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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之只为遇见你 心凌-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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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想在该用什么样的办法攀上她,机会就来了。
“真巧啊,我是来找草药,路过这里的,明天就要走了。”
“这么急?你来找什么草药,兴许我可以帮你的忙。”沐浚邑道。
“不用了,我要找的药药铺里是不会有的,只有自己去找了。”她婉言拒绝着。要是药铺里有的话,她也不用那么风尘仆仆的从北方赶到南方来了,也不用跟瑾分别了。
“还有药铺里都没有的,那一定很珍奇咯?”两个并肩着走着。
“也不是很珍奇,只是大家都不把它当回事而已。”往往一些小东西,人们会忽律他的价值,却不知其中的奥妙。
小美一口口咬着手中的糖葫芦,“沐王爷,你要吃吗?”将另一手没咬过糖葫芦微递出了几毫米,小美笑着问道。
看着它一脸不舍,却故做大方的样子,沐浚邑就忍不住有想笑的冲动,这样的她还真是可爱的紧。“我不喜欢吃糖葫芦,你吃吧。”
“那我不客气了。”小美赶紧收回手,用力的咬了一口,就怕对方会反悔似的。
看着她小孩子的举动,是那么的吸引着他,叫他如何能忘记她?
“你这里也有朋友呀?”小美无话找话的聊着,是在受不了他看自己的眼神,有点……暧昧,像是看爱人的眼神,害她浑身都不自在着。
“是我以前习武的师弟,神兵山庄的庄主上官浩洁。”沐浚邑收回视线道。
神兵山庄?是古龙小说里的那个神兵山庄吗,可是人家的庄主是姓楚,不姓上官呀?“神兵山庄是铸兵刃的吗?”
“是的,神兵山庄铸的兵刃都是上品,都是经过千锤百炼,每件兵器的诞生最少都在一个月以上的,而且件件都是削铁如泥的宝物。”最重要的是,每把兵器的价格都可以说的天价,因为是好东西,所以即使价格不菲,还是供不应求。
“这么神奇,这世上还真有削铁如泥的刀剑吗?”以前在电视经常看到用刀削断铁的镜头,但那都是特技,真的还亲眼所见的,还真的一次都没看见过。
“要是有兴趣,可以跟我去神兵山庄,我可以亲自示范给你看。”看着她充满兴趣的目光,他顺水推舟道。
“好啊,不会打扰到人家吧?”这么冒昧的上门,还真是怪不好意思的。
“放心,浩洁人很开朗,要是知道你是谁,肯定会非常欢迎你的。”他们几个同门的哪个还不知道沐瑾栽在了一个花魁手中,对这个能让沐瑾那块冰山溶化的女人,大家都是好奇的紧呢。“对了,叫上皇兄一起去吧?”
“你哥他没跟我一起来,他回宫了。”小美解释道。
皇兄居然没跟来,她又说要去找药,这其中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太怪异了?
“我现在该叫你皇嫂了吧!”沐浚邑有些悲凉的笑道。
一个月前就是听到了皇兄要封她做后,所以他离开坜城已经很久了,宫里之后发生的事都不清楚,他只知道,根据推算,他们已经大婚了。
小美脸红的低下头,第一次被人叫大嫂的感觉还真不是盖的。“我还没有跟他结婚呢!”
“结婚?”这是什么?
