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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君者传奇:风之名-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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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在是很气人,但我知道大学院附近至少还有四、五家等级类似的旅店,会欣然聘请获得银笛的乐手。
然而,冬青旅店拒绝和我交涉,白鹿和女王冠旅店对目前的驻唱乐手也都很满意。我在金马旅店等了一个多小时,才发现对方是在婉拒我。后来,王橡旅店也拒绝我时,我就发火了。
是安布罗斯!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不过我知道这是他干的好事,或许他是行贿收买吧,或是到处散播谣言,说旅店只要雇用某位红发乐手,就会流失许多有钱客人的生意。
所以,我开始在大学院附近寻找其他的旅店。顶级旅店全都拒绝我了,不过还有其他地方也还不错。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我又问了牧羊居、猪头亭、墙狗坊、狭板屋、粗呢居。看来安布罗斯阻碍得相当彻底,他们都对我不感兴趣。
我走到安克酒馆时已是清晨,那时支持我继续向前走的动力,完全是因为心有不甘。我下定决心,非得走遍大学院这一带的旅店不可,直到无计可施才回学校,付钱买床位和用餐证。
我走到安克酒馆时,安克本人正在梯子上,把一长条的杉木墙板钉回原位。我站到梯子旁边时,他低头看我。
「原来是在讲你啊。」他说。
「抱歉,您刚说什么?」我问,一脸疑惑。
「有人来告诉我,说我这儿要是雇用一位红发的年轻人,就会惹上一堆麻烦。」他朝我的鲁特琴点头,「想必就是在指你。」
「好吧。」我说,调整鲁特琴箱的肩带,「我就不浪费你时间了。」
「你还没浪费到我的时间。」他边说边下梯子,把手在衬衫上擦了擦,「这地方是需要点音乐。」
我狐疑地看着他,「你不担心吗?」
他吐了一口口水,「那些该死的小混蛋,以为他们有钱就能买到天上的太阳。」
「那混蛋搞不好真的有办法。」我冷冷地说,「如果他想拿日月当书挡,或许还可以连月亮也一并买下。」
他不屑地喷鼻息,「他拿我没辄,我不做他那种人的生意,所以他无法影响到我的经营。况且,这地方是我自己开的,他不能买下来,也不能像对可怜的卡维伦那样把我解雇……」
「有人买下马四旅店?」
安克疑惑地看着我,「你不知道吗?」
我缓缓地摇头,慢慢思考这个消息。安布罗斯买下马四旅店,就只是为了让我没工作。不可能,他没那么傻,他可能是把钱借给朋友,假装成事业投资。
不知道那花了多少钱?一千银币?五千?我甚至猜不出来像马四旅店那样的地方值多少钱,更令人不安的是他下手的速度。
这让我顿时明白了事态的严重,我一直知道安布罗斯很有钱,但坦白讲,每个人和我比起来都很有钱,我从来没特别去想过他有多富有,或是他如何用财力找我麻烦。我学到了一个教训,这下我明白有钱男爵的长子可能有什么样的影响力了。
我第一次因为大学院有严格的行为规范而感到高兴。既然安布罗斯都愿意这样大费周章地整我了,要是他不需要遵守表面的规范,可以想见他会采取多么激进的手段。
这时一位年轻女子从酒馆的大门伸出头来,让我顿时从沉思中惊醒过来。「安克,你这烂人!」她大喊,「我在里头忙得要命,你却在这里纳凉,给我进来!」
安克的嘴里念念有词,他举起梯子,把它收进旁边的巷弄里。「你是对那家伙做了什么事?上了他妈吗?」
「我写了一首和他有关的歌。」
安克开启酒馆大门时,里头传出一阵交谈声。「我倒是满想听听那样的歌。」他笑了,「何不进来弹弹看?」
