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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老婆很神秘-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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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她并不怎么想说话,心情低落。

“很疼,睡不着!还是说说话吧!这样还能转移一下注意力!”

他不愿意,很想和她说话,通过交流,一点一点了解这个女人的内心世界,一点一点拉近彼此的距离。

这种渴望,是生平第一次,在他心头涌现,而且来的还是那些的迅猛,有一种奇怪的情绪,将他的心,涨满,满的几乎可外溢。

“我跟你,好像没什么共同语言吧!有什么好说的。”

宁敏小声咕哝了一下,这个人怎么变的这么奇怪。

“那我问,你答。”

她忍不住又瞄了一眼,俊颜惨白,眉心拧紧,好吧,这人受伤严重。连思想都的变古里古怪了。

可他真要是疼的话,说话,是可以减轻痛楚——

“嗯!”

她心软,答应。

他想了想,开始问:“你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你干嘛问这种问题?”

她一怔,这问题,问的有点隐私。

“为什么不能问。”

“……”

“既然是聊天,随兴的,又有什么是该问的,什么是不该问的?”

“……”

“结婚六年了,我从来没关心过你,你也从未正眼瞧我一下,以至于现在连基本的沟通都成了问题!这些个有关个人喜好的问题,本来,不该成为问题。而是一种熟知。”

吐出这句话时,佟庭烽想,其实他也挺会演戏。

“红色!”

宁敏哪能知道他在想什么,想了想后,到底还是作了回答。

“为什么喜欢红色?”

“红色代表热情。人生需要激情,才能活的精彩纷呈!”一顿,她自然而然的低声反问:“你喜欢什么颜色?”

“蓝色!”

蓝色是大海的像征,代表沉稳,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关系,能够关照周围的人,与人交往彬彬有礼。

蓝色还代表着博大胸怀,永不言弃的精神。

黑暗里,他微微笑了一下予以回答,很喜欢这样一种平静的交谈,彼此之间,就好像是交往多年的朋友,而不是针锋相对的怨偶。

宁敏则在想:这种颜色和他的性格,倒是一脉相承的很。



p》“最喜欢的花是什么?”

他又问了一个问题。

“小苍兰!”

这个回答再次令他的唇勾了勾,紫荆园种的全是小苍兰,看来以后他会有同道中人一起赏花。只要想像到日的那样一个手牵手一起漫步花园的场面,他的心就会涌现一股异常的欣喜。

“为什么喜欢小苍兰!”

“它代表,纯洁,无邪,浓情。”

“紫荆园种了很多。”

他陈述。

“嗯,我有看到!”

“喜欢吗?”

“喜欢!”

她喜欢花圃,但花的主人,以前很难恭维,现在呢,他是救了她,但这好像不能抹煞他在男女关系上很滥这样一个事实吧!

而佟庭烽这边,因为这两个动听的字眼,他的嘴角又上扬了几分,觉是这是他这么多年以来,听到的最最叫他欢喜的话。

也许有一天,他还能让这张爱咬人的小嘴吐出更让人激动的表白。

紧接着,他又问:“最祟拜的人谁?”

“维多利亚女王!”

“最讨厌的是什么?”

“阳奉阴违,两面三刀,虚伪做作。”

他很随兴的发问,她很随意的回答,有时会反过来问。

佟庭烽从来不曾和一个女人,如此漫无天际的说话过;宁敏也很久没这么和一个男人如此聊天。

这对于他们俩而言,都是一种全新的经验。

他很喜欢,而她并不讨厌。在黑沉沉的路上,相伴相行谈天,有一句没一句,令旅途不再孤独,平静而温和的声音,令气氛显得有点温馨。

车子一路向东行驶,夜,在悄悄的退下,东方渐渐露出鱼肚白,有一层红晕在地平线上一点点亮堂起来,当第一道彩霞照亮灰蒙蒙的天空,天色陡然一亮,紧接着,万丈光芒拔地而来,天际的云岚雾气,都被照的明媚而妖娆。

天蓝,云净,光芒四射的朝阳,探出了半个红润的脸膛,有丝丝缕缕的云气在飘荡,万物皆被低低萦绕,天地之间,美若仙境。

日出于东方,风景如画。

昨天大风呼啸,今朝却并不见有大雪飘落,世间的风云,就是如此的不可预测。人事更是如此。

“新年快乐!”

