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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无此人by配菜太咸-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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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榜那天是星期二?」陈海天看著庄雪点头,立刻说:「那天我把店里还没送出去的心愿达成御守全带来,我们一起上网看放榜,好吗?」
    陈海天知道庄雪有十成的把握,他并不清楚庄雪作学问的实力,但他知道庄雪决定卖到二十一号,是打算把剩下的时间用来处理上台北的事,也因为确定会上台北念书,才会主动握他的手。
    两个人即将在同一座城市生活,於是有了发展感情的动机。
    这是他最欣赏庄雪的一点:理性而实际,和他一样。这两种特点在他眼里,等同於浪漫。
    所以庄雪的心愿达成比学业合格重要,他或许不是庄雪选择学校的考虑因素,却是庄雪的心愿之一。他希望御守真的能发挥功用,这样他好像也为他们的感情尽了一点力。这大概是他们重遇之後的现在,他最大的愿望。
    他们即将在同一座城市生活。他不自觉喜欢上「即将」这个词所具有的期待感,丰沛华美。
    庄雪没有出声,有点讶异看著他的眼睛,隔了片刻才说:「好,等你一起看。」
    陈海天笑著点头,一边帮庄雪涂酱料、夹泡菜。
    他发现比起寄居蟹,庄雪其实更像不倒翁,他推一下,庄雪就给出比推力更大的後续反应,因为只要没有人愿意先跨出一步,没有事就能让他们改变现况,他摸清楚了庄雪的行为模式,抓到一个规律性的东西。所以他一步一步,慢慢地往最後的那天前进,毫不急躁。
    傍晚时分,收摊时,夕阳依然停驻在那片空地,陈海天接过庄雪递来的圆凳,坐在红砖屋前,想起这将是倒数第二次推著臭豆腐摊看夕阳,心里一阵惘惘然。
    庄雪坐在他身边,自然地握住他的手。
    不同於上次在人群中的双手交握,这次,陈海天明确意识到庄雪手掌的存在,略微粗糙却丰厚柔软,指节并不分明,是好命的手,不轻不重的依偎在他的手上,如此美好;奇怪的是,这种感觉很熟悉,似乎存在往日的记忆里。
    这个疑问,直到在回台北的车上,当他把十指交扣、放在吃得过饱的肚皮上时,才找到答案。是他自己的手,他握著庄雪的手像握著自己的手。庄雪有双跟他很像的手。
    他是迷恋自己倒影的纳西瑟斯。这个结论让他无言,只好拿出卤味吃起来。
    放榜那天,每停靠一个休息站,陈海天就喝著古早味红茶、拿手机刷网页,而庄雪老神在在的炸臭豆腐,一直到了小学门口,他才在网页上看到丝毫不让人意外的结果。
    当足够了解一个人时,就不会对太多事感到意外。
    他把手机递给庄雪,「上了。」
    庄雪看到录取名单後神色淡然,扬扬眉,耸耸肩,然後转身继续去招呼客人。考上博士班,并不比卖臭豆腐重要。
    陈海天就这样看著庄雪,也说不上来为什麽,他就是喜欢庄雪站著的样子、走路的样子、伸懒腰打哈欠的样子,他注意到庄雪身体散发出来的蓬勃朝气,还有左手撑在推车上、右手拿著夹子炸臭豆腐、凡事都掌控在手里的模样。
    就是在那个时候,他第一次发现了庄雪很特别的那一面,庄雪的腔调、慵懒又漫不经心的表情,有种浑然天成的魅力,若有野心,庄雪应当能成为笑拈天下、指点江山的风流人物,然後变成梁美莉口中「言情小说」的总裁男主角。
    还好庄雪是个毫无野心的臭豆腐小贩,不求名利不求荣,只麽随缘度此生。他心想,不然他的故事就充满狗血了。
    
    第三十四章
    
    夏天占领了台北,热的理直气壮,霸气十足,庄雪去超市买鲑鱼,下厨做最拿手的三道菜之一:鲑鱼炒饭,附赠番茄沙拉和从台中带来的特调冬瓜茶。
    太阳正在下山,陈海天在玻璃门贴上万花筒小弟送他的素描纸,上面画了坐在咖啡杯里的雨天,下面有一行字:「雨天大人玩耍中,想喝咖啡的臣民请按铃」,旁边有只手指,指向门铃的方向。
    「雨天大人,吃饭吧。」他抱起雨天,走进小厨房,庄雪已经将晚餐在桌上排好,雨天的碗里也倒满猫饼乾。
    真是诡异。陈海天心想,这叫什麽?还不是一家的三口?
