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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是今非-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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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可真遗憾。”他同情的摊手:“本公司货物既出,概不退换。”
  “奸商。”我冷哼。
  “彼此。”他重新一手拉起拉杆箱,一手拉住我走向停车场。
  “喂。”我突然想起我们还有一笔旧账没算:“当年你到底为啥一声不吭就出国了?还把我联系方式都给删了?怎么着,嫌我这个兄弟是你负担了?还是丢你面子了?”
  迟暮只是神秘的笑,握着我的手不放,却始终不肯说一个字。
  我灵光一闪,恍然大悟的指着他:“姓迟的你坦白从宽,哥不会嘲笑你的。你暗恋哥很多年了是不是?你十几年前就对哥的菊花有不轨企图了是不是?”
  “咳咳……”迟暮被呛的连连咳嗽,满脸的不自然,却依然将死鸭子嘴硬的良好精神进行到了底,只是用力抓紧了我。
  空气里有夜里潮湿清新的气味,手心传来的温度和力度,让人惬意的想叹息。
  看他没有说的意愿,我也就随他去了,只是顺着他拉扯的力度向前走。
  并肩而行。
  已经过去的事,不管有没有合理的解释,都不再显得那么重要。
  或许有一天,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很久之后,时间总愿意给我一个答案。
  揪着过去死死不放的,是傻子。
  关键是以后,关于未来,我有信心,我会在身边这个人的陪伴里,一直走下去。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完)
  作者有话要说:  嗯……本来有想过在文章完结后写一大堆话来分析情节来着,现在被某些人弄的兴致全无了。
  因为一直在连载的缘故,所以能在看到某些留言的情况下,依然按照一开始的设定写下来,我自我感觉很良好(滚
  大概也是第一次玩大家来找茬游戏,所以俺心态木有调整好的缘故,请见谅。
  那……有希望与我探讨观点的,可以在我发文的地方留言,或是到微博和群里找我。
  还有不少菇凉问到的番外神马的……这个等出来之后的反响再决定。俺接受催文,但不保证兑现XDD
  所有陪这篇文一起走过的盆友,无论是一直到最后的,还是因为意见相左只走了一段的,俺拜谢。尤其是从七月就开始追文的几位姑凉,乃们辛苦了╥﹏╥… 
  所有越来越不喜欢这篇文居然还坚持看到了这里,也不知道到底是真爱,还是在为今后的负面评论与负面扫文作准备的妹纸,俺希望主能庇佑,俺的下一篇文不会再遇上你们。
  所有只是纯粹看文想图个清净,但还是被中间作者的话等一些纷争给打扰了的盆友,俺深表歉意。
  还有谢谢一直用留言鼓励着俺,以及诚恳的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所有人。
  木瑭敬上。
  


☆、番外一 原点1

  红酒,佳肴,餐具在幽暗的灯光下现出华美的色泽,窗外的繁华夜景令人眩晕。
  气氛很好,很适合做些什么浪漫的举动。
  我看了看手表。
  再过五分钟,不远处的waiter就会按照我预先安排好的那样,向坐在我对面的女人送上玫瑰与钻戒。
  再过五分钟,那个陪在我身边整整五年不离不弃的女人将成为我的妻子。
  再过五分钟,所有过去放不下的,都不得不去放下。我将成为一个好丈夫,担起一切该有的责任。
  虽然是即将踏入婚姻的殿堂,但我猜我此刻一定摆着一张要走进坟墓的脸,以至于对面的田静已然看出了不妥:“你怎么了?心情不好?”
  她一向如此的无微不至细心体贴,我的每个细微末节她都注意的到。我自问不欠别人什么,唯独对她,这五年来亏负甚多。
  “没。”我抿了口红酒,笑着摇摇头。
  “我一直觉得,我从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自顾自的发话:“明明我已经认识你十年了,迟暮。”
  “十年?”我疑惑的皱皱眉。
  五年前的一次聚会上,我与刚来加拿大的她偶然相识,何来十年?
