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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_of_love_作者:tangstory-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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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谈过一次:Sarah问John想不想搬到自己那儿住,而John拒绝了。
“不,John,我不是想让你退掉公寓……”
“我知道,Sarah,只是我想住在这儿……”那日John打断她,有些艰难地,却也十分坦白地解释道,“我曾经跟Sherlock说过,无论他什么时候需要我,我就在那儿……可是你知道,实际上我不在。”
“…………”
“所以我想要……我需要住在这儿……Sarah,I’m so sorry。”
Sarah甚至不知道他在向谁说抱歉,只知道他其实并不需要她,他真正需要的不是自己。
她是个聪明的姑娘,所以没再去争取什么——反正争也白争——谁都没有明确说出“分手”两个字,只就这样不知不觉地退回到了朋友的关系。

“最近怎么样?”
“老样子。”
“Good。”
“你呢?”
“老样子。”
“Good。”
这日寒暄过后,Sarah也不知道能跟John说什么。甚至她觉得他可能不是很希望看到自己,因为Sherlock失踪那日他们俩在一块儿,她对他来说简直像个不祥的提醒,她怕加深他的内疚感,都不大敢常来看他。
不过Sarah是白担心了——John不是那种会把错都推到别人身上的人,根本不会给自己找借口,更没什么不愿见到她的意思,虽然两人坐在一起也的确没什么话说。
有时John也会想,那之前他跟她都在聊什么呢?想来想去,好像总在聊自己跟Sherlock一起办的案子。他当然觉得那些事情很有趣,但不代表Sarah也一定这么认为,所以……God,难为她忍了自己这么久。

“我去给你倒杯水……”John突地想起自己还没尽过地主之谊,赶紧站起身,往厨房走了两步,“茶还是咖啡?”
“你坐着,我来。”Sarah也跟着站起身,抢在John前面进了厨房,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John,我只是两个礼拜没来,肯定还记得杯子在哪儿。”
她开玩笑大半是为了掩饰难过——虽然他们不在一块儿了,可她爱过他,还是会为他难过——在Sherlock失踪后,John的腿突然又重新坏起来,尽管没以前跛得那么明显,可终归走路不大利落。
“茶还是咖啡?”
问话双方交换,John并没坚持,又坐回到沙发里,答了一句:“咖啡,谢谢。”

于是Sarah找到电水壶,接水插上插头,等水开时打开柜子找咖啡,发现两个礼拜没来,东西还真不在原位了。
她猜咖啡该在另一个柜子里,便伸手拉开柜门,突地愣了愣——柜子上层有个印着卡通猫的杯子,她记得那是自己送给他们的——泰迪熊给男友,因为他就像小时陪着自己入睡的那只泰迪一样可爱;卡通猫给男友的室友,因为他就像只领地被入侵的猫一样不可爱。
凭良心说,Sherlock对Sarah并没那么不客气——起码比他对Molly客气多了。
不过谁让Sarah是个聪明的姑娘呢?她敏感地感到对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自己,也曾跟John打趣道:“亲爱的,我想如何让你养的猫接受我是个难题,送他个新蝴蝶结管用吗?”
“猫?他?蝴蝶结?”John傻乎乎地重复了几个单词,“你说Sherlock?”然后大笑起来。

Sarah的手在柜门上停留了几秒,听到水烧开了,便拿出咖啡粉,转身去冲咖啡。她看到水槽边放着那只印着泰迪熊的马克杯,里面还有半杯残水,想必John仍在用它。
“几……”Sarah拿过杯子,本想问John要几块糖,但又突然噤声不语。
透过厨房门,她看到John坐在壁炉边,出于礼貌没有继续读书,只是侧着头望向窗口出神。
Sarah能猜到他在想什么,执着电水壶的手微微抖了下,努力忍回泪意。

John望着窗口出神,好似听到乐声。
Sherlock在思考时总爱站在窗口拉小提琴,不管那时是几点。
John承认Sherlock小提琴拉得不错,可是在半夜三点被琴声吵醒总归让人有点生气。
那时他们刚刚搬到一起住,还在彼此磨合,John被琴声吵醒后有些生气地走下楼,想跟他说别拉了。
但是那夜他终究没有制止他——因为他站在客厅门口,看到同居人独立窗前拉琴的背影时,便忘记了去制止他——那副画面太美了。
修长的背影。静谧的台灯的光。饱含思想的琴声。
于是在他离开后,他总是坐在那儿,侧头望见窗户便听到琴声在客厅中响起。
饱含着一个人的思想,与一个人的思念的琴声。

