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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机:勒瑰恩十五篇跨次元旅行记-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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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了几个并不像一般人那样热爱这话题的王室成员。佛佛德老王子颇喜欢我,尽管我是外人。他是国王的表亲,也是我那个继承公爵爵位的朋友的叔叔,对自己不落俗套的基进想法十分自豪。「他们都说我是家里最叛逆的一个。」他用那狺狺吠叫般的声音说,满布皱纹的双眼闪闪发亮。他养福拉尼而非瞌基,而且对平民毫无耐心,甚至包括希希。「太软弱了,」他狺狺吠道:「没有活力。没有血统。一天到晚在宫墙外面逛来逛去,希望被王子看见,结果感冒死掉。他们全都有病,一群有病又无知的乞丐。家里脏得要命。装模作样地演戏,这他们最会了。丑事,尖叫,丢锅摔碗,黑眼圈,脏话——全是演戏,全是骗人的。一两代之前那乱七八糟的家族还有两个公爵呢,这是事实,我知道。」

的确,当我开始注意那些八卦、报导、照片、还有在大雷格纳斯街上来来去去的那家平民本身,他们的下层阶级作风确实显得相当坚持,甚至明目张胆:也许最适合的形容应该是专业化。无疑绮绮并非刻意计划怀上舅舅的孩子,但事情发生之后,她可也没放过大肆渲染的机会,碰上任何手拿笔记本的王子公主都把自己的不幸故事再说一遍,说土格舅舅把半腐烂的葡萄塞进她嘴里,害她醉得大吐,然后撕下她的衣服干她一场。这故事愈讲愈夸张,愈讲愈咸湿直露,最后是十三岁的霍多王子写下绮绮绘声绘影的描述,说土格舅舅多毛的身体重重压着她,尽管她拼命抵抗,却被自己的身体背叛,乳头不由自主硬起来,大腿自动岔开,任由他把——王子在这里用两个X号代替不雅字眼——硬插进她的XX。绮绮向某个年轻的女公爵承认曾试图打掉孩子,但泡热水澡根本没屁用,奶奶的草药难吃得像狗屎,打毛线的棒针又太危险,可能害死自己。土格舅舅则到处夸口自己在家族里向来号称「全干翻」,直到他妹夫,也就是绮绮据称的父亲(绮绮是谁的种其实很有疑问,土格舅舅说不定就是她父亲)埋伏偷袭他,用一根铅管把他打得失去意识。当土格舅舅被人发现倒在自家茅房门外,躺在一滩血与尿里的时候,全国人都狠狠打了个哆嗦。

他们用茅房,因为嘎特家和土格家没有下水道,没有自来水,没有电。前任王后曾突发错误的善意或恻隐之心,派人在平民区那栋主屋里装上电线。平民区是一堆古老肮脏的小屋,挂着鼻涕的顽童在开膛破肚的汽车里玩,系着短链的大狗不停狂叫,试图攻击尤莉姑婆那些癞皮羊,而羊则在阿格比叔叔的鞣皮作坊那些臭烘烘的大桶之间晃来晃去。灯泡装好的第一天就被男孩们用弹弓全部打破。嘎特奶奶死也不肯用电炉,宁可用烧柴的大灶烤她的面包果。老鼠咬破绝缘材料,造成电线短路。平民区装上电线的主要结果,就是老鼠触电烧焦的臭味挥之不去。

平民对外来人都以漠然无视的态度敬而远之,一如王室成员。偶尔他们会大发偏狭的爱国心,朝游客丢垃圾。得知这种事,王宫总是会发表简短声明,表示震惊且遗憾于赫根人竟遗忘了王国的好客传统。但在王室宴会上,常会听到一些人满意地窃笑,喃喃说道:「给了那些乞丐一点颜色,是不是?」因为游客毕竟是平民,但不是我们的平民。

