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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进行式by呻吟(现代 破镜重圆)-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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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你好奇我的中文,但等我说完。」昕胤有看穿了我的心思,我不由得心一震,什麽都不敢继续想了,「我们会认识,会相处,会亲吻,都是因为,千百世的缘分。」
  
  「你、你……」
  
  我有些不明白这超展开是怎麽回事,虽然当初离开西藏的别行,我就确认了和昕胤之间的情愫是真实的,并不是虚假。但当时他确实平静的拒绝了我,我印象没错吧?
  
  他说,他说,他说:佛自灭生以来,便不应该动念爱憎。
  
  他说,他说,他说:因为我们是喝不下孟婆汤的,每一世,每一场梦,我们都会记得牢牢的,想忘也忘不掉。
  
  突然心脏又像是浸到了冰湖一样难受,我一瞬间什麽话也说不出口。
  
  「在你离开之後,我突然什麽都不懂了,风的流动,花的颤抖,我在你离开西藏之後,跪在佛祖面前,整整一个月……」昕胤轻声的说著,握住了些微颤抖的手,「然後我懂了,於是我来了。」
  
  世界的规律在我脑海中一瞬间倾斜,我不懂了,真的什麽都不理解了,和昕胤认识的那七天,原本我就一直处於一种一知半解的状态,现在我更是什麽都不懂了。
  
  「你、我不懂你在说什麽。」
  
  「我爱你。」
  
  昕胤忽然说了句异世界的话语,我的脑袋嗡嗡作响,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我慌乱的看著他,被牵住的手温温热热的,我好像回到了三年前西藏的那一天,我终於用力的抱紧了他,勇敢的说出了那句开始就注定被拒绝的话语。
  
  我好像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一天,我在沙罗双树下,亲吻昕胤的双唇,他的双唇混著沙罗双树淡淡的花香,那个依旧是超脱红尘的昕胤,没有推开我,就那样任由我的放纵。
  
  我好像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一天我和昕胤躺在草原上,之後我心痛的和他说著我懂了他拒绝我的理由,但其实我根本不懂。
  
  我好像回到了三年前第一次和昕胤见面,那个始终闭著双眼,超脱世俗的男孩,笑笑的和教授挥手,明明知道他不是在和我挥手,我却仍然举起了自己向来冷漠的手,朝他招手,主动和他打招呼。
  
   
  
  终於走到了山底,我意识恍惚的被昕胤带进了他的车中,随著他温柔开著车的力道,我缓缓回过神。
  
  血管中的麋鹿正在奔腾,而时间正是晚上十一点,昕胤说他在台北买了房子,我才知道原来昕胤这麽有钱,他笑著说那只不过是前人的恩惠。
  
  还有很多很多不理解的,但那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昕胤真的,真的就在我的身边,当初那个拥有湛蓝双眼的孩子,如今已经长大了,我恋童癖的罪恶感也终於可以消退。
  
  还有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疑问,但真的,真的都,不重要了。
  
  因为我又闻到了三年前,那阵清香,那阵在我回到台湾後,每每作梦都会闻到的,沙罗双树花开的清香。
  
  想到自己独守空闺这麽多年的圣诞节,今年终於有人陪了,我那这几年昏倒在我心脏的麋鹿,想必此刻除了在我血管里头赛跑,更可能是又开始繁殖後代了吧。
  
   
  
   
  
   
  
    ×     ×     ×
  
   
  
   
  
   
  
  ──回到家後的小插曲。
  
   
  
  昕胤用他那少了一根手指头的手牵著我,我心中满溢的幸福感,说不出的快活。
  
  我们在圣诞节的晚上,埋了一颗沙罗双树的种子,在我家的庭园。虽然台湾并不适合它的生长,但昕胤却坚持,只要是他在的地方,一定会有那麽一颗沙罗双树。
  
  看著他认真的表情,我玩笑似的说,要是那一天,真的长出一棵沙罗双树了,我们就在这棵树下面做爱吧。
  
  可是我却没有想到一转过头看向他湛蓝的双眼,却看到了异常认真,而且称得上是兴奋的表情,忽然我的腰被另一只手给揽住了──
  
  等等,昕胤这样子的转变,算是诈欺吧?
  
