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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域华章ii夙魇-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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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到失控的现场秩序,尖叫声刺穿耳膜。台上的两位殿下也有些意外的对视了一眼,很快的收回目光,嘴角笑意流露,站起身迎上去。
两旁的列队阵容庞大,光是排场就让人油然而生敬畏之情。银白色的独角兽展开白金色的翅膀,踏入地面就像激起地上点点碎金。站在首位的侍卫身穿一身华丽战服,恭敬地拉开了马车的门。
似乎过了一个世纪那麽久,马车里有了动静。
先是一只带著雪白手套的手,手指修长,指尖完美。然後一名男子以极致的高贵和优雅的姿态下了马车踏到地上。
考究的珍珠白的礼服,修长挺拔高挑的身材,昂贵的纯白色高靴,腰上的佩剑光华迷蒙,在明光下划破视网膜的闪光……雪白光滑的颈项,寂夜般漆黑的长发,几缕发丝荡漾过他圣洁绝豔的脸庞,还有,深不可测的豔紫明眸。
我好歹是王室培养出的孩子,从小各大排场什麽没见过,我并不震惊於马车的豪华排场的盛大,只是看著那个人的脸,我一点声音也发布出来,咽喉像是被阻塞了一般。
一瞬间被无限拉长,他从人流开辟的道路中往舞台上走去,身後的披风荡起,我就在人群的两旁,却觉得相隔亿万距离。
我僵住了。
难以置信,却毋庸置疑。
真难以置信,我竟然会没有意识到。
这样高贵优雅的气质,这样圣洁绝美的容颜,圣域中仅此一人。我是没有意识到,还是我故意不愿意意识到?我不去问他的名字,是忘记了,还是故意不想问?
实在是自欺欺人。
帕特里克朝洛斯华迎面走去,艾莉西亚紧随其後。他们看似随和的握握手,点头表示欢迎,“洛斯华殿下亲临音乐舞台剧,还真是出乎我们的意料,早知道换个会场开,免得一会儿这里人员爆满水泄不通。”
洛斯华入坐嘉宾席,高挺修长的身体遥远的让我喉间哽住,乐章重新响起。
舞台上的序幕缓缓拉开,乐声终了之时,便是舞台剧的开始。据说这是一场非常残酷的戏剧,如此出名是因为由帕特里克殿下亲自创作,於四个月前完成。
我恍然的看著他。
我什麽都没听见……我还曾跟他聊天,还跟他说要做朋友,甚至说了那麽奇怪的话。
真是太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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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的配乐都是上品,很快将人带入情景。
其实这部剧的剧情很简单。起因是一国公主参加成年礼後离开自己生活了很久的城市,前往异国他乡独自闯荡。她遇到一位俊美少年,很快倾心於他。
两人相爱,并度过一段很平静幸福的时光。但是波澜又起,公主的所在国将爆发一场战争,敌国正是她位於的国家。公主很快被召回,临走前两人肝肠寸断的道别。
故事到这里真是狗学和烂俗的典范,所有的悲情故事都是这麽个。但之後公主也参与战争,在战场上遇见敌方统帅,正是他深爱的男子。
不是欺骗,双方却也都不够坦诚。
我眼睛跟著舞台上的演员打转,视线却一刻也离不开洛斯华。
舞台剧的音乐几乎走了个极端,从刚开始的梦幻柔和瞬间突变到波澜起伏,当演到公主统领在战场上初次会面时,乐曲悲伤的不像样子。
不知谁谱的曲,不知不觉中仿佛被带入情景,泪水险些不明不白的淌下来。
帕特里克的构思很有新意,他著重笔墨表现两人在一起时的甜蜜,以衬托只是一场幻像之後的悲哀。没有坦诚的在一起,终究是假的。
别人或许不知道帕特里克写这个剧本是为了什麽、出自哪种感情。但我却一清二楚。这个剧本,是为他和亚文写的。他将自己塑造成公主形象,来传达不被自己内心的祝福。
想必亚文也不是普通的赤夜平民。
“如果连爱都称之为一种罪恶,那还有什麽是值得歌颂的!……我们注定无法在一起吗?无聊的国际纷争,断送掉的是多少情缘,牵系的又是多少苦痛!”
