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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生无相作者:梅影疏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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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魔生无相
作者:梅影疏痕
文案:
一场神魔大战,虽然成功的封印了魔王,却也牺牲了一位凡人的眼睛。
心怀愧疚的任平生,决定照顾这失明的男子,
但是对方的柔弱与刚强,却渐渐让他由怜惜转化为爱恋。
然而魔王重临人间,他们的感情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令任平生想不到的竟然是………
PS:本文强攻X美强受,前期攻偏弱,狗血微虐。
尽量做到日更,喜欢的亲们可以养肥了再看哈。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虐恋情深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任平生/孽天(周成) ┃ 配角:噬魂/冷无言 ┃ 其它: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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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夜,浓烈。
空气中没有风,却渗透着丝丝寒意。
天地都被切割,幻化成两极虚无。
一轮残月静静的挂在天空。
屋顶上站着五个人————四个男人,一个女人。
被围在当中的魔王身形伟岸,肌肉勃发,一头火红的长发随意的披散在脑后。烈眉赤目,脸色白而青。与头发同色的红眸里却布满不屑。垂在身侧的魔刃泛着琥珀色的光芒,也掩盖不了渗出的凛冽寒意!
四个人分东南西北的围住他,脸上的神色是如临大敌。这四人,正是蓬莱尊者座下的天、地、玄、黄四大弟子。
居东的一人一袭白色长衫,修眉俊目,眸如点漆,下巴微尖,身形偏瘦。白皙的皮肤,挺直的鼻梁。线条流畅的腰部紧实而有力,及腰的长发在月色下如梦似幻,说不出的动人心魄。这本是极美极艳的长相,但偏偏被他那冰冷沉静的气质一压,显得清幽冷峻起来。而垂在身侧修长柔韧的手指带着丝丝凉意,清凉幽远。
居南的一人,身着一件褐色短衫,国字脸,卧蚕眉。头发扎成了马尾的形状,露出了健康宽阔的额头。相貌比白衣人逊色了些,却更显得英伟无比。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唯有身侧握刀的右手,紧得发了白。
居西的一人,有着和被围之人一样的傲气。黑衣、清瘦。年龄较其余三人稍长,神色间有着看淡生死的倨傲之色。
居北的却是一名妙龄女子,剪水双瞳,腮凝新荔,丰胸细腰。一袭通体明黄的纱裙更衬得她娇俏可人,恍若瑶池仙女。
“魔王,你私闯天界,肆意妄为,杀虐无数!已经触犯了天条,还不束手就擒?!”褐衣男子将裂魔刀横在胸前,冷冷的叱道。
“哼!就凭你们几个,休想伤得了本尊分毫!”魔王孽天狂傲的冷笑:“自古犯我者,必诛!”
倏忽一条赤色的光影从魔王手上的魔刃上蹿了出来,遮天蔽日,带着焚尽一切的烈意。
四人暗叫一声不好,白衣男子连忙伸出右手,空气中的水汽凝结成层层冰晶,缭绕在男子手掌的四周,随着他的动作,封住了火龙前端。但他毕竟功力有限,眼见着火龙就要破闸而出,其余三人便向龙身攻去。
只听见‘叮当’之声不绝于耳,一刀、一剑、一鞭都被震了出去,三人忙定住身形,却还是觉得气血翻滚,差一点就口吐血箭。
白衣男子已然不支,只见火龙越长越大,顷刻间就把最后一丝寒光都吞噬了。然而其势未歇,直直的撞向白衣男子胸口后,却又龙翔九霄,发出一声清脆的龙吟,倏忽间便钻入魔尊的魔刃里,只余下隐隐一丝火红之色。这一切的发生只在刹那之间,却立即分了胜负。
“大师兄!”黄衫女子忍不住惊叫一声,忙闪身到白衣男子身边,扶住了他摇摇欲坠的身子。
“无妨,”低声安慰了担忧的小师妹,白衣男子神色变了数变,终于咬牙道:“启动化血阵!”
“不可!”其余三人连忙惊呼。
化血阵,上古玄术,顾名思义————就是化己之血,攻彼之缺!且不说其使用之后,施术者将原气大伤,功力大减,就单说其施术时就是惊险万分,若其中一人稍存杂念,必将使施术者形神俱灭,永世化为虚无!
