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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邦暴力团全集 精校版-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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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人杰当时不过是个未经世事的膏粱子弟,哪里懂得这些机关、计谋?更不消说向人要一座仓库了。此举自然是背后另有高人指点,才兜得转的。原来早在抗战期间,便有人看上了一宗收购旧港币的买卖。此人眼看项二房将事业重心转往上海经营航运,在东南各省港市上都有货栈仓房,又深知项迪豪性喜钻研武术,且深衔北京飘花门孙少华一掌之辱,于是给设下条一石数鸟之策:杀了个周鸿庆、救了个莫人杰、毁了个孙少华、诬了个万砚方。项迪豪得了拳谱,定策之人则掌握了三个月的时间,把早就在战时用‘周氏纸厂’名义买进的一吨多旧港币化整为零、以小舟运回香港,找上刚复业的汇丰,准备一口气全都兑成英镑,汇丰当然吃不消,只好缓计徐谋,请那‘周氏纸厂’的老板出任董事、兼理总裁职务。”
“然而这位‘周老板’既非‘周鸿庆’,恐怕也不是莫人杰。”我其实并不知道真正的答案,却忍不住迸出一个猜测来,“当年执行收购港币的是陈光甫,日后花大钱交际公卿的也是陈光甫,难道——”
“还差一步,高阳老弟!还差一步。别忘了陈光甫是人家哥老会的洪英光棍。”
“那么、那么——”我迟疑了,十分自然地嗫嚅道,“居然还是那洪达展!”
魏三爷深深一颔首,道:“不错。可笑那项迪豪一心只想着《莫家拳谱》,未到手时寝不安席;既到手了,仍复食不知味,成天价闭门修习熬炼,实指望真能学成一副‘天下无敌水无边’的身手,好去北京亲自料理了飘花门的残徒余孽。他却始终不知道:自家海南仓库里竟然堆放着足可敌国的钱钞呢!
“至于莫人杰,即令解决了债务、分润了钱财,顶着个死厨子的姓名,依旧想过他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荒唐日子。可老家是待不下去了,便由洪达展安排,往香港落脚。洪达展足跨政商两界,兑旧港币更上层楼,可说是得意风光之极,在青岛、上海、南京各地都置着产业,香港自不例外。从另一方面设想,他也不希望莫人杰在内地招摇,因此买下了湾仔地区一座相当讲究的宅子,原名叫‘千岁馆’——”
“‘千岁馆’我知道的。那是抗战初期日本驻港情报机关在湾仔地区设立的一个俱乐部。”我亦点头应之,“倒是不对外营业,日本人称之为‘会员制’。我在写《粉墨春秋》的时候注意过这条材料,可惜用不上。”
“其实‘千岁馆’就是个专门接待各地前往香港跟日本军部办交涉的大小汉奸的招待所。”魏三爷道,“洪达展买下来是有眼光的。试想:战后再要同日本人做起生意来,此地宁非佳处?可是他碍于身为中枢要员,坐拥一片日寇的物业,自不好明目张胆,遂委了莫人杰前去经营,直到一九四九年为止。
“可怜人算不如天算,洪达展做梦也不会料到:连他自己都是糊里糊涂跟着‘老头子’的部队播迁来台,又哪里顾得上莫人杰的出处呢?然而此子自年少之时便溷迹江湖,跟着洪达展耳濡目染个几年下来,当然也学了不少手段。加之以香港弹丸之地,龙蛇混杂、风尘嚣攘,反倒让莫人杰交际了不少人物。其中有一个人,姓连名贯,原先干过八路军驻港办事处的副主任。此人精通摄影技术,冲晒放大,无不娴巧,尤善于以长焦距镜头偷拍人物,曾于抗战中期摄得五六十张出入‘千岁馆’的汉奸照片,算是替共产党立下了不小的功劳。
“一九四九年中,神州变色,国民党迁台,共产党人民政府成立,少不得论功行赏。这位连贯便成了大陆驻港办事处的主任,一日旧地重游,大约是向莫人杰吹嘘起曾经在‘千岁馆’从事秘密工作的往事,莫人杰也约莫是透过了连贯的这层交往关系,才又找着了‘那一边’的靠山。只不过海峡迢递、竹幕深垂,魏三对这其中的关节榫目,所知也仅止于此——倒是洪达展这一边,不得不另有一套说法和做法。这,就株连到日后的一宗大难了。”
魏三爷说到这里,我恍然若有所悟,而其情犹似隔靴搔痒,抓不着要害,只好凭着直觉一猜:“外间虽然不知道是洪达展一手安排那莫人杰‘借尸还魂’,可香港在地的人物却总该听说过他盘下‘千岁馆’,乃至于交给一个叫‘周鸿庆’之名的人经营的事罢?”
