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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此一言-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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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横向纵向比较过了。自己还可以,不是那最好的,也是靠前的,最短板的,无非是婆婆的那块木板高度决定了整个木桶的盛水量。

锦言很乐观,很知足。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

“……言儿,我们再成一次亲吧?”

天知道他有多遗憾。他们成亲时,他漠不关心万事与己无关。拜堂后的婚礼程序一样也没进行,挑盖头合卺结发,全都省了!

洞房花烛夜,她自己挑的盖头,自己独饮独食独自就寝,他装醉卧榻冷眼旁观,想到这个,就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叫你犯混!

再,再成一次亲?

锦言愕然,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虽然婚纱照能随便补拍,酒席随时补办,在大周,可不兴这个。

“太麻烦了,我可不想再受一次累!”

理解他的遗憾,不等于愿意陪着他折腾,表面的形式感固然是重要的,可是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再补一次仪式也不等于第一遍不存在,当初没重视就是没重视,她才懒得弄这个呢……

“……你不想?”

他是认真的。

“不想。比起再成一次亲,我宁愿过成亲纪念日。”

既然你有遗憾,那就每年补一次好了。

“成亲纪念日?是什么?”

他好象明白,又有点不确定。

“把成亲那天定为我们的重要节日,要举行庆祝仪式,要送礼物,噢,特别是你,要送我喜欢的东西,全天顺着我,让我觉得婚姻幸福嫁得良人,从今年就开始吧?”

这个主意好吧?

锦言觉得不错,结婚纪念日啊,既然成亲是人生重要的一幕,太值得每年拿来庆祝一番,提醒珍惜彼此,更利于增进夫妻感情。

“今年应该是……我想想,是花果婚!又香又甜,真好……好不好嘛?”

“好,听你的。”

言儿的想法总是新奇古怪,但比他的更好。以后每年给她一份难忘,补偿自己欠下的。

“除了纪念日,平常也重要哦……”

男人都喜欢自己爱的女人提要求,然后去满足,享受小鸟依人的温柔,任昆也不例外,“好,每天都会好好爱你……”

他往火堆加柴,红红的火光映照着脸上幸福的笑容:“言儿,我要给赵王一个痛快的死法!”

“反对!”

锦言知道他因何出此言,“让敌人痛快,就是让自己不痛快!”

问题是你说得这般笃定,好象胜券在握,实际情况上咱俩被困在山中,不知身在何处,人家赵王正在王府里享受呢!

“言儿你要相信自家夫君。”

任昆提醒,只可惜声音温软,听上去没几分力度,更象是在哄劝。

“我自然是信的,只是夫君呐,咱们是不是先讨论下如何出山?出了山往哪里走,然后是……你有银子吗?”

银子?

一闪神,想起来了!

“夫人,为夫装银票的荷包还在吧?”

他贴身带了几张通存通兑的大面额银票,不知还有没有了。

“在呢。数目太大,山里的小村镇兑换不开。”

他习惯倒是蛮好的,贴身带防水荷包装银票装急救药,问题是不能花的银票等同于纸。

噢……

还有别的,“银票不行。当点东西吧,不管多少当了就是。”

山野之地,当铺收不到什么贵重物品,也未必不识货,他那根上好的羊脂玉簪估计当不了几两银子。

余光扫过,发现宝贝了。“言儿,袍子用的是金扣子,拆下来就能用!”

他决定了,以后做衣服都用金银扣子!拆了就能当金银豆子花!

锦言笑了,原来这就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有钱人再落魄,身上也带二两金!

“放心!最不济我多做几回猎人,打些野味拿出去卖了,保证有吃有喝!”

永安侯说得豪气。

两人就此话题展开,将出山的日子、去向、准备工作、出去后的打算,互相补充着定出个大概,其间还熬好一锅药,用边上的热灰煨熟了四只山雀。

等到二人定好大事。锦言拍打着吃烤山雀吃得黑乎乎的双手,任昆才恍然,不对呀。明明是要跟她好好诉诉衷肠的,怎么自定下成亲纪念日之后就跑题了?

