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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的骑士-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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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伦佐,这家伙跟约德尔差不多,也从地狱变到天堂了,不过他不是升上去的,而是自己走过去的。他成功地从伊芙尔地狱中脱离了出来,想着远东天堂出发。虽说他手下的士兵还是要经过裁撤的,不过他现在已经很满意了,因为现在的他已经有能力和实力去追随,甚至超越他父亲的脚步了。而我们也很开心,一个是因为我们故友的儿子走上了我们希望他走的道路,当然了,这也是他父亲以及他自己的希望。第二个,自认就是因为我们这批人中,又多了一个统领啊,虽说现在还是代统领。不过即使是这样,我们跟中央那批食古不化的老学究之间的战争,可是又多了一个得力大将啊。
  除了两国的高层和士兵之外,百姓也是一群高兴的人啊。无论战争的起因是多么的正义,多么的辉煌。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战争就是战争,战争不会因为口中的冠冕堂皇而减少他的残忍与恐怖。这一点,埃德加王国东部边防军区各个城堡和城镇、乡村的居民,以及原阿隆德王国西南军区的精灵族平民们的认识算是最深的。虽说有不少的平民在战争开始的时候就开始离开自己的家园,或者想办法在这乱世之中活下去,但是事实上,无论他们怎么努力,最终还是惨死在兵戈之下的人比较多。现在战争结束了,他们自然也能够回到自己的家乡了。当然了,这是对非精灵族的人来说,精灵族的只能迁移到仍旧属于阿隆德王国的领地之内了,虽说远东军区中或许还有几个精灵部落,不过这也已经无伤大雅了。当然了,平民回家之后自然不可能是一路有欢笑,其中自然会有哭泣。比如说无论怎么躲,还是有亲人家属死在了战争之中,或者说是即使人躲出去了,但是家里的一切却都毁了。甚至还会有一些居民看着旁边几栋空空荡荡的房子而感到兔死狐悲的,面对着这样的事情,你让他们如何忍住他们心中的悲痛呢?不过唯一能够让他们感到心情愉快的事情,就是阿隆德王国会对此做出一些表示。这个表示吗。除了道歉就是大笔大笔的金币了,不过幸好的是,阿隆德王国从来不缺金币。就这样,平民们的生活也算是安定下来了,也算是慢慢的走上正轨了。
  如果真要说谁在这种时候会师郁闷超过兴奋,那恐怕只有我们刚刚立下大功的中央军统领斯特莱斯了。他之所以会上战场,除了是因为王国确实需要一些有经验的军官率领着一批有经验的士兵去战场以外,远远地多开一个人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查克国王在这方面应该是非常的骄傲了,因为他的女儿还没回来就将1名统领给逼上了战场。他们两个人的事情在我们看来都快成为我们固定的笑料了,可是当事人却以为他们之间还隐蔽得很。不过伊芙尔公主是查克国王的心头宝,而斯特莱斯统领又是我们的老朋友,这种事情我们当然不好说出口了,于是只能拿着饮料零食在一旁看起热闹了。而在回去的路上,斯特莱斯很荣幸的遇见了洛伦佐代统领,而洛伦佐代统领则是饱含着深情和泪水地向斯特莱斯统领展示了他身上的点点血泪,使得斯特莱斯还没到莱戈城,就有了弃军跑路的想法。不过他总归还是1名军人,即使是面临死亡,他也得勇敢了走下去。
  战争结束了,愿众神保佑和平常在;愿众神保佑王国永世兴盛;愿众神保佑战死的士兵英灵常在,活着的士兵正面未来;愿众神保佑平民们笑容仍在……愿众神保佑我们勇敢的斯特莱斯统领还能笑着面对将来。
  PS:今天也算是很良心了,更的这么早,主要是上午公务少,真是难得的一天。诸位书友多多来点点击啊,收藏啊,推荐啊什么的。最重要的是梦想杯啊!这个真的成了梦想了。
  PPS:今天开始第二卷的故事了,开头先来点和平安稳的,起码交代一下主角的过去,别以为主角就是孤身闯天涯的主。然后,再求一次支持呗。


'(第二章 过去的小日子)'
  当初离开家的我还是一个纯洁的小伙子,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我那纯洁朴素的心灵告诉我,我想要做的事情就是向我的父母证明我还是有用的。赚上一笔钱,找个能过日子的女人就可以回到我的小山村,继续我那简单的生活了。但是命运不开玩笑的话,那还叫做命运么?
