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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床大明王朝六位皇帝-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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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朱元璋对南京并非情有独钟,不代表他会选择北京。在南京以外的数种考虑中,北京不在其内。朱元璋以光复汉族文明的英雄自居,他身上有着浓厚的民族主义气息,这在当年他以徐达为统帅发军北伐发布的文告中表露无遗:“北逐胡虏,拯生民于涂炭,复汉官之威仪……雪中国之耻。”{125}朱元璋提的这些口号,连清末革命党人也还在用。他是以中国被元蒙统治为耻辱的,而元大都则正是这样一个象征,所以在灭元之后,他特意将大都改名“北平”,取其“平定北虏”之意(无独有偶,清亡后,国民政府亦将北京改名“北平”)。基于这样的思想根源,朱元璋断不肯将他的汉族政权中心设于曾经的耻辱之地。同时,他在南京、开封、洛阳、长安之间斟酌,亦是沿怎样才能更好地继承“中华之统”这一思路来做定夺。考虑开封,纯粹因为它是明以前最后一个汉族政权的所在地(南宋的临安属于沦陷之后的偏安之地,不算数),但从地理形势和位置考虑,实在不佳,故而放弃。洛阳、长安,则是千年来“中国”最正统的建都之选,朱元璋很想延续这样的历史,但也因种种原因而放弃。
最后定于南京,可以说是朱元璋既坚持恢复“中华”、又“与时俱进”通盘考虑的结果。除了地理与“王气”这方面的考量(对此,刘基、陶安、叶兑、冯国用等许多人,早就做过各种论证,说金陵虎踞龙蟠,兼有长江天堑,相当得天独厚),金陵自三国时代以来,也有多次做国都的历史,而且除了曾被蒙古人统治,大部分时间没有沦于异族之手,“中华”文明传统保存得比较好一些。至于“与时俱进”,实际自唐代以后,中国的经济重心乃至文化重心,都已南移,从黄河流域移至长江流域,商周秦汉之际北方的发达与繁盛,已然不再,南方,尤以长江三角洲地带为中心,渐成中国财赋之区和主要物产地,所谓“财赋出于东南,而金陵为其会【集散地】”{126}。如抱着旧理不放,仍将国都建于长安、洛阳,固然颇能体现“中华”光荣传统,但以古代交通之不便,空耗物力与民力的问题将是严重的。所以,明定都南京,是顺应历史变迁之举,有其必然性。此后,从明、清、民国至当代,国都之选始终在北京、南京两地之间,客观地说明了南京所具有的这层意义。
此外,还有一点。
定都南京,直接反映了朱元璋立国、治国的基本理念。朱元璋虽很愿意以民族复兴英雄自居,却并非一个头脑狂热者,更非好战黩武之徒。他的思想,混合了汉族中心主义的自大与闭疆自守这两种因素,而有趣的是,这两种因素把他推向一个结论:中国——此时“中国”的含义基本是指传统上的汉族国家——应该做的,是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好日子。汉族中国的扩张,在汉唐两代达到顶峰,此后不仅丧失了这能力,似尤缺乏这样的兴趣。宋代版图是历来统一的中国最小的,也许因无力扩张。但朱元璋终于凭借武力击退了不可一世的蒙古人,依势而论,他本极有资格以政治军事强人的姿态,做一番开拓疆土的美梦,但是他却选择了偃武修文。{127}他郑重地在亲自颁布的《祖训》里申明他的考虑,并要求子孙后代遵行不悖。他是这样阐述其理由的:四方诸夷【野蛮人】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边缘、局促而可怜】,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其地穷瘠】,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其人文落后】。