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because_of_love_作者:tangstory-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哦……”
三月初的一天,Hudson太太一如往常起得挺早,跟隔壁的Turner夫人一起去了公园散步,坐在长椅上喂了会儿鸽子。Turner夫人提议一起去超市前先喝杯上午茶,Hudson太太无可无不可地同意了。于是她们喝了茶,聊了些自家房客的八卦。Turner夫人对隔壁那对恋人的遭遇表示了同情——尽管矮个子的那位总纠正说他们不是——Hudson太太则坚定地表示他们不需要同情,因为她“亲爱的,总把房间搞得一团糟的Sherlock”总有一天会回来。再然后她们一起去了超市,在公寓门口分了手,Hudson太太走上二楼,想把她帮John带的牛奶交给他。
“哦……dear me……”
于是这一天,在看到她“亲爱的,总把房间搞得一团糟”的Sherlock终于重新出现在客厅里时,Hudson太太毅然决然地捂着心口晕了过去。
“Christ!”John连忙跳起来,完全尽到了一个专业人士的职责,把Hudson太太放到长沙发上,为她掐着人中。
Sherlock跟着站起身,主动负责拣起了掉在地板上的超市购物袋,拎着袋子站在长沙发边探头探脑,像想让自己显得不那么碍事似地说了句:“如果需要人工呼吸的话,Dr。 Watson,我想我可以代劳。”
注一:
所有※号标记的地方都有向原著致敬的细节——我知道现在致敬都快沦落成抄袭的同义词了,不过这真的是致敬Orz
比如原著中侦探伪装成旧书商归来,向医生推销《英国鸟类》;比如医生真的小晕了一下;比如侦探提过他想给医生写信;大人们若有兴趣比对可以去找《归来记》的第一篇《空屋》
注二:
塔宝莱(Tabora)和阿鲁沙(Arusha)确实在坦桑尼亚,当然原著中侦探根本没去过,此处为完全架空,总之大家就当阿福失踪这三个月是在非洲的某个英联邦成员国把莫教授做掉了就得了Orz
肯特是英国的一个郡,原著中《格兰其庄园》一案中侦探和医生一起去过,不过其实在原著中这个案子发生在《最后一案》之后
塞克斯则是侦探退休后研究养蜂,享受田园生活的隐居地
闲话:
因为想控制下故事节奏,所以有些地方没详写,比如阿花对阿福从友情到爱情的转变过程——这个下章会解释下;或者阿福具体咋跟莫娘娘斗智斗勇的——这个就永远不会详写了(喂= =)
原著中侦探离开了三年,同人里就压缩到三个月吧,反正现代社会追求快节奏的生活(你扯够了没= =)
再次感谢大家的回帖,我会努力填坑的,下章完结^^
首先对期待肉的大人们道个歉,我试过了,可这文的风格真的不适合H,于是删删改改了半天,最后还是R= =
不过虽然H得很隐晦还是友情提醒下,此文为绝对的HW,无反攻无互攻,萌WH的妹子们注意避雷。
另外这就是完结章了,所以抓紧机会最后一次谢谢所有看完此文的大人和大家热情的回帖,真的非常感谢》///《
五
Sherlock Holmes无恙归来的消息像一颗迷你原子弹在苏格兰场中炸开——起码从Anderson的角度观之,腾起的那一小片蘑菇云上清清楚楚地印着一行罗马体:欢迎回到地狱。
然后他坚强地自焦土上爬起来,明确表示自己绝不会参与进任何慰问活动——天知道苏格兰场里为什么会有那个怪胎的粉丝俱乐部!
是的,Sherlock Holmes的存在简直像在嘲笑英国警方的智商。是的,Sherlock Holmes专横妄为,不理人情世故。是的,Sherlock Holmes从不爱人,从不肯回应女人——有时是男人——向他抛去的眼风。
但是那又如何?时代变了,在二十一世纪的伦敦,人们说:“高功能反社会人格?That sounds cool!”于是Sherlock Holmes转过身,修身大衣的下摆扬出美妙的弧度,在苏格兰场里留下了一个粉丝俱乐部。
Anderson只好自我安慰道:这年头连连环杀人犯都有粉丝,所以局里的女同事击掌庆祝那个混蛋回来也没什么大不了。
“签名。”可当午休时Donovan啪地把一张小卡片拍到他桌子上时,Anderson还是觉得有点崩溃。
“为什么?哦,不,别告诉我你也打算给那个怪胎送什么慰问礼物!”他气急败坏地喊了一句,但在女友气势汹汹地注视下也只得就范,心不甘情不愿地在卡片上划拉了两笔。
“这个,是为了告诉那个怪胎,”Donovan把签着两个人名字的小卡片别在一包打折曲奇的袋子上——那家伙也只配得上一包打折曲奇——显然也不是多么欢欣地,甚至是有点咬牙切齿地解释道,“告诉他我们可是光明正大地睡在一张床上!”