  “你当然不记得了。”她笑容里泛起苦涩的味道:“十年前我才高一,你都已经快毕业了。”
  我切了块牛排递到她的盘子里:“先吃吧。”
  我真的无言以对,因为我十年前的记忆里实在没有她这号人物。
  “人人都以为我是你女朋友,其实我们的关系你是最清楚的。”她也仰头喝了口酒:“我一直以为只要我有耐心,只要我能等,总有一天你也会爱上我。”
  “小静,”我很心虚的揉了揉额角:“我其实……”
  “主动这么久,我累了,我也等不下去了。我努力过,我已经没有遗憾了。爱情可以不计一切,但是婚姻不可以。”她放下高脚杯,直视着我:“迟暮,我们分开吧。”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我先是愕然,随即居然觉得心里舒了口气:“这几天我看你一直心神不宁,就是想跟我说这个?”
  “嗯。”她爽快的承认:“我想我已经找到了适合结婚的那个人。”
  我本不想关心这个,想了想还是很多嘴的问了句:“谁?”
  “林远。”
  林远。林氏集团的太子爷。虽然我只与他在酒会上有过一面之缘,不过看谈吐倒的确是个有真材实料的人,不像某些家伙就是草包一枚。
  只是他的风评向来好坏两极,如今竟愿意安定下来结婚,想必也是动了真心。
  “对不起。”我很诚恳的向田静道歉。
  有另外一个比我更合适更真心的男人待他,倒也可以让我减免那么些愧疚。
  她的手微微一颤,眼眶都有些发红:“你甚至连句挽留都没有。”
  不远处笑容温暖的waiter推了车过来,在我们身边停住,车上那一大束玫瑰花红的耀眼。
  “这是……”她抬起头看着我,眼里满是震惊。
  “有个更好的男人照顾你,我很为你高兴。”我拿起那束玫瑰,交到她手里。
  这是我第一次对她做如此浪漫的举动,我想,大概也是最后一次。
  她愣愣的接过玫瑰:“你本来准备……”
  “不重要了,”我打断她:“祝你幸福。”
  花里装有钻戒的小盒掉了出来,在地上骨碌碌滚了几圈,只是我们谁都没有去捡。
  “迟暮!你混账!”伴随着一句她失控的骂声的,还有打在我脸上的一记响亮耳光。
  我目送着她把花扔了转身出门,无视周围人或惊愕或打量或同情的目光,站在原地自嘲的笑了笑。
  也许我就是这么个混账。
  “先生,”一旁的waiter绅士风度的把戒指递到我手里:“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我看看他:“买单。”
  出了餐厅,我看着深黑的夜色,重重吐了口气。
  或许我该去喝点酒,庆贺我又恢复到了单身的身份。
  十年前我孑然一身离开这个城市,十年后回来,还是一样。
  手机响起,我接听,那头传来熟悉的大嗓门:“美人!上次酒会来不及多寒暄,啥时候咱单独见个面啊?哥请你喝酒!”
  美人迟暮,当初那帮恶趣味作祟的小子,从此就美人美人喊个不停。
  尤以打电话来的这位裘少为最。
  每次在公开场合,这家伙一把搂住我的肩膀乐呵呵的大喊美人的时候,我总觉得周围的目光都带着一种看戏的不明意味。
  对了,这位我们都称之为小球的裘少,就是属于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不上心的草包之一。
  “明天吧。”我想了想:“今天有点晚了。”
  “成!五点钟,debut de soir,不见不散!对了,我把你家许岸也带来,让你们老情人见个面!”
  然后他不由分说挂了电话。
  然后我的手一抖,手机差点直直扑向大地母亲的怀抱。
  “许岸。”我对着空气无意识的重复了遍这个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包括当年那点事儿,包括之后相处神马的,如果有的话(喂 
  小江那一对的应该木有,最多打打酱油。他们的故事要么就开新坑,要么就没有要么了…… 
  俺在想要是以美人的角度写下去,该写多少内容啊……TUT 
  好吧不管了,写到哪儿算哪。 
  友情提示:请把番外当童话看。 
  十年很长,童话很短。 
  既然现实不若人意,何妨在小说里给一个完美的解释。 
  哪怕真相其实是残酷。


☆、番外一 原点2

  对于许岸这么个人,我的第一印象是,这家伙是个神经病。
  那还是十几年前一个下午,放学后我正好好的走在路上,一个男生就这么冲了过来拦在我面前,气喘吁吁神情愤怒:“迟暮!你个朝秦暮楚的王八蛋!”