宁敏被眼前的景色惊艳了眼球,只怔怔看着,一夜的风波和惊吓,似被这美丽粉饰太平,恍惚的,会让人觉得昨夜是一场梦。

可她清楚,那不是梦,有人死去,而她也差一点永远的消失。

她有听到男人用清凉而微带温和的声音说了一句话,等她回味过来时,她弯了弯唇。

崭新一年的第一缕阳光,她和他一起他共享。

这混乱的新旧交替的一夜,是他改写了她的人生。

活着,是他带来的幸运。

她该感到幸庆,快乐。

可,并不快乐。

因为,未来,太迷茫。

但出于礼节,她还是低低的回应了一声:

“新年快乐。”

嗓音并不兴奋,而带着一种历尽人世坎坷后的苍桑。

他感受到了,转了过头,深深凝睇,温温低唤:

“韩婧!”

“嗯!”

“活着,是生命给予的最大恩赐。我很幸庆,今天,我和你,还活着。”

因为活着,才有未来。

而他的未来,他深信,她,将是一个浓墨重彩的存在,会为他的人生勾勒出一副美丽的画卷。

他希望她可以走出低迷,用一种火一样的激情,去拥抱人生,而不是失去信念。

宁敏没有说话,认真的开着车,时不时睇一眼那迷人眼的晨光,新一年新的开始,就是这么开始的,她的人生,路在何方?



在琼城,有这样一个男人,姓郝,单名军,今年已经三十一岁,却依旧未婚。

在京城道上混的人,都知道郝爷的威名,倒不是因为他的出身如何如何显赫,也不是因为他又多么多么的才大气粗,正相反,他家境一般,父母都是教授,在琼城大学微有名望,以书香传家,曾多次被邀开电视学术讲座。

郝军的父母,一直希望他们这个独生子,可以继承他们骨子里的学究气质,为人师表,将来做一个桃李满天下的知名教授,就这样平平静静的过一辈子,无风无浪的传承子嗣。可惜天不从人愿。

郝军在大学的时候,认得了自一出生就被尊称为第一少的霍家长公子霍启航,从此以后,他走上了一条和父母的希翼完全背道而驰的道路。

在琼城,谁都知道郝军是霍少的左膀右臂,他们的交情,自大学时代就开始发展,至今已相携走过十年。

在公,他们是上下属关系,在私,他们是可以两肋插刀、一直肝胆相照的兄弟。

八年前,郝军曾替霍启航挡过一颗子弹,为此而卧榻三个月。而七年前,霍启航被劫机时,他也曾随行在侧,那一次,郝军差点被劫匪开膛破肚,是霍启航拼着性命,救下了他。

也正是那一次,霍启航认得了一个女人,叫:宁笙歌。

正确来说,那是一个女孩子,十九岁,年纪很轻,身手彪悍,枪法精准的能叫人惊叹,她是猎风行动组负责人,一个极富天分的天才少女。

那一次,是这个女孩带领她的组员,突击击毙劫匪,将一干人质,成功转移,而粉碎了那一场可怕的阴谋。

养好枪伤出院的宁笙歌,第一次出现在霍家,向霍启航报到时,郝军就觉得,他家这位爷瞅人家姑娘的眼神有点不同寻常。这个从来冷酷的不知笑为何物的男人,只有在面对宁笙歌时,脸上的线条会浮现几丝柔软。

这种柔软,只有熟悉霍启航的人,才能感受得到,那是他心情愉悦的表现。

后来,霍少曾在私下对他说:

“我想我恋爱了。那个小女孩,实在让人不喜欢也难。哎,你觉不觉得,她笑起来,特别的好看。那唇线弯弯、眼睛弯弯的样子,整个人就像一块发光体,会把人的魂魄深深的吸引住。”

情人眼里出西施,不假;宁笙歌有才有貌,浑身上下流露着一种乐观明媚的迷人气质,也不假;霍少动了春心,那更是不掺半分假。

这世上,有很多类型的人,有人爱逢场作戏,风流快活,觉得这才不枉活一场;有人洁身自好,固执的在等待爱情的到来;也有人因为忙碌,而练就了一副铁石心肠,对女人无动于衷,视若无物……

霍少属于第三种。

当铁石心肠的男人,懂了爱情,他一定会深爱到底,绝不轻易放弃——

郝军就亲眼见证了他们的爱情,他清楚的知道霍少对宁敏用着真心,那份心,已深到让人无法丈量。

待续!

