速激增起了个好头。

  有江湖类似百晓生那样的人,记此战为出豹敲鳖。而徐九作为一无所有的孤儿,在船帮子中的崛起,成为新一代人津津乐道且崇敬的传奇。

  陈二完蛋的同一天,思丝巢来了个蒙面人,拿华豹堂腰牌,给金丝送陈二的一封信,信上问她前一段时间给萧三奶奶调的局可起了效用,是否需要他让人直接杀了算。金丝回信说已经起效,萧三奶奶失去了主母们的信任和宠爱,又是商家女,要铲除也过段时间,以免三爷和老太婆起疑。

  蒙面人持信离开,却入了净泉阁,扔到正在看书的萧三面前,萧三一看,怒不可遏,拿了信去与金丝不頄对峙,金丝百般狡辩,伏跪于地喊冤,萧三命护卫搜遍思丝巢,又发现陈二给金丝的那封信,金丝终于崩溃,狂喊烧掉的东西怎么可能还在,又破口大骂是裘三娘陷害她。

  惊动了老夫人和王妃,亲自来问。两封信,一封金丝亲笔所写,有问有答,还提到她们图儿媳妇的陪嫁,正好能让她利用。这席话令两人恼羞成怒,立刻招待家法。墨紫是陪嫁丫头,打得还算收敛。金丝是家生奴才,又让自以为聪明的老夫人上了回当,打起来怎么会留情,结结实实的棍子就一百下。

  金丝是苦出生后的身子骨,哪能经得起这等狠打,饶是性子倔,到五十下还是喊认了,认了和豹帮陈二的义父女关系,认了她算计裘三娘的事,大概被打糊涂,连之前那个三奶奶怎么让她整也都交待了出来。

  但她认了,却没能让人息怒,只有更怒。棍子不停,还多加五十棍,因为,这已经不是一场捻酸吃醋的小打小闹,而是一个奴才将痴心妄想在不惜一切得付诸实现。

  萧三本来还想请祖母和母亲手下留情,却再也开不了这个口。他以为,她耍些小聪明,用得不过是他教的,却不料她早就青出于蓝胜于蓝,居然还跟江湖人有来往,而且将他们当作爪牙,看她在地上疯狂骂他的祖母和母亲,骂三娘,他痛苦地发现,他心里那个曾经只要能喜欢他就开心满足的金丝,已经茫然无存了。

  后加的五十棍,没有打成。因为金丝已经气若游丝。因为裘三娘来了。裘三娘并不是来替金丝求情的,不过金丝这么呱噪,令她皱眉,这个举动让大家误以为她不忍。

  所以,老夫人说算了,叫金丝的老子娘来,把半死不活的人领了回去。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作罢。没过几日,萧大少爷说金丝的老子娘做假帐亏空了采买的银两,报了官,官府审理后定罪,一家三口充作官奴,发配边疆,永不返转。

  金丝的干娘,还有那些帮着她的丫头仆妇,按家规,责罚之后,全被卖掉。

  金丝的一对儿女,虽然有萧家的血脉,但老夫人也怕他们承继金丝的疯狂,不肯让他们留在王府,而是打发到一处僻远的小农庄里独住。

  思丝巢的匾一摘,从此再同人敢提这里曾经住过一个很多风光的妾。

  金丝被赶出府的当晚,裘三娘过隔壁墙去看墨紫,见她正无比专心削一片木。

  “她害你被打了二十棍,你就还她一百棍。怎样,心情舒畅?”

  “谁打一百棍这么狠?老夫人吧。”墨紫一猜就中。

  “我算瞧出来了,这位萧老夫人礼佛就为修身养性,要是不拜菩萨不戴佛珠,可能连我都要挨打,狠辣的老太婆!”裘三娘看窗外景致。

  “三娘,那是你相公的祖母。”口头上应该尊敬的。

  裘三娘冷哼,“是我相公的,不是我的,所以就能图我的银子么?你走了几日后,她居然想出这么一招,说公中亏空,敬方园各房都要掏银子出来填,摊到我头上要一万两。”

  “知道你卖了船场,干脆换名目。”墨紫也道老太太精明,可惜遇到了裘三娘这个更精明的,“让各房摊,你就问萧三要呗,他可是最受宠的小孙子,又有官俸,一万两还榨不出来?”

