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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光耀美利坚-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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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迪有些心虚地扫了眼苏菲,见她正在正理公司文档,便对爱丽丝干巴巴地笑了一声,又和丈夫隐蔽地交换了下眼神。
桑迪是真不想放权。
从最开始成立公司时,桑迪就是想当“老大”的,毕竟爱丽丝只是个小女孩,她的家人也完全不是计算机专业的人士,虽说有技术入股,但在她看来,又如何能平等对待?正好,爱丽丝作为合伙人,也确实把经营权交到他们手上了,所以桑迪一直还是挺满意的,甚至还觉得,这女孩还挺识趣。
至于招募员工?虽说前段时间,爱丽丝确实给公司带来第一批巨额订单,然后随着那些客户的口碑相传,生意逐渐好起来了,资金并不缺乏了。但一想到,自己作为老板却还要给人付工资,桑迪就是一阵反感。
毕竟,程序员的工资水平真心不低,随便一人的月薪就要达到自己当教师时,两人总和的水平。自己又不是干不了了,凭什么要花那么多钱聘员工,省着那些钱买豪宅名车不是更好吗?
可如今,桑迪有时回过头来想想,爱丽丝这女孩,怕是早就预见到这一天了吧?
理想是美好的,即摆脱债务缠身的贫困生活。但就在整个企业开始运行的前三个月里,桑迪就迅速意识到,创业真的是太辛苦了,辛苦到自己昼夜不分的工作还没个尽头,而且根本没多少时间去享受富裕后的生活。哪怕最近公司的利润增长了好多,攒起来都能在贝弗利或长岛买栋大型豪宅了,她却连给自己换辆最新的兰博基尼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时至今日,看到爱丽丝按照早先的约定,要一举成为公司一手遮天的超级大股东时,桑迪真是满腹异样的情绪,不知道该怎么说好。
以70%的股权比例,就算她不是公司管理层,甚至如果是董事会的话,就算她不是在职董事长,嘴一张,也就什么都决定了。
“融资方面,你们继续找就是了,无非就是缺钱的时候要赶紧找,不缺钱的时候慢慢找,但给自己公司冲入资金的机会,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放过。”
待一切尘埃落定时,夜幕当然已经很深了,但众人都还没有吃饭的打算。坐在相当于“客厅”的办公室最大房间里,守着周围一堆文件柜和电脑,爱丽丝母女和桑迪两人开起会来。
“我刚注入的这五百万美元,拿出一百万作为招募员工和扩大办公场所的费用。具体招募上,优先招募到十个左右的市场专员,咳咳,也就是推销员再说,毕竟市场决定一切。然后,客户人员招募了三两人,其余资金除办公场地扩容外,就都用来招募工程师吧。”
波萨克道:“我最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目前思科的产品只有这款路由器而已,我们的产品链是不是太单一了?就算是当年的标准石油,起码也是要分成汽油、柴油、煤油来卖吧?”
爱丽丝嘴角抽了抽。
这帮家伙,怎么和意大利那帮巧克力商一样,就那么喜欢拿洛克菲勒举例呢?
就像后世的人张嘴闭嘴比尔盖茨吗?
似乎有点道理。
眼睛都不用眨一下,爱丽丝不假思索道:“那就把功率调节一下好了。桑迪,我们目前这款路由器,具体性能是什么样?”
桑迪被这冷不丁的问题问住了:“性能……当然是轻易连接多台电脑,实现……”
“计算机直连入口五个,也就是能同时连接五台电脑,这对于人数低于五十人,或哪怕一百人的企业都够了,只要多买几台就行。但如果是人数更多的公司,路由器数量太多会造成管理混乱,至少网速会受到影响……懂我的意思?”
桑迪恍然大悟道:“你是要增加局域网的接口数?”
“没错,随着计算机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会不断增加电脑购买量,这对公司局域网的搭建就有了新的要求。如果只是以路由器直连区区几台电脑,以它们共享线路的特性,肯定会造成网速下降等一系列问题。”
“所以,我们有必要研究一种新型机器。如果说,路由器是实现小范围内电脑间的连接,那么这台新机器,就要实现在大范围内,在任意两个网络节点提供独享的电信号通路……想到什么了?”
