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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课-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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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蒙

【,】

正文

001

华灯初上夜未央,到“冰点”酒吧来画像,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三年前,我离开穷酸画家云集的“三里屯”,来到这里,纯粹是个偶然。我在一次酒宴上认识了一位正傍着大款的画画的女孩,她把我约到了这里。从此我就喜欢上了这里,它是一个北京的穷画家们遗忘的角落,没有同行之间的竞争,也很少能看到蓝眼睛黑皮肤的老外。每到夏天,三里屯就是一条亢奋的蛇,那里的喧嚣和淫荡令人发指,如果把夏天的北京比喻为时尚女郎,三里屯就应该是她很脏的而男人最想搞的那个部位。而冰点酒吧,则在这女郎的胳肢窝里。虽然搔起来很痒,但不会轻易被搔到。

那位大款供养的女孩,也是某省美院毕业的同行,在北京的一家出版公司当美编,遇到我后主动给了我名片,我一个电话过去她就把我约到了冰点,当天晚上我就去了她家并与之探讨了艺术沟通了情感,当然,也交流了体液。随后的两个多月我们有过多次交往和苟合,然后她突然中断了联系,不接我电话,我也懒得去找她。一年后她从巴黎寄来在艾菲尔铁塔下留影的照片和信件,我才得知她已经移民法国。当时很庆幸居然提前干了一个老外,虽然是外籍华人。我也懒得给她回信,但从此却在冰点扎下了根,每天晚上都来。

这位法籍华裔女孩是我的最后一次艳遇,随后的两年半,我一直过着孤家寡人的苦行僧生活,生活中没有任何女人。老百姓总觉得搞艺术的性生活丰富而随便,其实以偏概全,应该说通俗画家的私生活也通俗,而严肃画家的私生活也是严肃的。并不是俺们想严肃,而是穷得不能不严肃。虽然说女人并不只看上男人的钱,但没钱的男人确实没有几个女人看得上。每个严肃画家一生中都会碰上几个痴迷地爱上自己并且一切都倒贴的异性,但那只会是“几个”而已,像我,三年也还没轮上一个。

没有女人,也就没有灵感,我把这作为自己三年来一事无成的根本原因。艺术和女人确实不可分离,雷诺阿说,如果没有女人体,他肯定不会当画家。补充一句,如果没有女人,他也不会被生出来,更惶论当画家。我想我并不是个色情狂,甚至同正常人相比,我的性欲是相当低下的,但三年没碰过女人,再低下的性欲也该火烧火燎了。

这三年是我生命中的最低谷,艺术和女人都降到了最低点,因为已经为零,不能再低了。但我不知道这样的低谷还要持续多长时间,一年?三年?五年?十年?还是一辈子?

近半年来,我越来越强烈地感到了绝望。每当从阴暗的地下室出来,迎面而来的每一丝风都透着绝望乃至死亡的气息,绝望就是这夜色,铺天盖地,同它相比,我渺小得可以忽略不计。幸亏有一盏盏路灯发出昏黄的光,让我感觉到一点生的契机,但灯光拉出来的影子又让我忧伤。我也许就是那些功成名就的画家的影子,永远要被人们踩在地上。

踏过酒吧的门槛时,我总想起修昔底德的一句诗:当你感到绝望的时候,你已经站在了成功的门口。而站在冰点酒吧的门口,一眼就能看到那两个服务小姐,梁莹和潘灯。

这酒吧只有一个领班,一个男服务生,和这两个女孩,规模之小,北京难找第二家。这俩女孩是我看着在半年前一前一后来到酒吧的,当初一看便知是刚到北京的乡下丫头,仅仅半年时间就脱尽了乡土气息,每天不重样的吊带背心和超短裙,显示她们已经完全融入了北京的酒吧文化和时尚潮流。

客人少的时候,我在百无聊赖之际,多次拿她们俩当模特画肖像,后来就被她们发现了。她们已经从我手上要去好几张本人的素描,这样就算熟识了,我每次来,她们都会与我打招呼。梁莹是东北人,口音已经完全消失,成了个异地嫁接的小京油子。潘灯是四川丫头,口音还没褪尽,而四川话在小姑娘嘴里天然地就像撒娇,尤其显得可爱。

