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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_of_love_作者:tangstory-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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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ck首先出声发问。
“我怎么看?”John眨了眨眼,挣扎着理清谈话步骤,“等一下,Sherlock,我想先搞清楚一个问题,你知道……我的意思是,你应该知道以常理来说,人们只会去亲自己爱的人?男朋友,女朋友,之类的……我是说吻在嘴上。”
“所以?”
“所以?”John觉得自己快要被问疯了——他们这一晚上就没干别的,一直在不停地所以来所以去,却始终没有得出个所以然——带着一种想狠狠fuck“so”这个单词的厌恶情绪,John干脆自暴自弃地甩出一句,“所以你爱我?”

而后他见到Sherlock笑了。具体来说,那是种小学老师听见自己的学生告诉自己1+1=10时的笑容。不能用讽刺形容——本着教师的职业道德——而是一种耐心宽容的,“没关系,小John,你才一年级,不知道1+1=2也没什么大不了,我们慢慢学”的笑容。
“John,你应该记得我跟你说过……”在把正直良善的Dr。 Watson彻底惹火之前,Mr。 Holmes终于懂得见好就收,以一种难得诚恳的语气开口道,“工作对我来说极为重要,而爱情……爱情需要投入感情,会影响到清醒的理智,与我认为是最重要的冷静思考有所矛盾。”
“……所以?”John发现自己又突然爱上so这个词了。
“让你误会了,我很抱歉。”

哦,Sherlock Holmes向你道歉,这可真是件了不起的大事!John在心中朝自己翻了翻白眼,觉得自己这几个小时真是白操心了——他早该知道的,自己就不应因为这个室友偶尔也会表现得体贴人意而忘记一个重要的事实:Sherlock Holmes,不能以常理猜度。
但是坦白讲,John并没有因此觉得松了口气,仍然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于是不依不饶地追问道:“所以到底是为了什么?”
“恭喜你想要安定下来?结婚?和某人?”
“……能解释下这个疑问语气是怎么回事吗?”
“恭喜你想要安定下来。结婚。和某人。”
“首先……”John深吸口气,“没人会这么说恭喜。其次,不是某人,是Sarah。”
“好吧。”
“好吧?这就完了?”
“Not good?”
“Bit not good。”
“可我说过对不起了。”
John望着同居人无辜地瞪大眼,眼中带着点困惑,甚至有那么点委屈的神气——他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他是故意的——可也没精神头儿追究了。
算了吧,也不是什么大事儿,John再次在心中翻了翻白眼,有点没好气地说:“Sherlock,人们真的不会这么跟朋友说恭喜。”
“Sounds a bit dull。”
“这不是无趣,这是现实生活,”John重新打起精神开了个玩笑,看上去似乎已经接受了同居人的道歉,再不介意下午那件事儿了,“wele to real lives。”
“Good。”Sherlock没什么意义地应了一句,又回复到那副心不在焉的神情。

室间有几秒沉默,而后John再开口,只像在跟朋友闲聊:“你困了吗?”
“有点。”
“吹干头发再睡。”
“吹风机在浴室里。”
“我知道,太远了,”John笑起来,“等我帮你拿过来,你又会说插座太远了。等我帮你插好插座,你还会说吹风机太重了。Sherlock,别指望我帮你吹头发,我可不是Mrs。 Holmes。”
啊哈,看来有人终于学会用双关语开玩笑了——Sherlock瞥了他一眼,又挤出那个经典的招牌假笑,却也几乎是乖巧地从两个意思中挑了比较正直的那个来理解:“很明显你不是。再说我妈从不帮我吹头发。”
“你小时候呢?”
“…………”
“……哈,”John突然笑出声,“你妈把你扔给你哥管?”
“…………”Sherlock继续沉默,面上难得神情复杂,一点点“算你蒙对了”加上许多许多“别跟我提这事儿了”。
“困了就睡吧,晚安。”John没有再取笑他,只走前两步,为他调暗台灯,而后突然弯下身,亲了亲他的额头——像一个父亲安慰自己的小男孩儿,或者一个小男孩儿疼爱自己的宠物狗——这不是取笑,这是彻头彻尾的报复。