苏菲只是默不作声地旁听着,作为公司会议的记录者与见证人。在爱丽丝又抛出一个问题后,波萨克夫妇都对她这种飞快语速感到很不适应,所以,未等两人想出什么,爱丽丝又直接开口了。
她耸耸肩道:“就像……电话交换机那种东西咯~?”
如此,波萨克哑然道:“你是指,用电话交换机那种模式,发明一种网络交换机?”
桑迪则皱着眉头:“这种构想……你是基于什么原理?”
不怪这两位教授有点没跟上节奏,毕竟爱丽丝的语速太快了,而且她毕竟还是先知者。正常人提出创意时,谁不是直接从创意本身讲起,比如乔布斯著名的任性一句就是:“我不要我的苹果丽萨有风扇,就这个结果,怎么做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先不提让电脑没有风扇的具体措施是什么,爱丽丝的做法,就是直接把措施,或者说产品的名字抛了出来,完全跳过了诉说创意的过程。如此做法,就算听众再怎么是专业人士,三两秒内又怎么能反映过来?
“没错,形象点讲,路由器就好比是居住小区里的街道,可以容纳步行、滑板车、自行车、轿车、校车几种交通方式,路由器的特点,容纳多种网络协议,就是这样,比起为每一种方式各修一条路,当然是一条路到底更轻松了。”
“但居住小区街道的最明显缺点……当然就是车流量问题了,稍微规模一增加就非得混乱了。而交换机就好比是高速公路,大家老老实实在各自的道路上跑着,互不干扰速度快。我现在想出的这个网络交换机,就是这样一种设备。”
看着波萨克夫妇沉思中带着惊喜的目光,爱丽丝呲着满嘴大白牙,朝母亲露出一个灿烂又得意的笑容。
第一百零七章、矮脚鸡又要有书了
四月份的第二个周一,清晨时分的纽约曼哈顿,上班高峰期让街道上挤满了车辆。放眼望去,不知多少条大街被尾气滚滚的车流覆盖,到处都是鸣笛的声音,马路上也满是穿梭不止的人群,好一番喧嚣的景象,也不知多少人能在这颗美丽的大苹果上啃下一口肉来,还是仅仅成为灌溉它的养分而已。
“这小东西可真神奇,我真是服了施佩克了,他怎么想出这种主意的?”
矮脚鸡图书公司的编辑部里,布朗正兴奋地摸着一个大盒子。这盒子不过一个公文包大小,厚度也不过三两本书,表皮是钢材,但重量却不高,一拍闪烁的灯泡意识着它正在工作,至于作用,更是让一众图书编辑们大开眼界。
“不是他怎么想出的主意,而是硅谷的人太有才了。”
同事布莱尼擦着桌子,他刚刚才进到公司:“这么一个小盒子,就能取代整整一个专业计算机的功能,而且价格上最起码便宜了四五倍,我真是服了他们了,怎么设计出来的?”
就在布莱尼也想瞧瞧时,布朗哈哈笑着把他手扒开:“就你那毛手毛脚的样子,还是离它远点吧,虽然这个路由器的价格很便宜,但也是两千块钱啊,你还想不想付房租了?”
布莱尼切了一声:“我就是纽约本地人,哪有得着付什么房租?不过布朗,这笔订单肯定不小吧,我上周看他们送货时,那至少也是十几个铁皮盒子呢,就这么小小一个公文包,就要两千块钱!啧啧,IT业就是容易赚钱啊,瞧瞧咱们吧,一本书才几美元?”
“别一口一个铁皮盒子,它叫路由器!”
这里是大办公区,在场的可不只是布朗两人而已,不远处,年轻的埃德森说道:“看我口型,布莱尼,路、由、器!看清楚了吗!?”
“哦该死的!不就是一个新词嘛,你把我当成文盲了!?”
