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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故事之婆娑-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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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闷死我了,你这破地方,连电视机也没有,真不明白你是怎麽过的。”季子祺抱怨著。
  凌霄从怀里掏出一个纸袋,里面有把普通手枪和许多子弹,他用眼角的余光扫下季子祺,说:“明天晚上我们就离开这里。”
  “要到哪去?”
  季子祺饶有兴味地挪到他身边,想要伸手拿起子弹,却被他一下拍开。
  “越南。”凌霄说。
  这是他的直觉,走得越远越好。偷渡到越南後,再转到首都河内。虽然当地的治安和环境混乱,却是最好不过的藏身之所,临近柬埔寨和缅甸,只要有钱,随时都可以在当地买到军火。
  季子祺不予置否地耸耸肩,转身朝浴室走去,还不忘拎起随身携带的挎包。
  “金,你在吗?”凌霄打开电脑後,问。
  一会儿,金大惊小怪地在那头呼叫:“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竟然会主动找我。”
  “你听著。”凌霄压低声音,说:“我最近有别的事要做,暂时不会再跟你联系。”
  金的声音提高好几个音,追问著:“到底怎麽回事?是你还没完成任务?还是遇到什麽麻烦了?”
  “就这样吧。”凌霄切断通讯。
  不知为何,凌霄不想让他知道季子祺的存在,更不希望金插手管自己的事。
  浴室的水声骤然停歇,凌霄合上电脑,便看到季子祺走出来。他的睡袍没系紧,坦露出一大片光洁的肌肤,头发湿漉漉地往下滴著水,被蒸汽熏染过的脸蛋粉嫩红润。
  他拨开贴在脸庞的发丝,说:“临走之前,我有个非去不可的地方。”
  凌霄撇过头,说:“不行。”
  季子祺捧住他的脸,不容他回避,轻声说:“我不知道这一走,以後还有没有命回来。”
  凌霄别开眼,说:“不行。”
  “求你了。”季子祺把脸贴近他。
  凌霄忍无可忍,推开他,没好气地说:“别耽误太久!”
  眼前的季子祺,有股浓浓的风尘味和矫揉造作的暧昧姿态,让他感到相当不自在。
  四月尾,清明节早已过,墓园里冷冷清清。焚烧过後的冥纸化为灰烬,被风捎落到坟头,恍然间,耳边又传来那首熟悉的童谣,不懂人间离愁的孩童,拉著手转圈嬉戏。
  守墓的老人走近,带著善意说:“年轻人,我们又见面了。”
  季子祺木无表情地看著他,点头示意。
  “今天早点回去吧,别让亲人担心。”
  “已经死去的人还会担心麽?”季子祺讽刺的问。
  “为什麽不会?只要你相信死亡并不是终点,而是换一种方式存在而已。”老人说。
  “我并不相信鬼神,也不认为有天堂和地狱,死亡对我而言,只是彻底的消失於现世。”
  老人长叹一声,没有与他继续争论,而是用慈悲而怜悯的目光望著他。
  凌霄透过望远镜,观察那个像傻子般伫立在墓碑前的人。他背著米白色的挎包,削瘦、苍白,头垂得很低,像个落魄的大男孩,与昨天的放浪形骸相比,简直是两个人。
  傍晚渐渐来临,季子祺才缓缓地移动,他动作僵硬地倾身,用手掌逐一抚摸面前的墓碑,指尖停留在那张花季少女的面孔上。
  黑白相片中,少女的笑脸真甜,眼睛像月牙,有浅浅的梨涡,她的美好青葱岁月,就这样被定格在冰冷的石碑中。
  永垂,不朽。
  天色渐暗,季子祺没再逗留,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须臾之後,有个黑色的身影站在季子祺方才停留的位置,望著三座相连的坟墓,相同的姓氏,相近的忌日。
  凌霄心底问,季子祺,二零零八年的七月,到底发生什麽事?
  又是一个清朗的夜晚,海风扑面而来,带著大海独特的咸。在不起眼的小码头,只有几艘快艇零散的飘荡著,远处的渔火随著海浪浮沈,再远些,是无穷无尽的黑暗。
  狂风吹乱凌霄的头发,使人看不清他的脸,只有那如似水般毫无起伏的声线传来。
  “你先在这等,有船来了我会给你信号。”
  季子祺点点头,站在里码头有段距离的石墩旁,看著他渐行渐远。
  两人相聚几十米,远得看不清对方的身影,有那麽一刻,季子祺感到很茫然。就如眼前的海,浩瀚、澎湃,同时也充满未知的凶险。
  或许凌霄会丢下自己,独自乘船离开。但转念一想,如若前来接应的人心怀叵测,他留在凌霄身边只会是累赘。
  正当季子祺胡思乱想之际,突然有人搭住他的肩膀,问:“好歹相识一场,要走也不跟我打声招呼吗?”