「如果你确定,」我说,不敢相信我竟然那么好运,「但那样铁定会招惹麻烦的。」
「麻烦,」他轻笑,「像你这样的男孩,懂什么麻烦?我在你出生以前就遇过麻烦了,我也碰过连言语都难以形容的麻烦。」他转过来看我,还是站在门口,「我们很久没提供固定的音乐表演了,我也不喜欢那样,像样的酒馆都该有音乐才对。」
我微笑,「这点我同意。」
「其实,光是为了教训那有钱的混账,我就会雇用你了。」安克说,「不过,要是你真的弹得不错,那更好……」他把门推得更开一些,摆出邀我入内的样子。我可以闻到锯木屑、汗水、烘面包的味道。
当晚结束以前,一切都安顿好了。我们约定我一旬表演四晚,以此交换三楼的小房间,还有用餐时间都可以跟着享用锅炉里煮的任何东西。无可否认的,安克算是以便宜的价格请到了出色的乐手,但我很乐意接受那样的条件。任何条件都比回笼楼接受室友的冷嘲热讽好。
我那个小房间里,天花板往两个角落向下倾斜,使房间感觉比实际还小。里面只有一张小书桌,一张木椅,还有桌上的小书架,再多点家具就显得杂乱了。床铺像笼楼的床一样又塌又窄。
我把有点老旧的《修辞与逻辑》放在书架上,鲁特琴箱就随意搁在房内的一隅。从窗口我可以看到大学院的灯光在秋天凉爽的空气中定定地亮着,这就是我的家了。
◇◇◇◇
回想起来,我最后落脚于安克酒馆还满幸运的。这里的客人的确不像马四旅店的那么有钱,但是他们对我的赏识是贵族永远不会表现出来的。
我在马四旅店的套房虽然豪华,但安克酒馆的小房间也挺舒适的。拿鞋子来比方好了,你想买的不是最大的鞋,而是合脚的鞋。没多久,那小房间就变得比世上其他地方更像自个儿的家了。
不过,当时我对安布罗斯的报复非常生气,所以我坐下来写公开道歉信时,字里行间充满了恶意。那封信可说是杰作,我发自肺腑地自责,对自己诋毁同学的举动深感难过,我也写上完整的歌词,同时附上两段新韵文以及完整的音符,接着我为歌曲内大大小小的暗讽词句一一详尽地道歉。
然后我花了宝贵的四铜币买纸张和墨水,用上杰辛当初和我交换考试时间所欠的人情。他有一位朋友在印刷厂工作,在他的帮助下,我们把那封信印了一百多份。
然后,在学期开始的前夕,威稜、西蒙和我在河两岸可以找到的平面上,到处张贴这封信。我们用西蒙特地为此制作的化学黏剂来黏贴,那黏剂像油漆一样,干了以后像玻璃一样透明,像钢铁一样坚硬。想要撕下那封信,得用榔头和凿子才行。
如今看来,那举动就像招惹发火公牛的愚行,我猜那次侮辱就是导致后来安布罗斯想要置我于死地的主因。
第六十二章 叶
在几个人的特意忠告下,新学期我只修了三门课。我继续修艾尔沙·达尔的进阶共感术,在医护馆里实习,跟着马内见习。日子过得很充实愉快,不像上学期那么累了。
我对工艺的研究比任何东西都投入。既然我在音乐方面找不到赞助人,我知道我最有可能自给自足的方式就是成为工艺师。目前我为基尔文工作是做比较琐碎的杂活,薪水也比较低。等我完成见习后,情况就会改观了,而且我还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东西,委托店家贩售获利。
只不过,先决条件是:我必须按时偿还积欠戴维的债务,攒够钱付学费,每天在工艺馆跟着马内见习时,避免因危险的工作而葬送性命或造成身体的伤残……
◇◇◇◇
我们四、五十人聚在工作室里,等着看新搬进来的东西。有人为了看清楚,坐上了石制的工作台。有十几位学生爬上屋椽的铁道上,站在基尔文的挂灯之间往下看。
我看到马内也在上头,一头乱发,留着灰色的胡子,年纪是其他学生的三倍,不注意到他很难。所以我也爬上了楼梯,走到他旁边,他对我微笑,拍我肩膀。
「你在这里做什么?」我问,「我以为只有没见过这东西的菜鸟才会想看。」
「我想,今天我是来扮演尽责师父的角色。」他耸肩,「况且,这展示很值得一看,光是看大家脸上的表情就够了。」
工作室里某张厚重的工作台上,放着一个巨大的圆筒状容器,约四尺高,直径两尺。边缘密封着,没有明显的焊接痕迹。从那金属的黯淡光泽来看,我猜那不是纯钢制成的。