霍启航:深爱,他已中毒,毒入骨髓

5

霍启航是一个很严肃的人。

或许是因为,他身上背负的太重的担子,被期许的太多,他的生活,总被忙碌包围。

他没有朋友,也没有空去排遣个人心理上的情绪,一直以来,他被机械化的培养着,几乎没有人会过问他的喜怒哀乐。似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根本不应该有自身的喜怒哀乐,把自己锻炼成一个优秀的接~班人,是他理所当然的责任,调节好情绪,是他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恍。

所以,他少年老成,失去了笑这样一种本能刀。

而宁笙歌的出现,挖掘出了他身上的原始本性。

这个少女,并不会因为他的身份,而敬而远之,畏之。相反,她很容易和他打成一片。

她有丰富的学识,可以和他侃侃而谈;她有一个健康开朗的心性,和他的沉默如金形成了一种鲜明的互补;她不怕他那张冰山似的脸孔,还会逗他笑——

是的,郝军曾亲眼见过霍少曾被那女孩逗的忍俊不禁,低低笑着,在一个美丽的月圆夜,他将恶作剧女孩揪过来,狠狠的吻住——用一个霸道的行动,打破了他们之间那若即若离、暧昧不清的关系。

这样一个画面,郝军记得很清楚,因为曾深深震撼。

当时,他好像是要去汇报什么事,得人指引,入花园,远远看到了他们之间的亲密,他惊愕的张大嘴,有点惊怪,又觉不该意外,他们的霍少并不是机器,而是人。是人总会有人的情绪,面对如花而灵动的女孩,会春心萌动,那是一个成年男子最自然的行为。

那一·夜,月光皎皎,他们映在路灯下的剪影,如画,唯美,久久一吻,并不显得火辣,却极尽缠绵。

那一刻,他还真有点怕那个性格很强的姑娘会在事后一拳赏霍少一双熊猫眼,宁小姐的拳头,认理不认人。

“哎,你怎么可以不声不吭夺我初吻?”

长吻罢,春意融融的夜风,送来女子娇柔的抱怨,并没有拳头相向。为此,郝军重重松了一口气,嘴角上扬。他们的霍少,如此出色,总能轻易吸引异性的目光。

“你不亏。我也是初次!”

霍少低低说,一双手始终牢牢扣着人家的腰。

“喂,我又不想吻你,我比较吃亏好不好!你……得赔我……不对,这损失,你没法赔……你说说看,我得该怎么收拾你,才划算!”

女子气鼓鼓抓住他的胸襟威胁。

“赔你一个男朋友吧!这样就划算了!”霍少声音含着隐约的笑,听上去挺无赖。

“我没打算交男朋友!”

“遇到我,你就该交男朋友了!”

女孩扑哧笑了一声:“你就这么想做我男朋友?”

“嗯,我想请你做我女朋友!小敏,做我女朋友吧!好不好!”

霍少捧着心爱姑娘的脸,哑着声音问,音质透着几分紧张。一个男人长到二十四岁,还没有谈过恋爱,那是不是有点不正常?

女孩没有答应,而是反问:“那我得先问问做你女朋友有什么好的福利?”

“我会宠你,疼你,护你,除了我,谁也不能欺负你!我会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男朋友,为将来晋升成为完美老公、超级奶爸积极做准备。”

在郝军的印象,霍启航从来没有说过任何甜言蜜语的记录,哪面面对他的母亲,母子之间的交流,似乎也能用公式来完成,只有一个吩咐,另一个遵照执行的节奏,而没有任何其他温情款款的亲情存在。

他原本想,霍启航因为太缺乏正常家庭的关爱,所以面对异性才会那么冷漠孤僻。

也正是这一夜,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甜言蜜语,不需要学习,当一个男人遇到他深爱的女人,这种本能会自然而然的爆发。

“欺负我?谁有那个本事能欺负得了我?喂,霍先生,你这话有点自满!”

“我说的是这样的欺负!”

他低头亲了又亲,引来女子低低而笑的躲闪,最后,躲不了,只好讨着饶答应:

“呀,别闹了,别闹了……行行行!看在你长的不差的份上,我同意了。但有几个条件,你必须答应!”