看着埃德森哈哈大笑着躲开抛来的钢笔,布朗笑道:“好啦好啦,不和你们多说了,我还有工作呢,先走了。”
此话一出,两人都是一静,并羡慕地看向布朗。
这位老大哥,最近可是发达了。
那都是去年的事了,也不知道他究竟走了什么****运,就挖掘出爱丽丝…王这位新锐作家了。说来也奇怪,明明她连新书发布会都不屑于参加,《侏罗纪公园》的成绩却像吃了药似的一路高歌。就在上个月,这本书刚刚荣登《纽约时报》相关排行榜的第三名,不只是本土,日语、法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版也在海外广受好评,很多书迷甚至都写信到矮脚鸡,询问那位作者的各种详情。
没办法,因为爱丽丝一开始就要求低调处理了,书皮末页根本就没有带头像的个人介绍,只是单纯地说了句名字和居住城市罢了,最多提了嘴,说她是个亚裔女孩而已。
是的,仅仅是这有限的信息,也仍让很多人看出了猫腻。出版社用的是“女孩”这个词而非“女人”,甚至相关报纸有所透露,当《侏罗纪公园》的日语版出炉时,矮脚鸡隔着太平洋向日方提出要求,在作者简介那里不要用“女”这个词,而要用“女の子”。
不提同行和读者们是如何猜测作者身份的,就矮脚鸡内部来说,布朗的地位俨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如果是,他之前只是个越来越没成绩,单纯有个十几年工作经验的小老头的话,那么现在,他却成了新人王的唯一联系人!
这也是让好多编辑郁闷不已的事,甚至连总编多明戈都很蛋疼,该说那个爱丽丝真的很懒吧,有了一个编辑的电话,别人抢着送她名片都不要,也不管总编乃至董事长的身份更值钱,守着布朗的电话就不管其他的了。所以,无论是公司向她联系,还是她有事要找公司,布朗真可以说是大权在握,全凭他一张嘴。
好在布朗作为一个资深编辑,知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合作持续近一年了,彼此间一直都是好说好商量的有好局面,而且往往会造成各种喜闻乐见的事情。
就像前天,布朗只是随便挂个电话和爱丽丝聊聊而已,他后来向同事们再三发誓,那句话只是自己随口一说,但仍免不了让全体同事一阵拳打脚踢的羡慕妒忌恨。
那句话就是:“对了,爱丽丝,既然这本书这么热卖,你再写一本怎么样?”
然后对方不假思索地说道:“成,我后天来公司,给你送份书稿。”
后天来,送份书稿。
一问一答间连半秒钟延迟都没有。
“混蛋约翰,你是刚中了六合彩运气还没散吗!?一份书稿啊!一份作家好几个月的辛勤劳动啊,就这么被你一句话喊过来了!?后天!?你确定她后天就能来!?”
在得知这个结果后,多明戈的喊声简直能让全层都听到,编辑部全体员工更是一致肯定,布朗这小子又要发达了。
因为,这第二本书的质量肯定不会差吧?
大约上午十点时,一个靓丽的身影出现在矮脚鸡图书公司的编辑部门口。
“布朗在吗?”
一系白色的连衣裙衬托出完美的身材,半寸矮跟的凉鞋走起路来竟毫无声响,一头乌黑长发柔顺披肩,手里黝黑发亮的小包明显是普拉达今年最新款式。当客人终于抵达时,正巧坐在门口的埃蒙德完全傻眼了。
“啊……布朗?布朗……在、在在……”
“哦,爱丽丝!”
“嘿,这不是爱丽丝嘛,你可算来了,约翰就在他的办公室。嗨,约翰,滚出来!”
一见来人,小半个编辑部顿时热闹起来了,以布莱尼为首,多个早就认识女孩的编辑快步迎上前来。与此同时,办公室一角的某扇门打开了,布朗快步走出屋来,没等看清什么,便大喊着说道:“谁叫我?谁叫我?”
“嘿,约翰。”
爱丽丝朝布朗找了下手,并拍了拍自己的小包,一瞬间,就好像她是这编辑部的老员工似的,随手一指某个房间:“会议室里聊去?”
布朗哈哈笑着和爱丽丝握握手,看着眼前这能当自己女儿的女孩,他脸上的褶子简直能夹死苍蝇了:“没问题,会议室里聊,咱们这就去会议室里聊。嘿,埃德蒙,赶紧给我们俩倒杯茶来,爱丽丝最喜欢红茶了,快点!”
如此,未等埃德蒙吭声呢,他就已经和爱丽丝走入那间会议室里。
“啊……刚才那位就是……爱丽丝…王?”