还有半肚子的话没说呢……

心里却轻松得很,最不堪的过往摊开了,说出来后,也没什么了不得,只要她不轻视不在意。他其实也可以抖落肩上的尘土,吹掉心头的灰烬……

她向来这样。举重若轻,插科打诨。内里却是体贴周到的,与她在一起,每时每刻都是欢乐温暖的。

她总是在无声无息中,潜探到心底,用每个细节感动你,让你意乱情迷。

剩下的,似乎也无需再说,彼此明白心意,好好地在一起,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就着晨光,俩人享用过早餐后,准备离洞出山。

任昆后背的伤要全好,没个把月不行,他们不可能等那么久。其他外伤恢复得不错,确定自己能发挥出四五成的功力,任昆就和锦言商定下山。

住了八日的山洞,堪称是避灾挡祸相依为命的良居,已足够产生家一样的感情,真离开时,还是略有几分不舍的。

锦言看了看那张带不走的床,不禁惋惜:“……铺了好多层树叶呢,很好睡的……”

任昆赞同,那张草床确实不错,环境又特别,可惜他受伤了,不然的话,空山寂寂无人打扰,可以与言儿在……

绝对新鲜刺激!

其实也没伤到那里,并不妨碍的,只是她不允许,唉!遗憾呐!

“我也喜欢,回头咱们做个类似的!”

“好啊,要棕丝的。”

锦言哪里会想到他与自己所思考的问题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满口答应。做张铺了棕丝床垫的大床也不错!

“走吧,迟了太阳升上来要热了。”

男人放下绮念,没有女人那么多愁善感,任昆拎起放在地上的条筐招呼锦言离开。

“哎,放下,我来背。”

一时没留神,他已经将条筐负上肩头,锦言忙去取,他背上的伤还没好呢,哪能负重?

筐中是锦言准备的下山物品,切好分包在叶子中的熟肉食、葫芦里装了凉开水、汤药、煮鸟蛋、洗好的野果药草……还有木碗木勺全都带上,锦言边收拾边觉得自己象在准备野餐,用品食物等一应俱全。

虽然一路上可以随时猎取食物,但未必方便生火做饭,锦言觉得食物与水带上更保险。

于是就收拾出半筐东西,另外单独装了两份食物,各自随身带好,以防万一。

这么重的东西,怎么能让她来拿?

任昆不松手:“言儿,我是男人……”

哪有男人空着手,女人负重的道理?

“你是男人,所以才要你在前面开路,女人拿财物细软走在后面嘛,”

弯腰从筐里拿了顶草帽扣到他头上:“大事你做主,小事听我的。走啦……”

正文、第二百九十六章 出山不易

没有坐标,想走出连绵青山并非易事,因不知身在何处,即便能辨认出方向也可能愈走愈深入山腹。

任昆与锦言商量的路线是,找到之前的河,以河流为参照物,沿河而下,理论上是可以走出去的。

因为不能象河水那样遇高山扭腰绕过,逢深壑跃身就跳,实际走起来颇是艰难。好在俩人郎情妾意,互相体贴,彼此相护相持,深沟险壑峻峰密林中,竟也走出一路旖旎。

直至次日午间,沿途没遇到人迹。

找了个干净的水源处休息,用了午餐,盯着任昆喝了药,检查了他背上的伤口,确认无事后,俩人继续上路。

“……言儿,看这里!”

在前面拨砍杂草灌木开路的任昆停下了,喊了锦言上前看。

“好象是利刃砍下来的哦……”

锦言探头看见他指的那一处,树身的结疤断口齐整,不象是风刮断或动物撞断的。

“没错!是斧头或砍刀类的重刃。”

任昆确认了她的判断。

这岂不是说……

两人四目相投,同时翘起了嘴角——人迹!有人来过!

管他是猎人樵夫采药人,出现人活动的痕迹就意味着距离人烟不远了!!当然是好消息!

任昆继续以河流为参照,兼顾类似的痕迹。虽然没有见到村落人家,愈走,类似的痕迹愈多,天黑前,他们找到一处山洞。

锦言在洞口探头看,黑乎乎地视线不甚分明。

好象有石头堆起的简陋火灶。底下黑乎乎的一堆是燃烧过的柴灰,灶旁不远散放着粗细不一的柴火,几块较平坦的石头拼堆在一起,呈现出床的雏形……

显然是人为的。

这应该是猎户或进山人夜里落脚的地方。

任昆已进洞里巡视一圈,仔细检查确认安全无隐患后。又走出来:“我们在这里过夜。言儿你先歇会儿,我去捡点干柴枯草,生火驱驱洞里的阴湿。”

说着,低头搜寻树底下的枯枝与落叶。

“一起吧。”

锦言放下东西,要与他一块找。

“坐下等着,一会儿就好。不用你!”