唔,忘了古人结婚是叫成亲的,失策。“我是说,我还没有跟他成亲。”
听到这个消息,沐浚邑心顿时活了回来,感觉到希望还是存在的。“你真的还没跟皇兄成亲?”他小心的确认着,就怕刚才是自己的错觉。
“就是发生了小小的以外,所以还没有。”早知道自己还是会嫁给他,当初就不离开了,现在都是一国之后了。
难道他们的缘分还没尽,连老天爷都在帮他吗,沐浚邑说不出的兴奋着。以前他已错过了一次机会,这次说什么也要把握机会,重赢她的芳心。
“不如搬来神兵山庄住一晚,一个女孩家住在客栈里总是不安全。”沐浚邑道。
“不好吧,我跟人家又不熟,还是住客栈好了,反正有政纯在,也没什么好怕的。”住在别人家里总是会很尴尬,她不喜欢那种感觉。
“随你吧,先跟我去神兵山庄瞧瞧,住不住你再决定吧。”他温柔的笑着。
看着眼前雄伟的建筑物,那个气派真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门口的两只石头大狮子都比别人家的要大上许多,大门也是,一看就是很有钱的样子,这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神兵山庄。
走进庄内,里面又是另一副面貌,绿树成阴,很安详的样子,看的出来,建这山庄的主人很喜欢树,整个设计就像一座花园,感觉像是回到了大自然中。
要是在这里住上一辈子,真是人间最美好不过的事情。小美无比羡慕着,要是自己也有这么好的一个山庄,真是晚上睡觉都要偷笑了。要是自己有武工多好呀,行走江湖,打败天下无敌手,再创他个门派就叫美女派,里面都是女人,多威风呀!(作者:小美同志,麻烦请你认真点,现在还不是做梦的时候,好好演你的角色,不然一脚踹飞你。小美:知道拉,做一下白日梦都不行嘛,作者真是抠毛。极度不满中)
“浚邑,怎么才出去了一会,就带回了个天仙美人,走桃花运了。”一个身穿绿衣的俊美公子从屋内迎了出来,暧昧的看着双双进来的两个人。
“上官浩洁,你少说两句,没人把你当哑巴卖了。”沐浚邑睨了好友一眼。
原来眼前的这位就是神兵山庄的庄主,长的挺帅的嘛,雕刻般的俊美五官,有点西方人的味道,眼角有几丝细小的皱纹,看的出他也是一个很爱笑的。
“你好,我是钱小美,很高兴能够认识你,上官公子。”小美主动自我介绍着,恋上是和悦的笑。
“小美?岂止是小美,应该是很美才对吧。”上官浩洁呵呵的笑道。真是很特别的女子,连介绍自己的方式都是那么特别,有趣。
“上官公子夸奖了。”小美不紧不徐的道,在见到这位神兵山庄的主人时,原先的紧张都消失了,换来的是轻松。
他会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虽然是一庄之主,却一点架子都没有,给她的感觉就像是朋友一样。
“既然是浚邑的朋友,那也就是我的朋友,以后也叫我浩洁好了。”上官浩洁暧昧的笑着,就知道是误会了两人的关系。
“恩。”她含笑的点头,眼角突然瞥见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一双嫉妒的眼神在盯着她。
咦,自己不过才来山庄,不会那么快就被人家讨厌吧?小美好奇的转头看向大树,满是疑惑看着树后奴仆装扮的男人。
男子在注意到她的注视后,慌忙的的消失在树后。
“小美,你在看什么?”沐浚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就看到一个匆忙离去的背影。是“他”,走的那么急,像在逃荒似的。
上官浩洁也看到那抹背影,目送着那人的离开,嘴角忍不住的上扬。
☆、第四十四章 神兵山庄
在客厅里坐定,不一会仆人就奉上了茶水。小美好奇的看着这个送茶水来的家仆,这不就是刚才躲在树后面头看的人吗?
“小美姑娘,这位我是我的贴身小厮,叫凌云。凌云,今晚小美姑娘要住在庄里,你去准备一个上房起来,让小美姑娘住的舒服一点,知道吗?”上官浩洁吩咐道。
“浩洁,我已在客栈里定好了房间,实在不便打搅。”小美婉言拒绝着。
“你一个姑娘家,住在客栈里我会不放心的,还是住在庄里,也好方便照顾。”上官浩洁对着小美道,眼神却看着自己的小厮。
“是,庄主。我这就去准备。”名叫凌云的小厮始终低着头,看不清他的脸,也不知道他此刻的表情。
“准备好了就过来,待会带小美姑娘四处走走。”上官浩洁补充道,看着自己贴身小厮的眼神有些特别。
“是,庄主还有其他吩咐吗?”凌云恭敬的问着,但摆在两侧的手紧紧抓着身侧的衣服,抓的手都在泛白,似在克制着心里的某种冲动。
“下去吧。”直到凌云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他才收回目光,看想已是满肚好奇的小美,“这是上好的龙井茶,用泉水泡的,口感很不错,小美姑娘尝尝。”
龙井?这不是浙江的特产的茶叶,难道在这个时空也有浙江吗?小美端起茶,果然很清香,喝了一口,味道很香醇,还有甘甜。虽然自己并不怎么喝茶,但也知道这是难得好茶。“真是好茶,不知道是产自哪里?”
