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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利亚传说-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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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种就是丝罗娜手上的昂贵“火媒”,贵族皇亲都喜欢的火具。它起初是堪地亚那宫廷炼金师们的得意杰作,用白薯蔓泡浓,不拆开地反复捶泡,最后晒干,按比例加上硝石、硫磺、松香及樟脑末,拧成绳状塞在竹木管里里,燃之无火,却一幌即亮。
  堪国军抵抗帕卡帕王时,时值秋季,却保持从奥玛森南部走私大量樟脑(地方特产)----它可以防虫、解热和做家具,但显然不是堪国的用途。敏感的探子仔细调查,最终把这种军事秘方窃到手。
  不管怎么说,公主在没有人督促下居然主动包揽不少杂碎活计,让卫士大吃一惊,仿佛十几年来一直需要别人照顾的孩子,若干月后重逢的时候,突然变成了大人。
  看着只穿着简陋毛背心和粗麻衣裳的少女,生完了火,便开始忙前忙后,张罗着烧水与煮玉米、土豆,还吩咐他去把盐跟肉干取来,迪墨提奥开始觉得这个世界是不是要颠倒了。
  他很不习惯地抢过丝罗娜正在摆弄的锅子,却被后者夺了回去。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是换个角度想,我不是也服侍过马吗?作为人类,为同伴分担点工作再自然不过。”
  “……”太、太对了,金发青年愕然三秒,然后跑到熟悉的帐篷钻了进去。
  “起来!”他踢着依欧迪斯结实的屁股,这家伙居然连睡觉都跟罗巴克有仇,把明显是别人的被子也扯到自己身上。
  “干嘛?”依欧迪斯还算没烂醉,揉揉眼屎,很快看清形势。
  “起来干活。”
  “虐待啊,没喝酒的家伙精力就是充沛……”然后他立即闭了嘴,爬起身,“好吧,我醒了,把你的剑收回去。”
  然后,年青的冒险家也看到同样精力充沛的少女蹲在三脚架前,专心地透过管子吹炉火。发现又有人醒来,丝罗娜扬起不逊色于晨光的笑容,向他招呼道:“早啊,依迪!”
  “早……”
  “我去看看马,你自己找活干。”迪墨提奥简洁有力地命令着,依欧迪斯忙不迭地点头。
  --------作者也不是永动机,看过的朋友要留言加把油才行

29 走路的佣金
更新时间2007…12…20 8:32:00  字数:3870

 佣兵们不可能放纵在外野营,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团。食物张罗好后,依欧迪斯便拿着喷香的肉干挨着帐篷去撵人起床了。
  罗巴克借说自己酩酊大醉想赖床,但依纱的狗没有给他更多机会。
  早饭过后,人们准备拔营而回,没干多久,天空浠浠沥沥下起细细的春雨。
  经验丰富的冒险家们判断雨很快会停止,干脆各自钻回帐篷里聊天打发时间。
  丝罗娜给迪墨提奥打个眼色,青年点点头,把鹰狼二人组一起召至帐内。朵娃讨厌下雨,也钻了进来。毡帐内,四人一鸟拥挤无比,天窗也关了避雨,只好把帐帘掀开通风透光。
  鹰爪子很怕被平台磨损,此时太挤,她站在双黑青年的左臂上,正好与疾狼四目相投。
  依欧迪斯对老朋友的鸟儿换了灵魂早有所闻,想起昨晚笑话便乐不可支,开始盯着朵娃笑个不停。
  作为真正“鸟人”,朵娃跳到取笑者的头巾上。男人吓得僵立不动,接着感到头上发生了某些异样。
  “罗巴克,你确定她是‘女人’?”依欧迪斯慌张地把沾了鹰白的头巾丢出帐外。(*注)
  “她不是‘人’,”罗巴克波澜不惊地解释道,“是鸟。”
  迪墨提奥眼角轻掠,也是声色不动地赞道:“你的鸟很健康。”
  “这还用说,”鹰主不知死活地转头对朵娃说,“我告诉你哦,不要随便浪费,暗影以前会把这些小东西堆在一起引蜣螂吃,看起来十分美味的样子。”
  “去死,我不是秃鹰!”
