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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谅解备忘录-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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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手机,我还看到他们偷钱包。”林志辉用下巴点了点平头男手上的提包,对着站在面前的保安道:“那个穿红衣服的大姐,是他的同伙。”
剧情突然反转,所有人都有些呆愣,顺着林志辉的视线,看向马尾辫,马尾辫抓着包维持着刚才的动作,睁大眼转头去看身的中年女子。
“哪里来的小王八蛋,满嘴胡说八道。”中年女子脸色微变,气急败坏地尖声叫道。就要转身离开,保安上前一步,一把拉住她胳膊上的袋子。
袋子像是极不结实,立刻断开,一阵噼呖叭啦的声响,两个手机和四五个钱包掉了出来,散落一地。
“啊,这不是我的钱包?”
围观的人群一阵骚动,顿时有人大叫。
“这是我的手机。”
“我的手机也不见了。”
第二十五章 原来是她
为了表示感谢,马尾辫执意要请林志辉吃饭,林志辉推辞不过,只好跟着她来到超市顶层的餐饮区。
“我加班的时候,常到这家吃,味道很不错。”两人选了个靠窗的位置,马尾辫拉开椅子,对着林志辉道。
马尾辫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不用服务员招呼,熟门熟路地走到角落的自助区,用托盘端过来两杯水和几样赠送的小菜。
菜单是一张压在桌面下的纸,林志辉接过水杯,低头认真地看着,作为一个万年单身狗兼死宅,他基本没有跟软妹子单独相处的经验,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活跃气氛。
在马尾辫的推荐下点好餐,看着她跟服务员说话,林志辉不着痕迹地长出一口气,只想着一会儿快快吃完就闪人。
“今天要是没有你,我可就惨了。”马尾辫看着林志辉,很郑重地道:“谢谢你能仗义直言。”
林志辉摆摆手,示意她不用客气,他帮忙也算不上什么英雄救美,不过是看不贯好人没有好下场罢了。
“刚才真是好险啊,要不是你识破了他们的阴谋,及时出手,估计我就要被当成小偷抓起来了。”马尾辫回忆起之前的画面,脸色不由微微发白,仍是心有余悸。
林志辉是利用自己手快的优势,将被放进马尾辫包里的手机,放回平头男的提包,为了保证人赃俱获,又从围观的人身上收集了几个钱包和手机,悄无声息塞进中年妇女手中的纸袋。
不过他可没有对马尾辫这么解释,只是说看到那个中年妇女想要栽赃嫁祸,这才知道马尾辫是无辜的。
“说起来,那人的动作很大,一般人都会注意,偏偏你却根本没发现。”林志辉当然不能说自己是从头看到尾,只好转移话题道。
“我当时紧张得不行,根本没注意到别的。”马尾辫摸摸耳边的碎发,有些腼腆地笑了笑:“而且可能是加班看稿太累了,本来就有些精神不济。”
“那就难怪了。”林志辉点点头,略带好奇地道:“不过你说看稿?你是编辑?”
