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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谅解备忘录-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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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刚刚出去,我联系不到她。”孙秘书倒也干脆,知道隐瞒不住,直接说了实话。
“安容这几天究竟在做什么?”叶文志略带不悦地看着精明强干的孙秘书。
孙秘书脸色也有些不好看,把他安排在叶安容身边,一是为了协助她尽快理顺公司事务,二也有能照顾好她的生活起居,还有一点最为重要的,是监督她有没有再与那个姓林的穷小子来往。
这件事除叶文志,只有他和少数几个心腹知道,谁也不明白,早早出国深造的叶安容,为什么会与一个三流学院毕业,一文不名的穷小子私下交往数年,还大有非君不嫁的架势,再开明的父母,也不会轻易接受这样的事实,何况是将女儿当成掌上明珠的叶文志。
想到看到的那本日记,孙秘书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自从他们收购了那个网吧,将那个臭小子赶走之后,大小姐倒是没有再做什么奇怪的事情,只是从前天开始,忽然开始热衷于神鬼之说,也不知道是不是又受到那个家伙的蛊惑。
“安容到什么地方去了?”叶文志见孙秘书面有难色,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追问道。
“大小姐上午去了南郊的清心观,刚刚回到市区。”孙秘书吞吞吐吐,犹豫片刻,接着道:“跟着的私家侦探汇报,大小姐现在应该已经到了城北。”
叶文志回忆了一下,脸色微变,最近通海市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城市规划,如果他没有记错,城北有一个流动人口聚集的城中村,距离那家小网吧不远,莫非……
孙秘书不敢隐瞒,低声道:“那个网吧老板在城中村有一套出租房,姓林的小子就住在那里。”
“安容去找他了?”叶文志拍案而起,觉得刻不容缓,他不能再这么迂回地怕伤了女儿的心,必须马上让那个臭小子知难而退。
“让老李备车,去城中村。”
……
林志辉现在已经成了熟练工,送走快递小哥,在没有破坏包装的前提下,只用了五分钟,就轻松地拆开快递,捧出里面的说明书和一个方方正正的红木盒子。
盒子还有颇点份量,外表就像是那种大号的高档礼盒,但是做工却十分粗糙,似乎是用木版临时拼起来的一般,林志辉有些好奇地打开盖子,发现里面是一块奇形怪状的石头。
这是石头吧?林志辉伸手摸了摸,带着一种木质的手感,又用指头敲了敲,发出的声音有些空洞,又有些像是金属,非金非石非木,这倒是有些特别了。
林志辉也没去管地上的散乱的包装,将红木盒子放到门边的桌子上,拿起说明书。
“综上所述,这就是你的打赏。”
“之后所有打赏都以实物形式发送,书评区的打赏数额,仅供参考。”
“此物名为烈炎豹之骨(化境界),乃是本将军的战利品。”
“效力:普通。”
“效果:驱除邪秽,震慑鬼怪,安家保宅,趋吉避凶,恶灵退散。”
“使用方法:放置于屋宅之中。”
“注意事项:此物若经术法祭炼,可叠加多重阵法,用于制作伏魔法器。遇木系法术攻击,效力减半,遇冥系法术攻击,效力翻倍。”
第二十二章 美丽的误会
原来是兽骨,林志辉用手拍了拍那块棕红色的骨头,也看不出来是什么部位的骨骼,仔细感受,似乎散发着隐隐地灼热之气,倒是与烈炎两字相符。
刚刚拿起来准备细看,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缓慢的脚步声,紧接着,虚掩的房门被人轻轻敲响。
“门没锁。”林志辉以为是一大早就不见人影的李平,随意地应了一声。
房门无声地敞开,门外狭窄的平台上,站着一高一矮两个中年男子。