我们的平民学会了一个外国习惯,全都从六七岁就开始抽美国香烟,抽得手指发黄,满口烟臭,多痰狂咳。凯吉表哥,也就是我在丧礼上看到的苍白肥胖男人之一,透过他的侏儒儿子矮仔经营利润可观的香烟走私生意,因为矮仔受雇于跨次元饭店,负责打扫厕所。年轻的王室成员常跟凯吉买香烟偷抽,享受那种反胃,那种恶劣,那种有几分钟真正身为粗俗人渣的感觉。

我离开时绮绮的孩子还没生,但王室的注意力已全集中在这即将到来的大事上,尤其绮绮动不动就公开宣称这小杂种一定会是个流口水的白痴,生下来就没手或没腿或没XX,不然还会怎样。而这四个王国的王室家族也一心期待如此。他们入迷又惊骇,期盼看见一个基因灾难,一个庶民小怪物,让他们能为之咋舌、叹息、打哆嗦。我相信绮绮一定尽了她的职责,为他们提供这样的成果。

玛熙古的悲惨故事

尽管有过血腥的历史,玛熙古如今已是个和平的地方,每次去那里,我大多待在「皇家图书馆」。很多人认为到别的次元做这种事很无聊,事实上在哪里做这种事都很无聊,但我跟波赫士所见略同,认为天堂一定很像图书馆。

玛熙古图书馆大部分是户外空间。档案、书架、电子储存档、以及用以连接阅读器的电脑,都放在可以控制温度湿度的地底书库,但庞大的地底建筑之上则建有空气流通的拱廊,提供散步和遮荫的空间,环绕着许多空地与广场与公园——这些是皇家图书馆的「阅读庭园」。有铺石的庭院,整齐隐蔽,像个小修道院;有宽广的公园,分布着小谷、小丘、树丛、开阔草坪、两旁开花灌木夹道的林间绿草小径。每一处都非常安静,从不拥挤,你可以在那里跟朋友谈话,或进行小组讨论;庭园某处通常会有诗人大喊大叫,但想好好独处的人也绝对能得其所哉。每处院落和中庭都有喷泉,有的是沉默潺流的水池,有的是一系列高高低低、让水倾泄而下的水盆。一条清澈溪流的许多分支流遍若干较大的公园,不时还有小小瀑布。处处都听得到水声。这里提供不惹眼的舒适座位,是可以移动的小椅子,有些没有腿,只有帆布罩在框架上形成座位和椅背,让你可以直接坐在短草绿地上读书,背后还有东西可以靠;树荫和拱廊下也有桌椅和躺椅,而且每个座位都有插孔,可以接上阅读器。

玛熙古的气候干爽宜人,夏天和秋天都热。春天下着绵绵细雨,拱廊之间便架起巨大的遮雨棚,好让人依然能坐在户外,听小雨打在头顶的帆布上,读累了就抬头看看树、看看遮雨棚外的浅色天空。或者你可以找一处安静的灰色庭院,在四周的石拱下坐定,看雨滴落在庭院中央长满睡莲的水池。冬天常起雾,但并不冰冷,而是薄雾,雾里仍感受得到阳光的温暖,就像白蛋白石内的颜色。雾气使草坪斜坡和又高又黑的树木变得柔和,拉近它们的距离,带来一种安静又神秘的亲密感。

因此,我到玛熙古的时候总是去那里,跟那些很有耐心、知识渊博的图书馆员打招呼,四处浏览,直到找到有趣的小说或史书。通常我看的都是史书,因为玛熙古的历史比许多地方的小说更精彩。那是一段悲哀而暴力的历史,但在阅读庭园这样甜美宽容的地方,敞开心胸面对愚行、痛苦与悲伤不只成为可能,而且显得明智。以下就是我在玛熙古图书馆——温和的秋日阳光中坐在溪畔草地,或者炎热的夏日午后坐在沉静隐密小中庭的阴凉树荫下——读到的几个故事。

