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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我本倾城-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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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续!

    嘿,这个龙奕,是不是很好玩…… 


代嫁:我本倾城正文 诸公子争婚——当年奇缘 3

    母亲教过,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救命之恩,是该相谢。谢语还没出口,看到这个坏东西又要捉弄人,金凌不觉再次怒了:

    “姓龙的,你救我归救我,今儿个你要是敢往被子里钻,小心你这条小命……你……”

    丫的,他真的钻进来了,属于他的气息,浓浓的冲她逼来。

    金凌气的一下小脸通红,小身板发抖。

    ****

    从没见过这么要强的女孩子,中毒,动弹不得,小命掌控在别人手上,还这么凶巴巴……

    龙奕眯笑着脸,因为这句话,并没有睡下去,而是倚靠到床围上居高临下的看:“我就睡了,你能使我怎么样?”

    “你……”

    眼皮底下的小女子气鼓鼓的样子,就像一只青蛙。

    “你又动不得,现在你是砧上的肉,任我鱼肉……”

    “你……”

    “别你你你我我我的……今儿我还就睡定了……”

    他眨着眼,好玩的扯她头发,带着满满的他不曾发觉的宠溺:

    
“我说小丫头,古人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现在就只不过想上来睡个觉而已,你至于这么激动,还想要我小命?这世上怎么会有你这种黑心肝的女人?”

    眼里全是促狭之色,一边呵着气儿,一边眨着眼儿,那模样儿,就像在调戏宠物。

    ****

    虎落平阳被犬欺,龙游浅滩遭虾戏——

    为之气结的金凌,总算是深刻领悟其中的道理了。

    金凌自认很少动怒,生气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对待棘手问题,要客观理性,绝不可以自乱阵脚,只是,她从没有遇上过这样的情况。

    好吧,她得沉住气,绝不可以输了风骨。

    一个字,忍!

    金凌僵着脸孔,深深吸气呼气,再吸气,再呼气,待到怒气压下了来,待到她觉得自己足够冷静了,才耐着性子跟他讲道理:

    
“龙少主弄错了,本姑娘从来不是黑心肝的女人。龙少主想要睡觉,成,本姑娘一定不碍着你。但有句老话说得好,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你要睡觉,就先拿张纸,拿支笔,记下我报出来的药材名,然后呢,你出去往回春堂去把那些药材全给我买了,熬了,端来给我喝了,等我能动弹了,你就可以睡了……至于你的大恩大德,日后我一定好好报答……”

    
“大恩大德”四字,她是咬牙切齿挤出来的,这家伙敢如此戏弄她,日后,她自要好好恶整相谢,可话音还没有完,她便被他无耻的举动给吓到,不由得惊叫出声:“你你你……你想干什以?”

    “你不说要报答么,我也没别的什么要求,以身相许吧……嘿,你的身子真是香……”

    这个可恶的男人流里流气的吐出一句,就往被子里一缩,还伸手将她勾抱住,很快,淡淡的紫芜草的清冽气息冲进鼻腔。

    “姓龙的,敢吃我豆腐?你……找死!”

    金凌倒吸一口冷气,终于火大,她把俏鼻一蹙,双脚灵活的一勾一挑一踹,一脚出去,十分力道,使的是正宗的金钢腿,狠狠撞在那人的肚腹上。

    
龙奕根本就没留心,以为她已动弹不得,加上突来的劲道,让人防不胜防,等到他闷吭一声觉察不对劲时,已连人带被飞了出去,砰通倒地,摔了一个大跟斗,绯红的锦被把杏衣男子卷在了里面。

    阿弥佗佛,天下第一公子,第一次想爬女人床,下场是被踹了一个人仰马翻,把一张好端端的八仙桌给压了个粉碎——唉,太丢人现眼了。

    
金凌清楚的听到床下噼里啪啦一阵声音,由于双手没有力道,便使了一个凌空翻,盘坐而起,没看地上那个在被子里挣扎的男子,却被自己身上的衣服给吓住——身上穿的已经不是昨儿晚上的夜行衣,而是一件绣着莲花的粉色单衣,心下陡然一沉。

    “咳咳咳……当真好心没好报,臭丫头,你想谋杀啊!”

    胡乱的把锦被扯开,龙奕还没有抱怨完,就被喝断:

    “姓龙的,你……你……你,我的衣服……谁让你给我换的衣裳!”