当公主无比悲痛不平的喊出这番话的时候,我真的动容了。
然而高潮即是尾声,公主所在的国家失败,撤兵时男人约她再见一面,公主赴约。两人在边境见面,不自觉的,脚印明确的踏在国境线的两端。
再後来,完结。
是的,这是一个没有结局的剧本。帕特里克殿下四个月前创作完成命人彩排,那时不可能知晓结局。
其实结局很简单。只要有一个人勇敢的往前跨一步,接下来的坎坷便双方并肩承担;倘若没有人能逾越心中的界限,那麽便永远被分隔两端。
不知道帕特里克和亚文选择了哪一条路。望向嘉宾席,帕特里克出神的凝视著远方。他身边的洛斯华殿下,我几乎没有勇气去直视。
我竟然就这样轻易的喜欢上了未来的敌人,至今还有几分难以置信。
不过我想,一切都来得及。我不可能就这样顺其喜欢发展成迷恋。我发过誓的,我会保护自己的种族。责任与立场,我尚不能洒脱的舍弃。
借用一句时下流行的话语,一见锺情锺的不是情,是脸。
可是我忘了,一见锺情不是第一眼就爱上了,而是第一眼之後就再也没有忘记过。
作家的话:
开始揭露乱七八糟的真相了……
☆、夙魇 第20章
Chapter 20
从会场回来之後,我就下定决心不再花费心思去想洛斯华了,但越是禁止就越是控制不了思绪。
几天下来思念不减反增,我才意识到意识对行为起到了反作用。
本来还以为只是一时头脑发热产生的不明感情,现在却搞得像热恋许久後的相思之苦,把自己恶心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虽然理智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不去想只是自欺欺人的心里安慰,因为他就是我的任务中心,当初埃利奥特给我的任务基本上等同於接近洛斯华。
只是埃利奥特肯定没想到,接近还没开始,我就把自己套进去了。
我打算远离他这个任务中心,等头脑冷静下来再以敌人的心态对待他,然後找机会接触。可是意想不到的是,洛斯华竟然派人主动找到我。
那天我正在“狂欢”里闲置,就听见外面同行喊我,“伊儿,外面有人找你,喊你半天都没反应!”
我哦了一声,心想真是奇了,竟然还会有人找我,於是第一反应就是灵族。
出去一看才知道原来是圣翼族的侍位,神情还有点肃穆庄重。他很规矩的说:“伊儿公子,我们殿下派我来请您过去一同用餐。”
“你们殿下是谁?不认识!”
我以为是帕特里克,请客吃饭还不说自己来,怎麽这麽大谱,当初是谁求著我扮演他的情人的。
“洛斯华殿下不方便亲自露面,所以请您尽快跟我来。”
我又哦了一声,跟他後面走了几步,看见接我的马车时才确定不是个玩笑。於是我停住脚步,顺手把他拽过来。
“等等,等等,你刚才说是谁请我?……不会是洛斯华殿下吧?”
