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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轩女-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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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与泡沫
申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天上的云霞褪成了粉紫色,青灰的岚烟开始在山间凝聚,模糊了山色和所有的线条。

一条乡下常见的带篷木船慢慢切开水面,停靠上宁安镇的栈桥。

船上陆续下来几个身背竹篓、手拎竹篮的船客。他们刚刚赶完五天一次的县城大集,每人脸上都显得兴奋而疲惫。

最后上岸的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他身形廋高,面容清雅,一身毫不起眼的深蓝色学生装竟也让他穿出翩翩的风姿。

付过船资,少年左手拎起一只藤箱,右手则将一个铺盖卷儿甩到肩上,不慌不忙地随着其他船客向镇子里走去。

宁安镇是个古老的小镇,青石板的街路,石头牌坊,还有雕花凿刻的门扇窗棂,无一不显出岁月悠悠的痕迹。

此时家家户户都在生火做饭,空气中飘散着草木灰和饭菜的气味。整个镇子却仍然宁静,所有的声音都似隔了层雾,模模糊糊地听不分明。

少年进了镇,原本沉稳的脚步变得有些轻快,白晰面庞上一双温润的黑眼睛则显得更加明亮。

几乎穿过整座小镇,他才在镇尾一处低矮的小院前停下了。略顿一顿,打量几眼大门,然后他才迈步进去。

院子里有七八间平房,青砖的墙、乌色的瓦,虽不富贵却洁净齐整。一棵桔树种在院当中,长得很茂盛,翠绿的枝叶间露出青色的果实。树下有张竹榻,却是空无一人。

少年将行李搁在地上,还未直起身子,双眼就被人从后面捂住了,同时耳边响起一个清脆的声音:“哥哥,你猜猜我是谁?”

手掌绵软温热,带着熟悉的甜丝丝的气息,少年脸上忽然绽开一个欣喜的笑容。之前略显成熟的气质消失殆尽,唯余与之年龄相符的活泼。

他抓下那双手,回身说:“不是素,还会是哪个?”

手的主人冲着少年微笑,不急将手从他手中抽出,只是一径瞧他。

这是个十四岁左右的少女,皮肤雪白细腻,一双眼睛睫毛浓得几乎辨不出眼仁,毛茸茸的漆黑发亮。眉毛也很浓密却不长,和略圆的眼睛相得益彰。小巧挺秀的鼻子下,嘴唇嘟起来就是枚樱桃,丰润精致,只是颜色稍微浅淡。及腰的长发,发丝纤细乌黑,带点自然的弧度,被紧紧地编成了一根独辫。辫梢插着几朵茉莉,散发出幽幽的清香。

她穿一身月白细纱短衫长裤。领口、袖口和裤边滚了素花的边子,圆胖的身子在宽大的纱衫里不显得丰腴,只透露出这个年纪少女的活泼与朝气。脚上是双淡绿帆布鞋。整个人显得清纯娇憨,令人一见之下顿生怜爱。

她仰头望着少年,灵动的眼睛似乎会说话,流露出一种既崇拜又亲昵的柔情。看得少年的脸色更软,整个人都似乎要发起光来。

看够了,她将头微微一歪,调皮地眨了眨眼睛,正要说话,就听见有个女声调侃地笑说:

“阿弥陀佛!阿春可算回来了。娃娃呀,从早上就心神不宁,这大门也不知跑了多少趟,门槛都要被踢破啰!”

灶间探出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半身,梳着发髻,脸颊有些红。她看着兄妹俩,精神很好地插嘴。

少年转头含笑:“吴婶!”

女孩子的脸微微红了,也扭头看她,不乐意地嘟嘴。

吴婶冲他点点头,又向女孩招手:“娃娃,来,帮我端菜。你哥哥从老远县城回来,肯定是饿了。”

女孩闻声,犹豫地看看哥哥,再看看吴婶,终于懂事地放开一直紧紧抓住的少年的手,笑眯眯地仰头说:“哥哥去书房见见爹和娘,他们也等了一天了,晚上我再找哥哥玩。”

少年轻轻颔首,不自觉地目送女孩欢快地奔过去挽住吴婶的胳膊,一边不住回头看他,一边推着吴婶回去灶间。

整理了一下仪容,少年恢复了淡然稳重的神态,走向书房。

屋主余观砚是宁安镇中心小学的校长,同时兼顾训导主任、国文、数学和美术教员。早年他曾留洋英国,毕业于著名的伦敦大学物理系。当时人们猜测他可能会就职于上海或北京的著名学府教学或是做研究,