说来John这个男人其实跟天底下的男人都差不多,对于细节,尤其是生活琐事的细节不太注意。所以直到Sarah结束拜访,离开贝克街时他都没发现自己喝水的杯子已经换掉了,换成了待客用的普通马克杯——顺便一提连这套杯子都是Sarah送的,因为在她出现之前,贝克街的客人不是苏格兰场来去匆匆的探长就是某个极不受Sherlock欢迎的政府官员,前者抽不出喝茶的时间,后者得不到喝茶的待遇。
这个变化一直持续到晚上,John自己去找咖啡泡时才被发现——他打开柜子,然后和之前的访客一样,突地愣住了。
Sarah是个好姑娘,John想,他错过她了,但也许对于她来说是件好事。因为她真的是个好姑娘,值得一个比自己更好的人。
——柜子里印着泰迪熊与卡通猫的杯子亲密地靠在一起,显然是被人故意摆成这样,像一个偷偷的,美好的祝福。

或许是因为两个摆在一起的杯子,那夜John又梦见了Sherlock。
他早忘了杯上那只卡通猫叫什么名字,但对猫耳上硕大的蝴蝶结印象深刻。那真是……真是太不Sherlock了,怪不得他从不肯用它。
这种印象也被带到了梦中——梦里有人按响贝克街221B的门铃,Hudson太太走去应门,然后大声叫他:“John!”
John下楼时看到她怀里抱着一只暹罗猫,猫脖子上系着一个硕大的蝴蝶结。
“哦,John,你又欺负Sherlock了,下次他再跑了可不一定还有好心人把他送回来。”
“我没欺负他,我只是想给他系个蝴蝶结……”John听见自己无辜地回答,边答边想要接过Hudson太太怀里的猫,结果被对方气鼓鼓地一爪子拍在脸上。
再然后梦就醒了。

梦醒后John仍有些回不过神,抬手摸了下面颊,并不觉得痛——当然了,他又没真被变成猫的室友一爪子拍在脸上——只是有点潮湿。
等那个混蛋回来……John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心想等他回来自己一定要去宠物店买个铭牌,刻上自己的姓名与贝克街的地址,然后用丝带穿好,系到他的脖子上,打一个非常不Sherlock的蝴蝶结——让他再也无法不告而别。
“Please……”John把脸更深地埋到枕头中,并没意识到自己闷闷地哭出了声,“please e back。”

真的非常感谢大人们的回帖,上章一贴反应那么大我也没有预料到……都是柯南道尔爵士的错!最后一案什么的太坏啦T…T
总之每一个嘤嘤嘤回帖的妹子上辈子都是折翼的天使,我伤不起(滚= =)所以废话放在文后再说,先更新

四
那日后John搬到了楼下住,每夜躺在一张不属于自己的床上,幸运的话可以睡上三四个小时。
他必须要开始面对一个事实——不是指失眠。
当察觉生活静止之时,John将其归因于对挚友的思念与负疚,但当他发现自己再也难以抵抗某种吸引的时候,John不得不承认,事情开始不对了。
他再也无法抵抗住那种诱惑——他阅读他读过的书,抚摸他拉过的琴弦,打开衣柜,望着整齐叠放的衬衫久久不语——通常对于这种行为人们只有两种解释:恋物,或者恋爱。
他于深夜平躺在一张不属于自己的床上,抓紧胸口的被子,慢慢拉过下巴,试图透过丝绸专用洗涤剂的味道去捕捉一些其他的、同样不属于自己的气息,手指由于过于用力而微微痉挛。
John搞不清事情为何会如此急转直下——仿佛上一秒他还把他当做朋友,下一秒就突然爱上了他——像河流淌过浅滩,突然形成瀑布,狂暴而激烈地冲刷着岩石。
John也没有试图去搞清——Sherlock依然下落不明,这件事重逾千斤,压得他再无精力考虑其他。

但还好他仍保有理智,去给自己开了些安眠药——他还不能垮掉,人总需要睡眠。
于是在药物的帮助下,John再没做过什么稀奇古怪的梦,也再不会有个风吹草动就警醒过来,每夜打着浅鼾,睡得像只安安稳稳冬眠的熊。

直到冬去春来,三月初天气回暖,John才像快要从冬眠中苏醒的熊一样,又一次迷迷糊糊地做了个梦。
梦中有个人——他不知道是谁,只知道有个挺讨厌的人在跟他抢被子。John本心是挺想翻过身揍那个讨厌鬼一拳,但大脑在药物的强制作用下一直昏昏沉沉,把人禁锢在一场迷梦中,始终无法清醒。
John唯一的意识仅仅是抓着怀里的丝绸被罩不松手——看在上帝的份上,他不是都已经承认了!他爱他!他是Gay!Gay爱丝绸!别跟他抢!