“这正是症结所在!”魏三爷撮起口唇,“呼呼”怪笑了几声,才道,“当年国共作殊死战,‘老头子’坐失大片江山,退居蕞尔之岛,仇‘匪’恨‘匪’之念,须臾未曾释怀,自然无时无刻不透过各方特务人员潜赴各地打探敌我虚实,俾能早日反攻。试想:近在咫尺、位居要津的洪达展在香港方面有那么一层不尴不尬的老关系,居然还攀上了共产党在八路军时代的特务头子,他该如何向‘老头子’交代?”
“我看他没法子交代。”我不觉冷笑了两声——设身处地以洪达展的立场琢磨,其情倒颇似周弃公口中那有苦难言的“钱收发”,因为一旦和盘托出,说不定还会扯出当年如何教唆莫人杰觅佣代死的旧案来。
“这就是你们写小说的斗不过玩儿政治的了!”魏三爷似乎早知我会有此一答,当下如此应道;可是一转瞬间,又“呼呼”笑了两声,摇晃着脑袋,叹了口气,“唉!也别说你,当年就连我们‘老爷子’、外加一个我,乃至身在极峰的‘老头子’都未曾料到,洪达展给咱们变了个偌大的帽子戏法儿。要说有能看出了那戏法儿的,恐怕只有一个李绶武。可谁叫他外号人称‘哑巢父’——明明窥出了底蕴,却始终不肯揭穿。”魏三爷接着试探地问了一句,“高阳老弟,你还记得当年有那么一个‘反共自觉运动’否?”
我略略迟疑片刻,点了点头,道:“怎么不记得?”
那是发生在一九六二年三月间的事。早在一九五九年中,我已经服务军职满十周年、离开了王叔铭总长的幕僚,且经林适存先生(笔名南郭)之引荐,由中华日报郑品聪社长聘为特约主笔,负责撰写些社论、专栏之类的稿子,对于规模如此庞大的一个运动自然不陌生。
这个运动表面上是“警备总部”政治部主任王超凡中将发起的,目的是在鼓励那些曾经一时“为共党引诱、胁迫、欺骗,而不得不与匪交往、接触、周旋的人士”自动出面向警总表白。举凡涉有违反《惩治叛乱条例》第二至七条、《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九及十三条者,以及曾有附“匪”情事而未办理自首、登记,或自首、登记得不彻底、不诚实者,皆可以在三月一日到四月三十日间向警总办理自觉。此外,这个运动还有另一项内容,那就是“凡确信某人在台有‘匪谍’嫌疑,虽因缺乏有力证据、却有向政府报告之必要、以免涉及‘知匪不报’之罪者,亦得在此期间向有关单位举发。”这个运动还将“反共自觉表白之事实”的时空范围推溯、拓展至“共党武装叛乱以前”、“发生地区非仅台湾,大陆、国外亦包括在内”。
从表面上看,“自白免责”之举是当年“安定后方、巩固复兴基地”的措施,也是受屈遭谤者洗刷嫌疑、还我清白的机会。可是既要人自觉表白,何以又加上一段鼓励检举的内容?当是时,我看出其中有这么一个逻辑上的牾,遂写了一篇社论,题曰:《既云纵之,何复枉之?——关于反共自觉运动目标与作法的商榷》。文章给上头压了下来,郑社长很委婉地向我解释:关于这个题目,已另有轮值主笔撰就一文,我这一篇,他只好“留中不发”了。然而在面谈结束之际,他语重心长地向我面授机宜,道:“高阳兄,日后再碰上这种看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政令,你就该明白,它是两股势力调不匀、斗不拢的结果。以‘今上’的驭下之术,就是‘存而不论、以待来兹’而已。”
这话说得含蓄,却极为清楚:“反共自觉运动”有表里两面,无论其初衷来意是疏其网、宽其刑,抑或是密其网、严其刑,都有另一方面相颉颃的势力阻挠之、制衡之。到头来决定这个运动之功过成败的,已非理性检验之真伪是非,而是斗争角逐之强弱消长了。