  「这是天命。」
  
  迷乱中,我似乎听到一个声音这样说道。
  
   
  
  
   
  ………
   
  
   
  
   
  
   
  
  这是离婚进行式里面,和任久他们是大学同学的电台主持人的故事
  
  虽然离婚出场的时间很少(大概只有几句话吧),但我想到他的故事,刚好又是圣诞节,所以就写了XD




离婚进行式(五)

   
  
  我在床上睁开一直紧闭著的双眼。
  
  哭过之後,就轻松多了,像是心中还残馀的那对益晨这些年来的爱恋,全部都跟著眼泪流掉了一样,原本莫名的悲伤也就变得淡淡的。
  
  在昨天踏出浴室的那一瞬间,我真的,真的不明白究竟是什麽样的情绪刺穿了我的胸口,有些心情就这样,你说不出来,不是因为你不愿意和他人坦白,而是你自己也不清楚。
  
  
  我发现我进不去了,即使仍然能看著益晨那面无表情之下有著怎麽样的心态波动,但我发现我再也进不去了,只能透过玻璃窗看著里头究竟在表演什麽。
  
  益晨,你知道吗?
  
  现在已经不是我还缺乏多少努力,去进入你的内心,而是我自己走不出来了,我走不出你当时看我的冷漠眼神,那是牢笼,你知道吗?
  
  我现在就像是站在悬崖之前,只差一步,只差一步,而你知道我是多麽孬的人,我的心脏,承受不了接下来还可能面临的冲击。
  
  谁曾说过人生没有极限?现在这样,隔著一道门的距离,对我而言,就已经是极限了。
  
   
  
  不知道是真的有事,还是益晨被我昨天的崩溃痛哭吓到,他一大早就出了门,我整夜无眠,所以连他几点几分踏出大门我都清清楚楚。
  
  我恍惚的站起身,叹了口气,拿起一旁的手机,打给了搬家公司。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的搬家,当年被益晨半强迫住到这间房子,我一样生活用品都没有带来,一切从零开始,而累积到了现在,已经变成一箱又一箱的累赘了。
  
  前几天已经和家里连络好了,刚刚也传了封简讯和家人说过几天要搬回去,但这几天我还没有地方住,我左想右想,打给了益晴……其实不是不想去住饭店,但我实在睡不起几个礼拜的饭店。
  
  「任久?」手机传来益晴爽朗的声音,喘著气,大概是正在运动吧,「我在打球。」
  
  「那个……」
  
  「任久哥是想来我家住吧!」益晴打断了我欲言又止的话语,「我把钥匙放在鞋柜的第三双鞋的鞋垫下面,管理员知道你是谁,我很快就会回去,你等我!」
  
  手机被切掉,我疑惑为何管理员会知道我是谁,我明明连一次都没有去过那间公寓,但既然已经说好了,就别管这麽多了吧。
  
  我收拾了自己重要的随身物品,看著乾净的客厅,纸箱一个接著一个排列整齐,等到益晨正事搬回来之後,这些纸箱一个接著一个都会回到我的老家,我的人生也就随著那些东西的回归,回归到了自己身上。
  
  从今以後,要一个人努力生活,回到家里之後,要先想办法存钱贷款,看能不能尽快随便买间房子,和益晨悠逸的过了这麽多年,是时候重新出发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你一定要得到的,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是你一定要相守的,哪怕那个人曾经牵过你的手,在天主的见证之下,亲吻你微颤的唇,承诺这一辈子只要你一个人。
  
  更没有任何人是你,割舍不掉的。
  
   
  
    ×     ×     ×
  
   
  
  情人的争执有多麽无趣就有多麽无趣,我走在往益晴家里的路上,不由得这麽想。
  
  其实很多事情的争执,不过是个导火线,比如说你忍受了对方脾气好几年了,某天突然因为对方一直转遥控器你觉得刺目要他停下来,他还是给你多按了两台,这时候你发飙就变得合情合理,尽管你根本就只是找个机会宣泄怒火。
  