    
黑黝黝的小脸,通红通红,即是羞的,也是怒,正确来说,是恼羞成怒,嗯,索性脸孔是黑的,看不出。当下,她不管三七二十一,跳下床,就冲了过去,一记无影腿毫无预兆的踢了过去。

    “呀……你发什么疯!”

    劲风所到,既疾又快,乱影横飞,难辩虚实。

    
好厉害的腿上功夫,龙奕惊骇之极,连忙躲闪,杏袍翻飞,嘴上直叫:“喂喂喂,你再撒泼,我真不客气了……你想打,等你身上毒清了再打,我不趁人之危……这个时候动真气,对身体不好……喂……”

    
真要命,这臭丫头,身手着实不赖,看来不显出真功夫把人拿下,根本没办法把她制的服服帖帖,正想着要如何拿下这个嚣张的女人,门“吱扭”一下开了,走进一个漂亮的少妇,紫裙雪袄,双心妇人鬟,斜插珠花,柳眉明眸,俏鼻粉腮,不曾着了浓妆,清清淡淡,很是秀致优雅。

    
来的是程三娘,手上抱着从自己房里取来的衣裳,打算给龙奕的“媳妇”换上。还没走到门,就听得这边屋子里闹哄哄的,在外头时就纳闷里面出了什么事,等进了门,看到地上被砸倒的凳椅,以及落在边上的被子,立即瞠然的瞪圆眼,莲花指一翘,目光直往抱头直蹿的龙奕身上瞅——从没瞧见过龙奕如此狼狈过,不觉失声而叫:

    “呀呀呀,你们这是唱的是哪一出啊?怎么尽在这里给我败家?”

    声音儿尖尖脆脆,又惊又怪,有点熟耳。

    金凌收回横扫出去的一腿,眨眨眼,看向突然冒出来的女子。

    那女子也抬了头瞅她,不觉就被这姑娘宜嗔宜怒的模样给惊到。

    “咦,凤萧姐姐,怎么是你?这里……是回春堂!”

    金凌脱口而叫,左右看了看这一室极为刚硬的陈设,甚是惊讶,心下没想到会遇上熟人,原以为这里是龙奕的地盘,结果不是。

    ***

    程三娘一怔,娇妍的脸孔上也露出惊奇之色:“怎么?你认得我?”

    她上下打量着,只觉眼前小姑娘面生的紧,并没有印象。

    而且还叫她“凤萧姐姐”,这世上,这么叫她的很少很少,这么多年来,认得她的,都叫她三娘。

    ***

    金凌并不觉得奇怪,毕竟十几年不见了。

    嗯,她记得很清楚,十三年前在龙苍时,正好赶着龙苍诸国战乱。他们来到西秦国时,这个国家也在打仗,所谓的诸侯争霸,烽火连天就是那样一个情形。

    有一天,她和姑姑他们被乱军冲散,她怎么找也找不到自己的那些随从,便跟着难民一路往鍄京而来,沿途留下了记号。后来,她在半路遇上一个长的很像燕熙哥哥的少年。

    那是一个很不正经的男孩子,嘻嘻哈哈,说话随性,很阔气很有钱的样子,不知道什么来历,反正很好玩,很会吹牛,也很会打架,和熙哥哥有得一拼。

    小小的她,为了不至于饿肚子,就拼命的缠上了他,扮可爱,扮无辜,骗吃骗喝骗同情。

    
但是,这个少年很会“拈花惹草”,她很讨厌他上青楼去玩耍——娘亲说过,男子汉要堂堂正正,终日流连在烟花之地,成不了气候,于是就在他身上下了一味“闻香疹”,只要一碰女儿香,就会生红疹……

    想到那些事,金凌不觉轻轻一笑,目光一闪一闪,放出晶灿灿的光华,晶光流转,灵气逼人:

    “凤萧姐姐可能不记得了,十三年前,我曾来过回春堂的……”

    ***

    “十三年前?”

    程三娘凝神回想。

    十三年前,她记得自己才十七岁,那一年,她遇上了自己喜欢的男子,又结识了一个龙奕,然后……

    
“我是琬儿啊……凤萧姐姐可还记得……十三年前,有一天,有个满身长满红胞的小鬼急冲冲跑这里来找你,叫什么来着?对了,那臭小子叫虎头……哈,我一直觉他叫狼头比较好,整一只就是小色狼……”

    
金凌噗哧噗哧直笑,想起当年那小子发疹时那囧样,就想捧腹大笑。话说,以前,她从来不敢整燕熙哥哥,因为燕熙哥哥实在太厉害,她只要动一个眼珠子,他就能知道她要使什么坏,可那个小子不一样,不知她底细,整弄起来倍儿爽,倍儿有趣。

    “什么?你是琬儿!”