若其不自揣量,来扰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杀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指包括蒙古在内的北部“蛮族”,对“中国”历来的威胁几乎全来自这里】与中国边境密迩【迩,近也】,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防备】之。{128}品味这些话,真是好玩至极——既骄傲自大又相当谨慎保守,既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又不免对他们担惊受怕。打个比方,就像被一群既穷而又爱撒野的邻居所包围的富人,心里很不屑,也很不安。把这些话通俗地翻译一下无非是:这一带唯独咱们生活富足,家里什么都不缺,我们不需要去抢别人的东西,倒是四邻肯定对我们很眼红。他们如果来偷来抢,是他们自讨苦吃,因为我们有钱又有势,倒霉的必是他们;但倘若我们以富足之家,去跟这些穷鬼一般见识,惹是生非,也极不明智,属于自寻烦恼。所以,家人必须牢记:关起门,悄悄过自己的好日子,不许生事,不许仗势欺人;但过好日子的同时,也不要掉以轻心,特别对北边姓“胡”的那家人,更应提高警惕。这家人诚非“善茬”,多少次打上门来,将来恐怕也积习难改,咱们得学些武艺,用于防身。
由这思想,朱元璋形成了他的基本战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低调面世,不搞扩张主义,对周围“四夷”奉行和平外交路线,即便是心腹之患的北部边境,也以防御为本。他下了死命令,列出一系列“不征之国”,从东北的朝鲜、日本直到东南亚和印度支那半岛凡十五国,都在其列,独将当时横亘整个北方、西北方的“鞑虏”排除在外——但这也是以防万一敌人来犯,吾仍保留迎头痛击之权利,而非主动与之开战。
朱元璋的很多重大决策,均与这一基本战略有关。如分封诸皇子,坐镇北部边境;如明朝处理外交关系特有的“朝贡制度”{129};自然,也包括将首都定于南京。
南北朝以降,北方蛮族数次对中原的大举入侵,都受到长江这天然屏障的阻隔。严格地讲,这种特征在三国时期已凸显出来。正是这样,自那时起,长江已渐成中国地缘政治的一个重要标志,多次实际充当分裂时期中国的分治线,或潜在地被寄予这种期待(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国际势力也还提出过国共以长江为界分治两边的设想)。作为决心采取守势的君主,朱元璋选定南京为首都是适当的。南京与北部边防之间的巨大缓冲地带,既是他的防御性战略所需,似乎也是一个退避三舍的标志,来昭示他无意扩张、“一心一意搞建设”的治国思路。
朱棣将明朝首都改置北平,姑不论其他,先自根本上动摇和改变了朱元璋的基本国策。要知道,他是打着维护“祖制”的旗号(指责朱允炆当政后实行的一系列改革)兴师问罪、夺取权力的,但实际所做,恰恰对朱元璋最核心的治国方略加以反动。过去有句话说,打着红旗反红旗,是一切野心家、阴谋家的惯用伎俩——朱棣所为,正此之谓。
朱棣十分清楚这一点,所以从迁都念头萌动到最后实现,他做了无数小动作,掩人耳目、后台操纵、暗渡陈仓、缓慢推进,总之偷偷摸摸、费尽心机,充分展示其伪诈的天性与天赋。
第一个小动作:永乐元年新年刚过,正月十三日,礼部尚书李至刚伙同几个人进言:“昔帝王起,或布衣平天下,或繇【与“由”通】外藩入承大统,而于声迹之地皆有升崇。切见北平布政司实皇上承运兴之地,宜遵太祖高皇帝(朱元璋)中都之制,立为京都。”{130}这番话前半部分基本生拉胡扯,历史上没有几个皇帝把自己的出生地搞成京都,也就是朱元璋比较自恋,曾以临濠为中都。李至刚等几个马屁精便搬出这一点,请求将北平升格为京都。这李至刚,洪武年间就受过处分,建文时期又因事下狱,做官记录差得很。朱棣上台后,由于李至刚“为人敏给”,“善傅【附】会”,颇得朱棣青睐,做到礼部尚书,“既得上【朱棣】心,务为佞谀”,“朝夕在上左右”,“甚见亲信”——《明史》在一番描述后,特地强调他“首发建都北平议”,作为此人“善附会”,“务为佞谀”的实绩。