  季子祺顿时脸色发白,好一会才叫出口:“向南哥……”
  “原来你还记得我。”他皮笑肉不笑地道。
  陈向南穿著灰色的大衣,戴著皮质手套,高大挺拔的身躯,像极电影中的黑手党。季子祺看著他似笑非笑的面孔,有种被毒蛇盯住的感觉,毛孔全张开来,呼啸的海风仿佛灌进身体里。
  远处,码头上没有丝毫动静。
  季子祺扑通一下跪倒在地,颤著声道:“向南哥,请让我走吧,我们无冤无仇的,你就给我一条活路吧。”
  “好,那你走吧。”
  如此爽快的回答,让季子祺出乎意外,他认真观察陈向南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
  “还不走?你想留下来吗?”陈向南问。
  季子祺连忙说:“谢谢向南哥。”
  说完,便起身向码头跑去。他是真的怕陈向南,打心眼里害怕。恰巧这时码头方向传来手电筒的亮光,一闪一灭,季子祺加快脚步狂奔,仿佛身後有洪水猛兽。
  “为什麽要放他们走?”身旁的手下问。
  陈向南意味深长地笑著,道:“这出戏,就这样落幕太可惜了,我很期待下半场。”
  有艘残旧的渔船停泊在码头,片刻,又再度起航。来去都那样无声无息。
  渔船有股挥散不去的腥味,季子祺上船便开始呕吐,吐完便开始发烧,整个人晕晕沈沈的,连站稳的力气也没有。
  船家是个强壮的中年妇女,将他扶入船舱安顿好後,又喂他吃下几片药。这时凌霄已经巡视完整条船,确定没有任何异样後,才一声不吭地走进船舱里。
  季子祺像见到救命稻草般紧紧抓住他,说:“凌霄,我难受。”
  凌霄却甩开他的手,说:“这点苦都受不了,到越南的路还远著。”
  “凌霄、凌霄……”季子祺不依不饶地缠上去,把头埋进他的胸膛,含糊不清地道:“你不知道,你什麽都不知道。”
  凌霄探探他的额头,有点烫手的感觉,无可奈何地看著紧抱住自己不放的季子祺,当他在说胡话。
  船上的卫生条件差,又因为航行而摇晃,季子祺的身体一直微恙,翌日,更是咳嗽起来。凌霄不愿意听他那断断续续的声音,索性独自到甲板上抽烟,船家精瘦的丈夫过来搭讪,又被他生生地冷淡走了。
  到了下午,他刚进船舱,便看到季子祺抱住痰盂作呕,吐出来的都是黄胆水。
  凌霄走过去踢他一脚,烦躁地说:“再这样娇贵下去,我就把你丢进海里。”
  季子祺原本已是足够难受,被他这样吓唬,顿时火气上来,把痰盂一摔便吼:“丢啊!有本事你现在就丢,我就是娇贵怎麽著,难道每个人都像你那麽贱?为几个钱就可以卖命?”
  凌霄怒极反笑,说:“一个卖屁股的男妓有资格娇贵?”