  然后在我莫名其妙之际,他一拳重重砸在了我的脸上。
  从我十岁学跆拳道开始至今,有人这么心甘情愿的送上门来找打,倒真是头一回。
  我揉了揉被他打的隐隐作痛的脸颊,冲上前和他扭打在一起。
  这家伙虽然没什么打法,但是蛮力倒是不小,一副恨不得要跟我拼命的派头。最终我大力扣住他的手臂反扭在他后背,以避免再受到无辜损伤。
  他疼的脸色发白,但依旧紧抿着唇死活不肯求饶,断断续续的骂:“姓迟的,你这个……王八蛋……你……快去道歉……”
  我听话里不对,松开他:“道什么歉?”
  他一恢复了自由的能力,就立刻很小人的往我胸口砸了一拳,我猝不及防,退了几步重重摔倒在地,他又猛的扑过来跪在我身上按住我咬牙切齿:“快去向程雪道歉。”
  我在大脑里搜索了一秒程雪是谁,才不解的看着他:“我有做错什么吗?”
  “你……”他明显的语塞,想了想又理直气壮起来:“不该去乱招惹人家!”
  “这位同学,”我头痛的揉揉额角:“我没招惹你,你不是也找上门来了?”
  “那是因为你惹了程雪!”他异常的正义激昂,只是配上他那张拜我所赐红的红青的青的脸,就不免有些滑稽:“反正事情因你而起,你就得去向她道歉,否则……”
  “好。”我利落的打断他,“我道歉。”
  “啊?”他大概是没料到我会这么痛快的答应,反倒是愣住:“你说的?”
  “嗯。”我肯定的点点头。
  虽说道歉也就是个动动嘴皮子的事,但明明事不关己我本也不想背这个黑锅。
  也许不过是,他那副为了朋友恨不得两肋插刀的义气模样,打动了我。
  估计没料到我承认错误态度如此良好,他反而显得不好意思起来,松开我肩膀向我伸出手:“起来吧。”
  我忽略他的好意,反而把手枕到了脑后,看他脸上闪过尴尬手臂僵硬的伸在半空我才问:“你叫什么?”
  “许岸。”他索性也一个翻身,在我旁边的草坪上躺下来。
  “苦海无边的岸?”我眯起眼睛看着天空红的绚丽的夕阳。
  每天都在这条路上一个人匆匆来往,我却从不曾注意到,有如此的风景。
  “那是边。”他咬牙:“回头是岸的岸。”
  我偏过头,见他也侧过了脸。这场突如其来的打架,就以我俩看着对方一身斑驳的狼狈模样相视而笑而告终。
  缘分在很多时候没有道理可言,更没有规律可循。自这莫名其妙的一架之后,我和许岸反倒是不打不相识,成了好哥们。
  他开始陆续的带着我结识他之前的那帮兄弟,并且数次在那伙人嘲笑我文弱只能吃软饭时冲上前为我打抱不平。
  而我总是心安理得的站在一边,坦荡的接受他的维护。
  倒不是我没法用事实证明自己,而是每当看着许岸那副为了朋友拼命的模样,我就有种打心底发出的,愉悦感。
  我想这也是最初,他打动我的缘由。
  结果那群小子就更确定了我是被保护的那一个,不时拿我俩开点荤段子的玩笑,叫起美人来也是愈加的肆无忌惮。
  反倒是许岸很少这么叫我,素来爱开玩笑爱起哄的他,一口一个迟暮喊的比老师还要礼貌规矩,除非是被逼急才会脱口蹦出美人二字。
  直到有一次我无意中问起,他支吾了半天才勉勉强强的回:“他们瞎扯惯了,没什么分寸,你不用放在心上。”
  我愣了半晌,这才悟到这家伙是在照顾我的自尊。
  虽然事实上我本来就不曾在意。
  是的,许岸一直就是这么个人,看似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其实总能细心的体谅到每个细枝末节。
  ……
  等我回过神时,我已经站在黑暗里陷入了回忆良久。
  身边走过两个面熟的客人,大概是之前在餐厅内目睹了我与田静的情况,用不无同情的眼神看了我好几眼才并肩离开。
  我决定放弃站在这里给别人看戏,快步走到车前,发动了车子。
  油门的轰鸣声响,呼啸而过的风,打碎我大脑里完整的记忆。
  不用想了。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
  回到家我刚一推开门,张婶就迎了过来,乐呵呵的接过我手里的外套,如同每个关心晚辈的长辈一般絮絮叨叨:
  “小暮?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怎么不多和田小姐玩玩?你们现在怎么样了?定下来没?田小姐可是个好姑娘……”
  我头痛的揉了揉眉心。
  张婶是父亲在乡下的远房亲戚,跟我们家的血缘牵连大概已经浅淡到无法证明的程度。
  只不过少时父母工作甚忙,我都是由她一手照顾,几乎相当于她的儿子一般。
  可以这么说,她与我,甚至比母亲与我还要亲近。
  据说当年她的丈夫在跟她结婚一年后提出离婚,她拼命挽留终是未果,不料她丈夫赶回来与她办手续的那天,却不幸死于一场车祸。
  张婶从此再未嫁人,离开家乡投奔到父亲这里当了保姆,一直持续了这么些年,也再不曾回去过。
  起初她还总是对我一口一个少爷叫的毕恭毕敬,在我的坚持下才免去了如此生疏的称呼。
  “瞧你这样子,长大了,嫌张婶罗嗦了是吧。”她嘀咕着,一边抖了抖我的外套:“张婶还不是为你好……”
  她的话在外套口袋里那枚装有戒指的小盒掉出来时,戛然而止。
  我匆忙想去收起,她已经快了我一步,捡起小盒打开,脸上洋溢着期待与兴奋:“看不出来啊,我们小暮……”
  当她发现里头好好儿躺着的那枚钻戒时,她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张婶,”我按了按额角:“把它收起来吧,没用了。”
  “什……什么意思?”她意外的有些口吃:“田……田小姐……她……她不接受?”
  我摇摇头,不打算隐瞒这个事实:“我们分手了。”
  张婶明显的震惊,脸上溢满了担忧与关切:“怎么会这样?小暮,你们……”
  “张婶,”我打断她的问话:“我有点累。”
  “哦……好……好,你先休息。”她连声应着:“房间才收拾好,你睡一觉,睡一觉再想想怎么解决。”
  “我们不合适,所以没有继续在一起的必要。”我拿起外套,走向楼梯,想了想又回头:“张婶,我明晚上不回来吃饭了,不用准备我的。”
  “和同事有聚会?”她关切的问着。
  “以前的老朋友,想见个面。”
  “老朋友?”她立即警觉起来:“哪个老朋友?”
  我停住,直视着她:“许岸。”
  她的脸色骤然阴沉,比先前听到我与田静分手还要难看,声音也扬高了八度:“许岸?!是不是那个……”
  “对。”我坦然的肯定她的好记性。
  “不行!”她一向对我纵容宠溺,很少用如此严厉的语气:“不许去!”
  “张婶,你还在担心什么?”我也不由抬起了声音:“都这么些年了,他不用结婚的吗?”
  她大概是被我的口气给吓住,眼里先是掠过震惊,最终只余失望:“你也这么大了,该说的张婶当年都跟你说过……”
  “我明白,我只是去看看。以前的事儿,都过去了。”我叹了口气跟她解释:“况且不止我俩,还有裘少,你知道的。”
  她脸色这才缓和了些:“你要早点回来。”
  我点点头应下,上楼进房关上门,乏力的躺到床上,把自己陷进柔软的床褥里。
  身体很疲惫,大脑却意外的清明。
  很多记忆里的事情已经随着时间逐渐模糊,相处的日子太多使得回忆反倒不甚清晰。我甚至想不起,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失控。
  作者有话要说:  对了,通过这个番外的时间段可以看出来, 
  林渣渣精神出轨其实没多久。
  只能说,半年前他就开始考虑分手的事情,而田静的出现,促使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番外一 原点3

  很多感情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变的质,如果一切非要追溯一个意识到的起源,我想或许是在大一刚放暑假的时候。
  那天我们几个高中时代的哥们见面,自然都喝了不少酒。各自道别时,许岸凑到我身边:“胃没事吧?”