任昆心疼她。这一路上甚是难走,她还背着东西,怎么说也不肯让他拿。肯定累坏了。

“知道啦……”

知他心意,没再坚持,眯眼笑着。乖巧地坐在他指定的石头上,将条筐里的东西拿出来翻拣分类。

这一路人迹罕至,野味也多。不用刻意去找,路过的野果、药材、鸟蛋,顺手摘来采下,也有不少。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锦言一路走一路收,背上筐里的东西虽然消耗了一些。加上后增的,没少反倒更多了。

这还不算任昆猎的野兔野鸡等野味,他说什么也不给锦言增加负重了。绑做一串缠挂在自己腰间,惹得锦言在后面不停地瞟他的后背,担心他绷开伤口,时刻注意着有无血液渗出。

难怪都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锦言美滋滋地查看着收获,除了任昆用得上的草药。她还挖到好几棵够年份的药草,“……万一咱的金扣子不能使。可以用这个卖钱!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对于任昆的不解,她振振有辞。咱们出去后是哪儿还不知道呢,身上有钱,万事不慌。要未雨绸缪,值钱的东西遇上了,不要白不要,又不占地方不占份量,多收一些是一些。

听她说得有理,任昆也多打了几只猎物,他本来还想着够俩人吃就行了,如此说来,要猎些值钱的或能以物换物的也好。

锦言收拾好她的宝贝,任昆已经升起了火,砍凿出简易的石锅,水烧开了,鸟蛋煮上了,红红紫紫的野果洗好了,用绿油油的大树叶垫着,看上去甚是诱人。

“言儿,喝点水,先吃点果子,我去拾缀下。”

把吃喝的东西摆在她身边的石上,拎了只野鸡走到水源偏下方一些,开膛破肚,一会儿就听他喊:“言儿,把鸡皮去掉行吧?”

“没问题。”

嘴里塞着果子,忙嚼了两口咽下,“需要帮忙吗?”

鸡什么的,若是在野外吃,锦言首选做法一定是叫花鸡,去鸡毛什么的太麻烦了!

可惜任昆身上有伤,怕烤制的上火,最好煮了来吃。

不能带着鸡毛煮啊……

等到任昆拎着去皮鸡回来时,锦言才发现自己的傻,去毛难,连皮带毛一块弄,不就简单多了?又不是必须得吃鸡皮!所以说,惯性思维真要不得……

次日再起程,渐渐地能感觉到林中有隐约存在的路了,虽然地面上没有明显的踩踏痕迹,两旁的林木却展现出来了,特别浓密的地方被砍伐过,山涧处涉水石块的摆放也留下人工手笔。

就在任昆看着天色,暗自琢磨是要先找好夜里落脚的地方,还是一鼓作气继续向前时,透过树丛,隐隐约约前方半山腰处似乎有屋舍。

“言儿!看那里,是不是有人家?”

两人相视而笑,如释重负,终于走出来了!

看上去目标很近啊……

那户人家是打猎的。

柴门里窜出一条大黄狗,呲牙咧嘴冲走近的两人吠叫着,一个三十岁左右面色黝黑的妇人面带戒备走了出来:“……你们是?”

“大娘子安好,我们没有歹意……”

任昆收了剑,拱手施礼,锦言在旁听得眼带笑意,还我们没有歹意!哪有上来先告诉人家我们不是坏人的,本来没歹意人家也先防范上了。

“是啊,大嫂,我们是过路的。我们夫妻本是出门探亲的,不想遇到了匪人。在山里走了三天,才看到您这里……”

锦言露出无往不敌的笑容,尽可能散发自己的善意:“不知能否在您家歇歇脚?”

“噢……进来吧……”

妇人上下打量着他们,放缓了脸色,唤住了自家的大黄狗。将二人让进了院子。

“先洗把脸,山里人,没有待客的东西,这是自家制的叶子茶,客人将就用些。”

妇人给二人打了水,又拿粗瓷碗盛了两碗黄褐色的凉茶汤。放到石桌上。

“不将就不将就,谢谢大嫂。”

两人忙道谢,洗了脸,坐在石墩上慢慢喝着叶子茶,打量着院里的环境。

“大嫂。您这茶还挺解渴的呢,”

因都是女人,锦言自觉接过了沟通的工作,“不知应该怎么称呼您?”