无可计量的大沃铎

大沃铎是玛熙古第四王朝的第五个皇帝,即位时,首都和全国其他城市已竖立了他祖父安铎和父亲道沃德的许多雕像。大沃铎下令将这些雕像全重刻成他的模样,还派人另塑无数座他自己的新雕像。庞大的采石场和作坊雇用数以千计的工匠,专为制造大沃铎皇帝的理想化雕像。新雕像和改头换面的旧雕像加起来实在太多,根本没有足够的台座、柱基和壁龛可供安置,只好到处放在人行道、路口、广场、庙宇和公共建筑的台阶。由于皇帝继续付钱让雕刻师继续雕刻、采石场继续生产,不久雕像就多到不能一处只摆一个,于是在全国每个城镇、众多忙着过日子的人群中,便到处站着一批批、一群群动也不动的大沃铎。连小村里都有十来个大沃铎,站在大街或小巷,与猪群鸡只为伍。

夜里,皇帝常换上朴素的深色服装,从一道秘门溜出宫殿。禁卫队军官隔着一段距离跟随在后,负责护卫他夜间巡游首都(当时叫做大沃铎城)。他们和其他朝臣都多次目睹他的行为。皇帝会在首都的街道和广场上走来走去,每碰到一个或一组自己的雕像就停下脚步,朝它们轻轻龇牙咧嘴,低声出言侮辱,骂它们懦夫、笨蛋、戴绿帽、无能、白痴。经过雕像时,他会朝它吐口水;若广场上没有别人,他还会停下来朝雕像撒尿,或者尿在地上,然后动手挖起混着尿水的泥巴抹在自己的雕像脸上,也抹在赞颂他英明伟大的铭文上。

如果第二天有市民禀报皇帝的雕像遭到如此亵渎,禁卫队就会随便逮捕一个本国或外国人——若没有别的方便人选,便逮捕那个前来禀报的市民——指控他欺君犯上,严刑拷打,直到他死亡或招供为止。如果他招供,身为「上帝判官」的皇帝便会判他死罪,在下一次集体「正义处决」时行刑。这种处决每四十天进行一次,皇帝、御用僧侣和朝臣都会到场观看。由于被害者是逐一绞死,整个典礼常长达好几小时。

大沃铎在位三十七年,后来在厕所被侄孙丹达绞死。

大沃铎死后内战爆发,他成千上万的雕像大多被摧毁。山区一个小城的庙宇前,有一组雕像幸存了许多世纪,被当地人当成「内界的九福向导」加以膜拜。信徒将甜油抹在雕像脸上,经年累月使得雕像的五官彻底消失,头部变成毫无轮廓的石块,但还有相当数量的铭文保存下来,足以让第七王朝的一名学者辨认出这些是无可计量的大沃铎仅存的雕像。

欧比崔的清涤

欧比崔如今是玛熙古帝国西部偏远的一省,当年先被温国并吞,后来温国又被特洛二世并吞,欧比崔便成为帝国的一部分。

「欧比崔的清涤」始于约五百年前,当时欧比崔是民主政体,某任当选的总统的竞选政见是将阿斯塔沙人赶出国境。

当时,有两个民族已在欧比崔肥沃的平原上生活了一千多年:来自西北部的索沙人,以及来自西南部的阿斯塔沙人。索沙人被入侵者赶出家园,流离至此,而差不多同一时间,半游牧的阿斯塔沙人也开始在欧比崔的牧地定居。

欧比崔的原住民是提欧布族,被这两批移民逼得退居山区,过着贫穷的放牧生活,保持古老原始的生活方式,而且没有投票权。≮我们备用网址:。。≯

索沙人和阿斯塔沙人各为欧比崔平原带来一种宗教。索沙人五体投地膜拜名为阿夫的父神,阿夫教的仪式极为形式化,在庙宇中由僧侣主持。阿斯塔沙人的宗教则没有主神,也没有职业僧侣,主要包括恍惚出神、旋转舞蹈、异象及小物神。