  朵娃鸟躯气抖,丝罗娜接过皮套安在自己胳膊上,笑着招呼她站过来。
  趁着下雨,迪墨提奥把两名前佣兵招来,是希望一起商量下步的行动计划。
  “虽然我不能肯定我们几个能否突破奥玛森境内对公主的封锁线,可是起码不必担心忠诚心问题,”依欧迪斯沉吟一会,低声说着自己的意见,“来时有听说收买公主性命的高额悬红,如果我们出不起更具诱惑的价码,难保有人反水。要请佣兵出手,还是到黄昏团里交涉安全,至少,公主身份可以跟团长说,不管是否成功,他的人品决不会出卖我们。其次,他也能准确地知道应该收多少任务费,以及派什么人来执行这个护送任务----但是,我觉得,这任务应该谈不成。”
  他看看迪墨提奥,用眼神问是否继续把一些路上道听途说的消息也告诉公主。后者颌首表示可以。
  “因为离开胜国王宫后,我们无法共享希亚王子的情报资源,所以一切消息都零碎而不完整。公主的缉捕令一直没有解除,盗贼工会里的刺客透露,有两方面甚至出了高达三千金币的价码买公主人头。比起刚开始时,这个价码变低了,那是因为迪卡图亲王及胜基伦王子两方面发出的护送任务同时被取消的缘故。”
  “取消更好,刚开始的时候,连我都动心了……贫民一个月三口之家才花一个金币的生活费,三千金币的概念……如果在投宿时让人知道这种事,难保不会整条村的人一起商量怎么把殿下您绞死。”罗巴克阴惨惨地怪笑道。
  丝罗娜打个冷战,钱迷罗巴克居然没有先动手,真是奇迹。
  迪墨提奥补充:“胜国与堪国还没有正式开战,米兹拉齐德王打算避开血偿,用血酬高价赎回罗亚诺尼的命。在价码未定前,他们着急盘算着库里的金币。这也是希亚王子不能再出更多钱的原因。而迪卡图亲王那边,可能性很多,不知道他具体因为什么。”
  丝罗娜脸上浮起几朵凝云。她对这些有所了解。血偿是以命换命,血酬则是赎命钱,诚如奥玛森历史上某大贵族失手打死胜国某大贵族及护卫,还赔了一个小城镇两年的收益,今天死者是一国亲王,没有提供免责的证据前,堪国人肯定不是傻瓜----如果换成是前几年奥玛森的亲王同样遭遇,索赔的金额肯定能令小国王倾家荡产。
  万一赎回人质后又被宣战,没钱一方也要吃哑巴亏,除非柏斯或者奥玛森出手相助。
  “开战的话,罗尼便凶多吉少了……”丝罗娜担心地攥紧拳头。
  “这个得看他运气了。如果那位烈火公主能起到关键作用的话……何况堪国也无法正式交待罗亚诺尼为何出现在他们手上,所以事情还有回旋的余地。”
  “依纱说已经有国家使者跟黄昏团接触,要是他们打算投入战斗,黄昏团没多少精英能派过来。你们的资金应该适合简而少的精英,而并非一大堆肉脚吧?”罗巴克的分析也很在理。
  “不是还有一个王子么?为什么不去找他要钱?”朵娃不解地问。
  由于只有他一个人能听见鸟说人话,众人便看到双黑青年突然唱起独角戏:“好主意!真的没办法就把银发的家伙揪来勒索赎金!”
  依欧迪斯与他甚有默契:“我们以牙还牙,叫娜娜把他钓来,趁落单把他绑走!”
  “不给就把他扔给希亚王子!”
  丝罗娜哭笑不得,习惯性地把视线转向金发青年,却发现他的神情比这两位还认真。
  不会真的在考虑计划可行性吧?小公主有不详预感。
  忽然,迪墨得奥拱身走出帘外,视线远投,鹰觑鹘望:“喂,来看。”
  依欧迪斯动作只比他慢一点,罗巴克最后挨过去,丝罗娜在帐内听到一声口哨:“哟,看那是什么?”