上官浩洁刚要开口,沐浚邑抢先道:“龙井是这里的独产茶叶,一年也不过采摘250斗左右,很是稀少。而且这种茶叶还必须配上这里的山泉,才能喝出那个味来,用普通的井水泡制是泡不出这么清醇甘甜的味道的。”
怎么跟浙江杭州西湖边的龙井一样,连泡茶的方法都是一样,如果不是知道生活在一个没有在历史上看见过的国家,她都要以为这里是杭州了。
“请问这里有没有一个叫金华府的地方,那里的火腿很出名的。”小美期待的问道。
“火腿?那是什么东西?”沐浚邑跟上官浩洁都是一脸的莫宰羊。难道还有人的腿会着火不成?
“你们连火腿都不知道!?那你们自然也不知道有金华府这个地方咯?”小美有些失望的垂下肩。
自己没穿越前就是来自金华的,真的好可惜哦,要是这里有自己的家乡该有多好呀,也好去瞧一下自己生长的地方以前是什么模样的!
“你是来自金华府的?”其实不用问,看她的表情也知道那个“金华府”一定跟她有些渊源,不然她的表情不会那么期待。
“算是吧。”不过就是来自未来的金华的。
“据我所知,临沧管辖的范围内没有一个叫金华府的地方。其他的地方,我也走了不少的地方,但这金华府还真没听说过。”上官浩洁道。
“小美,你说的那个火腿是什么东西呀?独门武功吗?”沐浚邑好奇着。
听到他的问题,她差点没有喷笑出来,脑子突然出现一个画面,一只猪腿在练武,真是超劲爆。努力憋住不断上涌的笑意,脸痛苦的扭曲着,肩膀颤抖着,天知道她忍的有多痛苦。
“怎么了,不舒服吗?”沐浚邑看到她突然一脸痛苦的样子,还以为她哪里不舒服,紧张的问道。
“没事,厕所在哪?”她快忍不住了。
“厕所?”这又是什么?
“茅房呀。”能耐,能耐。
“出门左拐,顺着路一直走就会看到一可很大的树,那里就是了。”
“谢谢。”道完谢,小美飞快的冲了出去,留下两个不知所措的男人互对眼。
钻进茅房里,小美再也忍不住,噗的一声,抱着自己的肚子笑的眼泪都流了下来。火腿是武功,真是她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
夕阳西斜,晚霞照的天空一片血红,很是漂亮。
走在神兵山庄的花园里,小美一直在观察着这个叫凌云的小厮,看“他”生的皮肤细嫩,五官柔美,身材纤细,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男的。如果自己的眼睛没出毛病的话,她百分百肯定这个小厮一定是女扮男装的。
“你叫凌云,是吧?”她今天就要揭穿“他”的身份不可,嘿嘿。
“是的,姑娘。”凌云恭敬却散发着敌意的回道。
“你很讨厌我吗?”从自己进神兵山庄的那刻起,她就发现“他”对自己充满着敌意,但她有实在不知道自己是何处得罪了“他”。
凌云身体一僵,随即有恢复镇定道:“姑娘多虑了,奴才哪敢对姑娘有意见呢?”
嘴硬,说话都那么呛,还说对自己没意见,鬼才信呢!
“凌云姑娘,你是不是怕我跟你抢什么东西,比如说,沐浚邑,或者是上官浩洁。”小美试探的问着,就见原本低着头的“他”突然抬起头看着她,眼睛瞪的老大,似乎很惊讶自己的身份被揭穿了,随即又低下了头。
“姑娘,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奴才听不懂?”垂着头,手不安的扭动着衣服。
看着“他”的反应,就知道自己想的果然没错,着个凌云果真是个女人。只是,她为什么要女扮男装,到这里来当小厮呢?小美充满了好奇。
“不用不好意思,我叫钱小美,跟你做个朋友可以吗?”小美伸出友善的手,微笑着。
凌云愣愣的看着伸在自己面前的手,不知所措的望着小美,心里好奇着,她干嘛对自己伸手?
