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云不语-第5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治标不如治本,斩草必须除根。

只要干掉茅老板,民工们的黑暗就结束了。最起码的一点,将来再不会有人被茅老板推入这绝望的黑暗中了。

也许总有一天会有别人来做这件事,但别人没有常歌这么谨慎周密的头脑,必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从一个黑暗步入另一个黑暗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常歌不愿意任何人受苦,所以决心背负上这一切,常歌也相信自己绝对可以把事情做得天衣无缝。

前方即便是更深邃的黑暗,常歌也决心冲破它,以一己之力。

心底的黑暗本已经太多了,再多一些又何妨?每一个人都是无辜的,为什么要受到伤害?为什么要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这不公平。

伤害,就让我一个人来背吧。

我为你们撕开黑暗,我把光明带给你们,黑暗全部丢给我就好了,因为我早已融入了黑暗。

~~~~~~~~~~~~~~~~~~~~~~~~~~~~~~~~~~~~~~~~~~~~~~~~~~~~~~~~~

世上不可能发生真正的完全犯罪,而常歌和茅老板之间有债务纠纷,即便是茅老板在外面还欠下了很多人的钱,但这一点也必然会让常歌成为嫌疑对象之一,所以常歌从一开始就完全没考虑过怎样让自己摆脱嫌疑。

而我们的法律对于案件是没有时效的,这种案件也没有空子好钻。

一个大活人不可能凭空消失,而且处理尸体是一件极为麻烦又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尤其是血迹。或许用消毒水可以破坏掉血液中的酶,也可以产生荧光效应,从而让刑侦检测陷入困境,但百密难免一疏,没人可以保证把现场中的每一滴血完全清理干净。

若是清理的太干净,又难免会使得现场显得极为不自然,反而欲盖弥彰。

常歌最讨厌的就是麻烦,所以常歌完全不考虑怎样善后。

现实中也不存在真正的密室,只会有心理盲点。常歌不喜欢偷偷摸摸,更不喜欢绞尽脑汁的去设计圈套,所以完全没有打算去利用他人的心理盲区来建造密室。

常歌也不喜欢利用别人,所以更没打算让谁来替自己背黑锅,那对别人不公平。

所以常歌必须要自己亲自来做,用自己的方式,不借助任何人的帮助。

常歌也确信,只要自己做了这件事,就一定会被纳入嫌疑人名单。若一旦被定罪了,可没有什么《枫丹白露条约》来把他流放到厄尔巴岛,必将面对的只能是断头台。

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的埃德加·爱伦·坡曾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说过:我不仅一定要惩罚他,而且绝对要在自己不受惩罚的情况下去惩罚他。报仇的人自己受到了惩罚,这仇就算没报;报仇的人没让那个作恶的家伙知道是谁报复了他,这仇同样也算没报。

所以,所有的过程必须要用常歌自己的方式,遵照常歌自己所喜欢的风格,无论是做什么事。

常歌非常清楚无常的道理,推理小说中所描述的那种完全犯罪是很难付诸实际的。计划或许可以完美无缺,但是人却是其中最不安定的因素。无论多么缜密而无懈可击的计划,一旦通过人的手来完成,就难免会百密而一疏。因为人不是机器,人的所有思维和行为绝对不可能完完全全不出任何罅漏,绝无可能。

常歌的打算是,以自己的方式来实施整个过程,以自己的方式进行每一个环节,而最终要达成的效果是,即使所有人都认定是自己干的,但就是找不到确凿的证据来给自己定罪。

所有的事情,必须要做的富有戏剧性,这样才会符合常歌的喜好。

所有的事情,都不需要刻意隐瞒,任由刑侦人员去调查好了。人证物证,保证都会搜集得到,但是任何人都绝对没办法把这些证据和常歌联系起来。

常歌对于这一点很有把握。

但是以常歌的性格而言,凡事总是要多想一步,多为别人考虑一下。

如果万一失败了呢?