“哦……”Anderson眨了眨眼,突然觉得心情好多了。
“啊哈,百合。”这日John回到家,见同居人像以前一样蹲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嘴里还叼着一块大概是Hudson太太施舍给他的饼干,而窗边桌子上扔着一大束盛放的百合,系着紫罗兰色的缎带。
“狐尾百合,多年生球根草本花卉,宜在微酸性至中性土壤中生长,广泛分布于亚洲东部、欧洲、北美洲等北半球温带地区。”Sherlock吞掉饼干,眼睛仍盯着电视,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又从怀里抱着的曲奇袋子中拣了一块塞进嘴里。
“谁送的?”John懒得去纠正他“Sherlock,你不能这么描述别人送你的花”,边问边走到桌边翻看花束有没有附带卡片。
“谁知道,Lestrade带来的,我倒宁肯他带来的是个新案子。”
“我想……是警局的人送的。”John找到了卡片,落款只有四个字母,SHFC。他多少讶异于自己毫不费力地读懂了这个缩写——Sherlock Holmes Fan Club——并出于一种微妙的心理,含混地将答案带了过去,悄悄把那张卡片塞到了自己的裤袋里。
“嗯哼,还有包饼干,”Sherlock背向着John,似乎并没发现他的小动作,只随手把曲奇袋子上的签名卡扯下来,朝身后人扬了扬,语气嘲讽道,“显然亲爱的Donovan警官和Anderson法医官试图告诉我他们俩已经光明正大地睡在一块儿了。”
“友好点,Sherlock,要知道你失踪了三个月,”John正盘算着要不要下楼去找Hudson太太借个花瓶,随口回了句,“人们是因为关心你才会送你曲奇……等等,你说这玩意儿是Donovan和Anderson送的?”
“上头不是写着,甚至连推理都不需要,John,不得不说你的智商……”
“你吃了多少?”John表情不善地打断他,一把从他怀里抢过饼干袋,用训斥跑去街边乱翻垃圾箱的家猫的语气警告道,“别乱吃东西,Sherlock,没人想看到你在好不容易回来之后被一包曲奇毒死。”
“顺便也把花拿走,这味道真让人难以忍受,”Sherlock倒是一副无所谓的德性,不过明显又犯了无聊时爱支使人的老毛病,“John,黑咖啡,两块糖,还有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吃晚饭?”
Sherlock Holmes回来了,演绎法网站重又开始更新,全英国所有知道他的犯罪分子继续把他的照片贴在墙上用马克笔乱涂——“去死吧!”“快下地狱!”“咨询侦探什么的最讨厌了!”——所有事物皆回到正轨。
只除了John H。 Watson对他的室友产生了一种不可告人的欲望。
事到如今John终于有心思坐下来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想法,并尝试寻根溯源,以图把这个谬误扳回到正确的方向:自己到底他妈的为什么会突然爱上他?!
经科学研究表明,同性恋具有基因遗传性质,换句话说,既然Harry喜欢女人,那么自己喜欢上男人也不是没可能。
但在开始的时候自己确实对他没这个意思……John承认自己用过“迷人”这个词去描述Sherlock Holmes,但直到Sherlock失踪之前,自己真的只把他当做一个最重要的朋友。
“花很美,也很香,代Sherlock跟大家说谢谢。”
他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决定先把这件事放到一边,简短地更新了一条博客——John知道警局里有不少人会看,礼貌起见总要为那束花道个谢。
“Congratulations!对你们俩说的!”
Mike Stamford 9 March 21:06
“My dear brother,你不是他太太,不用代他跟别人说谢谢!LOL”
Harry Watson 9 March 21:08
“Mate,等不及听你和你室友的新故事了!”