  就像是战争一样,情侣的相处本来就是一场战争,轰轰烈烈,随时都可能破局。
  
  很多事情,你已经预想到,会到底,不能再继续了,要死掉了,不要再下去,继续下去你会死掉──不是做爱,这不是在拍情色片。
  
  比如你本身是一个阳光开朗热心助人的小夥子,偏偏荷尔蒙作祟爱上了一个阴冷昏暗贩毒小贱货,你一次接著一次忍受对方对你而言极为刺眼的行为,每一次,你都跟自己说,还可以忍受,还没有道伤天害理的程度,有一天,当一切的厌恶累积到了一个定点,然後无意间你看到他在你面前挖鼻屎──碰!到底了。
  
  下一秒你就爆炸了。
  
  你会指著他的鼻子质问他为何不听你的劝告,害人吸毒这件事情多麽不好,既然自己知道为什麽还要害人跌入深渊?你会问他为什麽生活不检点要在你面前放屁,上厕所不锁门洗澡还要腿开开,每天都在勾引你,是不是欲求不满?
  
  可是你却忘了,其实每一次被勾引之後,上的最爽的人都是你。每一次当你要求对方忍住不要射而对方照做,满足了雄性征服欲望的,永远是你。甚至你要他坐在你的腿上扭腰摆臀,最後仍然会伸出双手硬是要他随著你的节奏上下摆动。
  
  如果你一开始就觉得自己的忍耐程度会到底,早就应该讲出来,一开始就应该向警方报案,如果你是真的无法忍受的话。你一方面扮演自己的阳光青年,一方面白天夜里公车上飞机头等舱中,和那个你无法忍受的毒贩做爱。
  
  既然从开始就认为两个人总有一天会走到极限,走不出极限,那为什麽你还要硬撑下去,最後才来落得人精两失,还在夜里痛苦自己无法拯救对方,忍痛和对方分手。
  
  拜托,不要再装了!
  
  你根本就只是想要扮演超级英雄,我想,这种人一定小时候看过很多超级英雄美漫或者什麽钜额动作片,既然当不成那个被蜘蛛咬一口自己也变成蜘蛛的英雄,那就当平凡生活中的美德英雄吧。
  
  这种人你可以随意套入,学过数学吗?就是把X随意带入,你可以随意替换我方才所想的任何一个角色,然後你就会发现,其实一切说穿了,不过就是人类喜欢冒险的贱性而已。
  
  既然一开始就知道不可能,为什麽还要去尝试呢?因为当你试过,如果你成功,你就可以说自己是哥伦布、麦哲伦。而如果你没有成功,你可以说,我努力过,就像那些比赛没得奖却依然要保持微笑因为有镜头在拍的艺人一样。
  
  晃了晃头,每一次只要低潮,就会陷入这种情绪之中,因为身为一个编辑,又刚好得到总编的青睐,我几乎是每一篇特稿都可以随心所欲,久而久之我的言论也就愈来愈直接了。
  
  为什麽还要修饰?
  
  不是我不愿意修饰,是当你把你想要讲的话包装包装再包装,你真的觉得读者看到的时候,不会看错吗?不会看不下去吗?
  
  我就遇过那种送我礼物,结果包了一层又一层又一层的包装纸,我还没拆完就转送别人了,之後才得知里头装著我期待已久的绝版书。
  
   
  
  终於走到了益晴的家,益晨估计是不会找到这儿来,他早就和益晴说好,只要不要想搬去南部,住在这里,他就不会来打扰他的生活。
  
  其实益晨是个说到做到的人,基本上,如果在他允许的范围以内──当然,如果他说要杀死你,他不见得会真的动手就是了。
  
  我站在管理室的前方,一旁两个警卫连忙站出来拦阻我,而管理员看到我之後,连忙跑出来和我点头致意,并且告知两个警卫我是重要访客,最後给了我一张门卡。
  
  我根本不明白为什麽在这样一个高级公寓里头,我一个第一次来到这儿的人,不会被抓去做身家调查。我在来这里之前还想说,如果我被拦下来检查,会不会被要求全身脱光站在机器前面扫描──毕竟这可是住了不知道多少政商名流的重要地带。
  
