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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利亚传说-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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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桌上添到三个银币。
男人的眼抬也不抬,仍然慢条斯理地喂着他的鸟。
没哪个顾客或者冒险家会一百天连续呆在店里,克洛克当然知道这只是托辞,而且他略知道一点这青年的名头和手段,连忙想上去调解。
没等他走过去,红衣法西尔的手就想抄起鞭子,结果那青年漫不经心地右手一按,左手继续抓起盘里最后一块肉,捏着递给大鸟。这次肉有点大,鸟把肉放在椅子上,爪子按了在那慢慢地撕咬吞咽着。
那红袖衬托下特别细白的小手,努力想从青年宽大的手掌上夺过被压制的鞭子,却发现那手跟钳子似地,让她找不到空隙。
突然,他朝她灿烂一笑,展露了一下自己雪白牙齿的魅力,也许是这瞬间绽放的光采,让那女孩也失了神,“碰”,女孩屁股已经落到凳面上,粉脸被涌上的血映得彤红。
青年站起来,长袍一抖,形象大跌地把两只沾满肉汁的手指吮吸干净,又凑在自己袍摆上,显得轻车熟路地揩了又揩。女孩望着他下摆那其余几块可疑的污渍,吸了吸鼻子,皱起了眉。
“好吧,君子不夺人之美,今天这顿谢谢你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捞起了三枚银币收入怀中,同时左臂一架,那鸟乖巧地自行跃上这只包了皮套的左腕。
眼看青年就要步出店门,法西尔想起什么似的,跟了上去,追问道:“喂,你是‘银翼’吗?”
黑衣黑发的身形滞了一下,也没有回头,用不太自然的语气回答她:“不,我叫黑鹰。”
行及门口,他又停了一停,补充道:“黑鹰罗巴克。”
红衣女孩目送完青年的离去,目光回到桌上那空空的银盘,半晌,才明白自己被摆了一道。克洛克老板亲自捧着一盘小羊腿肉跟一杯麦酒出来的时候,忽见迎面一道黑呼呼的影子扑了过来,下意识他一躲,还好,身手不错,东西都没有洒掉。
“我今天去‘麦子’那!”娇滴滴的声音的主人,跺了下脚,收起鞭子,一阵风地跑掉了。
盗贼工会跟冒险工会最大的区别,就是不管是盗贼还是来找盗贼的人,没几个愿意光明正大、登堂入室,而且越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就越发找不到人。那个盗贼公会,光门口就设计得鬼鬼祟祟,进门后又是弯弯曲曲,将近二十扇相似的门,仿佛要先把你绕晕,才好让你见人。
法西尔绑着一条帕子捂住鼻子,挡住自己最讨厌的浓烈刺鼻的旱烟味,另外还有味道很冲的劣质水烟。这些味道她每次出来都被迫干呕半晌。要知道,她家里里外外的男人,即使要抽,也是使用相当精美的镀了金的银烟壶,那细细的壶嘴处还镶上漂亮的玛瑙翡翠,男人们在这些相当于艺术品的器具里填上用冰片、麝香和果香混合制做的高级烟丝,安坐在裹着名贵丝绸的软榻上,一举一动堪称优雅绝伦,连飘出来的水烟味,都叫人闻着软绵绵、爽舒舒。
除了男人混杂汗臭的劣质烟味外,她还闻到某些生活在黑暗中的小型生物排泄物的味道,这更是从小被规训仪容必须时刻保持整洁的少女难以忍受的。
她真是受够了这里的空气。不过不要紧,今天是最后一天了。
在这个小镇上住了十多天,每天上午到“麦子”,下午到“稻穗”,晚饭后回旅馆,这种三点一线的行程,几乎要把她闷死。
还好大概真有什么精诚所至,那天下午因为某个奇怪的黑衣青年的出现,令她意外转移阵地到“麦子”,她再次使出金钱攻势,要求工会里的盗贼联络人替她找到名叫“银翼”的家伙(恩,盗贼工会的寻人效率是非常高的)。
据说,他出道才一年半,风头已经盖过了那些干这行十年的好手。
培利亚那个三不管地带,他一个人剿灭了若干个大型的土匪窝,拿光了一年赏金榜上一直排名最前的十个赏金。
然后又听说,他把某某领主家的宝贝偷走了;把某某寺庙的镇庙之宝偷走了。
诸如此类的传闻,黑的白的,他干过的,没有一桩是失手的记录,而且,据说他为自己的顾主保密功夫也非常到家。
关键是,法西尔需要找一个能干的人帮自己干一件算不上惊天动地,但总算是颇具难度的大事,她要找最好的,而当她问部下谁是最好的,他们只给她推荐了一个人。