Bill Murray 9 March 21:15
“如果他能在他的房东而不是他的管家帮他洗衣服时也说一句谢谢,他就是个完美的小伙子了。”
Marie Turner 9 March 21:19
“对了,还是我,Hudson太太。”
Marie Turner 9 March 21:20
“Bill,别催我弟弟写故事了,我想他有别的事忙!”
Harry Watson 9 March 21:23
“哈哈,事实上我们谁都没有期待他会说谢谢,毕竟Sherlock Holmes会懂得回应别人的心意也就不是Sherlock Holmes了。不过说老实话,这点其实也挺可爱!”
Anonymous(匿名) 9 March 21:32
日志发出还不到半小时就有了一连串回复,John逐条阅读,忽略掉自家老姐一贯的不正经和版聊,目光最终停留在一条匿名回复上,默默看了两分钟,啪地合上电脑。
——原来真相如此简单,John垮下肩膀,几乎是自嘲地叹了口气。
Sherlock Holmes从不爱人,也从不会回应别人的爱,自己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不是吗?
自己清楚地知道能够与这个人建立起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于是便建立起这种关系,并满足于这种关系。这不是直觉,这是人类的自我保护本能:不爱我的我不爱。
真相只是如此简单。
John有些茫然地想,原来自己竟把Sherlock Holmes当成了一份那个白胡子老头从烟囱里扔下来的惊喜礼物:
John H。 Watson,自阿富汗负伤归国的军医,伤在肩膀,却跛着腿。没钱,没房子,没工作,没老婆,没孩子,没宠物。生活黯淡无光,他的心理医生告诉他:John,你要走出去。
然而在他走出去之前,Sherlock Holmes先一步走进了他的生活,像只包着银色缎带、内容不详的礼物盒子——John不得不承认,或许自己在初见的那一刻就已经被他吸引了,甚至下意识地用了“迷人”这样的形容词。不过还不到一天自己就了解到Sherlock是个什么样的人,并决定要成为他的室友、助手、朋友,再也没有深想过其他。
长久以来,他认为这个“Sherlock Holmes礼物盒”中的内容是闪闪发光、丰富多彩的冒险生活,可事实上他从没真正把盒子打开过。
直到Sherlock失踪了三个月——思念与压力如悬崖飞瀑,狂暴而激烈地冲垮心防,他才终于头一次拆开了缎带,掀开盒盖,讶然发现盒中既空空如也,又似囊括万物。
Surprise?
It’s love。
想通这一点后John沮丧地垮了肩膀,自嘲地叹了口气,对着合起的笔记本电脑坐了几秒钟,反射性地去掏口袋里的手机。
看在上帝的份上,他是个普通人,没有什么高功能反社会人格,而普通人在这种时候——陷入一场绝无可能实现的恋情的时候——总免不了想跟什么人谈谈。
同手机一起掏出来的是那张署名SHFC的慰问卡片,John把它扔到一边,调出手机通讯录。
Bill?哦,他前段日子还参加了他的结婚周年派对,那时候Sherlock还没回来,自己则在派对上尽力显得不那么心情失落……那么他现在是不是该跟他咨询些结婚补贴的事儿?听说政府给的福利还挺不错……停!John!你不能想着跟Sherlock Holmes结婚!——Pass。
Ella?这位是他的前心理医生,看上去是个合适的谈话对象,可他能和她说什么?“恭喜你,又有生意上门了?”——Pass。
Harry?“嘿,想不想听一个好消息?我以后再也不会盯着你的新女友看了,因为我改喜欢男人了!”——Pass。
Mike?“哥们儿,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给我介绍的室友可真不错,不错到我开始想要跟他滚床单了。”——Pass。
Mycroft?“不,我不是想找你要你助手的电话号码,不过你能把Holmes夫人的电话给我一下吗?是的,我想我得和她谈谈,因为我爱上你弟弟了。”——Pass。
Sarah?这似乎是到目前为止最靠谱的人选了。可是John真的不想告诉她,他与她分手是因为早在爱上她之前,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先爱上了另一个人,且在潜意识中完全忽视了这份感情。他可不能让她听上去像一个替代品,那对她不公平,他不想让她伤心,所以Pass。