  在我离开家的第一天,我就试着跑到镇上,加入了1个小商队,以1个搬运工的身份。然后,在这个小商队里我一呆就是好几个月,在这几个月中,我基本上学会了算数,以及用剑。顺便还学会了几个字。商队的老板有着埃德加王国人对同一地区的人特有的那种热情。出门在外,没有亲人,那么最能够依靠的就是家乡的人。于是,我很顺利地脱离了小工的身份,专心地拿起了一把单手剑,开始了我的护卫生涯。不过俗话的影响力还是在的,好人命不长,祸害留千年。身为商队老板的他死了,而身为一个小护卫的我却活了下来,不过我不是祸害,因为我肯定活不了1000年。幸存下来之后,我也就放弃了继续找一个商队跟着的打算,而是很辛苦地成为了1名独行佣兵。很辛苦的日子,偶尔接点力所能及的小任务,然后养家糊口,虽说我这个小家暂时只有我一个人。当时的我基本在骑士堡,也就是现在的埃德加王国东部边防军区一代活动,久而久之地自然认识了一些骑士们,从他们那里我开始练习我的弓箭技术,顺便还能够通过修炼来开发我自己身体的潜能。那个时候,最是辛苦,但是确是最有成就感的时候。
  后来,我依旧是一名独行佣兵,不过却开始接起了一些较为官方的任务了,比如说侦查、押解、潜伏、监视之类的事情,凭着我过人的眼力和警觉性,我干的不错。那个时候,我的收入才渐渐稳定了下来,开始存钱满足我的小梦想了。这些任务,算是我的经济来源,但是也是这些任务,却一次次地将我向前推。比如说剿灭一些什么东西的任务,最多的还是在整个大陆上流窜的小恶魔和地精什么的。就是在1次剿灭了几个小恶魔,从他们身上搜出第一块晶石之后,我才算是正式的走上了靠剑吃饭的道路。晶石有很多作用,可以用来交换各种珍稀物品,可以用来召唤各种各样的神话生物,最重要的是,晶石可以强化自己的身体素质。在此之后,我又向着骑士们学习了各种战斗、生活技巧之后,我就单独地离开这骑士堡,开始了我自己的冒险生涯。
  说是冒险,其实我也没走太远,就是朝着边境线走去,到达了伊特尔帝国,在帝国的领土里开始了我自己的修炼。地精,不是什么好对手,主要是太狡猾了,谁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给你意想不到的致命一击呢?而且,收入与付出有时候不成比例啊。小恶魔,这才是好目标,基本上都能赚上一笔,如果打到晶石,那就是一笔横财了。至于其他的,向偶尔会出现的各种鬼怪啊,各种变异的动植物啊,各种体形诡异的昆虫啊,我都有涉猎过,也攒了不少晶石或者其他的贵重物品,金币自然是存在银行里了,还能吃利息呢。晶石中有相当一部分被我用来强化自身,剩下的则和其他的贵重物品一起藏了起来。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掌握了第一个主动能力,“咆哮。”几个朋友说我咆哮的声音像是龙下嘶吼,所以在那个时候,就有人称呼我为“龙吼者”米纳斯隆德,不过人不多就是了。再后来,我就一边继续寻找各种各样的巢穴,能够自己打掉的,自己打掉。一个人干不过了,跑回去拉了兄弟来一起干、一边接各种各样的任务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就这样,随着无数次的出生入死以及乐于助人,我的武技和我的名字都有了不小的名声,在小地方还是可以听听的。原本我以为我这辈子走的路就是一条孤身闯天涯的路了,但是总会有事情跑出来打断我的计划,一次很简单的任务,却将我拴在了一小片土地上。
  帮助村民们击退入侵的强盗,很简单的任务,已经干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可以说是熟门熟路。不过一般而言,我不喜欢在村民们面前屠杀强盗,那样子太血腥了,跟我的形象不怎么相符。我更乐意的是跟着强盗们的探子回到他们的老巢。这样子可以肆无忌惮的展示我的武艺,同时说不定还有什么意外收获。到最后,自然要收集几个人头带回去给村子里门的长老村长们之类的看看的,算是完成任务的证明吧。原本几天就可以了结的任务,却让我在这个小村里留了两年多的时间。“村长,介意村子里多一个人么?我可以帮你们训练你们自己的守护力量哦,免费的。”这是我见到她之后,对着村长说的第一句话,也是让村长发愣的一句话。不过很显然,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没有人会拒绝,村长很自然的同意我留了下来,还给了我一间小房子供我居住。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教头生活。