一秒,两秒,三秒,John走到门前时猛地回过头,正捕捉到床上人望向自己的视线——他就知道有什么不对,而现在终于对了。
Sherlock可以把自己当做培养皿一样观察,自己也总该跟他学着点。只是做个实验,而实验结果证明自己是对的。
John捕捉到Sherlock的视线。那是一种带着几不可察的眷恋的目光。在一个灯光昏黄、雨落不停的夜晚。在他吻了他的额头之后。
得了吧,别拿什么高功能反社会人格做借口——那家伙是人,是人就有感情。
John不认为Sherlock之前的解释完全是在撒谎——他确实不爱他,但他也确实对他有感情。
那种眷恋不带情欲,不是爱情,可绝对是一种感情流露。John想自己终于找到了那个吻的答案:原来Sherlock Holmes也会害怕失去什么人的陪伴。

不过话说回来,可别忘记那个重要的事实:Sherlock Holmes,不能以常理猜度。
John真心觉得自己的同居人在表达感情方面简直笨拙得一塌糊涂,又因毫无经验而别出心裁——他吻了自己,或许只因不知道该如何更好地表达。
“Sherlock……”
John第一千次觉得那群外人半点都不了解自己的室友是个多么可爱的家伙。第一千次软了心肠。
他完全回过身,立在门边望向歪歪扭扭地靠在床头的人——抱歉想再最后打扰老天一次,天知道Sherlock现在看上去像真的只有十二岁——于是他温柔地、字斟句酌地告诉他,“也许我以后会跟什么人结婚,也许不是Sarah,也许是什么别的人……但是Sherlock,我不会因为有了自己的家庭而离开你。永不。”
话说出口John也觉得自己讲得有点太煽情了,尴尬地轻轻咳嗽一声,强迫自己不要脸红地把话说完:“我的意思是……得了,你就坦白承认吧,我可比那个骷髅头强多了。所以无论何时你需要一个助手,或者一个朋友……总之无论何时你需要我在那儿,我就在。”

“呃……John……你刚说的……嗯……”别说煽情也有煽情的好处,Sherlock很明显又跟泳池那夜一样,真有那么点语无伦次了,“that……that was……good。”
“所以?”Oh god,yes!John戏谑地挑眉,觉得自己真的爱上了so这个词。
“所以?”Sherlock微微眯起眼——但凡对猫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那是它们在警告你,再招欠我可就不客气了。
“所以晚安。”John沉浸在对猫的想象中不能自拔,忍笑走出卧室,回手带上房门。
“晚安,John。”
——他听到Sherlock的声音从门缝中淌出来,低沉悦耳,像一首激情洋溢的小提琴曲演奏到最后,选择以一个不那么遵循常理,却又十分完美的低音符作结。
此章小虐,下章甜回来,保证是正常的,甜蜜的,幸福的HE!
PS,大人们的回帖写得太好了……作为一个【回帖永远言之无物】星人,我表示各种羡慕妒忌恨!(滚= =)

三
在温暖的季节逐日远离大不列颠,玫瑰悄然凋谢之时,John还是什么都没与Sarah说。
这并不奇怪,几乎每个熟悉John H。 Watson的朋友都知道这个小个子男人其实有着一股与身高正成反比的责任感——John认为现在还远没到能跟Sarah说什么的时候,别的先放一边,他只是觉得如果要向她承诺什么,总该先攒够钱为她买一个不错的戒指。

而Sherlock Holmes在度过一个极为无聊的夏季之后,反倒直接跳过秋冬两季,迎来了一个只属于他自己的春天——也不知道潜伏在英国各地的犯罪分子是怎么想的,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他们却像春天钻出地表的虫子一样开始到处乱爬,为全世界唯一的咨询侦探提供了不少乐趣,当然对倒霉的苏格兰场来说是一桩接一桩的麻烦。
John一如既往地在工作之余跟着Sherlock东奔西跑,似乎也被同居人解决案子时的旺盛精力传染了,连续几天只睡两三个小时都能够继续活蹦乱跳。
“普通人是靠空气、食物和水活着,但显然Sherlock不是。”抽空更新博客时,John如实地记录下自己的想法,“有时我觉得,他只靠分解消化那些恶人的罪行就可以生存。”
“My dear John,”Sherlock则在那篇博客下语气挖苦地回复道,“把你的同居室友形容成一只食腐动物,真是好文采。”
“Sherlock,我正坐在你对面,有什么话你就不能当面说吗?”John在网上查完一些资料,刷新了下自己的博客,就瞧见下面的回复已经炸了锅——大半是被Harry搅的,光看她在那儿上蹿下跳,不停和人刷版闲聊,John发誓那里面起码有二分之一的人她根本不认识。
“嗯哼?”
“以及,”John头疼地盯着Harry那条“MY dear John?老弟你室友的文采也不差,LOL”的回复,小声抱怨道,“注意点用语,Sherlock,麻烦你就别再给她提供嘲笑我的话题了。”
“嗯哼。”

