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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不语-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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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蛋彻底怔住了。
常歌的声音里充满了歉意:“也许以后你会很孤独很寂寞,我却已不能再陪你了。”
乐蛋低下头,神情渐渐变得悲哀。
常歌拍了拍乐蛋的肩膀,微笑着说:“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很感激你,若没有你,我就不会接受雪。”
乐蛋眼中闪过一丝不安,怔了半晌终于忍不住问:“你是什么时候察觉的?”
常歌笑的很神秘:“我也不记得了。”
乐蛋又怔了怔,苦笑着说:“你真是个无法捉摸的人。”
常歌也在苦笑:“谁也不能真的了解自己,不是么?”
乐蛋怔了半晌,忽然也拍了拍常歌的肩膀,叹息着说:“爱一个人并不容易,忘记一个人却更难。也许只是一瞬间就会爱上,但要忘记却要花上一生的时间。你懂我的意思么?”
常歌笑了起来:“我懂,我本就是个最怕麻烦的人。有一瞬间能做的事,我又何必去做要花一生时间的事?”
“那就好,那就好……”乐蛋抬起头,看了看碧草青山,长空流云,眼神中无比留恋,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低声说,“看来已是我离开的时候了。”
常歌一怔:“离开?”
乐蛋忽又笑了,这一次却笑的很轻松很灿烂,就像是春天的阳光:“阳光既已照了进来,就再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
常歌的眼神暗淡了下去,表情已变得伤感。
乐蛋拍着常歌的肩膀,微笑着说:“你不必伤感,还有人在黑暗中等着你带去光明,所以你已不再孤独。”
常歌喃喃的说:“是,我已不再孤独。”
风又起,乐蛋又笑了笑,忽然化成了千千万万的碎片,随风而起漫天飞舞,转瞬间就已消逝无痕。
常歌久久的望着寂静的天地,终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乐蛋的声音在天地间依稀回荡着:“没有人会再寂寞,因为有你在,你是常歌,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常歌……”
第二百二十五章
常歌在转让协议上龙飞凤舞的签下了大名,常字就像一朵懒洋洋的云,歌字却像是一个跳跃的音符。
“好了,结束了。”
常歌小心的放下笔来,就像是放下了一段回忆。
真的结束了,七万块钱已经转入了常歌的账户,幼儿园的五万,还有校车的两万。
常歌原本打算把校车卖到两万五,但又不想在五千块钱上浪费太多精力,所以对方一开出两万的价格,常歌略一考虑就同意了。
医疗保险并不能全额报销,余下的部分,这七万块钱已足够撑上一阵了。常歌现在要考虑的是,接下来应该做点什么事情,不需多少收入,却可以有足够的时间陪伴佳佳。
不过这并不着急,常歌从来都不会着急。
所以常歌感觉很愉快,愉快的对接手幼儿园的大婶笑了笑:“张园长,以后,这里就拜托你了。”
“那是一定的,你就放心吧,这本来就是我的老本行。”张园长也笑的很愉快,就像是在吃素面的时候忽然在碗里发现了一条又大又肥的鸡腿。
更让常歌愉快的是,在签协议之前张园长就做了承诺,幼儿园里原本有的老师,她都愿意留下,而且工资照旧,这样老师们就不必再去另谋工作了。最起码的一点,这样常歌会觉得比较安心。
并且,陈同学和小轩轩暂时也不用操心,因为她们的学费已经交过一个季度的了。拿到手的钱谁也不愿意再退回去,所以张园长也承诺过,等到这一季度过完,才会考虑要不要取消全托班。
等到那时候,怎样和陈同学和小轩轩的家长打交道,也不用常歌来犯愁了。
陈同学的哭号声忽然从二楼传下来,同时还有珍珍的怒斥。
常歌又笑了起来,不禁感慨说:“这个陈同学有时候是有点儿太会闹腾了,不过大部分时间还是挺乖的。”
张园长显然完全不信,只是配合着常歌呵呵的笑了笑。
珍珍似乎非常生气,越叫越大声:“别人都睡午觉就你不睡!谁教你用水彩笔在别人脸上乱画的?你看看我的脸被你画的!你见过女的脸上长胡子吗?”
