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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娘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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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长于斯,将来我这一生,谁又来给我一个说法!”

苏月又重重叹了口气,道:“若是我能逃过这一劫,卓凡你自是功不可没。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其他不敢保证,只能说,天下之大,卓凡想要什么,只管开口。我赴汤蹈火,定会为你办到!我知你志在四海,若是相信我,他日我和我的家人,定会竭尽所能,让你一路坦途。这样的交易,还算公平么?”

凌云失笑,只是有些苦,“夫人好大的口气!”

苏月手轻轻覆在小腹之上苦笑道:“我实在是想不出更好的法子,才出此下策。若是我孑然一身,没有这腹中孩儿,我又怎会惧死,再此求着你,苟且偷生?大人恩怨,总是大人之间的事,孩儿实则无辜!卓凡宅心仁厚,定不会袖手旁观,是么?”

凌云苦恼。凌云纠结。凌云左右为难!

婚姻大事,绝非儿戏!怎么能救人救到赔了夫人又折兵,把自己也搭进去了?

他知道她非富即贵,承诺的事情,定会办到。但正因为她把这件事看做了一场交易,他才更加难以接受。这样一来,和王员外的招赘逼婚又有何异?说来说去,她只用一场交易,便换取了他的帮助,听起来,反倒更像是他贪图她的这些权势金钱才伸出援手!这岂非又是昨晚这位苏夫人的那套处事方式?

一想到这里,凌云不悦之意更甚,连心底的最后一丝怜悯也给收了起来。

他冷哼一声,道:“苏夫人,老实说,我和你实在是萍水相逢。我救了你,却并不欠你。现在你有钱,人又已经苏醒,想要找个稳妥的容身之处,并不是难事。在下实在无力帮夫人到底,还是请夫人另寻他途!”

一向温和良善的人,话突然说到如此冷漠的地步,的确让苏月也有些意外,不由得忙颤声追问道:“你……是否怕惹祸上身?”

凌云笑:“夫人若是这么想,便这么想好了。我原本生活平静,不求大富大贵。若是因为帮了你,惹上了你那杀人不眨眼的仇人,我岂非得不偿失?就算他日你安全脱身,也难保你夫家不会疑东疑西,害了我了事!夫人昨夜教我要识时务,而眼下这时务便是,夫人虎落平阳,我自然要洁身自保,免除后患!若夫人体力稍好些,我看就可行动自如了。我这就去问问刘大哥宅院之事,请他不必再寻。夫人若想保密,还是现在起便另找他处,以求安身!”

说完,他便头也不回的猝然转身,拂袖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不留言不厚道哇。。。。打滚。。。。。。欢迎捉虫~~~~~~~~~~

第六章

苏月本就知道此事并不是那么容易达成,却不想,这么快,他便断然拒绝了。看来,也只好再想别的法子。

她不是不知道这书生的迂腐,只是想赌一赌他的好心。但她现在才算明白,自己似乎忘记了,是人,都会趋利避害。凌云不是神仙,也不需要有那样的大仁之心济世,所以,无论他怎么做,她都能理解。

只是,失望,还是在所难免罢了。但若说绝望,那还不至于。在她苏月这辈子里,从来还不曾有过“绝望”之说!

只要还没有死,总会柳暗花明,她的人生,似乎总是这么跌宕起伏,坎坷不平。她早已经习惯。

话说凌云怒气冲冲的刚走到门口,就被一直守在那里的吴大娘给拦了个正着。

吴大娘一看凌云脸色不对,忙上前问,“你家娘子身子可好些了?”

凌云正想要解释清楚他和这苏夫人之间的关系,却突然间想到了一件事,蹙眉问道:“吴大娘方才怎会在我家?”

吴大娘叹了口气,说道:“今日你家娘子在院子里洗衣,忽然好像有些头晕目眩,似乎站不起来身,正好我要出门,便被她给喊住,我这才赶快过去扶她进房。……我是因为好奇,才问她是你什么人,她刚开始并不肯说,但我瞧着奇怪,……她睡在你的床上,而且又是全新的被褥,一身姑娘的打扮。……几番追问,她才说出原来她竟和你瞒着父母私定了终身,抛去娘家的富贵,跟了你。我就在想啊,也怪不得你看不上王员外家的女儿,她这人品,配你,那是真的够了!你可不能负她啊……”