  我忍住胃里开始翻腾的不适感,摇了摇头。
  有时候人总有些戒不掉的坏习惯,明知山有虎,还偏向虎山行。
  对于我来说,大概就是喝酒不吃菜的毛病。
  尽管每每之后我的胃都会用行动向我表示它的抗议,但我还是把好了伤疤忘了痛的精神贯彻到了底。
  “看你这德行就知道有事。”他嘀咕着,“走,我送你回家,顺便买点药。反正近的很。”
  我无言的看了看他那辆破旧的摩托车,还是接受他的好意坐上去,压下了通知司机来接我的念头。
  “扶紧了,怕就抓住我。”他爽朗的一笑,摩托车风驰电掣的窜了出去。
  突然加快的速度让我猝不及防,在惯性的作用下撞到他身上,并且本能的搂住他的腰。
  ……不得不说,和开着跑车拿着玫瑰以博心爱之人的注目一样,摩托车也的确是个泡妞的好工具。
  到了小区门口,我目送着许岸进了药店,又看着他很快握着手机走出来,把药塞进我手里,神色匆匆而焦急:“迟暮,我有事要先走了。”
  “怎么了?”我拦住他问。
  他苦笑,颇有些无奈:“球大概是喝多了,跟人打起来了。我去看看。你先回去吧。”
  我看着他脸上那份显而易见的担忧与关怀,不知为何,竟然第一次觉得不是滋味起来。
  “我陪你去。”我拍拍他的肩膀。
  他愣了愣:“啊?你的胃……”
  “还不快走?”我催促。
  “果然是兄弟!够义气!”他称赞,然后跨上摩托车,又掉头转向我们刚刚过来的方向,而且架势比之前更为狂野。
  我认命的叹了口气,像来时一样环住他的腰,感受着夏日的风带来一阵阵燥热的气息,顺便默默祈祷老天眷顾,别让我命丧于此。
  老实说,其实我一点都不为小球担心。
  球这么个整天惟恐天下不乱处处招惹是非的家伙,也活该受点教训。
  况且以他那庞大的体格,光凭重量大概就足够轻易压死一个对手。
  只不过有许岸在反倒更让人发愁些。
  这家伙冲动起来那副不要命的水准,实在烂的让人不敢恭维。
  没几分钟就到了地方,远远的可以看到,跟小球纠缠在一起的几个陌生人,都是吊儿郎当的模样,染着头发叼着烟,一副社会青年的派头。
  而其中一个,正举高路边摊的一个凳子,向小球的头顶直接砸过去。
  “球!”许岸大喊了声,摩托车还没停稳就跳下去,冲向那边的小球欲解围。
  于是对方攻击的目标理所当然的立刻变成了他。
  我差点从车上摔下来,站稳身子咒了声也跟着冲过去,正待报警,见他已经腹背受敌,眼看头部就要被身后的凳子砸中。
  情急之下也无暇讲究章法,我伸手拦过去,顺便一脚踢在对方的胸口。
  那家伙松了手,跌跌撞撞向后退了好几步。凳子被我一挡,倒是不再具备什么攻击力,只是侧边从我手臂划过,拉开一条鲜明的口子。
  估计是没料到我和许岸的出现,也或许是见事态没先前发展的那么良好,几个人骂骂咧咧了几句,顺便丢下一些威胁就扬长而去。
  “美人!”许岸回过身,抓住我的胳膊,瞪着上头涌起的血珠:“要不要打急救电话?”
  “无妨。”我扫了他紧张的神色一眼,“大惊小怪。”
  “美人你没事吧?大恩不言谢!哥下次一定为你报仇!”劫后余生的小球还在那嘴硬的得瑟:
  “妈的!今儿真倒霉!要不是哥喝多了,那些小王八羔子哪里是哥的对手……”
  我看看被打的鼻青脸肿想必也没了醉意的小球,默默在心里说了声活该。
  看许岸那无语问苍天的表情,估计此刻也是跟我一样的想法。
  把小球送上计程车,许岸照例骑着他那俩破摩托送我回去。在小区的医务室简单的包扎了伤口出来之后,受了恩惠的某人满脸内疚的神色,小心翼翼的道谢:“迟暮,今天多亏了你啊……不然没准我就交代在那了。”
  我连回他话的兴致都没有,埋着头往家走。
  于是某人无比识趣的讨好卖乖,继续不遗余力的表达赞美:“那啥,看不出来你平时文文弱弱的,挺能打的啊。身手不错!”
  我掏了掏耳朵。
  “你不高兴?”看我不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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