他做出了一副比我还应该感到不敢相信的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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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著他来到位於繁华地段的一家城堡式餐厅,想必是这里平素每人消费得起,所以比较安静没人打扰。
我走进室内,高耸的旋转楼梯,尖顶的建筑风格,大理石和水晶的墙壁地面……相比路上随处可见的雕塑,这里的更显搞怪和奇异,显示著独特的品味。
我被带到里面的包间,推开门硕大的隔间有舒适的躺椅和沙发。
洛斯华一个人坐在暗紫色的沙发上,袖口滑下露出光洁雪白的手臂。他的姿势略显慵懒,随手翻动一本书,姿势完美的行云流水。
他看见我进来,抬起看紫色的眸子。紫色那麽深邃而明豔,就像童话般完美无瑕,瞬间一股强大的气场俘获了我。
我还没来得及暗骂自己意志不坚定,刚才还发誓保持距离现在就恨不得凑到跟前,就听天籁之音在耳边响起:“伊儿,今天把你叫来很唐突,而且上次借了你的书没还,所以正巧用这个理由再见见你。”
他说说的很直接,反倒让我放下戒心。对於上位者来说,冷漠和优雅是最好的伪装。
他这样放松的气氛也让我感到放松。我想了想,道:“殿下还能想著我真是不容易,上次我不知道您的身份……”
所以才说了那麽多傻里傻气的话。
他没纠缠於上次的问题,拍手叫人来,不一会儿就上了一桌子的精致佳肴。
寂静的华丽套间,空寂的回荡著餐具碰撞的脆响。
洛斯华优雅的吃著他的午餐,举手投足间完美的无懈可击,恍惚间似乎全部都是虚幻感。他不言不语的用餐习惯让我压抑的抓狂,我刚要憋不住开口就听洛斯华轻笑一声。
“伊儿,看不出你吃东西的礼仪还很规矩。”洛斯华微笑眼角翘起,说不出的英气好看。
我却面颊响起了燃烧的声音。我学了这麽多年的礼仪只能算是规矩……
但是看到他的笑容,连心都酥软了,万年厚脸皮在他面前不攻自破,说话紧张还期待。
我犹豫了一下,没头没脑的问:“殿下,您叫我来我很高兴,我本来以为您也就吧我当笑料了。咱们上回说的话还算数吗?”
洛斯华愣了不到两秒锺,很快的反应过来,微微一笑:“如果你指的是做朋友的那一部分,当然算数。”
我更开心的笑,“真的?”
“一旦成为了领导的人,追随者会与你的力量和势力成正比,而真正的朋友却会与之成反比。你自称我的朋友,我不妨试试你的诚意。”
我嘴里吃著东西,眼睛笑成了缝。那一刻,我根本没有想起,自己的初衷是多麽虚伪,根本没有意识到,我是因为有目的才接近他的。
我当时觉得,没有人比我更真诚,我是如此真诚的喜欢他。
“殿下,当上高位者这麽累,为什麽还有这麽多人不惜生命的为此奋斗呢?他们不会觉得疲惫吗?如果殿下可以选择的话,会不会选择诞生在普通的家庭中,过这一辈子很幸福平淡的生活?”
他的紫眸凝视我片刻,静静道:“不会。”
我很吃惊,我一直以为没什麽就想得到什麽。像洛斯华这样的尝尽了人生百态、繁盛富丽、通晓人情练达的人,一定会更加渴望单纯平凡普通的安定生活。
“想这些不可能的事情是毫无意义的,我们自降生以来的部分意义已经注定,我对它很满意,并且会继续将人生推向顶峰。否认渴望荣耀才是最虚伪的,没有人不渴望成功和顶端。”
我有些沈默,心情有些失落,我们终究是不同的。
後来我们沈默的用餐,洛斯华饭量不大但是似乎很爱品酒,尤其是高度数的那一类。我吃了多久他喝了多久,可不见一丝醉意。
最後我拿著那本传送魔法书走出了城堡餐厅,拒绝了洛斯华派人送我的提议。出门时回头看了一眼上面的烫金大字,可惜看不懂。问了个路人才知道,原来叫做“晨光之曦”,名字还是艾莉西亚殿下亲自取的。
一路上我哼著小曲心情大好的回了家。
回到家一头栽到在床上,我知道,我完了。
我陷进去了,彻底拔不出来了。
我已经失去了,全身而退的最後机会。从此之後,我选择沦陷。
第二天我照常上班。
早上起来是一天中最清闲的时候,只要做好例行的打扫就行,所以不需要太多人手。我们采取轮休制,每天早上只留一人在店里进行清洁和看店。而今天正巧赶上我值班。
我由於不会魔法,所以打扫会比一般人费时费力,但久而久之也习惯了。工作了一段时间,早上值班我一直并不反感。
只是这天一大早就来了一位客人。
“来一杯酒。”我看不清她的长相,她的头发浓密,留海遮挡住眉毛,几乎挡住了眼睛。衣著也没什麽特别,穿戴毫不起眼,是那种看上十次也不会有太多印象的类型。
只是这种过於平凡的装扮,在我眼里刻意了些。
“您好,小姐。现在是早餐供应时段,没有现场调制的酒,请见谅。您可以换咖啡或红茶吗?”