可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哪里也没有去,而是回到了生养他的宁安,同从小订亲却从未见过面的程家小姐成了亲,从此再也没有走出过小镇,除开安安份份地办学外就是著书立说。

如今他已是远近闻名的著作等身的大儒,却始终守着病妻、一双儿女平静度日。很多人为此很惋惜,写信或是亲自登门邀请他到大学授课,但却都被他一一婉拒。镇民尊敬他的为人,余家在宁安镇是个特殊的存在。

他的妻子程氏虽然没有去学堂念过书,家教却是完备的,不仅贤淑贞静、识字认数,更画得一手好墨兰,女红等份内事在镇上也是屈指可数。不过因为自小体弱,生女儿时又是难产,损坏了身体,所以一年四季药是不断的,也不太出来见人。

家里缺人手,夫妇俩就雇了同镇的吴家阿婶帮佣,共同将两个孩子拉扯长大,彼此感情是很亲厚的。

他的一双儿女都继承了父母良好的脾性和头脑,在镇上孩子当中算是佼佼者。

儿子余艳春从小聪明过人,读书从来不用看两遍,不过五岁,神童的名声就流传在外了。他对绘画很感兴趣,先跟父母学画,后拜镇上雅艺轩的主人萧老先生为师。只两年,素有书画双绝之称的萧老先生就再无可传之技。

艳春虽然聪明,难得地却懂得谦逊,从不持才傲物。余观砚也从他很小的时候起就不再拿他当普通孩子看待,有关他的求学,乃至人生大事都和他商量后再作决定。

按说以艳春的能力,可以比旁人少花一半的时间完成基础的学业,早早去大城市专攻美术。但父子俩人都认为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走完应该走的道路才是人生之根本。所以艳春是从小学、高小、中学,一级级地念过来的,从未跳过级。

闲时绘画、拜访周边名人雅士,他的画艺这几年更见纯熟。直到今年夏天连中学也已读完,可以报考心仪的大学了。

女儿素秋虽不及哥哥那样惊才绝艳,却也很聪慧。

三岁时,吴婶曾带她到镇上小学去玩。余父正教学生背书,她只听两遍就会了,有愚笨的学生翻来覆去五六遍也搞不清的。她不知事随口念出,惊吓到教室里的余父、抱她的吴婶。后来到了上学年纪,也去小学读书,掌握知识往往比其他学生快得多。

可惜的是,她有先天心疾,不能激动,也不能做剧烈运动。替她诊治的是余父留洋英国的同学,著名的心血管领域的权威,下结论说,只要病不太犯,捱到二十岁就可同常人无异,否则就必须动手术,去除畸形的血管才可。

所以素秋小学毕业后,并没有同艳春一道去县城念中学,而是在家自学,教习的自然是余父。

这个决定,是全家讨论的结果。一是因为当时素秋太小,余父担心她不能适应中学住校生活。二是军阀割据,世面实在也不太平。

素秋是余家的宝贝,父娘痛爱,吴婶呵护,连艳春都同她格外地要好,不容她有任何闪失,就这么着在家闲了两年。

艳春进去的时候,余观砚及其夫人程氏都正在书房里等他。

余观砚坐在书桌后,用柄小放大镜观察一枚古钱。他不过近五十的年纪,面孔端方,皮肤微黑,配着玄色素纱长袍,显得有些不怒自威,眼角眉梢却流露出名士持有的从容温和。

程氏手执墨兰团扇,翻看一本绣花样子。皓腕如雪,眉目嫣然,是位不可多得的美人。

夫妻两个见儿子进来,没有流露出惊讶的表情,想必方才院子里的对话都已听见了。

艳春恭敬地给父母行礼。不是磕头,也不是作揖,而是鞠躬。深深向下弯腰,严谨得不见丝毫懈怠。

余父只是颔首,余母却放下扇子,起身过去将儿子拉起来,仔细打量,然后笑着对余父说:“比上次回来又长了不少,总有半个头。”边说边拉艳春坐在桌边。

余父见艳春身材挺拔,脸上稚气已消退得几不可见,内心十分满意。他大略问了几句艳春在县城求学的经过,就将时间留给母子俩人述话。

艳春每个月都寄家书回来,对于他的情况家里人都清楚。不过余母仍是又问了一遍,似乎唯有亲口听艳春自己讲出来心里才踏实。

三人谈了一会儿,吴婶就来催用饭。三人停止说话,一起到餐室去。

素秋正在摆放碗筷,见他们进来,连忙请父母上座。她紧挨艳春坐下,悄悄冲他吐了下舌头。余父只当没有看见,端起碗吃了口米饭。

余家习惯“食不言,寝不语”,这都是几辈子人奉行不爽的。所以艳春虽是久别返家,大家有一肚子话想同他说,却都没有出声,默默地吃毕这餐饭。

余母身体不好,极易疲劳,今日因等儿子归家坐了一天,已觉勉强。饭后再无力支撑,喝过药就早早睡下了。

素秋帮吴婶收拾好餐具,出来找哥哥,发现父亲正和哥哥谈话。她不敢惊动,自己跑到艳春房里静候。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坑了,欢迎诸位亲亲们继续支持,鞠躬!