是以化血阵虽然威力无穷,却自古被列为禁术,不到生死关头,没人敢生出一丝启动它的念头。
然而此时,众人却也明白,这是对付魔王唯一的办法。
魔王的强横毒辣已经远远超了他们的预料,如果今日还不能将他降服,假以时日,那么三界都将陷入危险之中。
当下四人心意相通,便毫不犹豫的割开手腕,将鲜血逼出体内,交汇于半空之中。霎时间飞沙走石,光芒大炽!
魔王却毫不畏惧,心念电转之间,赤红色的光芒飞快的转动,一点点的迅速变大,顷刻间便笼罩全身,形成了一道天然罡气,将全身防得滴水不漏。
“以彼之血,瞻我明月;浩荡之气,连绵不绝;生死相克,且圆且缺;兹生于世……”低沉暗哑的咒语不断的从四张薄唇中逸出,炽热的光芒渐渐缩小到拳头大小,却更加耀眼,仿佛要灼伤天地的眼睛。
“哼!”雕虫小技,不自量力!孽天嗤笑。旋即一团五彩的光球闪耀在手掌之中,堪堪向炽热的光芒包覆而去!
这一次,他只用了八层的功力。孽天眼底闪烁着轻蔑的光芒。哼!愚蠢小仙,竟敢在本尊面前班门弄斧!
然而下一刻他却笑不出来了,白色的光团瞬间便击碎了彩色的光球,然后毫不迟疑的钻破天罡罩,倏忽间便狠狠的穿透魔王的胸口。
孽天大惊,连忙定住身形。他虽然遭受重创,却并不惊慌,一个闪身,便消失在荒野之中。
“空间之术!”四人大惊,这空间之术历来便只有首届魔尊得以修成,想不到魔王他居然也修成了!
空间之术乃千古奇术,修炼者不但要天资聪颖,而且必须断情绝爱,方能炼成。修成之后,可瞬间移动,穿越三界!
不过所幸魔王身上还残留着几人的鲜血,所以他们还是能轻易的探知魔王的去向!
然而令他们吃惊的是,魔王并未逃回魔界,居然还在人间。
魔王孽天生来便高傲万分,若要他带伤逃回魔界,自然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
四人心意相通,感知着彼此血液里留下的气息,终于在灵山山脚下的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追上了受伤的魔王。
“哼!还真是阴魂不散!可惜你们来得太晚了!”孽天胸有成竹的冷笑一声,一回身,一掌便将身侧的一间破旧的小屋打得散了开来。
门里面赫然坐着个穿着陈旧长衫的年轻男子,正伏在桌子边上写着什么。被这突然而来的横祸吓得不知所措,呆立在当场。
“不好!”眼见着魔王化作两缕红光,钻入了男子的眼中,男子的双眸瞬间变得赤红,顷刻间便要魔化。白衣人毫不迟疑的伸出五指做钳,生生将旧衫男子的两只眼睛挖了出来。
“啊!……”年轻男子惨叫一声,捂住只剩两个血洞的眼眶在地上死命的挣扎翻滚。
白衣男子脸上闪过一丝不忍之色,终究归于平静。但他不敢有丝毫停顿,连忙取出‘镇魔珠’将两只脱落的眼球封印起来。
并非他残忍,只是魔灵一旦侵入人体,片刻间便会吞噬掉人的灵魂,到那时,魔王的身体便会复原如初,再想制住他,基本上就属于白日做梦了。
所以他虽不忍,但是也别无选择。虽然间接害无辜之人失掉了眼睛,也算是全了他一条性命。
为今之计,只有将‘镇魔珠’日日置放于仙气充盈之地,方能洗净魔尊的暴戾之气。三界才能避免一场大难。
只是亲手将人的双眼挖了出来,虽然是大势所逼,这双手,终究是染上了无辜的鲜血了吧?
任平生正在思索间,四人已经驭气而行,往那蓬莱仙岛飞去。
“放我出去!”‘镇魔珠’里面的魔尊犹自吵闹不休。
“哼!你们给我等着,有朝一日本尊若能出来,定要你们生不如死,魂飞魄散!”
“你们几个给我等着瞧!”
“混蛋!王八蛋!”
