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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算-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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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杀人于无形中。

  野狗们从两面包夹过来,王登学手里只有一只短枪,靠着它根本没法应付十几条野狗的进攻,很快他们俩就双双挂彩了,陈忠海拖着的伤腿,又被野狗咬出了几道血口子,移动起来相当吃力;而他的胳膊也出了血,在血腥味的刺激下,狗群们更加疯狂,它们吐着血红色的舌头,恨不得把这两人的骨头都咬成碎渣子。

  幸好刚才猫在暗处的时候,王登学顺手捡了一根木棍,这时候就靠它来防身了,他早就瞄准了一直冲在最前面的黄色大公狗,咬着牙一棍子抡在它脑袋上,这下打得极狠,一声闷响过后,木棒打碎了狗头,大公狗被砸得**迸裂,眼珠子都掉出来一个,陈忠海躲在他身后,就感觉什么东西直奔自己鼻子飞过来,吓得赶忙躲开,回头仔细一看,原来是飞来一颗带血的狗牙。

  其他野狗被大公狗的死相所震撼,吓得后退了一步,不过在饥饿的驱使下,它们在短暂的犹豫后还是选择了逼近,这年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哪儿都找不到吃的,如果缺了这一口,等待它们的就是饿死。

  眼看着它们不要命地靠过来,王登学手里的棍子明显不够用了,他心想要是这样僵持下去,自己的体力迟早会消耗干净,而野狗已然闻到了血的味道,更不会退缩,时间慢慢流逝,他俩的身体会越来越僵硬,等到他们反应开始变得迟钝的时候,两人都得喂狗,为了活命,他只得掏出手枪,瞄准狗群里剩下来体型最大的黑狗,扣动了扳机。

  清脆的枪声如一把利刃,划破了夜空,传得很远。

  黑狗像被电击了一般,高高跳起来,重重摔下去,肋条旁边出现了一个血窟窿,它脑袋往旁边一歪,舌头有一半耷拉出来,当场被击毙了。

  狗群一下被镇住了,很短的时间内,两条最孔武有力的大狗相继毙命,剩下的都不敢再往前走,此时它们喉咙里发出短促的哀鸣,可依然没后退。

  王登学知道这招也撑不了多久,现在他枪里只剩下三粒子弹了,可野狗还有不下十条,刚才他开枪的目的其实是为了惊醒魏团长,作为老战友,他很清楚魏广生的习惯,就算睡得再熟,听见远处的枪声都能惊醒,他希望自己这一枪能叫醒他,让他带人来营救。

  而且这一枪还能为他们争取些时间,野狗暂时不敢向前,只要他们能坚持到魏团长过来,就是胜利。

  要说王登学算得还真准,这一枪还真把魏团长给叫醒了,熟睡中他听到一声脆响,本能地坐起来,就在朦胧中,就已经判断出了开枪的方向和大概距离。

  “警卫员,有情况,带上一个排,跟老子出门去!”他匆匆挂起武器,批了一件老羊皮袄就急匆匆跑出驻地,多年的戎马生涯让他对敌人夜袭极为敏感,很快就带着一支小部队朝着鸣枪的地方一路急行军而去。

  他们熟悉地形,行进的速度不知比陈忠海快了多少倍,没用多少时间就看到前方一片绿光闪烁,绿光前面好像还有人,先头的侦查员报告说:前方是一群野狗,好像还有两个人。

  “这群野狗,吃惯了死人,现在开始吃活人了?”魏团长愤愤地骂道,“给老子全灭了!”

  野狗们没料到突然一群大兵从天而降,对付它们根本不用子弹,十几条刺刀手起刀落,就见寒光一闪,野狗们顿时身首分离,战士们还挑了几条个大的,说要拿回去炖狗肉吃。

  “吃过死人肉的畜生,你也敢吃?”魏团长眼珠子一瞪,几个战士吐了吐舌头,把死狗扔到一边。

  然后一扭头,正好看到陈忠海。

  “怎么又是你,竟然敢逃跑?你从哪儿偷来的枪?”魏团长怒不可遏,当时恨不得把他当场枪毙。

  陈忠海这才发现王登学不知什么时候就溜走了,现在就剩下他一个站在这里,心想自己这回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他只得无奈地摊开双手,示意自己根本没枪。