常歌忽然很想去看看珍珍的脸被陈同学画成了什么样子,可是又忍住了。
离别虽轻,却太伤感,伤感的让人无法释怀。
常歌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伸手拉开了办公室的门就往外走,忽又回头笑了笑:“梁园长和你很熟么?”
生意既然已做成,也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张园长很坦然的笑了:“梁园长是我的老上司了,我跟她一起干过很多年。原本我已经退休在家了,她说这边有个合适的地方,非让我来接,我就只好来了。”
常歌又笑了笑,挥了挥手,缓步走出了熟悉的玻璃大门。
大厨背着行囊站在台阶上,看到常歌出来就递过来一支烟。
常歌接过香烟,看了看大厨的行囊,轻轻叹了一口气,问:“你还没走?”
大厨勉强笑了笑:“我这不是在等你嘛。”
常歌也笑了笑,却不知该说什么。
大厨扶了扶眼镜,看着常歌犹豫着说:“你……照顾好她。”
常歌点点头,忽然拍了拍大厨的肩膀,笑着说:“你不用担心我,反倒是我对你有些过意不去。”
大厨奇怪的问:“你过意不去什么?”
常歌笑的很神秘:“你不干了,以后就只好恢复老身份了。”
大厨更奇怪了:“什么老身份?”
常歌一本正经的说:“江苏省花式撸管锦标赛中青年组冠军。”
大厨一怔,随即就和常歌相对大笑。
只是在这离别的时刻,谁也不能真正开怀,笑声很快就停顿了。
常歌又叹了一口气,看了看远处的路口,酸菜鱼正偷偷摸摸的向这边张望。
“走吧,”常歌又笑了,拍了拍大厨的肩膀,“有人还在等你呢。”
大厨也叹了一口气,又看了看常歌,嘴巴动了动,终于转身走了。
常歌望着大厨的背影,正要抽烟,忽然有人从后面踢了一下他的屁股,常歌回过头来就看见了程程。
程程歪着脑袋笑嘻嘻的说:“我说过会陪你到最后的,现在你信了吧?”
“信,我本来就没怀疑过。”常歌摸了摸鼻子,看到程程背着包,不由的一怔,“你也要走?”
程程得意洋洋的说:“我为什么不走?你走了,我还在这里干什么?我没走本就是为了陪你。”
常歌望着程程的笑脸,又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反正,我很快就要结婚了,干也干不了多久。你滚蛋了正好,我正好回家准备婚事去。”程程眨着眼睛,忽然问常歌,“你说,我照婚纱照,是穿婚纱好还是穿旗袍好?”
常歌看着程程又粗又短的腿,不假思索的说:“婚纱。”
程程咬牙切齿的瞪了常歌一眼,又咯咯的笑了起来,忽然拍了常歌一下,靠近了小声说:“我跟你学会的,不说再见,但以后我们也不会再联系,你知道为什么吗?”
常歌摇了摇头。
程程虽然在笑,眼睛里却泛起了伤感:“你说的轻生死重离别我并不赞同,我认为生死和离别都是同样的重。我既不想离别也不想谁死,所以我不和你告别,也不会和你再联系,因为我不想知道她将来的情况,无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我都不想知道。懂了吗?”
常歌马上说:“懂了。”
“懂了就好。”程程点点头,努力想表现出很满意很高兴的样子,哪知眼圈却红了。
常歌眨了眨眼睛,忽然拍了一下程程的肩膀,凑过头去小声说:“小红……”
程程的眼圈马上就不红了,脸却红了,抬起手想揍过来一拳,咬了咬嘴唇却又放下了。
常歌叹了一口气,柔声说:“走吧。”
程程也叹了一口气,点点头,忽然掏出那个乌龟壳放在常歌的手中:“这个送给你了。”
常歌拿着乌龟壳苦笑起来:“这是要我钻进去做乌龟么?”