魏三爷提到这一点,印证了我当初的怀疑;然而他指出了更诡谲的内幕,却是我始料所未及的。原来此事与我曾两度自田仲武和王新公口中接闻的一个人有关:李绶武。
早在这个“反共自觉运动”之前,政府曾经办理过几次名目不尽相同、而实质十分类似的活动。如:一九五一年和一九五二年,由“国防部”总政治部公布过两次“自首办法”,前一次所针对者为“匪谍”,后一次益示其宽而发明了一个词儿,叫“附匪分子”,且两次活动也都连带地公布了“检举奖励办法”。
到了一九五五年六月中旬,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又宣布:有为期两个月的时间,可容“前往大陆被迫附匪分子”来一次“总登记”。负责承办该一“总登记”活动的便是当时任保安司令部政治部主任的王超凡。王超凡原以为这第三回合的网罗周至、收获丰硕,想必可立上一功,殊不料在呈送所有档案之际,却遗失了《港澳地区附“匪”分子检举清册》一份。此事秘而不宣,知情者惟恐株连及己,殆获不测之罪,只好一方面在公文作业上延宕呈报时日,以“港澳地区工作另行汇整”为由掩饰,另一方面则对港澳方面涉嫌“附匪人士”重新展开积极查访——甚至罗织——活动。
是时外间关注其事者,多以为港澳一带为国共两造情报人员交锋前线,敌我溷迹杂厕,诚清查之不易,以致迁延未果。独王超凡深知:必有意图匿隐该次“总登记”之结果者近在咫尺、格肘腋。
到一九五八年七月,保安司令部连同台北卫戍总部、台湾防卫总部和民防司令部一并撤销,一干任务全由新成立的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接管,隶属“国防部”;王超凡仍然做他的政治部主任。此时,那份重新调查制作的“港澳地区附匪分子检举清册”已经登录完竣,正准备呈报总司令黄镇球上将。不料有那么一天,王超凡赫然在自己的办公桌抽屉里发现了遗失整整三年之久的第一份清册。
这一下麻烦来了:他究竟该呈报哪一份?设若以失而复得的一份为可信,则谁能担保在过往三年之间,此册未经人增删变造?设若以重制的一份为可信,则万一那遗失的一份之中隐伏着什么重大而真确的匪谍情报,岂不怙恶诬良,反而蹈陷机栝?
如此再三寻绎,似乎只有一途、且绝不可假手于他者:他得亲自比对这两份清册之间的差异如何,才能进一步判断,孰为可信、孰为可疑?
显然,新册比老册多出不少名单以及据之而衍生的调查报告——其原因可想而知的:那些怀忧存疑、戒慎恐惧的谍报人员直接从王超凡处接获“重新彻查”的密令,岂敢不戮力效命、务期“宁可错杀一百、不可疏漏一人”而后已?是以在这一方面,王超凡也将就着“宁可信其有”了。
然而在另一方面,以旧册产生的方式言之,由于涵盖区域是港澳,原非省属保安司令部辖区,为免引起“国际”纠纷,是以当时办理“总登记”时,自不可大张旗鼓而为之,乃以极其隐秘的手段实施——尤其是那些主动前往“表白”乃至“检举”的人士,多是借着参加当地侨界慈善晚会活动的机会与政府情报人员接触,再以一对一方式密约恳谈,从而完成了清查。其中便有这么一个蹊跷之处——一个在旧册中遭人检举为“附匪分子”的人士却在新册中摇身一变而成为检举人,他的名字叫“周鸿庆”。
这里头大有文章。试想:清册虽然有新旧两份,可是“总登记”之实施却只有一次,且只在一九五五年的六月十五日到八月十五日之间、短短的六十一天而已。倘若在此期间,“周鸿庆”的确经人检举为“附匪分子”,他又怎么可能在同一次“总登记”中检举他人呢?