  他的确没枪,他说刚才有人在这儿拦住了自己,但那人长什么样子却没看清楚,只知道是他开枪击毙了一只野狗。

  在被押回营地的路上,他向魏团长解释说,刚才是一个女人放走了自己,那女人的声音很特殊,让人过耳不忘,那女人叮嘱他路上遇到有人叫不要搭话,而半路上又恰好遇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他刚停下就遇到了狗群。

  “幸好你停住了,否则现在只能收尸了!”魏团长若有所思地说,他意识到有人一心想害死陈忠海,不过回到营地,宁文吉一听说这件事,却一口咬定是陈忠海自己逃跑的,他说营地里只有一个女人,就是他老婆马丽,但今天马丽在县城里,根本就没在驻地,要放走他完全不可能,而且马丽身上没枪,也不可能弄出那么大动静。

  “马丽虽然没在,不过他说的那种风骚的声音,别人也学不会!”魏广生瞪了宁文吉一眼,再没说其他话,此时他也陷入了多重的疑惑中,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陈忠海画出的画像和宁文吉口袋里的一模一样,先前他们不认识;而且他想不明白是谁在野地里开的枪,晚上光线暗,陈忠海也没看清那人的长相,此时他也不知道自己的队伍里,到底谁是内奸?

  野地里,野狗的尸体横七竖八躺了一地,浓烈的腥味吸引来更多的野狗,它们围在这里,却不忍开口撕扯同类的尸体,不过就在狗尸中间,还有那个破旧的陶俑,晚风吹过,将陶俑上的浮土吹走,这个粗糙的陶俑上显露出一张似笑非笑的面孔,这笑容在黑暗中显得神秘莫测,这是个砖红色的粗土烧出来的东西,不知是谁做出了它,也不知是谁把它埋在这里,但狗血溅在上面,那味道让狗群围着它站成一圈,它们仰头朝向天空,无声地张开嘴。

    
  第十五章 金刚计划 '本章字数:3916 最新更新时间:2014…07…23 13:00:00。0'
  这段日子里,渡边一郎一直处于极度亢奋状态。

  短短几天时间,在密室里他看到了很多难以想象的东西,白小姐告诉他,金刚计划已经开始实施了,她说这个计划不仅仅满足于制造不死战士这么简单,还包括了最先进的武器,目前他们刚从崔应麟的胳膊上分离出细胞组织,根据陈菲菲在紫小姐背后画出的纹身,他们估算出了细胞在最初阶段的分裂速度,不过由于紫小姐至今没有消息,而她又是个出色的化学家,现在没人能继续完成对细胞组织的培养,白小姐把目光放在了山崎玉身上,希望能让渡边出面,让他为自己的研究出力。

  渡边对此当然求之不得,他这样顽固的军国主义分子只有一个信念:让帝国的军人成为战无不胜的战争机器。在白小姐的地下室里,他看到了制作精巧的玻璃器皿,各种颜色各异的奇怪溶液,细如发丝的不锈钢针头,针头的另一端还连接着如茶壶形状的白瓷罐子,罐子之上是插满电线和电子管的绿色电路板,以及如心脏般不停跳动的人造活塞,这些东西都给了他莫大的信心。

  白小姐告诉他,金刚计划里最尖端的武器她们早已经运到了永定,现在需要找到一块试验场,来试试这武器的威力。

  听了她的话,渡边反而疑惑起来,自从回来,所有进出县城的物资都没法逃过他的眼睛,可从来没见过什么武器进城,他说自己想看看到底是什么秘密武器。

  白小姐微微一笑,对他说武器现在已经出了城,因为她们早已经选定了一块场地,专门用来测试这武器的威力,并且告诉他,很快他就能亲眼观察到试验结果了。

  “红姐下了命令,让你把山崎玉带过来!”白小姐说。

  “哈伊!”渡边立正。

  很快他就找到了山崎玉,告诉他说要成立一支科研部队,开展对崔应麟身体机能的研究。

  “我是个精神科医生,对研究身体方面没经验,也没兴趣。”山崎玉懒洋洋地回绝道。

  “你是县城里最优秀的医生,我希望你能加入到对崔应麟的研究小组,要知道他的身体有一种特殊的机能,在这种机能作用下,伤口会迅速愈合,这对于皇军来说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你知道吗?”渡边说。

  “我说过了,我是精神科医生!”渡边依旧不买他的账。

  “我只需要聪明的头脑,因为县城里有帝国精英组成的研究小组,你只需要配合他们的工作就可以。”渡边解释道,他说他想通过研究崔应麟,制造一种特殊的药品,只要把这种药品注射到士兵体内,就能让他们不怕子弹和刀枪的伤害,当然,对于金刚计划这种绝密的词汇,他是不会提的。