不知不觉间,四人已飞越了九万座大山,来到了蓬莱尊者的门外。
“弟子参见师尊。”四人一齐拱手,行了面师之礼。
“平生,为师交托于你们的事情办得如何?”蓬莱尊者捋着颔下长长的白胡须慈祥的问道。
“禀师尊,弟子们不辱使命,已经将魔王的真灵封印起来了!”大弟子白衣男子任平生恭敬的回答道。说罢,便将‘镇魔珠’恭敬的递了出来。
“你个死老头,快放我出去!”珠子里面的魔王又开始大吼大叫。
只见蓬莱尊者微笑着将拂尘一拂,魔王的叫骂声便戛然而止了。
“明志,你且将这‘镇魔珠’置于那万虚堂中,日日看守,不得有误。”蓬莱尊者说罢将‘镇魔珠’递给了身穿褐色短衫的英俊男子。
“弟子领命。”
“凌寒、杏盈。”
“弟子在。”
“你们先去禀告玉帝,就说所托之事已成,叫他不必忧心。”
“弟子领命。”
到最后便只剩下蓬莱和任平生了。蓬莱见任平生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叹道:“平生,人间若有未完成之事,便去吧。”
“谢师尊!”任平生说完,便顺着来路离去。
“唉。”蓬莱尊者低不可闻的叹了口气。
任平生跟在蓬莱尊者身边已经有三千余年,他心中所想,蓬莱尊者自然全都知道。
只因情势所迫,任平生不得已挖掉了一名凡人的眼睛,心中有愧,自然要下尘赎罪。
原来蓬莱尊者已经推算出这个徒儿今后将要遭受一场大难,然而这难之后是福是祸,竟连他也不知。
惟愿他。。。。。。好自为之。。。。。。
作者有话要说: 新作,请多多支持!如果有什么意见,扔砖送花都欢迎!!!
☆、北国有周成
“来来来,算命了,不准不给钱!”一个眼睛上蒙着白布的俊朗青年,正在招揽着生意。青年生得一副好相貌,端正脸,悬胆鼻,一张似笑非笑的薄唇。初看时已觉得赏心悦目,细看来更是眉目如画。好一副端庄却又风流的体态。
却也不得不让人扼腕,只因这样一位公子竟是一个瞎子,更加让人觉得惋惜,道一声暴殄天物。
笔直细长的竹竿稳稳的插在地上,黑字黄底的布幡随风猎猎作响,幡上龙飞凤舞的写着一副对联。
上联曰:观凡间百态知三界五行八卦
下联曰:看红尘万世解众生七情六欲
横批却是三个风神俊秀的大字:知天命
端的是好大的口气!白衣人嗤笑一声,飘渺如仙的嘴唇微微勾起。一双盘银绣龙的长靴停在了算命摊前。
这一刻,命运的转轮缓缓的开启,将两人带向了未知的宿命。
风起,花落,素手香。
***
一盏残灯明明灭灭的搁在素色的案几之上,暖黄的烛光在夜色里微微跳动。这是一间极其简陋的房屋,一张床、一张桌子、两个竹凳便是全部的家当。屋子里倒是挂有不少的字画,其端正秀丽的笔锋都是一样,显然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案几前坐着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男子,虽然穿着简单朴素,细看来却有一张俊朗的脸。正聚精会神的看着桌上的本子,本子显得残破不堪,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人之初,性本善”,原来是幼童学习《三字经》的手稿。
当读到“狗不叫,父要跳”的时候,男人脸上的庄重再也维持不住,噗嗤一声掩唇笑了起来。脸颊上浮起一个浅浅的酒窝,越发显得俊美动人。
摇摇头,提笔将这几个字划去,写上“苟不教,性乃迁”几个潇洒秀逸的大字,和墙上字画端正的笔迹倒是一模一样。
男人一年前流落到周家村,便给自己取了个名,叫周成。他不知道自己是谁,记忆断在了两年前,过往的一切都想不起。好在周家村的村民都很好,见他孤苦无依,便留他住了下来,还出力帮他盖了一间小茅屋作为栖身之地。
村里识字的人不多,周成虽没有记忆,但是天生就饱读诗书,索性便建了间学堂,教村里的孩童认些字。他人很博学,脾气又好,很得村里姑娘的喜欢,几家的大姑娘经常跑来偷瞄他。
村里的人自然没有城里的人讲究,姑娘们也很朴素,经常织些衣服鞋袜送与他。
只可惜他想不起自己是谁,也不知道是否成家,要不然村里的大婶们倒很想将自己的闺女许给他。