马尾辫没有否认,双手护着杯子点点头。
“编辑可是好职业。”林志辉笑着道:“每天的任务就是看看稿子,悠闲自在,多幸福啊。”
“怎么可能悠闲自在。”马尾辫睁大眼,一副苦不堪言的表情道:“每天要审多少本书,可是有任务的,每个月达不到规定的签约数额,还要扣奖金,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林志辉眨眨眼,签约数额?莫非马尾辫是网站编辑?不过这毕竟是人家的隐私,他自然是不好随意打听。
“不过这些其实都算不上辛苦,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马尾辫露出一抹烦闷的神色,手指无意识地在杯口上划着圈:“最让人郁闷的是你明明看到一本好书,极力想要推荐,却得不到上面的认可。”
“不管有多好,如果领导不满意,还是先放一放的好。”林志辉看着情绪忽然低落下来的马尾辫,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两人毕竟是萍水相逢,吃完这顿饭就各奔东西,基本可以算是老死不相往来,他也无权对人家的工作指手画脚。
“道理我也明白。”马尾辫红润的嘴唇微微嘟起,有些气恼地道:“可是那本书确实写得不错,而且现在人气也很高,各方面数值都符合签约条件,只是因为总编不看好,就弃之不理,对于认真地写作的写手,不是太不公平了。”
林志辉耸耸肩,这种情况在网文圈在普遍不过了,有多少写手因为什么都不懂,只凭着一腔码字的热情,辛辛苦苦写了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字,由于不符合潮流或者不被编辑看好等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无法签约,白白浪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所以很多成熟的写手和大神,在开新书前都会先征求编辑的意见,以免空忙一场。
以他对网文的了解,一般能够当到总编的都是经验丰富,看走眼的几率很小,如果他认为没有价值,那基本就可以算做这本书的定论,马尾辫的执着其实毫无意义,不如劝那个家伙尽早放弃,另起炉灶,才是正经。
当然这种话,林志辉再不识相,也不会当着马尾辫的面说出来,对于她的报怨,只是道:“或许是因为书的内容太小众,不符合主流审美,不管怎么样,既然你的顶头上司都已经发话了,那还是不要对着干比较好。”
“唉。”马尾辫也叹了口气,拿着筷子戳着面前的小菜,没什么精神地道:“我只是为作者不平,书明明写得不错,而且每天更新好几章,如果能够签约肯定会有一个好成绩,人家那么努力地写,又那么相信我们的网站,这么草率地就放弃,实在是说不过去。”
“现在的网站这么多,他在这家等不到签约的通知,自然会换地方,如果他真写的好,肯定会有出头之日。”林志辉说着想到了自己,也没有签约的希望,不是照样有大把的人打赏,还有神仙一天不落地追更,现在他的打赏评论等数值,都是一直在创点网站榜单上,依然倍受关注,也没什么不好,看马尾辫还是闷闷不乐,林志辉接着开解道:“你是编辑,得注意调整自己的状态,不要被这些小事影响到工作关系,得罪领导可就得不偿失了。”
“嗯,你说得也有道理。”马尾辫点点头,振作精神:“其实我也不是不明白,就是一时想不通。不过你说得也对,现在好书多得是,确实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为了这个得罪BOSS,更是不划算。”说着她挺起胸脯深吸了一口气,笑意盈盈地看着林志辉:“全都说出来,我觉得舒服多了,谢谢你愿意听我唠叨这些无聊的事。”
“怎么会,听美女说话,可是一种享受。”林志辉玩笑着道:“听多久也不会烦。”
这时两人点的套餐也送了上来,马尾辫拿起筷子,不那么淑女地大快朵颐起来,林志辉早就腹中空空,挟起一筷子牛肉送入口中,随口问道:“对了,说了半天,那本书叫什么?”
“神帝崛起。”马尾辫抓着一截鸡翅干脆地道。
林志辉举起的筷子停在半空。
第二十六章 底价五百万
欢快的马赛进行曲在屋中回荡。
林志辉放下刚端起来的泡面,拿起手机,是李平的电话。