吴大娘一贯都是能言善道,她这样一絮絮叨叨,便没完没了。

但该知道的,他也算了解了一些眉目。

回头看去,果然院子里摆放着用来洗衣的木盆,水迹斑斑,而那木盆里,确实放着还没有洗干净的衣服。

当时情形,想必是她身子不大好,弯腰洗衣时又撑不住了,恐有意外,只好出声叫住了邻居相助。

但一个女人独自在自己家里,若是不给个好听一点的解释,就更加让人起疑,而且对两人声誉都极为损伤。

如此看来,她也是一时情急,才说出的谎话。只是,这个谎话,实在是……

这些他虽也能试图理解,只是,他担心的是,若只是吴大娘一人听到也就罢了,解释解释,也就通了。

但恼人的是,王员外那时居然也在场,只怕,现在是解释也解释不清了。

恼羞成怒的王员外,想必此刻已经把他已有娘子这件事给传的沸沸扬扬,人尽皆知了。

“吴大娘,多谢你帮了她,”凌云缓了口气,才说道,“她只是身子弱,现在好些了。”

“那你可要对她好些,一个女人背井离乡的,还带来那么厚重的嫁妆,你可不能负了她,知道么?”看来这位苏夫人不知施了甚么魔法,居然让吴大娘这样斤斤计较的人,也站在她的身边,为她说话。

凌云只能苦笑,“好,我知道了。吴大娘先请回。”

送走了一脸不大信任的吴大娘,他这才折返回院中。本想把浸泡了那么久的衣服给洗干净晾出来,这才发现,那木盆里,除了她昨日穿了的那一身华服之外,竟还有自己昨夜换洗下来的藏青粗布衣衫!

小小的木盆之内,一件上好的锦袍,一件粗劣的布衣,缠缠绕绕,密不可分。不知怎地,他竟有些胸口闷胀,有种异样之感。

她这个女人,纵然身体不舒服,也竭力想要讨好自己,也没有丝毫看不起自己的粗鄙,甚至连他这沾着泥土的旧衣也毫不嫌弃的和她那件名贵的衣服放在同一个木盆中洗涤,所图者,或许知恩图报之外,还必定是请求之意。

他知道,以她这样的出身和家世,学识和见地,在家时别说洗衣,打扫,就算是下厨,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享用的。

身为一个被服侍惯了的人,她的性子,想必也十分高傲,当然,她也有资格高傲。

可想而知,此生她也必定很少求助于人,特别是像现在这样,无奈垂泪的请求着自己,希望自己能助她一臂之力,保住腹中孩儿。

作为一个母亲,她这样的要求过分么?

并不过分。

有些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尊严和骄傲一辈子都不肯低头。舍生取义,只是谈笑之间的事情罢了。但若有了自己的孩子牵绊之后,只怕再也没有人能那么坦然。

这是身为一个母亲的心。

他虽没有当过父亲,却当过别人的儿子。

母亲为了自己,含辛茹苦,宁可她自己在灾荒之年忍受饥饿和寒冷,也要把最好的一切留给自己;宁可她自己疾病缠身,也要为了省点钱给儿子上私塾而隐病不说,乃至早逝。

慈母爱儿,非为报也。

这位苏夫人就算满脑子都是那些世故,但她对自己孩儿的爱,却是真挚的。她这样的人,愿意这样隐忍的残存偷生下来,想必也承受着很多痛苦。而支撑她承受下去的,自然就是那不足三个月大的小生命。

虽然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但从她的诚恳言谈之间,也能知道情况之凶险。若是自己不肯助她,以她这柔弱之躯,和这害喜时妇人的体质,根本没办法支撑太久。

罢了。事已至此,也只能将计就计。不管她怎么想,他自己则问心无愧即可!他若是不顾仁义,把她赶出家门,实在是跟杀了她无二。

而且,一尸两命!

这是他这辈子碰到过的最艰难的抉择。而现在,他却不得不必须做出一个不能让自己后悔的选择。

大丈夫立世,大则说,本该舍生而取义。小则说,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更何况,这种事,不比别的事。既然已经以讹传讹的传了出去,若是解释,只会越描越黑,解释不通。

男女之间,同居一室,既然已大白于天下,便再无清白可言。对谁都一样。

而万一稍有不当,便会适得其反,更有人会说自己始乱终弃,倒还不如先瞒天过海,一举数得。

他日她若能安全返回自家,他只说二人无奈分开,也说得过去。男人不比妇人,丢些清誉又何妨?!