其中较矮的一个,看起来有几分眼熟,地中海发型颇为醒目,站在他身旁的那人,带着一种上位者的气势,但是面色微黯,略带病容,正微微抬头,打量了一下简陋的房门,目光便落到不明所以的林志辉身上。
林志辉也在打量着门口的两人,只一秒,他就认出站在左边的秃顶男,正是那个在网吧里,想用钱砸他的家伙,不由心中一动。
现在事情的原委已经清楚,一切都是那根月老红线引起的,这人当初是想要用钱收买,让他与叶安容一拍两散,想到这里,林志辉不由微微眯起眼睛,看向旁边那位,显明气度不俗的中年男子。
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不过叶文志毕竟是国内首富,时常出现在各种财经头条或者新闻之中,知名度不逊于娱乐明星,林志辉自然也在电视上看到过,而且他现在经过洗髓伐毛,身体机能得到极大提升,最为显著的,就是记忆力,基本可以说是过目不望,稍一回想,就确定了眼前之人的身份。
叶文志的视线落在林志辉身上,想要仔细端详,眼角余光却是注意到,大大小小散落在地上的包装盒。
一个身材火辣,半裸的金发美女,正躺在地上对着他微笑,叶文志的脸色微微一变,多年的养气功夫都险些破功,立刻调转视线,恶狠狠地瞪了林志辉一眼。
林志辉眼力多好啊,立刻就接收到了叶文志的视线,心中也不由得挂上一排黑线,暗自埋怨那些审美长在脚底板的神仙们,非要选个这么坑爹的包装,谁看到,都不会认为他是无辜的。
眼看着叶文志恢复平静,张口欲言,林志辉也深吸一口气,准备应战。
其实对方想说什么,也不难相像,无非是你配不上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之类的,说实话,林志辉也能理解叶文志的心情,假设换位思考,他有这样的身家这样的女儿,被狗屎蒙住眼,看上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他估计会直接打断那家伙的腿。
就在林志辉做好准备的时候,叶文志的身体极为显明地一僵,神情似乎有瞬间的空白,林志辉微微睁大眼,觉得自己分明地看到一道黑影,从对方的身上弹了出去,眨眼间消失在空气中。
叶文志在僵硬片刻后,猛地一震,脸上神情变换,交替出现疑惑惊讶不解,最后定格为凝重,旁边的司机老李觉得奇怪,正要说话,叶文志却忽然一言不发地转身下楼,老李摸了摸头,只得跟在后面离开,临走时回头看了一眼,正好与林志辉视线相对,发现对方也是一脸的莫明其妙,
林志辉站在原地,捧着可以用来当凶器的兽骨,看着两人匆匆下楼,消失不见,不由得也有些傻眼,觉得胸中刚刚聚集起一股战意无处可泄。
……
“叶总?”老李下了楼,小跑着追上走在前面的叶文志,心里还有点纳闷,叶文志大病初愈体力不济,刚才上楼的时候,中途还歇了一回,怎么这会儿健步如飞的。
叶文志走到街角停车的地方,回头看着林志辉住的那栋民房,面无表情,不知道在想什么,右手下意识地摸了摸兜,对着老李一伸手:“给我支烟。”
老李一愣,伸手去掏,这才想起自己身上也没烟,连忙打开车门翻出一包烟,不过攥在手里,犹豫着没敢马上递过去。
叶文志是十几年的老烟枪了,不过这段时间健康频频亮起红灯,隔三差五地进医院,却又检察不出什么大毛病,搞得大家风声鹤唳,医生建议他戒烟限酒,做进一步观察,叶安容更是直接将家里所有的烟酒都打包送人,还耳提面命所有人都帮忙监督,连带着他这个司机也不敢抽,只是烟瘾上来拿出来闻闻。
叶文志可不管老李的心理活动,直接抬手拿过烟盒抽出一根,老李连忙掏出打火机给点上,叶文志几大口就吸完一只烟,那样子像是一个刚刚找到白粉的瘾君子,看得老李眼皮直跳,见他又伸手要拿烟,正想上去劝,就听到身后起响一道熟悉的声音。
老李心里一惊,回头一看,果然看到一脸惊讶的叶安容。
“李叔?爸?”叶安容穿着一身普通的休闲装,一头长发挽在脑后,似乎刚从什么地方出来,手里还提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塑料袋。
叶文志转过身,看到叶安容的第一反应,就是将烟丢到地上,手中的烟盒也塞给老李,略有些紧张地笑了笑:“安容,你怎么在这里?”
对于叶文志偷偷抽烟的行为,叶安容倒是没发火,只是有些狐疑地看了两人一眼,奇怪道:“你们怎么会到这里来?”