夏天是酒吧的旺季,这个酒吧的人却不算多,真不知老板是怎么维持的,还有多少钱赔不光?但我每晚总能找到一两个客人,这样就能挣到第二天吃饭的几十块钱。我在人群中找寻着自己的猎物,忽然发现了昨晚刚被画过的那个少妇。昨天她是和一个西装革履梳小分头的年轻男人在一起,而今天,她领来的是一个穿文化衫的满脸大胡子的家伙。昨天,她与那个小分头怀拥坐抱,今天,这个大胡子又老是拿胡子在她脸上蹭来蹭去。

昨天,我过去问她要不要画画,一张四十。她对小分头含情脉脉地说,“画张画送给你吧,不过要画我十八岁的样子。”然后她就问我,能不能想象她十八岁的样子。我说,您现在看起来不就十八岁吗?她就笑了,那小分头也笑了,我就开画。

这少妇个子颇高,骨架很大,脸也又长又宽,还有大而厚的耳垂。她的颧骨很高,眼睛较小,单看这几个部位都不咋样,但组合在一起却一点都不难看。画画的人最知道了,人脸美不美不在各个器官,而在器官之间的组合。这少妇就组合得较好,端正,对称,平衡,谐调。上半个脸加上两个耳朵就像佛教壁画里的观音,而下半个脸由于下巴尖而瘦,脸型又长,更像清朝仕女。在昏暗闪烁的灯光中看不清肤色,感觉却不算太白,起码脸色不白。

不到二十分钟我就画完了。小分头先拿过去看,刚才画的时候他就一直说像,现在正要夸呢,那少妇已经看到了,却问:“你这画的什么呀?我怎么看上去像八十岁?”

“没有啊,”我说,“我是按您十八岁的时候画的。”

“我十八岁的时候有这么多皱纹吗?”

“这不是皱纹,这是每个人脸上都有的纹路,人一生下来就有,否则鼻子眼睛就长到一个平面上了。”

“反正我十八岁的时候肯定没有这么丑!”

小分头也帮腔了:“你画得不像说明你水平不高,也就算了,可你不能故意丑化别人呀!”

我笑了,把画笔画板递给他:“麻烦您给我画张像,丑化丑化我,求您了!”

“真扫兴,走!”少妇一拍屁股就要走人。小分头也跟着。

我一把拉住小分头:“您还没给钱呢!”

“画的什么,给什么钱?”

我和他拉扯起来,梁莹和潘灯赶紧过来了,一阵劝说,最后小分头骂骂咧咧地扔下四十块钱,走了。掏钱的时候还对那个少妇说:“跟这种人计较什么?穷要饭的!”

他这句话我并不是第一次听到,却依然刺痛了我。我捡起放在桌上他们没有拿走的画,在少妇的上嘴唇上加了两撇胡子。

今天,少妇的那张画还在我的画夹里,我又遇到了她。仅仅24小时,她和另一个男人坐在同一间酒吧里。我敢断定这俩男人都不是她老公,虽然我不敢断定她现在嫁没嫁出去,将来嫁不嫁得出去。

我是穷要饭的,我怕谁呢?我走了过去,决心给她找点不痛快。她看到了我,并不显得慌张,我还是那句话:“小姐您画像吗?要不要送给这位先生一张?”

她还没说话,大胡子说:“你画得像吗?”

“画完您看,不像不要钱。八十一张。”

“这么贵不画。”少妇说。

“你画吧,只要像就给钱。”大胡子却很有兴趣。

我又画了一张,和昨天那张一个模样。大胡子拿过去看了看,说:“你这画得不太像呀,给四十吧。”

我笑眯眯地拿出昨天画的加了两撇小胡子的像:“您看这张像吗?”

这时我后腰被人捅了一下,回头看是梁莹,她啥时过来站在了我后面。

大胡子懵了,不知道我怎么会画出两张,他可是看着我只画了一张。但他看到了那两撇小胡子,愤怒地说:“你,你什么意思?”

“你不说不像吗?”