  我搭上电梯,刷了门卡,电梯只会停在益晴住的那间,我有好几次都想说,等我有钱了,就搬来这种地方住,安静,又有人会在门口替你挡你的仇人。
  
  电梯开门──我走了出电梯,蹲下身子,在鞋柜里头翻找著,益晴说是第三双鞋子的鞋垫下面,但我却没有找到,心中没有太惊慌,毕竟这公寓大概也不会有小偷什麽的敢进来。
  
  找完了全部的鞋子,我开始怀疑益晴是寻我开心,根本没有放钥匙什麽的在鞋子里面,毕竟他这个人,总爱捉弄我,这也不是第一次被耍了。
  
  我看著手中的门卡,想著该不会是要用门卡开门吧,但总不可能没有钥匙啊,我反覆思考著,最後逼不得已只好站到了门前,朝一个刷卡住,刷了门卡。
  
  忽然,叮咚,没有门铃的门响了,我安静的等著,听到了一个急急忙忙跑来的脚步声,我想,我真的被耍了。
  
  我带著一丝丝,真的,只有一丝丝不耐烦,正盘算著等等看到益晴时要不要给他一记下勾拳,终於,听到门锁开开的声音,我已经握紧了拳头──
  
  门开了的刹那,我看到益晴那成熟刚毅的脸,下意识就想要挥拳,但他却在我挥出拳头的前一秒,抱住了我,吻上了我的唇──
  
   
  
  「呜──」益晴那比起他哥一点都不逊色的力气,我实在无法抵抗,虽说我至少算是个堂堂正正,也当过兵的男人,但虽然行为不像个娘炮,但跟他们这些运动健将比起来,真的逊色很多。
  
  当然,这样说,对那些大力士娘炮不太公平,我只是举例,并不太任何歧视色彩,娘炮很好,这世界很好。
  
  接吻还能分心,益晴的技巧有多不成熟可想而知,我怀疑和他一夜情过的那些男男女女有没有教导他怎麽和人接吻,一个会接吻的人,光嘴唇碰到你的嘴唇就能让你感觉到情色的气息,让你勃起。
  
  但我只觉得无趣。
  
  等到我觉得他应该已经够了,给他吃的甜头这样已经够了,我用力的脚踩了他没穿鞋的脚尖,没意外他往後跳了好几步,对我露出一副疼痛哀怜的表情。
  
  我走了进门,视线瞄到他棉裤挺起的东西,我觉得能这麽平静看待这种事情,大概我也快接近性冷感了──我越过益晴,将背包放在沙发上,「给你两个选择,一个是我现在把它扭断,一个是你去浴室让它软下来。」
  
  「任久!」
  
  「你要选第一个?」我不悦的挑了挑眉,「我最讨厌莫名其妙勃起的人,还是你想要真的体会我的粗俗?」
  
  「真是……」益晴在一旁坐下,看著我,表情有些不满,但也没有多说什麽,「害我这麽高兴……」
  
  「我太急了,这麽多年安逸的生活,一时之间来不及安排,不然你以为我会找你?」我接著说,「还是你要我现在搬出去?我顶多去找张良……」
  
  「不不不,不行!」益晴连忙回应,「不可以,你都来了,不住久一点怎麽行!」
  
  我看著他那忽然认真的表情,忍不住笑了出来,我不知道是益晴身上带著小丑的基因还是怎麽回事,我只要看到他,就很容易开心。
  
  虽然他总是做了一大堆,让我很想把他那根扭断的事情。
  
  忽然想到了自己被整的事情,我挑挑眉,「对了,你根本没有把钥匙放在鞋垫下吧?」
  
  「那、那个喔……你知道的,很好玩嘛!」
  
  「好玩?」我站起身,走到益晴面前,捏紧了他的耳朵,「好玩?」
  
  益晴又露出了他的招牌装可怜眼,「啊啊啊,痛、痛……任久哥……」
  
  我在想,那些学弟妹学长姐,一定是被益晴这种表情给骗了,还好我不知道从几岁开始就不相信童话故事里面的白马王子是人类,也不相信什麽太过舞台剧的情话,他这招对我大概已经趋於免疫的程度了。
  
  他如果在我面前搞笑,我可能还会对他比较温柔一点。
  
  捏到他耳朵整个发红了,我才放开,我觉得我对他的行为根本已经接近那种,对待宠物的感觉。
  
  养过宠物的人应该知道,有些宠物,尤其是狗,在他发情的时候,会不定对象在他人身上磨蹭,这时候你该怎麽办?你不能对它生气,因为那是它逼不得已的,你最後只会笑笑的等它完事,或者直接把它抱开,轻声对它说句你好坏。
  