这几天林志辉过得很平静,白天睡觉晚上码字,稳定日更五万字,依然是骂声一片,不过倒是没有什么神仙打赏,若不是那些说明书和大小盒子就堆在房间里,他几乎快要以为自己是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电话的另一端很吵,人声嘈杂,机器的运转声近在耳边,李平说是发了工资,非要请他吃大餐,林志辉跟他约好吃饭的地点,挂断电话,看了看手边的酸菜口味的泡面,果断地扔进了垃圾桶。
看了看时间,现在出门,刚好能够在高峰期前抵达市区,林志辉揣上钱包手机,直奔地站。
……
城中村。
空荡荡的小楼静立街边,一楼的三间店面门户紧闭,没有这几家小饭馆,整条街也冷清了不少。
一辆黑色轿车驶入小巷子,缓缓地停在街对面。
叶文志推开车门,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小楼,眼中闪过一抹希翼之色,迈步沿着楼梯往上走。
他的脸色极差,眼下有淡淡的黑青,上楼的速度也不快,短短的十几级台阶,叶文志停下休息了两次,才登上二楼的平台。
身体因为虚弱还在微微颤抖,叶文志平复了一下急促地呼吸,掏出手绢擦了擦额上的汗,拖着像是灌了铅的双腿,往门口走去。
这段时间,他一直身体不适,几乎成了医院的常客,也做过两次全身检查,却查不出有什么问题,药吃了一大筐,却没有任何效果。而且他还经常做一些惊悚又诡异的梦,找了好几位知名的心理医生,给出的诊断一律是压力大,太过忙碌,需要多休息,最好去渡个假之类的套话,根本不能解决问题。
不过几天前,叶文志气冲冲来找林志辉,却在走进这间屋子的时候,忽然觉得周身一轻,有一种形容不出的感觉,就像是沙漠里濒死的旅人喝到了甘甜的清水,又像是三伏天走进了浓荫密布的森林,总之就是瞬间神清气爽,精力充沛,仿佛突然回到了二十岁。
虽然不信什么神鬼之说,但叶家近来灾难不断,状况频频,叶文志又怪病缠身,这才催着叶安容结束学业,回来协助他稳定大局,其中也不乏提前安排后事的意思,不过叶安容毕竟还太年轻,虽然有能力但也需要时间,才能成长起来。
叶文志不求别的,只希望能尽可能地撑得久一些,让凯达集团可以安稳过渡。当日感觉到那种神奇的感觉之后,他心中升起了一线希望,如同溺水之人看到了一根稻草,明知道根本无济于事,也会拼尽全力牢牢抓住,叶文志也同样如此,尤其是他离开不久,就又陷入了之前虚弱的状态,更是让他毫不犹豫地花高价,买下了整栋房子。
本来第二天,叶文志就打算来看看,结果北欧海外分公司出了些状况,必须他亲自处理,一直拖到今天他才回国,飞机一落地,就直奔这里。
希望那天的不是错觉,想到这里,叶文志身上升出一股力量,快走两步来到紧闭的房门前,掏出钥匙。
房门开启,叶文志迫不急待地一步迈了进去,屋中陈设还是跟原来一样,只是没有了那个讨人厌的臭小子,和满地散落和杂物,叶文志深吸一口气,在房间中央站定,等待着奇迹降临。
……
“辉子,在这呢。”林志辉到的时候,正好遇到从公车上下来的李平,拎着一个纸袋对着他招手。
本着能够大吃大喝的精神,两人选的是一家自助餐厅,价格适中,正适合他们这种胃像是无底洞的小年青。
林志辉在这样的地方,从来都是只吃肉,李平也是一样,两人在桌上堆满各种各样的肉之后,就坐下来开始吃,一下吃到八分饱,这才放慢速度闲聊起来。
“看来你在三叔那混得还不错。”林志辉看着红光满面的李平,几天不见这小子竟然胖了一圈,还换了一身行头,老旧的手机也变成了最新款。
李平得意地一笑,夹起一筷子肉塞进嘴里,含糊地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可是三叔认定的福将,他还出钱给我报了驾校,等到驾照一到手,就让我当他的司机。”
看李平兴高采烈的样子,林志辉也替好兄弟高兴,两人拿起酒杯碰了一下,李平一口喝干,抹了抹嘴道:“对了。我有件事跟你说。”
说着放下筷子中,从地上的纸袋中抽出一本画册,递给林志辉。
“什么事,神神秘秘的。”林志辉看了眼神色莫明的李平,伸手接过画册。
画册并不厚,制作得很考究。
铜版印刷,全彩页面,封面是一个古香古色的亭子,写着天悦二字,侧面一行龙飞凤舞的隶书:“拍卖图录”
“这是什么?”林志辉随手翻了翻,每一页都是一件或古朴或精美的拍品,旁边还有相应的文字介绍,抬起眼看着李平,打趣道:“你这也快了点,都开始参加拍卖会了?”