“说!”

tang

“以后,不许对我绷着脸。要笑!”

“好!”

“不许用命令的口气跟我说话。要温柔!”

“好!”

“不许防碍我工作。相反,还得要全力支持!”

“好!”

“不许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公布我们谈恋爱的消息。什么时候见家长,我说了算。”

“好!”

“不许空着肚子工作……得按时按点的吃饭……”

“好!”

“晚上不许晚睡,十一点必须睡觉……”

“哎,小管家婆,你还没嫁我呢,怎么就有这么多不许……”

“还有,一定得乖乖听女朋友的话,不许回嘴抗意……在没人的时候,你要三从四德……唔……”

一连串的不许,最后都被男人吻进了嘴里。

远远的,郝军看着美丽的女孩,吊在俊美的男人身上,软软的承受着情人之间的亲密,月光令他们的拥抱,显得如此美丽。

那一刻,他们对彼此都心存好感,那时,他们相爱,年轻的心,互相吸引,在一步一步小心翼翼的靠近,温暖着对方的心。

郝军没有过去打扰,而是转身离开,嘴里带着一抹淡淡的笑。

能让霍少感到温暖的时刻,太少太少。

这样一个浪漫而柔情的时刻,他需要好好沉醉享用。而不是被破坏。他,向来很识趣。

之后,他们秘密热恋!

那段时间,霍少终于有了人的七情六欲,情绪也时不时会有所波动。

每个在霍少身边工作的人,都能感受到他那种轻快的心情,以及眉宇之间那隐隐流露出来的温情。

只是这样美好的人生,与霍少而言,就如同昙花一谢,太过于匆忙而短暂。

2oo5年2月,霍少迫于压力,最终同意了霍夫人的提议,对外公布了和别人订婚的消息。

二月的最后一个晚上,曾经相爱的男女相约在黄昏柳树下,男人拥紧姗姗来迟的女孩,千言万语,最后就化成一句低低的宣告:

“等我三年。三年后,我会解除婚约,然后,娶你。”

女孩静静推开他:“你有你的责任,我了解,你有你的情不得已,我明白,可我也有我的骄傲。虽然,我不能带给你地位的稳固,也不能助你的事业锦上添花。但我的尊严,也不容贱踏。

“霍启航,我已经看清楚了,我很渺小,你们霍家家业太大,水又太深。我们站不到一起。这是无法改变的现状。

“谈恋爱时,我们可以不考虑出身,不在意背景,可以不顾一切,可以飞蛾扑火,舍身忘死;而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简单结合,更是两个家族的利益联盟。因为你一出生,就背负着这样一个使命。婚姻本来应该被谨慎的对待,因为,它承诺的是一辈子的相守,荣辱相共。可是,在权利面前,它可能就是一种手段。

“霍启航,在你决定使用这样一种手段之后,请别再来跟我说以后。因为,已经没有以后。那是你必须要走的路。一旦踏上那条不归路,我们只会渐行渐远……”

男人摇头:“不会,我会回来!”

女孩含泪笑,转头离开,就此卸下猎风行动组组长之职,失踪。

无论之后,霍少怎么去寻找,那女人,就像一缕青烟,消失无痕。

能让一个人彻头彻尾消声匿迹的,只有两种可能:一,死亡;二,有人在背后操纵,掐断一切可以寻找的线索。

宁笙歌属于第二种。

失去爱侣的漫长六年,霍启航冰冷没有微笑。

一个女人,能让男人变成绕指柔,也可以将男人变成冷血无情——为了掌控自己的命运,他在迅速的蜕变成长。

也只有他郝军最清楚,霍少这六年过的是怎样一种生活。

六年后,霍少终于找回了她,为此,霍少曾在私下坚定的对他说:

“这一次,我再也不会放手!”

