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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苍山恩仇记-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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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海明明知道这件事情,可是当年既然不承认这个侄儿,如今也就无法出面干涉了。谢三儿呢,尽管他也曾从母亲那里听说过自己的生身之父是谁,自己应该姓什么,可他也继承了父母的那种脾气,并不想从蔡氏家族这条线上得到什么便宜。所以蔡、谢两家以及亲友们虽然都知道这件事情,却从没有来往。

谢三儿学成出师以后,回到缙云县来“学以致用”。好在他们“盗亦有道”:做贼的第一讲究“兔子不吃窝边儿草”,第二也讲究“睦邻政策”,他这个从小就拜师学偷的“时迁弟子”,不但从来没在本县行过窃,而且很懂得“替天行道”,偷来的钱财,至少有一半儿是周济了鳏寡孤独,撒给了遇有急难的穷苦人家;另一半儿呢,他完全继承了乃父的衣钵,生平所爱,第一是酒,第二是赌,第三是女人,而且还和他父亲一样:绝不成家,而是到处打游飞。不过他的不成家,跟他父亲又略有不同:他父亲是要做钱财的主人,不做钱财的奴隶,生怕娶了媳妇儿成了家以后会受到妻子家庭的拖累,不能为所欲为;谢三儿的不成家,除了也要随心所欲之外,更主要的是他的职业不允许有家庭。一个没有固定住址的贼,又有一身功夫,失主官家,到哪儿找他去?他没有自己的家,“外家”却真不少。因为他的“好色”,跟他父亲绝不相同的是:他父亲见花就采,只要那女人有几分姿色,不管她是大姑娘小媳妇儿,总要千方百计弄到手才甘心;谢三儿的好色,却受过严师的传授教诲,只许采“无主花”,也就是还没有嫁人的大姑娘和死了丈夫小寡妇;已经嫁人的小媳妇儿,也就是“有主之花”,则是绝对不许问津的。这,除了“道德”因素之外,最主要的恐怕还是少结冤家,从自身安全着眼。所以,他的相好女人,第一是多,第二是独占,绝不会因为争风吃醋引起争斗,而且到哪一家又都好像到了自己家里一样,可以倒头就睡,不用担心有人会来捉奸。

在缙云县,许多人都知道谢三儿是个神偷,而且有许许多多关于他如何行窃的传说。最有名的一次,是一年端午节的夜里,城隍庙有人出钱请戏班做戏还愿。当时当地演野台子戏,规矩是晚场酉末戌初也就是下午七点钟天还不太黑就开始敲锣打鼓,演奏乐曲,名为“闹台场”,实际上是招徕观众的意思。台场闹到戌时正,也就是八点钟,天色也暗下来了,于是先演三四折折子戏,休息二十分钟之后,接演正戏,大约在半夜子正也就是十二点钟左右散场。当时缙云县演戏,在乡下大都只点蜡烛,在戏台的三面挂六盏不带灯笼壳儿的灯笼,在半明半暗灯光摇曳下影影绰绰地演,因此夜戏往往不如日戏看得清楚。在大镇店或者县城演戏,一般都要点煤气灯。当时煤油和煤气灯都还是从外国进口的,很不普遍,点煤气灯更需要有点儿小小的技术,弄不好就要熄灭。而谢三儿心灵手巧,正是摆弄煤气灯的行家,每逢演戏,都要请他来一显身手。那天晚上,台场闹到一半儿,也就是天色刚刚暗下来的光景,台下的人分明看见谢三儿手提着气灯到台上去点着了;到散戏的时候,也就是半夜子时以后,又人人看见他上台去把气灯摘下来。吃过宵夜,谢三儿又跟戏班子里管三箱的即管服装、道具、盔头的坐下来推排九,一直推到天亮。

就在推排九的时候,谢三儿扬言:当天夜里,他到处州府也就是丽水去做了一趟买卖,偷了正大绸布庄三匹呢子、四匹绸子和许多洋布。大家都说他吹牛,因为从缙云到丽水,足足有九十里路,而且是坑坑洼洼、弯弯曲曲的,中间还要翻过一座高入云霄的桃花岭。短短两三个时辰,来回走一百八十里山路,还要打洞作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呢?不料谢三儿笑眯眯地说:“谁要是不相信,可以到处州去打听,正大绸布庄后墙上打了一个脑袋大小的洞,洞的右边我还拉了一泡屎呢!”问他为什么要在贼洞的旁边拉屎,他说这是作贼的规矩,打好贼洞以后不能立刻就钻进去,而要定定心心地在旁边拉一泡屎,静听洞内有甚么响动,免得被人发觉的,一钻进去正好让人家掐住了脖子。当时大家都以为他开玩笑,一笑置之,没有追究。