  “作为一名医生,我必须要警告你,这样的研究是有着很大风险的,伤口的快速愈合是由于细胞的快速分裂导致的,即便我们能造出这样的药,注射给士兵的话,他们就要承受着比常人高出几十倍的癌症风险,你让他们以后如何生活?”山崎玉面露难色。

  “八嘎!”渡边勃然大怒,“作为帝国的军人,首先要想着为天皇效忠,赢得战争的胜利,只要他们在战场上表现出令人恐惧的气势,即便日后发生不测,他们仍然是帝国的英雄,对于皇军来说,首先考虑的不是他们以后的生活,而是赢得大东亚圣战的胜利!”

  山崎玉长叹一口气,跟渡边一郎这样的人是讲不清道理的,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说自己作为天皇治下的军医,应该事事以天皇的利益为重,在这顶大帽子下面,一切的解释都显得那么苍白。

  山崎玉现在能看出来,渡边一郎此番回归,已经变得更加激进,更加狂热,他心里对野口谷河取代自己一事一直耿耿于怀,由于野口在军方的知名度很高,他下定决心,要超越野口谷河,成为日军少壮派在华北地区的第一人,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需要从崔应麟这里获得突破,他觉得只要这种能让人伤口迅速愈合的药剂研制成功,日军就可以战无不胜,而他也可以名标青史,在这股野心的驱动下,他的脑子里充满着狂热的念头。

  与此同时,薛半仙又和陈菲菲见了面,这也是老规矩了,每次有情况的时候,薛半仙就会在城门旁边摆上挂摊算卦,陈菲菲如果没事,每天都会到这里转上一圈,即便她有事来不了,耿长乐也会按时来,这回他带来的消息无疑让她心如刀绞,因为陈忠海被魏团长俘虏了,薛半仙说,这是王指导员特意派他来告诉她的,他让陈菲菲注意那个叫宁文吉的人,说自己上次险些被他暗算,而她给他画的那张像也被宁文吉拿到。

  陈菲菲一听这话,急得双手直拍腿,嘴里连声叫着不好,她知道宁文吉一定会让父亲也画一张画出来,她怕魏广生一怒之下做出过激举动,薛半仙安慰她说,魏团长是讲原则的人,让她暂时不要担心。

  她琢磨父亲来永定是做客的,怎么突然就被俘虏了,难怪这些天没见到他的踪影,这事渡边也没跟自己说过,连小妈千叶红美子都闭口不言,她心想这些日本人到底想干什么?随即一想,这事肯定还是冲着自己来的,可他们为什么不直接针对她本人,而要冲着她父亲来呢?

  她想来想去,觉得父亲呆在魏广生的驻地实在太危险,她决定亲自出城到军分区驻地去一趟,救出自己的父亲陈忠海。

  “我可是八路,陈小姐你也是,咱们这算不算自己偷自己家人?”薛半仙一听她要去救人,就感觉像是警察嚷嚷着要去劫狱一样。

  “我也不想这样,要是我爸爸被你们县大队俘虏了,我倒反而是踏实了,凭着卢连长的思想政治工作,你都能被吸收了,我爸爸被他三言两语下去,肯定当场就起义了!”陈菲菲无奈地笑了声。

  “可在魏广生那儿,他就时刻处于危险之中,他毕竟是我爸爸,我实在不放心!”薛半仙看到她眼圈发红,在他印象中,这样的场景实在罕见。

  她决定和薛半仙一块出城,不过临走之前,她说自己还要做一件事,只是让薛半仙先出城去,在大路上等她,自己随后就到,薛半仙不明所以,满腹疑惑地出城去了。

  陈菲菲则回到住所,吩咐耿长乐去请自己这位后妈,千叶红美子到家里赴宴,耿长乐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只是本能地听从她的安排。

  千叶倒是很爽快,一听陈菲菲邀请,也不多问,翩翩然就来了,不管在哪里,她的装扮总是精致而鲜艳的,红色是她偏爱的颜色,大红的颜色,不是每个女人都能从容驾驭的,千叶就是有这个能力,让这么艳俗的色彩显得魅惑十足,耿长乐看到她举手投足间那股优雅(做作)的气质,心中不觉产生出一股奇异的感觉,这感觉只在他初见陈菲菲的时候,曾在心里出现过,怦然心动,他不会用这个词来形容,不过见到千叶的感觉还不太一样,没有心跳脸发烧,尽管他痛恨日本人,但她却能给他带来亲切的感觉,陈菲菲总是骂她矫揉造作,但他不这么认为。