直到这会儿,埃德蒙才总算回过神来,惊讶地长大了嘴巴:“那么漂亮的小女孩?”
一名编辑取笑地看着这年纪不大的公司新人,狡黠道:“怎么了,小子,你不会看上那姑娘了吧?”
一句玩笑,却让埃德蒙闹了个大红脸,赶紧狡辩道:“瞎说什么呢,她应该才十三岁吧,我怎么可能对那么小的女孩感兴趣呢?”
“那你脸红什么?”
“谁脸红了!?混蛋,你在给我说一遍,谁脸红了!?”
不提埃德蒙和老同事间的打闹,布莱尼则是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看着紧闭着的会议室屋门,喃喃自语道:“十三岁,是不至于,不过,那女孩的CUP还真是大啊……”
话音落下的同时。
“爱丽丝,怎么了?”
会议室里,布朗见刚坐下的爱丽丝眉毛使劲抽搐了一下,好奇地问道。
爱丽丝眉毛一挑,哼哼了一声,却也没说什么,只是拽了下胸前的裙子布料而已,然后打开了小巧的手包。
“废话就不多说了,先瞧瞧我这次的书稿吧。”
说着,一份厚度几乎不亚于《侏罗纪公园》的稿件被她掏了出来。
第一百零八章、《血色童话》
厚重的稿纸未附有标题,爱丽丝也一句介绍都没有,但布朗却也不做多想,直接翻开第一页看了起来。
出乎意料的是,第一页居然是目录,而且还是一篇十分古怪的目录。
应该是序章吧:地点。
然后大概是第一章正篇:所谓幸运,即是他结交了这样一位朋友。
第一章之后应该是分卷小标题,但却都是些带着星期的月日而已,而就在第一个日期的开头,布朗直接通过目录了解到,故事发生在1981年。
而后是第二章:羞辱;第三章:雪,融化在肌肤上;第四章:我们是一群巨魔;第五章……
“Let…the…ight…one…in。”
咀嚼了一下这个“尾声”前的章节名,布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从目录一路扫下来,故事的时间轴都一目了然了,勉勉强强一个月。
然后,他直接翻开序章的《地点》。
“布莱伯格。”
陌生的地名,布朗直接继续读下去。
【布莱伯格会让你想起椰子饼抑或是毒品。在这个地方,所谓体面生活会让你想起地铁站和郊区。除此之外,别无他样,人们像在其他地方一样居住,而这座小镇之所以耸立,就是为了让人们有地可住。
当然,布莱伯格并不是自然而然发展起来的一座小镇,这里的一景一物自始自终都是严格按照规划而来。人们搬进为他们专门所建的各式房屋,一栋栋土黄色的水泥建筑拔地而起,星星点点地分布于片片绿地之中。
这个故事发生时,布莱伯格这座偏僻的小镇已经存在了三十年。人们想象得出这块土地孕育了一种先锋精神——如同当年的五月花号,率领着教徒驶向一片不为人知的土地。理所当然,我们可以想象那些空洞的房屋此刻正静静地等待着入住者的到来。
他们的确来了!