  “金币来了,”迪墨提奥故意告诉帐内的公主殿下,“而且没有侍卫。”
  “机遇之神今天显示仁慈了?”罗巴克戏谑地笑着。
  丝罗娜没有怀疑的时间。马蹄得得,帐外来人到达。
  再熟悉不过的朗音响起:“我要向汀娜姑娘呈送一份邀请函。”
  小雨仍旧簌簌,帐外青年弃骑走至帘前,一身黄色雨蓬,呈现斜纹的料子柔软发亮,贴服地展现来者的长身玉立。雨珠沾身便纷纷自然滑落,无一内浸,他就这样静立帐外,却没有被水浸润,比其它人更显干爽自然。
  看到少女冒出小脑袋、睁着讶异的眼睛盯着自己,送信者才甩下帽子,亮出一头银发,展露真实身份。
  其实他胯下那匹赤色枣泥,早让人从远处认定他了。
  柏斯特产的金羽缎?丝罗娜眼尖,识出爱拽男人身上的衣物。
  有些贵族喜欢在雨天穿鲜艳无比的雨具,就像无比骄傲地对别人说:看,即使是在容易弄到一身脏的天气,我们也不在乎----而且,事实上污点也没那么容易找上我们。
  平民挡雨大多数穿油葵或莎草刷桐油制成的蓑衣;大贵族与皇族夏天穿琥珀色的黄油绢,冬天穿兽毡(如貂狐裘),可是也有更高级的,那就是羽纱或羽缎(夏冬分季穿)。
  德丝莉尔皇后传给长公主其中一件有趣的遗物,便是红羽缎,以百鸟鹬毛为织、猩猩木花为染,防风御雨,价值数百金,丝罗娜看着也很喜欢,琅吉士四世曾经说过,待她出嫁,就帮她找一件更漂亮的。
  眼下,银翼身上的雨篷除了是用大沙棘果染出的金黄色外,款式与红羽缎一模一样。不过因为游历过梭罗神树岛的奇观,小公主种下了新印象:南柏斯别的不多,鸟毛倒是不缺。
  观察了眼前形势,王子判断他大概不会被邀请入帐,而其它帐篷也陆续冒出陌生的人影,深觉不便久留,于是压至低声迅速地对丝罗娜说道:“博达奇储君殿下敬邀丝罗娜公主殿下共进晚餐,托我送上邀请函。如蒙应许,我会亲自驱车到您的下榻处接迎。”
  丝罗娜接过火漆封口的羊皮卷,里面是几行精致的奥玛森语烫金字:
  ***
  柏斯王国储君博达奇王子(简单的自称)
  在别斯达拉达城城主蒙塔莎府下设私人晚餐会
  恭候
  奥玛森帝国丝罗娜公主殿下(简单的她称)
  欢迎携眷
  注:餐后有城主庄园特产美酒欣赏(晚餐后的聊天会)
  <;储君个人徽章、城主徽章>;
  ***
  请柬被三个男人传看,只有迪墨提奥能嗅出它透露着什么信息。
  以名姓齐全的方式称呼对方,被认为是贫民阶层才喜欢的习惯,所以贵族当然不能一样。对某些姓氏特别的贵族,例如皇室成员,他们的姓氏被理解成是“理所当然的,无须提醒的存在”,因而,以名相称还带着点区别身份的作用。
  如果是宫廷专用礼仪司,想完全以最正确的语法称呼丝罗娜,全称应该是“大神巴鲁巴赐予之伟大奥玛森帝国二公主丝罗娜公主殿下”,所以除了正式官函或求婚信,几乎没人会这样用(历史上不乏礼仪司悲惨地拼错过这种长称号)。现在这张请柬,采取最宽松的格式,中等正式程度的用辞,就如贵族朋友间邀请对方共进晚餐一般平常。标明的“私人”,即代表只有邀请方与被邀请者出席。
  倒是“携眷”耐人寻味。丝罗娜公主哪来的“眷”?因此迪墨提奥觉察到这也许是隐晦地表达某种商谈诚意:只想正式地见面谈心,想带谁来就带谁来,没有让被邀请人孤身犯险的意思。
  丝罗娜检视请柬,与迪墨提奥对望几秒:终于来了。
  迪墨提奥剑眉轻蹙:比想象中来得早。
  “虽然当信使不该多舌,但王兄的意思……”银发信使插话进来,“请允许我个人稍作解释,他将有重要消息渴望跟公主殿下分享,请勿担心我们会对您有不轨企谋。而且,我也会陪席。”
  看到金发男人目光有变,他赶紧补充:“至少我个人会以斯诺维娜的名义担保殿下的安全,骑兵大人,您别多心。”
  反正到时候你也会去的吧----银发下的琥珀眼睛闪烁着洞悉人心的光芒。
  骑兵大人冷哼一声。
  公主眨眨眼,有了决定。
  她用力抿一下唇,向等待着回音的人答复:“请转告储君殿下,丝罗娜将准时赴约。”
  “请问我可以在哪里接迎?”