    三口,他想起他的咖啡师父,前几天三口在他facebook的咖啡馆粉丝页留言,「八月金针花开,来玩的话请你吃面包。」这时他才知道三口结了婚,对方是玉里某间小学的老师,於是三口抛弃台北的一切,跑去玉里开了一间卖面包的咖啡馆,面包是自己做的,三口这几年的新爱好。他特别上网查了玉里,图片一跑出来,他就知道三口为什麽会去那个地方。
    金黄色、满山遍野的金针花。
    「你的臭豆腐摊结束後,我们去玉里玩,好吗?我师父在那卖面包。」
    「好,怎麽会跑去那里卖面包?」庄雪从冰箱拿出冰的凉凉的冬瓜茶,倒了一杯给他,「这叫冬瓜麦茶兰姆酒,我自己煮的,很久以前从城南某间奇怪的店里学来的。」
    陈海天喝了一口,等量的冬瓜茶和麦茶,加上几滴兰姆酒,风味很特别,非常好喝,他在心里偷偷记下做法。
    电话响起来时,陈海天正吃著鲑鱼炒饭,一边和庄雪说起当年跟三口学咖啡时遇到的趣事,听到电话声,他起身走到吧台里接电话。
    「小万吗?」店里的电话里传来有点陌生的声音,「我是大武。」
    「大武?」他有些意外,从城南书店偶遇後,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只见过武大郎两次,「我是小万,怎麽?」他转头看著从小厨房里探出头来的庄雪。
    「我……能不能请你教我煮摩卡壶?」武大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迟疑,「我之前都用美式咖啡机煮,不知道摩卡壶要怎麽煮才好喝。」
    「可以啊,怎麽会突然想学?」陈海天对著庄雪耸耸肩。
    「我遇到那个人了,他喜欢喝咖啡,用的是摩卡壶……」
    「你遇到那个人了!」他的声音一下子拔高半度,吃饱後窝在咖啡机上睡觉的雨天撑起半边身子朝他张望,庄雪也瞪大眼睛,走到电话对著陈海天比划几下,然後接过电话筒。
    「什麽时候的事……对,我在店里,不然你过来好了。」庄雪和武大郎说了几句,挂断电话後转头对陈海天说,「他说他刚下飞机,在回台北的路上,是在上海遇到的,等下他会过来。」
    陈海天看看时间,周日晚上六点半刚过,店里只有他和庄雪。
    「刚下飞机的话,应该还没吃吧,不然你再去楼上弄一份炒饭给他?」他和庄雪走回小厨房,继续吃鲑鱼炒饭。
    「教他煮咖啡又请他吃炒饭,这样我们亏很大。」庄雪笑著摇摇头,「而且那家伙一定不会带礼物给我们,那个人应该杀光他所有的脑细胞了。」
    每次庄雪不经意地把「我们」说出口,陈海天就会抿著嘴笑笑,然後毫不客气将这句话偷偷收起来,他对庄雪的喜欢就是这样一点一滴拾缀而成。
    但是累积再多的喜欢也不会变成爱,爱是更复杂的事,而他还没有爱上庄雪,可是他不急,因为以前他只想找到李组长,现在他要考虑的是如何和李组长共同生活。
    洋葱炖久了就会像牛奶一样香甜,只要时间到了,他就会爱上庄雪。
    武大郎在七点多左右到咖啡馆,手上还拎著行李。
    「我回家放行李再过来,大概都八点多了,直接过来比较快。」武大郎接过庄雪递过来的炒饭,感激的说了声谢谢,坐在吧台边,边吃边把事情大致交待了一下。
    「所以你只是遇到了那个人,八字都没一撇,就跑来学煮咖啡?」庄雪有些不可置信的说。
    「会有撇的,先学起来,一定用的到。」武大郎狼吞虎咽著炒饭,信心满满。
    「可是他有男朋友了,虽然能被破坏的感情都不是真感情,但你这样硬抢还是会被马踢吧?」庄雪眉头微皱,话里有些不以为然。
    庄雪的话,让陈海天再度产生一种既视感,不过这种情况已经太多次到让他见怪不怪了。
    武大郎默默吞了两口炒饭才说:「那个人个性很简单,不会玩欲擒故纵的游戏,要就要,不要就不要,什麽都没说就表示他还不确定,所以,只要他很明白的告诉我说我没希望,或是说他很爱那个人,那我一定收手,因为我想要的是他能过幸福的生活,而不是逼他跟我在一起,虽然跟我在一起一定是最幸福的生活……」
    陈海天和庄雪很有默契的抓了抓手臂。