混乱的梦境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就结束了,John重新酣睡过去,直到天光大亮时才慢慢睁开眼。
“Shit……”其实靠安眠药入睡也不是什么靠谱的事儿,早上醒来总会有点头疼。John揉着额头坐起身,发现自己可能起晚了,大概是昨天晚上忘了上闹钟。
不,等等,他记得他的确上了的!John皱着眉抓过床头柜上兼做闹钟的手机,沮丧地发现屏幕一片漆黑,原来是没电了。
也不知道已经是几点——墙上的挂钟早因为懒得换电池停了好几个礼拜,John无可奈何地拉开床头柜的抽屉,翻找着手机充电器。
然后他听到一些砰砰乓乓的声音,像是有人在翻找着什么东西的声响,但绝不是从自己手下传来的。
John疑惑地停了手,坐在床上望向卧室门,扬声问了句:“Mrs。 Hudson?”
“John,”再然后他看到卧室门被猛地推开,一个覆盖着黑色卷毛的脑袋从门缝中探进来,语调轻快地问道,“你到底把我那本《英国鸟类》塞哪儿去了?”※
“英国……鸟类……?”John双眼无神地喃喃重复了一遍。
“算了,我自己找。”覆盖着黑色卷毛的脑袋缩了回去,卧室门被砰地关上,却不到一秒钟又被推开,那个该死的、见鬼的脑袋重新探进来,冲床上呆坐着的人眨了眨眼,“Morning!”

“砰!”门再次被关上,John继续呆坐着。
“咣!”一声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掉到地上的闷响,John呆坐着。
“呲——”正是上班高峰,窗外街道上突然传来急刹车的声音,或许是出了场小事故,John坐……
他猛地从床上一跃而起,跌跌撞撞地冲到卧室门口,大力拉开门,伴随着一声响彻贝克街221B的大吼:
“Sherlock Holmes!!!”

事实上,在拉开门的那一刻John觉得十分恐惧。哪怕是在阿富汗的战场上,面对子弹呼啸而来时他也没有那么怕过。
他害怕拉开门,便看到客厅中空无一人——不过是个梦。

然后John石雕木塑般僵立在卧室门口,光脚踩在地板上,手里还握着门把。
早春三月的阳光透过窗子,为清晨着上金装,纱帘似少女的裙角一样合着晨风轻轻飘摆。
黑色头发的男人站在客厅中央,手里捧着本厚重的精装书——《英国鸟类》,John猜,他终于找到他想要的了。
“什么?”Sherlock Holmes从书中抬起目光,望向立在卧室门口的老朋友。
地球那么大,John想,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单单是这个人站在自己的客厅里。※

“哦,我就知道……”Sherlock扔掉书,飞快地迈了两大步,接住John瘫软的身体,同时还没耽误说话,“John,其实你……”
John从没晕倒过——即使是在中弹的时候也没有——平生头一回,也是最后一回,他短暂尝试了一下晕倒的滋味,不过可惜了无新意,就和小说里写得一样,眼前突然蒙上一片白雾,而后白雾渐渐消散,一个覆盖着黑色卷毛的脑袋从雾后冉冉浮现,脸上带着个熟悉的假笑。※
“其实你要真想晕倒的话该在床上晕的,”Sherlock抱着他,挂着讨人厌的假笑把话补完,“总省了我一道手。”
“…………”John缓了缓神,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自己站直,平静而斩钉截铁地告诉他:“Fuck you。”
Sherlock聪明地没有对这句话发表评论。