  其实,也不好说我被什么美色吸引了吧,只是喜欢而已。反正,从今以后我就在这个小村子住下了。养活自己还是很容易的,不要说平日里教导村长里的小伙子锻炼各种技艺,就是平时偶尔上山打猎都足够我维持生活了。更不用说我还有数之不尽的后手,其实也就是我以前满大陆“打劫”的的结果了。就是这样,因为种种原因,我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人也渐渐安稳了下来。然后吗,当然就是为了完成我离家前的愿望了,赚上一笔钱,然后找个女人回家过日子。钱吗,已经有一笔了,而且还是不小的一笔。至于女人,近水楼台,希望能够先得这一弯明月吧。
  过了不久,就按照计划开始走了。没什么浪漫的,就是感觉对了就在一起了,而且在这个时代,哪有时间给我们这些小民们浪漫啊,能好好过日子就不错了。所以,就是很按部就班地盖一栋自己的房子,然后就是求婚、结婚了。一切都像是顺水推舟,没什么曲折,没什么惊险。总之,很平淡,而我感觉自己好像也喜欢上了这种平淡的日子了。
  结婚之后,自然不会过上男耕女织的生活,当然了,她是会织布,但是我不会种地啊。于是,我还是只能靠着手中的剑来讨生活。当然了,拼杀这种事情我已经不怎么干了,一般也就是那把训练用的木剑将那些体力过于旺盛的小伙子们打翻在地,然后继续教导,然后继续打翻在地。其实这也不算公平,对于普通人来说,掌握了1种技能的人,那已经可以算是神话生物了,只不过我一直没有告诉他们。所以他们只是觉得我过于敏捷和迅速而已。而要说最残暴的事情,也就是打击一下周围的土匪而已。刚开始的时候,还会有不少的土匪偶尔会跑到村子里捣乱,而我的脾气已经好到无可附加了,最多就是断手断脚但是绝不杀人,这种事情要是让以前那些朋友们知道了,他们立马就会成为神明最虔诚的信徒的。而当土匪们不再来骚扰的时候,我就偶尔会带队出去清扫土匪的老巢,一来可以维护当地的治安,二来土匪巢中总是有不少的东西,作为战利品拿回去老村长可以将他的牙龈露在太阳下小半天,还是很有意思的。最后嘛,那就是还可以给我自己发泄下。以前没注意,说不定我自己还有嗜血倾向,在村子里还需要保持自己的形象,出来了之后就没有必要了。而且我带出来的民兵都是我一手训练的,而且都是见过血的,那么也就不用担心他们回去之后乱说了,毕竟大家都是半斤八两,又都想在村子里有个好印象。
  总之,日子就一天一天这么过去了,让我几乎认为这就是我未来人生的轨迹了,最多回趟我出生的那个小山村,然后就这么看着日升日落的一天天过去。反正,我是觉得我离我原本想象中的人生越差越远了,不过想想这样也好,要不是没办法,谁愿意在杀戮中度过一生呢?现在的日子虽然无聊地令人发指,但也不是那么难过,有她陪着还是挺好的,看来我也陷在这个小山村之中了。
  然后,就这样慢悠悠了过了半年的山村生活以及1年的柴米油盐的生活,偶然间得到了神明赐予我的礼物,我的女儿,我打算给她取名为:娜提雅维达?隆德维尔,诞生于神明诞生之日的人。
  于是,我基本就认命了,这就是我接下来的人生轨迹。
  PS:又是感情戏,写的真是内伤,偏偏还有一章。不过这几章算是主角走上这条路的原因,还是要写的。希望写的可以不狗血吧,这是唯一的愿望了。不过基本上还是拖离不了强盗贵族什么的。现在在纠结下一章是回忆录还是身临其境,让我再想想吧。
  PPS:这一章又不迟哦,希望各位多多支持,多多宣传吧!顺便再梦想杯那里给我一些票票呗,个人感觉不靠字数的话,基本上A签就要靠那个了,拜托各位了,我可是真想当一名职业写手啊。可惜,积极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可不想饿死在电脑前。另外,今天晚上要去看电影,明天那章会迟,也就是晚上了目测。不过,更还是会更的,话就放在这里了!