事实上,有些想法可以被如实记录,有些想法则不能。比如John觉得自己真的不能在博客上写:为什么我宁肯坐在这儿听我那个有点讨人厌的室友哼哼唧唧也不去抓紧时间跟Sarah见个面?
好吧,哪怕自己敢于写出来,大概也得不着什么靠谱的答案。只有Harry会唯恐天下不乱地回一句:LOL,那自然是因为你爱他比爱她更多。
好在Sarah并不在意他们的约会时间越变越少——至少看上去并不在意——也没为这事儿跟John拌过嘴。
John真心觉得她是个好姑娘,而自己就某种程度来说,是那个狠心冷落好姑娘的混蛋。

十一月底的时候,全英国的犯罪分子又像约好了一样,连续一个礼拜不见踪影。Sherlock这才像猛然发觉已经入冬了似的,重又无精打采地缩进了壁炉边的沙发里,口头指挥John把壁炉里的火烧旺,然后眼皮都懒得抬地咕哝了一句:“回来时记得买牛奶。”
“你怎么……算了。”John保证自己绝对没抬手看过一次表,鬼知道Sherlock是怎么推测出自己跟Sarah有约会的。
“那我走了。”John抓过外套,边穿衣服边嘱咐退回到十二岁的室友,“晚饭在冰箱里,Sherlock,离你只有五米。”
“七米。”
“好吧,七米,但是多走两米你又不会死,看在上帝的份上,人不吃东西才会死!”
“我不会,除非无聊至死。”
“想开点,Sherlock,就算是罪犯也需要偶尔放个假,”John随口安慰了他一句,有点抱歉地补道,“还有我大概周一才会回来,我会让Hudson太太帮你带牛奶。”
“他们可以把假期表排开。”Sherlock仍然没有抬眼,也没有就John的迟归发表什么评论。
“那我走了,bye……说真的,”John本来已经出了客厅,却又突然探回头问了句,“你确定我两天后回来时不会在沙发里发现一具饿死的尸体?”
“嗯。”
“嗯是会还是不会?”
“你怎么还不走?”
“这就走!”好心被当成驴肝肺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体验,John有些赌气地出了门,这回是真走了,不过楼梯下到一半还是忍不住冲楼上喊了句,“有事记得给我打电……发短信!”

然后那一夜John真的梦见了Sherlock给自己发短信——那是一个比好心被当成驴肝肺还要让人觉得不愉快的梦。
梦中自己走出贝克街221B的前门,往地铁站的方向走了两步,听见外套口袋里的手机突地响了。
John掏出手机,发现是Sherlock的短信,整条短信只有一个单词:Goodbye。
他蓦然回头,望向公寓二楼的窗口,看到同居人独自站在窗前,高瘦的身影莫名地孤独。
John猛地觉得有些心慌,觉得有哪里不对……他重又看了看手机,盯着那个单词,只是一句日常道别,没什么特别,可是……John突然意识到,可是Sherlock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
大概是个习惯——尽管明知John存着他的号码,Sherlock也还是会在每次发短信时都留下姓名的缩写字母。
可是这次没有。只有Goodbye。没有SH。
John感觉到心跳得更厉害了——他回过身,快速向公寓跑去,可不管再怎么使劲跑都跑不到。那区区两步的距离像是一道天堑,隔绝了Sherlock与他。