常歌不愿意一昔尽欢之后就成诀别,所以常歌打算在这件事尘埃落定之后,再和小肚子的妈妈进行最为亲密的接触,因为常歌不愿意伤害她的心,不愿意给她留下永远的遗憾。

第一百四十一章

干掉茅老板,把可怜的人们从黑暗中解救出来。

这个念头一直悄悄的潜伏在常歌的心里,只是常歌一直并没有察觉到。

和小肚子的妈妈在那荒废的院子中玩的时候,看到那道锈蚀的铁门的对面正是大厨所说的茅老板所在的小区,常歌心里的这个念头一下子就迸发了出来,一个极可怕的计划在心里一瞬间就勾勒成型。

与小肚子的妈妈分手之后,常歌就到那个小区里查看了一番。

这是一个很老的小区,每一栋楼都破旧不堪,每一层的阳台外面都是红漆剥落的旧式木窗,至少有二十年没有整修过了。大门口连门卫室都没有,可以随意出入,水泥几乎剥落完的大门垛上只剩下几节锈蚀的门轴,压根就没有大门。而常歌所看到的那扇铁门,就开在小区东侧两栋楼之间的墙上。最妙的是,整个小区连一个监控摄像头都没有,只有大门外的马路上才有一个,还没有对着小区的大门。

常歌在天黑之后又去了一次,小区里黑灯瞎火的连一盏灯都没有,也几乎没有人走动,只有每家每户的灯光从窗户里透出来。

常歌默默的站在一棵树的阴影里,烟也没抽,一直等到所有的窗户里的灯都关上了,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不到十一点。似乎这个小区的居民都是一些习惯早睡的人,这样反倒更方便行事。

常歌又一动不动的站在黑暗中耐心的等了很久,这期间小区里没出现任何一个走动的人,只出现过两只猫。十二点钟刚过,小区的大门口终于传来一阵鞋跟拖地的踢踏声,一个高高胖胖的人影嘴里哼哼着,在朦胧的月色中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

常歌的眼睛在黑暗中发着光,大厨说的没错,确实是茅老板。

等到茅老板从常歌的身前走了过去,常歌就立刻悄无声息的跟了上去。茅老板丝毫没有察觉到身后有人,大声的咳嗽了几下,吐出一口痰,然后心满意足的咂着嘴继续往前走。常歌一直尾随着茅老板来到小区的最里面,在倒数第二排楼房的地方,茅老板忽然向右一拐,常歌几乎在同一时间向左一闪,灵敏的贴到了一棵树的后面。茅老板浑然未觉,依旧哼着不知道是什么的曲调,一直走到了第三个单元门前,摸黑钻进了伸手不见五指的楼道里。常歌站在单元外听着茅老板的脚步声一直响到了四楼,然后又传下来咳嗽吐痰的声音和开门声。

之后,常歌就在黑灯瞎火的小区里仔细的转了几圈,然后停在了那扇铁门前。

铁门的位置很不易察觉,锈蚀严重的铁门紧闭在阳光照不到的黑灰色墙壁上,即使在大白天,如果不走近了也不容易发现。

常歌沉吟着,伸出手把铁门扒开了一条缝。

用这里作为退路怎么样?

假如从这里钻过去,穿过那边的院子就是那条漆黑的小巷,这样就不必走上灯火通明的马路了。

常歌又转了一圈,在小区最里面的一侧墙角停了下来。

粗糙的石头墙,高度大约两米。

常歌的力量不大,但是非常敏捷灵巧。望着墙头,常歌的眨了眨眼睛,忽然扒着高低不平的墙面就爬了上去,一下就爬到了墙顶,然后往墙外看。墙外也是一条僻静的小巷,同样没有灯光。

常歌在墙上借着月光仔细的查看了一阵,墙头上的水泥掉了不少,还有几处石头显然比别处的要光亮,看样子经常有人从这里翻爬墙头。

常歌觉得很满意,从墙头上溜到了外面的小巷里,又在小巷里来回走了两趟,计划就差不多制定好了。

接下来常歌要着手准备工具。

首先是刀子。常歌在幼儿园斜对面的废品收购站和老板一边抽着烟一边闲聊,瞅个机会从废品堆里捡起一条一扎多长的铁片装进了口袋里。然后常歌花了几天时间,趁着厨房里没人的时候,用磨刀石把铁片加工成一把小刀,刀的形状完全和自己皮带上的那把小刀一样,就连开刃的角度都完全一样。干掉茅老板的时候用这把铁片磨成的小刀,然后随便丢进哪条河里都行,这么小的刀根本不可能被打捞出来。而刑侦技术一定能通过尸体上的伤口分析出刀的形状,也一定会发现常歌腰带上的这把一模一样的刀,这样就必定会将这把刀当作凶器来检查,但是却绝不会在刀上检测到任何血迹,就好像是“辛普森杀妻案”里的那把水果刀,反而可以证明这把刀压根就没杀过人。这样做,不光可以干扰警方的侦破方向,还可以提供一个反证。