再看检举内容:旧册中检举“周鸿庆”者为施品才和康用才,此二人原为老漕帮光棍,一向在总舵主万砚方身边任事。直至迁台前夕,曾由万砚方亲荐入保密局服勤,为“国防部”资深的情报工作人员。这两人提供的检举事证非常详细;包括了“周鸿庆”如何因经营酒店之便结识连贯、又如何因连贯之故而迷上了照相术以及如何斥资搜购德国制造的精密照相仪器——除了个人庋藏把玩之外,更复转手提供连贯所主持的“匪伪”办事处特工使用。这些情事,都有照片、发票、仪器水单、前线跟监人员逐日笔录乃至“周鸿庆”多次往来香港、上海、广州之间的机票存根为附件以资证明。换言之,“周鸿庆”非但与“匪”过从甚密,甚至还有资“匪”助“匪”的嫌疑。检举人更在备注栏中建议:“宜从速制裁。”
然而与此相较,新册所载者却有极大的出入。“周鸿庆”由“附匪分子”摇身一变,成为我方潜伏在香港的工作人员,其与连贯系统人马往来的一切内容都成为另一项重大任务之必要准备。身为检举人,“周鸿庆”的确也善尽其职,揭发了一宗自香港利用空运邮包贩毒来台的案子。此案的被检举人叫林木发,台北市人,从事电影胶卷和放映器材的进口生意。由于时常往返港台之间,也成为酒店常客,某日于酒后无意间透露其勾串港台两地邮政及海关人员、以寄运邮包为掩护、将毒品输入台湾的买卖,并力邀检举人入伙,俾能助其“开发货源”。
王超凡读到此处,立刻向省警务处电询一九五五年六月至八月间查缉走私毒品的案底,几个小时以后,回复电话来报:就在该年六月十六日,省警务处破获了这一宗“林木发案”。详情果如新册中“周鸿庆”所描述的一般:香港毒贩在航空邮袋中夹入毒品,配合定期班机,依照联络所定日期,寄抵台湾。于运输车将邮件送到邮局途中,预先被收买的邮务人员便先将毒品取出,以逃过安检。据省警务处方面表示,林木发用这套弄鬼搬神、瞒天过海的手法贩毒已有四年之久,共输入五千多两的高纯度海洛因。经鉴识人员比对,毒物应该来自中国大陆的云南地区。至于林木发本人则已获判无期徒刑,但是发监执行未及两日,便暴毙了,死因不明。法医研判与此人自己的毒瘾有关。
林木发本人死因如何,于王超凡而言并不重要,他所关心且棘手的问题则是他益发无法定夺:这新旧二册该以孰为可依可据之资?无可奈何之下,王超凡只好硬着头皮私下求见总司令黄镇球,把前因后果尽以口头报告了,并且敦请裁示。黄镇球出身保定军校,根本不是搞特务的料,除了抓拿几个异议分子、查禁几首靡靡之音、收烧几本危言耸听的书刊杂志之外,还真弄不清情治单位各路人马的底细。此外,一次“总登记”捅出两本清册,这又涉及手下一级主管的重大疏失和延误,一旦作了裁示,说不定会破坏了其他单位在港澳甚至敌后的工作布建;倘若不作裁示而呈报上级处置,则刚成立未几的警备总司令部使出了这样一个纰漏,情何以堪?思之再四,黄镇球把两份清册都压下来了,并且亲口嘱咐王超凡:“这‘自首办法’也好、‘检举办法’也好,都是老案子了——一次清查得不彻底,就原案再做一次;两次做不干净,就来个第三次。你给另外想个名目,换几个执行的人,再查一回。”
这一席话便为“总登记”弄巧成拙的纰漏解了套,也为几年之后的“反共自觉运动”定了调——这是一桩可以往复翻折、层出不穷的勾当,每隔一段时间便发动一回。黄镇球的结论很简单,也很透露着因无能而无为的阴柔色彩:“昨日之敌或为今日之友;今日之友或为明日之敌;咱们后天再看亦复不迟。”
从这一连串治丝益棼的“自首”、“检举”、“总登记”到“反共自觉”,真正隐身其后的人物始终未曾现形——是谁取去了“总登记”旧册?又是谁将之完璧归赵的呢?他的居心用意又是如何呢?
先揭谜底:这人正是李绶武。
次说缘由:依照魏三爷的叙述,李绶武潜入省保安司令部窃阅那份《港澳地区附“匪”分子检举清册》另有不足为外人道的动机——他在追查施品才、康用才二人是否涉及了另一桩“无头公案”。至于那“无头公案”为何?魏三爷无暇细论,是以直到走笔于此的今日,我亦不详其实。
倒是李绶武从那检举清册里窥看出另外一事的眉目,那就是:建议制裁“周鸿庆”的行动何以如此迫切?制裁了“周鸿庆”将对什么人、什么事有什么好处?