  如此不堪的话,季子祺从前也不是没听过,换平时忍忍也就算了,但今天这口气却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
  他踉踉跄跄地走过去,冲著凌霄的脸甩出一个耳光,力气不大,但声音还是响亮的。凌霄被惹火了,单手掐住他的脖子,死死地按在船板上,抡起拳头就打。
  季子祺也不反抗,连吭都没有吭一声。凌霄只揍两拳,便在也打不下去,他不懂这个人到底怎麽了,明明不怕死的倔强模样,却又脆弱得让人无从下手。
  他也不懂自己怎麽了,为何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凌霄松开手,季子祺便捂住小腹躺在他脚边。狭小的船舱里没有窗户,唯一的亮光,便靠头顶那盏微微摇晃的钨丝灯泡。
  季子祺将自己蜷缩成团,像在母亲体内的姿势,用嘶哑的声音说:“凌霄,你抱抱我。”
  凌霄真的拿他没办法,叹口气,把人抱起来,自己则坐到木桶盖上。
  渔船仍在摇晃,凌霄的胸口渐渐被湿意侵袭,他再次不懂了,为何刚刚被打都没掉一滴泪的人,现在却在自己怀里抽泣。
  “对不起。”季子祺吸吸鼻子,说:“我不是故意对你发脾气的,只是感觉太难受了。你说得对,我根本没有娇贵的资格,我会按时吃药,赶紧把身体养好,不成为你的负担。”
  生平第一次,凌霄感到不知所措。他习惯了孤独,习惯寒冷甚至是危险,但他无法适应这种温情脉脉的氛围。
  他笨手笨脚地照顾季子祺,像被放逐到热带雨林里的北极熊,苍白的世界忽然变得!紫嫣红,茫然,又充满新鲜感。

  第十二章 信仰

  第三天,渔船已经行驶到南海中央,临近越南边境。
  季子祺的身体也争气,体温降下来,没再因为晕船而反胃。他年纪小,嘴又甜,因为生病整个人消瘦许多,一副需要人照顾的模样,惹得船家的母爱彻底爆发。
  季子祺更是巧舌如簧,将凌霄丑化成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坏大哥,再将自己美化成情深意重的好弟弟。哥哥欠下巨额赌债,做弟弟非但没有嫌弃,还舍命陪他逃亡,甚至一心盼望哥哥能重新做人,以慰藉父母在天之灵。
  这段可歌可泣亲情故事,他说得声泪俱下,船家夫妇听得百感交集。
  凌霄就不明白了,为何他不过在甲板抽两口烟,回到船舱後整个世界都变了,船家看向他的眼光里,总带著不忿和鄙视。
  就连当天的晚饭,季子祺碗里是大鱼大肉,还有煎得金黄的荷包蛋。虽然凌霄碗里也有蛋,不过是半个咸鸭蛋加些青菜。如此明显的差别待遇,让凌霄连胃口都没有。
  季子祺将自己碗里的鱼块夹给他,怯怯地说:“大哥,你将就点,等到越南我找到工作後,再带你去吃西餐。”
  这下,船家看向凌霄的眼神,就如在看著一堆垃圾似的。
  幸运的是,他们乘坐的渔船没有遇到水警巡查,当天晚上就顺利登岸了。季子祺看著眼前落後的小渔村,脚下踩著泥巴,周围的人肤色明显深几度,让他不由产生踏出国门的感慨。
  凌霄将他丢在一家小吃店里,当季子祺吃完两碗螺蛳粉时,他骑著辆不知打哪弄来的摩托车出现。季子祺嫌弃地看摩托车一眼,坐在椅子上不肯动,连日来舟车劳顿,等吃饱喝足後,只想抱住枕头做梦。
  “快点上来。”凌霄催促道。
  季子祺摸摸肚皮,再打个哈欠,用肢体语言充分表达自己的不满。
  凌霄也不勉强,发动摩托车,如风一般地飞驶起来。季子祺顿时傻眼,等他追出去时,周围全是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
  季子祺跺跺脚,将凌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个遍,可越骂心里越没底。他身上没有越南盾,像个傻子般站在小吃店门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终於体会到什麽叫做山穷水尽。
  半个小时後,凌霄又骑著车绕回来,季子祺扑上去,死死地拽住他不放,活像迷路的孩子见到家长。
  “赶紧上车,在村口有间旅馆。”
  这一刻,这冰冷冷的声音,对他来说犹如天籁。
  季子祺搂紧凌霄的腰,将脑袋挨在宽阔的肩膀上,任由路途颠簸。他开始深刻反省,意识到这个男人的重要性。
  凌霄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地位有所提升,他目前只知道,周围太过寂静。出村的这条路是单行线,左边是桦树林,右边是盐田和零星的房屋,要隔很远距离才有一盏路灯。
  他突然记起,自己刚才回村里时,好像听到狗吠声。
  “抱紧。”
  凌霄说完便加速,摩托车行驶在坑坑洼洼的路面,几乎要将人的五脏六腑都颠出来。
  “靠!你慢一点会死啊,我刚吃饱呢!”季子祺大声骂。
  凌霄的注意力全放在前方,当他的话是耳边风,季子祺正打算再教育他时,前方的岔路忽然冲出辆蓝色的中型货车。还好凌霄开得快,不然就要和这个体形庞大到能将路堵死的家夥亲密接触。
  凌霄还在加速,後面的货车仍紧追不舍,感觉到他的背部肌肉都硬起来,再不明白发生什麽事季子祺便是傻子。
  “小心!”季子祺大叫。
  他看到前面也有两个轮子家夥驶来,人家比他们专业得多,开的是重型机车,戴著黑色的头盔,单是气势就完全惨败。
  季子祺这辈子还没遇到过如此惊险的场面,前有狼後有虎,当看清骑在机车的人手里还握著类似棍子的物体时,他有跳车的冲动。
  “弯腰!”凌霄大叫。
  两人漂亮地躲过一击,当季子祺正得意时,凌霄已经伸出腿,将冲到他们旁边的机车踹翻。身後的货车仍紧追不舍,即使凄厉的惨叫也没能让它停止,即使不用回头,也知道发生什麽事。
  接近村口是路段是下坡,眼看他们就被追上,凌霄却突然减速,车身打个回旋,掏出枪来连射几发子弹。
  枪声仍在耳边回荡著,紧接而来,货车冲出道路,撞向路边的红色砖房,再次发出巨响。季子老半天合不上嘴,回过神来後,顾不得崇拜凌霄,就先在路边吐得翻江倒海。
  他发誓,以後再也不吃螺蛳粉。
  两人连夜赶路,颠簸了一宿,当季子祺眼皮都快睁不开时,终於到达首都河内。
  季子祺躺在旅馆的床上,回想昨晚的一切,仍感到心有余悸。他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凌霄在身边,自己的遭遇会如何。
  “赶紧休息,下午我们还要换地方。”
  “哦。”季子祺应了声,忍不住问:“我们才到越南就被盯上了,这是怎麽回事?”