过了三天,戏班子到处州府去演出,管三箱的想起谢三儿的话,出去一打听,正大绸布庄果然在端午节夜里被盗,  除了失窃完全相符之外,  连贼洞右边有一泡屎的细节都一点儿不错。于是“神偷谢三儿”的名气一下子就四面八方传了出来。

这个消息,正大绸布庄的老板也知道了。他本来是已经向当地官府报案的,一听说是谢三儿做的案子,就去把案子撤消了。他懂得,像这样神出鬼没身手不凡的“神偷”,只偷这么点儿东西,可以说已经是“手下留情”了,如果再不忍让一些,惹火了人家,再来“找补”一下,那可就真要“吃不了的兜着走”啦!

谢三儿做案,第一是本事高强,第二是都在他乡外县,所以还从来没有失风过。不过据他自己说,也有一次几乎被人家抓住。

那一次,他的贼洞刚打好,还没有蹲下来拉屎,就听见洞里面有响动。他立刻施展壁虎功,伏身在一面墙上。不久就大门打开,出来一帮伙计,手拿刀剑扁担,四处追赶。凡是追贼的人,都是把家伙拿在手上的,偏偏有一个二不愣伙计,把一根大竹杠子扛在肩上,大踏步追赶。大竹杠在墙上一划拉,歪打正着,把他给划拉下来了。亏得他轻功好,一个旱地拔葱,蹦上房去逃跑了。后来那家字号听说是他做的案子,怕他报复,托出人来,请他到大饭馆吃了一顿,又给了他一注银子,才算把这件事情摆平了。

尽管谢三儿在缙云县享有“神偷”的美名儿,但是在他的同伙儿中间,却是以“笨贼”出名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原来,当时官府里对于盗贼的判刑,是很轻的。抓住了盗窃犯,严刑拷打,无非为了追赃。如果退出了赃物,不过关上两三个月就放了。就是退不出赃物的,顶多也不过关上半年,写一张甘结,还是一放完事。所以当时当地凡是失主自己抓住了贼,大都不送官府,而是动用私刑追赃,动用私刑泄愤。动用的私刑,也是无奇不有,残酷之极:轻的是把窃贼的两手别到背后去,用细麻绳蘸油绑住两个大拇指,接上一根粗麻绳,脸朝下倒吊在树杈或者房梁上,当地土话叫做“飞”,也叫“鸭子凫水”,有时候还要拿一扇磨盘来挂在窃贼的脖子上,然后用带刺儿的荆棘打一下问一声,非得把多年以前丢失的东西都问出来不放人;狠点儿的,用铁丝穿过锁骨吊起来打;实在追不出赃物来,狠心的失主还会把窃贼脚后跟上面的那条筋割断,让他一辈子别想再站起来走路。

因此,在当时凡是做贼的,首先必须具备一副不怕打的“硬骨头”,才可以出来“替天行道”当地有“贼骨头不怕打”的说法,就是据此而来。不怕打的保证,一是练成“挺刑”的气功,二是有一张治疗跌打损伤的药方;而这两项法宝,又都是秘不传人的,只有真正拜过师傅、学过“手艺”的贼门弟子才能得到。临时客串的窃贼,一旦被抓,那就只好“活受”了。

谢三儿从小拜师“学艺”,这两宗法宝当然都是得到的。据他说,他们代代相传的这张方子,不要说是皮肉之伤了,就是割断了脚筋、砸断了骨头,也能完全治好,照样飞檐走壁。做贼之所以还要拜师傅,除了“学艺”之外,主要就是为了得到这两宗法宝。对一个职业窃贼来说,行窃的技巧虽然十分重要,但却比较简单,根本用不着学三年零一节时间;行窃的时候,主要是靠胆子大,也就是通常所谓的“贼胆”。但是任何一个技艺高超的窃贼,却都免不了有失风的时候,这就非得拥有这两项法宝不可了。拜师学偷,给师傅磕三个头,给祖师爷时迁磕三个头,还要老老实实地帮师傅偷三年多,所期望得到的,无非是这两项法宝而已。

手艺人的规矩,拜了师傅,只跟师傅三年零一节,师傅就要在此期间把看家本事教给徒弟,让他出师,自己独立去闯江湖了。只有学偷这一行另有规矩:出师的时间并不固定,学满了三年,软硬功夫都学扎实了,师傅就告诉徒弟:他的那张治伤秘方,藏在某一处所或某一范围之内,只要徒弟能偷到手,才能“正式”出师;要是偷不到手呢,只能怪自己本事没有学到家,对不起,那就老老实实地接着帮师傅去偷吧。