然后是衣服、鞋子和假发。一件长过膝盖的老蓝工作服,可以避免身上溅上血迹,在批发市场外那排卖工作服的门面里随便就买到了。至于假发,因为常歌是齐肩的长发,倘若长发变短发只需去一趟理发店就可以了,所以要反其道而行之,买一个短的的假发戴在头上,即便是不小心在哪里被监控拍下了身影,或者茅老板没死掉在黑暗中看到了自己,“一个短头发的人”就成了第一锁定目标。而另外多准备一个长过腰间的假发,则是为了半路换装的时候用来混淆旁人的视线,所以常歌还在晚上逛地摊的时候买了两套男式和一套女式的衣服,又买了一个女式挎包和一双高跟鞋。只是买假发的时候却有点儿麻烦,因为卖假发的地方在批发市场的大棚里,正好有一个摄像头对着那个地方。常歌在另一个通道的一个摊位前假装挑东西,隔着通道选好了假发之后就出来了,然后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挑了一个像是外地游客的女孩子走了过去。

“你可以帮我去那个摊位买两个假发回来么?”常歌装出一副腼腆的样子对这个女孩子请求说。

“你为什么不自己去买呢?”女孩子很奇怪的打量着眼前这个笑的很讨人喜欢的男人。

常歌装出一副气鼓鼓的样子,撅着嘴巴瞥着那个摊位的女老板,恨恨的说:“我才不想理她呢,我再也不会和她说话了。”

善解人意的女孩子马上就明白了,马上就很热心的接过常歌的钱,很快就把常歌要的一长一短两个假发买了回来。

常歌又特意买了一双比自己的脚大两码的布鞋,并在鞋尖里填塞了报纸以保证鞋子会合脚。因为在现场必定会留下脚印,这个环节一定要考虑周详。为了让一切看起来合情合理,常歌连续几天在幼儿园的大厅里没人的时候,就以地面上的地砖为刻度,练习每一步都比平时正常的步幅长十公分左右。这样的话,如果警方根据现场的脚印距离和鞋子的尺码来推断,凶手将会是一个比常歌高很多的人。另外,鞋底用电熨斗烫了一下,并用薄木板做了一副鞋垫,这样可以干扰警方根据鞋印压痕推测体重的准确率。

下手的时候不难,只要心稳手稳,一瞬间就可以结束,关键是离开时的路线。

常歌又挑了一个夜里去了一趟那个小区,先穿上长长的工作服在那扇铁门的门缝里钻了一次,故意留下有人通过的痕迹。常歌虽然完全不担心会在门上留下指纹,因为门已经被锈蚀透了,在这种粗糙的表面上是很难留下指纹的。但出于谨慎,常歌还是戴了一副手套,并仔细的把可能碰到过的地方擦了一遍。这也是一个混淆视线的举动,为了让别人以为凶手是从这里逃跑的,所以动手之后若是时间允许,在这门上涂上一点儿血迹会更妙。实际上常歌会从墙头翻出去,因为从那条小巷出去之后是个极偏僻且没有路灯的小路。

必须要尽量的避开摄像头,也不能直接回家,要在设计好的路线上兜个圈子才行。

首先从外面那条巷子出去,往南穿过马路,到对面的另一片老居民区里脱掉工作服,换上从地摊买来的浅色男装,然后往西穿过另一条马路,再穿过另一片住宅区,这一路线常歌仔细研究过,绝对没有一个摄像头。

之后就没办法了,无论从哪里走都肯定会被拍到,只能选择一个最不容易被拍清楚的位置出现在路边,要尽量低下头,要充分利用周围的路灯在脸上形成夸张的光影,这对于精通绘画的人来说并不难。那附近经常有残疾人的三轮电瓶车在夜里等生意,如果没有就只好坐出租车往城西去,在城西三环外的一处停工的建筑工地下车,从那片脚手架的阴影里穿过去,然后就往南走。

往南这一路全部走在田间,这个季节田里全是杂草和干裂坚硬的泥土,完全不用担心会留下清晰的痕迹。这样走上一个半小时,走快一点儿的话可以走上七八公里,然后就在田间换上另一套深色男装回到大路上,正好是一处客运站。可以装成刚下夜车的客人坐上一辆黑出租,一直坐到东三环,路上会经过两次护城河的桥,小刀就在那个时候从车窗丢进河里,所以要坐在后座上,不能坐副驾驶。