这是一九五二年,人们沐浴着和煦的阳光,眼里闪动着对未来的诸多憧憬,穿行而过金伯格桥,来到了布莱柏格镇。母亲们有的怀抱着孩子,有的轻推着婴儿车,有的手牵着幼儿们。父亲们则一手扛着铁锹,一手拎着各式厨具和家具。大家精神抖擞,一路高歌,听起来像《国际歌》抑或是《我们来到耶路撒冷》,具体要视个人偏好而定。
在他们看来,布莱伯格这座小镇崭新、宽广、现代。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人们凭借各种交通工具来到这个地方,或搭地铁,或开汽车,或乘家具搬运车等,争相带着家什搬进已经完工的公寓。大家将家庭用品整齐地置放于错落有致的橱柜和货架,将各色家具依序排列于软木地板上。接着,他们会买来一些新的物品填补中间的缝隙。
当人们布置完自己的新家后,他们抬眼望去,细细打量着这片如今属于自己的土地。当大家走出门时,发现布莱伯格的每一处地方都已被认领和规划,没有多余之处据为已有,因此人们只好调整心态,顺其自然。
布莱伯格有个城镇中心,政府将一片广阔无垠的操场划规给少年儿童使用。操场的角落是大片的绿地,人行横道错落有致地分布于四周。
这地方真不错啊。在搬来后的一个月内,人们在饭桌前争相对彼此谈论着自己的感受。
“我们来的这个地方真不错。”
然而,大家忽略了一件事,那便是这个镇子的历史。孩子们在学校里没有接触过任何有关于布莱伯格的点滴过往的课程。因为布莱伯格没有历史,意思是它的过去仅仅是一座老旧的磨房、烟草大王以及水下一些奇怪的老建筑。但是,这些都是久远之事,与当今社会绝无一丝一毫的联系。
这些三层楼的公寓在先前只是一望无际的森林而已。
你揭不开这座郊镇的神秘面纱,除了九千户居民,这里甚至连教堂都没有。
这些都可以合理地看出这座偏僻的城镇是如此的现代崭新,居民们不会受到像其他古老地方一样的鬼魅与恐慌的惊扰。
由此也可以得知,人们对不速之客的到来毫无心理准备。
没人目睹他们搬入。
十二月,当警察们最终追查出那辆搬家公司的卡车司机的下落时,这名司机却无颇多证词可言。参看司机的工作日志,他只能回忆起事件发生的时间是十月十八日,地点在斯德哥尔摩市郊的布莱伯格镇。司机回忆事件的主角是一位父亲和他的女儿,那是个很漂亮的女孩。
“对了,还有一件事。他们没携带任何家具,除了一张沙发,一把扶椅,也许还有张床。接这种活实在太轻松了,然后……嗯,他们要求晚上搬家。我告诉他们说费用会贵些。您知道,晚上工作属于加班,要算超时费用,但他们回答说没问题,只强调说一定要晚上搬。看起来,这个时段对这父女俩很重要。怎么,发生了什么事吗?”
随后,警察向这名司机告知了所发之事,这对父女所为何人。司机听后瞠目结舌,他再次呆望着工作日志上的字迹。
“我真******见鬼了……”
他忽然对自己的笔迹感到无比嫌恶。
十月十八日,斯德哥尔摩的布莱伯格镇。
是这名司机帮那两人搬的家,那个男人和他的女儿。
他将对此事永缄其口。】
应当是序章的剧情到此为止,结尾处透露出剧情的发生地点,居然是瑞典,那个北欧的冰雪小国。至于剧情,在连剧情简介都没看过的前提下,布朗第一个感觉,就是意识到这绝对是个悬念感很强的故事。
至少,他现在已经忍不住想接着读下去了,虽然他还是要忍住不可。
“所以说……爱丽丝,这对父女肯定有问题吧?是杀人犯带着孩子潜逃吗?他在这个小镇又犯案了?啧啧,我必须得说,如果是连环杀人案的话,这个小镇的确是非常合适。没有历史,移民众多,冰雪小国里人烟稀少的镇子,而且还是在格外有氛围的冬天!”
他开心地捧着书稿道:“让我打个赌,这是一部悬疑刑侦剧,我说得对吗?”
在说出自己的想象时,布朗真的是非常开心!
作为资深编辑,他当然知道推理小说有多大市场,就像电视剧里最流行警匪剧、医疗剧和律师剧一样,对于拥有椭圆形社会结构的美国来说,这类故事有着天然的巨大受众群体。一整个中产阶级啊,没有人会无视这类故事的魅力!
然而,爱丽丝却摇头道:“不完全是,推理和刑侦的元素有,但并不是这本书的主题。”
一听到有,布朗首先就放下一百个心了,但又听爱丽丝这么说,他不禁眉毛一皱:“不是单纯的推理小说吗?呃……我说爱丽丝,你就直接告诉我,这本书讲什么吧。”
爱丽丝乐嘿嘿地看着布朗,眼睛眨眨:“你确定要让我剧透吗?”
“剧、情、简、介!亲爱的,你这本书可不比侏罗纪公园的字数少呢,不至于让我一头雾水地看下去吧?对了,这部小说的名字到底是什么,你都还没标注呢!”
爱丽丝指了指稿件第一页的目录:“书名就在里面,你找找看。”
章节标题是吗?
布朗立刻看向目录。
所谓幸运,即是他结交了这样一位朋友;
这不是标题的合格类型,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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