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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盗贼拉莫瑞-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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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原地,低头看着桑赞兄弟,直到听见身后响起的移动声。

“哦,小虫儿,哦,活见鬼。”大块头踉跄着站起身,呻吟道,“原谅我,洛克。我就是……就是动不了。”

“没什么需要原谅的,”洛克有气无力地说,就好像自己的声音也会为他带来痛苦。“这是个陷阱。那上面有你的名字,是盟契法师留给咱们的。他们猜到了你会回来。”

“一……一只风干的手?一只人手,上面缝着我的名字?”

“对。”

“吊男之爪,”金·坦纳看着干手的碎片,又看了看桑赞兄弟的尸体。“我……小的时候,读到过这些传说。看来它们真管用。”

“让你彻底无力反抗,”洛克冷言道,“然后藏在上面的那个刺客就能走过来,杀了小虫儿,最后结果了你。”

“就一个?”

“就一个,”洛克叹了口气,“金。到上面的神庙去一趟。咱们的灯油……请帮我拿下来。”

“灯油?”

“全拿下来,”洛克说,“赶快。”

金·坦纳走进厨房,愣了一下,随即单膝跪下,用左手阖上小虫儿的双眼。接着他站起来,抹掉眼中泪水,快步走出房间,去完成洛克的要求。

洛克用双手拖住卡罗·桑赞的尸体,一步一步走回厨房。他把尸身放在桌旁,将其双臂叠放在胸前,随即跪下吻了吻卡罗的额头。

墙角那人呻吟一声,动了动脑袋。洛克站起来,一脚踢在他脸上,然后转身到衣帽间去搬盖多的尸首。没过多久,桑赞兄弟便肩并肩躺在一片狼藉的厨房中央,小虫儿就在他们身边。洛克无法承受双胞胎呆滞的双眼,便从一个被砸坏的柜橱里取出丝绸桌布,把他们的身体盖住。

“兄弟们,我发誓要为你们奉上死亡献祭,”一切就绪后,洛克轻声说道,“我发誓,这份献祭会令诸神侧目。这份献祭会让卡莫尔所有公爵和大佬的魂魄震惊,会让他们感觉自己就像叫花子。这份献祭会由鲜血、黄金和烈火组成。以接纳我们的艾赞·基拉之名,以庇护我们的佩里兰多之名,以操纵天平最终为吾辈灵魂称重的诡诈看护人之名,我在此起誓。我也要向锁链起誓,他曾保护我们安枕无忧,而我却没能做到,只求他能原谅。”

洛克强迫自己站起身,继续打点行装。

有几件旧衣服被扔在衣帽间的角落里。洛克把它们收拾起来,又从翻倒的化妆盒里取出几件道具:一把假唇须,一点假胡子,还有些化装用的粘胶。他把这些东西扔在通往神庙的入口走廊,又到金库看了一眼。跟他猜想的一样,这里空空如也。无论是地窖中还是架子上都没有一枚钱币。早先装上车的那些麻袋肯定也被抢走了。

他从地窖最里面的卧室中找来几张床单和毯子,然后是文件、书籍和卷宗。他把这些东西放在餐桌上,摞成一堆。洛克的双手和衣服上沾满鲜血。他最终走到灰王的刺客跟前,等待金·坦纳从神庙回来。

6

“醒醒,”洛克说,“我知道你能听见我说话。”

灰王的刺客眨眨眼,啐出一口鲜血,双脚蹬了两下,试图往墙角里缩。

洛克低头瞪着他,这是一幅全然倒错的诡异画面。刺客肌肉发达,比洛克高出一头。而且经过今晚的种种事端,洛克几乎有点不成人形。但所有骇人的精髓都集中在他眼眸,而这双瞳仁凝视刺客,正透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冰冷恨意。

金·坦纳站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肩上背着个包袱,恶姐妹插在腰带里。

“你想活下去吗?”洛克问道。

刺客什么话也没说。

“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我不想重复。你想活下去吗?”