  “他,不管帐的主,你以为我没问啊?他答我一句,缺银子到帐房去支就行了,完全不知道他自己有多少钱。”裘三娘噘噘嘴。

  墨紫没说话,这夫妻俩的事,从前是身份受限,避不开,如今她可不想参与意见了。

  “墨紫,你变狠了。”裘三娘斜瞅着她,“报复金丝也是,对我也是。”

  “这最后半句不对。我帮你对付金丝,怎么变成我对你狠了?”墨紫放下小刀和木片,眼眸晶亮。

  “你若是帮我对付,事先一点信儿都不透?”裘三娘眯眼笑,“从头到尾都在你的掌握之中,帮我那是顺便的。要不是小衣跑来报,我今晚就什么也不知道的傻乎乎睡过去了。”

  “多好,撇清你栽赃嫁祸之嫌。你跑去做什么呢?还想替人求情不成?”墨紫托着下巴,咬小指。

  “我是去看好戏的,阴差阳错,让她少挨了五十棍子,你不知道,我心里那个懊恼。”裘三娘唉声叫屈。

  “你比我更狠,说实在的,有萧三在,还有一对子女,我以为教训过,从此冷了她,或卖了,或打发回家。”真正狠的,是萧家主母,但她既然要揭穿事情的真相,会有何结果,不在她的关心之内,因为无论什么结果都是金丝咎由自取。

  “她疯骂老太婆和我婆婆,虽然也骂得我狗血淋头,我无所谓,那两位可不能无所谓。没当场打死,算是她还有点运气。”裘三娘背靠着窗棱,“事情到那个地步,她也豁出去了,只图痛快。”

  墨紫耸耸肩,不想再继续说已经过去的人和事,“一万两,你给不给?”

  “不想给。让我损失这么多,还要我拿钱贴补?哪有这等好事,我打算让三郎去说没钱,不过他这几日恐怕不会有心情。”金丝和他是有过感情的,裘三娘心里很清楚,但她不会去计较。

  “给吧。”墨紫却说,“一万两,再加上金丝爆出来的事,利用得好,过完年就能搬出去单独开府,要是不肯,甩出和离的意思,冲着你那么多陪嫁,老人家也只好遂你的心意。”

  裘三娘听了,半晌后抬头,“嗯——我得想周全了。”

  墨紫点到即止,赶人,“这么晚了,你相公不找你么?”

  裘三娘往外走,“他今晚一定会在他藏书阁里待着。”

  墨紫突然想起一件事,“三娘,那颗水净珠,你可想找买主?”

  裘三娘转身过来,显然她也早放在心上,并不犹豫,“二十万两?”

  “我可以牵线搭桥。”墨紫伸出一根手指,“一万两抽佣。”

  “你也要一万两?”裘三娘垂眸在心中打算盘,很好算,她一本万利,“好。给你,比给老太婆让我甘心些。”

  裘三娘走了。

  墨紫扎了件披风,刚走出门,身后就多了道影子。

  “喂,天黑了就睡觉,不要乱跑。”丁狗,还在驯化过程中。

  墨紫不理他,照走不误。


  ●● 第288章 万物刍狗

  丁狗,乙单的徒弟。

  性子——恶劣。
  脾气——很差。
  嘴巴——不讲情。
  功夫——没见过。

  乙单说,这孩子基础功扎实,出身不错,所以有点骄傲,不用理他就好。
  墨紫就问,这位什么出身,穿得破哈哈的,还有点骄傲?
  乙单不答。

  元澄说,此人得乙单真传,一旦认主,不离不弃,堪当大用。
  墨紫又问,元大人怎么不留着自己用?
  元澄也不答。

  从而,墨紫自己得出结论。丁狗,烫手山芋是也。乙单和元澄都搞不掂,推给了她,她是女人,身边多个会打架的,总不能挑剔。

  “喂,你听到没有?天黑了,女人不要到处乱——”跑字没出口,脑袋上挨一记。

  一颗小石子,掉下来,在地上打圈圈。

  丁狗不可置信,真是大意失荆州,谁想得到这女人敢拿石子扔他!