“这么小的壳你能钻的进去才怪,除非是你的……”程程的脸忽然又红了,咬着嘴唇吃吃笑了半天,才接着说,“这个是给你做拳套的。”
常歌皱起了眉头:“拳套?”
“就是戴在拳头上的。”程程握着拳头比划着,认真的说,“以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戴上这个拳套,就能一下打败它。”
常歌心里突然热血上涌,想开口,话却堵在了喉头,眼睛不由自主的湿了。
程程却已经转过身,连头也没再回一下,只是挥了一下手,跨上电瓶车很快就看不见了。
常歌小心的收起乌龟壳,走下台阶来,回头又看了一眼头顶上“明日之星幼儿园”七个卡通字体,衬托着草莓、蘑菇和星星的图案依然可爱醒目,但却已陈旧暗淡,早已失去了最初的光彩。
一切就像是一场梦,虽然难忘,却又已朦胧。
常歌叹了一口气,拿出手机给小橘子发去一条短信:
“你曾与我定下十年之约,我向你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也绝不会违背这约定。但现在我要静下心来去做一件极重要的事,所以我必须消失一段时间。我希望你不要问,也不必挂心,我活的很好。我知道你的好奇心重,但我现在却不能对你透露,等我再重新出现的时候,我会详详细细告诉你,还会和你同唱那首减字木兰花。所以你就当是上了我的当,被我戏弄了一下,在心里偷偷骂我几百遍就好了。信息不要回复了,对我而言,我将面对的是一次修行,我已在拘尸那城,身畔是四枯四荣的娑罗双树。”
常歌把手机放回裤兜,正要离去,一抬头却看见了小肚子的妈妈。
小肚子的妈妈在春风中走来,脸色却比冬天的雪还冷,走到常歌面前就停了下来,冷冷的看着常歌,却不说话。
常歌摸着鼻子,心里面还在打鼓,还在琢磨着怎么打招呼,小肚子的妈妈满脸冰霜却已融化了,忽然叹了一口气,幽幽的说:“我真希望躺在那里的是我。”
常歌的热血再一次涌了上来,视线也已模糊。
望着小肚子的妈妈目断魂消的模样,常歌忽然拉开自己的领子露出了脖子,脖子的一侧被佳佳咬过的牙印还清晰可见。
“在这里,给我留个印记。”常歌指着脖子的另一侧闭上了眼睛,“给我留下一个永远也不会抹去的印记。”
小肚子的妈妈扑到常歌的怀里,张口便咬,咬的好重好重,血流下来的时候,泪也流了下来,血和泪混在一起,缓缓的流向常歌的胸膛,流进常歌的心底。
再抬起头来,小肚子的妈妈已是泪流满面,望着常歌的眼睛,已经泣不成声。
常歌轻轻的擦拭着小肚子妈妈的泪水,心早已变得支离破碎,忍不住柔声说:“再哭就不漂亮了。”
小肚子的妈妈似已痴了。
再哭就不漂亮了。
正是这最稀松平常的七个字,牵出了这一段忘不掉化不开的情缘。
一瞬间,所有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纷涌心头,往昔的每一句情话每一份温柔,每一分浪漫每一次缠_绵,如电影画面般在眼前逐一闪过。
风依然在吹,人却已醉。
无论将来会怎样,至少,我们曾经深爱过。
小肚子的妈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轻轻的说:“别忘了你答应过我的话。”