只有银翼。
除非不干,干就要万无一失,必须成功,所以她要最好的。找不到,就一直等,等到时机都过去了才会罢休。
还好过了今天等待就要结束。盗贼工会的人给了她答复。银翼愿意见她。
如果盗贼工会的人说谎怎么办?她是闪过一下这样的念头,但是随即,看了下日子,算了,就赌一把吧。
冒险工会跟盗贼工会都有留言给银翼,说有一个年轻的红衣女孩要雇请他干一件事。酬劳没有说,但保证一定是令人满意的。
银翼不太想见这个女孩,一个看上去才十五不到的孩子,能请人干什么呢?所谓的大事,也许只是请他去偷什么自己喜欢的东西,又或者是去帮她偷个情郎。
家里的父兄正准备要他去完成一个重要任务,在此之前,他已有了停止使用银翼身份的打算。
那天下了场急雨,还好,快雨快睛,左右无聊,就在赌坊里赢了一把钱,正打算去冒险工会喝一杯那里味道不赖的麦酒。刚走到“稻穗”对面,就看到那名叫“钱迷罗巴克”(他自动忽略对方另一个外号)的男子,一个喜欢带着一只“恨狐”到处招摇撞骗的同行从工会跑了出来,他脚下生风,似乎防止被店里什么东西追上一样。
旋即,一抹让人印象深刻的红色又跑了出来,往相反的方向离去。
那似曾相识的颜色,银翼犹豫了没两秒,立即尾随而去,然后发现了少女跑进了“麦子”。
然后他知道就是她找的自己。
然后就接了她的生意,约了见面的日子。
然后,两人就碰面了。
红衣少女看到带着头巾,蒙着面纱,真面目其实一点也看不出来的男子,那个传说中叫银翼的男子,激动得手有点抖。但她假装镇定,佯扮老到,跟他讲了来意。
早就猜到她的身份,所以对她的要求并不吃惊。
更何况,奥玛森的丝罗娜公主,排在赏金榜上一个多月,形形色色的金主对她求之若渴,再添一个不足为奇。因此这个小姑娘也才敢什么也不懂就来赌这一把吧。
像这种双方都先见面的大交易,规矩是要先付订金。
红衣女孩嘭一下,砸下满满一袋金币,几颗堪地亚那特产的鸽血宝石跟深海蓝宝石滚了出来。
“呐!这只是一半!罗亚诺尼是我的,我不会让他跟任何人结婚!再说他要是结不成婚,他们也会相当高兴的!不管你用什么办法,请一定要让那个什么丝罗娜公主离他越远越好!”
“听您这么讲还不如直接把王子抢到自己身边来呢。”
“那……那也可以,只要你办得到……不对……我还不想愚蠢到这样触发战争!”
银翼没想到日后这件事还真的成了帮小女生抢情郎的狗血戏码,当时,他只是想着,这件事,对他而言,其实也是一件顺水推舟、一箭双雕的好事。
这个生意,从不想接,到有点兴趣,再到现在,非接不可。
因为他确认了这个女孩的身份。
柏斯的雪,堪地亚那的火。
法西尔,那把堪地亚那皇室娇艳欲滴的明日之火。
金靥桂的回忆
更新时间2008…4…16 13:56:14 字数:3007
宽厚与仁慈,正义与道德,都是在主君需要它们的时候,才有存在的意义。当父王跟我这样说的时候,我十六岁,罗尼十岁。
当父王这样跟王弟说的时候,我二十二岁,罗尼十六岁。
最近王弟罗尼面对我的目光总似有那么一点难言之隐,我便明白很快自己的责任可以卸下了。我原就只适合当一个纵情于声画艺技不问政治的宫中闲人,一点也不在意父王最后想把那个重担交给他哪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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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有失眠的习惯,于是维里莎母妃替我在寝宫外的庭院移植了一棵据说是奥玛森独有的金靥桂。这两人高的花树枝冠上,金碎流苏般的娇花四季开个不停,院子里整天飘着淡淡又清甜的香味,宫女们把它的花儿从枝上抖了下来,收集成香囊随意放满了我的寝宫,于是我终于可以在那奇特曼妙的花香作用下享受到宁静安心的睡眠。
我一直想给这株恩赐了十年美梦的花树画个像,可总觉得画面少了点什么。我的绘画老师建议应该在那风花满天飞的景致下添一个美丽的少女,可是我想不出她应该是什么样的。
胜基伦国王子长到十四岁就被鼓励独自出游了,父王说身为他的长子,王位顺位第一继承人,应该多到邻邦国家游历,顺便积累人脉。于是,奥玛森帝都格灵成为我十四岁第一次离开本土而前往的国处出游地。虽然柏斯与胜基伦近在尺邻,但是两个文化同源的国度,在相互旅游上一向没什么吸引力。
“希亚,你去格灵记得好好帮我问候你的表姨菲菲皇后,回来的时候记得给父王与我带上一件好纪念品哦!”