主意打定,虽然仍觉不甘,觉得对不起列祖列宗,但心下却觉得坦然了许多。

长吐了一口气,干脆蹲下身子,打算洗好那两件已浸泡许久的衣物,顺道多想几步,思虑周详些,再做计较。

*******************

苏月躺在床上,本想一边闭目养神,一边思忖着怎么才能妥善解决此事,谁知或许是太累了,也或许是凌云抓的那宁神的药终于起了作用,她居然昏昏欲睡了起来。

等凌云洗好衣服,想回屋和她商议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沉沉睡去。面色虽仍有些苍白,但呼吸清浅,平稳,舒缓,似是好的征兆。

伸手轻轻悄悄的搭在她放在胸口被子外的脉搏之上,——还好,并无大碍。

自从昨日她换装过后,便是姑娘的装束,不知她是不是早有此打算。不过,若论心机打算,自己肯定是比不过她的。然而,此刻对他而言,这些其实都无所谓。不管这次是不是她算计了自己,他也只求问心无愧而已。

认命的轻叹了口气,凌云便动身去了集镇。先是找到刘三全,请他不要再打听宅院的事,而后,又到集市上买了些鸡鱼肉蛋之类的带了回来。既然她要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又是这样的身子,那些咸菜什么的,定是万万不够的。

回到家后,在厨房里忙活了大半天,才隐约听到她起床的声音。他忙走过去,冲她微微笑了笑,“你醒了?”

她面上仍罩着淡淡的愁云,精神并不很好,很显然依旧在因为自己的拒绝而忧心忡忡,这倒是让凌云自己觉得有些抱歉了。

而苏月,显然被他突然的这么一笑,有些反应不过来,轻轻点点头,却不答话。只是当视线扫到庭院之中晾晒的两人衣衫之后,才露出些微的错愕之色,苦笑了笑,道:“天色尚早,我身子也无大碍,衣衫晾干之后,我就会启程,不会多叨扰公子。这两日多有打搅,我定会重金相酬。”

说完,屈了屈身子,端端行了一下礼。无论是语调还是态度,都已经和昨日无异。看来,她是真的对他的话,当了真,介了怀。

凌云这辈子太短,还从未亲眼见过有人因为自己而受到伤害,见她如此,心里更是难受,径自懊恼道:“夫人还是忘了我之前冲动之言罢。我已仔细想过,咱们既萍水相逢,也是缘分。救人救到底,我绝不会对你母子袖手旁观。我想夫人家人绝不会舍得让夫人受苦太久,所以……还请夫人在这里委屈一阵子,再作计较。”

苏月愕然抬头,似听错了一般,蹙眉反问,“你说什么?”

凌云叹了口气,低头看地,轻声道:“我的意思是,我……愿意和夫人做这个交易!”

这话,他能说出口,实是艰难。纵然他心底所想和“交易”二字绝然无关,但他却知道,也只有说这是一场“交易”,恐怕这位苏夫人才会接受的心安理得。像她这样的人,怕是根本不相信,这世上,还有他这样的傻子存在。

她看起来似乎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只是惊讶,凌云马上便接口道:“苏夫人今日也不曾吃些什么,我方才去了趟集市,用夫人的钱,买了些东西,帮夫人补补身子。鸡汤稍候就好,夫人稍等片刻。只是在下实在厨艺有限,还请夫人不要介意,多加忍受。”

顿了顿,他上前两步,帮苏月拉好椅子,示意她坐下,“夫人先请坐,还有些事,我还要和你细细商议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身体有些不舒服,总算把这章给补完了。。。。亲们不要霸王我,打滚~~~~

第七章

鸡有些瘦,厨艺也有些欠佳,但在苏月看来,却是她有生以来最美味的一餐。

凌云已经出门和吴大娘一起去张罗他们今晚的“婚礼”。

吴大娘是媒婆,这本来就是她的职业,当然会尽职尽责。

在吴大娘看来,因为两人“情况”特殊,既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高堂在座,而且凌云又本不是本地人士,而是十几年前凌家父母从外地迁居而来,在这吴家村,连个近门的亲戚都没有,所以宗亲这关,也就不存在了。除了祭祖和告知邻里、散发些喜糕之外,这婚事,也没有别的花头了,当然就简的不能再简了。