我随意环顾屋内,意外看到菲拉也站在人群里,和其他学生一起等着看展示。
「我不知道菲拉也在这里工作。」我对马内说。
马内点头,「喔,是啊,来两学期了吧。」
「我很惊讶我竟然没注意到。」我若有所思地说,看着她和人群中的其他女生聊天。
「我也很讶异。」马内会意一笑,「不过她不常来,她是用瓷砖和玻璃做雕塑与创作,她是来用这里的设备的,不是来学符咒术。」
钟楼敲了整点的钟声,基尔文环顾四周,记下出席学生的面孔,我相信谁缺席他都记得一清二楚。「接下来几旬,工作室里都会放着这东西。」他简单地说,指着摆在附近的金属容器,「近十加仑的挥发性传送物质:Regim Ignaul Neratum。」
「只有他会这样称呼那东西。」马内轻声说,「那是骨焦油。」
「骨焦油?」
他点头,「有腐蚀性,万一沾到手臂,十秒内就会蚀进你骨里。」
在众目睽睽下,基尔文戴上厚厚的皮手套,从金属桶中倒出约一盎司的深色液体到玻璃瓶里。「玻璃瓶必须先冷却,才能倒进这东西,因为这液体在室温下会沸腾。」
他迅速封住玻璃瓶,把瓶子举起来让大家看。「压力盖也很重要,因为那液体的挥发性很强。呈气态时,就像水银一样有表面张力和黏性。它比空气还重,不会消散,会凝结在一起。」
基尔文没再多做解释,直接把玻璃瓶丢进附近的火炉里,结果传出清楚刺耳的玻璃碎裂声。我从高处可以看出,那火炉必定事先为此特别清理过了,里面是空的,就只是石头围起的环状浅坑。
「可惜他不爱现。」马内轻声对我说,「要是换成艾尔沙·达尔来示范,会更有看头。」
那深色液体靠着火炉的石头增温,接着开始沸腾,让整个房间都充满了尖锐的爆裂声和嘶嘶声。我从上面可以看到厚厚的油烟慢慢地沉入火炉底部,看起来完全不像雾或烟,边缘没有扩散,而是汇集在一起,像朵小黑云一样凝聚着。
马内拍我肩膀,我转头看他,这时黑云着火,爆出火焰,我刚好避开了,没被亮光刺伤了眼睛。四周传来惊慌的声音,我猜多数学生都吓到了。马内笑着看我,会心地对我眨眨眼。
「谢谢。」我说,回头继续看。橘红色的锯齿状火焰在雾状的表面上舞动着,温度上升让深色的浓雾沸腾得更快,开始向上涌升,后来火苗已经升到与腰齐高的火炉炉口。就连我站在屋椽上,脸庞都可以感受到些微的热度。
「那东西怎么称呼?」我轻声问,「火雾吗?」
「也可以那么说。」他回应,「基尔文可能会说那叫大气活化燃烧作用。」
火焰突然闪烁一下就熄了,让室内充满了热石的刺鼻味。
「这东西不仅有高度的腐蚀性,」基尔文说,「在气态下也是易燃物,一旦温度足够,接触空气就会开始燃烧,燃烧产生的热度可能导致连锁放热反应。」
「引发连锁大火。」马内说。
「你比合音还棒。」我轻声说,努力维持一本正经的表情。
基尔文指着容器,「这个容器的设计,是为了帮这试剂降温加压。它放在工作室里时,大家要特别小心,避免拿过热的东西接近它。」语毕,基尔文便转身走回他的办公室。
「这样就没了?」我问。
马内耸肩,「还有什么需要说的吗?基尔文只让小心作业的人在这里工作,现在大家都知道该注意什么了。」
「为什么要把它放在这里?」我问,「有什么用处?」
「吓死一年级新生。」他笑着说。
「还有比那更实用的理由吗?」
「恐惧满实用的啊。」他说,「不过你也可以用它帮共感灯制作不同的发光体,这样就可以产生蓝光,而不是一般的红光,看起来比较不会那么刺眼,又可以卖到高价。」
我低头往工作室看,但是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都看不到菲拉的身影,我回头看马内,「你要继续扮演尽责的师父,教我怎么做吗?」
他心不在焉地拨着他的乱发,耸耸肩说:「好啊。」
◇◇◇◇
当晚我在安克酒馆里演奏时,看到一位美女坐在后头一张拥挤的桌边,她看起来非常像戴娜,但我知道那不过是我自己的想象罢了。我太想见她了,以致于我常从眼角瞥见她的踪影。
不过我再看一眼,看清了事实……