自令人不快的梦中猛然惊醒后,John下意识地去摸床头柜上的手机——感谢上帝,没有什么短信。
“John……几点了?”Sarah被他吵醒了,迷糊地问了一句。
“七点刚过……Sarah,”John突地坐起身,“抱歉,我想我得回去看看。”
“什么?”Sarah有些茫然地看着他穿衣服,“John?”
“就回去看看,没事我再回来。”他匆匆地吻了下她的面颊,快步走出门,不管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这天John回到贝克街221B,发现Sherlock并不在客厅里,也不在卧室里,也不在厨房里。
他发了短信,没有回复。从傍晚开始拨打他的手机,一次次转到语音信箱。
John只好等,那夜Sherlock没回来。
第二天Sherlock依然没有出现,John只得分别给苏格兰场和Mycroft打了电话。
“别担心,他这人有时就这样,一跑好几天不见影。” Lestrade并没当回事,老神在在地安慰了John一句。
“别担心,只要他还在这个星球上,就别想真给我跑得不见影。”Mycroft倒表现得像个尽责的好哥哥,接电话的语气挺严肃,安慰得也挺有建设性。
然后第三天过去了。
第四天过去了。
一个礼拜过去了。
一个月过去了。
Sherlock没回来。

说老实话,John H。 Watson不是个多么帅的男人,也谈不上多么成功——他个子不高,年纪却已经老大不小,没房子,没钱,没老婆,孩子什么的就更甭提了。
他甚至连只宠物都没有——这多半要归咎于他曾有一个室友,一个比全英国所有的猫和狗加起来还要难搞定的古怪家伙。
但John H。 Watson从不觉得“做自己”有什么不好,只有这一次,他打心眼里渴望自己不是自己,而是那个比全英国所有的猫和狗加起来还要难搞定的怪胎,肯定有二分之一的外星人血统,极为擅长匪夷所思的演绎法推理。
他想变成他,然后把他找回来。

可惜人总得面对现实——John H。 Watson无法摇身一变成为Sherlock Holmes,再说还有个同样流着Holmes家的血液,“一人即政府”者在竭尽所能地搜寻着他弟弟的下落。
如果连Mycroft也不知道Sherlock去了哪儿,是生是死,那么一千一万个John加起来也别想知道。
John H。 Watson,wele to real lives。

然而即使是在现实生活中,John发现想要把一个人折磨得日夜不宁原来也挺简单,只需要两句话:
Moriarty还活着。
Sherlock不见了。

John并没有辞去诊所的工作,与之相反地,又在另一家诊所找了份兼职。不,他并不是需要靠不停工作来麻痹自己的大脑,只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需要等多久。
他固执地拒绝了Mycroft的经济援助,打两份工,支付两个人的房租。既然不知道需要等多久,那么多挣点钱总没错,他想要——他会——把这套公寓一直租下去。
或许等到Hudson太太老了,又等到自己也老了。或许有天他能攒够钱把房子买下来。反正无论如何,这套公寓他不想——也不会——让给任何人。
贝克街221B将永远只属于Sherlock Holmes与John H。 Watson。
他将在这里等他回来。

“咖啡?”
“谢谢。”
当然苏格兰场也派出警力去找了,但Sherlock毕竟只是一个人,英国警方不可能放下所有工作,只没日没夜地去找一个人——除非那个人是英国首相——所以Sherlock Holmes只是他们数据库中的一份档案,归在失踪人口那一栏。
有人已经失踪了两个月,有人的生活仍在继续:Anderson终于收到了邮寄来的离婚申请书,与Donovan的地下情也有了转正的苗头。午休时她去找他,给他带了杯咖啡。
“Poor man。”Anderson边喝咖啡边看报纸,突然嘀咕了一句。
“什么?”Donovan凑过去,见男朋友指着社会版上某条故意赚人热泪的新闻标题对自己耸了耸肩:忠犬为主守墓九年,至死不渝。
Donovan当然知道他在指谁,沉默了两秒,用手肘顶了顶他:“……别这么说。我讨厌那个怪胎,但他室友是个好人。”
“嘿,我没别的意思……”Anderson本想说“我不是讽刺那个医生像条老狗,只是觉得他这样挺可怜”,但瞧见女友脸色不愉也就打住了,转而问了句,“不过你真觉得……”
“觉得什么?”
“那个怪胎,他就这么不见了?我是说,不回来了?”
“…………”Donovan与男友对视几秒,异口同声地喊了句,“不可能!”

