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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光耀美利坚-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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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朗立刻看向目录。

  所谓幸运,即是他结交了这样一位朋友;

  这不是标题的合格类型,布朗知道,爱丽丝绝不会犯那种低级错误。

  羞辱;

  雪,融化在肌肤上;

  我们是一群巨魔;

  最后,他把目光聚焦到“尾声”前的那一章上。

  “Let…the…ight…one…in。”

  布朗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道:“双关语,而且如果将‘ight’翻译成‘正确’,或者说‘合适’,显然还有一种特别的深意……”

  自言自语着,再看向前面几个标题,布朗忽然眉毛一挑:“为什么我忽然有种在看文艺言情小说的感觉?不过……喂,巨魔又是什么意思!?”

  咯咯的笑声响起,并马上化作一连串响亮的笑声,爱丽丝最后笑得小脸都变白了,开心地说道:“猜对了!布朗,你猜对了!”

  究竟猜对什么了?布朗心知自己刚才可是说了好几句话,爱丽丝究竟指的是哪一个?

  “总之,我过两天把简介给你们发来一份就是,到时候直接引在书后面。”

  爱丽丝迅速起身,拍拍布朗肩膀道:“让我剧透是不可能的,你和同时们就慢慢看吧。我正好和姐妹们一起来纽约玩,这两天都会在曼哈顿呆着,有事挂宾馆电话哦~”

  说着,爱丽丝刷刷写下房间电话,便飞快地走出了会议室。

  嗯……

  又一部小说被自己抄出来了,而且用时不到一昼夜。

  书名,确实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血色童话》的中文译名实在……太意译了些。

  反而是电影版,《Let…the…ight…one…in》的《生人勿进》稍微有点贴切。

  吸血鬼爱情什么的……

  可不是都像《暮光之城》和《吸血鬼日记》那么脑残啊……

  鄙视着那两部披着魔幻皮的三流玛丽苏言情剧,爱丽丝在电梯里哼起小曲。

  

第一百零九章、吸血鬼那些事

  轻轻松松留下一本书后,爱丽丝便轻飘飘地走了,没人会怀疑她的确是为了和女友们逛街而提前离场,毕竟这是位连新书发布会都懒得召开的姑娘,所以编辑部全员丝毫没有感到意外。

  然后,就是相关编辑们捧着复印件,详细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了。

  “我事先和大家说明一下,这部小说应该有惊悚和悬疑的风格,而且并不像侏罗纪公园那样是科幻小说,爱丽丝又挑了个新类别。”

  会议室里,布朗为在座共十位编辑分发着稿件,为首的总编多明戈接到一份后说道:“应该会有?难道爱丽丝没告诉你故事简介吗?直接就把稿子送给你默读?”

  布朗发完稿件,苦笑回座道:“是啊,那丫头还是一如既往的任性,她还让我自己从章节目录里挑出书名来。好在我最后还是挑出来了,就是‘尾声’前的最后一章,let…the…ight…one…in。”

  在场众人默读了一下这个名字,但也都没有表示什么,而是直接读起了故事。

  序章很快就被阅读完毕,剧情地点是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附近的一座小镇,而且是个毫无历史可言、外来人口众多,总人口不算多不算少的小镇。至于时节,对于惊悚小说而言,还有什么比白雪茫茫的寒冷冬季更合适呢?

  故事正式开始。

  故事正篇登场的,并不是序章末尾提及的那对神秘父女,而是一个叫奥斯卡的小男孩。他是一个孤独并且经常受人欺负的12岁小男孩,而且,继续阅读的布朗很快发现,这个男孩显然有着惊人的犯罪潜质。

  首先,他酷爱《鸡皮疙瘩》系列惊悚冒险小说。而且,他还酷爱阅读所有和谋杀案相关的报道,并将他们分门别类地剪切下来,拼凑到收集用绘本上,这显然不是正常男孩该有的爱好,肯定有着不同寻常的缘由。

  缘由,当然被揭晓了,奥斯卡的生活环境很不理想。他父母离异,父亲是个毫无疑问的同性恋爱者,而具备抚养权的母亲却又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每日每夜都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祈祷上。阅读到这里,布朗多少可以理解这种情况,对于一些本来就信教信得很深的人来说,如果生活中出现了某些巨大打击,确实容易让他们精神失常般地投身入宗教信仰里,仿佛邪教徒般入魔。