{131}综上所述,可以肯定李至刚的建议绝非出于他本人,而是朱棣亲自授意的结果,甚至极可能安排李至刚做礼部尚书即是为了让他来提这样的建议(这类事由礼部尚书来提,最名正言顺)。李至刚建议一上,朱棣便即照准,“制曰:可。其以北平为北京”{132}。于是,朱元璋拟定的“北平”地名,悄然变做“北京”——闻名遐迩的“北京”一词即于该日诞生,而从此明朝变成两京制,南有南京,北有北京,终明一世皆如此。只不过,眼下第一京都和事实京都是南京,到后来则相颠倒,北京变成第一京都和事实京都;朱棣玩的是障眼法,先用两京制遮掩他已经决定定都北京的打算。
第二个小动作:当年五月,朱棣再次在廷议时提出“北京,朕旧封国,有国社国稷,今既为北京,而社稷之礼未有定制,其议以闻”{133}。这是什么意思呢?试探。朱棣欲借修订北京祭祀礼仪,给其以和南京同等规格,来观察群臣的反应。结果,礼部及太常寺两个职能部门专门开联席会议讨论此事,形成的主流意见是坚决反对:“考古典之制,别无两京并立太社太稷之礼。”{134}因为是集体讨论,李至刚一个人也无法左右大家的主张。不过,朱棣本亦不曾指望顺利通过,他只想探探虚实,看反对程度究竟如何。事实证明,反对者相当之多。这样,他也就知道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了。
第三个小动作:在动议提升北京祭祀规格碰壁后,朱棣弄明白的是,以合乎礼制和公开的方式推进北京的建都,阻力极大;他决心搁下这些“虚文浮礼”的争论,绕开规范化操作的途径,暂不触及北京的名分问题,采取实干方式,直接营建北京宫殿——既然北京是第二首都,造座宫殿以备“巡狩”,不算过分,没有不合礼法之处。至于规模如何,除了朱棣自己,无人知道;因为先期的准备工作是不事声张的,由朱棣专门委派几个大臣去办,并且与他单线联系。整个计划的实施经过如下:永乐四年八月,由淇国公邱福挑头上奏,“请建北京宫殿,以备巡幸”{135}。又是一位铁杆心腹出面——邱福乃朱棣死党,叛乱起事之时首夺北平九门,后来武将受封,邱列首位——显然又系由朱棣亲自授意。邱奏当即获准,北京建宫殿之事就此“立项”。
第四个小动作:朱棣愉快地接受了邱福的“请求”,却并不着急动工。足够有耐心是此人的最大特点。为登上皇位,他忍了几十年,忍到老爸驾鹤归西,然后在朱允炆着手削藩时他又一忍再忍,忍至后者对他失去警惕才突然发难。即以迁都这件事论,从永乐元年他在廷臣那里碰钉子,到今天邱福提出造宫殿,四年过去了——尽管他日思夜想,却足足忍了四年!忍,对他不是难事,相反,他每每在忍中“阴”着把事情做成。此刻,他又祭出这法宝,“阴”着开始了北京新宫殿的营建。为什么要“阴”着?因为有个秘密不可早泄于人:北京新宫殿的规模将远远超出南京。如大张旗鼓地把一切做在明处,群臣马上会意识到,这么一座新宫殿不可能为所谓“巡狩”而建,一定是迁都的信号。因此,事情应该偷偷开展,“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一则争取时间,二则届时万事俱备,给大家来个木已成舟,不接受也得接受。所以,邱福提议之后,表面上没有动静,暗中朱棣却派出几个官员去执行特殊使命——采木,新宫殿需要数量巨大的上等木材。工部尚书宋礼被派往四川,吏部右侍郎师逵被派往湖北、湖南,户部左侍郎古朴被派往江西,右副都御史刘观被派往浙江,右佥都御史史仲成被派往山西,“督军民采木”{136}。这几个人在那里一呆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直到紫禁城开工。