    程三娘惊奇的瞪大了眼,这琬儿姑娘不是已经死了么?

    她犹记得当年龙奕因为琬儿死了,一度难过了很久,整整在江边守在三天三夜不肯回来,怎么如今,她又活过来了?

    她不自觉的瞄向龙奕,心下奇怪:这两位怎么就凑到了一起?怪不得龙奕这么开心,原来他看中的是琬儿,咦……不对……不对……这个龙奕好像并不知道她是琬儿啊……

    瞧这表情……真是说有多怪便有多怪!

    她看得嘴角直抽,想到以前这个小姑娘把虎头整的那个惨,如今轮到她落到虎头手上,还能有好果子吃吗?现如今这位可不像先前那样好摆弄了……

    三娘瞟了一眼笑弯秀眉的琬儿,张大嘴巴想提醒人家先别高兴的太早,还没等开口说话,自己就被人如老鹰爪上鸡一样拎了开去。

    嗯,某人发飙了!

    她再度抽抽了嘴角,识趣的闭上了嘴,只能在心里表示同情。

    ***

    龙奕一直在边上瞅着,对于这个小妞开口叫三娘做“凤萧姐姐”,甚为惊讶,就杵在边上饶有兴趣的听着。

    
听着听着,俊气的脸上那笑容再也挂不住了,自丫头嘴里冒出来的那句,差点令他跌倒,立即,各种表情在他脸上复杂的闪过,错愕、惊讶、难以置信、不可思议,最后,通通化作一种哭笑不得的恼火以及——惊喜!

    不,他是惊到,至于喜……

    “喂,臭丫头,我想我该进一步再跟你自我介绍一下……”

    ****

    
看到龙奕这张不讨喜的脸孔,再度出现在眼前时,金凌眉头一蹙,止笑,并且一步步退去程三娘身边:“龙奕,我和凤萧姐姐叙旧,你跑上来凑什么热闹!闪边上去,待会儿再跟你算账!”

    “算账?”

    龙奕咬着这词,嚼着那味儿,把牙笑的铮白铮白,一步步逼过去,并且磨着牙:“对,算账……我们的确是该好好算一算账!”

    这话,好像,有弦外之音。

    金凌的心脏敏感的紧缩了一下,回头看到凤萧姐姐投来的同情上目光,她就觉得头皮发麻,背后拔凉。

    “你……干嘛……龇牙咧嘴的,凶什么凶……”

    “不不不,你弄错了,我哪有在凶,我只是觉得吧,我跟你,也该叙叙旧!”

    “我和你,哪来的旧可以叙?”

    金感觉到了某种危险,不太妙,好像自己真惹到他什么了……

    “怎么?不记得了?刚才,你不是叫的很顺口吃么?哎呀呀,真是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你居然还能记得我!”

    “你是……”

    困难的吞了一口口水,心,金凌没理由的在心虚。

    男人的黑曈,笑的邪气而可怕,他弯着英气的俊眉,缓缓的压下高大的身子,一字一顿,句句铿锵,扔下一句话:

    
“是这样的,十三年前,本公子不叫龙奕,那个时候,本公子有个不太好高雅的小号,叫:虎头——喂,我叫虎头,不叫狼头,随意给人改名字是很没礼貌的……顺便再提醒你一下,十三年前,你可是把虎头害的相当相当之惨……今儿个既然撞上了,那咱们是不是该把老账新账一起好好算一算!嗯?”

    待续! 