同时,也会尽量保证《逐芳记》的更新,请大家放心。再次鞠躬!

因为字数,修改了一下。



彼时大的城镇已经有了电,民用照明已属平常。但宁安镇地处偏僻,还没有通电,居民家大都仍用油灯。罩上玻璃罩的油灯,亮度不及电灯,但仍旧很亮。

余父拿着一封信递给艳春,示意他坐下说话,才开口说:“上次我向你提及到长沙念美专的事,你说要考虑,那么现在可考虑好了?”

艳春匆匆瞟信封一眼,见上面用毛笔写着卫家老夫人的名讳,手中的信忽然就沉重起来。

他将信放在桌上,抬头与父亲对视,清楚地回答:“我愿意去读美专,可是不愿意同卫大小姐结婚。”

对于儿子的回答,余父似已有所料,脸上没有不愉,只有些惋惜:“当年和你卫伯伯订下这门亲事,只是一时玩笑。毕竟时代在进步,娃娃亲这种事越来越要不得。不过,你卫伯伯现在已经辞世,这门亲事倒让我一时难下回绝的决心。”

“卫伯伯是和卫伯母一起罹遭海难的么?”艳春轻轻问。

他对这个卫伯伯还有点印象,记得是个高大魁梧笑声爽朗的白面商人。不过他们夫妇去世得很突然,卫家也只是事后送了个信,具体情况他并不了解。现在他见父亲感伤,就想排解一下他的忧思。

余父望着油灯有点出神,没有回答艳春的问题。过了片刻才接着说:“我在给卫家老夫人的那封信里已经说明了亲事听凭你做主,所以成与不成,还是等你到长沙再说。不管怎样,咱们与卫家之间始终不同,哪怕婚事不成也不可失礼,你在那里要执晚辈礼。”

“是。”艳春恭敬地低头。听父亲说婚事由自己做决定,他的眉头不由略舒展,表情却没有太大的改变。

余父见了,暗暗宽慰,又说:“素秋这两年在家,身体一直无恙,年纪又将笈筓。我和你母亲商量,想让她和你一块去长沙念书,不知你怎么想?”

艳春愕然抬头,满眼惊喜与不可置信,盯住父亲一时竟忘了回答。

“女孩子大了,总关在家里不是事儿。前几天竟然有人来为娃娃提亲。你母亲很担心,怕镇上无良配,误了娃娃的终身。我也这么想。不如你带她出去见见世面,多认识些人。做学问是其次,能嫁个好人家才是根本。你这个当哥哥的,要多操心。”父余慢慢说,满目慈爱和关切。

“儿子一定将素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放在心上。……可是,父亲,我们都走了,您和娘在家不会寂寞么?”

艳春高兴妹妹将会和自己一块去求学,不用嫁给镇上任何一个在他看来都蠢不可及的适龄小子,可是想想父母亲膝下荒凉终觉不放心。

余父微微点头,说:“只要你们将来有个好去处,我和你娘就没什么不可忍受的了。何况儿女大了,总有这么一天。我们都还看得开。只是,你娘身体不好,放寒暑假记得早早回家,莫让她盼儿盼得太苦。”

说起妻子,余父严肃的神情变柔,却仍显威严态度。

“是,儿子知道了。”艳春恭顺地回答,不知怎地眼眶有些湿气。

母亲和妹妹的病,父子俩人私下虽从未过深讨论过,但彼此内心所思所虑却是清楚的。现在父亲将妹妹托付给他,是对他完全的信赖和肯定,让他欣喜之余也感到肩上被放了个重担。但艳春却唯余感激,再无旁的想法。