周家村很穷,土地贫瘠,村里面最多的职业便是铸剑师。替前往灵山修行的富家子弟打造华丽的兵器。
周成一度还认为自己的日子过得很幸福。
没有勾心斗角,吃得虽然不好,但不会饿着;穿得虽然破旧,但不会冷着。
比起乱世里冻饿而死的流民来说,他已经够幸福了。
也许是上天嫉妒他太幸福了,所以总要来点小插曲、小波折,仿佛这样才够尽责似的。
周成的眼睛瞎了,是被人生生挖掉的。
当时他正在家里批阅作业,刚刚还在笑孩童“狗不叫,父要跳”的时候,房屋却像被飓风刮过一样,四分五裂。
还没有看清是怎么一回事,就觉得双眼一阵灼热,忽然听见了谁叫了一声‘不好’。
然后有人将手指插入了自己的眼中,骨肉分离的声音。
血一下就冒了出来,可是他却没有察觉,他只感到了钻心的疼。
疼,真疼。
他忍不住跌落在地上挣扎翻滚。
那一刻,他以为自己会死,然而他终究没有死成。
有村民救了他,有村民替他请了大夫。
他没死,眼睛也没了,只在脸上留下两个吓人的血窟窿。
村民开始害怕他,他看不见了,书自然也教不成了。
他们开始忘了他的名字,他们开始叫他周瞎子。
有好心人会给他一口饭吃,他还饿不死。但是贫穷的村民哪有多少多余的粮食,他也仅仅是饿不死。
他没有地方睡,村民们就算有空余的床铺也不敢让他去睡,谁都害怕半夜醒来,面对那两个可怕的血窟窿。
他睡在自己家散架的门板上。
除了偶尔接济他一下,村里的人也不愿意看见他。
大姑娘不再给他送鞋垫子了,说是害怕看见他的眼睛;小孩子开始朝他扔石子了,他最喜欢的两个学生开始带头叫他丑八怪。
是的,他是丑八怪,他无父无母,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他没有眼睛。
他知道自己该离开了,这里不再是他自以为是的家。
周成取了一根布条绑住了空洞的眼眶,走向了未知的地方。没有人拦住他,间或有几个心地善良的女人为他感叹一声:“作孽哟。”但是一转身却又忙着去呵斥自己调皮的孩子,吵闹着钻进了屋里面。
有人为他感叹,这就够了,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也不管也这一刻能有多久。
江湖永远比想象中的凶险,社会永远比书本中的复杂。尤其是对一个瞎了眼睛的人而言。
周成一直就是一个谨慎的人,包裹也从不离身。可是道高一尺,魔总会高一丈,在一间茶铺用过茶以后,有两个人盯上了他,忽然一个人猛地朝他跑来,把他撞倒在地上。
“哎哟,对不起,你没事吧?”周成刚想站起来,回答一声没事,却敏锐的感觉到有人把爪子伸向了他腰间的钱袋。
周成连忙捂住。两个人见事情败露,也不跟他废话,踹了他一脚,直接伸手将他的钱袋抢了过来,嘴里面还骂骂咧咧:“他娘的,识相点!”
周围有人围观,却只顾着指指点点,并没有人上来帮他。有个妇人刚感叹一声:“作孽哟,瞎子的钱也抢”后,就在两人凶神恶煞的目光之中没了声。
傲慢的抬起头,两人嚣张的离去。
只可惜他们万万没想到,周成的钱袋里面装的并不是钱,而是几块石头。江湖险恶,不得不防,真正的银两都被周成贴身收藏在了里衣里面,钱袋里不过只有几枚掩人耳目的铜板。
当千辛万苦的到达一个相对繁华的镇上之后,周成显得风尘仆仆。本来就不多的银两已经用掉了一大半,周成便打定主意在这安顿下来。
他瞎掉了眼睛,可他还有一张嘴。于是他买来了工具,临街摆了一个算命摊,想挣些散钱维持生计。他很会说话,常常逗得主顾们喜笑颜开。便有那一个两个被他逗得很开心的,倒也不吝惜于赏他两个铜钱。
虽然会有几个流氓地痞来抢他的钱,但总还有偶尔一两天会留给他点。这就够了。
其实混混们也很好,真的很好,至少还会给他留口气。其实他早料到了他们不会把自己逼上绝路。自己死了,谁去给他们赚钱?他们又没有他懂得多,也没有他会哄人开心。
甚至到后来他们都开始不打他了,只是偶尔出来拿掉他的钱,再骂他一句“不中用!”的确不再打他了,真的不打,只是偶尔踢他一下。也不重,青青紫紫的,却再也没有像以前那样踢断过他的肋骨。
他还是有家,他的家离他的算命摊不远。给了一户穷人家一点钱,他就在靠着那家的墙壁的地方搭了一个棚。可以放下张床,可以躲雨,不能挡风。