“是那个旧城改造的项目,我刚好在附近要见一个朋友,就先让老李带着我先到这附近转转。”叶文志佯装随意地道,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另一件事,不想节外生枝,不由有些庆幸刚才没有在屋里看到叶安容,这层窗户纸暂时还不用捅破。
叶安容没有解释自己到这里做什么,上前一步掺住叶文志的胳膊,有些嗔怪地道:“有什么朋友,不能在公司见,你现在身体不太好,要多休息不能劳累。”
叶文志此时也无心久留,顺着叶安容的话道:“我就是随便转转,时间也差不多了,正要走。”
老李做了几十年的司机,眼色十足,父女俩说话的功夫,已经发动了车,叶安容再三嘱咐安全驾驶,又叮咛叶文志不要贪杯,看着车缓缓驶出城中村,这才上了路边自己的车。
第二十三章 拍卖会
自从那天做梦醒来,发现大伯送给她的四叶草项坠,梦中的情形也历历在目,真实无比,叶安容就决定宁可信其有,一边开始找人着手调查,一边忙着寻找这方面的能人,想要化解叶文志和叶家的危机,不过一直却没什么进展。
通海市附近,所有名头响亮的法师道士她几乎都找遍了,但有真本事的却没几个,大都是招摇撞骗,前日叶文志出院,眼看精神越发不济,叶安容也是越发不安,现在算是病急乱投医,一听说这里有一个远近闻名的所谓大仙,也不管真假就赶过来看,结果依然是挂羊头卖狗肉,只得失望而归。
叶安容偏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那栋民房,刚才她看到老李也从那里出来,不过见叶文志似乎有意隐瞒,便没有当面揭穿,不过现在叶家正是多事之秋,要处处谨慎,不能有一比疏忽,叶安容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这才一打方向盘,调转车头离开。
林志辉自然没有看到楼下的一幕,也不知道自己引起了叶安容的注意,暗自嘀咕几句有钱人真是莫明其妙,也就将这件事抛在一边,继续研究盒子里的那块兽骨。
可惜这么一块实在太大了,份量也不轻,不然可以随身带着,林志辉试着用螺丝刀敲了敲,像是敲击在钢铁之上,显然凡人之力是无法破坏的,不然分成无数块,他就可以开门做神棍。
林志辉有些遗憾地咂咂嘴,斜对面的街里,就有一个神婆,自称狐大仙,镇守一方土地,一次一百块,天天大把的有人捧着钱慕名而来,请她占卜吉凶预测未来,临走当然免不了花大价钱,请回去什么符啊咒啊的,还有能够佩带的饰物之类的。其实住在这里的人都知道,那些符咒就是隔壁一家纸活作坊带加工的,饰物也是淘宝批来的,不过架不住信的人多,可说是日进斗金,既然骗子都有生意,他这是实打实的仙家之物,保证童叟无欺,只要打出名气,不愁没有销路。
当然林志辉也只是想想,这都可以做为他以后的出路参考,现在他的主要目标自然还是码字。
将兽骨放回盒子里,连同说明书一起堆到桌角,林志辉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觉得难得地无事一身轻,好像自从开始码字,他就没有这么轻闲过,便坐回电脑前,打算找几部前阵子评价高的电影,好好放松一下。
……
叶宅。
叶安容下楼到了餐厅,叶文志已经吃过早饭,正坐在桌边,看到她走下来,将手中的报纸放到一旁。
“安容,今天我要去复查,你就不用陪着了,替我参加一个拍卖会。”叶文志将一张深蓝色的请柬推过去。
叶安容拿起来看了一眼,微微皱眉:“天悦慈善拍卖会”。
“我可不喜欢这种场合。”叶安容将请柬放到一边,端着杯子喝豆浆,另一手拿起一个还微微冒着热气的小笼包:“还是让孙叔去吧,我陪你去医院。”
“这是私人邀请,怎么能派老孙去。”叶文志摇摇头,抬手看了看腕上的表,站起身道:“你不是喜欢那些瓶瓶罐罐,这次拍卖会的主题就是古董,听说压轴的拍品是一件罕见的宋瓷,你说不定会喜欢。”
叶安容眨了眨眼,倒是显出一丝兴趣来。
叶文志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是有点小得意,就知道宝贝女儿一定会动心,他今天有大事要做,去复查只是借口,当然不能让叶安容同行。