最终John颓然按掉通讯录,又叹了口气,目光扫到桌角还没来得及毁尸灭迹的慰问卡,心道或许可以给苏格兰场打个电话,问问他们那个SHFC接不接收外部会员。
又或许他可以更富有创新精神,去医院问问Molly愿不愿意跟他一块儿创建个SLFSH——Secret Love For Sherlock Holmes。
好吧,John承认无论哪种选择听上去都够让人绝望的。
“John,成熟点,别跟他吵架,他才刚回来没多久,你让着点他。”
三月中的周末,John再一次去Sarah家睡了沙发,并且跟Sarah撒谎道是因为又一次跟室友吵架了,实在不想回那间公寓。
当然真实的原因是John还没有告诉Sherlock自己跟Sarah分手了——他有点不敢现在就说,总觉得像一旦自己在这个节骨眼说出口,对方便能马上推测出自己已经爱上他了的事实。
不过显然这招没什么用,第二天一早,John回到贝克街221B,便见同居人朝自己戏谑地挑起眉:“哦,久违的沙发。”
“人民内部矛盾,不关你的事。”John顶了一句,暗自盘算下次要不要改睡Lilo。
Sherlock闻言又看了他一眼,眼中倒不似有什么深意,John松了口气,心想他果然不在乎。
事实上John并不太担心要如何向室友隐瞒自己的感情——毫无疑问,Sherlock Holmes的确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侦探之一,但他同样在某些方面异常迟钝——John想那大约是因为他不在乎。
譬如可怜的Molly Hooper,Sherlock显然知道只要对她说点好听的她就会对他言听计从,但是如果当真告诉他:“这是因为那姑娘爱你!”他也不过会漫不经心地答一句:“Oh,really?”然后便将此事抛诸脑后。
Sherlock Holmes从不在乎英国首相是谁,Sherlock Holmes从不在乎谁爱不爱他,这和地球绕着太阳转一样是小学课本上的基础知识——该死的,五百年了,它怎么还绕着太阳转!
顺便一提,直到现在Sherlock都以为现任英国首相叫Harry Potter,因为John是这么告诉他的。
John认为自己对于Sherlock的感情和“其实英国首相不叫Harry Potter”一样,将永世不为对方所知。
但遗憾的是,John H。 Watson是个普通人,而普通人总有脑子一热做错事的时候。
恰如之前所言,一切回到正轨,演绎法网站重新开始更新,又有人继续发来谜题寻求帮助。
Sherlock通常看不上那些小谜题,但他有个超级粉丝十分热衷于破解答案,并将自己的解谜成果在网站留言板上得意洋洋地炫耀。
“看,我又解出来了!要知道我把它们全解出来了!每一个!Mr。 Holmes,很明显我跟你才是天作之合!快甩掉你那个傻了吧唧的室友吧,我公寓的那间房还空着!”
Fu……John愤愤地盯着电脑屏幕,努力把那个不雅的单词咽回到肚子里。
又来了!这个叫theimprobableone的混蛋!John记得这个混蛋,记得他曾邀请Sherlock去他公寓同住,还想约Sherlock出去喝一杯。他讽刺过自己让Sherlock看007的电影,并且又一次说自己stupid!
不,实际上真正让John生气的并不是他说他傻,而是……他怎么敢!
那个混蛋怎么敢说他和Sherlock Holmes才是天作之合!
John做了个深呼吸,稍微平静了一下,然后一个字一个字地敲道:
“只是说一声,从大不列颠词典到维基百科,天作之合这个词条下的注解都只有一个——Sherlock Holmes and John H。 Watson。DO YOUR RESEARCH!”
John按下发送,然后继续盯着屏幕,然后过了三秒,然后发现大事不妙了。
好吧,perfect match,理论上这个词组也可以用于形容朋友……John的意思是,它必须、绝对、只能用于形容朋友!
或者在自己那个该死的室友刷新留言板前赶紧删掉,John操起鼠标,开始迅速寻找起页面上那个代表删除的小红叉。
不,他的手没有抖。一个好战士的手从不抖——他曾经用他的枪隔着二十多码和两扇玻璃窗干掉一个混蛋的哥,他的手从不抖!