“跟你说正经地呢,严肃点。”李平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手上的油:“前面没什么好看的,你直接翻到倒数第三页。”
林志辉将图册倒过来,从后面翻开,看到上面灰突突的青色瓶子,忽然微微一愣。
“认出来了吧,这就是我们被抢走的那个瓶子。”李平也顾不上吃了,伸长脖子指着画册:“我反复看了,绝对没认错,你看看标出的底价。”
林志辉扫了眼下方的一串数字,倒是不觉得惊讶,好歹也是神仙拿出来的东西,不说价值连城,起码是真正的古董,要是什么便宜货,那才奇怪。
“五百万啊,那可是五百万。”李平激动地大叫一声,引来了四周的侧目,又连忙压低声音道:“我只欠那帮家伙几千块,这瓶子都能市区买套房了。”
“这东西你从哪里来的?”林志辉没接话,平静地抬眼看李平。
“这是三叔揽的活,他有在印刷厂有门路,我今天帮着送货无意间看到的。”李平简单解释道,似乎不太理解林志辉怎么会这么平静:“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我们不能白白便宜他们,一定要把瓶子拿回来才行。”
第二十七章 把瓶子交出来
林志辉起了个大早,一口气码完今天的五万字,上传到网站,刷新页面后没有即时评论,便直接关掉电脑。
今天他和李平约好,一起去找抢走瓶子的几个混混,临出门前林志辉联系李平,电话占线,也没在意,来到约定地点,李平仍是不见人影,电话也打不通。
“这小子,跑到哪去了?”林志辉不满地低声嘀咕着,一边站在路边向远处张望。
李平这家伙平日虽然大大咧咧,但还算守时,况且是还他一再坚持,要去讨回公道,林志辉担心他吃亏,才说好两人一起去,没道理会忘记,即使有什么事走不开,也应该会提前通知他一声。
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离约好的时间,已经过了近半小时,林志辉微微皱眉,不死心地拨通电话,依旧是无人接听,心中不由升起不好的预感。李平性格冲动,一直认为自己弄丢瓶子,对不起好兄弟,尤其是在知道那瓶子的价值之后,更是耿耿于怀,当时就要去找那些人,还是林志辉好说歹说将他拦了下来,才勉强答应两人一起行动,眼下迟迟不到,该不会自己去找那些混混了吧。
林志辉有些着急,心中不由埋怨李平太过鲁莽,上次他被那伙人打伤,若不是刚好有灵芝仙草,几乎落下终身残疾,只是为了抢瓶子,抵几千块的赌债,那些人就下如此重手,现在知道瓶子价值不菲,对方更不可能放手,李平想去要回瓶子,就等于是断他们的财路,不仅占不到一点便宜,说不定还会惹祸上身。
冷静点,着急慌乱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林志辉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平静下来,那件事,后来他也曾经问过李平,李平似乎提到过那家赌场,距离城中村并不远,好像是在……
出租车还没停稳,林志辉就开门跳下车,快步穿过人行道,进跑进对面狭窄的巷子,超近路来到一条门面破败的商业街。
这里是附近有名的红灯区,白天萧条晚上热闹,现在天色还早,街面上冷冷清清的,只有一家某某保健品门口的灯还亮着,店门虚掩。
林志辉在街两边的店面上搜寻着,各种各样的发廊旅馆挤挤挨挨,赌场自然不会有什么招牌,但也会有一些明显的标志,让老司机们有迹可循。
一只流浪狗钻进一条胡同,很快又惊慌地跑了出来,林志辉走到近前,发现里面是几家店面的后巷,到处都是垃圾,墙边还有几个散发着异味的泔水桶,隐约有喝骂声传出,还夹杂着人的闷哼,一声变调地惨叫响起,林志辉立刻冲了进去。
杂乱的后巷之中,五六个混混站在一处抽着烟,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两个小混混正对着李平拳打脚踢,李平显然已然没有反抗之力,只是勉力招架。
“小子属乌龟的,还挺扛打。”一个小混混偏头啐了一口,一脚将李平踢倒在地,另一个剃着短寸的小混混抄起旁边一根钢筋,对头蜷缩在地上的李平劈头挥落。
眼看手指粗细的钢筋就要挨上李平的脑袋,短寸头忽然觉得手中一轻,所有人都是一愣。
一边观战的几人张大嘴,手里的烟都掉在了地上,站在近前的小混混双眼瞪得溜圆,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人,一个漂亮的回旋踢,短寸头还没回过神来,只觉得胸口被一股大力击中,整个人踉跄着连退数步,直到后背重重地撞到墙上,才摇晃着栽倒在地。