“算你丫牛逼,会耍流氓!”大胡子掏出一百块钱拍在了桌子上,收走那两幅画,和那少妇一起走了。少妇自始至终一句话都没说,虽然刚才让我画像的时候极不自然。

梁莹笑了:“哥们,你可以啊,把人气得够呛,你还发笔小财。”

“我请客,你俩一人一杯。”我很高兴。

“你自己喝吧。”梁莹拿过来两瓶啤酒。

那天晚上,我不知怎么的,就喝高了。可能是白天一天没吃东西吧,空腹喝酒,白天我睡了一天。也可能是情绪不对头,虽然气着了这一女二男一对半狗男女,但他们的话还是打在了心里,穷要饭的,流氓。在一般人眼里,我这种人就是拿着画笔的穷困潦倒的流氓吧。

我又让梁莹上了几瓶啤酒,梁莹笑着问:“哥们,你带的钱够吗?咱这一瓶可就四十,想买醉外边小卖部买去。”

连她都知道我没钱。我走出冰点,在最近的小铺里买了五瓶啤酒,一瓶一瓶地灌到了肚子里。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来酒吧。以前来是为了维持生存,维持生存是为了画画,画画是为了献身艺术,当然,我把身子都献给了艺术,艺术也要给我荣誉、地位和金钱。而现在,大学毕业已经十年的今天,艺术还是什么都不肯给我。我真的绝望了,我就像一个妓女,让艺术这个嫖客白操了十年,不,从十二岁学画算起是二十年,这个嫖客却连一分钱的嫖资都不肯给我。也难怪,谁让我是自愿的呢?

我是真的绝望了,再过二十年,我也顶多是个在酒吧里给人画画的街头画家,一幅素描四十块钱。以前,我总以为自己是梵高,哪怕生前一幅也卖不出去,画还是有价值的。但现在想来,梵高要是不绝望,何必自杀呢?何况世界上只有一个梵高,却有成千上万个毫无才华碌碌一生的无名画家,我无疑更可能是这些无名画家中的一个。

既然维持生存的目标已经渺茫,那么,作为生存的手段——去酒吧画画,还有什么意义呢?其实去酒吧画画不过是一种惯性,我的一生也许就依靠这惯性往前出溜了。我已经退化成除了画画什么也不会的原始动物了,而画画又注定我终生潦倒。

这些想法让我喝了一瓶又一瓶的酒,直到瘫软在一个肮脏阴暗的墙角里。过了许久,听到一些嘈杂声,知道酒吧打烊了,时间应该是凌晨二点。我想站起来,可起不来身,画夹也不在手边,不知丢到哪里去了。

恍惚间听到一声尖叫,睁眼一看,是梁莹和潘灯站在面前。俩人商量了几句,说的什么我没听清,接着就有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俩姑娘和司机一起把我抬上车,梁莹问我家在哪里,我说出了惠新北里那间地下室的地址,车就开了。

但车停下的时候,扶我下车的只有梁莹一人。我掏出钥匙,却哆哆嗦嗦开不了门。是梁莹开的门,她把我放到床上,我就睡着了。

002

第二天上午醒来,却发现梁莹光着身子躺在我身边。

我以为自己还在做梦,使劲摇晃脑袋,乱踢乱打,把她给打醒了。

“你打我干吗?”

我终于确定自己不是做梦:“你怎么在这里?”

“是我昨天把你送回来的!”

“我知道,然后呢?”

她给了我一耳光:“然后,你就把我强奸了!”

我吓了一跳,又冷静下来:“别血口喷人了,我连钥匙都拿不住,还能强奸你?”

“占了便宜又不要你给钱,装什么糊涂?”梁莹笑道。

我可真是忘得一干二净了,连一点痕迹都没有,不,她在骗我,我一晚上肯定什么也没干。

“我怎么强奸了你?你跟我说说,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你还让我回忆,想在精神上再强奸我一次?”梁莹又给了我一耳光。然后她起身,穿好衣服,走了。

我嘴巴张得很大合不上,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在哭。应该笑吧,三年没粘女人了,刚才摸到她光溜溜的身子还有点带电,看着她一件件穿衣服还觉得眼晕,当然该笑了。可如果真和她干了什么事,我总该有点印象吧,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就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

那天晚上,我又去了冰点,却没带画夹。坐在角落里,仔仔细细地看梁莹,觉得她是该和我有点关系。如果同居的话,她应该是一位合适的伴侣,如果画画呢,她也会是个好模特。

她身高在一米六五上下,做时装模特是矮了,做人体模特却正好。胸部不算太丰满,但腰细,屁股很鼓,在牛仔短裤里包得很有味道,不知道脱光了会是什么样——清早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的光身子,却没看到这里。她的身材很匀称,又长了个瓜子脸,眉眼也清秀,小嘴巴不薄不厚正好接吻——在画家的眼里,女人的身材比容貌要重要得多,容貌只要过得去就行,身材却一定要有唯美的曲线。