“好了,老李在等我了。”叶文志不等叶安容多问,摆摆手走出餐厅:“今天放你一天假,好好玩。”
……
林志辉正在做梦。
一只浑身冒火,青面獠牙,长得跟像金毛狮王的怪兽,怪叫着对他紧追不舍,口中不时喷吐出一道道灼热的炎息,几乎快要将他变成烤肉,只能用尽全力拼命往前跑,以免落得成为口粮的下场。
前面的路仿佛没有尽头,地面上坑坑洼洼的,林志辉深一脚浅一脚的跑着,忽然脚下一绊栽倒在地,一股大力兜头压下,窒息的感觉袭来,振聋发聩的吼声在耳边回荡,渐渐变成一声声呼唤。
林志辉睁开眼的时候,有瞬间的时空错乱,同样的场景同样的人物连台词都没什么变化。
“你再说一遍?”林志辉掏了掏耳朵,看了眼外面黑漆漆的天色,疑心自己还在做梦。
“这里被人买下来了,对方催得很急,天亮之前,必须腾房。”李平见他醒了,一边抓起衣服扔过来,一边快手快脚地往包里塞杂物。
“三叔这也太不靠谱了。”林志辉迷迷糊糊把T恤往身上套,一边跳下床穿裤子,这时隐约听到楼下传来嘈杂的人声。
“这是要搬家,还是要逃难?”走到窗边向下一看,三更半夜的,外面路上都是人,似乎楼下的三家小饭馆,也在忙着往出搬东西。几只流浪狗也跟着凑热闹,汪汪汪叫个不停。
“谁知道怎么回事。”李平好像也挺无奈,手下不停,一边催着林志辉赶快打包行李,一边道:“三叔这阵子,估计是被财神爷附体了,净碰到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大把地钱自己往身上砸,挡都挡不住。
李平本来就是个闲不住的人,觉得自己伤养好了,就不能天天窝在屋里坐吃山空,一大早就去找他三叔,想要尽快找活干,三叔倒是没失言,看李平来了,还挺热情安排他在自己的仓库帮忙,正好今天有货到,李平就跟着忙乎,天刚擦黑,一个精英打扮的中年男子来找上门,不一会儿三叔就咧着嘴将人送了出来,还嘱咐他先留下别急着回去。
最后一车货是夜里到,他才卸了一半,就被三叔急匆匆地拉出来,带着几个人直奔城中村,这才知道是有人花了大价钱,卖下一整栋房子,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必须在天亮前,把房子腾出来。
搬家的主力是楼下的小饭馆,楼上的房子现在都空着,只有他们两人住,而且也没住几天,不一会就收拾好行李,李平还是一个小包,林志辉则是多了一个行李箱,里面放着他的大小盒子和说明书。
楼下一片兵荒马乱,李平被招呼过去帮忙,林志辉也不能站在一边干看着,将两人的行李塞进三叔的后备箱,也撸胳膊挽袖子,投入到搬家大军的队伍中。
第二十四章 逛超市
多美好超市之中人头攒动。
林志辉拖着一个购物篮,随着拥挤的人流缓慢地向前移动着。
昨天十几个人一直忙乎到后半夜,才将整栋二屋小楼腾空,人因马乏地跟着李平到他三叔的库房将就了一宿,再睁眼已经是下午,拒绝了李平一起给三叔打工的邀请,林志辉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出来找房子。
原本他跟着李平到网吧,就是暂时借个落脚的地方,过渡一下,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一直寄人篱下,现在李平的三叔看样子真是把他当福星了,诚心要把他留下,给出的工资待遇都不差,林志辉虽然还没有靠码字日进斗金,但这本书名气已经有了,各种粉的打赏也不少,起码脱离了一穷二白的境地,也该给想着自己找个窝了。
所谓有钱好办事,林志辉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四年,也算是半个本地人,他也没有去找什么中介,直接跑到城市边上新开发不久的小区里转了一圈,就租到一个崭新的两居室。
这里交通便利,小区外面五百米就是地铁,只需半小时的车程,即可直达商圈,虽然其他的各项配套设施还没有到位,但是已经通了网,对于林志辉这样的专业宅男,有网就等于有了一切,自然是再满意不过。
痛快地付钱交压金,林志辉很快就拿到了钥匙,得宜于现在超级小鲜肉的形象,风韵犹存的房东不仅答应先收他一个月的房租,还热心地开车将他拉到最近的超市,补充物资。