  两个女人吃饭,面对面坐在一起,正座,耿长乐作陪,在庞家宽敞的大堂上,只摆着一盘菜,一盘烧鱼,一盘烧鲤鱼。

  “小妈,我府上厨子的手艺!”陈菲菲话说得很客气,可听着透出一股傲气。

  千叶笑了笑,日本女人传统的微笑,这笑容在陈菲菲看来,就是做作的典范,她慢条斯理夹了一块鱼肉,轻轻放在嘴里,细细咀嚼,未置可否。

  “我爸爸让八路给抓了,你知道么?”陈菲菲突然问了一句。

  举在半空的红木筷子停住了,那块细致的鱼肉最终还是放在朱唇艳舌上,微微咀嚼。

  “你是他妻子,就不想救他?”陈菲菲压着怒火问道。

  “你应该报告田中大佐,让他派兵营救。”千叶冷冷说道。

  陈菲菲被她这句话噎得差点拍桌子:“你这分明是要害死我爸爸,你他娘到底安的什么心?”这是她第一次对这位“小妈”爆出粗口。

  不出她的意料,千叶依然面无表情,连筷子都没放下。

  “你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鱼吗?”陈菲菲突然冷笑一声,她大声告诉千叶,现在躺在盘子里这条鱼就是她家鱼缸里那条最大的红色锦鲤,她说自己看那鱼又肥又大,就亲自把它开膛破肚当菜吃。说这番话的时候,她直视着千叶的眼睛,目光中充满挑衅。

  她还告诉千叶,说自己决定吃完饭后马上出城,要亲自到八路驻地救回陈忠海。

  她说这番话就是想告诉她,红鱼肚子里的秘密自己已经全都知道了,她一直怀疑这个千叶红美子就是个日本特务,这次特意用话刺激她一下,她觉得如果千叶和紫衣女子有关系的话,知道这件事后,就一定会想法设法再到庞家宅院来。

  这次做工细致的鱼肉再没有放进樱桃口中,云纹雕花木筷子被一只纤纤玉手重重敲在桌面上,千叶捂着嘴,面色苍白,急匆匆跑到厕所呕吐去了。

  “你不是喜欢优雅吗?你不是喜欢装吗?老娘让你痛快一把!”

  陈菲菲心满意足站起身来,也不再理会千叶,只是拍了拍耿长乐的肩膀,告诉他自己要去出城救父。

  “你还真要去?我以为你说着玩玩呢!”耿长乐看她挺着这么大的肚子,心里还真不踏实。

  “我要是再耽误工夫,我爸爸就没命了!”陈菲菲一想这事就着急,平时虽然她们父女之间总是拌嘴,但生死关头,还是血浓于水。

  “我跟你一块去!”耿长乐态度很坚决,可陈菲菲一把按住了他,告诉他自己走后,让他哪也别去,就在卧室里等着,她说话的时候瞧了一眼厕所的方向,说自己故意把行踪透露给千叶,如果她是日本特务,又知道了红色锦鲤的事情,肯定要趁着自己不在家来屋里偷东西,她说千叶肯定会以为他和自己在一起,按照常理的确如此,她这次就是要不按常理出牌,就想看看这股隐藏在幕后的力量到底都是谁。

  “你自己去能救出陈忠海吗?”耿长乐还是有点不放心。

  “那是你老丈人!还敢直呼姓名,真是没大没小的!”她一手指戳到他脑门上,鼓着嘴训斥起来,“你是不是觉得我现在肚子大了就不行了?”

  “这话像是你说的!”耿长乐悻悻地说了一句,吃鱼的时候,他总觉得陈菲菲说话怪怪的,还以为控制意识的是被她纳入脑中的紫衣女子,不过刚才一番话,让他感觉那个熟悉的陈菲菲一直就在他身边,别人的意识想要操控她,难度着实不小。

  “我真不希望你把陈忠海救出来!”临出门的时候,耿长乐说了这么一句话,陈菲菲知道他的意思,其实自己也一样不愿意他当汉奸,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许父亲有他自己的难言苦衷,此时她倒是开始尝试着理解父亲的各种艰难了,不再像以前一样,总是站在道德的高点对别人横加批判。