见她一脸的彷徨,小美才意识到,古人哪知道什么握手礼呀?马上收回手,对着她深深一鞠躬,灿烂的笑着。
“姑娘,我……”客人对自己行如此大的礼,凌云慌张的不知该怎么办。
“叫我小美就好了,凌云。”甜甜的笑着。
看着她如此的热情,凌云为自己之前的敌意,小心眼忏悔着。眼前的她不仅人长的跟仙女下凡似的,脾气还那么的温顺,他会喜欢上她也是应该的。要是自己也是个男人,一定也会喜欢她的,还有什么好难过的。
“小美姑娘,你是我们庄主的表妹吗?”凌云好奇着,跟随庄主已有些日子了,没听说过庄主有什么远方表妹来着。
“怎么可能,我是路过此地,刚好遇上了熟人,就是沐浚邑,他带我来的。”看她的样子,似乎很紧张那个上官浩洁,而那个上官浩洁看她的眼神很奇怪,她的直觉告诉她,他们之间一定有什么事?
“原来你认识沐王爷呀,那你也是从坜城来的。”
“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我以后都会住在那里了。”想到坜城就想到了沐瑾,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好想念他哦。
“那你一定知道天皇爱上了一个青楼花魁,听说还被封为皇后了,这是真的吗?”凌云兴奋的问道,看的出来,她很羡慕他们的爱情。
“你很羡慕那个花魁吗?”
“恩,是有点。能被人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不是吗?”像她,想爱却不能爱,每天都是痛苦的煎熬。
“你怎么知道那个花魁很幸福,侯门深似海,皇宫是那么好待的地方吗,后宫佳丽三千,天皇就只有一个,谁能保证那个花魁不会被冷落了。”站在一株开的旺盛的牡丹前,执起一朵花放到鼻尖闻了闻,花开的再好也会凋谢,宫中的女子都好比这花,开是旺盛人人爱,等到谢了,人们都在期盼着来年能欣赏到更美的花,还有谁去怀念过去的美好。
不知道沐瑾以后会不会像其他君王一样,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如果哪天他也对自己厌烦了,她绝对不会再待在有他出现的地方,一定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是。”凌云赞同的点点头。
“对了,你怎么会女扮男装当起小厮来的?”放下花,转头问道。
凌云的眼神突然变的很痛苦,很无奈,似藏着什么?该告诉她吗?可自己跟她不过才刚认识,谁知道她会不会是他派来的,虽然她不是很相信。
“我只是为了好玩而已。”凌云眼神闪躲着回道。
是吗?小美对她的回答打着问号,真是为了好玩而已,可她的表情却不是这么说的,看来她跟上官浩洁之间肯定有什么秘密。
既然人家不原说,她也没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道理,反正跟她交上了朋友,谜底迟早会解开的。
如果不是时间紧迫,她还真想在这里多住几天,因为她对他们之间微妙的事情充满着浓厚的兴趣,有探知的欲望。
☆、第四十五章 还魂草
前一日还艳阳高照,第二天一起床,就见外面乌云密布下起了瓢泼大雨。用够早膳后,雨也停了,天还是阴着。
“浩洁,凌云,我先走了,有机会我们再相见。”站在神兵山庄的大门口,一行人做着临行的辞别。
“小美,这外面下着那么大的雨,你就不能再留一天吗?”凌云不舍分别。想到昨晚两人谈的盛欢,只从爹爹走后,自己都好久没有笑的那么开心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能谈心的好朋友,现在又要分别了,真的有点不舍。
“我要找的药就是雨后才会有,如果不是要赶着救那些村民的病,我还真想再住上几日呢。要是你想我了,或被人欺负了就到坜城来找我,只要跟沐王爷说一声,他会带你来见我的。”她并没有将自己就是那位花魁的身份告诉她,也没有探讨她的身份,两人是以真心交朋友。
“恩,好的。你也要常来看我呀。”
另一边,上官浩洁奸笑的看着沐浚邑,“前几日你不是还说不想回去吗,怎么见到了人家的小美姑娘,又急着要走了。”
“我出来已经够久了,想回去自然就回去了,跟她不过是刚好顺路。”想套他的话,门都没有。
“顺路,那你这路还真的挺顺的,顺便当个护花使者。”明明喜欢人家还嘴硬着。
“你管的也太多了吧,有这个时间跟我犟嘴,还不如去搞定你的那个她,要是再这么误会下去,小心哪天真的命送在人家手上。”真搞不懂好友的脑袋里想的是什么,有误会却不解,任人家那么误会下去把他当仇人,还说好玩。