最终他们坐下来,壁炉前的老位子。John张开嘴,又闭上,再张开,再闭上。
Sherlock坐在他对面,见状挑起一边眉毛,John惊讶地看着他从长裤口袋中摸出烟盒,还有一个火机,动作流利地点了支烟。※
“什么时候……”John愣愣地开口,“什么时候你……”
“因为在塔宝莱很难买到尼古丁贴片,”Sherlock吸着烟解释道,“说实话我不喜欢那儿,太阳太烈了,晒得人头疼。我更喜欢阿鲁沙,太阳也烈,但很平静,美丽而平静,还有中国餐馆,有家的煎饺可真不错。”他又挑了挑眉,露出个类似于怀念的神情,“总之那儿不错,有点像肯特的乡下……John,你应该记得的,我们一块儿去过。”
“哦……”John发出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单音节,事实上对方口中那堆地名里他也只知道肯特,他们办案时的确一块儿去过,也确实挺漂亮,让人想要歇个长假的乡村风光……嘿,可这不是重点!
“当然也有缺点,游客太多了,酒吧音乐太吵了,我承认我真不喜欢非洲手鼓,也敲得我头疼,”或许在故意避重就轻,Sherlock依然滔滔不绝地描述着John不了解——也不想现在了解——的异国风光,“但多少让我觉得乡下无聊的生活也不错,等到老了,死在无趣的、乏味的、沉闷的乡下……你觉得塞克斯怎么样?那儿挺适合养蜜蜂。”
“哦……”John努力想了想塞克斯在哪儿,又想了想蜜蜂长什么样——和以前一样,他的思绪总是轻而易举地就被对方带着跑——然后终于回过神,“Sher……”
“John,”久违归来的同居人打断他,微笑着吐了口烟——不是那个招牌似的假笑,而是一个真诚的微笑;色泽冰冷澄透的眼睛也不再显得不近人情,活泼地闪动着温暖的光,“那时我有点想你。”
“……哦。”
John H。 Watson突然发现自己对于母语的掌握能力也不像自己想的那么好。

“塔宝莱在东非,”烟快烧完了,Sherlock心不在焉地就近拿过一个杯子,把烟头扔了进去,“坦桑尼亚,一个英联邦国家。”
喂,那是我喝水的杯子!上面印着的卡通猫可爱极了!你不能把它当烟灰缸!John内心好像滑过了那么个句子,但他选择忽略它。
“开始我并没想到会跑那么远,”Sherlock的眼睛微微眯起,目光重新变得严厉,“但我说过,John,我说过我一定会抓住他。”
“所以真是Moriarty?”John反问,几乎是小心翼翼地把Sherlock从上打量到下,看不出负伤的痕迹,感谢上帝。对面的人只是更瘦了,但显然精神奕奕,皮肤并不像他所说的,因为受过赤道炙热的阳光洗礼而变成健康的小麦色——Sherlock仍然肤色苍白,穿着贴身的灰色衬衫,袖子挽到肘间,露出削瘦结实的小臂。※
他非但更瘦了,也更加机警,像只大型猫科动物,简明扼要地向室友讲述自己在非洲某国的捕猎经历。John甚至能察觉到在叙述过程中,他的肌肉在衬衫下不自觉地绷紧,充满力量。
而自己也是——因为他的话语感到肾上腺素在血液中流窜,汗毛根根直立,口干舌燥。
“……所以他终于死了?”John目不转睛地听完,艰涩地问了一句。
“世事无绝对,”Sherlock却又突然放松下来,深深靠进沙发里,漫不经心地扯了扯衬衫领口,“不过即使我们的小Jim还有力气挣扎着从地狱底层爬回来,”他微昂起下巴,神色倨傲,语气讽刺,“等待这个可怜孩子的命运也不过是重新被我踹回去。”
仿佛应景似地,Sherlock伸长腿,十指并在一处,指尖交叠,懒洋洋地陷在沙发里,像一个置身王座的君主,慵懒却仍不容一视。
“…………”John觉得自己此时正面临着一生中最大的困境——他一定是疯了才想要去吻他的手!
“John?”Sherlock用一个问句打断对方站起身往外走的脚步,“你要去哪儿?”
“外面……我需要点新鲜空气。”
“你确定?穿着睡衣?”
“…………”John自暴自弃地重新把自己扔回沙发里。