但她身上最动人之处,却是宽宽的肩膀和细长挺拔的脖子。有了宽肩膀,整个人的感觉都在向上拔,下面的细腰丰臀扭动起来才好看。而细长的颈项为她的头部和面容增添了高雅,就像荷花一定要长出荷叶高高的一截,才肯开花。

我在不停地观察她,她却一直不拿正眼看我。但我能感受到她眼角的余光,知道她一定也在观察我。

潘灯今天也没跟我打招呼,看来已经知道了我和梁莹的事情。我招呼潘灯要杯啤酒,她给我端来,一句话也不说,神情冷淡。

一直坐到酒吧打烊,我到门外等梁莹。她和潘灯结伴出来了,若无其事地从我身边走过,我只好叫住了她。

“你今天没喝醉呀,还要我们送你回去吗?”梁莹笑了笑。

“今天我送你回家。”

“免了。”她转身要走,我抓住了她胳膊,她看着我。

“我先走了。”潘灯看不下去,先走了。

我看着她,她往回抽手,我一把拽过来,将她抱住,找她的嘴巴要啃。她照准我的脸“啪”地就是一下,一天之内第三次打我。

“你在屋里强奸我还不够,还想在大街上当众施暴啊?”

她声调颇高,我吓坏了,环顾四周,幸亏凌晨两点的街道上没什么人。她见我慌张的神色,又憋不住笑了。

“你什么意思呀?”我问。

“什么什么意思?”

“你说我强奸了你,你就去法院告我,让我坐牢。要是你趁我酒醉诱奸了我,你就不能把我扔下不管,你就得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

“你对我那么有兴趣?”

“当然。”

“昨天算是一夜情,今天要再继续,可就是谈恋爱了啊?”

“谈恋爱就谈恋爱,我还怕你啊?反正我已经失身了,再失几次也无所谓。”

“谈恋爱的话,你可是要负责任的啊?”

“当然负责任,搞大你肚子保证陪你去打胎。”

“我要不打胎,非把孩子生下来呢?”

“那你就是孩儿他妈我就是孩儿他爹呗。”

“那好,去你家。”

她说走就走,拉住我的手就叫了出租车,上了车就靠在我怀里,头枕我肩上,俨然和我是一对情侣了。到了我家,我想开灯,她说费什么事呀呆会还得关,说着就开始脱衣服。我也跟着脱,两人赤条条地钻进了被窝。我浑身发痒,血管里像蚂蚁在爬,太痒了,三年没粘女人了。舌头伸进她嘴里,几乎抽筋了。手心脚心都疼起来。前戏进行得很激烈,我的手指伸向她小腹以下,忽然被她抓住。

“去洗手,不许开灯!”如一盆凉水浇在我头上。

“那我们都去洗澡。别看我这是地下室,设备还比较齐全。”

“洗洗手就行了,快点,三十秒搞不定我就走人!”

我飞也似地去洗了手回来,她已经打开被窝在等我了。

交流完体液之后,我起身开了灯,找手纸擦了擦,又扔给她。腰疼,腿也打颤。再看她,蜷缩着身子,浑身汗湿,像头刚出生的斑马在喘息。我也像老斑马一样,过去拿舌头舔她湿淋淋的身体。

“关灯。”她的声音很温柔,大概是刚才粗暴亢奋的叫喊弄疼了嗓子。

“不,让我好好看看你。”我开始以艺术的眼光观察她。

出了一身透汗之后,她的肤色白里透黄。中国人心目中的美人都该有雪白的肤色,她偏偏不是这种纯白。她的白皮肤是掺了黄色的,就像一块晶莹剔透的玉,当初从深山里采挖出来时是洁白的,但吸收了几千年的日月光华,就微微泛出了一些暗黄。这样的肤色使她的美不是向外放射,而是向内收敛的。

“看什么看,讨厌!”她的声音滑腻,分明是在撒娇。

我趴下身子,还是在看她。她的眼睫毛都留下欲望退潮的痕迹,湿漉漉的。我用手指触摸她上嘴唇的茸毛,把她揽进怀里。她把头趴在我的胸膛上,细声说:“我听听你心跳。”

“怎么样?”

“东亚病夫。”她笑道。

“那么说,刚才你很失望了?”