初抵欧比崔时,骁勇善战的阿斯塔沙人把提欧布人赶进山区,从索沙族的屯垦者手中抢来最好的农地。但此处不缺肥沃土地,两支入侵民族逐渐相安无事共存下来,沿河建造城市,有些城市住的是索沙人,有些住的是阿斯塔沙人。两支民族通商交易,商业日渐兴盛,不久便有索沙商人开始定居在阿斯塔沙城市,自成一区,阿斯塔沙商人在索沙城市亦然。

有九百多年的时间,这地区没有中央政府,而是由若干城市国家和农业领地组成,贸易上相互竞争,不时为土地或信仰发生争执或战争,但一般而言都戒慎地维持繁荣和平。

阿斯塔沙人认为索沙人迟钝、笨拙、多诈、百折不挠,索沙人则认为阿斯塔沙人敏捷、聪明、坦白、难以预料。

索沙人学会演奏狂野吟啸、充满渴望的阿斯塔沙音乐,阿斯塔沙人则跟索沙人学会等高耕作和农地轮作。然而他们鲜少学习对方的语言——只学到足以做生意、讨价还价的程度,一些骂人话,还有一些示爱的话。

索沙男孩和阿斯塔沙女孩疯狂相爱,相偕逃家,令母亲心碎。阿斯塔沙男孩和索沙女孩私奔,双方家庭的咒骂漫天铺地,如阴影般追在他们身后。这些逃家的年轻人前往其他城市,自成一个阿夫斯塔沙或索沙斯塔或阿斯塔索沙区,教育小孩五体投地膜拜阿夫,或者以旋转舞蹈崇拜物神。阿夫斯塔沙人两者皆做,过两种不同的神圣节日;索沙斯塔人在阿夫的祭坛前随着狂野吟啸的音乐旋转舞蹈;阿斯塔索沙人则五体投地膜拜小物神。

索沙人,那些不掺杂质的索沙人,以代代相传的方式膜拜阿夫,大多住在农庄而非城市;僧侣告诉他们,神要他们生儿子以荣耀祂,因此他们的子女数目都很多,许多僧侣娶四五个妻子,生下二三十个小孩。虔诚的索沙女人会向阿夫神祈求第十二个或第十五个孩子。相反的,阿斯塔沙女人只有在恍惚出神中,听到自己身体的物神告诉她现在是受孕的好时机,才会生儿育女,因此小孩的数目很少超过两三个。于是索沙人的数目逐渐超过阿斯塔沙人。

约五百年前,欧比崔这些没有组织的城市、小镇、以及务农社群,受到北方虎视眈眈的温国人的压力,也受到东方玛熙古帝国「伊达斯皮亚启蒙运动」的影响,于是组织起来,首先形成联盟,而后变成国家。当时很流行国家。欧比崔国采行民主政体,有总统、内阁、以及全国成年人皆有权投票选出的国会,国会的组成比例反映地区(乡村和都市)及种族宗教团体(索沙人、阿斯塔沙人、阿夫斯塔沙人、索沙斯塔人和阿斯塔索沙人)的比例。

欧比崔的第四任总统是索沙人,名叫第优德,以不差的得票率当选。

尽管他的竞选活动愈来愈强调反对欧比崔社会中「不敬神」和「外国」的成分,但许多阿斯塔沙人还是投给他。他们说想要一个强而有力的领导者,能够对抗温国人,整顿治安,解决城市人口过多和唯利是图的问题。

不到半年,第优德已在内阁和国会的重要职位安插自己的心腹,控制军队,然后真正开始履行他的竞选支票,展开全国人口普查,要求所有公民说明自己的宗教信仰(索沙、索沙斯塔、阿斯塔索沙、或异教)及血统(索沙人或非索沙人)。