东三环这几个月一直在修路,机动车道改的乱七八糟,很容易避开摄像头。往北走上一小时,就有一个通宵开放的KTV,从那后面绕一圈,假装刚从里面出来,再坐上在门口等客人的出租车继续往北开,坐到三环路外的一片老住宅区下车。这里面也没有监控设备,就在这里面换上女装和高跟鞋,摘下短假发换上过腰的长假发,挎上女式挎包,把之前穿过的衣服和布鞋,还有短的假发和装东西的袋子,就在这片老房子中间的露天垃圾箱里全部烧掉。衣服上所有金属和塑料的部分早已经被取下丢弃了,扣子也全部换成了棉绳,点着火几分钟之内就可以烧的精光。

然后就装成一个高瘦苗条的女人往西走,走路的姿势也是练习过的,为了让瘦瘦的屁股看起来丰满一点,还特意配了一副臀垫。这样,穿过三环路再走过四个公交站台就可以到家了。不过这段路上的监控太多,要尽量多走小路,这一带开发的较早,有很多旧居民区和小路,无须担心。

当然了,回家的时候也不能走小区正门,因为正门有两个摄像头,小区里还有几个。从小区门外过去,往北走到铁栅栏的墙外,在四号楼和六号楼之间的栅栏上,有一根锈断了,很久无人过问。而且这里正好被路边的几株大树遮挡住,路灯照不过来,从这里钻进去,只要注意落脚处不要踩在泥土里就行了。

从这里一直到家里都不会被监控照到,女式的鞋子扔在四号楼下的垃圾桶里就行了,再过一个小时就会被垃圾车运走。回到家里,把剩下的所有东西全在马桶里烧掉冲走,就什么证据也不会留下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对于整套计划,常歌非常有信心。

没有完美的密室,没有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没有所谓的完全犯罪,那些只是推理小说中理想化的桥段。

但是不会有证据能表明是常歌干的,不会有任何确凿的证据可以指向常歌。

只要不落下一根头发,戴着假发即可。

只要不留下一枚指纹,戴着手套即可。

只要不粘上一滴血迹,穿着长过膝盖的工作服即可。

而这些都将会被付之一炬,不会留下任何痕迹。那个准备用来烧毁证物的垃圾箱旁边有一堆废砖头,常歌在那里面藏了一瓶汽油,只要浇上去就没有什么会烧不干净。

只要不在任何一个监控摄像头里留下清晰可辨的图像就行。

大街上小区里,没有哪个监控摄像头的分辨率可以放大到数倍之后还不会变模糊,现实永远也不会像电影里面那样随处都是高端科技。

只要不让任何一个遇到的人看清自己的脸就行,可以戴一副口罩,还能避免出刀时脸上会溅上血滴。在这个雾霾纵横污染严重的年代,戴一副口罩出行绝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路上会换装三次,即使偶尔会被摄像头拍到,也不能串成一条完整路线。

警方绝对拿不出切切实实的证据来证明这一切,所以只需保持一颗平常心去面对审讯即可。

即使警方会使用测谎仪,常歌也完全不会放在心上。只需要在鞋子里面藏一颗钉子,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踩一下,或者掐自己一下或者咬一下舌头,只要能在瞬间改变血压、脉搏、呼吸、心跳、皮肤电阻这类生理参量,测谎仪也就只不过是一部好玩的小霸王学习机。

一切都已准备就绪,但还需等待时机。

不可能那么巧一去就能等到目标,但也不能总挑佳佳不在家的时候,那样时间就很可能总也碰不到一起去。又不能等得太久,因为夜若太长就会梦多,假如错过了一次,就很可能再不会有第二次机会了。

冥冥中似乎自有天注定,佳佳恰好就在这个时候去了乌鲁木齐,而且要去八天,因为佳佳的姨妈病危,佳佳要赶去见她最后一面。

所以就在七月初一个凉风习习的晚上,常歌又站在了那个小区的树木阴影里,穿着长长的工作服,戴着假发和口罩,脚上是那双大了两码的布鞋。

假发是花了半个小时才小心戴好的,把所有的头发都仔细的藏在了假发里面,又细心的整理了一番,如果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是假发。