当然,这也正遂了两个当事人的小心思。

凌云出去张罗,苏月就在家里静坐着喝鸡汤,外加休息。

她现在发现,这个书生,其实一点都不呆,相反很有主张。

她同意他的做法。

既然她眼下处境如此,那么这宅院,还是不要买的好。住在这吴家村里,一来隐蔽,二来邻里都熟,知根知底,闲杂人等少,不仅能相互照应,更能随便来个外人,全村人都认识,也更安全。加上,既然二人是夫妻,自然要住到一起。他的田、他的家都在这里,他当然不可能为了这帮她圆这个谎而搬离自己的家,所以,他有话也直说,对她说,就算她嫌弃这里寒酸和不便,也只能委屈一下,住在这三间寒舍之内。

她当然不会嫌弃。他能这样思虑周详,心思细腻,那当然是好事。只是这钱财显露一事,怕是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平息。既然是她的嫁妆,那么也该拿出来一些修缮“新房”。

他虽然对她的提议有些迟疑,但终究还是点点头。这房,这院,还有这家具,都实在太过不太去。而且,比起买宅院,修缮房屋,抬起院墙,买新家具,甚至多盖两间房,都实在是小钱。更何况,恐怕也只有如此,才能跟邻里交代的过去。

苏月发现自己自从午后睡了那一觉之后,就变得十分嗜睡,像是很难清醒过来一般。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家里听起来似乎也来了不少人。

马上起身,穿戴整齐,打开卧室的门,发现厅堂之内,已坐上了好几位上了年纪、头发胡须都发已有些花白的老人,想来应该是这个村里的尊长。

众人一看是新妇出门见客,都笑了起来。这位新妇倒和别人不同,落落大方之态,绝无小女儿的扭捏。加上面相富贵,又花容月貌,惹得众人纷纷说凌云好命,娶了这么一房好媳妇。新妇还没有害羞,倒是凌云先红了脸,羞涩了起来,看得众人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山村里的村民,虽然说不来文绉绉的话,但这淳朴的笑容,在苏月看来,却比再任何引经据典彰显才华的恭维之词都要温暖,舒心。

吴大娘打扮的十分喜气,头上还带着大红的花,看起来有些滑稽。她亲昵的拉着苏月的手,让她坐到凌云身边,说了一堆吉祥的话,诸如白头偕老,永结同心,早生贵子之类,听到最后,连苏月都被凌云白皙的脸上那不知是羞涩还是酒水引起的微红给惹得有些心跳,恍惚间,竟有些假戏真做之感,莫名和自己真正的出嫁之日做起了比较。

这个“婚宴”,吃的很轻松,也很喜庆。众人笑呵呵的散了席之后,便只剩下这相对忽然有些尴尬的“新婚夫妇”二人。

苏月想要帮忙整理杂事,却被凌云制止了,非要让她去歇息。她摇头不肯,执意要帮,他也便垂头忙活,不再理她。

等到两人总算把家事料理停当,也都隐隐有了疲惫之感。

洗漱完毕,凌云把门板从卧室内搬了出来,放在地上整理他的床铺,而苏月却静静的坐在椅子上,似乎并不打算动弹。

凌云笑了笑,柔声道:“你先歇息吧,今日这婚事,算是办完了。你我既然是假夫妻,就无须祭祖告知祖先,只怕他们会不高兴。”

苏月微笑着点点头,却还是不动弹,依旧静静的坐在椅子上,看着他,一瞬不瞬。

凌云觉得奇怪,“你怎么了?”

苏月顿了顿,才道:“我只告诉你我姓苏,却没有告知你我名字。现在,你总该知道知道我的名字。我叫苏月。”

凌云轻笑,“我记下了。其实你告不告诉我都无妨,我以后人前都要唤你娘子,人后自然是尊称你为夫人,这并不碍事。”

苏月也跟笑了,喃声附和,“这倒是。”

凌云正要打算继续手下的动作,却突然发现了蹊跷,忙抬头问,“原来,这苏姓,是你本姓,不是夫家姓!那我一直叫你苏夫人,怕是叫错了!”

苏月摇摇头,毫不在意,“只是一个称呼,有什么对错?以后你可以叫我娘子,也可以叫我闺名,都随你。”

凌云点点头,低头继续整理他的被褥。

直到整理好了被褥,见她还不动,他又笑,催促道:“你早些睡吧,天色不早了。”

苏月笑意更深,声音也更轻柔了些,道:“从明日起,我就要开始打算这修缮房屋之事,你可有什么提议?”