“绝不会忘。”常歌轻抚着脖子上的牙印,一字字的说,“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再次出现在你面前,把最温暖的阳光带给你。”
小肚子的妈妈抬起头来,眼波流转情深无限,喃喃的说:“我相信你,我会永远等你。”
常歌没再说话,也不必说话,只是怀着浓浓的眷恋目送小肚子的妈妈远去。
承诺,本就不是用言语来实现的。
小肚子的妈妈忽又回头嫣然一笑,低声骂了句:“你妈比的臭王八蛋。”
这一句骂,比那枕边的轻言细语更不知要情深意重千万倍。
玉佩丁东别后,怅佳期、参差难又。名缰利锁,天还知道,和天也瘦。花下重门,柳边深巷,不堪回首。念多情、但有当时皓月,向人依旧。
只要人还在,心还在,爱就会永远存在。
只要你还在,我还在,我们就永不忘怀。
常歌又望了一眼幼儿园的大门,轻轻叹了一口气,又笑了笑,转过身悄然离去。
所有的快乐与悲伤,就在这一叹一笑中化为往事,随着三月间的春风飘散在红尘中,飘散在记忆里,飘散在心底深处。
路,在脚下延伸,路的尽头,却并非天涯。
常歌迎着扑面的春风,大步而行,眼睛映着骄阳,闪着金子般的光。
长空万里,一碧如洗。
一朵云,懒洋洋的舒卷在天空,沉默不语。
————————全书完————————
后记
在此感谢每一位耐着性子读完这通篇沉闷文章的朋友,或者说,这种由大段的粗劣文字所组成的东西还可称之为文章的话。
对于那些给我留言评论的朋友,没有及时做出回应,还要表示歉意。但我从不曾想过要推销自己,只是想以纯粹的态度去写一些纯粹的东西,所以既没去新手论坛混人缘,也没和其他新人搞互推,我所做的只是写完再上传,仅此而已。
这或是我有生以来,除去上学时的作文以及后来的入团申请书之外,第一次写超过千字的东西,写的挺累,不过还好,总算是有始有终。
故事本身或许过于沉闷,只因大半是真实的事情。毕竟,现实总难免沉闷,总不会像电影那般精彩纷呈跌宕起伏,所以我尽量用轻盈一些的笔触去叙述这冗长的沉闷。
一开始想的较为简单,等到落笔之后才倍感艰难。既然是小说,就难免会有很多对白,当写到对白时,忽然发现我永远也没办法把对话写成“某某说”的形式,总是要不断去思量说某一句话时人物应该是什么表情什么动作什么心情,即便是上传过的章节,在这一部分也反复修改过多次。当然,也有一章却故意清一色写成“某某说”,只是当作一个玩乐的游戏。
在通篇的前半部分,有多处对女人的描写,整个篇章里也有多处写景,只得战战兢兢,尽量避免使用同样的文字。
总体来说,整个过程还算顺利。
整篇文章的前半段写的太过规整,有太多感慨性的文字充斥其间,到了后半段,写得逐渐流畅,亦学会了将感慨打散开来分散在字里行间,避免一气读下来全和剧情无关。后半段写的相对随意,放弃了前面的规整,读起来或许会觉轻松一些。也尝试了多种文风,试着写了点本格推理和浅尝即止的变格推理,也尝试了情景剧、荒诞剧和一些纯意识流的风格,更有些篇章完全放弃了人物,只写了引号之内的对白。对我而言,全是兴致所驱下的文字游戏。
只是自身太过认真的性格,写这类现实小说总觉太累,每每描述一个事件,总要细细的推敲一番,确定事情的合理性,确定是否叙述完整。即便是描写月亮,也总要去翻日历,要核对农历的日期,当时是新月半月满月?是上弦还是下弦?按照月份,当时的时间月亮应该是在东在西?或是初升或是将沉?