可惜世事总难尽如人意——John放在电脑边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提示有新短信。
“别删。 SH”
John扫了一眼手机屏幕,握着鼠标的手反射性地停住了。这不可能是推理……John盯着那个该死的小玩意儿想,这绝对是Sherlock Holmes让他哥在自己的手机上装了一个微型监视器……
但自己或许可以当做没看到短信,然后告诉那家伙,他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幻觉。John一边侥幸地在心里嘀嘀咕咕,一边盯着手机,好像那小玩意儿会突然跳起来咬他一口似的。他的手并没有离开鼠标——再顺便一提,依然没有抖——屏幕上的白箭头一毫米一毫米地挪向那个极可爱的小红叉。
“说了别删。以及下来。 SH”
John的手机并没有跳起来咬他,只是又显示出另一条极不可爱的短信。
Fuck!John终于骂出那个不雅的单词,站起身,冲出门,冲到楼下,冲进客厅,站在厅口望着坐在壁炉边的同居人,果断地道歉:“对不起,Sherlock,我不该幼稚地在你的网站上跟人吵架,我道歉。”
“对!Sherlock Holmes!只把它当成一场幼稚的吵架吧!”John内心有个声音小小地咆哮。
“如果所谓的吵架是指你在我的网站上向所有人公开宣布你对我的所有权……”Sherlock平静地合上自己的电脑,随手放到一边,“that’s……fine。”
“我没有……我不……”John没什么底气地想要否认,然而沙发中的人突然站起身,快步地、流畅而优雅地走到他身前,微微弯身,侧过头。
“我不是在宣布对你的所有权。”——这句话便无声湮没在短暂交叠的唇间。
“所以……这次又是为了什么?”John突然觉得自己像重返战场,生关死劫,反而异常冷静。
“恭喜你和某人分手?”
“…………”John并没有否认,也没有说话,没有像上一回那样告诉他:人们通常不这么跟朋友说恭喜;人们通常不会为了这种事儿跟朋友说恭喜;不是某人,是Sarah。
“我搜过了,John,维基百科里没有那个注解。”John看到Sherlock的脸上又带上了那种像在观察自己一样的表情,耳听到他对自己说,“以及它告诉我英国首相不叫Harry Potter。”
“所以?”
“所以,”Sherlock终于收回那个观察用表情,嘴角蓦然上挑,像他每一次所做的那样,斩钉截铁地指明真相,“你爱我。”
而后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再次俯下身,吻上他唯一的室友、助手、朋友的唇。
John承认他的手终于抖了——不是颤抖地推开对方,而是颤抖地将他拉得更近。
虽然哪里像是缺了一环……吻……John觉得他这辈子大概都搞不懂那个什么演绎法推理了……舌头……对方到底是如何跳到最后的答案的……温暖……手为什么还在抖……湿润……不,你不怕被男人亲……柔软……你可是个入侵过阿富汗的纯爷们儿……缠绵……还是伊拉克来着?
Sherlock悄悄站直身,感受着怀中人因不愿结束这一吻而自愿踮起脚尖,从喉咙深处发出几声低沉而模糊的笑声,像猫被人爱抚下巴时满意地咕咕噜噜。
John的意识从大本钟的时针尖飘到胡夫金字塔最顶头的那块砖,随着悉尼歌剧院的白帆船乘风破浪,又不辞辛苦地爬过几万米古长城,才终于回到了贝克街221B的客厅——他意识到自己确实是在吻他,这个自大的、自负的、自我中心过头的,名叫Sherlock Holmes的混蛋。
“呼吸,John,”Sherlock适时放开怀中人的唇,含笑凝视他因为缺氧而聚焦困难的瞳孔,“还是说你那个小脑袋永远没办法一心二用?”
“…………”John努力换着气,试图说点什么来反驳那句funny little brains,然后一如往常地以失败告终,真心觉得自己的表现拉低了整条街的智商。
“不,MY dear John,”Sherlock则一如往常地猜到了——推理到了——他的念头,手指偷偷潜入他的衣物,在他背上缓缓游弋,“你拉高了整条街的性感指数。”
“……嗯……门,”在对方的手指更进一步之前,John终于拣回了一点理智,提醒同居人他们的客厅门还开着,并赶在Sherlock开口前及时警告了一句,“that’s NOT fine!”
John知道通常人们在做爱前会干什么——脱衣服,是的,他知道——尽管他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把Sherlock Holmes和做爱放在同一个句子里。
那通常也是最混乱的部分,John是指,人毕竟只有两只手,而那些纽扣和拉链简直像解不完似的,如何不被缠在脚腕的长裤绊倒也是个相当严肃的问题。
但当对象是Sherlock Holmes时,John发现一切困难似乎都迎刃而解了——像用小提琴拉出一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