'(第三章 脑海中的刀光剑影)'
  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运气还真是不错。
  当我真开眼睛,看了一眼窗外之后,忍不住地为今天的天气赞了一句。然后看看躺着身边的妻子和女儿,最终还是决定轻手轻脚的下床了。今天还有工作要做呢。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走到了客厅里,从架子上取下来自己场穿的皮甲,单手剑,接着就是出门找我那几个小伙子,今天可是打猎的好时机啊。当然了,走之前当然要再看一眼自己的老婆才是。
  “米纳斯老师,来了。”刚出门没几步,就到达了村子里的小练武场。本来这个村子就小,然后我家又住的偏,离得近当然就快了。这个在叫我的小伙子,就是我长期训练的小伙子中的一个,卡卡洛斯。
  “没错,今天可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对着他打了一个招呼,然后看看他手中的那把双手剑,“看上去保养的不错,另外,看上去你最近日子过得不错啊,都用兽油来保养了。对了,斯卡尔和卡洛芬他们在哪儿?”再次扫视了周边一眼,确定了眼前只有这么一个人,只能无奈地继续开口问道。
  “哦,你说他们啊。”原本坐在石头上的卡卡洛斯站了起来,“斯卡尔今天是不会去了,他今天据说有事情,但是又神神秘秘地不说,打算晚上去找他好好聊聊。同行的还有海格尔、旺达和布鲁诺。至于卡洛芬,他还在家里,可能会迟一点,说是要准备一身好一点的装备,不过我也不清楚是什么东西。然后斯诺克、波将金、艾尔达蒙和登哈洛应该在来的路上了,今天我可是第一个到的,对了老师,今天我们去干吗啊。”
  “今天。”我再次抬头看了看太阳,确定了好天气之后,“上午还是继续打猎,不过不会走得太远。我们下午要去清理一个土匪窝,我已经查的差不多了,大约10名土匪,还是新手,我们这些人足够了。”
  “有土匪!”卡卡洛斯听到这个消息一下子就兴奋了起来,“好久没有教训这样的人渣了,赶快去打猎吧,快去快回,跟土匪们好好玩玩!”
  “那你也得等着,等到人到齐了再说。”说着,就在一旁的一块石头上坐下,然后招呼卡卡洛斯也找了个石头坐着,然后两个人就看着村子里的方向,等待中同伴们的出现。不过运气不错的是,他们也没有让我们等太久,不一会儿,斯诺克、波将金、艾尔达蒙和登哈洛都一次出现了,然后卡卡洛斯这个大嘴巴上去一说,士气当时爆表。一行6人收拾收拾就朝着山里进发了。不过打猎这种事情还真是没什么激情,除非遇上老虎野猪或者熊一类的东西,不然其他的动物对我们就是小菜一碟,包括蛇。尤其在我们这里有几个对蛇肉还是挺狂热的情况下,蛇出现在我们眼前就更是危险了。仅仅花了3个小时,包括进山出山,我们就完成了这次打猎行动。回到村子里,将猎物交给村长之后,我们就结伴去看看斯卡尔这个小子在干什么了。
  “斯卡尔!你这个家伙在干什么啊!”还没有到斯卡尔的家门口,卡卡洛斯这个大嗓门兼急性子就吼了起来。不过让我们惊奇的是,出来的并不是斯卡尔,而是海格尔、旺达和布鲁诺,3个人就像门神一样站在了斯卡尔家的家门口。
  “鬼叫什么,我们听得见。”首先开口的海格尔。
  “每次都这么火烧火燎的不冷静,你想干什么。”接着打击的是旺达。
  “今天斯卡尔准备求婚,我们是来帮忙的。”一直到布鲁诺,这个小子才说出了真相。