“我……是的,”那人轻声说道。

“那我将很荣幸地打破你这个幻想。”洛克跪在他身边,把手伸到衬衣下面,拿出一个吊在脖子上的小皮袋。

“想当年,”洛克说,“我刚能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时,便为自己是个杀人犯而倍感羞耻。即便我赎清了罪责,也没有把它摘下,这些年来,时刻用它提醒自己。”

洛克扯断细绳,把袋子揪了下来。他打开袋口,取出一颗小小的鲨鱼白牙。洛克拎起刺客的右手,把袋子和鱼牙放在他掌中,又按住他的断指,让他用力攥住小袋。刺客失声惨叫,不住扭动身体。洛克给了他一拳。

“但现在,”他说,“现在我又是个杀人犯了。我会强令自己大开杀戒,直到最后一个灰王的手下从世间消失。你听见了吗,狗娘养的?我会做掉盟契法师,我会做掉灰王。就算卡莫尔、卡泰因和地狱的全部兵马与我为敌,那也无济于事,只不过是在我和你的主子之间多添几具尸体。”

“你疯了,”刺客轻声说道,“你永远无法打败灰王。”

“我不光要打败他。无论他有什么计划,我都会将其破坏。无论他有什么愿望,我都会将其毁灭。无论你跑到这儿来屠杀我的朋友,是想达到什么目的,它们都将烟消云散。灰王的每个手下都会死得毫无意义,就从你开始。”

金·坦纳上前一步,单手抓住刺客,把他揪起来跪在地上,然后拖着他走向厨房,完全不在乎那人的哀告乞怜。刺客被扔到桌旁,摔在三具蒙着床单的尸体和那堆布匹和纸张附近。他立刻闻到一股令人反胃的灯油味。

金·坦纳二话不说,用一柄短斧上的铁球猛击刺客的右膝。那人狂吼一声。又是疾如闪电的一捶,击碎了他的左膝。刺客就地一滚,试图保护自己,遮挡接下来的攻击——但短斧再未落下。

“等你见到诡诈看护人,”洛克一边说,一边捻着手里的什么东西,“告诉他,洛克·拉莫瑞学得很慢,但记得很牢。等你见到我的朋友们,告诉他们还有很多你的同伴正在路上。”

他张开双手,让一个东西落在地上。那是一段打结的绳子,通体深灰,白色细丝从一端探出。这是炼金扭线火柴,白色细丝暴露在空气中后,很快就会冒出火花,点燃燃烧时间较长的外层灰绳。

绳子掉在一摊灯油边缘。

洛克和金·坦纳经过隐蔽出口,进入古老石庙。楼梯盖砰的一声在身后关闭。

在他们脚下的玻璃地窖中,火焰开始升起。

先是火焰,然后是尖叫。

插曲 老手球员们的传说

手球是一项瑟林体育运动,深受南部城邦人民喜爱,但却被北方的韦德兰人嗤之以鼻(不过住在南国的韦德兰人似乎也对手球乐此不疲)。有人说这项运动起源于瑟林君主期,疯皇萨提拉纳会用死刑犯的风干头颅当球扔,以此自娱自乐。学者们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但他们并未马上予以否认,因为在没有板上钉钉的证据之前,低估瑟林君主期的残虐野蛮是极不明智的选择。

手球是供下等人玩乐的粗野游戏,球手们分成两队,在任何可以找到的相对平坦的地面上进行比赛。球是用树脂和皮革制成的橡胶圆团,直径大约六寸。场地长度通常在二十码到三十码之间,(一般是用粉笔)在两端画出直线作为标志。双方要尽力把球移过对方的得分线,球员跑过、踏过或是扑过得分线时,必须双手持球。

手球可以在队友间自由传递,但不能碰到腰部以下的任何部分,也不允许接触地面,否则就要交换进攻权。一名被称作法官的中立裁判,要在比赛中保证双方遵守规则,当然他们并非总能如愿。

参赛队伍通常会代表卡莫尔的某个城区或岛屿。与赛事有关的酗酒、赌博和斗殴活动,通常会从比赛前几天一直延续到球赛只剩下依稀记忆。实际上,在卡莫尔城这片混乱海洋中,手球比赛反倒是一座相对平静祥和的孤岛。

话说在第一任安德拉卡纳公爵统治时期,大锅区和引火区之间曾举行过一场比赛。一位名叫马科斯的年轻渔夫,被视作大锅区最棒的手球员,而他的挚友热尔万则是城里最优秀最公正的手球法官。这次比赛的裁判任务自然被交给了热尔万。

比赛在落尘区一处尘土飞扬的废弃广场举行。上千名观众挤在周遭的房舍残骸和巷道中,把空地围了个水泄不通,尖叫声不绝于耳。这是场艰苦卓绝的比赛,两队在各方面都势均力敌。比赛临近结束,大锅区落后一分,最后一撮细沙正从计时用的沙漏中落下。

马科斯狂吼一声,双手抱着球冲向引火区整条后卫线。他脸上带着黑眼圈,双手瘀青发紫,鲜血从手肘和膝盖流出。比赛时间进入最后一秒,他不顾一切飞身跃起,扑向得分线。

马科斯趴在石板地上,双臂伸得笔直,球体接触到了粉笔线,但没有完全超越。热尔万推开挤作一团的球员,盯着马科斯看了几秒钟,然后说道:“没过线。不得分。”