谢三儿是个出名的机灵鬼儿,但是任凭他怎么机灵,竟然就没能把师傅的那张秘方偷到手。学艺三年期满,别的本事都学得差不多了,完全有资格出山“替天行道”了,于是师傅告诉他:那张秘方,就藏在他睡的房间里,叫他自己去找。找到了,尽管远走高飞;找不到,那就是本事还不到家,再学两年吧。

他的房间,不过方丈之地,一床一桌之外,家具不多。再说,按照祖师爷传下来的规矩,作为“毕业考试”的这张卷子,还必须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绝不许锁在箱子里柜子里的。把秘方放在徒弟的房间里,这不等于已经把方子传给他了么?做贼的讲究“眼明手快”,什么东西一经“贼眼”过目,就没个跑的了。要是连这样简单的试题都考不出,往后还怎么行窃?可是谢三儿找遍了自己的的房间,居然踪影皆无。眼看着半年又将过去,再要找不到,出不了师不要说起,消息传了出去,“笨贼”的雅号,可就要送来给他了。

谢三儿绞尽了脑汁,翻遍了床上桌下,就是找不到这张三寸见方的纸条儿。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去求师娘,要她指点一个更小点儿的范围或方向。师娘正在厨房里做饭,见这个聪明伶俐的小徒弟居然这样没有眼色,不禁觉得好笑,就用嘴向房间里一努说:“喏,不是就在那里吗?”

谢三儿顺着师娘努嘴的方向一看,厨房与房间之间隔着一道门,门的那边,只能看见一张床。也就是说:师傅的这张秘方,藏在床上是一准无疑的了。但就是这么一张长不过六尺、宽不过四尺五的床,自己天天晚上要在上面躺四五个时辰,怎么竟会视而不见?一手搔着头皮,心里半信半疑地回到自己房间,上上下下足足翻了三天,依旧一无所获。不得已,只好第二次又去问师娘。师娘也有些不耐烦了,皱着眉头数落他说:“你这个笨贼,不是已经告诉你在床‘上’了吗?像这样‘眼面前’的东西都拿不到手,还能出山做生意呀?干脆,你就留在我身边帮我烧火吧!”

这一回,谢三儿听师娘说话中重读了“床上”的“上”字和“眼面前”这三个字,心里多少明白了一些,就专门在床的“上面”去找。床的上面,不过是蚊帐,根本藏不住什么东西的。从蚊帐顶上找到底下,仍旧什么也没有发现。一生气,干脆躺下,又从“眼面前”这三个字去琢磨,终于醒悟过来,撩起蚊帐门,一伸手就把那张秘方拿到手了。

原来,蚊帐的开口处,是用两块布重叠缝制的,垂下来的时候,才能合缝,挂起来的时候,形成一个三角形夹层。那张秘方,就用一枚针别在这个夹层处。

谢三儿拿到了治伤的药方,这才离开了师傅,成了“独行大盗”。他的这件“轶事”后来由师娘说了出来,传到了江湖上,从此果然人人都管他叫“笨贼”。谁会想到这个“笨贼”,几年之后竟会变成一个“神偷”呢?

他们这种烧香点蜡烛给祖师爷磕过头的专业窃贼,同行之间不但有帮会的组织,而且还有从祖师爷那里传下来的非常严厉的规矩。比如说,什么钱可以偷,什么钱不能偷,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再比如说,到手的钱财,不论多少,只许花费施舍,哪怕下赌场、进妓院都可以,却绝不许用来买田、盖房、做生意。谁要是违反了祖师爷的规矩,不但同门的师父、师叔、师兄弟可以出面来“清理门户”,就是帮会中人,也有资格出面干预。

糟的是干这一行买卖的,并不一定都是帮会中人,有许多好吃懒做的浮浪子弟,穷愁潦倒的落魄少爷,两手空空,走投无路的时候,常常也会多长出一只手来。这些人并不懂得贼帮中的规矩,连人家买药、买棺材的钱都敢偷,大大地损伤了他们贼帮的声誉。因为失主丢了东西,只知道是被贼偷走了,却不知道贼里面也有专业与业余之分。对于这种“非我门中人”却坏了“我门中规矩”的贼,如果他只是偶尔为之,只要他不太出格,帮会中人一般是不会跟他计较的;如果他办事出格又不知收敛,那么帮会中人就会去找他,要么拜山门认师傅,以后按帮规行事;要么从此洗手,不要再来败坏贼帮的声誉。要不然,贼帮中人可就要整治他了。方法也很简单,只要拐个弯儿把他交给失主去发落,就够他受的了。