她不出声的点点头,显然并不在意饮品本身。
我给她端上咖啡後就继续自己的清扫工作。出神的想著昨天洛斯华殿下对我的一颦一笑,连看到窗子上的污渍都是甜蜜的。
我一边干活一边想,我就是喜欢上了又怎麽样了?谁说喜欢的人也能分对错?我管不了自己的感情萌发,难道非要我硬生生的掐断麽?
她喝得很沈默,半天没发出一点声音,我几乎都忘记了她的存在。
很快的女子就喝完咖啡离去,我过去收拾她使用过的杯子。抬起咖啡碟时忽然发现,这下面压著一张信纸。我迅速把它塞进兜里,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一直到值班结束。
我一直没敢打开,有点不踏实,心里隐约有而写猜测。借著中间换班休息的时间,我跑到附近的林子里,展开纸张,上面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字迹。
……原来埃利奥特还没把我忘了。
信写得很简练而且隐晦:伊儿,不知最近情况如何,你还是否记得当初的誓言……在充满诱惑的帝都里,希望你仍能坚守信念,一心一意使光明发光……
你的身上背负著常人不可及的使命。我希望你记得,所有人与你同在,所有人都会支持你。坚定信念,执著才得以永恒。
这些年我们一直牵挂你,并会一直关注著你。你的仅占比我想象的要顺利,你很聪明,开端做的出乎意料的优秀,希望接下来的事你也不要让大家失望。
记住,我们的希望,都在你身上。
不禁莫名想起来那串蓝色风铃,我从艾茨唯一带著的一件物品,只有这串风铃能提醒我,自己的过往和曾经,自己的责任与使命。
昨天我回到家里,对著窗子坐了挺长时间,伸手波动著那串风铃。我突然很想把它扔进垃圾桶,扔了它,重新开始新生开始幸福,和过去的自己割裂开。
忘记艾茨,无牵无挂的继续生活。
但是最终我放弃了,没有用的,没有人可以割裂深入骨髓的曾经。
我不禁嘴角牵起一丝讽刺的微笑。
这麽多年了,艾茨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跟那里完全断了联络。多难的时候都没有人帮助我,现在我无非就是跟洛斯华吃了一顿饭,艾茨就派人传达国君的表扬信。
就在我准备一起忘记的时候,艾茨来了信,告诉我说接近敌人真是好样的,我是种族的大英雄。他们根本不懂,我已经喜欢上了自己的敌人,并准备为了他忘记自己的身份还有立场。
我现在该大笑吗?我该高兴,埃利奥特是如此在乎我,以至於对我的追踪跟踪系统的制作都如此用心。
但我却真的不喜欢那里了。
回到艾茨,总觉得伊甸就只是个工具,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
圣剑的主人,不知现在身在何处。
我不後悔,第一次我不为作为圣器的容器而遗憾。感谢这些,我才有了契机能够认识你,洛斯华……
洛斯华……我默念著他的名字,将埃利奥特写的信撕成了漫天飞舞的纸片。
作家的话:
投票收藏呗,这部进入高潮啦~
☆、夙魇 第21章
Chapter 21
後来的几天,洛斯华经常时不时的邀请我去“晨光之曦”。其中有一次我们聊到了家的问题上。
“伊儿,你现在住的家地方太偏僻,环境不好又危险,要不要我帮你另外安排住处?
“殿下,住处又不是家。家不是物体,家是要有所爱的人一起生活的。”我喝著饮料咕噜咕噜的,故意把话题引向我感兴趣的问题上来,“殿下,你现在有家了吗?”
“我还没有这个打算。”洛斯华说的很干脆,听的我心情大好倍感放心。他又补充,“伊儿,你觉得我的宫殿外观怎麽样?”