凌云失笑,淡淡道:“都是花你的钱,当然你自己看着办,我只管奉命行事。”

苏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道:“天底下像你这样的丈夫若是多些,天下当妻子的,不知道都要好过多少。”

凌云先是一愣,后也跟着笑,有些局促。苏月这才好似满意的站起身,轻笑着道了声安,便回房睡去了。

******************

凌云慢慢发现,苏月原本身子应该是没有那么柔弱的,只是可能受惊,加上劳累,水土不适,还有害喜,才会元气大伤。

过了几日,她可能是缓了过来,害喜也没有开始几日那么严重,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苍白的脸色也渐渐红润丰满了起来。

都说孕妇嗜睡,苏月也同样。刚开始那日她是夜不能寐,后面几日倒是早睡晚起,总是睡不够的感觉。原本她还有些抱歉,但凌云看起来却丝毫不以为意,反而每日见她一慵懒,便撵她去睡觉。渐渐的,她也习惯了这种懒洋洋的起居方式,渐渐的,觉得身子也重了不少,怕是胖了。

乡间的日子是枯燥而乏味的,特别是每天凌云外出之后,她一个人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除了看看他那些书,就是做做家务,在院子里晒晒春阳。一旦闲下来,人就昏昏入睡,实在有些无聊。

因为时正春天,正是农闲的时分,所以村里的妇人们,大多也比较闲。有些会做些刺绣拿到集镇上去卖,有些做点别的伙计,用以养家。但总体上,都还是比较悠闲的,而随着最初的陌生感过去,也有人开始在栅栏之外热情的跟苏月这个新媳妇打招呼,更有些小媳妇被苏月叫进来,一起做些活计。

苏月并不精于针线。严格说来,她最精的家务,只能算是厨艺。自小她就看不起也不需要这些女红刺绣,裁衣缝补,却不曾想到,有一天,自己也要动手做这些事。

虽然她和凌云是假夫妻,但看到他衣服旧了,鞋子破了,也总不能视而不见。那样丢的不仅是自己的脸,更是凌云在乡亲面前的脸。

吴大娘有个媳妇,柳氏。她去年进了吴家的门,今年刚生下了一个儿子,有的是一手的好活。

几来几往之后,她也便成了苏月在这吴家村的姑娘媳妇里交到的最好的朋友。

有些活,做起来,远比看起来要难得多。苏月原本见柳氏的一双手灵巧的带着针线穿来穿去,纳着鞋底,并不困难,可一轮到自己,却总显得说不出的笨拙。戴在中指上的顶针,总那么不听话,几次三番之后,反而把一双手给磨出了红印。

柳氏笑着打趣道:“妹妹果然是千金小姐出身,你看这一双手,白白嫩嫩的,又细又滑,哪里是做活的料?你呀,也就是官夫人的命!若是觉得辛苦,我可以帮着你做,妹妹不要客气。”

苏月揉着手指,连连摇头,“这怎么行?不管怎样,娶了妻子进门,怎么还能劳烦别人做鞋子?嫂子多教教我,别嫌我笨就好。”

柳氏捂嘴笑,一脸暧昧,“你们果然真是私定终身两情相悦的一对佳偶,真让人羡慕!唉,想想我那丈夫,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那里比得上你家相公那么有才学,又得体?!”

苏月垂头,但笑不语。

柳氏叹了口气,又道:“想我第一眼见到我家那口子,就是在他掀开盖头的时候。寻常女子嫁人,不都是这样?不管是笨还是呆,都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哪像妹妹……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世上有几人能做到?”

苏月轻笑,“嫂子这话当心被吴大娘听了去,小心她骂你不守妇道。”

柳氏一听,哈哈笑了起来,道:“她怎么会听得到?这是说给妹妹听的。不过呢,就算他不聪明也不识多少字,但人是老实的,绝不会给我三妻四妾的,让我闹心。妹妹,听说有钱人家常常都是三妻四妾的,明争暗斗,争风吃醋,闹得不可开交,可是真的?”

苏月脸色一僵,手上一滑,一针便直直扎进了中指指腹,现出一滴血红。

她痛的轻呼一声,把手指连忙放进嘴巴里吮了一下,才笑了笑,接话道:“三妻四妾也没有错,这世道本就是这样的。……对了,嫂子,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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