  “你太啰嗦了。”墨紫又连抛两颗石子,这次,自然打不着他了。

  赞进今晚休息,丁狗来了之后,两人夜间轮休。

  “没你们女人会啰嗦。深更半夜不睡觉,说什么废话。”丁狗掂着两颗石,琢磨着是不是该扔回去。

  “丁狗,你要觉得跟着我委屈,可以不跟。”彼此清静。

  “我拿钱办事,替人消灾,一年内保住你一条命,我自然会走。”堂堂大丈夫,保护一个女人,奶奶的!要不是他家穷,他才不干。

  “丁狗,这名字是爹娘给你取的,还是你自己取的?”出身不错的人,不会叫这样的名字吧,也是,有其师必有其徒。师父为了钱把命交出去,徒弟为了钱把时间交出去。可见,侠士也要先吃饱肚子。

  “我自己取的,不过,想你一个女人也不懂,多半以为阿猫阿狗好活命。”丁狗哼一声。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墨紫转过头来,轻笑,“你是想向天地看齐,还是向圣人学习?可惜,你视他人为刍狗,自己却为利而趋,岂非也是同类?”

  丁狗面色大变,他没想到墨紫竟看出了自己放在名字中的深意。出身大周没落世家,自幼喜爱读书习武,拜乙单门下,他不问世事变迁。此次接受这单任务,是为了赚取大妹的嫁妆,大妹早过了出嫁的年龄,爹娘既不舍她下嫁给无知的贩夫走卒,门当户对的却又嫌他家一贫如洗。身为长兄,无可奈何缩写下,出来为人效命。可是,要他跟着一个女人,让他纠结不已。心里不痛快,面上也不掩饰,最好这女人赶他走,那任务也算完成,银子照拿。

  但她懂!

  丁狗盯着她的笑脸半晌,“你怎么知道的?”拿这个名字行走江湖,他没有告诉任何人是刍狗的意思。

  “叫你丁狗,你就立刻回一记你才是狗的眼神。”她曾经用类似的眼神看过那些当她是低贱人种的大求贵族,然后在心中默念老子这两句名言。

  丁狗低冷着声,压下心中愕然,“没错,我当你就是刍狗,你大可去跟我师父说换别人来,不过已经付了的银了我可不还。”

  墨紫摇头,转过身继续往前走,“老天爷和圣人都把我们当刍狗,我不会高看我自己。既然不是你委屈,而我是刍狗,你是丁狗,那就这样混一年吧。”

  丁狗张嘴,合不拢。

  墨紫去的地方,叫洗目台,元府最高的位置,原本是元府墙外傍湖的山丘。这次重建,将它划进来的。

  山丘无树,贴了草坪,一条白石路,两边铸铜枝灯,灯色不明,只照周围方寸,悄然上攀。

  墨紫踏上洗目台,脚踩日烤色的大沙石,手触怒火色的九方柱,掀起雪青色的风幔,进去热气扑面,原来中间一方坑,架大火盆,整棵枯树当柴。

  李砚拿箸敲酒瓦,肘搁膝盖,摇头晃脑,闭眼唱道,“临高台,见铜枝挑灯暗,花金也瘦,待它朝来,雁落池拍水,贺主春秋齐名。”

  这个老头儿,想元澄做什么呢?还要春秋齐名?墨紫暗道。解下披风,往里走,在偏角一处有酒无人的桃木桌前,轻巧坐下,自斟一杯酒。

  她进来的时候,除了闭着眼似乎陶醉的李砚,其他人都看见她了。不但不怪她擅自闯入,还多对她点头微笑。

  这不是元澄的又一场应酬,而是他自己的“干部会议。”墨紫应邀入席,不过因为要等敬王府那边的消息,晚来了一会儿而已。

  李砚唱罢,捧场地挺多,掌声之外,有人叫好。

  元澄在首座,也拍手,不过看着同使力,无甚感慨。

  金银在次座,一身素白,珠光宝气去尽,面容分外妖异华美。千两百两一左一右,古灵精怪的样子已不复见,表情肃然。

  李砚是个聪明老头,见这曲临高台仍激不起对方的志气,有些意兴阑珊。

  目光一反,看到墨紫,他眼珠子转。在元澄身边待得越久,他就越能感到此女对元澄的影响,或许,由墨紫来劝,能成就众门管对大人的期许。

  “墨哥来了。”老头儿差点没拍大腿跳起来,很大声。

  墨紫穿得是女装,现在,大多时候,她都着女装。

  但李砚称她墨哥,是因为这样的场合下,她不是普通的女子,而是一个能和他们平起平坐的尊客,豹帮这日清除内忧,出自她的手笔,层层圈套,个个细节,由她布置到无右挑剔。而她素衣送棺,无心有心,都唤起金银对母国最后一点眷顾,才能来向大人问心中疑惑。钥匙在她手里,她只要愿意,他们这里每个人都会在这乱世中大放异彩。