     诸公子争婚——往事如烟
     更新时间:2012…3…15 0:54:41 本章字数:8734

    四。
    耳边一片嗡嗡作响,只觉这混小子的牙齿好白,就像放太阳底下的上等白脂玉,阳光一照,耀的人都睁不开眼……
    金凌一步步往后退,刚才满肚子的开心,满肚子的兴奋,就像泄了气的“皮球”——
    不,应该是一只原本鼓足了气的皮球,被无数梨花针凌空刺破,然后肉眼都可以看到这个球,在一瞬间内全跑了气儿,还能听到很悲壮的泄气声……
    她能很清楚的听着自己的高兴劲儿,泄了个精光。
    什么叫言多必有失?
    为什么大人物喜欢“摆酷”装沉默?
    金凌记起来了,母亲的手札上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沉默是金——以前不懂个中味儿,现在明白了,那绝对是至理名言:它有力的在告诫世人,做人一定要谨言谨行,才能做一个无法让人抓到把柄的“人精”,那可是做人的“精髓”棂。
    此时此刻,她除了惊愕之外,更多的是想把自己的舌头咬掉。
    乱说话的下场是什么啊?
    就是作茧自缚,就是平添麻烦,就是拿起铁板砸自己的脑袋。
    瞪着眼前这双不怀好意的脸孔,俊的眉耸得老高,明亮的剑眸布满似惊怪、似恼火、又似喜悦的神色,那么繁复,在他眼底反反复复的起落,金凌的脑子里也是一片轰隆隆的乱。
    ***
    拉开记忆的帷幕,似有个甜美的声音在山清水秀的天空底下回响:
    “什么?你叫虎头?”
    “嗯哼!”
    “虎头虎脑那词儿里的虎头?”
    “嗯哼!”
    “哈哈哈……哈哈哈……”
    “笑什么?有什么好笑?”
    有人恼羞成怒!
    “哈哈哈,难道不好笑吗?我怎么一听这名字就会联想到憨憨傻傻的呆头鹅……哈哈哈,笑死我了笑死我了,这么难听,这么搞笑……谁家的老爹这么没文化,居然给自己的小儿取了这么一个土里土气的名儿……白白糟踏了这张漂亮的脸孔……”
    “臭丫头,你讨打是不是?”
    有人黑脸!
    “干嘛?想打架?男生打女生?丢不丢人啊?喂,你摆什么臭脸……喂,别跑啊你……喂,这么经不起别人批评……我娘教过我的,谦受益,满招损……对你提议见,那是本姑娘看得起你……哎呀……你别突然跑着跑着,就蹦出来吓人,吓死了我,你赔不起!”
    有个身着锦衣的俊美少年,去而折回,自紫芜草丛内探出头来,一边白眼,一边跳脚:
    “闭嘴……你这小妮子怎么这么聒躁……虎,乃是山中之王,虎头,那可是老虎里面的首领……这么威武强大,哪里土里土气了……没见识的蠢丫头……”
    一个衣裳邋遢的小丫头,在清澈的小河边,放肆的哈哈大笑,做着鬼脸,晃着脑袋,满头乱糟糟的头发在风里飘扬,直叫:
    “土死了就土死了,哪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歪理……不如改改吧……改个威风一点吧……我给你改……嗯,单名一个‘奕’字如何……‘奕’有光明美好之意,你长的这么好看,很配这个名字啊……”
    “闭嘴闭嘴,一个小乞儿,怎配给我取名……”
    “我才不是小乞儿呢……我家很有钱的……我读过很多书……不过我现在跟家人走散了,我可以勉为其难,暂时跟你混几天,可以教教你何为贵族?我跟你说,作为一个贵族,首先得有一个好名字……你那名字,真是土……喂,不许丢下我……”
    后来,名字并没有改,那个少年一心想把她当垃圾一样丢掉,她就像苍蝇一般缠上。最后缠烦了,他只能答应带她一起上路。
    那一晚,他带流浪了几天的她第一次入住客栈,让人备浴汤,给她新衣裳。
    当她洗去一身泥尘,穿上男孩子的衣裳,风度翩然的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惊艳的瞪直了眼,啧啧怪叫:“原来沙砾里当真能淘得出金子来!”
    ***
    是的,她的世界里,除了燕熙,还有过一个男孩子曾在她心里留过那么一个浅浅的印记,就是这个名叫“虎头”的少年。
    会记得他,是因为这个少年长的很像燕熙哥哥,若非她知道燕熙是燕伯伯的独子,她真的很怀疑这是玲珑姨娘一不小心遗落在外的孩子。
    虎头和燕熙,长的极为神似,一样的俊美无俦,一样的风骨绝代。
    不同的是,燕熙哥哥是爹娘一手调教出来,他的心智和才华,以父亲的话来说:足可为皇为帝。他自小一身正气,赏罚分明,天生的尊贵,养成了他不怒而威的气度——并且完全继承了父亲的胸襟和胆魄。