  千叶从厕所出来,发现堂屋里已经空了,问默默收拾桌子的老长工,才知道他们已经动身离开,她倒一点不着急,依然保持着举手投足那种腔调,只是偶尔抬头看着天空,幽然一笑,神秘莫测,不知道她在笑谁,也猜不透她心里在想什么。

    
  第十六章 阴婚(上) '本章字数:2524 最新更新时间:2014…07…24 09:00:00。0'
  话说魏广生所在驻地旁边有个村子,叫田王庄,村里的人不是姓田就是姓王,田王庄里有个叫王二孬的,是村里有名的懒汉,三十多岁了光棍一条,住的破房子四处漏风,可他依然成天游手好闲,宁肯挨家蹭饭吃,也不愿意下地干活儿。

  田王庄作为八路军的堡垒村,村里风气一直很好,唯有这个王二孬,让村支书老王头伤透了脑筋,他似乎天生泼皮的相貌,混混儿的骨子,懒汉的习性,在八路进村之前,就好赌好喝酒,后来八路军进驻田王庄,在全村强行杜绝了这些恶习,也把他叫来进行了批评教育,不过没什么效果,现在开春的时节,全村老少都下地开始春耕了,可王二孬就看不上这种事,村里没人和他胡扯,他就出村到处溜达,整天净琢磨着在哪儿捡块金子就能发笔横财。

  这天他照例跑出去瞎转,没有目的,就是不想干活,要是他此时赖在家里的话,老王头就得在他耳边不停唠叨。

  恰巧这次他转悠到了陈忠海夜遇野狗群的地方,这里本来也是块荒地,夏天长些蒿草之类,到了冬天则一派萧条,地上铺满了黄褐色的枯枝残藤,远远地他看到个把野狗跑来跑去,尽管知道现在的野狗开始吃人了,他倒没把这当回事,总觉得光天化日之下,畜生没这个胆子。

  更凑巧的是,王二孬走了没两步,也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他跌了个踉跄,回过头来骂骂咧咧,一看脚底下有个砖红色的陶俑,做得倒像个人形,但是那张似笑非笑的脸让人一看就觉得不舒服,这陶俑也看不出个男女,不过他一看这东西半埋在黄土里,身上的颜色斑驳残缺的样子,反而高兴起来。

  这王二孬以前也见过别人大半夜的偷着刨人祖坟,很是从里面鼓捣出来不少东西,据说都是有年头的老物,特值钱,他记得那些值钱的老物里,就有和脚底下这大泥人很相像的东西,后来城里还来过一个日本贩子,专门出钱收这东西,他说这叫“古董”,要是能遇上个全须全尾的,在他那里能换上好几块现大洋。

  眼下王二孬看着这陶俑砰然心动,心想这大泥人就是贩子所说的“古董”吧,这哪是什么泥人,分明是埋在土里的大洋,这么一琢磨,他脑子就开始发热了,忙不迭挖开周围的土,费力地把陶俑给弄出来,掂量下分量,感觉还真沉。

  说来也奇怪,刚才他在野地里转悠的时候,不时看到一两条野狗,可现在他挖出陶俑后,就发现野狗的数量突然多出来不少,它们不远不近地围着自己打转,也不过来,不知道想干什么。

  王二孬心里有点害怕了,因为天本来就阴沉,又快要黑了,他可没有大晚上在野地逗狗的胆子,就想趁着天还没黑透,背着大泥人往家里走。

  懒汉容易累,就算偷东西也要捡离家近的偷,王二孬背着陶俑走了没几步,就心慌气喘腿发软,不禁感叹这年月想发点财还真难,刚想放下陶俑喘口气,偷偷回头一看,不禁又吓出一身冷汗。

  只见一大群野狗竟然悄无声息地跟着他走了一里多地,他要是不回头看,根本就不知道,野狗们距离他大约三四丈远的距离,离得这么近,他却一点动静都没听到,他一停下,野狗们也都停住脚步,一动不动地望着他。

  这下他心里真发毛了,再也不敢想什么休息的事儿,背着陶俑一口气跑回了村子,他家住在村口,一路上没遇到任何人,到家后,他第一件事就是把大门死死杠住,然后窗户上捅个小洞,偷窥起外面的动静。

  天没黑透前,野狗是不会贸然进村的,他心里也清楚这一点,但没弄明白这些野狗为什么要跟着自己,他是不知道前两天晚上这里发生过一场激战,这陶俑上洒满了狗血,野狗们早把它当成了死去同类的墓碑,现在墓碑被他王二孬背走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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