“我家男人姓林,叫我林嫂子就成。”

妇人是个爽快的,边与锦言说着话,边拿起之前放下的活计,手脚麻利地摘着野菜。

“林嫂子好。咱家住在这儿,大哥应该是个经验丰富的猎户吧?”

锦言蹲过去帮她一起摘野菜,边聊天。

任昆听她自来熟的称咱家。不由眼角抽抽。

“不用你,快坐着歇着!大妹子好眼力,你大哥是个猎户,当不得经验丰富,就是在山里转悠的年头长点,靠山看天吃饭。”

“看样子。你们不是本地人,怎么跑深山里头了?你前头说遇到匪人了。没想到你们也遇上匪人了,说起来。我们这一带向来太平,不知匪人从哪里来的……”

也遇上匪人了?

锦言与任昆对视了一眼……

“还有人遇匪了?不知是什么时候的事,在哪儿遇到的?”

锦言心里一紧,难道那些人并没有如任昆预料的那样,跑路了?还在四处找他们?

“听说是个京里来的大官,有十来天了吧,就在乐城往天音镇的官道上,死了很多人,整条道儿都被血染红了……啧啧,真惨。现在那条道由官兵把守着,进出盘查得很严,就连咱这一块儿的镇上,都来查问过。”

京里的大官?

是说他们的?这事闹开了?

“这些匪人胆子真大,连京里的大官都敢劫杀!不知是从哪里来的?”

不知官方公布的疑犯是什么。

“谁说不是呢!没说是什么人,衙门下来人,说是最近有外地人出现的,都要赶紧上报,尤其是受伤的年轻男子……你们是在哪里遇上的匪人?什么时候的事?”

“林嫂,先前我俩还纳闷呢,好端端地就飞来横祸,听您一说,明白了!我们是受那京里来的大官牵连了!准是同一波匪人干的!”

任昆见她那幅恍然大悟的小模样,特别想笑,可不就是受京里大官的牵连,就坐在她旁边嘛!

“你们也是在乐城往天音镇遇到的匪人?”

林嫂吃惊地张大了眼睛。

“就是嘛!对了,林嫂,您这儿是哪里?归天音镇管?”

汗!好象最重要的问题忘记问了。

“天音镇隔这儿远着呢!有一二百里路呢。乐山大着呢,好多山头连在一起,这座山叫老虎头,山下是林家庄。我们这归东庄镇管,属立县地界。”

妇人解释完后,好奇地问道:“你们是怎么从匪人手里逃出来的?大兄弟会功夫?”

任昆进来时手里拿着剑,她可看得真切。

“会一点点。我们不是从匪人手里逃出来的,是感觉不对,提前跑了,结果在山里迷了路,越走越远。就转到您这里了。”

锦言半真半假的编了套说辞:“我们住在瑞州,到平州姨妈家探亲,从天音镇往北走,路上被人凶神恶煞地给拦住了,他见势不好,趁乱拉我藏到路边的林里,慌不择路的就找不到道了……”

“你们是从那边的山里转到这里的?”

林嫂讶然,很远的啊!

“可不是嘛!山路难走得很,幸亏他出过远门,有些经验,又带了防身的剑,就这样,他为了照顾我,也没少受伤。”

锦言语气中毫不掩饰对自己男人的赞赏,顺带着将任昆的伤势做了番解释,因为晚上要借宿,少不得要换药熬药的。

“娘!娘!我们回来了!”

一阵欢快的童声响起,一道小小的身影冲了进来。

正文、第二百九十七章 初闻乐善人

“大呼小叫地做什么?有客人呢!”

林嫂佯怒着,脸上却带着满满的笑:“是我家老三,野惯了,让你们见笑了。”

大黄狗嗷的一声蹿出去,摇着尾巴将一个六七岁光着上身黑炭般的小男孩亲亲热热地迎了进来。

一头扎进来的小男孩面露意外,生生止住了脚,快速地瞟了坐着的两人,羞涩局促地笑。

“快见礼!小名儿石头,六岁了。”

林嫂催促儿子的同时,含笑对任昆与锦言介绍着。

“姐姐好……”

锦言挨得近,石头先冲她鞠了一躬,然后转移方向又鞠一躬:“叔叔好……”

被姐姐的乐得笑眼眯眯,瞧这孩子,多有眼力,可不就是姐姐嘛!咱还粉嫩嫩着呢……

被叔叔的那位,脸上的笑有点挂不住了,叫什么无所谓,不能把他和言儿分做上下两辈啊……

“傻小子……这个是婶子,不是姐姐。”

林嫂有点尴尬,人家刚开始就自报家门是夫妻……

“大妹子你面相年轻,又长得跟画儿上似的……野小子不懂规矩,你们别介意啊……”

“不会不会,”

被拉小一辈的锦言心情很好,“石头这么小就能打猎了?”