第五个小动作:与此同时,甚至更早一点,朱棣就有计划地增加北京人口。据《明实录》载,他至少先后十余次下令从各地移民以充实北京。盖因“靖难”之乱首起于此,头三年燕军与政府军之间的争夺也集中在这一带,人民或因惊惧或因避祸而逃亡甚多。朱棣既然心存以北京为首都之念,就必须增加其人口,使这座城市有相应之规模,并为即将展开的浩大工程建设预备充足的劳力。这些移民中,有普通百姓,也有就地转业的军人,更有相当数量的罪犯。也许因为普通百姓的移民难度较大,而罪犯则可强行安置,甚至罪犯自身也觉得被发往北京屯种是意外之喜,所以永乐年间以移民重建北京时就形成这样一个思路,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相关的记录:洪武三十五年【即建文四年,朱棣上台的头一年】九月乙巳,命武康伯徐理等往北平度【丈量】地,以处民之以罪徙者【因犯罪而流徙的人】。{137}永乐元年八月己巳,定罪囚北京为民种田例。……今后有犯者,令于彼耕戍,涉历辛苦,顿挫奸顽。{138}永乐元年十一月戊戌,谕世子曰:朕念北京兵变以来,人民流亡,田地荒芜,故法司所论有罪之人,曲垂宽宥,悉发北京境内屯种。意望数年之后,可以助给边储【指边防军需】,省馈运之劳【人力物力取诸本地】,且使有罪者亦得保全。{139}【永乐五年十月】己丑,谕刑部尚书吕震,凡戍边,各从南北风土所宜。闻北人苦炎瘴,其改佃北京,全活之。{140}从这些记载来看,北京之于永乐年间的中国,颇类乎澳洲之于19世纪的大英帝国,是安置罪犯并有赖罪犯而发展起来的土地。当时北京在三四十年内,接连遭遇两次大的战乱(元亡和“靖难之役”),连朱棣都说“北京兵变以来,人民流亡,田地荒芜”,可见凋虚之极。而重建北京,即以罪囚为生力军:先派人去丈量土地,以待发配至此的“罪徙者”;然后制订“罪囚北京为民种田”的正式法规,同时规定经司法部门审定有罪之人,“悉发”(全部发往)北京境内屯种,到永乐五年又以“照顾”的名义指示刑部,将以往流放在南方的所有北方籍罪犯,统统转来北京开荒。虽然我们无从得到罪囚移民的官方数字,但从以上谕旨来看,这一政策既是全局性的,又是持续性的,可以猜想这个过去叫“大都”、“北平”,而重建后叫“北京”的地方,其人口来源,罪囚恐占相当比例。这个做法的实际好处显而易见——这部分人,身处人生绝境,将他们输移北京、由囚转民,确如朱棣所料他们会有因朝廷降恩“得保全”、“全活之”的感恩戴德心理,正堪驱策,在即将开始的巨大工程中充当苦力。
第六个小动作:朱棣利用巡狩、北征等名义,开始用更多的时间在北京居住,有意冷落南京,削弱它的政治地位,使权力中心实质性地北移。资料显示,从永乐七年起,至永乐十二年,朱棣的活动中心一直是北京。《寓圃杂记》说:“及上【朱棣】登极,即广旧邸【从前的燕王府】为皇城,频年驻跸。当时群臣不知睿意所向,屡请南还。因出令曰:‘敢有复请者,论以妖言。’”{141}他用这个办法让人们渐渐习惯北京成为一个发号施令的地方。
第七个小动作:永乐五年七月,徐皇后病逝。这同样成为朱棣的一个机会。他毫不犹豫地将未来的皇家陵寝定在北京,以展示终将迁都北上的决心。《太宗实录》载,徐皇后临终之时,留下这样一段最后遗言:近闻皇上将巡狩北京,意愿从行,将请恩泽及之,而吾今不逮矣,尔能体吾心,九泉无恨!{142}她说:“闻知皇上就要去北京视察,本来是想跟着去的,好离皇上近些,如今我是不能追随皇上了,倘皇上能念及此意,那就死而瞑目了。”这什么意思呢?简单地说,就是徐皇后为了与朱棣寸步不离,要求葬于北京。不是说皇家夫妻就不可以卿卿我我,但朱棣并非其人(朱棣后宫的情形详后)。考虑到他一贯喜欢在历史中造假的癖好,这段本就别扭的情节看上去很可能是编造的。那么,替徐皇后编造这样几句“临终遗言”意义何在?盖因皇家陵寝,总在国都附近,以便奉祀。徐皇后之死,意外地提供了一个机会,使朱棣可以通过确定陵址来为将来迁都北京做铺垫。这点心思,明代的观察家已看得很透,例如沈德符说:“永乐五年,仁孝皇后【即徐皇后】崩。文皇圣意,已不欲立封域【陵墓】于南方,故迟迟未葬。至七年幸北京,始得地于昌平县。”{143}他派风水先生廖均卿等直奔北京,得“吉壤”于“黄土山”,而改其名为“万寿山”{144},此即现在明十三陵所在地。永乐十一年正月,陵寝建成,是为“长陵”,二月十七日,葬徐皇后于此。