维里莎母妃很有深意地在出发前这样叮嘱我。据说菲菲阿姨是曾经与维里莎母妃齐名的美女,我看过一下收藏宫中的画像,那时还不太能看出这一点。没办法,据说胜基伦皇宫一直不太懂得收集艺术方面的人才。后来才发现,果然盛誉之下无虚名,她们俩人的气质与相貌其实很有相似共通之处,化成平面的组合,就是茶棕色的长发,浅彻的褐色眼睛,瓜子的脸蛋,姣丽的五官,气质高贵温婉,很适合成为人物像的模特。我从小就宁愿把精力花在画画、文学这一类被父王称为对治国毫无用处的作功上,对什么是美还是有点体会力的。
在一个傍晚抵达了格灵,进入皇宫谒见琅吉士皇帝陛下,同时也见到了菲菲皇后与奥玛森两位公主。皇后很亲切热情,她身边站着两个孩子,一个估计与我差不多大的秀丽少女,另外一个,却是个“男孩”。由奥玛森召回来又带领我过去的使者早就告诉我,奥玛森帝国皇帝有两位公主,分别是十一岁的丝罗琳与九岁的丝罗娜。如果眼前是两个女生我肯定能认出她们的身份,但是————
“依琳,娜娜,这位就是胜基伦国的希亚王子殿下,他最少会在奥玛森呆两个月,你们可要好好相处。”
两个都是公主?我有点怀疑,但仍旧周到地分别施了自己练了无数遍的见面礼。奥玛森的语言属于半个大陆通用语,我练得很熟,流利地跟她们都问了好。
显得比较年长的少女,大方又坦率的视线把我瞧得有些脸红了。她浑身上下都是浅浅的,浅浅的灰蓝眼睛,还有浅浅的灰金头发,还有一抹浅浅的笑,浅浅的语气,给我施了个浅浅的淑女礼,随着她的肢体动作的进行我以为自己又闻到一股浅浅的熟悉香味。她给我的第一印像显得疏远不好亲近。
另一位个子矮矮、茶色短发的“公主”,竟然还穿着男孩的衣服,笑眯眯地瞪了瞪我,仿佛捉摸到我内心的疑惑,竟然猛地向我敬了男生的宫廷礼,礼毕侧过身还做了个鬼脸,有趣狡黠。看到我一脸愕然,菲菲阿姨抚着我的头,脸上盛满笑意。
这两位是菲菲阿姨与那位陛下的女儿吗?为什么她们一点都不像?这是我第一次在本土外与别国的公主相见,也不知道她们是否也第一次碰到别国的王子?
后来才知道那个年长的丝罗琳公主,她的母后是来自柏斯国的德丝莉尔皇后。外貌继承了母亲的特征(宫廷里有前皇后的遗像),性格却是在幼年丧母中培养起来的。如果我也是得在另外的母妃关怀中才能长大,也许也会长成那样的吧,我为长公主的态度释怀。
我喜欢画画,但是胜基伦找不到好的老师,奥玛森皇宫似乎就是个很好的学习地。宫廷主画师居然有好几位,有擅长画人像的,有擅长画建筑的,有擅长画风景动物的,据说如果某题材被皇帝陛下郑重托付过,那么这几个人就会一起上阵,分别操刀画中相应的细节部分。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看到宫墙上挂的壁画有一些总给人怪怪的感觉,原来都是大杂烩的产物!