随后爆发的骚动和狂欢实在很难区分。有人说黄号衣们在平息骚乱时杀了十几个人,也有人说数目接近一百。在因抵赖赌账而引发的一场小规模战争中,至少死了三位大佬。马科斯发誓从此不再跟热尔万说话,他俩可是从小就在同一艘船上打鱼的交情。大锅区向热尔万的所有家人发出警告,如果他们再敢踏足这个城区,那条狗命就还不如肠衣值钱。

二十年过去了,三十年过去了,三十五年过去了。老安德拉卡纳已死,第一任尼克凡提公爵坐上卡莫尔城的头把交椅。从那时起,马科斯和热尔万再没见过彼此。热尔万到杰里什住了很多年,靠撑船和猎捕恶魔鱼为生。最终,思乡病让他回到卡莫尔城。他在码头惊讶地看到一个男人从小渔船上走了下来。那人跟他一样饱经风霜,灰发长须,但毫无疑问就是他的老朋友马科斯。

“马科斯,”他叫道,“马科斯,大锅区的马科斯!马科斯!诸神慈悲!你肯定还记得我吧?”

马科斯转过身,打量着面前这名旅人。他看了几秒,随即毫无征兆地从腰间抽出一柄渔夫长刀,插进热尔万的肚子,只剩刀柄露在外面。热尔万不敢置信地低头看着刀子,马科斯把他往旁边推了一把。当年的手球法官落入卡莫尔海湾,再也没有浮出水面。

“没过线,王八蛋,”马科斯啐道。

维拉人、卡泰因人和拉塞因人听到这个故事,都会心照不宣地点点头。他们认为这故事纯属虚构,但又足以佐证他们心照不宣的一个真理——卡莫尔人都他妈是疯子。

而另一方面,卡莫尔人将其视为宝贵的警告,说明复仇大计不容拖延。当然如果有人不能立刻得偿所愿,那就要长个好记性。

第十一章 瑞沙大佬的宫廷

1

由于洛克挥霍无度地扔掉了第一艘船,他们只得再偷一艘。要是换作平时,他肯定会为此捧腹大笑。

他心中暗想,小虫儿、卡罗和盖多肯定也会笑得满地打滚。

洛克和金沿窄巷区和玛拉·卡莫尔拉赞区之间的河道向南驶去,他们披着从衣帽间地板上捡来的旧斗篷,身子蜷成一团,与迷雾中的城市全然隔绝。对洛克来说,远方的摇曳柔光和呢喃话语,好似早就遗弃的另一种人生中残留下来的赝品,并不属于这座他居住生活了一辈子的城市。

“我真是个傻瓜,”洛克嘟囔道。他躺在舱底,靠着船缘,脑袋昏昏沉沉,干呕的感觉似乎又从饱受折磨的胃部往上反。

“如果你再说一遍这句话,”金·坦纳说,“我就把你扔进河里,再驾船从你脑袋上碾过去。”

“我应该让咱们逃跑。”

“也许吧,”金·坦纳说,“但也许发生在咱们身上的惨剧,并非都跟你的选择息息相关,兄弟。也许不管咱们怎么做,都会被厄运席卷。也许咱们逃跑的话,盟契法师会在路上把咱们扑杀,将尸骨撒在从这儿到塔里沙玛之间的某个地方。”

“但是……”

“咱们还活着,”金斩钉截铁地说,“咱们还活着,就可以为他们复仇。你在地窖里干掉灰王手下时,思路完全正确。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以及接下来该怎么办?别再跟刚吸过幽魂烟似的。我需要你的智慧,洛克。我需要卡莫尔荆刺。”

“等你找到他后,别忘了跟我说一声。他只是个见鬼的童话。”

“他就坐在这艘船里,跟我在一起。如果你现在不是他,那就赶紧变成他。荆刺才是能击败灰王的人。这事儿我一个人干不来,这我很清楚。为何灰王要这样对付咱们?这对他有什么好处?赶快想,该死的!”

“这问题太大,无从猜起,”洛克陷入沉思,说话间多了几分活力。“但……把问题简化一下。咱们先想想手法。咱们在神庙底下见到了他的一个手下,我头一回被劫持时见到了另一个人。所以咱们知道至少有两个人为他工作,这还不算盟契法师。”

“你觉得他像个粗心大意的人吗?”