所以不免想,或许写武侠类更简单一些,无论一纵身三丈还是三十丈,一口气吹死一头牛还是百头牛,都无所谓。对白写起来也会更简单,通篇“某某道”也无不可。
曾打算以后就写书玩,本计划在此后再写一本以雨为名的都市小说,可与此书并称云雨两部曲,然后再写一本武侠一本科幻一本推理,故事也已想好,只是现在看来已没有必要了。
或许相对枯燥的码字,画画的乐趣更多,只是一直以为画连载太累,比写书要累十倍。一本书几月即可写完,而一本漫画却要花上数年的时间,所以生性懒散的我一直都不愿去碰那些让我拿起就舍不得放下的工具。
不过我很感谢起点帮我做出了选择。
一直以来对起点机械化的敏感词屏蔽就心存不满,这次搞的净网活动让我连吐槽的力量都省去了。我这类风格的文章,本就靠文字支撑灵魂,而很多词语如果换个说法就失去了初衷,那是我无法接受的。我不愿看到满屏的“*”,也不喜欢用分隔符来削弱文字的美感,我只想把分隔符刻在陈总的屁股上。
所以近段时间来我已开始着手准备漫画的库存。
如有兴趣的朋友,数月后可去有妖气搜索乐云飞作品。
只是,既然选择画漫画,就已有了英年早逝随时猝死的觉悟。仅仅做前期设定和封面开篇,我就已两个月未下楼一步,阳光都未见过,就算不猝死,迟早也会成为化石。
近来身体每况愈下,只希望有生之年,可以完成一部漫画。
最后,为感谢每位不厌其烦通篇读完的朋友,对文中的一些地方做些解释。
第十三章,CK一词让常歌想到的是网络歌手沉珂,“你最害怕的东西,就在身体里流着呢。”就为她所言。
第二十章,常歌雨中想起的那首歌DEAD_ROMANCE_PART_II,为家驹作品浪漫之死2,据说其灵感来自当时轰动一时的雨夜连环杀人案。
第五十五章,“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一句出自村上春树的《好风长吟》。
第七十二章,我写此段落的时间与常歌戏弄交警的时间相距两年之久,在我写下此章节时,已听说镇上整个交警大队的交警,除队长重病就医外,其余全大队人员已全部被逮捕。不免想,若是常歌早知多行不义必自毙,以他那善良的本性,那时就不会戏弄那交警了,一定会满含同情的说声:“你保重。”
第一百零九章,最后部分,常歌所没想起的那个名词为“巴纳姆效应”,该效应为心理学名词,广泛用于网上占卜和星座分析之类的游戏,换言之,都是骗人的。
第一百一十章,那部画了十五年的漫画是高田裕三的《三只眼》。
第一百二十八章,“拉马克主义的处_女_膜”为讽刺的戏言。拉马克主义有两个著名的原则,“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前者指经常使用的器官就发达,不用会退化,比如长颈鹿的长脖子就是它经常吃高处的树叶的结果。后者指后天获得的新性状有可能遗传下去,如脖子长的长颈鹿,其后代的脖子一般也长。而进化论之类的学说,众所周知很多观点是站不住脚的。曾有人将每一代老鼠的尾巴切断,牛角去除,但无论繁殖多少代之后,老鼠依然有尾,牛依然长角。常歌故意将处_女_膜一词用在其中,道理与鼠牛同工,而讽刺意味更浓。
第一百七十三章,“愤怒的小马”非乱用词语,实为古龙的同名小说。
第一百八十六章,“啄木鸟”与“东京热”,宅男都懂。
第一百八十八章,常歌提到《廊桥遗梦》并非毫无来由,此书讲述的正是婚外情。
第一百九十一章,“万有引力之虹”一词并非全拼的笔误,此亦为一书名,有人称之为一部“预告世界末日”的呓语。万有引力之虹为导弹发射后形成的弧线,有人认为其象征人类的灭亡。
第一百九十四章,“掐脖子鸟与星期二的女人们”是故意这样写的,这也是村上春树的一部短篇小说,写的是无聊。村上先生仅用六千余字就将无聊写得回味无穷,而我也不自量力的写了很多无聊,但写完后唯有自己苦笑。
第二百章,“The_quick_brown_fox_jumps_over_the_lazy_dog。”一句的玄机就是用到了全部26个英文字母,为常歌故意卖弄,只是对方不明就里。
最后,个人认为故事并非悲剧式结尾,因为常歌最终总算回到了自己的安宁中,也回到了佳佳身边,而雪也并没失去什么,相反,在未来的岁月里还有更多的期待。什么都没得到的或许只有小橘子,而她的快乐与否,谁也没有资格去评价,就连常歌都不能。
更何况,我相信在这钱权当道的年代,被有关部门如此眷顾也未死,本就该感激涕零皆大欢喜,所以此书是彻头彻尾的喜剧。
如有缘,此生必会相见。
——————————————————乐云飞,2014。5。21
【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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