  “我并不希望惊动太多人,”丝罗娜保持轻声说,“我会以汀娜身份亲自前往城主府,你们别拒之门外就好。”
  “随时恭候。”
  ---
  注:1、鹰白,即鹰屎,可用来判断鹰的健康
  2、蜣螂=屎壳郎
  3、秃鹰会吃粪便来维持脸部美丽的黄色以吸引异性

30 储君之邀
更新时间2007…12…24 7:44:00  字数:4153

 糖城城主府邸所有屋檐下都有挂防风灯。黄昏后,换岗的士兵把灯笼点亮,幽静的光令这栋古朴的灰石建筑在夜幕里仍然隐隐透发独特魅力。
  奥玛森皇室有些审美观经过国际交流,逐渐传到国外,例如,“不要着急向别人展示你的脸”,放到衣着上说,即提倡平日的衣饰要雅正,不要繁琐媚俗,引人注目;放到建筑学上说,有格调的贵族,房子别像暴发户那样俗不可耐,又或者在原本很好的房子上故意装点一个花枝招展的大门,画蛇添足。
  女城主蒙塔莎的宅第符合标准,无华的灰墙,肃穆的大门,仅仅以窗户上的格子数显示户主地位的高贵(琉璃窗格子的数量与建筑品味成正比),甚至没把徽章印在门口----哦,不对,是看客里有人不知道内情罢了。嫁到堪国的女贵族跟嫁到奥玛森的差不多,宗教压力会迫使她们脱离原籍,改夫姓换信仰,家族徽章自然也要换成夫家的。问题是女城主有奇特的经历,她没有离婚,却仍然享受着娘家男子的待遇----不包括柏斯王家徽章使用权。
  由于她也不肯使用夫家徽章,一气之下,她干脆什么都不要,自己设计一面没有进入徽章院登记的“树糖徽章”:黑色的底子上,剑与盾在中央,五片金灿灿的树糖叶扇型分布压于其上。
  徽章虽然不能公然地刻在这栋以王家经费修盖的建筑物上,但用它改造的“树糖旗”每天在城府及城墙上招摇生风,下面镌刻的铭文“我即意志”闪闪生辉,真可谓独树一帜。
  有些性格古板的传统卫道士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自作聪明地为王室寻求解释:反正女城主也没有合法继承人,只要她管理得当,贡金也上缴及时,就风光几十年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不同人有不同见解。有些思想阴暗的青年人,对此看法就是直观地认为不过是“被抓住把柄者”的宽忍而已。
  “看来柏斯储君也想隐瞒他跟公主的见面?”
  依欧迪斯把一碟花生拉到自己面前。
  “前两天还高扬着的王家标旗被撤下,让人以为储君已经离开,当然是为了隐瞒。看来他似乎也怕吃不着竽头反烫了嘴。”
  罗巴克伸手到花生碟子里尽可能深地抓了一把。
  疾狼与黑鹰在官邸边上的高级酒馆包下一桌,饶有兴趣地剥着花生,盯着窗外的景色聊天。这种高级酒馆,只要给钱,店家甚至不介意客人倒在桌子上睡到天明。
  临窗位置视野堪称完美,整个像被萤火虫绕了一圈的官邸纳入眼底,两名看似神态闲散的青年,拿着一份地图看了半晌,便心不在焉地开始八卦。安心是有理由的,丝罗娜在下午把知道的城主府布局口述一遍,然后三个精于此道的男人慢慢绘出一份极为有限的地图。公主只要没有倒霉至极地被人正法,有朵娃这个超级探子在,事情应该不会向太糟的情况发展。
  “真想跟进去看热闹。”
  “你这种平民混进去,说不定就变成了一头站在马群里的驴。”
  “为什么不是驴群里的马呢?”罗巴克不服气了,再怎么说,如果给他一身好衣服,那还是能打扮得人模人样的,“哈,那两个男人……太阳与月亮一起登场,你能想象会发生什么事?”
  “也许是世界大乱……你是比较嘴馋里面的菜谱吧?据说那个主厨是御厨的得意弟子。”
  “菜谱?饶了我……我敢打赌,菜单名字十有八九都以‘树糖’开头。”
  “话说回来,我也有点好奇,两个衣冠堂皇的王子会如何优雅地跟一个粗麻陋布的‘平民’用餐?”
  “两个‘平民’,你忘了那里还有一个男人。”
  “不知道他们的品酒会喝什么?”