不过职业窃贼与非职业窃贼是有分明的做案技巧和特征的。比如说,职业窃贼偷东西,讲究的是“打贼洞”,绝不去撬锁。有经验的办案番子只要一看那个“贼洞”的大小和形状,就知道是哪一路好汉做的案子。当地的店铺和大户人家,砌的都是砖墙;凡是砖墙,又一定是用石灰钩的缝儿。职业窃贼在砖墙上打洞,根本就不用锤子和凿子,只要随身带一竹筒酸醋,把醋灌进砖缝儿里,过几分钟,那石灰就会变得像炉灰一样松散,再用小刀子一剔,一块整砖就可以抠出来,绝不带一点儿声音的。

谢三儿打的贼洞,只有脑袋大小。也就是说,他有“缩骨法”,只要脑袋钻得进去,整个身子就都可以钻进去。贼洞打好以后,锻炼有素的职业窃贼是不会立即钻进洞里去行窃的,而是必须先蹲在贼洞的旁边拉一泡屎。这有两种作用:一是定一定神,以免钻进洞去以后慌慌张张,留下了什么痕迹;二是静心听一听洞里面的动静,万一里面的主人已经发觉,做好了绳套或者手持棍棒正在等待着窃贼钻进来,那就糟了。只要做贼的沉得住气儿,打好了贼洞先不钻进去,洞里面的人反而会沉不住气儿,一有响动,等于通知外面里头已经有所准备。这时候,做贼的就可以从容离去,绝没有失风的危险。

谢三儿虽然居无定所,但他是缙云人,常年住在缙云,当地人虽然明知道他是贼,却也都知道干他们这一行的规矩是“兔子不吃窝边草”,所以对他并不存有戒心。因此茶楼、酒馆、妓院、赌场,他照样可以大摇大摆地进进出出,不用担心有人会来抓他。

人们也许永远不会想到,他是以一种职业掩盖另一种职业:他的真正职业并不是做贼,而是“采蘑菇”。

什么叫做“采蘑菇”?这是干他们这一行的行话,意思就是把坟墓里的金银财宝挖出来也就是偷坟掘墓。这才是他师傅教给他的真正本事。偷鸡摸狗打墙洞,不过是他的副业,是用这种职业掩盖另一种职业。因为自古以来,对于偷坟掘墓的人处置起来都很严,《大清律》上就有明文规定:偷坟掘墓,立斩之罪。道理也很简单:那些法律,都是有钱有势的人定的。也只有他们,包括皇上在内,才会把那么多的金银财宝埋到了地下去。按照他们祖师爷的说法,金银财宝是给活人用的,只有锡箔纸折叠的银锭才是烧给死人用的。要是有钱人家把金银财宝都埋到了地下,那世上的活人用什么?干他们这一行的,把不见天日的金银财宝挖出来让它重见天日,应该说是功德无量的事情。但是他们干这种功德无量的好事,偏偏法律却要判他们死刑,所以干他们这一行的,行动都十分秘密。好在掘墓的和做贼的本来就是同行,只是掘墓的要判死刑,做贼的大都不判刑,于是他们就承认自己是做贼的,而多数人不知道他的真正的职业是采蘑菇。这样一来,  不是就安全多了吗?“

不过谢三儿做的买卖,不论是打墙洞还是打地洞,少说也都在百十里地之外下家伙。瞅准了,一年里也只消做那么一趟两趟,就够他一半载里花不完使不尽的了。

这个人,一是没家没业,二是也不想成家立业,三是更不想发家致富。从拜师傅磕三个头的那一天起始,他就知道《大清律》里有一条明文规定,叫做“偷坟掘墓,立斩之罪”。干这一行的,脑袋都得掖在裤腰带儿上,明天活不活不去管他,今天该怎么干的还得怎么干。从师傅那里传下来的经,就说“铜钱银子是花的,不是藏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只为有人死了之后偏偏还要把钱财带走,他们才来“替天行道”,恢复了银钱的本来用途。因此,他严守师训,也不愿拖累家口,手里有了钱,不是上酒楼赌场,就是在私娼暗门子家里泡,来得容易去得也方便,反正只要富贵人家把死人埋进土里,就少不他花的使的。