朱棣不断搞这样一些小动作,目的很明确:使迁都之事不可逆转。到了永乐十四年,他觉得时机成熟了,重提营建北京问题。论理,“营建北京”十年前就已做出了决定,朱棣为什么要再讨论?不外乎两点:一、统一思想;二、要国库正式拨款。第一点是关键。十年来,他搞了那么多小动作,做足铺垫,除了特别“不识时务”者,群臣岂有不知此事,说是要讨论,其实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而且,明里是讨论“营建北京”,背后的文章却是迁都。按照《明实录》的记载,这次的讨论,没有反对的声音,朝臣一致拥护皇帝的英明决策,并争先恐后论证(建都于)北京的种种好处,什么“河山巩固”,什么“水甘土厚”,什么“民风淳朴”,什么“物产丰富”,乃至夸之为“天府之国”,显系溢美之辞。还有一些人,尽管也顺从,也拣好听的说,比之前者却较为实在:陛下重于劳民延缓之今【从永乐四年首议至今,整整十年了】,臣等切惟宗社大计正陛下当为之时,况今漕运已通【指京杭大运河的疏通和整治】、储蓄充溢【国家财政充足】、材用具备【采木采石等建筑材料准备工作完毕】、军民一心。营建之辰,天宝启之。【“辰”,日、月、星的总称;“天宝”可有二解,一指“天然之宝”,王勃《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一指秦穆公所获神瑞之物“陈宝”。二句的意思,无非称颂营建北京的决定是很吉祥的。】伏乞早赐圣断,勅所司【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择日兴工,以成国家悠久之计,副臣民之望。{145}其言语中不免有一点这样的含意:“既然皇上准备了那么久,万事俱备,臣等还能说什么呢?”似乎这次廷议没有一丁点反对的声音,只有几个傻乎乎不明就里的地方官——河南的左、右布政使周文褒、王文振和参议陈祚——联名上疏,强烈反对迁都北京,被朱棣直接打发到湖广均州农村当“佃户”{146},从此再无人出面表示异议。
曲线迂回十年,定都北京之事终得确立。名义上,北京兴建从翌年即永乐十五年六月动工,《明实录》也是这么记载的,实际上这个日期宜理解为北京升格为第一首都的时间,真正动工则早于此,因为先前我们在《明实录》中曾多次看到朱棣就北京工程的负责人任命以及工匠管理等问题,作过指示,说明工程早在进行之中;这一次,不过是在“国务会议”上借讨论之名为批准迁都以及工程开工,走个过场。否则,仅用三年时间,到永乐十八年即建成规模如此宏大的紫禁城,将是一个无法解释也根本不可能的奇迹。
后世称道朱棣营建北京——这座当今世界大都会的骨架和基础,确由他塑造与奠定——之功,以及对宏伟壮丽的紫禁城啧啧称奇时,却很少有人意识到并且指出这一事实:明代初年,中国居然在三四十年的时间内,先后承受了在南北建造两座都城的巨大负担。要知道,这两座都城中的任何一座,在当时世界上都堪称最为奢费的大城。南京修造了十年,而北京的工程前后耗时二十年。
国家显然为此投入了惊人的物力和人力。我们虽然不知道营造北京究竟耗资多少,因为朱棣不屑于向他的人民公布这样的统计数字;但我们很清楚地知道,每一个铜钱都是从赋税中来,亦即都是由当时的普通百姓来承担。
我们可由紫禁城昂贵的材料来想见它的奢费——当时,三大殿的柱子全部采用巨大的楠木{147}。因为珍稀,这种木材被冠以“金丝”的形容词。它所以昂贵,除生长周期长,更由于皆处深山之中,砍伐及运输甚是艰难。一根运抵北京的楠木,甚至包含了许多人的生命代价。为了给紫禁城置备足够的木材,几位采木大臣在从山西、四川、两湖、江西直到浙江的广大区域内,足足滞留了十几年。例如被派往四川的工部尚书宋礼,永乐四年赴任,直到永乐十七年才“自蜀召还”,除了中间短暂地在别处处理一些事情,他在四川的采木延续了十三年之久。
如此浩大的工程,人民为此承受了怎样沉重的赋税,我们虽无法知悉真实的数字,却一定是惊人的。在回避或不屑于记载这些数字时,史书偶尔会提及一些局部性的劳动力使用情况。单两湖一地为采木而投入的人力,即达十万之众{148};当时共五大采木地,如以规模不等做一平均估算,仅采木一项,征用民夫总数约四十万上下。至于正式营建北京和紫禁城所投入的人力,不久前,央视在其制作的纪录片《故宫》中指出:“据说超过百万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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