一个家庭中,唯二两个男人分别照顾保护另两个成员,是责任也是义务,是他们身为男子所不可推却的。

从父亲处回到自己房间,艳春惊讶地发现素秋正在灯下等他,而且已经等到了睡着。

他爱怜地摸摸素秋的额。微凉,有一点点潮,不像是要发病的样子,他这才放下心。

艳春轻轻抱起妹妹,将她送回自己卧房,替她除去鞋袜,盖好夹被。不急离开,只管在灯下望着那张熟睡后显得无比恬静的脸出神。

妹妹比寒假时长高了,也壮实了些。不再是尖削的瓜子脸,而是圆圆的团团脸,气色也好很多,肯定是吴婶的功劳。

去年吴婶女儿成亲,对方是个小丝绸商人,颇有点家底。女婿接她去享福,当时她很舍不得走。谁知在女儿处住不过两个月,女婿就娶了妾。吴婶女儿终日流泪,更遭女婿厌弃,吴婶实在待不下去,只有再回到余家。

想想素秋险些要嫁人,还是同吴婶女婿一样薄情的蠢小子,艳春就后怕。

他小必地将素秋头上毛茸茸的发辫解开,把头绳放到桌上。茉莉花败了,犹存幽香,艳春不舍地闻了闻,揣进自己袖子里。

旧年他仍在家时,天热心烦,素秋常会摘了茉莉穿成串挂在他的笔架上,说是茉莉花香可醒脑提神。闻着那清甜的香气,艳春烦躁的心绪果然平复下去,书也看得进,画出品得出。

日子真跟流水一样地过去,那个娇娇小小,总是在闲时缠住他要他抱的娃娃一转眼竟长成了少女,而且居然有人来提亲。艳春不由嗟叹时光荏苒,岁月悠悠。

悄悄起立,在素秋玉洁的额上轻轻亲了亲。艳春赶净蚊虫,放下床帐,吹熄灯,回至自己卧室。

半年没有回家,东西摆设还是老样子,干干净净的仿佛他从未离开过。

半旧不旧的被褥,书桌上的文房四宝,墙上旧日得意的习作,无一不让他一点点将县城的那个自己拉回到家中。

艳春坐在桌旁,望着屋子吁口气。

正要洗漱入睡,却见枕上搁了把眼生的折扇。他信手打开,原来是画了一株墨兰的白扇。那兰草姿态飘逸,清灵得不沾一点俗气,花只有两三朵,却给人花开重叠的错觉。

他熟悉母亲画兰的技法,这朵兰技法相似,笔法却不同,有几笔略显不足。想想素秋有写信说正在从母学习女红,难道连兰也顺道一起学了吗?

艳春疑惑地将扇子凑到鼻端闻了闻。果然,竹子扇骨的清香外,还有素秋身上特有的甜丝丝的气息。

这么说,素没有收到礼物却要自己送礼给他吗?艳春把玩折扇,不时去嗅那香气,爱不释手。

睡到床上,艳春仍把那扇子放在枕边。想着明天给妹妹的惊喜,他不由微笑着慢慢合上眼睛。



第二天早餐毕,余观砚去学校处理一些琐事。学校虽然已开始放暑假,可是上学期的考卷及学期总评还没有完全整理好,他仍要同另外两位教员在假期里继续忙碌几天。

余母身体不好,一向是午后才起床,略走走就歇息,掌灯便睡的。所以上午的时光就留给了一双儿女。

素秋很为昨晚等哥哥不着等到周公的事羞涩,也有点委屈。正如吴婶所说,昨儿一天她就没闲着,不是帮吴婶弄菜就是跑到门边张望,只在自家院子里就不知跑了多少趟。她有心疾,平时很少运动,昨天确实是累到了。

可是就是这样也没有等到和哥哥说悄悄话的机会,怎不让她委屈?

现在无事,她高兴地拉哥哥坐在院中桔树下,同他叽叽呱呱地聊天。讲自己看的书,写的字,做的女红,帮爹爹种的菊花,一件件说给艳春听,直说得眉飞色舞,漆黑的眼珠转个不停,样子异常可爱却毫不自知。

艳春嘴角始终向上微挑,听素秋唠叨,听得津津有味。素秋说的这些事,不过是她信中常提到的日常琐事。可是听在艳春耳中,仍觉桩桩新奇,巴不得她一直这么讲下去。

讲到后来,素秋口干舌燥,顺手端起艳春的茶杯喝了一口。上好的菊花茶,饮之令人解暑,是艳春的最爱,也是她方才亲手泡的。

艳春挑挑眉,执壶续上,不去挑剔素秋端错了杯子。

余父对于茶道十分精通,却不喜饮,家里旁人也不太感兴趣。唯有艳春不同,通是不太通,只是喜饮,尤其爱菊花茶那份清淡悠远。

别人喝菊花茶,必佐以冰糖,他却是十几朵搁下去,水冲泡了,什么也不再加。只等花朵全开,才掀盖轻吸那香气,慢慢喝一口含住,停顿片刻缓缓地饮下。顿觉清芬的气息从舌下泛起,浊气全消,连呼吸都似清了起来,有飘飘之感。