    「……可是他没说,」武大郎拿起汤匙挥了两下,加重语气,「一、个、字都没说!所以鬼才相信他跟那个家伙有什麽深刻的感情,不可能!除非……」
    武大郎像是想到什麽可怕的事,脸色忽然暗下来,「除非他跟他的死党在一起,那我就完全没希望了。」
    「他的死党是什麽三头六臂的大人物吗?」陈海天好奇地问。
    「不是,只是一个普通的热血白痴,少男漫画里常有的那种,而且还是个花心大萝卜,可是他很疼小诚,会为了小诚跑来打我……」武大郎沮丧的看著只剩饭粒的盘子,气压低的可怕。
    陈海天突然为那个叫小诚的陌生圈外人感到可怜,先是有个热血白痴当死党,现在又多个痴心傻子的追求者。
    沉默片刻,武大郎才又喃喃自语的说,「可是老天爷都安排我们在上海重遇了,就不可能再设下什麽狗血陷阱防碍我们吧?」
    老天爷忙中也是会有错的,为什麽这些人就是不明白。陈海天无奈的摇摇头,不知道为什麽,武大郎总是让他心中忍不住涌出讥讽的字眼,又无法一吐为快,最後只好把所有话吞回去,拿出摩卡壶,帮武大郎上课。
    九点左右,庄雪先离开,准备坐车回台中,陈海天挂上有事外出的牌子,丢下努力学习填粉的武大郎,陪著庄雪走到捷运站,他愈来愈明白和一个人并肩而行是多麽困难的事,太快或太慢都不行,所以他们手拉著手,在微薄的幸福感里互相迁就。
    迁就是个新课题,因为他们是咖啡和臭豆腐,需要加些牛奶或喝点水,所以他们慢慢走,慢慢培养默契。
    生活充满类似这般的碎片,拾之不尽,就像各种微不足道的食材,葱、姜片、八角、冰糖、绍兴酒……虽然互不相干,可是等时间一到,就能把他们炖煮成华丽丽的东坡肉,甜美又不乏味。
    庄雪比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後,就走进捷运站,陈海天走回店里,这时武大郎已经煮了三杯咖啡。
    「这只摩卡壶先借你吧,回去慢慢练,需要一些时间的,他什麽时候回台湾?」陈海天教武大郎如何清洗和保养,然後把摩卡壶擦乾用袋子装起,袋子里还有武大郎买的三包咖啡豆,准备回去闭门苦练。
    「不知道,最快也要一个月後吧,他是浪子,我是忠心的等门狗。」武大郎笑了笑,接过袋子,又和他聊了几句,准备离开时才问:「庄庄上台北来念书,应该是住你这吧?这样以後可以请他帮我带咖啡豆,反正他学校离我家近。」
    「嗯,应该吧。」陈海天送武大郎出门,坐回自己的专用位子上,直到刚才武大郎问起,他才第一次意识到庄雪到台北念书,首先面临的就是住宿问题。
    庄雪应该是打算在城南租房子吧?他心想,他这里跟学校一南一北,要穿越整个台北市,距离上太远,可是捷运方便,而且也不是每天上课……
    把所有的优点、缺点、主观的、客观的因素全部考虑清楚之後,他打开小笔电,休眠的萤幕立刻出现金黄色的炸猪排和灰色的高丽菜丝,这张是他自己炸好、淋上酱汁、拍照,然後用一杯拿铁交换,请小可爱改颜色。
    庄雪也看过这张桌面,还笑著说他自恋,因为庄雪没有办法察觉图片被改过颜色。
    这是让他偶尔心疼的生活碎片,他将这些碎片拾起藏好,庄雪用的盘子杯子、客房的床单被单,都被他以换季为理由,不著痕迹的换成深色;和庄雪相处时,他也尽量穿深色系的衣服,虽然浅色系比较适合他。
    用这张图当桌面,也只是在自我提醒,无论如何,每个人心里的某些东西就是不会被自己以外的人了解,所以他不要蠢得以为能了解庄雪的每一个部份,就算他能了解到百分之九十五,还是有一些隐秘的、无论用什麽方法都不可能弄懂的部份。
    他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不顾一切、冷眼看万物玉石俱焚的人了。
    打开邮箱,他写信给母亲,毕竟房子在母亲名下,而且三楼的主卧是母亲的房间,若要让庄雪长期住进三楼的客房,总是要问一下母亲大人的意见。
    「他还不错,有空回来鉴定看看,顺便帮我买几瓶酱料。」他在信上这样写。