手机、香烟、打火机,任何有可能掉落的东西都没带,口袋里只有那把精心打磨的小刀。

不过世事总是不能尽遂人愿,常歌连续等了两个晚上居然没有等到茅老板的出现,但是常歌一点儿也不在意,各安天命顺其自然就好。俗话说事不过三,假如等三天都没等到,那就罢手好了,就当是茅老板福大命大运气好。

这天晚上就是第三天,弯弯的新月静悄悄的悬在西边的天空中,时间不声不响的悄然流逝着,常歌安安静静的站在树后的黑影里,安安静静的听着别人家里的电视声说话声,一点儿也没觉得紧张不安。在七月初的晚上穿着长长的棉布工作服戴着厚厚的假发也丝毫没感觉到燥热,心情平静如水,就好像在最熟悉的地方等待着最亲密的情人。

一扇窗户里面的灯光熄灭了,就像是在提醒别人睡觉的时间到了,随后,灯光就开始陆续熄灭,一盏接着一盏。常歌饶有兴味的数着一扇扇关灯的窗子,没过多久,大部分窗子就都变成了一个个漆黑的方格,就像是一个个展示茅老板遗像的相框。

这个月份的新月落下的很早,不知不觉中已从西边的树梢悄无声息的落到了墙头上,再过不了多久就会沉到常歌的视线以外,就在这时,伴随着一阵咳嗽,寂静的夜色中响起了沉闷的踢踏声,久违了的茅老板终于打着酒嗝出现了。

常歌暗暗的叹了一口气,等到茅老板吐出一口痰之后,就无声无息的从黑影里走了出来,紧紧跟随在他身后。

常歌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坚定的目光,借着惨淡的月光,死死地盯着茅老板的脖子,手从裤兜里抽出来的时候,一道寒光在夜幕下依稀闪过。

怎样下手呢?

常歌完全没打算像个罪犯那样粗暴野蛮,常歌只打算在一瞬间结束一切,用最干脆最简洁的最华丽且最有效的方法。

动脉。

只需切断动脉就好,只需一刀。

尽管切断动脉不会马上断气,对方必然会大声呼叫,但只需十秒钟,常歌就可以站在墙头外面的小巷里了。

在窒息的紧迫中闲庭漫步,这才是常歌的风格。

常歌的手灵巧而纤细,干燥且沉稳,隔着薄薄的手套轻轻的握着那柄比手术刀大不了多少的小刀。

这是画画的手,这是做精密细致工作的手,除了外科医生和钟表匠的手,很少会有比这更沉稳的手了。

只需一刀,轻而易举。

比用割网刀在拷贝台上对照画稿划开胶网还要简单,比用匹克同时扫响六根琴弦还要容易。

只需一刀,划破黑暗。

那些绝望的人们,那些可怜的人们,那些苦苦哀求也换不来一分血汗钱却换来无情讥笑的人们,黑暗就要被划破了,光明很快就会涌进你们的心底。

只需一刀,生离死别。

我会活着离开这块被你滚烫的血玷污过的秽土,而你却会告别这个你所留恋的世界。

只需一刀,洗净尘埃。

你活着的时候卑鄙肮脏且丑陋无比,令人作呕,而在这离别的瞬间,我会用最优雅的动作切开你的动脉,让你的鲜血喷涌而出,在这夏日的晚风中绽放最艳丽的玫瑰,用你的血化作漫天花雨,洗净你一生中所有的罪孽。

切哪里呢?

看情况,随心情。

颈侧、脑后、耳旁,都行,等到刀挥出之后再让手随心所欲的去决定落点。

就如同弹奏一段即兴的SOLO,或者在二拍的鼓点里演奏几小节切分音型的爵士乐。

或许除了医生之外,很少有什么职业能够比画画的人更了解人体的构造了。

从后面下手?或者是侧后方?这也要视心情而定。

倘若直接下手,可以一下划开脑后的枕动脉,还可以同时切断枕大神经,就算茅老板能够侥幸苟活下来,以后他的脑袋也会麻木到几乎没有知觉,就算是再被别人打破了脑袋也不会觉得疼。

倘若划的宽一点儿,就可以连耳后动脉一同切开,假如茅老板没死成,以后还会落得面瘫。

倘若等到茅老板走到倒数第二栋楼向右转的时候再出手,出手的部位稍稍放低那么一点点,就可以划开脖子右侧的颈动脉。要注意的是,脖子要比后脑柔软的多,一定要在刀锋入肉的瞬间通过指端的触感来修正用力的方式。不妨这样形容,假如在脑后下刀是用匹克弹奏民谣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