  这也是为什麽我喜欢养猫的原因,猫发情,顶多在你床上撒尿,然後露出一脸无辜的表情看著你,我还是对狗拿我的腿当充气娃娃有一点点,一丁点的不适应。
  
  更不用提益晴这种,脑袋大概只有做爱和运动(做爱也算是运动的一环)的发情种,要他不做爱大概比要我不讲脏话还难。
  
  「对了,任久哥,你要住多久?如果你要和我长相厮守,我也是──」
  
  我伸出了手,作势要继续处刑,益晴见状连忙闭上他那不安分的嘴巴,「我大概,几天吧,等到下礼拜典礼结束就会回去了。」
  
  




离婚进行式(六)

   
  
  「怎麽可以这样!」益晴不满的晃了晃头,「我还想说至少我们可以同居个──痛痛痛,任久哥喔!」
  
  放下捏著他耳朵的手,我说,「对了,你不是在打球?」
  
  「因为任久哥要来,我就跑回来了,那些人算什麽东西!」
  
  益晴认真的表情,很偶然会让我觉得相当真诚,但想起了他的往例,我实在没什麽相信他的勇气。
  
  
  也不是对於多重性关系有多大意见,我某种程度算是赞同这类的行为吧,如果你可以在过程中找到什麽灵魂的释放,那当然是好的,只不过有了情人之後,理所当然这种行为能避免就尽量避免,这是职业道德。
  
  但肉体的接触是怎麽一回事?你会在高潮的时候误认为上你的或你上的人是爱你的,因为身体的结合,最温热的地方相互契合,你一定会在某一个瞬间,误以为自己是爱著对方的,而对方也理所当然爱著你──然後你会说情话,会说我愿意摘星星给你,永远陪著你。
  
  这也是为什麽我就算赞同那种性关系,也不会轻易去尝试的缘故,你根本没办法确保你在性爱的过程中不会意乱情迷,给对方留下什麽把柄。
  
  想到了前几天的新闻,益晨大概是没有和益晴说,「对了,不是有新闻说──」
  
  「有男大生被前女友泼什麽鬼东西然後毁容嘛,我知道啊。」
  
  有些意外,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益晨和他说的,但既然已经知道了就没必要继续探讨这问题,「我也不是很反对那种事情,只不过风险还是很大的。」
  
  「那你就跟──好好好不说了。」
  
  益晴又露出了那种可怜的表情,我在想他或许是习惯了被人家捧在手心,像我这样一点儿也对他的男性魅力无感的人,他多半是觉得很新鲜吧。
  
  不过也幸好益晴是这种纨裤子弟的性格,否则如果在这种时候,遇到了一个军装帅气阴郁男,我大概一个不小心就真的要沦陷了吧。
  
  男性本色,对於我喜欢的东西,我一直都不太会隐瞒,就像是我多麽喜欢军人,这件事情大概认识我的人都一清二楚。
  
  没必要隐瞒嘛,人生不过就是这样,能得到的东西已经太少了,为什麽要隐瞒自己的喜好?
  
  「任久哥,我等等要去学校,你就先随便弄吧。」益晴擦了擦额上的汗,真佩服他这种天气也能流汗,「晚餐我会在外面吃,就这样,我不会带人回家,你可以脱光光在床上等我──啊啊任久哥你不要捏我,我走就是,不要捏不要捏──」
  
  把益晴推出去之後,忽然我感觉到了一阵疲累,太久没有这样整夜无眠,老了的身体实在吃不消,我想著是否该去睡房间,但後来还是觉得躺在沙发上就好了。
  
  坐到了舒适的沙发上,找了个好角度侧躺,温暖的空调让我的睡意直线攀升,果然有钱人就是这一点好,连沙发都比我家的床还温柔。
  
  当睡意终於抓紧了我的脑袋之际,我脑海闪过好几个画面,那是益晨的脸,我以为我对他的情感已经随著那次莫名的流泪中逝去,但原来我根本就什麽都留著。
  
  轻闭著的双眼湿湿温温的,然後──
  
   
  
  我以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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