他单身一人,向来没个固定的落脚地方,又学了一身硬功夫真本事,传说他会壁虎功、缩骨法,飞檐走壁,穿房越脊,如履平地一般,更何活儿做得干净,不留下任何痕迹,盗过的坟墓,连本主儿自己都不知道,一没有人首告,二又是他州外县出的案子,本县的历任太爷,也犯不着去捕风捉影,没事儿找事儿。因此自从他出师“行道”以来,尽管许多人都知道他是干这个的,却还没有现过一次,也从来没有吃衙役辅快捉将官里去的时候。

自从马翰林马富禄告老还乡以后,风闻地方上有这么一位神偷,不免心里常常犯嘀咕,虽说他家修在上倪的花坟坚固异常,但是一者地隔百里,二者无人守墓,三者入殓的时候有多少随葬的金银财宝,早为人所共知,名声在外,只要穿山甲有心去盗,简直如探囊取物一般。为此,马翰林顾虑重重,寝食不安,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是因为“失窃金银事小,破坏风水事大”。──祖坟叫人钻了个窟窿,聚敛起来的灵气一下子跑了个干净,岂不是误了子孙后代的生发?

马富禄琢磨来琢磨去,总觉得此人不除,后患无穷,就吩咐马三公子,一定得想个法子把他逮住了,送进县衙门里去办他一个死罪方才放心。

马三公子领了这道钧旨,在镇上细细一访,知道了谢三儿一身三好:一好酒,二好赌,三好色。平时神出鬼没,行踪无定,偶然到舒洪镇上来,也只有在酒馆儿里、赌场里或是暗娼的私窝子里才能找到他。不过他腿脚灵便,身子灵活,有个窟窿就能往外钻;抓住点什么就能往上爬。要是动武的硬逮,不单很难抓住他,反而打草惊蛇,给他送了信儿。一得罪了这样的人,那就算是捅了马蜂窝儿,往后的日子再也不得安生消停了。

马三公子不愧是个有勇有谋的“将才”,略一思忖,就着人把镇上一个青皮赌棍儿名叫范通、外号人称二秃子的叫了来,如此这般交代了一番,说定了,只要能把谢三儿逮住,赏钱五十吊。

这个二秃子,从小游手好闲,不知打哪里拐来一个粉头,倒有几分姿色,诈称兄妹,来到舒洪安家落户开私窝子,专靠诈钱耍钱过日子。在赌场上,二秃子看见谢三儿兜儿里有钱,就千方百计地拉皮条陪小心,打了酒炒了莱,把谢三儿往他“妹妹”房间里领。从此两人交上了“朋友”,没有赌本儿的时候,尽可以十吊八吊地向谢三儿借,反正有他“妹妹”的皮肉还账,不单不用按期支付本息,就连那粉头的吃穿度用,都有了着落了。如此和浑水,涮锅子,明来暗往,已非一日。

那天范通从马府出来,一者是贪图那五十吊赏钱,二者是想由此攀上马府的高枝,日后有了靠山,从此可以飞黄腾达起来。回到家中,就如此这股跟那粉头细说了。两个人本来是一座窑里烧出来的货色,眼睛里只认识铜钱银子,还有个不同意的?

过不了几天,谢三儿在赌场上赢了十几吊钱,悉数背到那粉头家里来,打发二秃子去安排莱肴酒果,三个人坐下来一递一盅儿地吃。一个无心,两个有意,你劝一杯,他贺一盏,吃了一个多更次,谢三儿不觉酩酊大醉,像一摊烂泥似的倒在了床上。

马三公子带着团勇,已经在门外守候多时,只等二秃子开门出来,就一拥而入,连人带被子捆作一团,扛到团防局里去了。

喝醉了酒的人,有昏昏入睡的,有呕吐狼藉的,有心里糊涂的,也有心里明白,只是四肢绵软,身不由己的。谢三儿醉酒,就属最后的那一路人。当时他醉倒在床上,二秃子怎么对那粉头说话;怎么开门儿把马三公子引了进来,全都听得一清二楚,只是挣扎不起来,奈何不得,只好由着别人摆布。

当天夜里,谢三儿在团防局关了一宿,第二天换用粗麻绳五花大绑地捆了个结实,由两名团勇一前一后牵着绳头,另两名团勇一左一右持刀押解,揣着马翰林亲笔写的帖子,径往县衙门里送。

五个人走到大玉岭背,团勇们进凉亭喝水买烧饼,把谢三儿捆在柱子上,哪料不多一会儿就没了影踪。有人说是他自己挣断了绳索的,有人说是他会缩骨法,能够自己松了绳套的,也有人说是烧饼铺掌柜的得过他的好处,趁人不防悄悄儿助了他一刀的。不管是哪样说法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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