“恶心!”她叫道,“你以为我性饥渴啊?我是可怜你一个人躺在大街上。”

我搂紧她的身体,另一只手轻捏她的乳房,心里有些迷茫。三年多的孤寂之后,我又有了情人,有了同居者,这仅仅是两天内发生的事情。说她是天上掉下来的吧,认识她已经有半年了。说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吧,两天前我还没想过这辈子会跟她有什么事,从没感觉她对我有什么好感。我以前只是把她当作冰点酒吧里的一个标志,一个摆设,一个部分。而仅仅在两天内,我就进入了她的身体,她也进入了我的生活。

003

“昨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喃喃问道。

梁莹说,本来是她和潘灯一起发现我醉倒在墙角里,也是一起叫了出租车。等扶我上了车后,潘灯说太晚想回家,梁莹就一个人送我回来。她和潘灯是住在一起的。等送我回家安顿好了我,再出去打车,半天车都不来,又看见几个光膀子的人在街上晃悠,她就有些害怕,又躲回我屋里来了。一屁股坐下,人困极了,就想,索性不走了,还能在这里睡一会儿,否则就折腾一宿了,明天还要上班呢。反正我醉得像个死人,应该很安全。可我屋子里又只有一张床,连沙发都没有,她在椅子上歪了一会儿,终于受不住,就和衣半躺在我床上,靠着墙睡着了。

“那我也没强奸你呀?”

“我以为你醉成那样肯定很老实的,没想到你半夜里摸到了我,就扑上来压住了我,还喊着一个人的名字。我困得实在是不想反抗了,就听你摆布,你弄了半天也弄不好,还把我衣服拧得像麻花,我一生气就脱了。”

“那是你自己脱的呀。”

“可我没脱内衣,是你上来拽掉我胸罩的,又来拽我内裤。我一想,你肯定是酒醒了,故意装醉要强奸我。反正也上了你的床,又脱了衣服,再拒绝也没啥意思,就随便你了。”

我如听天书:“你是说我们做了?”

“做了。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呀?”

“不记得。”

“那你相信我现在告诉你的吗?”

“打死我也不信。”我实在无法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和她做了爱却一点印象都没有,除非是我得了夜游症。

她没再纠缠,而是换了话题:“那今天晚上做的事,你不会忘吧?”

“不会。”

“说的话呢?”

“也不会。”

“明天早起你要是又忘了,我就送你去精神病院。”

我暗自思量,她一定是送我到家之后,自己脱衣服上床睡在了我身边。但她为什么要坚持“强奸说”呢?她昨夜又为什么要留在我这里过夜呢?她是真看上我了?她又看上了我什么呢?我一没钱,二没才华,三不是帅哥,甚至还有点丑,靠卖画为生,住地下室,家无隔宿之粮,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她企图的。也许她就是一个比较随便的女孩,随便就在单身男人的房间里过夜?

“你想什么呢?”

“你有男朋友吗?”

“你现在算吗?”

“我?”我一犹豫又立刻后悔了,“如果你看得上,我希望是。有别的吗?”

“废话!”

“什么废话?”

“你神经啊你?男朋友会有很多吗?”

“你要有很多的话,我也不反对。”

“放屁!”她生气了,“刚才还说我要是生了孩子你当爹我当妈呢,你要不这么说我也不会来这儿!”

“那你以前有吗?”

“以前,当然有。你以为你这辈子还有福气搂着黄花大闺女睡觉啊?美死你!”

“他是谁?”

“一个修摩托的。”

梁莹很坦率,向我讲述了她的初恋故事。她们附近几个村只有一条大路通向县城,路边就摆了一溜铺子做过路人的生意,而邻村那男孩他们家就开的一个修理摩托的铺子。进城是梁莹从小最向往的事情,小时候觉得县城远得跟天边似的,大得跟宇宙差不多,美好得跟天堂一样,要是现在回去,没准觉得多狭小破烂的。每次进城,都要从摩托修理铺路过,也就总有见那男孩的机会。男孩比他大两岁,恋爱那年她十八,男孩十九。

男孩长得又瘦又高,北京人叫“豆芽菜”,她们老家叫“电线杆”。整个夏天光膀子穿个花裤衩,骑着摩托在村子里乱逛悠。脖子上系个破链子,胳膊上刺着花纹,跟一些二十多岁游手好闲的小痞子混在一起。这种人长辈们都侧目,不知为何小姑娘们却喜欢,谁都觉得挂上他很有面子。其实主要的好处呢,一是他有摩托,做他女朋友进城很方便;二是他有一帮狐朋狗友,都是一些喜欢模仿黑社会的“盗版演员”,有他做男朋友可以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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