  凌霄也觉得不对劲,凭著多年的杀手经验总结,他们不是到越南後才被盯上的,压根就是被人埋伏。果真如此的话,恐怕他们的行踪早就泄露,对方不仅知道他们乘坐渔船,甚至还知道渔船停泊的地点。
  让凌霄感到疑惑的是,敌人既然已经掌握他们的动向,为何要等到现在才动手。
  见他眉头不展的模样,季子祺伸个懒腰,说:“趁早安歇吧,就凭你那点智商,估计想破脑袋也没头绪。”
  凌霄对自己的智商还是有信心的,但最近频频发生的事太多,仿佛幕後有双神秘的黑手,在引导和控制著他们。
  再次醒来,已是晌午。
  季子祺望向隔壁床的凌霄,只能看他的背面。旅馆简陋,所有设施都很残旧,用半冷不热地水梳洗一番,便整装出发。
  刚打开房门时,凌霄低沈的声音传来,他说:“别走远,半个小时内要回来。”
  季子祺没答腔,微微一笑,穿上旅馆里为客人准备的蓝色人字拖。
  河内是越南第二大城市,有上千年的历史,季子祺站在车水马龙的街道旁,看著周围密密麻麻的民房像“火柴盒”, 占满了城市的道路两旁。他有点兴奋,又有点茫然。
  房子被涂料刷成米黄色、黄色、淡粉色,个别的也有淡绿色的,望上去,这座城市五彩缤纷。季子祺没有目的和方向,只顾往前走,他心情甚好,遇见什麽都无限好奇,便连个摈榔摊也要驻足半天。
  老板娘是个娇小的少女,被季子祺瞧得不好意思,又见他生的白白净净,便用黄色纸袋包好摈榔递给他。
  季子祺将摈榔放进嘴里,味道是甜中带著涩,他道声谢,捧著纸袋心满意足前进。
  这附近是片闹区,路窄车多,昨天他看不上眼的摩托车,在越南却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季子祺逛累了,左顾右盼,学对面踩著木屐的青年蹲在路边,人家利索地嗑瓜子,他便使劲嚼摈榔,大眼瞪小眼。
  季子祺没有忧患意识,逃亡这个词对他来说和旅行没区别。他害怕死亡,更害怕再遭遇昨天晚上那样的事,但望著眼前陌生的风土人情,他这刻又是无所畏惧的。
  世界那麽大,地方那麽多,能多看一眼是一眼,画地为牢的生命是没有价值的。
  他初到夜阁时,就尝试过自杀。当时的季子祺有尊严,有梦想,还有一种叫做血气方刚的东西。
  那时他已经失去很多,仅剩下自由,平时微不足道的东西,被剥夺时却难以承受。他疯狂的反抗,无所不用其极地逃跑,一次次失望後,便打算用最愚蠢的方法结束煎熬。
  当刀刃离咽喉不到半公分的时候,被一双手阻拦,那双手覆在他脖子的温暖触感,直到今日季子祺还记得。
  “用面对死亡的勇气去面对其他事情,你会发现,自己是无所不能的。”
  阻止他自杀的人这样说。季子祺觉得很可笑,他已经看透这个世界,勇气根本没有丝毫用处。既不能夺回已失去的,也不能换来未得到的。
  他想挣扎,想大声反驳。但当他回过头,对上那双宛如初生婴儿般清澈无瑕的眼眸,季子祺无言了。
  他所拥有的成就,尊严,梦想,都是滚滚尘世给予的。如果失去,如一块苍白的画布,将要被染上各种各样的颜色,他并无痛惜的感觉,只是像面临一种破坏性的灾难。
  但此时深深望著他的这双眼睛,毫无疑问是上天赐予的,完美而纯粹,即使看尽世界的黑暗,依然清亮得让人心生向往。
  相比之下,他失去的东西变得渺小到不足挂齿的地步。