看着迷你小红车利落地调头,驶上主路,消失在车流之中,林志辉才转身走进超市。
由于是十里八村唯一的综合市场,超市的生意异常火爆,到处人满为患,林志辉只能秉着贼不走空,不对,是来都来了的心理,硬着头皮加入购物大军的行列。
好不容易杀出重围,买齐了东西,林志辉打算囤点宅男必备的战略物资,却发现前面似乎有什么打折,围了一圈人,将电梯口堵得水泄不通,便拖着沉甸甸的购物车打算绕路,走到一处人少的货架前,林志辉正打算穿过去,就看到一个理着平头,打扮得毫不起眼的年轻男子,伸手探入一个正专心挑选商品的顾客的包里,微微一转身,手中就多出了一部手机。
小偷。
林志辉挑了挑眉,看了眼那名仍是毫无所觉的顾客,正想着要不要管闲事,就听到一个颇为清脆悦耳的声音大叫:“抓小偷。”与此同时,一道身影冲了上去,一把抓住平头男子的胳膊。
那是个身材纤瘦的年轻女子,齐肩长发扎成马尾束在脑后,清秀的脸上带着紧张之色,大眼睛死死盯着平头男子。
平头男子脸上闪过瞬间的惊慌,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妇女走过来,从他身后经过,平头男子立刻就恢复了镇定,用力一甩胳膊,对着年轻女子不屑地道:“神经病。不要血口喷人。”
“我亲眼看到你偷了她包里的手机。”马尾辫毫不示弱,
一边抓着平头男不放,一边回过头去看那个顾客,那人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连忙低头看,发现包上的拉链大敞,里面的手机不翼而飞,立刻叫道:“我的手机。”
“快点把手机交出来。”马尾辫双眼闪亮,对着四周围观的人道:“谁去把保安找来,这里有小偷。”
此时,骚动早已引来不少人的围观,有热心人去通知超市保安,林志辉注意到之前的那名中年妇女,又悄悄绕了回来,挤进人群站在马尾辫的身后。
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平头男子眼中闪过一抹狠厉,反手一把扣住马尾辫的手腕,满是怒气地大声道:“真是贼喊抓贼,明明是你偷她的手机,看到我要提醒她,你就反咬一口。”
“你,你胡说。”马尾辫显然没有什么对敌经验,奋力想要摆脱平头男的钳制,白晰的脸泛起红晕,声音因为愤怒而微微有些颤抖。
“打开包检查一下,谁是小偷不就一清二楚了。”不等平头男子说话,围观人群中就有人提议道,立刻引起了众人的附和。
“那也没用,现在的贼精明着呢,都是团伙作案,一得手就转移了,根本找不到证据。”
“可不是,你说这姑娘长得也不丑,小小年纪不学好,干什么不好,非要当小偷。”
“当贼来钱快啊,听说现在的贼都打扮得人模狗样的,这样才不会引起别人的警觉。”
“不是的,他才是小偷。”马尾辫一看就是脸皮薄的类型,听着人群议论,急着想要辩解,可惜根本没人理会,大大眼睛里很快就蕴上了眼水。
“你不用装可怜。”平头男子正要说话,被身后的挤上来的人碰了一下,也没有在意,拍了拍自己的身上,又打开手上的提包,一样样拿出来展示:“我可是清白的,不能让你随便往身上波脏水,大家看看,我这里可是什么都没有。”
马尾辫显然气坏了,拿起自己的包,就要将里面的东西一股脑的倒出来,却没有注意到平头男子忽然僵住不动,探入提包里的手迟迟没有动作。
商场保安终于赶了过来,一边往人群里挤,一边叫:“大家都让让,小偷在哪里?”
“他是小偷。”林志辉不知什么时候到了平头男身后,挡住想要后退的平头男,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微微用力。
平头男脸色青白,恶狠狠地瞪着林志辉,想要反抗却是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手中正拿着的,正是他早就转移走的那部手机。
“不止手机,我还看到他们偷钱包。”林志辉用下巴点了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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