林志辉看了近在眼前的混混一眼,小混混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连忙向后退了几步,一边偷眼去看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的短寸头,脸色发白。
“怎么样,起不起得来?”林志辉一抬手,钢筋落地,发出清脆的撞击声,转过身扶起鼻青脸肿的李平。
“没事,我护着要害呢。”李平摇晃地站起来,用手背蹭掉嘴角的血迹,龇牙咧嘴地道。
到了这个时候,也没必要责怪李平不听劝,林志辉见他只是有些皮外伤,也放下心来,将人挡在身后,抬头看向走过来的混混。
为首的人神情凶恶,穿着件黑T恤,胳膊上纹着刺青,在几步外站定,昂着头上下打量着林志辉:“小子,胆子不小,敢管老子们的闲事。”
林志辉还没说话,李平凑到他耳边,低声道:“小心点,他是这群混子的头,手狠心黑,就是他抢了我们的瓶子。”
后巷的空间有限,两边的距离也不远,刺青男似乎听到也李平的话,冷笑着道:“原来是一伙的,来得正好,老子正愁找不到人呢。”说着一挥手,站在他身后的混混立刻散开,堵住两人的退路。
“你们想干什么?”李平脸色一变,紧张地道:“那瓶子又不是大白菜,想要就有。”
听到李平的话,林志辉微微挑眉看向刺青男。
“看来你就是正主了。”刺青男根本不理会色厉内荏的李平,歪着头看着林志辉:“我也没耐心跟你打哑迷,那瓶子挺值钱,听说你手上还有货,我可以出钱收,你开个价。”
林志辉不置可否,他自然不会相信对方的鬼话,不屑地打量了一下刺青男,挑眉道:“想做买卖?没问题,先过来给趴在地上,给我兄弟道个歉,再谈其他。”
刺青男脸沉了下来,对着其他几人使了个眼色。两个混混立刻亮出了刀,其他几人也拿起棍棒,拉开架势,恶狠狠地看着两人。
“臭小子,别给脸不要脸。”刺青男退后一步,不怀好意地看了眼李平,对着林志辉冷声道:“我就不相信,你们总是运气那么好,上一次只是断了一条脚筋,这次让你们……”
“啊。”一把利刃毫无预警地贴在他脖子上,刺青男猛地惊叫一声,后半截话卡在了喉咙里。
在场的一众混混也傻在原地,谁也没看清林志辉的动作,只觉得黑影一闪,手中的刀就不见踪影。
再看场中,林志辉背手站在刺青男面前,另一手拿着刀,缓缓在他的脖颈上移动,最后用刀刃在刺青男的脸上拍了拍,发出啪啪声响:“我这人有个毛病,最讨厌别人威胁我。”
第二十八章 有困难找神仙
“别,别冲动,有话好说。”感受到贴在脖颈处的冰冷,宛如恶犬的刺青男立刻变成温顺的绵羊,一动不敢动地僵在原地。
林志辉好像根本没听见,握刀的手微微用力,刺青男的脖颈上立刻出现一条血线。
刺青男小脸惨白,连大气都不敢喘,头极力向后仰,生怕林志辉手一抖,自己就要被捅个窟窿:“我……我们也是听命行事,混口饭吃,不是故意要找你们的麻烦。”
“你们打了我兄弟,两次,一句不是故意找麻烦,就想脱身?”林志辉面色严峻,冷声道。
“我道歉我道歉,实在是对不起,我包赔一切损失。”刺青男苦着脸,一副悔不当初的样子,对着李平道,接着目光又转向林志辉,颤声道:“我这也是被逼得没办法,龙哥的命令谁敢不听。”
听到龙哥两个字,李平立刻倒抽一口冷气,旁边几个混混也低下头,噤若寒蝉。林志辉微微皱眉,立刻联想到能被称为龙哥,又能让他们如此惧怕的人,应该就是那位掌控着通海市过半数以上娱乐产业,声名赫赫的大亨岳振龙。
提起岳振龙的大名,在整个通海市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发迹史足够写一部暗黑成长之路,说是统领黑道或许稍显夸张,但绝对是个跺跺脚地皮抖三抖,能呼风唤雨的存在。对于这些在低层打滚的小混混来说,岳振龙就是主宰他们命运的上帝。
“当初我们抢那个瓶子,也是因为上面收帐的催得急,刚一到手就被收走了。”刺青男五官都挤到了一起,满脸无奈地道:“昨天有人来问我东西从哪来的,还让我务必再找几个来,说是龙哥要。我一打听,才知道那瓶子竟然这么值钱。正不知道怎么办,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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