知道他这个习惯,每年菊开素秋必为之搜罗,清洗晾晒后用纱包了妥善邮寄给他。远在县城也能喝到自家人亲制的菊花,是艳春在外求学时的一大欣慰。

今天的菊花也是立夏时,素秋采集的,专为等艳春回来享用,只是没有想到自己也受益了。

趁素秋讲完一节稍停休息,艳春忍不住将父亲的决定告诉她:“素,父亲昨天和我说,要我带你去长沙念书。”

“真的?!”素秋蓦地睁大眼睛,不能相信地望着艳春。

小学毕业,本该就读的中学远在县城,来回需要两天,只有寒暑假能回家,家里人一致不同意她继续求学。虽然父亲教的不比县城教员差,唯有过之。可是到底不比在学校读书同伴多热闹,她早已抑郁,没想到现在居然听到这样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见妹妹一脸雀跃,艳春心里歉疚。当初不让她上中学,他也是同意的,而素秋也没有特别反对。今天才知道,这个决定到底伤害了她。

“是真的。父亲还说,要我们早些去长沙。一是事先了解那里的中学,帮素选个好学校;二是卫家奶奶大寿在即,让我们去拜寿。”

“卫家奶奶?”素秋疑惑地反问,然后又恍悟,轻轻皱眉看了眼艳春,纳闷地问, “爹爹是让你同卫家姐姐成亲么?哥哥不是讨厌包办婚姻么,怎么又同意了?”

艳春看她神情好笑,轻声说:“父亲已同意我退婚,不过这件事需要我亲自上门去说才行。”

素秋睁圆了眼睛,抓住哥哥的手惊喜:“真的么?太好了,哥哥不同那个姐姐成亲了!”

“哥哥成不了亲,素就这么高兴?”艳春忍不住笑出来,摸摸她毛茸茸头发。

“当然不是!如果哥哥找到自己的爱人,我当然会举双手赞成,可是卫家的姐姐哥哥从未见过,怎知会不会喜欢?所以当然不可以糊里糊涂地成亲,以免误了终身。”

素秋认真地解释,显得很有条理,似乎这件事情她早已替艳春考虑多时了。

艳春脸上泛起一个温柔的笑意,少年清秀的脸忽然就漂亮得不似凡间人物。他慢慢抱住素秋,感觉像抱了块又香又软的冷糕,怀里柔若无骨,香气沁人。

“素,谢谢你替哥哥着想。哥哥也不想这么早结婚,哥哥还想看素秋嫁了,才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呢。”

素秋依在哥哥虽不强壮却结实的胸膛上,听他喃喃,脸不由有点作烧。

为哥哥考虑是一回事,自己要结婚则又是另一桩事。她还没有想到自己的终身,只觉所见之人能及哥哥和父亲的,实在是没有,更别提对他们中任何一人生出好感。

“素才不嫁!素要一辈子守着爹爹,守着娘,守着咱们家的小院。”她悄悄说,大有所有男子都靠边站的傲气。

艳春失笑,为素秋的无忌之言感慨。不过,如果嫁人就意味着永远离开家,离开自己,他倒宁可这个日子越晚来越好。他的妹妹,可爱聪慧的女孩子,真舍不得让她嫁啊。嗯,到时,他会让妹夫一辈子都对素好,绝不许亏待她。否则,就接回家来,再不许那人上门……

他神思恍惚地出神,早已不知想到了哪里。

“哥哥,昨天我送你的扇子你喜欢吗?”素秋离开艳春怀抱,望着他问。

“嗯?嗯,喜欢,是素自己做的?”艳春回过神,一边暗笑自己无聊,一边随口问。

素秋有小小的成就感,用力点头说:“对,费了很大的功夫。先跟爹爹学割竹子,弄到手都痛了才得了足够的数目。然后用纱纸打磨光滑,再钻出孔、连接好。最后再把扇面用米汤粘上去。前前后后共花了一个月,也才做成那一把。哥哥要小心使用,不可弄坏,更不可送人。”

艳春闻言轻笑,点头答应,不露声色地察看她的双手,果然右手食指上有一道刚愈合不久的划伤。

他的眼神暗了暗,心里痛得不行,想说以后别再费心为他忙碌,又怕辜负了素秋的心意,心中柔肠百转,不知应该如何表达。

素秋却全然没有发现艳春的异样,拉他到自己房里看习字和女红。

艳春见老油纸上一色的行草,笔笔柔媚、字字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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