“我命硬,想死阎王还不想收我呢。”这其中的乐趣,外人怎么能明白。
“沐王爷,可以走了吗?”小美问。
“出发吧。”
于是,不会骑马的小美跟沐浚邑一匹马,贾政纯一匹,三人骑上马,赶在太阳出来之前赶到郊外,寻找还魂草。
郊外田野间,下过雨的泥地土变的很泥泞,而且还有不少小水坑,一个不注意就肯能溅的一身的泥。小美仔细的寻找着地面,就漏过了还魂草可能出现的地方,布鞋已被雨水浸湿还粘的都是泥。
这古代的布鞋穿着是很舒服,不过遇到有水的地方就不行了,防水效果几乎是零。鞋子湿了,脚一定泡的都起皮了,感觉挺不舒服的。
“小美,我们都找了那么久,先休息一下吧,别累着了。”沐浚邑劝道。这都过了吃午膳的时间了,三个人却连一滴水都没喝。
“不用。”小美依旧看着地面,头也不抬的道。
怎么会没有呢?看四周的土质,应该会有还魂草的出现才是呀?不死心的继续找着,就不信找不出来。
“那总要吃点东西吧,早膳你只喝了那么点粥,都过了三四个时辰了,肚子也该饿了吧?”
“我不饿,你们吃吧。”没找到东西,她哪还有心思吃东西。
沐浚邑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认真的样子,没想到她一认真起来是那么忘神,什么都不顾。
“贾卫士,你先吃吧。”沐浚邑道。
“王爷,那您跟娘娘?”
“我们待会再吃。”目光看向前方的小美。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贾政纯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也顾不了太多的规矩,从马背上取下包袱,一边跟着走,一边吃着。
时间分分秒秒过去,还魂草却一点踪迹都没有,难道说,这里没有还魂草这种植物不成,真是伤脑筋。张家村的村民一定对自己满抱着希望,她怎么好意思让人家失望呢?佛家有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土,更何况是那么多人的命,她怎能见死不救呢?
抬起头打量着四周的环境,看到不远处有一座小山坡,她记得自己小时候就是在山坡上采的还魂草,仿佛看到了希望了般,提起裙子飞快的向山坡走去。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看到长在草堆里的黑色植物,小美激动的差点没流出眼泪来,找到了,终于被她找到了,万岁!
“贾政纯,帮我拿袋子来。”她已动手捡地上的还魂草。(之所以叫捡不叫摘是因为,这种还魂草是一种无根无径的植物,只在下完雨的时候才能看见他们的影子,天气放晴的时候就消失的无影无踪。还魂草的名字也是由此得来,说他们雨后生长的意思。)
“这就是你说的还魂草?”沐浚邑新奇的看着草丛中黑色的东西,有点像老鼠的耳朵,怪恶心的。
“小心,别踩到他们,这东西很嫩,很容易糊的。”小美将还魂草小心的放到贾政纯递来的袋子中。
“娘娘,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宫了?”贾政纯也蹲下身,帮忙捡。天皇对娘娘的感情那么好,分别的时候是那么的不舍,在宫里一定等的很急了吧?
“等把这些还魂草送到张家村,告诉他们服用的方法就回去了。”
这种草就是这样,有的地方就很多,没有的地方就一点都没有,一下子的工夫就捡了满满一袋。可“转身龙”这种病是经脉的病,村里又有那么多人患上,这么一点怕是不够,除非有内功帮他们疗病,加速药性。
“你们两个会内功吗?”
“练武之人都会一点。怎么了?”沐浚邑道。武功越好,内功也越强。
“那就是会喽。”可两个人也不够呀,要是段兄跟小敏在那就好了,最起码多了一倍的力量。
小美起身看向沐浚邑跟贾政纯,“我想麻烦你们一件事。”
“什么事?”
“娘娘有事只管吩咐,属下万死不啻。”
“我想请你们在我给张家村的村民喂完药后,你们能用自己的内功帮忙加速药性,可以吗?”如果被拒绝,她也不会怪他们小气。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以前看了那么多的江湖电视剧,自然也知道练武之人,内力对他们有多重要,少了内力,他们的身体也会跟着变虚弱。但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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