    隔天傍晚,母亲回信,很乾脆的同意,还说中秋节会回台湾,信里免不了挖苦一番,「我那个乾净俐落的儿子竟然跟人家玩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暧昧游戏,原来商人当久了,就会开始有人味,对此,你的母亲大人甚感欣慰。不过你们八字都没一撇就叫我去鉴定,别把人给吓跑。」
    八字都没一撇。陈海天在心里哼了一声,没半撇的是武大郎,他已经快写到第二划捺的尾巴了。「这样就被吓跑,那他就不是我看中的人。」他回信给母亲,这点信心他还是有的,「而且我跟他是友达以上,伴侣未满。」
    恋人要满随时可以满,但他要的是伴侣,而且是能相互扶持、一起成长的伴侣,这比当恋人难多了。
    他一直等到七点半,猜测庄雪洗完澡、吃完饭了才打电话过去,开门见山就说:「你九月上台北念书要找地方住的话,可以住我这里,只收你水电费,房租用包装咖啡豆跟打扫来抵。」
    「嗯?」电话那头的庄雪似乎一时呆住,想了片刻才说,「好。」
    「中秋节我妈会回台湾,她住三楼那间主卧,所以有几天的时间会跟我妈碰到面,没关系吧?」
    「没关系呀,我是长辈杀手,长辈都爱我。」庄雪的声音里充满笑意,「中秋节,你外公的蛋黄酥……」
    「知道了知道了,真是。」他们在笑声里道了再见,挂断电话。
   
    第三十五章
    
    日子过的散漫拖拉,过了夏至,过了大暑,过了立秋。
    武大郎出现了三四次,来学手冲和买咖啡豆,第二次过来时,拿了一张明信片给陈海天看,「出门前刚好邮差送来,我和那个人重遇的隔天去玩的时候,从上海寄的。」武大郎话里有藏不住的兴奋,「这麽薄的一张纸都能飘洋过海到我手上,就代表我跟那个人有希望。」
    陈海天克制住讥讽武大郎的冲动,拿过明信片翻看,上面只写了一行字。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他看著这句宛转而悠长的越人歌,心里怀疑自己看错了,莫非这个电脑工程师对诗词古文很有研究?
    「这句是去玩的那天早上,我在那个人家里看电视时看到的,」武大郎大概看出他的疑惑,主动解释,「一部电影,好像叫夜宴吧,我对这句印象特别深,寄明信片时,看到那个人站在那,完全不想理我的样子,瞬间觉得这句很符合我的心情,就写上去了。」
    武大郎只有在吃炒饭那次无意提过那个人的名字,之後全用「那个人」代替,那个人在甘肃,那个人在青海,那个人在西安看兵马俑,那个人那个人那个人……
    「那个人是佛地魔吗?」有次陈海天终於忍不住开口讥讽。
    武大郎听到之後笑了很久,笑的比哭还难听,笑到眼角泛出泪,却始终没有回答陈海天的问题,可是从此之後,武大郎直接称呼那人为小诚,再也不用「那个人」来代替。
    除了武大郎,还有夏天,讨厌的夏天,於是他这两次去台中,就仿照去年的模式,下午躲在庄雪家里看书喝红茶,晚上逛夜市,吃得饱饱,胡言乱语一番,然後坐夜车回台北。
    他喜欢在深夜回到台北的感觉,城市依然喧嚣却不混乱,从台中带回来的好心情,因此可以保存的比较久,不会被白天的阳光一晒就馊。
    可是直到庄雪金盆洗手日的前一周,他才打电话问庄雪,最後营业日那天,是希望一个人,或者要他一起。
    他知道庄雪和他一样喜欢孤独,但他不确定在这种时刻,庄雪是希望独自面对,或是可以容许他人陪伴,这是庄雪剩下的那百分之五,他不太有把握的那部份,所以,与其胡乱猜测,不如直接问。
    知道自己的不懂,也是一种懂。
    电话那头的庄雪考虑了一阵子,才说:「周二那天来陪我,好吗?周五我想自己一个人。」
    「好。」陈海天回答的很快。
    「那我们下周二同一时间再见。」庄雪的声音听起来很开心。
    感受到庄雪的开心,陈海天的内心突然有了些微的激盪,挂断电话之後,他脑海中一直重复著庄雪说的话,品味著被庄雪的话所激起的温暖感觉。
    而窗外夜色溶溶,心随风动。
    即将拆除的眷村,一片空荡,爷爷们已经搬离,剩下几户人家都是和庄雪一样,在附近另有住处,所以有一搭没一搭的慢慢搬东西。