  “哦,斯卡尔这下走今天求婚!”卡卡洛斯惊呼了一声,然后大手一挥,“兄弟们,跟我闯进去看看!”一呼4应,斯诺克,波将金、艾尔达蒙和登哈洛一时之间战神附体,将挡在前面的3人冲的东倒西歪,然后一骑绝尘而去。感觉到满脸不爽但是又发不出火来,布鲁诺就走到了我的面前,“米纳斯老师,您也来看看吧。毕竟您也是过来人了,给我们指导指导呗。”说完之后,就把我给拖了进去。就这样,我,卡卡洛斯、斯诺克、波将金、艾尔达蒙、登哈洛、斯卡尔、海格尔、旺达和布鲁诺,我们这个小队就算是凑齐了。没有在训练场,也没有在山里,更不是在“战场”上。居然是在斯科尔的家里,还是他的求婚的前夕,这也算是另类的战场了吧。
  “米纳斯老师。”刚进门,斯卡尔就走了过来,“真是不好意思,居然没哟通知老师。原本是想求婚成功以后,结婚的时候再通知老师的,没想到老师还是知道了。”
  “怕失败。”看着他满脸通红,我也忍不住调笑了一句。没想到那家伙居然还真给我点了点头,然后我只能一把把他勾住,然后说道:“失败怕什么,再来一次呗。只要她没结婚,迟早就是你的,你说是不。”这话一说出口,斯卡尔的脸上更红了,只能唯唯诺诺的点头。就这样,在斯卡尔的家里闹腾了一会儿,蹭了个午饭有休息了一会儿,我们几个人又开始检查起自己的装备了,毕竟,下午还要战斗呢。于是,跟斯卡尔和他的家人告辞了一番,我们6人就朝着我说的那个土匪巢穴出发了。
  土匪建巢穴,往往是先找一个自然形成的山洞,地形还要尽可能地陡峭。然后,有经验的土匪就会在那个洞穴之外另外自己开凿一个小一点的,但是绝对隐蔽的洞穴作为真正的大本营。这样,即使那个山洞没了,也还是有一条退路。自然,我们不会朝着那个骑着隐蔽作用的山洞走去,我们是直接朝着那个真正的山洞走去。至于我们为什么会知道他们大本营的真正位置,自然是有一次我不小心看见了,然后就知道了。
  就这样,一路潜伏一路暗杀,这些土匪派出来的2个巡逻的喽喽都被我们干掉了。由此可见他们的规模也不大。不一会儿,我们6个人就正式的潜伏到洞口之外了。至于接下来吗,6个人纷纷弯弓搭箭,然后突然跳出来,对着里面就是乱箭齐发。如果是大型的土匪团的话,他们会想狼群一样成群结队地杀奔过来,但是小型的话,他们首先会是慌乱。就趁着他们慌乱的时候,我们当然不客气地又是几轮箭雨,射倒了不少的土匪。直到地上躺着十来具土匪的尸体之后,剩下的十几个土匪才反应过来,各自拿着武器朝着我们冲来。作为久经战阵的村子民兵,我们会怕这种小场面么?自然不会!于是。5把剑和1把斧头纷纷出鞘,朝着那些土匪就是一道银光闪过。很无奈地,原本以为可以完胜的战斗,居然还有2个人挂上了一点伤,虽说都不重,但也是有啊。不过更加令我不高兴的就是,在那个土匪头子倒下之后,他居然还跟我说了一句“你会后悔的。”怎么听都是反派在挂掉之前所能放出的唯一的诅咒了,不过他的话给我的感觉可不仅仅是恶毒的口头诅咒而已。不过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要离开这里的。包扎了一下伤员,整理了一下战利品,我们就离开这个山洞回我们的村子了,回到我们的噩梦之中了。
  就在我们一路往回走的时候,他们5个人倒是挺开心的,尤其是卡卡洛斯这个脑袋少根筋的,不过我却是一直心神不宁。不过也还好,一会儿之后就不止我一个人了。这个一会儿之后,就是登哈洛突然一箭将1个藏在树上的人给射下来的时候,一箭封喉,干脆利索。不过这显然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重点是这个人身上穿着的皮甲以及腰间佩戴着的制式单手剑。
  “村子恐怕真的有麻烦了,快!只带上必要品!尽快赶回去!”说完之后,将身上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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