事实上John并不介意外人怎么看待自己的行为,也不知道即使是厌恶Sherlock的人们都不相信他会一去不回——有人的生活在继续,有人的生活却静止了。
这不是说John想要自暴自弃,把自己搞得一团糟,饮食不周,整日生活在垃圾堆里——Sherlock在的时候他们才是整日生活在垃圾堆里,现在房间反倒清爽了许多。
John没有把公寓刻意维持在Sherlock离开时的模样——天知道等他回来时冰箱里那根未经过防腐处理的人体小肠会变成什么德性——他整理好他随手乱丢的书籍文献,洗完了所有他留下的脏衣服,熨平挂进衣柜,清理了本应是备餐桌的实验台,把冰箱里那根小肠丢进垃圾箱。
当意识到同居人可能明天、后天、大后天都不会出现时,John关掉手机,花了一整天做这些事,然后写到博客里。Harry则在第一时间回复道:“John!求你能不能别关手机,要不是你更了博客,我差点……总之明天我去找你,我们必须见个面。”John想这次她倒是终于不用那个幼稚的LOL 了。
那夜John没能睡着,索性起床对着电脑,每隔几十分钟便刷新一次博客阅读回复,可惜没等到他在等的那一条。天光破晓时他重新操起鼠标,把博客页面往后翻,找到许久前写的一篇日志:
29th March Life goes on

他点进去,看到自己写道Sherlock飞去白俄罗斯办案子了,自己最近和Sarah处得挺好,life is good。
他把页面继续往下拉,一直拉到回复。

“那个词是aeroplane,John,不是airplane。只是说一声。”
Sherlock Holmes 29 March 10:33
“不好意思,Sherlock,谢谢你的更正。哦,也只是跟你说一声,我把公寓做了个大扫除,扔了些破烂。现在地方干净多了。”
John Watson 29 March 10:35
“你不敢的……”
Sherlock Holmes 29 March 10:36

省略号,John盯着屏幕上的句子,突地笑起来,心想,省略号。
Sherlock一贯冷静而富有逻辑——除了在日常生活方面——这一点也体现在他的语言习惯上,例如对单词和标点符号的使用。
所以这个省略号一定不是他随手打的,而是说明他真的底气不足。
John微笑想到,看来自己终于对那个演绎法推理入了点门,不过往后还有的学。或许等那个人回来时,他可以用自学成果令对方大吃一惊。

而后两个多月过去,已经是新的一年。John没有取得什么新的学习成果,Sherlock也依然没回来。
Life does not go on,John想,它停住了。
生活静止的意思是……John觉得自己像活在一部循环放映的电影里。
他如常地上班下班,吃饭睡觉,但不管是独自走在街上,还是一个人坐在客厅里,John总觉得,Sherlock就在距自己一步之遥的地方,从未离开。
他们一起去过许多地方,为了办案几乎跑遍了伦敦每一条大街小巷。Sherlock在破案时总是精力充沛,像一首激情洋溢的小提琴曲。John不认为 Sherlock喜欢受人瞩目——虽然他在听到自己夸奖他时会一边兴高采烈一边忍着不表现得太明显,简直幼稚透顶——但他从不屑于谈论自己的成就与对社会和平的贡献,从不认为自己是个英雄。
John没有一次想过——哪怕只有一次——想过Sherlock已经死了。即使他永不再回来,John也只认为他是在与死敌搏斗的过程中消失于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那绝不是死亡,而是像一首激情洋溢的小提琴曲演奏到最后,选择以一个不那么遵循常理,却又十分完美的低音符作结。
——然后余音不歇。永远在自己脑中回荡,如同他将永远在离自己一步之遥的所在。
所以无论是独自走在街上,还是一个人坐在客厅中,John都觉得自己像活在一部电影里——由Sherlock和自己一起出演,剧情循环放映,光影永不止歇。

“John?”二月的一个周六,Sarah到贝克街进行了一次拜访,上次他们俩见面是两个礼拜之前。
“Hi,e in。”John正坐在客厅里看书,闻声站起身,请Sarah在壁炉边坐下,把书放到一边。Sarah不经意地扫了一眼书籍封皮,确定这书肯定只会属于他那位不知所踪的室友。
他们的恋情是在不知不觉中结束的——Sarah不是不想安慰John,成为他的精神支柱,但当她发现他其实并不需要自己的陪伴时,便急流勇退了。
他们只谈过一次:Sarah问John想不想搬到自己那儿住,而John拒绝了。
“不,John,我不是想让你退掉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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