    庄雪的臭豆腐工房里的原物料所剩无几,剩下的刚好够卖到周五,客厅里的书和喇叭已经搬回住处。
    那天他跟著庄雪最後一次卖臭豆腐,出发前的一场雷阵雨减低了天气的闷热,雨停之後,他们从老朽衰败得有如五千年前建成的眷村出发,庄雪放慢步行的速度,和陈海天慢慢在小街小巷里行走,四周飘散渗著豆腐味的空气,推著摊贩车在布满补丁的柏油路上前进,听大声公传出的叫卖声,听顾客的叫唤和肥狗的吠叫,看刚下课的小学生追逐尖叫,听臭豆腐在油锅里冒著泡,天色渐渐变暗,陈海天喜欢这种光景,所以他认真记住每个小细节,却不停下脚步。
    绕过土地公庙旁的巷子,夏天的日落一如以往漫长,他们把摊贩车推回眷村里,稍微把东西整理一下,然後关门离开。
    陈海天站在院子里看庄雪锁好了客厅的门之後,先转身走到红色铁门外,他靠在铁门上,眯起眼睛看巷子外是漫天的霞光,眷村里几乎看不到半个人影。
    等了片刻,庄雪没跟著出来,於是他走回院子里,却看到庄雪楞楞看著院子右边的角落。
    他走上前和庄雪并肩,他们静静站在院子里,夏季的暖风缓缓吹著,夕阳洒在红砖墙上。
    好像过了很久,庄雪才开口,「那里以前有棵桂花树,爷爷住进来後种的,他说那是他的乡愁,小时候我很喜欢在夏天的晚上跑来找爷爷,然後坐在树下吃冰,闻桂花的香味,爷爷回去大陆前,把树挖出来,种在很大的花盆里,现在在我家院子,可是树变得很小,还没有我高,也不能坐在下面吃冰……」
    话还没说完,庄雪突然对陈海天说,「借我抱一下,好吗?」不等陈海天同意,就转身抱住他,非常用力的、像要从他身上吸取力量似的那种拥抱。
    陈海天伸手回抱,轻轻抚著庄雪的背,庄雪的心跳声沉稳有力,听起来却像是在哭。
    这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庄雪,脆弱的庄雪,这个庄雪在那一刻压垮屋顶,他看见了满天星星。
    好像拥抱了几个季节的时间,陈海天才听见庄雪深呼吸一口气,松手放开他,庄雪的脸极度苍白,却又神色自若,「走吧,今天带你前进台中县,我们来去丰原庙东,先吃排骨面,再来一杯酸酸甜甜的凤梨冰……」
    陈海天边听边笑著点头,拉起庄雪的手,一起走出大红铁门,上锁。
    夏天会变成秋天,房子会被拆掉,他和庄雪会继续往前走。
    周五下午,恬静、睛朗,阳光很强,店里只有不该在这时候出现的小可爱。
    陈海天已经懒得问小可爱要喝什麽了,直接进吧台做拿铁,打奶泡时,手机传来简讯声,他把奶泡注入杯中时,手机再度传来简讯声,等到拿铁做好了,他才拿起手机查看两条简讯。
    「最後一块臭豆腐起锅後,被我吃掉了。」
    「後天去找你。」
    陈海天笑了笑,快速回覆简讯,「冬瓜麦茶兰姆酒在冰箱等你。」
    一个时代将随著眷村拆除而结束,他和庄雪的新人生却从此开始。
    他把拿铁和奶泡放在拖盘上,送到窗边给小可爱,「怎麽这时候出现,不用上班吗?」
    「前几天熬夜赶工,今天下午老板补一天假,喝完刚好坐车回台南。」小可爱把糖洒在奶泡上,吃了几口才说,「阿万,你店里的客人好少,我已经连续十次没看到半个客人了,这样开的下去吗?」
    「是你来的时间太奇怪,专挑冷门时段出现。」陈海天耸耸肩,毫不在乎的说。空盪盪无人声的咖啡馆,有一种旁人无法了解的美好。
    「你要不要考虑放个开运流水组?」小可爱双手捧著咖啡杯,说的很认真,「一个地方只要有流水,感觉就有生气,风水这种东西是有道理的,我认识一些厂商,有需要可以介绍给你。」
    「你是说有颗球滚动,上面写著招财进宝的那种东西?」陈海天看到小可爱点头,忍不住想翻白眼,「我开店本来就只是顺便,人少反而是好事,而且……」他想起以前传的讯息,忍不住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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