  同时,孤僻的奥斯卡总会受到学校里几个小霸王的欺负。生性懦弱的他没有选择反抗,而是每晚戴着个令人感到可怖的“人皮面具”,用钝刀不断劈砍树杆来泄愤。总的来说,这每一丝描写都在不停提醒着读者,这小男孩绝对会走上条通往黑暗的道路,除非剧情发现反转。

  反转没有出现,但那对父女终于出现了。

  其实作为父亲的哈肯…班特森早就出现了,而且出现频率极高。在整个第一章里,大概每两千字就要用数字隔开一个段落,而哈肯和主角奥斯卡的出现频率,俨然就是几乎一比一的比例。而且,这个哈肯一登场就做了件可怖的事情。

  乘车来到这座冰雪小镇,休息不过片刻后,在小镇边缘地带的茂密树林里,在一片寂静的雪白大地上,他将一个无辜少年的喉咙割裂,并诡异地取出一个大漏斗和足以承装五加仑液体的器皿。

  “我的天啊……”

  寂静的会议室里传来同时的呻吟,没有人迎合他,而每一个也都在用沉默迎合着他。编辑们的阅读速度都差不多,阅读经验也都无比丰富,到此为止,谁还猜不出那个哈肯要做什么?

  两个主角都很变态。

  十二岁的男孩一边吃着软糖,一边翻阅着报纸。在看到一个女杀手被处以电椅死刑时,他在幻想着囚犯临死时的生理变化;当他看到《晚报》上报道,一个男子在自家蒸汽浴室谋害了两个***并将其电锯肢解的尸体藏匿于浴室后方时,男孩淡定地吃下最后一块糖果,并淡定地研究犯人的长相,而且觉得人家长得很普通。

  并得出一个结论:也许二十年后的我就是这样。

  总之,这本书很高能就是了。

  比如,作者用很详细的过程,描写了四十岁的秃顶男人哈肯找**的情节。为了更好地“服务”,那个清秀男孩的牙齿甚至都被皮条客打落了,当布朗读到这个男人在坑脏的厕所接受服务时,浑身的鸡皮疙瘩简直不要钱地冒出。

  纵观四周,整个会议室更是一片死寂。

  然后,亮点终于到了。

  奥斯卡和小女孩艾比相遇了。

  一个在冰天雪地里赤着脚的同龄女孩。

  那个哈肯的“女儿”,新搬家到奥斯卡隔壁的邻居,而且终日以木板和纸板将窗户遮掩着。由于种种原因,奥斯卡很快就和女孩成为了好朋友,当艾比得知奥斯卡经常受到学校下把我欺负的时候,她告诉奥斯卡,要学会反击。

  然后,她是个吸血鬼。

  自从他们搬家到这个这个寒冷的瑞典小镇后,当地便开始频频发生命案,死者都被吸干了血,而这都是艾比的“父亲”,哈肯犯下的罪。在整部书剧情不过一个月的前提下,在区区十天左右的时间里,他就害死了不少于三个人,并提取了至少十五加仑的鲜血。庞大的食量,让布朗在惊悚之余也意识到,这绝不是什么容易的差事,也难怪他们会搬到这样一个人迹罕至、满是外来人口的小镇了。

  但后来某天,艾比的“父亲”正在采集人血的时候被人发现了,他立刻选择了自杀,用早已准备好的硫酸将自己毁容,破坏声道,悲惨地以重伤患加嫌疑人的连环身份送入医院。如此,艾比就只剩下自己了。

  所以,这当中就发生了一个插曲。独自猎食的艾比咬伤了一个叫维吉尼亚的女人,却未能致她于死地,甚至引起男友的阻挠而没能喝到血。吸血鬼的存在有暴露的可能,至少维吉尼亚真的变成吸血鬼了,但不远沦落的女郎选择了自尽,当医院的窗帘被拉开后,面对射入的阳光,她在一阵惨叫声中化作灰烬。

  不过归根结底,随着阅读的进行,众编辑还是轻易地发现,这原来是个爱情故事。

  虽说男主角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

  奥斯卡其实早就知道了艾比是个吸血鬼的事实,也知道她在不断杀戮人类,但他还是深深地爱上了艾比,而艾比也将奥斯卡作为了自己的精神依靠。虽然这份情感明显十分扭曲,而且疑点重重,但一众编辑谁都没有提出疑问的精力,都是不断继续看下去。