那真的是戴娜,她和安克酒馆里一半的客人一起跟着唱〈畜贩之女〉,看到我看向她时,对我挥手。
她的出现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让我忘了手指正在做什么,歌曲也乱了调。大家都笑了,我深深一鞠躬以掩饰尴尬。一半观众开始喝彩,一半开始嘘我约一分钟。他们看我弹错了,比听那首曲子还开心,人就是这样。
我等他们不再注意我以后,若无其事地走向戴娜坐的地方。
她起身欢迎我,「我听说你在河这岸表演。」她说,「但要是每次有女孩子对你眨眼,你就把曲子弹成那副德行,实在很难想象你要怎么保住这份工作。」
我觉得自己稍微脸红了起来,「这种事没那么常发生。」
「你是指眨眼,还是指弹错?」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觉得我脸更红了,她笑着说,「今晚你会演奏多久?」她问。
「再一下子就差不多了。」我谎称,其实我至少还需要再演奏一个小时。
她露出开心的表情,「太好了,表演完后一起走吧,我需要有人陪我走。」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对她行个礼,「遵命,让我先去结束表演。」我走到吧台,安克和两位女侍正忙着上饮料。
我无法引起他的注意,便在他快步走过我身边时,直接抓住他的围裙。他被我这样一扯,突然停了下来,差点把一盘饮料洒到一桌客人身上,「喂,你这小子怎么了?」
「安克,我得走了,今天没办法待到关门才走。」
他的脸色一沉,「这么多客人不是随便一喊就有的,没有歌曲或其他娱乐的东西,他们就待不久。」
「我会再演奏一曲,一首长曲,但之后我就得走了。」我露出急切的表情,「我保证会再补偿你。」
他凑近看我,「你碰上麻烦了吗?」我摇头,「那应该是女人的关系。」他听到有人要求追加饮料,转头过去,接着迅速挥手要我走,「好,你去吧,不过给我听好,最后一首要弹好听的长曲子,还有你欠我一次。」
我走到酒馆前面,拍手吸引全场的注意,等全场稍微静下来后,我便开始演奏。我一弹第三个音,每个人都知道那首歌是什么了:〈匠贩之歌〉,那是全世界最古老的歌。我的手离开鲁特琴,开始拍手。不久,大家都跟着一起打拍子,脚踏地板,或用马克杯敲桌子。
那声音大得吓人,不过我开始唱第一段时,大家就适度压低节拍的音量了。接着我带着大家一起合唱,有些人唱着自己的语言,有些人唱着自己的音调。我走到附近的桌边唱完第二段,接着带大家再次合唱。
然后我期待地比出手势,请那一桌的客人唱自己编的歌词,他们隔了几秒才明白我的用意,不过全场的期待已经足以让一位喝醉酒的学生唱出自己编的歌词,他因此获得如雷的掌声与欢呼。后来大家再次合唱时,我又移到下一桌,重复同样的做法。
不久,大家已经主动在合唱完后,接着唱自己编的歌词。我走到门边,和在那里等候的戴娜会合,我们就这样一起溜到月光下散步。
「刚刚那招还满妙的。」我们离开酒馆时,戴娜说,「你觉得他们会继续唱多久?」
「那要看安克帮他们上饮料的速度有多快而定。」我们走到介于安克酒馆的后方与隔壁面包店之间的巷口时,我停下脚步。「等我一下好吗,我得把鲁特琴收起来。」
「放在巷子里?」她问。
「我房里。」我放轻脚步,迅速从屋子侧边往上爬。右脚踩着接雨水的水桶,左脚踏上窗台,左手抓着排水用的铁管,把身子甩上一楼的屋檐,然后跨过巷子到面包店的屋顶,对着她惊讶的表情微笑。从那里往上走几步,我又跨过巷子,到安克酒馆的二楼屋顶,然后扳开我窗户的锁,打开窗户,把鲁特琴轻轻放在床上,之后又循着原路径回到原地。
「使用安克酒馆的楼梯需要钱吗?」我快到地面时,戴娜问我。
我从接雨水的水桶上跳下来,双手擦擦裤子,「我来来去去的时间比较不固定。」我下来站到她旁边时,轻松地解释。「我想,今晚你是想找一位绅士陪你散步,对吧?」
她转过头来看我时,嘴角因微笑而上扬,「没错。」
「可惜。」我叹气,「我不是绅士。」
她的笑容更大了,「我想你够接近了。」