接着,第优德把朵巴巴(该城居民主要为索沙人,位在几乎清一色索沙人的农业地区)的国民卫队调到阿苏,后者是重要河港,几个世纪以来索沙人、阿斯塔沙人、索沙斯塔人和阿斯塔索沙人都在这里和平共处。卫队开始将所有阿斯塔沙人——或者被新近定义为不敬神之「非索沙的异教徒」——赶出家门,只允许他们带上在突遭扫地出门的怖惧之余能匆忙抓起的东西。

卫队将这些不敬神之人用火车载到西北边境,关进营地牢房好几周或好几个月,然后用卡车或火车送到温国边界,赶下车,命令他们越过国界。他们背后有士兵拿着枪,只能听命,但面前也有士兵:温国的边境驻军。这情况第一次发生时,温国士兵以为欧比崔人入侵,开枪射杀了好几百人,才意识到这些「入侵者」大多是孩童、婴儿、老人或孕妇,手无寸铁,全都吓得趴在地上爬,试图逃走,哭着哀求他们饶命。有些温国士兵照样继续开枪,因为原则上欧比崔人就是敌人。

第优德总统继续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围捕不敬神之人,大部分送到偏远地区,成群关在名为教育中心的牢笼,据称是要教育他们膜拜阿夫。教育中心环境恶劣,食物不足,大多数人关进去都活不到一年。许多阿斯塔沙人在围捕之前逃往边界,冒险乞求不一定会大发慈悲的温国守军。第一任任期结束之际,第优德总统已将国内五十万阿斯塔沙人清涤殆尽。

仗着这份傲人记录,他竞选连任。没有阿斯塔沙候选人敢参选。但第优德以些微票数败给里优苏克,他是住在乡下、虔诚信教的索沙选民的新宠儿。里优苏克的竞选口号是「敬畏上帝的欧比崔」,他的标靶则是南方城镇的索沙斯塔人,认为他们以舞蹈拜神的方式特别邪恶亵渎。

然而南方省分的军队有很大一部份由索沙斯塔人组成,在里优苏克任职的第一年就发动叛变,躲在森林和内城区的阿斯塔沙游击队后来也加入他们的行列。动荡和暴力四处蔓延,派系愈来愈多。里优苏克总统在湖畔别墅避暑时遭到绑架,一星期后他饱遭凌虐的尸体出现在一条公路旁,嘴巴、耳朵、鼻孔里都塞了阿斯塔沙的物神。

接下来的动乱中,一个名叫霍督斯的阿斯塔索沙将军自立为代理总统,控制了四分五裂的军队中人数相当多的一批,发动「不敬神之异教无神论者的最后清涤」,如今对象包括阿斯塔沙人、索沙斯塔人以及阿夫斯塔沙人。只要是或被认为是或据说是非索沙人的人,他的军队一律格杀勿论,见一个枪毙一个,任其四处暴尸腐烂。

霍督斯一掌权便关闭大学,将阿夫教的僧侣指派为学校教师,但在后来的内战中所有学校都关闭了,因为这是狙击手和炸弹客最喜欢的目标。全国没有安全的贸易道路,国境封闭,商业活动停摆,饥荒继之而起,大规模流行病也接踵而至。索沙和非索沙人继续互相残杀。

内战第六年,温国人长驱直入北方省分,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因为所有身体健全的男女都因跟邻人战斗而死。温国军队横扫欧比崔,解决若干仍有反抗势力的地方,然后并吞整个地区。之后几世纪,欧比崔一直是温国辖下的一省。

温国人轻蔑所有欧比崔宗教,下令一律膜拜他们的神,「多乳头之伟大母神」。索沙人、阿斯塔索沙人和索沙斯塔人学会五体投地膜拜巨大的乳房雕像,少数幸存的阿斯塔沙人和阿夫斯塔沙人则学会围绕着小型乳头物神跳舞。