  “肯定不是水。”
  *****
  “尊敬的丝罗娜公主殿下,储君殿下已恭候多时。请允许我为您带路。”
  站在府门已久的银发青年,一身普蓝色羊绒对襟袍,袍摆、襟边和袖口的镶条是绞金手工织绣彩边。他彬彬有礼,晶莹的蓝眼里渗满慵雅的笑意,与城主府走廊上的深蓝灰色背景融为一体。
  丝罗娜失神两秒,她想起这家伙在裁缝店里不服气地问她穿蓝色好不好看----从现在看来,确实很好看。
  迪墨提奥进门后腰挺得笔直笔直,向四面延伸他的所有感官,步伐间踏着名为小心翼翼的节奏,生怕什么角落藏着未知的威胁。他第一次来这里,丝罗娜反倒比他从容。
  银翼在金发护卫的关注下,轻扶少女玉手,以标准的优雅姿势从旁引路,把以汀娜身份报到的公主迎入府内。
  迪墨提奥紧盯着公主身边的男人,另有一番郁闷。“银翼”,这个一路上腹诽不断的名字,它所代表的家伙摇身一变,变成了昔日那个恶劣王子----这意味着他不方便使用直接手段叫对方为所作所为好好忏悔了,而最无奈的还有,他还必须保持礼节恭称对方为“尤里斯王子殿下”。
  而且这个王子还确实挺对得起称号:暗红的皮带宽扣把紧致结实的腰肢勾勒完美;原本便很修长的腿,蹬着一双黑色犀皮长靴,侧插银色小刀一把,显得高佻倜傥,气质不凡……
  “骑兵大人,你似乎对我甚感不满?”银翼假装礼貌地回应身后不友善的视线。
  “确实有不满。”
  “我理解……坦率一向是奥玛森人对国宾的传统,没想到时隔五年又从骑兵大人身上再次领教。”
  银翼转头向一直目不斜视的公主打趣道:“公主殿下的装扮也是一如既往地坦率。”
  其实一主一从的服饰都“很坦率”。
  “尤里斯王子殿下,您是想夸赞我?”
  “当然,为什么不?”
  “您的礼仪老师精通各国皇家礼仪吗?”似乎为了替忠正青年扳回一局,丝罗娜夸张地找着茬,“真正的上位者,必须注意不要随意夸赞对方,那会被视为不恭,难道尊师没提这一点?”
  王子哑然失笑。本地老师是没提,可是奥玛森的老师有提过。
  奥玛森帝国皇室的矜持比任何王室都夸张。他们有礼节原则认为,最上位者,都理所当然的美丽、昂贵、耀眼,这些都是毫无疑问的,不需要特意提及。只有位阶不够高的贵族才习惯性地要进行恭维,或者回报恭维,因为后者需要从恭维里摄取信心。
  对了,也只有那种皇室才能养出这种冰块部下。
  不过公主身处别人地盘,还这样理直气壮地用“歪理”反攻,大概是因为----“为了保护弱势下的尊严,柔嫩的橘子花也会拼命地抽动它的棘条。”(柏斯俗语)
  所以今天她与守护者才大大方方地穿着勉强只有合身与整洁是优点的衣服赴宴吗?
  因为心里明白除非故意找茬,没哪个王子会无聊地批评她的衣着----皇家的价值观不容质疑,它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何况,比起大家要涉及的话题,现在这些都不过是细枝末节。
  丝罗娜公主挺胸昂首、飒飒前行的侧影令雪卿王子浮想联翩。
  “尊敬的丝罗娜公主殿下,您……的到来,让这小府蓬荜生辉。”
  比起若干年前那个出访奥国时稍显浮躁与骄矜的年轻人,柏斯储君终于慢慢成长为“成熟”的男人,并被父王标上“可信赖”的标签。他刚刚习惯性地想以迎接别处贵族名媛的礼节,从外到内地称赞公主一番,但是看到少女和她的随从一身“低调”打扮,窒了半息,突然想起正确的奥国礼节,便闪电地改了辞令。
  五年前他带着银发弟弟出使奥国,夸张地当众称赞丝罗琳长公主为“大陆最美丽的公主”,受到其他贵族侧目,当时,他还傻呼呼地没想起来怎么回事呢。
  “尊敬的储君殿下,承蒙您盛情邀请,我倍感荣幸。”
  *****
  晚间烛火透过排列复杂的水晶灯片,四面八方地投射在眼前这张灵动活力的脸上,少女的眼眸比记忆里的茶色还显浓郁,而莹光闪闪的茶发松松地扎成大辫再弯搭回胸前,比最昂贵的丝绸围肩还更配合她的精致动人
  少女身上的白色连身呢绒袍对襟处镶着两条南柏斯的手工彩带,它们随着袍摆的开合而有节奏地跳跃;宽宽的布腰带在腰线稍上的位置紧紧一扎,穿者身段便更显修逸。
  没有华丽的包装,宝石以另一种姿态绽放光芒。
  这是博达奇王子眼里的丝罗娜公主。
  原本光滑的方线条下巴精心地修剪出适合脸长男性的方胡子,深褐色的及肩头发扎成一条细辫子,头上带着两圈交叉状的发带,给缺乏色彩的脸添上活性的分子,双眼沉稳中不失年青人的敏锐;斜襟的中身袍子在腰位处与迪墨提奥扎着同款式的布带,甚至连上面再套一圈的冒险家皮带也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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