  “我来晚了,这席可是在散了?”墨紫本想悄悄来悄悄走,不知李砚鬼精的老头儿要将她拉到风眼里去。

  李砚仍高声,“不晚,不晚。我们正说三国会谈之事。大求早到了数日,南德晚到了数日,结果拖到昨日才正式开始谈,却半个时辰不到,南德使臣吴建甩袖而走。大击宰辅李仁多留了片刻,出来也是面色铁青,而今日,皇帝在朝上宣称先过年后论和谈之事,务必让两国贵客宾至如归,我等正在猜,究竟发生了什么。墨哥可要凑凑?”

  墨紫起先婉拒,却拗不过李砚坚持,垂眸想了想,说道,“恐怕是南德暴民作乱,朝廷情势不妙,心浮而气躁,一激就怒。”

  张震道:“墨哥猜得不错。大人刚得最新消息,南街国辰县又有农人揭竿而起,自组义军,杀当地贪官数十人,加入义军者已过万人,此时和谈,吴建犹如热锅蚂蚁,哪能定下心来。”

  “星火燎原。南德弊政过陋,百姓终不堪重负,反,也是迟早的事,不足为奇。”墨紫看着元澄,“大人可知,这吴建是何人?”

  “吴建是吴太师的儿子。”元澄答她,“吴太师擅于权谋,吴建远不如其父。”

  “与人较心智,最忌浮躁。大求大周如今定然已知乱民之事,大周还罢了,大求幸灾乐祸之余,说不定想坐收渔翁之利,这不是老天给的,进攻的好机会么?”墨紫从大求的角度出发来想。

  “所以我说,别人收,不如自己……”李砚来蹦?。

  “李老,夜了,今日散罢。”元澄却用这句话把老头拽下来,已起身。

  主人起身,自然没有客人还坐着的道理。众人赶紧离席,拱手辞礼。

  李砚走过墨紫身边,故意说道,“乱世之下,避无可避,唯有自强。墨哥,你说是也不是?”

  墨紫谦笑不语。

  李砚几番游说不成,一时呜呼哀哉,背影都叹息不绝。

  千两百两走过来,耷拉着脑袋,“三公子,公子他这次是真伤心了。”

  墨紫对这双可爱的双胞胎也只能劝慰,“大少何等坚韧的人,你们别担心。”

  “老将军死不瞑目,而那些跟着他一起来请公子的人,让大求剥皮砍肢,吊在桅杆上,简直惨绝人寰。”说话老气横秋的,千两是也。

  百两快意恩仇,“恨不得上大求的船去,将他们头颅一个个砍了,再大卸八块。”

  金银还是知道了那些玉陵将士的下场,墨紫长叹,不知说什么好。

  这时,金银走了过来,看到她,还笑。虽然有些勉强。

  “九九担心你,我没跟她说你挨了打,想来是姐妹之间心有灵犀。”修长的手,差点要碰到墨紫肩的时候,收了回去。

  “帮我转告,我会去接她过年……”墨紫在想,也许不是提水净珠的好时候。

  “有话跟我说?”金银看出她欲言又止。

  “水净珠……你还想不想买?”墨紫问了,又自答,“算了。”

  “怎么算了?谁说我不想买?价钱不变,你有,就拿来。”金银凤眼邪动,“我就是做回楚毓,喜欢的东西还是会喜欢的。”

  “做回楚毓吗?”下定决心了?

  “总有一些事,一些责任,是逃不掉的?”元澄站在墨紫身边,“我们三个,不都有自己要做的事?”

  “有自己要做的事,但可以叫兄弟帮忙。”墨紫眸光主灯色照得温和,“金银也好,楚毓也好。贪官也罢,好官也罢,结拜的可不光是人名而已。”

  “联手吗?”金银笑了。

  元澄看着墨紫,又看看金银,“何恐天下大乱?”

  是唯恐天下不乱啊!


  ●● 第289章 戈河之网

  夜水不静,坚持努力向前流。哗哗之声轻缓,有节奏,听在耳里,心中自静。

  无月星疏的夜空下,这是一片偏僻的水域,两岸荒野。

  四日之后就是除夕,便是再无亲无故的船家,也不会在这样的野河上过年。

  但,河上有船。

  船头船尾各挂个灯笼。远看,不比萤火虫的尾巴亮多少。细看,头尾灯距颇远,分明是艘挺大的货船。

  这么大的船上不闻人声,不见人影。漆黑的帆和夜同色。怎能说不诡异?