只有远在山区的提欧布人一如往常,始终是贫穷的牧民,没有任何值得打仗的宗教。欧比崔省因一部伟大的神秘主义诗作《上升》闻名于几个次元,其不知名的作者就是提欧布人。

黑犬

广大的叶叶森林有两个部落,世代为敌。不管是霍阿族还是法林姆族,男孩们长大后都迫不及待,希望能光荣获选前往袭击对方——这是成人的象征与标志。

大部分的袭击队伍都会遇上对方部落的迎击战士,双方在各个传统战场打斗,包括他们居住的林丘和河谷空地。经过一番激烈战斗,六七人或死或伤之后,双方的战斗首领会同时宣称胜利,然后两族的战士各自抬着死伤者回家,举行胜利之舞。死去的战士会安置一旁,背靠东西形成坐姿,看完胜利之舞才下葬。

有时候,由于沟通出了问题,袭击队伍没碰上迎击的战士,只好冲进敌人的村子,杀死男人,掳走女人和小孩当奴隶。这种工作很不愉快,除了袭击队伍方会有很多人送命,也常造成对方村内老弱妇孺的死亡。双方一致认为最好能让被袭者知道袭击者要来,这样战斗和杀戮就可以在战场上好好进行,不至于失控。

霍阿族和法林姆族没有家畜,只有一种类似梗犬的小型狗,养来捉小屋和谷仓里的老鼠。他们的武器是青铜短剑和木质长矛,以兽皮为盾。跟奥狄修斯①一样,他们将弓箭用于运动和打猎,但不用于战场。他们在林间空地种谷物和根茎蔬菜,每五六年迁村一次,另觅新的耕作地点。种田、采集、做菜、搬家和其他工作一律由女性负责,不过这些活儿不叫工作,只是「女人做的事」。女人还要负责钓鱼。男孩设陷阱捉林鼠和蹄兔,男人猎捕森林里的红棕色小型鹿,老男人决定什么时候耕作、什么时候迁村、什么时候派人袭击敌方。

『注①:Odysseus,希腊传说中的英雄,史诗《奥狄修斯漂流记》(Odyssey)的主角。』

许多年轻男人都死于袭击行动,因此不会剩下很多老男人对这些事发生争执;万一他们真的为耕作或迁村的事吵起来,总还可以同意再派人出去袭击。

打从开天辟地以来,事情就一直这样进行,每年袭击一两次,双方都庆祝胜利。即将袭击的消息通常早早就泄漏出去,袭击队伍行进间也高声唱着战歌;于是战争只在战场上进行,村落不受损伤,村民也只需为战死的英雄哀悼,并宣示永远与可恶的霍阿族(或可恨的法林姆族)不共戴天。这一切都很令人满意,直到「黑犬」出现。

法林姆族听说霍阿族派出了一大群战士,于是所有法林姆战士脱光衣服,抓起剑、矛、盾,高唱战歌,沿着森林小径冲向人称「鸟溪旁」的战场。在那里,他们碰上了刚跑到的霍阿男人,对方也赤身裸体,拿着矛、剑、盾,高唱战歌。

但霍阿族人前面还有一样怪东西:一头巨大的黑狗。那狗的背部高及人腰,顶着一颗庞然巨头,迈着大步奔跑,眼发红光,张开的长牙大嘴流着白沫,发出可怕的狺狺低吼。它攻击法林姆的战斗首领,一跃而起直扑胸口,将他撞倒;尽管他徒然试着用剑刺那狗,喉咙还是被咬断。

这可怕的事件完全出乎意料,不符传统,法林姆人吓呆了,全动弹不得,战歌声也为之沉寂。他们几乎没抵抗霍阿人的攻击,又死了四个男人和男孩——其中一人被黑犬咬死——之后,才恐慌奔逃,四散跑进森林,没有停下来把死者抬回去。

这种事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因此,法林姆族的老男人必须进行非常深入的讨论,才能下令展开报复袭击。

由于袭击结果永远是胜利,所以通常好几个月、有时甚至一年后,才需要再来一场战争让年轻男人保持英勇士气;但这次不一样。法林姆人被打败了。他们的战士只能夜里悄悄回到战场,恐惧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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