如果以老漕帮立场言之,倘若从当年杭州商会会馆莫人杰遇刺一案之后的重重疑云来看,这“周鸿庆”非但不应率尔杀之,反而更应保全,加以深诘细问,当可使故实水落石出。然则,施品才、康用才以“资匪助匪”嫌疑力主锄奸便非基于庵清光棍考虑,而是另有密意了。设若再从“周鸿庆”所犯之事来看,不过是巴结大陆驻港的情报头子,兼之借贩售些并未直接关涉军事机密的器材、从中渔利而已,其罪何以致死?仅此一疑,李绶武便不得不揣测:施、康二人另有所事,更另有所谋。
“如果高阳老弟你是绶武,你会如何设想?”魏三爷一面说、一面抓起掌下二书,浑似摇晃折扇一般扇起风来。我觑眼一打量,竟是两巨册我从未寓目的《七海惊雷》和《奇门遁甲术概要》。
“若以三爷方才之言观之,‘周鸿庆’一旦遭了‘制裁’,当年杭州商会会馆的一宗血案便再也没有事主人证,假借‘周氏纸厂’名义兑币而落袋的亿万之资也除掉了名义上的金主,得其利者非洪达展而何?”
“这一回,老弟你进了半步、还差半步。”魏三爷继续点着头。此际车过林口——或许因为是周日之故,高速公路十分壅塞,车阵绵延无尽。我既恐迟到赶不上班机,复恐来不及听完三爷条分缕析的奇闻,正有些焦躁的意思,三爷却像是看出了我的心事,忙道,“你再想想另一本《民初以来秘密社会总谱》的内容,就明白过来了。”
“是陶带文那一本么?”
“是李绶武的那一本。”
魏三爷又“呼呼”诡笑了两声,我立刻憬悟: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陶带文”应该就是从“南昌行营”时代即已缘借贺衷寒的关系而成为政府核心策士之一的李绶武。毋怪乎《民初以来秘密社会总谱》之中以相当长的篇幅和十分细腻的笔墨勾稽出政府自成立以来、迄于迁台前后的数十年间与各种帮会之间结络缠绾的。然因我素不喜言地方械斗团体间的小恩小怨、细是细非,只不过在《清帮》一书中颇采了几则陶带文信而有征的考辨佐证,据而立说——大约这也正是魏三爷所谓“兰台大令所不能言、不敢言,甚至不知其可以为言的材料”者。
一旦明白了“陶带文”即是李绶武,再佐以田仲武所曾告我的一段“南昌行营”的奇遇,我当下对《民初以来秘密社会总谱》有了不一样的想法:它恐怕正是李绶武在“南昌行营”披阅各种密档而重新浇铸编织起来的一部谱牒,不啻如魏三爷所谓“填补官修正史”,恐怕还另行打造了一部近代历史。
在迟徐其行的车阵里,我却如电光石火般跨出了魏三爷所说的那“半步”——
据《民初以来秘密社会总谱》载:洪达展之所以能涉足政坛,乃是由于他早在民国二十年代初叶即已投效戴笠一系的特务系统,曾经替魏三爷口称的“老头子”秘发一窖,私贮巨金,所藏者除了早年从老漕帮孝敬“每月助饷两千万银元”伊始之积累外,还有日后抗战胜利以来陆续自日方接收的庞大资产和物业之所变现者。此事极密,原只戴笠、洪达展和“老头子”本人知之而已。
民国三十四年十月,国共两党在重庆举行谈判,“老头子”迫于形势,不得不签署一《双十协定》,其中有那么一条:国民党须同意取消一干迫害共产党不遗余力的特务机关。在“老头子”而言,这是为维持大局表面上的统一、不得不然的虚与委蛇之计。但是看在戴笠眼里,这分明是假借斡旋寇仇之形势、遂行藏弓烹狗的两面手法。为了保全羽翼甚至扩张爪牙,戴笠只能另求奥援,找上了美国人。
话说抗战后期的民国三十二年五月,“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在重庆杨家山签约成立。世人皆知,这是一个结合中美武装特务工作的机构,主任即是戴笠,副主任则是一个叫梅乐斯的美国海军中校。戴笠伺候梅乐斯是极周到的,另据《上海小刀会沿革及洪门旁行秘本之研究》“声色门”可证:经由哥老会方面媒介,戴笠曾为梅乐斯置一外室——此姝姓李名丽,号称“舞国皇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者尝渲而染之,以为李丽是戴笠的情妇。戴笠亦从不就此而辩解片言,揆诸老特务之行径居心可知:其实戴笠正欲借这样的谣言为障眼法,目的当然是巧为掩饰,以笼络梅乐斯了。
“舞后”牌不意发挥了作用。正当戴笠自伤秋扇、坐困愁城之际,梅乐斯给出了个主意,算是答报了戴笠好一番赠妾的美意——由梅乐斯本人居间撮合,向美国海军方面接洽、活动,以一部分堪用的舰队支援国府,大壮“老头子”声势,俾能在战后迅速号召军心士气,完成统一中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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