  高能情节不停上演。

  至少,这位吸血鬼少女在嗜血时,的确是无比丑陋的。按照前些日子爱丽丝和布朗的闲聊来解释,那就应该是所谓的变身吧。口中发出呼噜的声音,尖牙如野兽般锋锐,面部轮廓更是微微变形野兽化,就连肤质也变得十分粗糙。和过去的许多吸血鬼题材一样,爱丽丝没有刻意美化艾比的存在,但也许是老题材看多了吧,布朗确实觉得,这样的艾比当真是特别的“酷”。

  然后,大结局该到来了。

  绝对反传统的结局。

  发现了吸血鬼存在的、维吉尼亚的男友,警察雷克斯要消灭艾比,而后者每个白天都要熟睡在铺满遮光物的浴缸里,一旦遇见阳光就会受创。这绝对是个巨大的弱点,和毫无疑问的机会。

  不过在这本书里,正义却并没有战胜邪恶。就在雷克斯偷偷潜入浴室,马上要掀开窗户上的遮光板时,奥斯卡却从身后给了他致命一击,并让艾比尽情地吸食掉了对方的鲜血。

  太……特么高能了。

  不过早在这段剧情之前,对于所谓的“Let…the…ight…one…in”,布朗也算理解了含义。

  受到“魔法”的限制,就像传统吸血鬼故事一样,如果没有“主人”的同意,吸血鬼一旦贸然进入私人场所,就会浑身冒血地死去。不过,当不了解这点的奥斯卡故意没说出那句“请进”后,艾比却依然走进了屋里。

  然后,就在女孩的全身不断渗出鲜血的可怖场景下,男孩尖叫着赶紧说出那句“请进”,将吸血鬼少女请进了自己的家里,也请进了自己的心房。

  由此,当奥斯卡成为了新的“哈肯”,“保护”且“协助”了艾比一把时,其实布朗是没感到太意外的。

  然后,就是真正的结局部分了。

  

第一百一十章、不简单的爱丽丝

  最后的剧情到来前,首先上映了一幕非常解气的故事。

  整本书下来,就奥斯卡的个人生活来说,他总是受到学校几个小霸王的欺负。剧情期间,应艾比的鼓励,奥斯卡成功向小霸王们发起反抗,甚至还成功地把一人弄成重伤。这当然是好事,但同样也为结尾片段提供了伏笔。

  结尾部分,无法无天的小霸王打混了体育社团教师,把不擅水性的奥斯卡硬按到水底,叫他要么老老实实闭气三分钟,要么被刀子在脸上割上一割,行为手段极其残忍。

  毫无疑问,对于奥斯卡来说,这三分钟俨然就是致死的危机,毕竟他只是个体制懦弱、不擅水性的普通十二岁男孩而已。被恶霸硬按进水里憋气三分钟,这怎么可能?

  可即便他已经几乎失去挣扎能力,就因为三分钟还没到,残忍的同学却依然没有放弃的迹象。

  所以,恶报就来了。

  突然出现的艾比施展出她作为吸血鬼的力量,干脆地用肢解的方式将那几个学生杀害。在这一片慌乱中,水中的奥斯卡唯一知道的,就是外面不断响起的惨叫声,和被抛入水中的人头残肢。

  进而,当男孩爬出水面,仰起头时,那一段的原文描写,几乎让所有人都狠狠舒了口气。

  之后便是尾声部分,奥斯卡踏上的离乡的旅程,带着剩余的钱和物品,还有为了避免阳光而藏在木箱子里面的艾比,远走高飞,留下一个颇具浪漫色彩的结局。

  “呼……”

  当一众编辑以近乎相同的速度读完后,也几乎是同一瞬间,每个人都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这篇故事,实在不简单。”

  主编多明戈深深感慨道:“虽然主角是同龄人,但这样的故事绝不是一个正常的七年级女孩能写出来的。约翰,虽然这问题很蠢,但我真的很想问一下,爱丽丝真不是把别人的作品拿来匿名顶替吗?”

  布朗摇头苦笑:“还说说一下对这篇故事的理解吧。各位,我不认为它可以被划分在儿童文学领域,这个没问题吧?”