“嗯……John,我想还有些事你需要知道……”Sherlock却没有嘲笑他,语气难得有些犹疑,像在自言自语一样咕哝道,“反正你过会儿也会发现……”
“发现什么?”John愣了愣,觉得同居人真是太看得起自己了,哪怕现在有艘UFO从天而降到贝克街221B的窗口他也不会发现。
“…………”Sherlock没答话,几乎是带着点讨好神色地看着他。
“……等等。”以John对室友的了解,这家伙只有在知道自己真的犯了错时才会露出这副表情。所以……GOD!他早该想到的!John猛地坐直身,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刻着“恍然大悟”四个字——他真的是被他突然归来的惊喜冲昏头了!他早该想到的,即使那家伙是个天才、怪胎、外星人、whatever,有些事他也没办法一个人做到!
“不……你别告诉我……”John突然叹了口气,自己把答案说出口,“Mycroft知道。”※
“John,我……”
“什么时候?”
“……可能比你想得更早。”
“哦……”John再次拾回自己最熟悉的语气助词,点了点头,“Good。”

Sherlock Holmes通常对旁人的情绪并不敏感——当然他知道人有喜怒哀乐,也能够通过观察推测出别人的情绪,他只是不关心。
但现在他关心,于是他知道,自己让John伤心了——那不是愤怒,而是伤心。

“John……我不是……”
“我知道,”John点点头,知道自己不能因为这事儿怪他——毕竟Mycroft是他哥哥,他们血脉相连,同姓Holmes,天才、睿智、卓尔不群,“……我理解。”
“你不知道!”Sherlock的语调却急促起来,全然出人意料地从沙发上站起身,两步迈到John身前,单膝跪下,动作一气呵成。
“我保证过,”他平视着——凝视着——他的眼,真诚地开口,“我向自己保证过,在泳池那夜之后,我向自己保证不会再让你卷入任何生命危险,这是唯一的、我没有让Mycroft告诉你真相的原因。John,相信我,please。”
“…………”John愣住了,准确地说,是被吓住了。他从未在Sherlock脸上见过这样的神情……简而言之,那是个极为人性化的表情,就像个……普通人。
“再说了,我知道你没事儿,我有叫Mycroft给你发短信……”Sherlock突然又幼稚起来,像要把错全推到他哥哥身上似地,不讲理地抱怨道,“他说他发了!他说你挺好!”※

哦,短信!John今天第二次恍然大悟——他早该觉得不对劲的,他怎么能忘了,Mycroft是个能打电话就绝不会发短信的人!
事实上,在Sherlock失踪的第三个月,John确实接到了几条Mycroft的短信。
“John,吃点东西。”
“John,天气不错,出去走走。”
“John,别看太多肥皂剧。”
——诸如此类,好像他是个小孩子似的,离了Sherlock就不知道怎么过日子了。
John本把这些短信当做室友兄长对自己的关心,尽管他觉得他们俩还没那么熟。不过John毕竟不是个会把别人的好心当成驴肝肺的人——他室友才是——于是每次接到短信也会回一条:谢谢,我很好。
可是那些短信……John默默凝视着同居人的眼,想着那些短信……他早该觉得不对劲的,那些不大客气的祈使句,只会属于一个人。

或许是在异国的小酒吧里,在遥远的东非大陆。
Sherlock Holmes追击着他的死敌,混迹在游客中,变装潜入进灯光昏暗、响着非洲鼓点的小酒吧。
他等待着最后的决战,像只在非洲草原上伏击猎物的雄狮。
然后他掏出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他哥哥,再让他哥哥原样转发到室友的手机上。
“John,别看太多肥皂剧。”

“嗯……Sherlock,”几秒后John再开口,声音像之前某一夜,他告诉他“我永不会离开你”一样温柔,“我跟你说过,无论什么时候,你需要我在那儿我就在……可我想其实这次我不在。”
“所以?”
“所以我们扯平了。”John笑起来,语气突又变得揶揄,“还有我觉得我有必要跟你说一声,real people,in their real lives,通常不在道歉时单膝下跪,求婚时才跪。”
“Sounds a bit dull。”
Sherlock也笑起来,不过并未起身,只是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毯上,就坐在John腿边,就势把头靠在John的膝盖上,似乎是无意识地蹭了蹭。
John收回前言——之前的困境其实不算什么,如今他才是正面临着一生中最大的、最艰难的困境。
“John,就现在,别犹豫了,快站起来,走到窗口,打开窗,跳下去!”他在心中激烈地警告自己,“随便做点什么,不管做什么都行,只别让你的手落到那头该死的小卷毛上!”

“哦……”
三月初的一天,Hudson太太一如往常起得挺早,跟隔壁的Turner夫人一起去了公园散步,坐在长椅上喂了会儿鸽子。Turner夫人提议一起去超市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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