只是命运又跟了霍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当他以为,这一次,他可以收获爱情时,一个关乎国家命运的阴谋又几乎将他的逼入了绝境。

2o11年七月底,他与她重逢,带走了她的女儿,将她逼回了国内。

八月初,她回到琼城,他还没有开始和她重续前缘,她就接受了一个任务。

九月,他用谈判的方式解决了一起权利纷争,却葬送了她的生机。

十一月底,她未死的消息传来,他喜极而泣。

十二月初,华州发生劫机案,飞机坠落琼城第一高楼,死伤无数,而她就在那趟班机上,就此蒸发没了踪迹。

时至今日,霍少一直都不信,她就这么匆匆逝去,他一直很努力的在查找她还活着的痕迹。日复一日,不愿放弃。

这个男人,已经中了一种名为宁笙歌的毒,毒入骨髓,已无法医治——

郝军最近一直在想,要如何说服这个执着的男人,接受这样一个现实。

逝者已矣,生者还有大好的人生继续。

霍夫人见他如此,甚为忧心,私下请他多多开解,说:

“那孩子,谁的话,都听不进去,独独你,还能在他耳边说上一两句。小郝,你要多多提醒他,一切要以正事为重。”

他有答应,但他心里清楚,现在,这个男人根本劝不住。

此刻,是零辰一点,时间已经不知不觉迈进了2o12年,这样一个时候,本是在家休息的时间段,可霍少依旧在工作,郝军也在忙碌。他刚刚从另一间工作室吃完夜宵走进来,听说这里在不久之前截到一个很重要的卫星电话,霍少对此很看重。

郝军走进霍少办公室时,就听得他狠狠摔下了手机,又急又乱又惊又怒的抹了一把脸,一脸的狂躁,令边上的工作人员噤若狂蝉。

“去……马上给我去把姓侬的给我找来,我倒要问一问清楚明白了,***他把李享派去干什么了?”

“你,你,马上给你去调查,巴城废仓附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要马上看到那边的实时卫星图!马上!”

“还有你,去把华州机场登机处的监控录相给我找出来。我要立即查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件事。到底谁在里头动了手脚……”

那龇牙咧牙的模样,把几个工作人员都吓的面无人色,又惊又急的跑了出去。

郝军皱眉,如此失常的霍少,他见所未见,而且,眉目之间尽是紧张,像是被什么刺激到了神经末梢。

“怎么了?疯了似的!冷静一下。激动,只会让你失去精准的判断力。”

“我没办法冷静。郝军,我告诉你,我没办法冷静。”

霍启航是拼命的来回的踱步,将拳头捏的格格作响,似恨不得要将什么人大卸八块似的,最后,一拳击在桌案上,茶盏砰的被拳头击下的力道反弹,滚落到了地上。

“那你告诉我,你在激动什么?”

郝军上去把地上的手机给捡了起来,将电池装上,重新开机,解开密码锁,翻了一下已拨电话,一个最新去电是打给李享的。

“李享怎么了?”

他抬头问。

“他死了!对,已经死了,就在十分之前。他死在了巴城!”

霍启航深吸一口气,吐出的三个字令郝军打了一个寒颤,让他犹为震惊的是后面那一句:

“有一件事,你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小敏根本就没有上那趟班机。可是,所有资料都在显示,她就在那上头。有人制造了一个假相。那个人想让我以为她已经死了!可事实上,她没有……她没死!”

郝军并不知道霍启航这样一种肯定的结论是哪来的,连忙问:

“你怎么知道她还活着?”

霍启航冲了过来,将手机抓了过来,扬了扬示意道:

“因为刚刚,我有听到了她的说话声。那声音就是从李享的手机里传过来的。”

“这怎么可能?你的意思是说她和李享在一起,那你怎么又说李享死了!”

郝军都被这混乱的消息给搅浑了。

“那是因为还有让你更想不到的事。你猜,这次李享出任务狙杀的是谁?”

霍启航的脸色是如此的阴沉,熊熊怒火在翻腾,眼神是如此的杀气腾腾。

这样的眼神,九月的时候,他也曾见识过,在宁笙歌死讯传来的那一天,他身上曾荫生过这样一种煞气。恨不得毁天灭地。

他咽了一口口水,刚想问,霍启航已经答了上来:“

“李享要狙杀的人就是小敏。但李享有可能是发现了什么不对劲,所以,他没有动手。结果,他被别的狙击手给击毙了。李享死的时候,小敏就在他身边。而且,我刚刚还听到她在和李享的搭档戴历说话。一字一句我都听得清楚。她知道了某些不该知道的秘密。所以,有人想置她于死地。

“刚刚,我有拼命的喊她叫她,可她就是没听到。然后,我听到了一阵机枪的扫射声。等我重新拨电话过去时,那只手机就呈现了关机状态。现在她恐怕已经凶多吉少,你说,你让我如何冷静得了。前一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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