  所有人都齐刷刷地点头,虽然故事主题是两个十二岁孩子间青涩的恋情,但除此之外的情节,实在不是这年龄段的男女孩能轻易接受的。无论是那个有恋童癖倾向的哈肯招募**的情节,还是其中的谋杀,甚至更多的一些众人还没一眼分析出的细节,说是级完全不过分。

  “和吸血鬼恋爱,这的确是一个新奇的创意,而且主角居然还是个漂亮的小姑娘,这和过去的同类作品相差非常大。”

  编辑布莱尼说道:“以前的故事,一般都是邪恶的吸血鬼抓住了善良的女主角,然后展开一段英雄救美击杀恶魔的故事,《德库拉》就是个典型。但这本书……真的,真的是太居有颠覆性了!”

  “所以它的市场不用怀疑,这种新鲜的吸血鬼爱情小说,肯定会受到很多人欢迎的。”

  另一个编辑开口道:“融合了惊悚、推理、悬疑、恐怖成分,主线的爱情戏又写得非常纯真,和一般十二三岁男女孩的青涩初恋完全没区别。而且这本书里,显然还有很深的社会现实影射,老实说,我现在还对其中好几处情节感到震撼呢。”

  布朗也赞同点头道:“是啊,比如说那个变成吸血鬼的维罗妮卡,明明可以选择靠吸血活下去,却在纠结彷徨了好久后,自愿选择让阳光杀死自己。啧啧,爱丽丝啊……真不知道这小丫头的脑瓜究竟是什么做的。”

  到底是和作者联系最紧密的编辑,布朗三句话不离爱丽丝。多明戈拍拍稿件道:“既然爱丽丝把稿件扔给你就走了,看来是对作品信心十足啊,不过我也确实被这部小说迷住了。各位,新锐作家爱丽丝…王的第二部小说运营策划会,明天下午一点召开,没问题吧?”

  “没问题!绝对没问题!哈哈,约翰,你可真是太幸运了,赶紧把家里收拾一下,开个派对吧!”

  “上本《侏罗纪公园》现在还在《纽约时报》畅销榜末尾呆着呢,小半年来,光是国内销量就超过八十万册了,然后现在又来一部!天啊,我真是太期待了。”

  “不过这本书真的不好分类啊,要是没那些情节,完全可以直接放在儿童区的。但现在不那么分的话,主角年龄……”

  “对了!”

  一片热闹的讨论声中,布莱尼忽然一拍巴掌:“说道销量……你们说,最近热播的《鬼影实录》的导演……会不会也是她?”

  此话一出,整个会议室瞬间一片安静。

  “《鬼影实录》……”

  布朗表情怪异,作为同样在这小半年里热映的电影,他当然有看过,同事们也早就拿那个重名的导演和爱丽丝对比过,不过当然被爱丽丝本人一阵嘻嘻哈哈糊弄过去了,众人忙工作还来不及呢,当然不会再在这种事上多想什么。

  但现在,布莱尼的一句话,却再次让众人关心起这个问题。

  “是啊,不管是侏罗纪公园,还是鬼影实录,还是这部……《let…the…ight…one…in》,都有惊悚悬疑的成分,而且也都有幻想元素。一个恐龙,一个恶灵,一个吸血鬼,导演和作者的名字都一样,而且好像也都没在公众前露面过……”

  恍然间,多明戈就像突然发现,自己青梅竹马的邻居少女其实也是个萝莉吸血鬼似的,表情之怪异,实在叫人忍不住拍照留念。

  “你们谁还记得当初的那些新闻?当初《鬼影实录》正拍着的时候,有不少记者都去现场采访了,好像是有文章指出,作者是个小女孩……”

  多明戈皱眉沉思,布朗摇头道:“这个就记不清了,毕竟那部电影的拍摄周期好像也就……七八天吧,然后就杀青了。大多数新闻都是各家媒体自己随便写的,全都是些路乱猜测,我到后来根本就懒得看了。”

  多明戈点点头,最后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突然抬头一看表:“哦,天啊,都已经为晚上六点了!算了算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该下班了!”

  众人这时才恍然大悟,好几个人更是大叫,难怪自己怎么这么饿呢!从下午一点钻进会议室开始读书,一直到飞快地把书看完,一整个下午全都过去了!

  “回家回家,珍妮还在等着我回家吃饭呢,大家明天再见!”

  一人捧着书稿就往外走,其他人也都嘻嘻哈哈地起身,陆陆续续地走出会议室。多明戈当然是最后离开的,在走出房间前,他拍了下布朗的肩膀。

  “这女孩现在还小,以后的成就还不知道能达到什么程度呢。约翰,你可一定要跟她处好关系,要是放过了一个未来的超级大作家……哈哈,估计都不用别人说什么,你自己就该把自己气死了吧?”