“王姐的画比希亚哥哥的好多了!”娜娜(丝罗娜公主的昵称)似乎从没学会拐弯抹角的说话方式。
“我发誓,绝对不是因为我比较笨才会画得比较差,只能说是长公主殿下太聪明了。”
“奥玛森有着蜚声大陆的艺术传统,身为长公主有昭扬本国优秀传统的职责。”依琳小时候一点也没有后来成年时的谦虚美德。
娜娜素来不喜欢上绘画课,找了许多借口跑去玩了,而依琳却很乐于此道,让我顿感找到知音————虽然她只有十一岁,但是有时候我反而觉得自己才是年纪比较小的那个。
“如果我的剑术能像贵国的加得烈队长大人一样多好啊!”当我看到亲卫骑兵总帅加得烈。莱。齐拉维斯。翠丝庭在教导他儿子学习剑术时,由衷地发出赞叹。
“父王说身为主君不需要把个人的剑术达到颠峰,如果时时需要他独自面对敌人,只能是一个主君的失败。”
虽然嘴巴这么说,淡淡的蓝眼睛却一瞬也不瞬地盯着那个年纪与我差不多、在凌厉剑招下灵活闪躲着的身影,透明清澈的瞳孔里还能映出那个男孩闪亮飞扬着的金色。这是她对我善解人意的安慰吧?我这样理解它。
在奥玛森皇宫我又不忍不住失眠了,黑眼圈叫娜娜取笑了半天,依琳突然领着我东拐西拐走到了她的寝宫外面,结果我眼前一亮!
两棵高大茂盛的金靥桂!每一棵都起码有三人高,它们在午后的阳光下神清气爽地站着,花倘开心怀般地尽情开着,热闹非凡。轻轻一呼一吸,鼻腔、胸腔还有肺部,那清淡甜美汹涌而入,游走一周后直上脑门。依琳招来侍卫和宫女,吩咐侍卫拿着长竹杆轻拔枝冠,花雨顿时纷至沓来,宫女嘻嘻哈哈扯展着绢布在下面接着。
香越浓了,满天的花雨之中,依琳的轮廓无比清晰,我一怔,拍了一下头:这不正是我要添到那画中金桂下的最后风景吗?
——————————
“希亚王子殿下,您又在发呆了。”
“啊,真不好意思,唐尼,我突然想了一位故人。”
“听您的语气郁满了悲戚的情意,真是让人伤感啊!”
“四海为家的吟者,你那充满珍珠般晶莹辞句的脑袋里,可有歌颂金靥桂的歌曲?”
轻闭着的眼眸错过了王子殿下抚娑着树身回忆时的迷醉表情。红发乐师微展洁白的牙齿,自信笑容一如往昔。
“许多人以为金靥桂产自奥玛森,但是一位经历丰富的远洋商人曾经告诉我,其实它最初来自遥远的奥玛森大陆以南一个海外国家。在那里,金靥桂作为神圣之树被世人敬仰着,同时也作为爱情之树歌唱着。”
琴声响起,嗓音朗朗。
我愿生为金色花,
高舞在枝桠;
碎玉金苏头上过,
袅袅云肩下;
香随风挑俏霓霞。
……
注:金靥桂,源自现实名为金色花,学名michcliachampaca的印度圣树而杜撰。
无眠之夜
更新时间2008…5…29 10:48:46 字数:7324
从胜国边境的胜多罗城北上首都梅兹蒂亚,要交换穿越可走的山路与城市,在众多的分岔道上想准确找到能通行马车的捷径,缺乏向导是不行的。
白云村的半聋子苏撒曾跟商队跑过生意,并答应充当向导,条件是得把白云村村长,大嗓门的吉格拉老头也捎上,因为他要找曾是旧友的首都大税官为白云村的税收理论。当然,这个条件实际上也是村长提出来的。
“哇呀——好舒服的马车,好快的脚程,大人们的派头果然不一样!”
“这个得谢谢迪墨提奥大人了。”奈苏美杜笑着感谢老头的殷勤相扶,一边打量着苏撒选择的驻留地。“今天就住这个小站?”
“夫人,下个投宿的地方还得走大半天,天黑前赶不到的。”
苏撒熟悉地指引依欧迪斯把马车驱到一幢两层的砖瓦建筑前。建筑门上画了个大大的酒瓶子,像是酒馆。
“诺瑟镇的酒馆是唯一的客栈,条件简陋,要屈尊大人们了。”
“唐尼,你说过酒馆可是最能打听消息的地方吧?”丝罗娜在迪墨提奥抢先一步的相扶下跨下马车,酒馆隐隐传来喧哗声。
“打听消息在其次,最重要的应该是美酒和佳肴,只希望酒钱别不够。”
“。。。。。。想喝酒的人自己掏钱,马车马匹花光了迪墨提奥一半的旅费了!”正要把马车驱往马厩的依欧迪斯立即为钱袋打抱不平。经过几天相处,他对那个好像不太容易亲近,其实内里却很实在的金发青年有了不少好感。
“真是没有想到头发也能卖钱,只是染过的头发不晓得还值不值钱?”