“不,”洛克揉搓着双手说,“不,在我看来,他所做的一切都像维拉时钟一样精确。”

“但他只派了一个人到地窖去。”

“对……桑赞兄弟已经死了。我本来也是死人一个,你会走进盟契法师设下的另一个陷阱,那支弩箭是为小虫儿准备的。滴水不漏,又快又狠。”

“但为何不派两个人?为何不是三个?为何不彻底保证这件事不出差错?”金·坦纳轻轻划了几下水,把小船稳在河中。“我不相信他突然变懒了,就在计划的最后一个环节。”

“也许,”洛克说,“也许……他需要其他人到别的地方去,非常需要。也许他只能派一个人。”洛克倒吸一口冷气,右拳猛地捶在摊开的左掌里。“也许咱们根本不是他计划中的最后一个环节。”

“那到底什么才是?”

“不是什么,而是谁。这几个月来他一直在攻击谁?金,巴萨维相信灰王已死。他今晚会干什么?”

“他……他会举行狂欢。就像他在每年换季日所做的那样。他会欢庆胜利。”

“在浮坟里,”洛克说,“他会敞开大门,运进酒桶——诸神啊,这次是真的酒桶。他会召唤所有臣仆。所有正派人,在木废墟的堤道和码头上喝得酩酊大醉。就像过去的好日子。”

“就是说灰王用假死来诱使巴萨维举行狂欢?”

“关键不在狂欢,”洛克说,“而是人。所有正派人。就是这个,诸神啊,就是这个!巴萨维已经几个月没有露面,今晚他会首次出现在臣民们面前。你明白了吗?所有帮派,所有帮主都将目睹发生在那儿的一切。”

“这对灰王来说有何意义?”

“那狗杂种对戏剧性场面很有一套。我敢说巴萨维一脚踩进狗屎堆了。快划,金。快把我送到大锅区。我可以自己去木废墟。我必须赶去浮坟,越快越好。”

“你犯了失心疯吗?如果灰王的人还在附近逡巡,他们肯定会杀了你。而且也不能让巴萨维看见你,他以为你食物中毒,病得只剩一口气!而且你的确只剩一口气了,可能更糟!”

“他们不会见到洛克·拉莫瑞,”洛克说着掏出几件从化妆箱抢救出来的东西。他把一副假胡须按在下巴上,露齿一笑,疼痛顺着下巴向四周蔓延。“咱们说话这当口,褪色膏正在燃烧,所以我的头发还要灰上好几天;我会涂点煤灰,戴上兜帽,变成个骨瘦如柴的流浪汉,被人揍得鼻青脸肿,到那儿去只为找大佬讨几杯不要钱的酒喝。”

“你应该休息。你这条小命几乎都被揍出了壳。你如今就是坨屎。我可不觉得你现在就能到处乱跑。”

“我的确浑身都疼,有些地方我过去甚至都没意识到它们存在,”洛克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将粘胶涂在下巴上。“但这是没办法的事。咱们只剩下这些化装道具。咱们没钱,没行头,没有神庙,也没有朋友。而且你必须在灰王的手下意识到他们少了个人之前,给咱们找个藏身之处。我估计你顶多只有几小时。”

“但是……”

“我只有你一半大,金。此时此刻,你不能再娇惯我了。我可以不声不响地溜进去,而你就像一轮朝阳。我建议你到落尘区找个小屋,赶走老鼠,在附近留下咱们的暗号。往墙上涂点煤灰就行。我办完事儿就去找你。”

“但……”

“金,你想找卡莫尔荆刺。你已经找到他了。”洛克把假胡子贴在下巴上,使劲按住,直到粘胶不再引发刺痛感,也就是说已经干透。“把我送到大锅区,让我下船。浮坟里肯定会唱出大戏,我必须看看到底是什么。那狗杂种对咱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如果那场戏现在还没上演的话。”

2

韦加罗·巴萨维在报了杀女之仇后举行的盛大庆典,在很多现实层面上都可以说是他前所未有的壮举。

浮坟大门敞开。卫兵们还在坚守岗位,但难免有些纪律松懈。一艘艘大型帆船靠岸锚定,上甲板丝质遮阳篷下吊挂着巨大的炼金灯盏。它们如座座灯塔刺透迷雾,将黑暗夜空下的木废墟照得亮如白昼。

传令兵被派到“致命失误”,要来食物和美酒。这家客栈很快就倒空了所有能吃的东西,大部分酒桶和每一位酒客。他们无论是醉是醒,都在好奇和期待的驱使下,结伴去往木废墟。

码头卫兵看着人们蜂拥而入,几乎毫不阻拦。但凡没把武器带在明面上的人,只需经过简单搜身就可进入。大佬在胜利的冲动下,决定在各方面表现出宽宏大度。这倒方便了洛克,他戴着兜帽,留着胡子,满面尘灰,夹杂在一大帮吵吵嚷嚷的大锅区亡命徒中间,走过跳板进入巴萨维的帆船。船上灯火通明,就像某些浪漫传说中铜海君王乘坐的游船。