  听着上司的调侃,布朗摇着头,苦笑着走出屋子。

  晚上六点,这是标准的下班时间,华灯初上的曼哈顿再次迎来了交通高峰期。公路上到处都是滚滚的车流,熙熙攘攘的下班人群混合着闲逛的居民,则在一条条人行道上接肩并踵,络绎不绝。

  时代广场更是人流最密集的地区,《纽约时报》早期就是将总部设在这里,而广场也正由此才叫的这个名字。四周到处是色彩绚烂的霓虹灯和街头艺人,大屏幕随时播放着新闻和音乐MV,每分钟都有数百人群从这里经过。

  这当中,便有那么一个引人注目的组合,四个女孩的并行极其吸引眼光,但最让行人不断回头的,却是那个在少女四人组前大吼大叫的男孩。

  “奥斯卡!爱丽丝你这该死的家伙,为什么非要把男主角起做我的名字!?”

  “今~天阳光多~美好,阳~光多灿烂~多灿烂~”

  “不许再唱歌了!你这个破锣嗓子的跑调王,我都问了你一下午了!说,为什么非要给那个白痴按上我的名字!?”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

  “不要唱咏叹调啊混蛋!完全跑调啦!!还有,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无视我的问题啊混蛋!”

  “And…I~~I,will…always…love~you~you~you~oh…oh…you~”

  出乎奥斯卡意料的是,姐姐这最后一句歌竟完全不跑调了,完全不同于这一下午来的破锣嗓子。而且不仅不跑调,女高音之精湛,音色之优美,旋律之动听,直接让方圆十多米内,数十计的行人瞬间停下脚步,极其惊讶地看向高歌的爱丽丝。

  “my…daling…you~”

  一句低音收尾,爱丽丝看向周围惊讶的人群,嘟嘟嘴巴,赶紧咳嗽一声:“随便唱唱,随便唱唱,大家不要那么惊讶啦。”

  如此,现场毕竟是热闹的时代广场,周围人马上就走向四周了。但紧接着,茜茜、艾希莉则率先一步走上前排,一左一右拍上爱丽丝两肩。

  “厉害啊,我还从不知道你能唱的这么好!”

  “刚才那首歌真好听!不过我怎么没听说过?爱丽丝,这不会是你自己编的吧!?”

  面对两位好友连珠炮般的问题,和舞弥虽然没说话,却抛来的好奇眼神,爱丽丝嘿嘿一笑:“哎呀~随意一哼啦~”

  

第一百一十一章、微软那些事儿

  小半年前,西雅图边缘的雷德蒙德市迎来了一位纳税大户,IT业界名声赫赫的微软公司将总部搬迁到了这里,成为了继B任天堂美洲分公司外,本地的另一尊大神。

  盖茨先生选用的楼体高度一般,也就是几层而已,但占地面积却着实不小,而且还留出了一大片空地用作绿化。想来这也是正常的,毕竟对于这种小城市的大公司而言,真没必要像曼哈顿那样造什么摩天楼。以雷德蒙德不到五万的常住人口,如果微软的总部真是个几十层高的大厦,非得被人笑话死不可。

  四月中旬的一天清晨,一辆脚踏车从远处缓缓驶来,骑车人有着一个喜感十足的光脑袋,而且人长得也比较发福。明眼人远远一望就能认出,除去微软的销售支持执行副总裁史蒂夫…鲍尔默外,还有谁是这种风格?

  “哟,史蒂夫,今天来得格外早啊。”

  门卫汤姆打了声招呼,不过鲍尔默紧绷着的脸,却表明他今天绝对是带着情绪上班的。草草和汤姆挥挥手后,他就快步走进电梯。

  电梯门直通公司高管所在的顶层,叮的一声响起时,鲍尔默仍是大步如飞地走出电梯。

  “嘿,史蒂夫。”

  时任技术部主管,艾瑞克正站在一片空地上端着咖啡:“比尔正在办公室等你。”

  “多谢,艾瑞克,另外咖啡给我吧。”

  拿起星巴克大杯咖啡,没等鲍尔默走完半条走廊,还剩下三分之二的咖啡就被他一饮而尽。随手将纸杯扔进垃圾桶后,他前后脚推开了董事长办公室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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