「我希望能更接近一点。」
「那就陪我散步吧。」
「我很乐意,不过……」我稍微放慢脚步,我的微笑逐渐消失,转为严肃的表情,「那萨伏依呢?」
她的嘴巴抿成一线,「他宣称我归他所有吗?」
「不,他没有那么说,但是这牵涉到一点礼数……」
「绅士间的协议?」她尖锐地问我。
「比较像是盗亦有道。」
她直视着我的眼睛,一本正经地说:「克沃思,那就把我偷走吧。」
我鞠躬,把手臂往外大大一挥,「遵命。」我们继续向前走,月光闪亮,让我们周遭的住家与店家看起来格外白净。「不过,萨伏依怎么了?我好一段时间没看到他了。」
她挥手不去想他,「我也是,因为他实在不太用心。」
我的心情好了一些,「真的吗?」
她翻白眼,「玫瑰!我想你们男人一定都是从同一本古书里学习怎么谈恋爱的。送花是件好事,对女人来说很贴心。但是男人每次送花都是送玫瑰,都是红的,都是完美的温室花朵。」她转身面向我,「你看我时,会想到玫瑰吗?」
我当然知道这时该微笑地摇头。
「那是什么呢?如果不是玫瑰,你想到什么?」
中计了。我上下打量她,仿佛在决定该选什么似的,「嗯……」我缓缓地说,「你得原谅我们男人,挑花要挑得巧并不容易,抱歉这么说……」
她扮鬼脸,「挑花①。好,我这次原谅你。」
『注①:Pick a flower除了「挑花」的意思以外,俚语也有「大小便」的意思。』
「问题在于,送花给女人时,你的选择可以用很多种不同的方式解释。男人送你玫瑰可能是觉得你很美,或因为他喜欢玫瑰类似你双唇的颜色、形状或柔软触感。玫瑰很贵,或许他想用贵重的礼物表示你对他的重要。」
「你为玫瑰提出的理由满好的。」她说,「但我还是不喜欢玫瑰,选另一种适合我的花。」
「什么适合你呢?男人送你玫瑰时,你心里想的可能和他的本意不一样。你可能觉得他认为你很纤细或脆弱,或许你不喜欢追求者认为你只是甜美可人而已。也许花茎带刺,你以为他觉得你难以亲近。但是如果他把刺除掉,你可能又会觉得他不喜欢用利器保护自己的东西。一样东西有太多种诠释的方法了。」我说,「小心谨慎的男人该怎么做?」
她斜眼看我,「如果那男人是你,我想他会编一些花言巧语,希望那女人忘了这个问题。」她把头一偏,「但是我可没忘,你会为我挑选什么花?」
「好吧,让我想想。」我转头看她,又把头转开,「我们逐一来看吧,蒲公英可能不错,颜色明亮,你给人感觉也很明亮,但蒲公英很常见,你并不常见。玫瑰,刚刚我们提过了,不考虑。龙葵,不对。荨麻……或许吧。」
她装出生气的样子,对我吐舌头。
我用一根手指轻敲嘴唇,仿佛在重新思考,「没错,荨麻,只不过它和你的舌头不太搭。」
她生气地把手臂交叉在胸前。
「野燕麦!」我大喊,让她笑了出来。「它的野生特性很适合你,不过那是小花,内敛羞怯,所以基于那点和其他……」我清清喉咙,「比较明显的理由,我想我们还是不看野燕麦好了。」
「可惜。」她说。
「雏菊不错。」我继续说,不让她干扰我,「高而纤细,愿意在路边生长,充满活力,不会太纤弱,独立自主,我想那可能适合你……不过我们还是继续看下去吧,鸢尾花?太俗丽了。蓟草花,太疏离。紫罗兰,太短暂。延龄草?嗯……有个问题,花是不错,不需要细心栽种,花瓣的质感……」我做出年轻时最大胆的动作,轻轻用两只手指拂过她的颈侧,「……也够平滑,几乎和你的肌肤相当,但是离地面太近了。」
「你送我满大一束花了。」她轻声说,无意识地把手举到我刚刚碰她的颈侧,放在那里一下子,又放了下来。
这是好预兆,还是不祥之兆?那动作是要擦掉我触摸的地方,还是去抚摸它?我变得更加不安,于是我决定不再冒险,把话说清楚。我停下脚步,「赛拉斯花。」
她停下来,转过来看我,「讲了这么多,结果你选一个我不知道的花?什么是赛拉斯花?为什么?」
「那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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