洛斯华殿下的宫殿,名叫华曦宫。是一座气派豪华的宫殿群,融合了哥特式和巴洛克式风格,漂亮的无可比拟。
我哈哈一笑,做出惋惜状:“当然是好看的,只是我们普通人住不起啊。”
洛斯华面不改色:“那你搬过来如何?”
我听到这话差点没从沙发上摔下来,他他他……这意思是同居吧!
不过很快的我反应过来,华曦宫是宫殿群。里面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说不定一天也见不到他一次,哪里来的同居?
於是定了定神我回答:“呵呵,殿下真会开玩笑。我还是算了吧,我怕自己住进去後天天谜路。”
洛斯华轻笑,睫毛像小扇子般呼扇呼扇,“如果有时间,你可以到华曦宫转转。华曦宫有道偏门,在西侧的花园入口。几乎也没有人使用,所以我没安排过人去守卫,你随时进出都没问题。”
“好啊,我明天就去!”我连客气都省了,不假思索的说。
结果第二天,我真的厚著脸皮来到了华曦宫门口。
亲眼看见这样壮观的宫殿群对我还是有一定震撼的。
奥森的建筑和艾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更加注重面积和奢华,艾茨的王宫建筑都是塔顶很高的城堡式,以突出其庄重和唯美。
华曦宫作为奥森最宏大的建筑群,实在是极致的繁华富丽。
融合了哥特和巴洛克的现代和古典,精致到边边角角的装饰,却不会给人过分铺陈的冗杂,反而有种大气磅礴的至尊气势。但是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喜欢艾茨的平和与自然。
我简直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揣揣不安的在华曦宫的外围晃来晃去,探探头探探脑,一幅鬼鬼祟祟的小偷样险些引来周围巡视的卫兵。
我找了半天都没看见洛斯华说的偏门。
就在我心里嘀咕著洛斯华会不会在拿我寻开心时,听见正门口的侍位说:“洛斯华殿下,就是这个人,他在这儿转悠起码有半个小时了!”
我回过头,看见一身白衣的洛斯华站在正门口,他漆黑的头发流水般泻下,流淌到腰部划出优美的弧度。他看著愣在原地的我,勾魂的紫色眸子微微弯起,冲我笑。
我高兴的什麽都忘了,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刚才有人通报我,说华曦宫门口有人鬼鬼祟祟的不安好心,我一猜就是你。”
我继续没心没肺的笑,停在他面前。洛斯华很高,我得抬起头看他。
“除了你谁还能这麽笨,这麽长时间都找不到偏门。”他语气有些戏谑,“走,我带你进去。他说完後又对门口的侍位说,“以後这个孩子进来,你们不要阻拦。”
这个……这个孩子?!他是在说我?!
进到华曦宫里面,洛斯华耐心的给我做著讲解:“华曦宫内部分三个宫殿群。左殿是当有使者访问时暂住的地方,面积最小,但舞厅礼堂齐全;右殿是平时我们商讨要事、召开朝会的地方,一般举行欢庆的宴会厅设在那里;正殿是我的私人住宿,奥森主要的藏书楼也建在里面,相当於寝宫,只是稍微大了些。”
这哪里是稍微大了些……你见过拿整座宫殿群当寝宫的吗?於是我默不做声。
“你怎麽了,有些不高兴的样子。”
我嘟起嘴巴,充分表现了自己的小肚鸡肠。“你说谁是小孩子?我才不是小孩子呢,我马上就要成年了!”
我都没意识到这句话本身就是那麽的幼稚。
洛斯华道:“马上?马上是多久?”
我粗略算了一下,我从艾茨离开时大概是四百八十多岁,现在六年过去了……我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说:“七年,还有七年多我就成年了!我已经很成熟了。”
“成熟个鬼,明明是小处男一个,还在这假装大人!”这话当然不是洛斯华说的,而是出自某位快步走来的风流骑士长。
我翻白眼。真是煞风景,好不容易才跟洛斯华单独呆一会儿,他竟然凑过来捣乱,还处男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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