    至是这个虎头,满身吊二郎当,邪里邪气,什么“坏心眼”的事都能干得出来,什么嗖主意都能想得出来,放任无忌。
    这两人,性格一正一邪。
    燕熙心怀天下,凡事以大局为重,虎头放性不羁,凡事任凭心头喜好。
    燕熙会教她训她,用心宠她,虎头会骂她唬她,玩的时候,不忘带上她一起“闯祸”——比如:一起去逛青楼,燕熙决不可能带她去那种地方,他那种高洁的人,也不可能去那种地方。
    虽然她与虎头相处的时日不足一月,可那不拘放纵的性情,当真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致令事隔了这么多年,她还记得这个名字,记得这个和她有过一段不一样经历的少年。
    ***
    “你你你……你是虎头?”
    长大后的虎头是这个模样的吗?
    人家都说女大十八变,这男孩子也能变了模样?
    椭圆微尖的面孔,麦色的肌肤,高挺的唇梁,有棱有角的唇……
    金凌咬着下唇,如果手可以动,真想狠狠拍拍自己的额头,大叹一声,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
    十三年前,她缠过他,是为了不至于饿肚子,顺道看他不顺眼,还给他下一剂猛药,无他,就是想掐掉他的桃花,不喜欢看他顶着一张“燕熙”哥哥的脸孔,在外头招蜂引蝶,肆意的破坏“燕熙”哥哥在她心目的良好形象——她的燕熙哥哥,那是天底下最最最最优秀的少年公子。
    时隔这么多年,当年很多事都已经模糊不清,但金凌记得,当时虎头发疹的时候,恼的是恨不能把她劈成两半。
    可她倔着脾气把自己藏起来,恁是让也受了三天三夜的折磨,就是为了让他多吃一些苦头,逼他不得不收敛。。
    三天后,痒疹消退,他挟着十万分怒气跑来找她算账,却看到有大批训练有素的不明人马欲将她擒拿。他自认倒霉,收起满肚恼火,带着她东躲西藏大逃亡,忘了责备她,也不曾弃她不顾,而是选择了与她生死与共。
    在失去家人保护的那些日子里,是这个萍水相逢的少年,守护了她的平安,代替了燕熙哥哥,担负着照看她的责任。在外躲避神秘追堵时,她肩骨上曾受过严重刀伤,是他给她上的药,她伤口感染发高烧,是他彻夜守着,她口渴,是他半夜敲开冰河,给她取水,她肚子饿,也是他去打山鸡给他熬汤……
    他说捡到她,是他这辈子最倒霉的事,他说,等她养好伤,他们就此各奔东西,从此再不管她死活……凶巴巴的样子很可怕,事实上呢,他心地挺善良。
    结果,她的伤没有好,燕熙哥哥就带着随身侍卫找来了。她终于不必再去缠他,欢天喜地的腻在燕熙哥哥怀里又哭又笑又亲又闹又叫的,而他,满身脏兮兮,一脸灰不溜秋的站在边上,怪怪的瞪着他们,就好像才用顺手的玩具被人突然抢了去……
    她想把虎头介绍给燕熙哥哥认识,虎头悻悻的一甩头,一去不回,就好像自己是他挥之不去的恶梦,能避多远就避多远。
    当时,她真的很受伤,自己如此人见人爱,这人怎么就如此讨厌她?
    那日一别,他们就再没有见面。
    后来,她和燕熙哥哥及一干随侍高手中了埋伏,落入了某个神秘人的手上。
    后来,玲珑姨娘带了一帮素未平生的西秦高手来救他们出去。
    后来,不知何故,玲珑姨娘趁夜叫醒她与燕熙开始大逃亡。
    后来,江河之上,急风怒浪里,他们的船,起火,沉陷……
    那是一个很可怕的记忆。
    在那样一个冰冷的冬天,燕熙哥哥想带着她在汹涌的江水里挣扎,北风呼啸的夜色里,他们在死亡线上徘徊,一阵高过一阵的冰冷浪花将他们吞没,嘴里倒灌着骇人的江水,鼻子里呼吸不到足够的空气。
    在姑丈撑着小舟找到他们的时候,她已没有力气撑下去,小小的身子止不住的往下沉,一并将燕熙哥哥拖下去。燕熙拼尽一切,将她顶出江面,令姑丈得以救她,自己却因为精疲力竭,被冷不伶仃打过来的浪花卷走。
    后来,任凭她何哭闹,姑丈恁是不肯再在这样一个他们的权势无法施展的异域里冒险下去。在她身体内的毒有所清除以后,只留少部人继续寻找燕熙和玲珑姨娘,自己则毅然带着百余精锐部属回去九华。
    龙苍近一年的飘泊生涯,成了她记忆里永远挥之不去的痛。
    这一年,她失去了把自己当亲生女儿来疼惜的玲珑姨娘,这一年,朝夕相处近六年的青梅竹马被她遗落在了异国他乡。
    回国以后,父亲曾派出无数人马,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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