“您的头发是无价的!别去理会这些小事。”迪墨提奥被丝罗娜不辨真假的话吓了一跳,狠狠盯了唐尼一眼,“我的头发还值几个钱,几顿饭应付得了。”
“我跑出来的时候也带了钱,别担心旅费的问题。”将军夫人毕竟是瘦死骆驼比马大。她因为不信任而没分享自己的钱财,但是当看到迪墨提奥毫不犹豫就剪去一头漂亮长发换旅费时,便很后悔。呵呵,“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嘛。
“不不,美男与美女的头发,同样都是该值得珍惜的东西吧。”仿佛已经看见了似的,唐尼含首报以微笑:“谢谢迪墨提奥大人。”
“不谢。”
酒馆约坐满了七成的客人,正喝得酒酣耳热,活页式的门晃啷打开,七名风尘仆仆的外地旅人鱼贯而入,众人不禁投去好奇的目光。
“我能为各位大人效劳么?”
酒馆女郎是一名脸圆眼亮,眉毛挑挑的少女,她伶俐地上前招呼道。苏撒排众而出,吩咐说:“请准备热菜和酒水,另外准备三个房间,两间上等的给这些。。。。。。”
“不,两间就够,一套条件好点的,一套要大号的,有吗?”
“啊,小人怎敢跟大人们住一起。。。。。。”
“我想依欧迪斯不会介意的。”
他可以反对吗?依欧迪斯带着不祥的预感看看身旁的吉格拉老头,老头已经启动搜索的目光,在寻找能坐下七人的位置。
“难道没人问问我的意见吗?瞎子是很敏感的。。。。。。”
“我们欢迎有人自告奋勇留守车厢。”迪墨提奥恢复了他毫不留情的作风。
男酒客们都为五个男旅客身旁的两位佳人投来艳羡目光,小部分女客则不由自主把注意力集中在三位年青男客身上。
“大姐大,我们今晚就行动?他们马快,路上不容易动手。”
“还不行。我们的目标早有人捷足先登,看不出来吗?就是那个男人,他可是我们这行的行家里手。”
“大姐大,您可从来没对对手退让过。”
“笨蛋,这个男人不同。。。。。。”
“啊哈哈哈——年轻人就是受欢迎,那边的小妞看过来又扭回去,脸都红了,相中谁了呢?啊哈哈哈——”
席上吉格拉老头无视四周惊异的目光,倒水似地开怀畅饮,同席者莫不想找地洞钻进去。
“村长,请您老人家小声点行吗?”
“哈哈,聋子居然让人说话小声点,你们说奇怪不奇怪?”
“迪墨提奥,你是否觉得我们更招人注意?”
“对不起,我的失策。”
迪墨提奥深感不妙,决定下一步继续检讨他们伪装的效果。
“我总觉得西北角有人在注视我们。这就是所谓瞎子的敏感?”
“这是跟可爱女孩同行的好处,你看那些望过来的都是艳羡目光吧!”
唐尼当然不能真的看到,只好作势挑了挑眉:“那是给我的。”
“为什么?”
“我比较帅点。”
依欧迪斯当仁不让地浅呷了一口酒,对唐尼的话不以为然。
“大姐大,我们的目标真是那个穿白袍的黑发女子?头发颜色好像不太对。。。。。。”
“可是那个姑娘真的好美。”
“我比较喜欢年纪大一点的那个。。。。。。哎哟!”
“找死呀,在大姐大面前说这些!”
“嘘,小声点!别往那边看,笨蛋!”
*****
酒馆的晚饭时间一直持续到九点,然后生意渐渐稀疏。可对留宿的酒客来说,娱乐才刚开始。用餐时分没露面的老板也出现了。他穿着一件对肚子来说有点儿窄的长袍,梳着整齐的胡子,头戴当地人最喜爱的蓝巾帽,看起来是个安分守己的生意人。苹果脸女侍原来是技艺娴熟的舞娘,在某位客人热情的手鼓声中翩翩起舞,旋转时衣裾飞扬,露出一截白白的小蛮腰和可爱的小肚脐,撩拔着宾客们鼓励的哨声与喝采。
“乐器和歌儿已对好了弦,
酒壶酒盅亦都摆设齐全,
情人啊,等你梳妆等得我心焦难熬。
快来吧,让我们一起欢笑开颜!”
激荡的鼓乐掺入唐尼悠扬的琴音和歌韵更显精彩。弥留的客人从各自四零八散的席上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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