  後来,他才知道这个人叫苏言,再後来,这个人又义无反顾的帮助他,再後来的後来,即使远走他乡,也依然深切的思念对方。如果,季子想要渡过这片人生中最荒芜的沙漠,唯一的寄寄托,便是苏言明亮如北斗星的眼睛。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爱,连用爱这个字眼形容他对苏言的情感都觉得肤浅。
  世界上真有这样的人,不能用爱与不爱来区别,自他之後,再无来者。而爱情,是可以再来的。
  季子祺,是个已经不相信爱情的人。
  从二零零八年的七月以後,他什麽也不再相信了。

  第十四章 师徒

  他们来到越南一个礼拜,每天都住在不同的宾馆里。凌霄整天对著手提电脑,季子祺则喜欢到附近乱逛,一日三餐各自搞定,相安无事。
  直到今晚,凌霄忽然要带他出去。
  夜色卖力渲染著浓浓的放纵情调,缕缕不绝的欢笑声、嬉笑声加上歇斯底里的歌唱声,大分贝地炸裂开来。没有变换的雷射灯,没有缠绵的萨克斯,只有精神抖擞的录音机和打打闹闹的人们。
  季子祺诧异地看著眼前的景象,这座城市的下水道里竟隐藏著另外一个世界。
  周围,弥漫著挥散不去大麻味。他紧紧跟在凌霄的身後,很奇怪,周围的人自发自觉地让出一条路来,有个穿著夸张的女孩,朝季子祺做出鬼脸,又吐出红色的舌头。
  季子祺光顾著看她,差点被地上的啤酒罐绊倒,笨拙的模样惹来阵阵笑声。
  大概走多两分锺,便看到前方有个光头正坐在猩红的沙发上,搂著一个嘴唇和鼻子都穿上铁环的卷发女人。两盏落地灯分别伫立在沙发两端,将周围通亮,比起下水道,更像是战争时的防空洞。
  “李老板。”凌霄说。
  光头的男人打量著他们,眸子精光四射,透著商人的狡黠,问:“有何贵干?”
  “我是来提货的。”
  “你买了什麽货?”光头又问。
  “一袋大米半桶酱油和五斤黄豆。”
  季子祺困惑地望著凌霄,心想,莫非这里是杂货店?
  李老板机警的眼神略为收敛,脸上也泛起笑容,道:“请坐。”
  凌霄一动不动,说:“不了,我们提完货便走。”
  李老板也没勉强,对身旁的女人吩咐几句後,不久後,就有人拿捧著两本厚厚的硬皮书递给凌霄。打开来看,书里的纸张已被挖空,装填满满的子弹。
  凌霄将子弹全放进口袋里,对李老板点点头,便转身带著季子祺离开。
  夜已阑珊,季子祺刚参与一场小小的军火交易,情绪仍有些高涨,他看著前面高大的背影,脚下踩著被街灯拉长的影子。
  不可否认,跟著前面的人,让他滋生出安心的感觉。一直走下去,无论到哪里,会发生什麽事,始终都有人挡在自己面前。
  “凌霄,我们就这样一直逃下去吗?什麽时候才能结束?”
  “不知道。”凌霄连头也没回。
  “那你会不会丢下我?”
  “不会。”
  季子祺追问:“我是说以後,会不会?”
  “你今晚很罗嗦。”凌霄停下脚步,冷冷地看著他说:“你能不能活到那时还是未知数。”
  原本的好心情被他破坏殆尽,季子祺抬脚将路边的塑料瓶踢飞。
  远处有歌声传来,是首地道的越南民谣,欢快的旋律跌宕起伏。穿著百褶长裙挽起发髻的女子,倚靠在阁楼栏杆处,她的身影有些模糊,声音却是清丽的。
  季子祺被吸引住,抬头观望。只见那女子甩动水袖,侧身回眸,依稀的月光下人比花娇。
  听不当他的脚步声,凌霄回过头去,再顺著季子祺的视线向上,顷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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