浮坟人满为患,巴萨维大佬坐在高高的交椅上,身边环绕着众多亲信。脸色绯红大喊大叫的两个儿子,幸存下来的势力最强的几位帮主,还有默不作声时刻警惕的贝兰吉亚斯双胞胎。洛克又推又挤又是咒骂,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进入要塞中心。他来到通往大厅的正门旁,找了个角落缩在那里凝神观望。他浑身酸痛,很不舒服,但还是庆幸自己能找到这么个有利位置。

几处望台被众多帮派分子挤得水泄不通,吵嚷声每分每秒都在加剧。这里热得不可思议,气味也不堪忍受。洛克感觉被臭气的重量死死压在墙上。湿羊毛和浸透汗水的棉布,红酒和人们喷吐的酒气,还有发油和皮革。

凌晨一点刚过,巴萨维突然从椅子上站起来,抬起一只手。

静寂如一股波涛向周围散去。正派人们纷纷用胳膊肘捅捅身旁的人,指指大佬,示意保持安静。还不到一分钟时间,庆典的混乱噪音就衰减成一片轻柔呢喃。巴萨维满意地点了点头。

“我想你们耍得还开心吧?”

欢呼声、鼓掌声和跺脚声响彻船舱。洛克暗自揣测在这样一艘船里,如此肆意妄为是否明智。但他还是谨慎地随旁人一道鼓起掌来。

“云开雾散,感觉畅快无比,不是吗?”

又是一阵欢呼。洛克的假胡子早被汗水浸湿,此刻开始发痒。他的肚子突然疼得钻心,位置就在巴萨维兄弟用拳头给他特别关照的地方。屋里的热度和气味勾得他喉咙深处阵阵恶心,搔痒难耐。洛克觉得后半辈子可能都要跟这种感觉作伴了。他烦躁地用手捂住嘴巴,咳了两下,又暗自向诸神祈祷,希望得到多撑几个小时的力量。

贝兰吉亚斯姐妹中有个人走到大佬身边,对他耳语了几句,鲨鱼牙项链在众多灯台映照下熠熠生辉。大佬倾听片刻,随即露出微笑。

“史利莎,”他喊道,“请我允许她和雷莎给咱们来场表演。你们说怎么样?”

喝彩声空前响亮(在洛克听来也空前真诚),四壁木墙都为之震颤。洛克不禁打了个哆嗦。

“那就来场利齿秀!”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船内一片混乱。十几个巴萨维的人把狂欢者往后推,在大厅中央清出一块十码见方的空场。狂欢者们挤着楼梯,四周望台都被他们的体重压得吱嘎作响。观察孔被曲柄拧开,好让上层甲板的人能看到表演进程。洛克被挤进角落,堵得更加严实。

拿钩竿的人扯开地板上的木条,露出卡莫尔湾黑乎乎的海水。一想到可能在下方游弋的东西,夹杂着期待和惊慌的兴奋感便在人群中蔓延开来。洛克心想,下面起码有八个克朗帮帮众躁动的灵魂。

开口处最后一片木条被移去后,几乎在场的所有人都能看到下方的一块块支撑台,每块平台长度仅比成人掌展宽出不到一寸,之间相隔大约五尺。这是巴萨维为利齿秀准备的私人竞技场。对所有角斗士来说都是严峻考验,就连贝兰吉亚斯姐妹这种经验丰富的斗士也不例外。

史利莎和雷莎都是调动观众情绪的老手,她们好整以暇地把皮质紧身上衣、护臂和颈圈一件件除去。大佬的臣仆们高举起各式各样的杯盏,为她们欢呼呐喊,有些人甚至嚷出了不合时宜的求欢之词。

安杰斯快步上前,手里拿着一小包炼金药粉。他把这东西倒进水里,随即谨慎地退后一步。这是“召唤”,一种强效混合物质,可以激怒鲨鱼,药力足能保持到演出结束。水中的鲜血可以吸引鲨鱼,刺激狂性,但“召唤”会让它们脑子里只有进攻欲望,眼中只剩在小平台间来回跃动的女角斗士,心中只想着如何跳跃、抽打和碾压。

贝兰吉亚斯姐妹走到人造池塘边缘,手里拿着传统武器:鹤嘴锄斧和短矛。安杰斯和帕奇罗就在她们左后方,大佬仍站在坐椅前,不断鼓掌,笑容满面。

一道黑背鳍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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