但这不重要,他还年轻,他还能吹风。
至于老了嘛,他想,他不可能有老了吧。
他起得很早,算命摊是他全部的经济来源,他不能罢工。
罢工了,就得死。这里不是周家村,没人会赏他饭吃。能靠的只有自己,一步一步的艰难走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翩翩白衣郎
有人来了,周成听见脚步声,脚步声停在了他的算命摊前。瞎了眼这段时间的艰辛生活,让周成学会了向现实妥协。
“公子算命?”脚步声不算重,但是周成还是能分辨出来这是个年轻男子的脚步声。人一旦有什么地方缺失了,就会有其他的地方补起来。其实很公平。
来人没有回答,却把手伸了出来。
那就是要算了,周成想。
周成把手伸出去,握住白衣公子的手。他算命靠摸骨,不能看就只能摸。
有一瞬间周成以为摸到了女人的手。他想起书上的一句话:肤如凝脂。他一直以为那是骗人的,是文人雅士的臆想,但是现在他却不这样认为了。
但这分明是一双男人的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就连指甲都长得规规矩矩,一丝不苟。
周成突然有一种冲动,想顺着手掌往男人手臂上摸的冲动,吓得他连忙甩开了男人的手。
自己一定生病了,他想。要不然怎么会觉得脸会有点潮红,身子也开始慢慢发热。
“如何?”男人的声音很好听,和他身上的淡淡清香一样,让人想起了傲雪凌霜的梅花。
嗯,等会一定要去抓点药,肯定是受了风寒。
周成回过神来,只觉得自己鬼迷心窍,暗骂了自己一声,随口胡掐道:“公子骨骼清奇,定然是修仙之人,假以时日,定能一飞冲天,得道成仙。”才怪。他见着每个人都这样说,毕竟谁都爱听好话不是吗?他才不会像城东那个笨蛋‘黄半仙’一样逢人便说你有血光之灾。
想赚钱?法子多着呢。
“哦,是吗?”周成能感觉男人又笑了,因为男人的声音带着调侃,却唯独不带怒气。
“嗯。”周成点了点头,又开始胡掐:“我这有几件蓬莱尊者的法宝,日日佩戴,必能增加公子的仙气,早日得道。”他取出几枚普通的珠子。不过周成不叫它珠子,他称呼它为‘神珠’,买成十文钱一颗,但是经过周成两片嘴皮一翻,至少可以卖出五两银子。
周成以为还要费些功夫才能骗到那人,却听见男人说:“果然是个好宝贝,神光四溢。就是不知道要多少钱?”
“公子既然与我有缘,那我就友情价卖给你吧,就当多给你带的一颗。宝珠赠有缘人嘛。”
男人却不跟周成啰嗦:“多少钱?”
“五十两。”周成狮子大开口。男人的手这样细腻,必定是个有钱人,就让他劫男人的富,救自己的贫吧。
“我先看看。”男人伸手过来取珠子,周成怕他看出破绽,不肯给,拉扯中周成的手一抖,珠子‘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四分五裂的声音。
“哎呀,我的神珠,你可得赔我!”周成恶人先告状。
“明明就是你没拿稳。”男人不可思议,今天算是遇见了什么叫泼皮无赖了。
果然是没经历过什么风吹的富家公子啊,周成嗤笑道:“怎么,想赖皮?”
“好,赔就赔!”男人赌气的说道。
于是男人在衣服里东摸摸,西摸摸,到最后涨红了一张俊脸,半天才逼出一句:“这个、那个,我的钱袋好像被偷了。”
周成没发话,想看他要搞什么花样。
男人又接着说道:“我家在京城,离这也挺远的,要不我去你家打杂,也算是赔了这珠子钱。”
周成刚想拒绝,开玩笑,这种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富家公子他收来有什么用。他可不想养着一个吃白食的,所以这尊大神他看还是算了吧。毕竟请神容易送神难,他还不打算自讨苦吃来供着他。
“哟,这不是周神算吗?又来做起你那坑蒙拐骗的勾当来了?”这轻佻的声音周成一下就听出来了,正是混混的头目,自称‘江北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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