小男孩是扛着把小号的猎叉进来的。

“跟着他爹玩呢,不走远了,有时也能打只兔子啥的……”

林嫂谦虚中带着份自豪:“山里孩子都这样,你爹呢?”

“在后面,我跑得快。”

小石头偷偷打量着锦言,又偷偷看看任昆。目光黏在了任昆腰间的剑上:“……叔叔,你那是剑吗?”

“是。”

任昆点点头,桑家的均哥儿自小就常缠着他要这要那的,他见多了小孩子的心眼,知道他接下来会说什么。不待他再张嘴,就直接堵上:“这剑是开刃的,很锋利,不小心会伤着……”

言下之意,不能给小孩子玩……

锦言似笑非笑地瞅他一眼,这人。真是小心眼!不就是叫你声叔叔嘛,也没叫错,本来就是叔叔嘛,人家孩子没叫你声大叔大伯的,已经很给面子了!

居然趁机报复小孩儿!

任昆被她识破了心思。耳尖微红,你男人是那样小肚鸡肠的人嘛,“……你要是想看,得带着鞘,不能拔出来。”

小石头连连点头,想看!想看!

小孩都喜欢新奇,男孩子对刀剑之类的有种本能的向往,特别是石头还是猎户的儿子。对一切象征力量与勇敢的东西都难以抗拒。

“这是凶器,要看,先问你娘。她同意才行。”

石头的小脑袋如向日葵花盘跟随太阳转,闻言立即转向自家娘亲。

“这哪好意思的……小孩家家的,别给弄坏了!”

剑可贵得很,不是寻常人家能打得起的,光那剑鞘看着就挺贵的,哪敢让孩子去动?

“无妨。”

任昆见她并不反对。抬手摘下,带鞘放在石桌上:“看吧……可以摸。”

“还不快谢谢叔叔!真是不好意思……”

林嫂话音未落。这家的男主人回来了。

双方彼此见礼,锦言将先前的一番说辞又大致说了一遍。林嫂在旁边给做着补充。

林猎户常往镇上城里卖山货野味,不象林嫂那般好唬弄,“两位是瑞城人?不知是祖居还是客居?”

瑞城在京城边上,口音习俗与京城无异,锦言称此地为家乡,口音上不会露破绽。二人的气质也没法完全掩饰,只好勉强说成京城边的,挨着皇都近,沾上贵气了。

男人问话,自然是男人应对。

任昆看了看锦言:“在下父辈时迁到瑞城的,内人是在江南长大。”

锦言长得娇小温软,明显与北方美人不是一个路子。

“难怪!原来妹子是江南人,怪不得水做的似的,我都不敢大声说话,怕吓着你!”

林嫂一拍腿,原来是南人,难怪美得跟画上似的,说起话来,跟百灵鸟儿似的,听着让人高兴。

“江南与瑞城可不近,你们怎么?……”

林嫂狐疑,这结亲也结得有点远了吧?

况且年纪上也差了些,虽然这卫公子一表人材,通身气派。

难道是继室?先头的没了,这是后娶的?

林嫂是女人八卦,林哥却不是。

“她呀,就爱打听这些……你们别介意,前头官道不是出了事吗?最近衙门盘查得严,山里偏僻,一般没有生人来……”

意思明白,不是人家要追问,实在是特殊时期,家里忽然来了俩生人,人家收留了,总得要问问客人打哪来,准备去往何处吧?

别好心给家里招祸。

这种即兴发挥编故事的活儿,锦言更擅长,她笑着看了看任昆:“我娘家与婆家都略有薄产,算是耕读世家,父辈年轻时外出游历相识相交,引为知己,约好将来做儿女亲家。”

锦言真真假假编得象说书似的,听得任昆都觉得却真的。

“只是我上头都是哥哥,他家也没女儿。就各自说亲了。等有了我,他是幺子也定了亲。退亲不好,而且他又大我十岁……等他要成亲时,未婚妻……”

“咳!”

任昆清了清嗓子,目光深沉地盯着她:什么未婚妻?我认可的妻子从来就只你一个!

好吧,不是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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