  但更诡异的在后头。这艘船的后头。大约离它一两里,有一小撮树,沿边随水流移动。货船快一点,树就漂得快一点。货船慢,树就慢。

  货船的行迹已经很小心,根本想不到那树只是伪装,其实枝杈后面有几双眼睛,将它盯得无所遁形。

  树影下的真身叫永福,从桅杆到船身经过伪装处理,在这样的夜里,没有望远镜没有夜视热源探照等设备,藏着几乎是完美的,连影子都不存在。

  风吹冷墨紫的面颊,她站在了望桶里已经半个时辰。看到前面货船的灯笼转向,隐没在一大片芦苇荡里时,记住方位,敏捷翻出桶外,灵巧爬下,双脚着地,一点声音都没有。因为她没穿鞋。

  “墨哥,可有动静了?”臭鱼的声音很低。

  “转进芦苇荡去了,多半就是那里。再前行半里,落帆,改用肚桨,咱们跟进去。”墨紫说完,穿鞋,将脚边船板一抬,跳了下去。

  摸到门,推开,一片光亮。船底舱里点灯火,自然泄露不出。

  华衣带着多名千牛卫,正在一旁养精蓄锐,听到动静,目光立刻射来,见是墨紫。才调过头去。

  另一边赞进丁狗,一个抱剑,一个睡觉。

  元澄双手烤火。火焰跳跃,为他温和五官涂上一层华丽,眸色金亮。黑袍衣边仿佛绣着焰纹,匍匐脚下,令他贵气更甚。但他的动作很平和,倒了杯热茶,给墨紫递过去。

  “元澄,鸿图的船进了芦苇荡,我已让臭鱼他们跟进去。不过,接下来要怎么做。”墨紫双手捧过,舒服得吐口气。

  元澄去看桌上地图,“这里是戈村附近了吧?”戈村,离上都百里,鸿图往上再四十里。

  墨紫点头应是,“四十里地,走了将近四个时辰,比乌龟还慢。”

  为什么永福号要偷偷跟着鸿图的船?

  数月前,墨紫去鸿图取木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些空心木,便跟元澄说到这件事。自那之后,元澄就派人盯看鸿图。最近,难得到船场去的曾海居然一连住了几日,且戒备比以往更加严密,元澄猜他们有所行动,就向墨紫借永福号一用。果然,这天午后,曾海亲自上了新货船,往雅江上游出发。入夜后,悄悄拐进戈河。

  至于元澄不向朝廷请调官船,是怕打草惊蛇,且这件事不属他的管辖范围之内,打算先斩后奏,才能在皇帝面前抢到功劳。

  抢功,自然是贪赏。

  什么赏?

  还没想好。还不知道。走一步,再看。

  总之,叫永福号帮忙,绝对比叫官船令人放心和自信得多。连将军的主船都能破洞,那些昂赳赳的兵船,看起来实在像纸老虎。

  “空心木里装了东西,当然行得慢。”元澄待墨紫缓暖,指地图给她看,“戈村方圆十里无人烟,他们选在这儿靠岸,定要与人接头。叫你的人小心点,千万别被发现。”

  “不只装了东西,还是装了很重的东西。”

  是什么,已经猜过了,要亲眼看过才算,“放心,永福号又改装过了。鸿图货船能进去的地方,永福号完全可以无声无息,在眼皮底下,对方都不一定能发现。”最后一句,夸张之嫌。

  笃笃敲门声。

  臭鱼探进头,“墨哥,进荡子了,船好像靠了岸。”

  墨紫兴冲冲哦一声,就要上去看。

  元澄瞧她一点怕的样子都没有,笑道:“墨哥在水上是真潇洒,天不怕地不怕。”

  墨紫回身,拉他一起,“水能流,我就不会碰到死路,怎能不潇洒?曾海总看我不顺眼,弄得我也看他不顺眼。这会儿可能捉他个现行,我就差拍手称快啦。”

  一个接一个,上了船甲板,在暗处低伏。

  元澄静听,永福号借风声和水声而动,身在船上,听不到划桨辟水,倒是不远处那艘停船嘎吱嘎吱很吵。

  “无桨无帆,船也能动?”他刚才听她说是逆流。

  “有水下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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